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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哥华雨季-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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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老人了,表情麻木,眼睛混沌,身上穿着灰色的中式布卦。有的老婆婆上身还要捆个长长深蓝色的布带子,在胸前打个叉,然后横系在腰间,稀落落的白发盘在脑后,一边肩膀背着一个布袋子装着菜,手背后托着底,另一边的胳膊在前面拽着带子,走起路来哈着个腰,随时看见地上有丢弃的空瓶子,就飞步过去拾起装进袋子里。每到周末,很多白人都喜欢阖家大小来唐人街吃点心,这时,哪里管餐厅的老板是台湾来的,还是大陆来的,就全部统一成了华人,在他们看来,华人最擅长把没有滋味的食材调理得百转肠回,譬如,豆腐、海参还有肠粉,等等,但是他们不知道,在后巷那一边,餐厅厨房的那一面小窗门能向外看到的,几乎就是生活和工作在这里华人的全部天空了。

  我常常去的那一家菜店,号称是温哥华最便宜最全货的地方了。每次拿菜的时候,面前都有无数只手,噼哩啪啦地挑菜,稍一犹豫,就只有捡剩儿的份了。有个朋友曾经在这里打过几天零工,还曾用这里的工作担保去申请过美国的签证,但是被拒签了,因为签证官认为这么低的时薪无法支付其在美国的消费。即便如此,这里的收银员可也是全温哥华最牛的了,大概是生意太好了吧,整天眼皮都不抬一下,一句谢谢也别想从她们嘴里听到,要是付硬币都要顾客当面一五一十的点清,让我想起了北京的中国银行,里面的办事员每次去取钱都让我有种拿他们家钱的感觉。

  去唐人街,我有比在别处更强烈的外乡人的感觉,这里流行的是广东话或者福建话,以至于很多白人以为广东话的“恭喜发财”就是新年快乐的意思。我是坚决支持北京奥运的,因为不仅仅中国需要这个机会向世界介绍自己,而且生活在别处的人们也需要一个契机去了解中国。大多数白人认为唐人街就是中国的缩影,生活在唐人街的人们也以为这里就是世界的缩影。每去一趟唐人街,我都不由得感叹生活真是不易,但是回到我住的街区,我立刻忍不住高歌:生活多美好啊。同一片晴雨云下,就是有这么不同的感受。

  我住在市中心的另一端,太阳出来的日子,人人都夹着草席、毛巾被,趿拉着人字拖,向着海滩走,要去晒太阳啊;要是连着下几天雨,可爱的朋友们见了面都抱怨自己得了忧郁症。前两天,遇见了托儿保姆帕米拉,她问我:“嗨,这个夏天过得怎么样啊?”我傻呆呆地回忆了一下,想不起什么值得兴奋的事情,就回答还可以吧,红头发的帕米拉不敢相信的样子,睁大眼睛问我:“为什么?这么美丽的夏天,你有什么不高兴的事吗?”她难过地说:“要知道,我的工作是从星期一到星期五,都不能休息,我多渴望到海滩上去啊。”我是相信,生活的幸福指数,是由人本身的态度决定的。去超市买个东西,也要准备很长的时间,倒不是人多,不过售货员实在太热情,每个顾客都要聊上几句,我买了肉馅,都要恭喜我真是幸运,因为今天的肉馅很新鲜呢;有时东西少,顾客没要店里的塑料袋,那个大叔立刻大声地夸奖这环保举动,号召后面排队的人学习好榜样。

  有一次,我坐在肯德基里吃垃圾午餐,一抬头,看见店外有两个年轻小伙在乞讨,举着个牌子,上面写着:还差十三块钱去买船票旅行,请分享你们的零钱吧。我问老公,下次我能也觉着牌子坐到那儿,不过上面要写:还差三十万去买房子住,请分享你们的零钱吧。老公肯定地说我一定会上电视新闻的。

  我喜欢听莫扎特的音乐,他一生贫苦,生活艰难,但是从他的音乐中一点儿也找不到悲观失望的因素。以前总有人问我,为什么要到离家这么远的地方来,有什么好。我也真想不出有什么好,现在终于找到了一个籍口:这里的人们把一切不如意的地方都不放在眼里,快乐的生活着。

