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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中天中华史卷6:百家争鸣-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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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用。
什么东西管用?
利益。人君最大的利益,是称王称霸;人臣最大的利益,是富贵荣华。只要协调好关系,让双方都实现利益最大化,就OK。爱不爱的,没什么意思吧?
于是韩非得出结论──
君不仁,臣不忠,则可以霸王矣! 21
哈!孟子培训班的课桌,都要掀翻了。
不过,这里面有问题。
什么问题?
如果臣下不安于位,也想为君,怎么办?
这是完全可能的。因为天底下最大的利,莫过于为君为主。故臣弑君,子谋父,弟篡兄,史不绝书。从春秋到战国,更是一顶顶王冠落地,一座座火山爆发,各路诸侯真不知如何守住自己的王位。
对此,韩非有办法吗?
有。
什么办法?
两面三刀。
所谓“两面”,就是奖与惩,赏与罚,也叫德与刑,韩非称为“二柄”。这当然管用。因为人之常情,无非趋利避害;刑德二柄,则无非威胁利诱。这里面有甜头也有苦头,唱红脸也唱白脸,所以是“两面”。22
与“两面”相配套的是“三刀”,即势、术、法。势就是威势,术就是权术,法就是法规。其中,威势是前提也是基础。韩非说得很清楚,飞龙和腾蛇一旦掉到地上,就跟蚯蚓、蚂蚁没什么两样。由此可知,权力和威势才是靠得住的,其他都靠不住。23
有了权威,还得会用。怎么用?用权势建立威望,用权术对付臣下,用法规制服人民。势立威,术驭臣,法制民,都是人君手中的指挥刀。
看来,韩非的治术,有明有暗,软硬兼施。刑罚就是公开的硬控制,权术就是暗地的软控制。君主无术,就受制于人;民众无法,就犯上作乱。这就叫“君无术则弊于上,臣无法则乱于下”。24
但,术和法虽然两手都要硬,用法却不同。权术是用来对付官员的,叫“潜御群臣”;25 法规是用来对付民众的,叫“一民之轨”。26 所以,权术要暗藏心底,法规要公之于众。实际上韩非的法,就是输入臣民们头脑中的程序。有此程序,他们将自动成为工蜂和工蚁。
韩非的蜂蚁社会就这样建成。在这个社会里,很显然只有君权没有民权。韩非的心目中,也根本就没有民权两个字。他的服务对象只有一个人,那就是君主。他对君主要说的也只有一句话:守住你的王冠!
君权至上,君主唯一,这就是法家。
这样的主张,墨子也会赞同吗?
恐怕不会。
人治出特务
没错,就算再世,墨子也多半不会赞成韩非。
这是可以猜出来的。
有一次,墨子问田齐的太王田和:现在这里有把刀,用它试着砍人的头,一刀就砍断了,锋利吗?
田和说:锋利。
墨子又问:一路砍过去,都是一刀就断,锋利吗?
田和说:锋利。
墨子再问:刀是锋利了,谁会倒霉呢?
田和说:试刀的人。
于是墨子最后问:兼并别人的国家,消灭别人的军队,残害别人的百姓,谁会倒霉?
田和低头又抬头,想了又想说:我会倒霉。27
墨子讲这故事,当然是为了反战,并宣传他兼爱的主张。但他讲的道理却有普遍性,那就是轻易不要动刀。兵者凶器也,用之不祥。试刀的人有危险,献刀的也有,何况献的还是“两面三刀”!
法家,岂能被墨家所欣赏?
实际上,墨法两家有着本质的不同:法家是“为君主谋”,墨家是“为天下谋”。墨子的思想有一个总纲,就是“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28 这样的思想家,说他维护民权,好理解;说他不要民权,想不通。
可惜这是事实。
毫无疑问,墨子从来没说过不要民权,更不可能公开主张专制。可以说,他甚至根本就没有想到自己的主义和践行,最终会导致独裁。但不可否认的是,他又确确实实把自己的组织变成了蜂蚁社会。那么请问,蜂蚁社会有可能是民权社会吗?在这种组织结构中,工蜂和工蚁也会有公民权吗?
当然没有。但,为什么会这样?
很简单,就因为墨子跟儒法两家一样,都主张社会要有序。只不过这个秩序的维护,儒家主张靠礼,法家主张依法,墨子却寄希望于人。
什么人?
