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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兔乖乖,把门开开-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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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子】 
  「小兔乖乖,把门开开。」 
  门外传来敲门声,一个既陌生又熟悉的声音念着儿歌。 
  即使在梦里,我也知道自己又在做这个梦了。 
  我绝望地看着六岁的自己咯咯笑着跑过去开门。 
  不要,不要开门!我徒劳地喊着,却完全发不出任何声音。不要,不要啊!门外不是爸爸,你这小白痴,爸爸跟妈妈一起在厨房给你准备生日晚餐你不知道吗? 
  小孩胖胖的小手抓住了门栓,我拼了命地想要阻止他,可是他看不见我,也听不见我,他笑着猛地打开了门。 
  跨进门来的是一条很长的腿,穿着黑色的裤子。 
  「小然,是谁呀?」妈妈在厨房问道。 
  黑长腿顺着声音向厨房走去,六岁的小孩迈着短胖的小腿跟在后面,我们一起听到妈妈的尖叫,然后爸爸说:「是我的错,请不要伤害他们母子。」 
  然后,是两声巨响,虽然只有六岁大,可是我─或是他,还是知道出事了。 
  我跑进厨房,看到妈妈坐在地上,背靠着烤箱,身边扣着生日蛋糕,妈妈的额头中间有个圆洞,黑红色的血顺着脸颊流下来,滴在爸爸的脸上,爸爸躺在妈妈身上,胸口一片暗红。 
  两人的眼睛都张得大大的,他们的身边,扔了两片跟爸爸脸上滴的血相同颜色的心型红叶。 
  小小的我使劲向后仰着头,一直顺着穿黑裤子的长腿向上看。 
  对,使劲看,这次一定要看到他的脸! 
  我鼓励着六岁的自己。 
  没有脸!穿黑裤子的人没有脸! 
  面孔是一片空白。 
  【第一章】 
  我猛地从床上坐了起来,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冷汗湿透了身上的睡衣。 
  我颤抖着摊开双手,放在眼前,手指长长的,不是小孩子胖的有着圆坑的手,环视四周,淡淡的蓝紫色的房间,对面墙上画着一片丛林跟一头雄狮。 
  床头落地灯发着柔和的光,照着大得离谱的卧室,我闭上眼睛,把脸埋进手里。又做这个梦了。平静了一会儿,我看向床头的水晶钟,还不到凌晨三点,看来今晚又是一个不眠之夜。 
  King Size 的大床上只有我一个人,童哥不在。我意识到自己居然有点想他,至少他在的时候,我从来没有机会做这个梦。 
  可是,他去了大马,才三天,我苦笑,原来我竟是离不开他的。 
  身上粘粘的好难受,我踏下地,进了浴室。 
  出过冷汗的身体只觉得冷,我把水温调得很高。恒温器被童哥拆了,因为有一次我泡的时间过长,昏倒在里面,差点死了。 
  很快,浴室里起了厚厚的水雾,我闭着眼睛躺在心型的浴缸里,努力想着那张脸应该是什么样子,也许,如果我能想起那张脸的样子,噩梦就会停止。我当然想不出。 
  我的心理医生Dr。 Sam 王告诉我,不要刻意去想,他说一切都是潜意识在作怪,是我潜意识不希望自己想起来那个杀手的脸。 
  二百五的心理医生!狗屁论调,我怎么可能不希望想起来? 