抵抗力还是抗生素
在北京生活的朋友说,她现在最怕两件事,一件是晚饭后,小阿姨(保姆)一放筷子,说下个月不想干了,另一件就是孩子生病。

  天哪,我终于赶上了这第二件。这是女儿出生以来的第二次生病,上一次是十三个月大时出疹子。前两天刚打电话回国去,和家里人说自己的宝贝不易生病,真是说嘴打嘴。

  十二月的第一天,早晨起来拉起窗帘,就看到了漫天飘雪,上午出去玩了一阵子,回来女儿的鼻涕就像决了堤的河水一样了。到了晚上睡觉的时候,跟拉个风箱似的。这样流了一个星期的鼻涕,由清水转青水,最后是黄鼻涕。听说是流黄鼻涕就是快好了,果真到了周末,鼻涕不再滚滚而来。

  可惜一时疏忽,出去玩回来,情形再次恶化,并且伴随着咳嗽。老公问我要不要去看看医生啊?当然不要,温哥华的家庭医生是打死也不给开药的,这里的人相信医生,医生相信抵抗力。前些日子,新闻说调查显示,即使那些非处方类药品,对幼儿的心脏还是会带来很大的冲击,可能带来终身的影响,所以卫生局要求幼儿类的非处方药全部下架。这回好么,本来在加拿大,两岁以内的幼儿不经医生建议就是不能用药的,好容易我们熬过两岁,连卖都不让卖了,药店里能见到非处方的小儿用药还不就得剩创口贴了。女儿的音乐班上个同学,我亲眼见他淌青鼻涕淌了一个多月,大家都认为病毒这样排出去就好了。为了让女儿睡个安稳觉,我还是偷偷给她吃了国内带来的冲剂。药吃下去,确实也没有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是我和老公都比无作为时觉着心安多了。

  星期二从幼儿园回来,女儿的咳嗽声从胸腔唝唝地传出来,精神明显不济。老公建议晚上不要给她洗澡了,又遭到我痛斥,虽然我没去见医生,但是我知道医生肯定建议是多洗澡多通风,甚至少穿衣服以便散热。夜里女儿发起烧,烧的时候,鼻子通气也不咳嗽;烧退了,又是鼻塞又是咳嗽;一会儿又烧起来,反反复复好多次。早晨起来,看上去好了一些,胃口也很好。我用罗汉果熬水兑蜂蜜给她喝,又蒸川贝梨给她吃,老公那边又想去医院了,我还是拒绝,以我听来的经验,除非是昏迷不醒神智不清,否则这里的医生轻易不会给幼儿用药。夜里再次烧起来,但是这回只烧了一次就安然一觉到了天亮。

  我说,如果女儿今天夜里不再发烧,明天我会约见一下家庭医生。要好了,去干嘛?——老公问。我要去查查有没有什么发烧的并发症出来,反正女儿现在也没那么难受了,出去走走也不是件难事。我对医生说,女儿流了两个星期的鼻涕,咳嗽了快一个星期,然后发烧烧过两天,现在继续流鼻涕和咳嗽。医生如我所想的那样,检查检查耳朵,确认没有中耳炎;后背听听,肺部没有问题;前胸听听,心脏也没有问题。医生说,她知道有一种病毒是这样的症状,这么小的孩子不要给她吃药的,她自己的抵抗力应该再过一两天就会好了,然后多喝水多撒尿,帮助病毒早一点排出体外。看看,还是靠抵抗力吧,我知道这个过程是比较痛苦的,但是也正是由于从小到大还没有吃过什么抗生素,所以很难得生一次病的。医生教我用柠檬、生姜加蜂蜜煮水来喝,有助于止咳,算是方子了。

  不知道还要过多久,女儿才能彻底恢复,我们已经好久没有睡个安稳觉了,这才是真的。

布伦小伙
布伦是个土耳其小伙,是个矮胖子,一米七左右,不明白什么是大腹便便的,看看布伦就立刻明白了。话也说回来,在北美,除了消防队员、警察叔叔,外加工地里的建筑工人,我还真没看到过几个电影里的那样的典型白人男子呢,所以多年来,上述三种行当,一直是北美女性投票认为性感魅力男士最常出没的地方。