领导人。
在墨子看来,领导人很重要。
墨子说,人类诞生之初,没有政治制度,也没有领导人(无政长)。于是,一个人有一个人的主张,两个人有两个人的主张,十个人有十个人的主张。人越多,主义就越多。所有人都说自己对,别人不对,互相攻击,互相批判。结果“天下之乱,若禽兽然”。29
这就是没有领导的严重后果。
可见,社会如果出了问题,一定有两个原因,一是“不相爱”,二是“无政长”。不相爱,就斗,因为没有人道主义;无政长,就乱,因为没有统一意志。
也因此,墨子开出了两副药方:针对不相爱的,是兼爱;针对无政长的,是尚同。
尚同的意思,前面已经说过,我们也已经清楚,那就是村民的意见由村长统一,乡民的意见由乡长统一,国民的意见由国君统一,全民的意见由天子统一。天子“一同天下之义”,诸侯“一同其国之义”。以此类推,所有的意志都能统一,天下秩序井然。
墨子认为,这就是政治的起源,也是政治的意义。政治,就是由英明的领导来统一意志。
这样的政治,当然是人治。
问题也就出在这里。
按照墨子的说法,人类之所以要政府,是为了统一意志;要天子,是为了统一思想。这就必须事先假设,政府一定是正确的,天子一定是圣明的,他们也一定都是兼爱的。否则,要他作甚?
那么,这个前提有保证吗?
墨子说有。因为从一开始,天子就是按照这个标准选出来的。而且,事实也证明他既贤良又圣明。比方说,一个村民做了好事或坏事,家里人不全知道,乡里人也不全知道,天子却清清楚楚,直接下令或赏或罚。于是大家都说“天子之视听也神”。30
奇怪!他怎么知道的?
天知道!
墨子自己也知道说不过去。但为了维护人治,便又补充说,天子其实也不是神。他能够无所不知,是因为“使人之耳目助己视听”,也就是有人通风报信。
这当然也讲得通。但我们还是要问:是谁通风报信告诉他的?人民群众吗?似乎不大可能。因为前面说的这些事,可是“其室人未遍知,乡里未遍闻”的。群众自己都不知道,怎么会去说?
只有一种解释:天子安排了卧底。
这岂不可怕?
其实,如果是群众去告发,就更恐怖,因为普天之下都是特务。这就比蜂蚁社会还要等而下之。工蜂和工蚁虽然没脑子,却也不会做特务。
可以类比的,是商鞅治下的秦国。那也是所有人都服从和听命于最高领导人的。只不过,在商鞅和商鞅以后的秦国,全民都是战士,或警察;在墨子和墨子设计的天下,全民都是特务,或卧底。哪个更可怕?
都可怕。
毫无疑问,这样一种社会也是不会讲民权的。这当然与墨子的初衷相去甚远,却又是逻辑的必然。因为墨子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却从来不考虑个人的权利与尊严,也不知道没有个人的权利与尊严,就不会有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那么,有人想到了这一点吗?
有。
谁想到了?
杨朱。
一毛不拔错了吗
先秦诸子中,杨朱最受误解。
已经没人知道杨朱的生平,我们只能推测他应该生活在墨子之后、孟子之前,影响力则跟墨子一样大。31 当时的思想界,不是赞成杨朱,就是赞同墨子,32完全没孔子什么事。这可真是好生了得!
那么,杨朱的主张又是什么?
一毛不拔。
什么叫“一毛不拔”?就是“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33 一毛不拔的成语,就从这里来。
这确实一语惊人,更难让墨家接受。
是啊!墨子是为了天下,恨不得把腿上的粗毛细毛都磨光的;34 杨朱却即便有利于天下,也不肯拔一根毫毛。35 墨子一毛不留,杨朱一毛不拔;墨子毫不利己,杨朱毫不利人,当然针锋相对,百家争鸣也就由此而起。
挑战杨朱的,是墨子的学生禽滑釐。36
这位学生,我们在上一章已经认识了。他就是带领三百个同学驻守在宋城的墨家大弟子。
禽滑釐问:拔先生一根毫毛,来拯救天下,干吗?
杨朱说:世道不是一根毫毛就能拯救的。
禽滑釐说:如果能,愿意吗?