  躺到水凉的时候,我从浴缸里迈出来,顺手扯了大毛巾裹在身上走进了卧室。 
  对着床的那对沙发上,方宁正坐着等我。「吵醒你了?」方宁的卧室在我的隔壁,不过隔音效果应该没那么差吧,不然每天晚上,给他听到童哥和我……我就真的不想活了。 
  「不是,我进来给你盖被子。又做噩梦了?」 
  「嗯。」我轻声答着,重新躺回床上,发现方宁已经把被单换过了。 
  他来到床边坐下,我自动把头移到他的腿上,方宁开始不轻不重地在我的头上按揉着,一边哄:「先起来,我帮你把头发吹干再睡,不然明天又头痛了,啊?」 
  「不要,好麻烦。你回去睡吧,明天还要上课呢。」停了停,我小声加了一句,「宁哥。」他比我大两岁,我从前一直叫他宁哥,可是自从三年前,童先生从「童叔」变成「童哥」,他就再也不准我叫第二个人哥了。 
  「我没事,你要好好休息才是,童先生下周一就回来了。」方宁永远称呼我们的收养人为童先生。 
  听到童的名字,我的身体一僵,方宁叹口气,把我拉到沙发上坐好,取了吹风机帮我吹头发。 
  第二天方宁顶着熊猫眼去上课,我看了觉得有点对不起他。 
  方宁跟我不一样,他是一心想好好学习,早日毕业工作。 
  我也想过,可是,我骗谁呢?我是什么地方也不能去,什么事也不能做。所以我的计画就是,在六年内拿到别人四年就可取得的学位。 
  第一节是VB,第一次的作业已经发下来了,我完全没有头绪该怎么入手,好在老师够厚道,明说了可以两人一组做,有方宁在,也不用我太操心。 
  「小然。」坐在我旁边的李子陵叫我。我认识他,因为方宁告诉过我他是本届高考的第一名,人很不错,完全没有资优生的高高在上,长得也很漂亮。「昨天没睡好觉吗?这么大的黑眼圈。为作业担心啊,要不要……跟我一组?」 
  「以后吧,这次我说好了跟方宁一组了。」我抱歉地对他笑笑,转身问熊猫哥哥:「我也有黑眼圈吗?」 
  「比我的还黑呢,要不要自己看看?」说着居然就要跟前面正在照镜子的女生借镜子。 
  「不要!」我连忙阻止他,我讨厌照镜子,我住的地方完全找不到镜子。 
  教授进来了,开始上课。 
  下课的时候,前排的女生转过身来问李才子:「我们一组好不好?」 
  我也知道她,她叫杨紫琳,我讨厌她,因为她是一只拷贝猫,而我就是被她拷贝的那只倒楣的猫。 
  我用CD的香水,她也马上改用这个牌子,从前她身上明明是Estee Lauder 那股甜腻的味道;我穿什么牌子的衣服,用不上一周,看吧,她一定会穿上同样牌子的一件;如果我剪了个新发型,三天内,她一定顶着同样的发型出现─该死的童哥偏偏不准我把头发剪短;就连我因为睡眠不足出现了黑眼圈,她也一定要画上一个! 
  如果她是个男生,我不会介意,而且说不定还会觉得荣幸,也算是领导潮流了嘛,可是,被一个女生这样拷贝着,我还要不要混了! 
  我在下面踢了方宁一脚,谁让你偏要坐这里!方宁苦笑一声,拉着我搬家到后排去了。 
  不管怎样,我还是很喜欢学校,因为这里没人知道我是谁,虽然有男生搭讪、女生模仿。我可以假装我跟他们是一样的,无忧无虑混六年再说。 
  下午两点之后就没课了,我不肯回家,李子陵说他家里有好多游戏,都是童哥不准我玩的,我磨了方宁一上午,终于他同意下课后跟我一起去李子陵的家。我兴奋得中饭都没吃好。 
  好不容易盼到两点钟最后一节课下课,偏偏下课后英语老师要找我谈话,关于英语演讲的事,我不答应,他就不放我走;答应了,又谈了很久题目的选择,回去如何准备……耽误了我半个多小时。 
  李子陵跟方宁一直在外面等着,见我出去,三个人才一起向停车场走去。 
  李子陵一路说着他家有些什么好玩的东西,好些都是我没听说过的。方宁突然停了下来,我一抬头,只见童哥的豪华劳斯莱斯正停在路边。 
  我呆住了。 
  「怎么了?脸色突然这么差?」李子陵问。 
  「我……恐怕不能跟你去你家了,我……哥哥来接我了。你还是先走吧。」 
  推开李子陵搭在我肩膀上的手,我看向方宁,不是说下周一才回来吗?今天才周五啊…… 
  方宁的脸上已经没有什么表情,轻推着我来到那辆怪兽面前,替我拉开车门,我坐了进去。 
  「不高兴看见我?」童哥问,声音很轻,他的声音越轻,心情就越差,自己理亏的时候反倒会大吵大嚷。 
