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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的性格-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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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随处净土 (代序)(1)
“闭门即是深山,读书随处净土。”此联出自明人陈继儒的《小窗幽记》,我很是喜欢。熙宁元年(1068),《资治通鉴》的编撰者司马光请辞“翰林学士”一职,对宋神宗说:“臣讲读经史,粗有所采,而应对宾客,实非所长。”不佞不敢与温公比,但“讲读经史”的性情却是相近。
司马光,字君实,号迂叟,祖籍陕州夏县涑水乡(今山西运城安邑镇东北),世称涑水先生。公元1019年,司马光出生在河南光山县,其父司马池时任光山县令,便以“光”命名。公元1086年,司马光病卒,年六十八,死后追赠太师、温国公,故后人又称司马温公。司马光一生与王安石政见不和,被目为“旧党”、“保守党”,此又另当别论。
司马光编撰《通鉴》是花了大心血的,前后总共花去19年时间,这还不包括他写《通志》的时间。治平三年,司马光向宋英宗进呈《通志》八卷,也就是我们现在所看到的《通鉴》周纪5卷、秦纪3卷。司马光编撰《通志》的缘起,是鉴于前代史籍太多,一般士子读来已是不易,更何况政务缠身的皇帝,于是立志要编一部简明扼要的通史,叙历代王朝兴衰,让本朝皇帝有所借鉴。这个想法得到宋英宗的支持。治平三年(1066)夏四月,英宗命司马光编“历代君臣事实”,同时授权他在崇文院组建书局,自己决定人选,允许借阅龙图阁、天章阁、三馆、秘阁藏书。治平四年(1067),英宗崩,神宗即位,给这部书赐名“资治通鉴”,并亲自写了一篇“序”。这个序言后来威力大了去了。绍圣四年(1097),蔡京的哥哥蔡汴授意一个叫林自的人,上书宋哲宗请求将《通鉴》刻板毁去,太常博士陈瓘便祭出神宗的“序”,言下之意是说,你们敢毁去神宗钦定的书?蔡汴一流也担心被扣上“诬毁先帝”的罪名,只得手软,偷偷将刻板收起来,不让再版就是,复不敢议毁版事。
司马光的助手主要有三人:刘恕、刘攽和范祖禹。后来司马光的儿子司马康也加入书局,负责文字检校,《通鉴》成稿之后,“苏门四学士”之一的黄庭坚也加入文字校对。对于书局三人的分工,历来意见纷纭,我认同如下说法:刘恕负责五代,刘攽负责两汉至隋,范祖禹负责唐代。刘恕还是全局的副手,司马光经常与他讨论一些重要的体例问题。司马光编书的时间大体可以分为三个时间段:从治平三年四月至熙宁三年(1070)九月,为在朝编撰时期;从熙宁三年九月至熙宁四年(1071)三月,为出知永兴军 编撰时期;从熙宁四年三月至元丰七年(1084)书成,为卜居洛阳编撰时期。
熙宁四年四月,司马光判西京留司御史台,随即卜居洛阳。他在洛阳修建了一个占地二十亩的园子,名“独乐园”,中有“读书堂”,藏书五千卷,司马光便“穷巷昼扃户,闲轩卧读书”,过起15年读书著述的闲隐生活。司马光编书是相当辛苦的,卷帙浩繁且不说,还要对各家的选本进行比勘,从中爬理出合理的脉络。温公自课每三天删改《通鉴》一卷,偶因事耽误,隔天一定补上。仅“唐纪”初稿,他就费时四年多,这不过是粗稿,还要进一步细删,所存不过数十卷。其工作量之大,可想而知。元丰七年(1084)十二月,《通鉴》一书修成,司马光已是老眼昏花,牙齿没剩几颗,精力大不济,其言:“臣之精力,尽于此书。”
读书随处净土 (代序)(2)