杨朱不理睬他。
禽滑釐出门,把这事告诉了杨朱的学生孟孙阳。
孟孙阳说:你们是不懂先生的用心啊!还是让我来替先生说吧!请问,如果有人提出,痛打你一顿,给你一笔巨款,你干吗?
禽滑釐说:干!
孟孙阳又问:砍你一条腿,给你一个国家,干吗?
禽滑釐不说话。
于是孟孙阳说:与肌肤相比,毫毛微不足道;与肢体相比,肌肤又微不足道。这道理谁都懂。但,没有毫毛就没有肌肤,没有肌肤就没有肢体。那么请问,难道因为毫毛微小,就可以不当回事吗?
禽滑釐表示无话可说。
事实上,当孟孙阳问他拿一条腿换一个国家行不行时,禽滑釐就已经清楚,后面等着他的问题必定是:砍掉你的脑袋,给你整个天下,干不干?
那也能同意吗?
好嘛!脑袋不能砍,腿就能剁吗?腿不能剁,肉就能挖吗?肉不能挖,皮就能撕吗?皮不能撕,毛就能拔吗?要能就都能,不能都不能。
这就是逻辑。
墨家是讲逻辑的,所以禽滑釐无话可说。
孟孙阳的话,却意义重大。
没错,整体利益确实大于局部利益。就连孟孙阳,也说“一毛微于肌肤,肌肤微于一节”。但这绝不意味着局部就是可以随便牺牲的,因为整体不过是局部之和。你不把局部利益当回事,今天牺牲一个,明天牺牲一个,请问那整体利益最后还有吗?
所以,不要说什么“大河不满小河干”。事实是:大江大河都由涓涓细流汇集而成。如果所有的泉水、溪流、小河都干了,还会有长江、黄河吗?
同样,如果所有的个人利益都牺牲了,请问,还有集体利益、国家利益、天下大利吗?
因此,别把小民不当人。
或者说,不要动不动就以国家天下的名义,任意侵犯和剥夺个人的权利。
没错,相对于国家和天下,个人或许有如毫毛。然而毫毛也是命,小民也是人。谁要把我等小民不当回事,随随便便就拔了,对不起,不干!
这就是一毛不拔的意义。
但,如果拔一根毫毛就能拯救天下,也不干吗?
当然干。
只不过,得问清楚三个问题。
首先,拔一毛真能救天下吗?好像不能,因为“世固非一毛之所济”。既然不能,为什么要拔?
其次,谁来拔?如果是自己,那叫自我牺牲,无私奉献,应该尊敬。如果是别人,是集体,是国家,是公权力部门,那就要问他们凭什么?
这个问题不能不问。要知道,国家权力是公民让渡的。公民让渡权利之总和,即国家权力。那么请问,我们让渡了生命权吗?没有。除去法定必须缴纳的税款,让渡了其他财产权吗?也没有。
那么请问,凭什么拔我们的毛?
当然,军人、刑警、消防队员等等,是让渡了生命权的。参军入伍,即是签订让渡协议。但他们没有让渡财产权。他们的生命,也不是用来挥霍的。
这就必须问第三个问题:拔下毫毛干什么?
在当时的情况下,也只能用于满足大小统治者的骄奢淫逸。这是一种剥削,甚至掠夺。只不过,这种剥削和掠夺打着“大公无私,利国利民”的旗号。所谓“拔一毛而利天下”,则不过圈套和陷阱:先哄骗我们献出毫毛,再哄骗我们献出肢体,最后哄骗我们献出生命。
因此,对付的办法,就是干脆把话说到底:别说要我的命,就算只要一根毫毛,也不给!
也许,这就是杨朱他们寥寥数语背后的思想逻辑。
这样看,一毛不拔有错吗?
没错。
于是杨朱的思想,便成了中国历史上,甚至世界历史上的第一份人权宣言。
人权宣言
杨朱的人权宣言全文如下──
损一毫利天下不与也,悉天下奉一身不取也。
人人不损一毫,人人不利天下,天下治矣。37
这份宣言言简意赅,总共只有两段话。第二段无须解释,那就是道家思想的源头,后来由庄子这样表达:真正的好社会,就是所有人都相忘于江湖,谁也不用救助,谁也不用牺牲。由此推论,当然也谁都可以一毛不拔,因为根本就无须一毫。
庄子与杨朱,一脉相承。
但更值得关注的,还是第一段。
第一段包括两句话,它们可以这样理解和翻译:要我牺牲自己来满足天下,我不干;要我尽取天下来满足自己,也不干。这就是杨朱思想的完整版。
很显然,杨朱在这里又是极而言之。他设置了两个截然相反根本对立的极端:损一毫,悉天下。悉天下,就是尽取天下,或遍取天下。这实在超乎想象。损一毫,则微不足道。天壤之别呀!