  「怎么会?只是没想到你今天就回来。」我老老实实地回答。 
  「怎么现在才出来,不是两点就下课了吗?」他有我的课程表,对我的行踪更是了若指掌。 
  「老师找谈话。」 
  「噢?哪个老师这么负责?」 
  「……电脑职业道德,我懒得写那作业。」电脑职业道德的老师是个五十多岁的老太太,她确实因为我没做作业找过我,不过不是今天,是昨天。 
  而刚才害我晚出来三十分钟的罪魁祸首英语老师,则是个不满三十的帅哥。我直觉地不想给他找任何麻烦。 
  「刚才那个人是谁呀?」云淡风轻的口气。我知道他在生气,我必须非常非常小心,不然我就惨了,李子陵也惨了。 
  「同学。他学习很好,我想跟他处好关系也许以后他可以帮我……在学习上。」 
  「方宁不能帮你吗?」童哥的眉毛向上挑了挑。如果我说不,方宁又会有麻烦,实际上,我可能已经给他惹麻烦了。 
  「当然能,可是,方宁只听你的话,我想玩那个网路游戏他都不准嘛。那个同学家里有很多好玩的游戏……」我闭上嘴,可是已经迟了。 
  童哥转身看我:「你已经准备要去他家了吗?」 
  「童哥─」我靠进他的怀里撒娇,他身体硬硬的,没有伸手抱我,不过也没推开我,看来还不是最糟,「你不在家我很无聊,而且白天闷到晚上会失眠,你看嘛,」我指着自己的黑眼圈,「想你想的。」多亏昨天晚上失眠。要知道,如果童哥不在家,而我过得很愉快,他就会生气,因为那意味着没有他我也可以过得很好;如果我很憔悴,他会责备我没有好好照顾自己,不过心痛的同时也会觉得很骄傲。 
  童哥的身体终于放松了些,伸出一只手把我搂进怀里。我偷偷松了口气,没想到童哥突然收紧了胳膊,几乎夹断我的腰:「心虚了?」 
  「才没有……」 
  「没有?没有的话早乱翻乱问的要礼物了,怎么会这么乖?」童哥的声调高了三度半。 
  「我才不稀罕你的礼物,留着送A姐吧。」我挣扎着要从他的怀里出来。 
  A姐叫April,跟了童哥六七年了,是童哥带得出去的女人。虽然这些年他一直折腾我,可是好多场合毕竟不能带个男孩子出场。说实话我是不介意的,可惜这实话不能说给童哥知道。 
  三年前,我刚给童哥带上床的时候,没有一天不给他折腾得昏过去,实在受不住了,求他去A姐那里住两天好让我喘口气,谁知童哥动了大怒,连着做了三天,折腾得我一个月下不了床。 
  后来我总算学乖了,再提到A姐,总要用酸溜溜的口气,我越酸,童哥就会越心虚也越高兴,因为他认为我吃醋是在乎他的表现。 
  其实我对于A姐的存在,倒是很感激,偶尔童哥去她那里过夜,我也好睡个安稳觉。 
  童哥总以为我知道了要生气,所以总是藏着掩着,却不知道A姐每次事后都会想办法让我知道。 
  A姐表面上对我很客气,可是我知道那个女人恨我恨到骨子里了,如果童哥不在乎我了,她会第一个扑上来把我撕成碎片。 
  果然,我一提A姐,童哥马上露出恼羞成怒的样子,不过我在他的眼睛里看到了得意洋洋。 
  他狠狠地把我固定在怀里,吻得我差点断气,直到我为了自己的小命开始挣扎,他才放过我的口舌,一路啃了下去。 
  边吃边把手探进我的衣服里,揉掐着,嘴里喘吁吁地说着:「小醋坛子,我的飞机十二点五十才降落,一点四十人就已经在你学校门口等你了,哪有工夫去你A姐那儿。」 
  童哥是个喜欢以己之心,揣度他人的变态。 
  他喜欢查我的勤,我的行踪他每一分每一秒都要知道,而且他认为我对他也有着同样的兴趣,所以每次我一有吃醋的表现,他马上把自己的日程表跟我报备一遍,好向我证实他没有时间出轨。 
  我嗯了一声表示对他的表现还算满意,身体已经起了变化。 
  三年来这个身体已经被童变态调教得很敏感了,童哥现在又咬又拧的,我很快兴奋起来,抬腿勾上了他的腰。我在心里悲哀着,看来我离变态也不远了。 
  童哥是个性欲极强的人,每天都要,每次分开几天后重逢,要得尤其厉害,以资证明他没有打野食,这也是为什么我一听他要回来就怕。 
  他走了五天,确切地说是四个晚上,一回来,在车上先做了一次,又把我直接抱进卧室,一路上给发财叔跟七姐看到了,他不在乎,我也不再在乎,毕竟我最惨的样子他们也都见过。 
  这次那变态一直做到早上四点多,直到我讨饶了三四回,才放我睡觉。这个王八蛋,我的腰痛死了! 