《通鉴》成书294卷,上起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前403),下终后周显德六年(959),凡1362年的历史。另有《目录》30卷,《考异》30卷,合起来是354卷。《通鉴》一问世,就备受瞩目,神宗皇帝推许此书为前代所未有。清人曾国藩尤重此书,说:“六经之外有七书能通其一,即为成学。”七书者,《史记》、《汉书》、《庄子》、《韩文》、《文选》、《说文》及《通鉴》。毛泽东一生通读此书达17遍之多。1954年冬,毛泽东对史学家吴晗说:“《资治通鉴》这部书写得好,尽管立场观点是封建统治阶级的,但叙事有法,历代兴衰治乱本末毕具,我们可以批判地读这部书,借以熟悉历史事件,从中汲取经验教训。”
毛泽东的这个评价就说出了《通鉴》一书的价值所在。所谓“叙事有法”,是说司马光师承《左传》的叙事风格,将历史事件的原委叙述得条理分明,而又简明扼要。但司马光不用“春秋笔法”,不在行文中随便评价人物,这和南宋朱熹的《通鉴纲目》不一样。有感而发的时候,司马光通常以“臣光曰”来发表见解,《通鉴》一书“臣光曰”多达一百多篇。《通鉴》以韩赵魏三家分晋开篇,司马光写了第一篇“臣光曰”,毛泽东评论说:“选择这一年的这件事为《通鉴》的首篇,这是开宗明义,与《资治通鉴》的书名完全切题,下面做得不合法,上面还承认,看来,这个周天子没有原则,没有是非。无是无非,当然非乱不可。”司马光的用意也在里面了。
《通鉴》一书不特纪治乱之迹,至于礼乐、历数、天文、地理,也有相当详细的记载。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通鉴》善写战争,叙兵事所以得失之由,脉络分明。其写三国赤壁之战,有别于《三国志》和《三国演义》,多着墨于战前的运筹帷幄,堪称经典。
司马光的文风师承西汉,这也是促成《通鉴》一书之所以“粉丝”如云的重要原因。尽管书局三人各有分工,但最后的定稿一出司马光的手笔。因此,《通鉴》一书最能代表司马光的文笔风格。王安石说:“君实之文,西汉之文也。”朱熹也说:“温公之言,如桑麻谷粟。”米饭天天吃,没有腻烦的时候,缘于它接受阳光雨露的自然。以故后来的学子们不但读其中的故事,而且把有些章节当经典名篇来背诵。曾国藩编《经史百家杂钞》,仅《通鉴》一书就选了11篇。
中国人之所以有皇皇二十五史,是因为中国人知道借鉴往事以知照当下。姑且不论周作人的是非,仅就其说历史的一段话就相当有见识,他说:“我始终相信二十四史是一部好书,他很诚恳地告诉我们过去曾如此,现在是如此,将来要如此。历史所告诉我们的在表面的确只是过去,但现在与将来也就在这里面了。正史好似人家祖先的神像,画得特别庄严点,从这上面却总还看得出子孙的面影,至于野史等更有意思,那是行乐图小照之流,更充足的保存真相,往往令观者拍案叫绝,叹遗传之神妙。”(《苦口甘口》)周作人推介《资治通鉴》或《通鉴纪事本末》,总须要有一书经目,于己也有好处。司马光编著《通鉴》的用意也本于此。他在《通鉴》卷69刘备即皇帝位,改元章武处,写下一则800余字的“臣光曰”,其中自言写此书的目的时说:“臣今所述,止欲叙国家之兴衰,著生民之休戚,使观者自择其善恶得失,以为劝戒。”所以是书除写帝王将相外,还写了很多高风亮节的人物,又详写许多名公臣卿所以兴亡败家之故,使士大夫怵然知戒,因此,曾国藩说:“实六经以外不刊之典也。”
不佞一介布衣亦喜史书,以《通鉴》为甚,除读书之趣外,也是想开开蒙,拓展视野。胡三省建议读《通鉴》者“如饮河之鼠,各充其量”,余便是这样的“饮河之鼠”,一路读来,有感于心便发而为言,得读书笔记274张,随后的日子便将之一一厘为心得,几番作过修订,终成此卷,“其间抵牾,不敢自保,罪负之重,固无所逃”(司马光《进通鉴表》),还望方家教正。
刘义光
己丑年春三月于中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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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百年皆客(1)
1。韩非的“叛逆”
韩非主修刑名之学,最终自己却被无情地套上了枷锁,这仿佛是一个魔咒,比如作茧自缚的商鞅,使后来的士子们不得不步履谨慎起来。作为悲剧性的人物,韩非一生钟情的学术主张,如一杯酒,练就了他的人生性格和人生信条,而最终,这杯酒却成了为他壮行的最后晚餐。