  布伦从前在土耳其是个厨师,他说因为在土耳其,厨师是个不受人尊敬的工作,所以痛下决心,到加拿大东部的大学去学习计算机,毕业后,在温哥华找到了现在的工作。深里想想,这里面有趣地方有两点,第一,说明土耳其大概和中国一样,还算不上发达国家,人们对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怀有爱好以外类似阶层的看法,在加拿大,受过大学高等教育的人数只是很少的一部分,多数情况下,那只代表那是他们的兴趣爱好,表示他们愿意致力从事学术研究类的工作,是非常非常受人尊敬的,另一方面,那些管道工啊、码头工人、汽车修理工、木匠之类的工作,收入也是非常非常的高,同样令人崇拜,大家只是从事不同的工作,与爱好特长相关,与素质无关;第二,土耳其的教育体系或者说教育观念跟中国是不同的。基本上在中国,选个什么专业,就算定下了终身,要不怎么有“隔行如隔山”的说法,生产汽车的,转行也顶多转成个卖汽车的,很少有人有从头再来的勇气,也没那个精力。在北京工作过的公司里,算算不是校友也是友校的,老公现在有个同事,曾经是巴塞罗那奥运会的皮划艇冠军,我是想不明白,他是怎么一边训练体育项目,一边学习计算机编程的,听说技术还很棒呢。

  布伦近来觉着身体总是很不舒服,肝的位置常常很疼。到家庭医生那里,检查了半天,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医生认为就是肥胖引起的,布伦不信,大家都痛恨这个光收钱不出力的医疗制度,没法子,只好决定圣诞节回土耳其去检查身体。在没有回国之前,他只能按照医生说的——减肥。

  布伦是个胖子,胖子意味着不扛饿。从决定减肥那天起,他就不再吃主食和肉还有奶酪,只吃蔬菜沙拉。我的天哪,就是跟兔子一样的生活。白人不会炒菜吃,蔬菜除了土豆,其它都可以浇些橄榄油生吃,包括豆角和豆芽。在电视里,看到那些健康节目,营养家动不动,就把芹菜、萝卜、洋葱等一堆东西扔到搅拌机里,搅合成一杯好象上过水彩课后,捧出的那杯洗过画笔的水,一饮而尽,吓死我了。布伦再不坐电梯,每天晚上下了班,还到公园里去骑自行车、长跑。没多久,一两周的功夫,他的大肚子就瘪了一大块,他骄傲地说,已经瘦了二十多磅。

  我们都说,布伦是个有毅力的小伙儿,从厨师转行到计算机工程师,从胖子减成瘦子,但他依旧有些忧虑,不知道回国检查会有什么结果。 。 想看书来

小说  末端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失眠的,我以为上了年纪才这样。现在在我的生物钟里,没有黑夜只有白天,时间过得很慢很慢。我整天躺在床上,开着电视,眼睛盯着窗外的槐树梢,看它随风一摇一摇。前两天,我在窗台上洒过几粒小米,时常可以招来几只麻雀。它们在窗台上蹦来蹦去,快速的哚食,我的一分钟在麻雀的一生里大概可以折成一个星期?或是更长吗。老伴去年死了,没有勇气立刻随他而去,只能没有感觉的数着剩下的日子,要么掉进无限的回忆中,要么没有滋味的晃过每一天。

  我的这一生实在是无趣又黯淡的一生。我这个样子的说法,是有些不负责,和伤家人的心,因为一切都是我自己的选择。没错,是我自己的选择,我说无趣和黯淡,并不表示我不爱他们,再来一次,我多半还会这个样子。然而;这一切都不是我原先想要的,我并没有过上我想要的幸福。我以为,我上了学会从此不同;我以为,我和心爱的人结了婚会从此不同;我以为,我们有了孩子会从此不同;我以为,孩子懂事以后会从此不同……老伴活着的时候,我以为,总有一天,会从此不同。老伴死了,我才知道永远没有不同的那一天,我的幸福不只是大家幸福了我就幸福了。

  等了那么多年,盼了那么多年,到今天才发现,虽然人还是那个人,心情也还是那个心情,但是心里想的事却是不可能的了。

  记得我们才认识的时候,我二十一岁,刚从大学毕业,还住在家里,爸爸妈妈,奶奶和小叔,弟弟妹妹一大家子。老伴也才不过长我两岁,学校里的社团活动认识的,交往没多久,彼此了解了心意,我认定他是个老实人,就一心想嫁给他,好有一个自己的家。

  心里这么想,美得不得了,却不敢轻易带人回家。等了好久,终于找了个借口,我过二十二岁生日时候,第一次把他介绍给了家里人。我们家的规矩,过生日包饺子煮鸡蛋,表示圆圆满满,这个时候带个朋友来应该也不会太唐突。我心底里已经认定是他了,那么以后大家接触的日子长着呢,这头一面不能太生硬也不能太亲近,只要家里人觉得他老实本分人,我就满足了,我对以后的日子有信心,老伴的优点很多的。关键是第一面,女方本着就是挑剔的目的来的,男的一紧张表现的过于愚钝了,这以后的局面就不好打开了。我想嘱咐嘱咐老伴,又不敢说多了,一来显得自己罗嗦,二来露出自己家里人多事情杂也不好。机会虽然找好了,接下来的事情倒真是烦恼了我好几天。