  死了一样地睡到周日的上午,我被银耳八宝粥的香味勾引着睁开眼睛,身上已经清理干净,还套了件棉纱睡袍,遮住了我惨不忍睹的身体。 
  方宁正坐在床头,手里端着一碗八宝粥小口吹呢。 
  「什么……时候了?」我开口问,却被自己沙哑的嗓音吓了一跳。 
  「周日上午了。」方宁回答着,满眼的不忍。 
  我翻了个身,腰酸得几乎感觉不到,方宁连忙放下粥,在我的身子下面垫了两颗枕头,让我斜斜地躺着。 
  我接过粥碗,手居然是颤抖的。 
  童变态!早晚有一天我得死在他手里。 
  方宁把碗接过去,一勺一勺地喂我。 
  我连着吃了两碗,正要进攻第三碗的时候,那个害我必须被人喂的罪魁祸首推门进来了。他陪着笑问:「小然,觉得怎么样?」 
  「怎么样?你试着给人连做十二个小时试试,不就知道了!」我抢过第三碗粥对着他打了过去。 
  童变态一闪身,粥碗打到了地上,摔得碎了四片,粘稠的粥溅得到处都是。我自己用力过猛,牵动了某个难以启齿的部位,哎哟,痛死了! 
  方宁咳嗽了一声:「童先生,小然吃饭呢,您就偏得这个时候进来惹他。」 
  童哥讪讪地笑,眼中带着掩饰不住的得意来到我的床边。 
  「悠着点儿吧,他才刚醒呢。」方宁说着收拾餐盘出去了,嘴里用童哥刚好能听到的小声叨念着,「本来能吃三碗的。」 
  我知道他已经尽了力在帮我。 
  要不怎么说童哥是变态呢!每次他欺负够了我,觉得自己做得太过分的时候,我一定要发脾气才成。 
  我发的脾气越大,他心里就越舒坦,因为他认为我是他养着的宠物,受了委屈当然要跟他这个主人撒娇。 
  如果我不发脾气,那他就认为我心里没有他,会反过来再欺负我一阵,直到我发了脾气为止。 
  脾气发得差不多了,我又让童哥把我拥进怀里,身体执拗着,表示我还没有完全原谅他─这点很重要,否则,他会得寸进尺接着欺负我的。 
  「宝宝,再过一个月就是你的生日了,十八岁的生日呢,想怎么过?」他温柔的时候还是不错的,当然只要他的「温柔」别超过三个小时以上。 
  「你知道我不喜欢过生日。」六岁以后,我也没再过过生日,现在连自己的生日是哪一天都快忘了。 
  六岁的生日那天,我的父母被杀手榜排名第一的神秘杀手红叶杀了,不知为什么那个杀手当时放过了我。据说他的手中从没留过活口,凡是见过他的脸的人都被他杀死了。 
  我当时受惊吓过度,失忆了。昏迷三天后醒来,发现自己成了孤儿。 
  方宁是我在孤儿院认识的好朋友。我记忆中在孤儿院待的时间不长,一个月多点,可是当时我小小的,又完全失忆了,醒过来每一个人都很陌生,吓得只会哭,是方宁第一个安慰我,他便成了我的第一个亲人。 
  后来童哥要收养我,我大哭着不肯跟方宁分开,童哥于是同时收养了我们俩。 
  被收养的时候,方宁已经在那家孤儿院待了四年,他很感激童哥,也很感激我,总认为如果不是我,他不会有被人收养的可能。 
  十二岁之前,每个人都对我感兴趣─对我脑袋里面被封存的记忆感兴趣,因为我是唯一一个见过红叶杀手而且还活着的人,每个人都想知道,这个让人心惊胆颤的杀手到底长什么样子。 
  只知道他四年前出道,杀害我父母的时候已经很有名,杀人方式多种多样,现场从来没有留下过任何破绽,唯一的标记是在杀人后会留下一片红色的心型槭树叶子,所以被称为红叶杀手。 
  我被带到各个世界级的催眠大师面前接受催眠,可是都没有效果,我渐渐想起了小时候生活的点点滴滴,却无论如何想不起来那个杀手的脸。 
  他们甚至用电波刺激我的大脑,只做过一次,那种痛苦我永远都不会忘记,头痛得好像要裂开一样,不仅是痛,还有一种很深的飘离感,好像自己被生生劈成两半,一半的灵魂已经离开,在空茫中徒劳地寻找另一半残缺不全的自己。 
  那种经历已经不是恐怖可以形容的了。 
  电击后我昏迷了三个月,醒过来后几乎变成了傻子,那之后一直看心理医生到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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