于是我们不能不怀疑:这个匪夷所思无人企及的“悉天下”,是不是托?因为在杨朱这里,悉天下和损一毫,是矛盾对立的双方。因此,反对悉天下,就得赞成不损一毫。做不到悉天下,就得支持一毛不拔。
这,岂非逻辑陷阱?
显然,要想侦破此案,就得问杨朱一个问题:不悉天下,只取一毫,行不行呢?
可惜没人问过。
但答案却不难得知。因为按照孟孙阳的逻辑,拔一毫就会断十指,断十指就会奉五脏,奉五脏就会献全身。那么同样,可以取一毫,就可以十毫、百毫、千万毫,最后势必是尽取天下。
所以,既然一毛不拔,那就一毛不取。
讲得通吗?
讲得通。
实际上,杨朱虽然毫不利人,却也毫不损人。岂止不损人,甚至不损物。杨朱说,智慧之所以可贵,就因为保护自己。武力之所以可鄙,就因为侵犯别人,包括侵犯小动物和自然界。这就叫“智之所贵,存我为贵;力之所贱,侵物为贱”。当然,人类为了生存,不能不利用他人和他物。但,可以利用,不能占有。如果蛮横地私自占有,就叫“横私”(横读去声)。
横私就是霸占。而且,一切占有都是霸占,因为产权不是我们的。不但小动物和自然界,就连我们的身体也不是。那是谁的?天下的。因此,蛮横地占有自己,就叫“横私天下之身”;蛮横地占有自然,就叫“横私天下之物”。
这两种,都是杨朱反对的。
那该怎么办?
公天下之身,公天下之物,把原本属于天下的还给天下,变成全世界全人类的共同所有。
对,天下为公。
这不是墨子的理想吗?
正是。杨朱与墨子,分道扬镳,殊途同归。
实际上墨子与杨朱,就像孟子与韩非,都是一枚硬币的正反两面。孟子与韩非,是民权与君权。孟子捍卫民权,韩非保护君权。墨子与杨朱,是公权与私权。墨子主张公权,杨朱维护私权。他的“损一毫利天下不与也,悉天下奉一身不取也”,就既是人权宣言,又是维权声明。
是这样吗?
是。事实上,这句话是有主语的。主语就是“古之人”,即古代领导人。我们知道,借古是为了讽今。因此,它又可以这样翻译:要我牺牲自己满足天下,我不干;你们尽取天下满足自己,也不行。
这,岂非维权?
当然是。而且,他维护的还不是笼而统之的民权,而是每个人的个人权利──私权。
私权重要吗?
很重要。
私权是相对于公权而言的。前者叫私权利,后者叫公权力。没有私权利的让渡,公权力就没有合法性,也没有必要性。因此,公权力绝不能侵犯私权利。哪怕你号称大公无私,也不行。
没有私权,就不会有公权。
没有私权,也不会有人权。
可惜这一点,我们常常忘记,甚至不知道。
这当然是有原因的。
原因就在我们历史上的所有制,既非公有(公共所有),又非私有(个人所有),而是家有(家庭所有,或家族所有)。没有私产(个人财产),哪有私权(个人权利)?
因此我们的文化内核,必然是“群体意识”(请参看本中华史第三卷《奠基者》)。在这样一种文化环境和文化氛围中,讲公权就政治正确,讲私权则难免风险。于是,我们就不敢讲,不想讲,甚至不会讲了。
由是之故,杨朱的私权论一发表,就震惊天下。同样由于这个原因,他也很快就被污名化和妖魔化。人们一知半解地嘲讽着他的“一毛不拔”,不知道“人人不损一毫,人人不利天下”,才真该是理想。
承接了杨朱思想血脉的,也许只有庄子。
庄子是超凡脱俗的,他似乎并没有卷入这场君权与民权、公权与私权的论争。但作为诗人哲学家,他却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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