  到了这一天,老伴准时到了。我去开门,他忙偷着往我手里塞了个东西,低声地说,“给你的,寿星佬。”是个红发带,抽了个没人注意的空儿带在头上。守着长辈,不敢坐在他旁边,挨着奶奶坐下,偷眼看他傻呆呆的样子,回着奶奶的话,心里觉的很有意思。

  “听说,你和我们家闺女是一个学校的?”奶奶坐床边上,小脚刚好挨着地,后背挺得直直的。

  “恩,对。”

  “那你已经找到工作了?”我猜奶奶在借着问话,打量着他,正按她的方法相着面。

  “才定下来,再过十来天,就去报到了。”他半坐在椅子上。

  “第一次上我们家啊。”奶奶这东一句西一句的真不好让人回答,都该是些自言自语的话。总算饺子上了桌,我们围着八仙桌坐下。八个人,正好一边两个人。奶奶看看大家,嘟囔:“过两年,人再多这桌子就没用啦。”我听了很高兴,奶奶这一关差不多啦。

  小叔叔比较体谅我们,主动和我换了位置,“来来来,还是我挨着老祖宗,你挨着客人坐吧。”接着,他看见了我头上的红发带。“呦,还乔装打扮了一下。”

  老伴的脸先红得象作了亏心事一样,把什么都招了。

  饭吃得差不多的时候,妹妹忽然说了一句:“下个月我过生日,你也会送个红发带给我吗?”

  “我?”他看看我,半晌才说“我听你姐姐说你喜欢吹口琴,等你过生日的时候我教你一首新歌吧。”

  “真的?”妹妹喜出望外,“那你先吹吹,我听听。”说着,就把她的口琴拿过来。

  爸爸妈妈笑着,端碗进了厨房。

  他接过口琴,吹起了“红莓花儿开”,在社团演出的时候,他就是表演的这个。

  妹妹和弟弟,高兴的和着节拍拍巴掌,小叔叔吹口哨和着。

  奶奶放下筷子,扭身回屋。我赶紧去搀扶,奶奶一边走着,一边撅着嘴说,“不害臊的,和小姨子一起胡闹!”奶奶的观念未免太老,但她不高兴,今天就不算圆满。“奶奶,是妹妹不懂事,人家头一次上家来,就让人家做这做那,还开口要东西。”我说。

  “你妹妹多大,他多大?头一次来就这么没分寸!”我不敢再接话,奶奶越说越严厉,“去,把门关上,吵的慌。”我去把门合上,看见那屋,妹妹他们正玩得高兴,他也终于放松下来,吹了一首又一首。我真想走过去和他们一道,但是眼下奶奶不高兴才是最重要的,我只能陪着她,心想等奶奶生过气以后,都会好的。

  总是这样,打一开始就这样,别人都高高兴兴的,我却要为了一点小事周旋。我这一辈子没什么里程碑似的的事件,琐琐碎碎的一堆事,别人都可以尽情的欢乐,然后芝麻大点的不如意,单单压在我心头。我还真不如窗户外面的槐树上的树叶,没知觉的过一辈子。

女儿的幸福生活
将近两岁半的女儿,现在每天就是为了冰激凌而活着。我问她,吃葡萄还是桃子?她马上就接着说——还是吃冰激凌呢;我说,吃面条还是吃米饭?她毫不气馁接着说——还是吃冰激凌呢……每次我都肯定的告诉她,没有这个选项,但是下次只要碰到选择题,她还是坚持捍卫着自己的发言权。老公早上出门前,跟她告别,告诉她听妈妈的话,女儿点头答应,然后竖起食指,比划着:“听妈妈的话,一会儿有冰激凌吃。”

  这本来是我和老公想出来的一个鼓励奖,比如女儿自己去上厕所啦,或者自己认识了新的小朋友啦,但是我现在实在是怀疑,女儿到底清不清楚冰激凌是个奖励呢,还是自己多次要求的结果。女儿的干妈说,幸好她没听过郭德纲的相声,否则就会说——是吃冰激凌呢,还是吃冰激凌呢,还是还是吃冰激凌呢。我试图淡化她幼小的记忆库,但是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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