韩非子,韩国的贵族,和秦国后来的丞相李斯是同学,师从荀子。按理说,六国多辩士,不说口若悬河,口齿伶俐也是必需的基本功夫,可是我们的韩非却偏偏患有严重的口吃——命运跟韩非开起了玩笑。
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秦王嬴政只要轻轻推开函谷关,映入眼帘的,便是挡路的韩国,挡住了秦军千万虎狼之师的东进之路。家门口有块石头,换谁都会不爽。于是,秦王的剑锋便直指近邻。
而韩国国内,韩王的做派和大多数国君一样,无非酒池肉林,把一些正直之士当作眼中钉。因此,戏剧性的情况便出现了,当边关吃紧时,韩王才慌忙想起那些大臣大将们都在家抱小孩呢,于是临时征调他们去挡一阵子。要是嬴政稍打一个盹,他又温柔富贵乡去了。有这样的国君,可以想见韩国的局面。
韩非要是也跟大多数公子哥似的,没事哼个小曲,遛个鸟,倒也罢了。问题在于,他是个理想主义者,有他自己的主张与抱负。眼见韩国国势一天不如一天,不仅仅是忧虑,而且是忧愤起来。他多次上书韩王出谋献策,洋洋洒洒写了十余万字的著作,诸如《孤愤》、《五蠹》、《内储》、《外储》、《说林》、《说难》之类,来阐明他的理想。这样努力的结果是,他终于迎来了人生中的第一个听众,可惜这个听众不是韩王,却是作为对手的秦王嬴政。
公元前233年,韩王安六年,也就是秦王政十四年,距秦统一中国仅剩12年。韩王被嬴政折腾得实在没办法,想起了最后一根稻草,派韩非子去秦国试一试,碰碰运气。可是,这一试,外交努力没试成,韩非的命却试没了。
韩非在秦国是这样开展外交作为的:他对嬴政说,只要你嬴政听我的,灭不了赵、韩、荆、魏、齐、燕,我就不是人。不但不是人,命也可以任你拿去(“四邻诸侯不朝,大王斩臣以徇国”)。韩非不愧是法家出身,要多无情就有多无情。苏武在北海牧羊19年,受尽千辛万苦,无非为了骨气,可他倒好,反水还在其次,却要带部队打自己的祖国,难怪后人骂他。
嬴政对这个超级宏伟的战略蓝图怦然心动,“悦之”,恨不得明天一步就能封禅泰山,一统山河。于是嬴政考虑该给韩非安排什么样的职位,考虑来考虑去,却把对韩非的任用给耽误了。
关于嬴政的迟疑,我产生了一个疑问:从史书的记载看,嬴政不是个优柔寡断的人,况且韩非还是他极想见到的人物。《史记》上说,秦王为了尽早见到韩非,甚至命令部队加大攻击力度。可一旦见到神交已久的韩非,嬴政却一反常态,举棋不定起来,这事确实颇费思量。我的推测是,秦王从始至终都未见到韩非本人。也就是说,除了外交场合的客套外,他们之间尚缺少一次足以达成共识的深谈。而这次没有兑现的深谈,对双方都是重要之极。秦王可以借此进一步认识韩非,要用其人,总得见见面吧。韩非也可以借此进一步阐明思想,取信于秦王,大而言可以得到富贵,小而言可以保住性命。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一章 百年皆客(2)
什么原因造成秦韩的失之交臂,不得而知,我想,其中最主要的因素,当是韩非的口吃。韩非深知自己的功力不在嘴皮子上,而在笔底下。于是,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然而,韩非因口吃而丢掉的机会,却给了同学李斯一个可乘之机。西方有个哲学家曾说过一句相当恐怖的话:他人即是地狱。这句话用在李斯与韩非身上,真是贴切之极。
楚人李斯,也客卿秦国。所谓客卿,就好像中国留学生取得美国国籍,正准备参加议员选举,还在准备阶段,没想到半路杀出个韩非,对他的竞选构成了严重的威胁。结果自然不难想象,这个擅长心计且妒忌心极强的楚国人,不顾同窗之谊,准备干掉他。
李斯还真找到了韩非的死穴,他对秦王说:“韩非,韩之诸公子也。今欲并诸侯,(韩)非终为韩不为秦,此人情也。今王不用,又留而归之,此自遗患也。不如以法诛之。”这句话因袭了李斯在《谏逐客书》中为秦国谋划的攻防思想。他为秦王谋划说,“诸侯名士可下以财者,厚遗结之”,那些名人名士,能拉拢的,不惜一切代价拉拢来,实在拉拢不了的,干脆“利剑刺之”,免得为敌所用,老给我们添麻烦。
嬴政怕的就是这个,于是不分青红皂白,派人将韩非逮捕下狱。狱中的韩非要见秦王,李斯不让。要申诉,李斯也不让。不但不让,还擅做主张,派人拿了一杯毒酒,说是御赐的,逼韩非喝下去。而等秦王缓过神来,韩非,这个因为口吃而错过与秦王面谈的人物,早已吃过了他人生中的最后一顿晚餐。
《通鉴》中有两人评论了此事,一是扬雄,一是司马光,二人的论点和李斯一样,关键词只两个字:“人情”。扬子认为,韩非之失在于信口胡话,没有基于“以礼动,以义止”的操守,口出狂言,不留后路,犯了自大病。司马光认为韩非替秦国谋划,首先一条就想把自己的祖国打倒,太禽兽了,死有余辜。而太史公在《韩非列传》中说:“余独悲韩子为《说难》而不能自脱耳。”说的正是韩非的性格。
2。韩信的市井之志
韩信不听从武涉、蒯彻 的策反,死不背汉,是其性格所致,欲报知遇之恩故也。萧何称之为“国士无双”。
公元前203年,韩信率部直取齐地,肥得可以,有了环视群雄的本钱,然后派人对刘邦说:“齐地形势非常复杂,大王就让我代理齐王(假齐王)吧,否则怕镇不住。”
刘邦一听,火冒三丈,这不明摆着伸手向组织要官么,“他妈的……”。话音刚出口,坐在旁边的张良机警地踢了他一脚。刘邦尽管文化不高,但悟性极好,明白过来这一脚是怎么回事,韩信如果要反水,后果不堪设想。连忙改口说:“他妈的,要做就做真齐王,假齐王是怎么回事。”韩信如愿以偿地当上了齐王。可是,这个轻率的举动,埋下了他日后身首异处的祸根。
当此之时,脑子清浅的项羽得知他的二十万部队连同司令官龙且尽为韩信所灭,汉军对楚军形成了包围之势。这位力能扛鼎的赳赳武夫平生第一次产生了恐惧心理。于是派武涉前去策反韩信,条件是:三分天下,各做地主。而不属于任何派系的汉阳人蒯彻也看出了局势的微妙,也在第一时间赶来凑热闹,让韩信南面称孤,三分天下。三人的谋虑竟惊人的一致,第三人就是张良,只是没有明说罢了。
第一章 百年皆客(3)
按说武涉替项羽前来游说,情有可原。可蒯彻凑什么热闹,他又无党无派,就不怕被韩信就地正法?我的推测是:韩信的假齐王之事,估计蒯彻也风闻到了,他估摸着韩信随着势力的壮大,可能会不老实,于是想借机捞一杯羹,弄个开国元勋干干。问题出来了,蒯彻这么一个疯疯癫癫的书生都看出了,身为统帅的刘邦能看不出来?就是这个蒯彻,后来见韩信对他的策反无动于衷,于是佯狂为巫,令人惊奇的是,汉高帝十一年(前196),刘邦竟赦免了他,也是好命。
平心而论,武涉和蒯彻都独具眼力,对形势的分析,有理有据,入木三分。设若韩信当时脑子一热,雄心一动,三分天下有其一之首谋,不归诸葛武侯明矣。可是韩信一再迁延者,只是心存一个“义”字。他说自己给项王当差的时候,不过是一个执枪站岗的侍卫(郎中),“(在楚)言不听,画不用,故倍楚而归汉。汉王授我上将军印,予我数万众,解衣衣我,推食食我,言听计用,故吾得以至于此。夫人深亲我,我倍之不祥,虽死不易”(《通鉴》卷十)。时至今日,韩信这一番话在我读来,也看不出任何矫揉造作的成分,确是肺腑之言。当时形势,韩信依汉则楚亡,归楚则汉危,中立则三分天下。当此之时,韩信铁了心追随刘邦,完全符合他的性格,漂母一饭之恩日后不也千金投水相报么。
按理说,知恩图报,在任何时代都是值得提倡的人文精神,刘邦后来不该那样对他才是——兔死狗烹,鸟尽弓藏。可是韩信的结局,却又是意料之中,刘邦并没有负他。司马光好意地说:“假如韩信能谦虚一点,不那么居功自傲,他也能永享子孙后代的供奉。”司马先生是希望韩信能学道张良,功成身退。问题是,韩信打小受穷,不比张良的富贵出身,以致后来见着什么都想抓住。三年大饥荒的过来人,都有一副馋相,即是此理。《资治通鉴》载:“初,淮阴人韩信,家贫无行,不得推择为吏,又不能治生商贾,常从人寄食饮,人多厌之。”(《通鉴》卷九)后来武功发达了,钱也有了,便伸手向刘邦要“假齐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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