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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第15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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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头半边身体被血染得通红的怪物突然加入战团,挥刀如风,一刀一个,连斩两名喽啰落马。周围流寇被吓了一跳,不自主向两旁避开。旭子左冲右突,顷刻间把身边的弟兄扩展到二十余骑。
“整队,跟我来!”旭子大叫,以自己为刀锋,二十余名骑兵为刀刃,组成一个小型骑兵阵列,专门拣敌我双方胶着处攻击。敌骑虽然训练有素,人数上毕竟不占优势。十几个胶着点被旭子带人接连冲散后,战场局势立刻逆转。
“整队,整队!”跟在李旭身后的精骑看到好处,一起扯着嗓子高呼。众人越聚越紧凑,以多打少,专门拣软柿子捏。数息之后,又有五十几人聚集到李旭身侧。旭子带着这个小型骑兵阵列来回翻滚,渐渐夺回了局部主动。
独孤林那边还在节节后退,张元备用尽全身解数,依旧护不住同伴的侧翼。此刻援军人数去得少了起不到任何效果,旭子清醒地判断出眼前局势。他咬了咬牙,将刀锋指向罗士信身后。
五十余名解放出来的骑兵跟着旭子冲向罗士信,将其周围的敌骑全部砍翻。然后大伙一声喊,同时攻向罗士信的对手。那名红披风敌将本来已经被罗士信杀得筋疲力尽,被众人一骚扰,马上动作立即散乱。罗士信见到机会,一槊刺过去,正中此人大腿。
“啊!”身穿红披风的敌将发出一声惨叫,拨马便逃。李旭和罗士信也不追赶,二人并络,直扑与秦叔宝厮杀的络腮胡子。络腮胡子先前与旭子硬拼过一次,胸口已经受伤。眼下正被秦叔宝累得人困马乏,猛然听到背后的惨叫声和马蹄声,心知不妙。从马鞍后抽出几柄斧子,四下丢出,将李旭等人的攻势阻了一阻,然后他拔转马头,带领残余的十几骑脱离战团。
众郡兵刚刚出了口恶气,哪里肯就这样放人溜走。当即拍马紧追,转眼间有几名骑兵已经追到红披风身后,长槊在其后心处直画影。眼看着就可将此人身体刺出数个大窟窿,络腮胡子斜向赶到,身体半转,手中长槊奋力一挥,将刺过来的三杆长槊全部击飞到了半空中。
“弟兄们,穷寇莫追!”秦叔宝大喊。
“弟兄们,跟我杀贼!”李旭紧跟着补充了一句,带领着一百多名骑兵,扭头扑向敌军步卒。
另一侧的具装甲骑已经被敌军主将以怪异的阵势逼得稳不住阵线。千钧一发之际,旭子带着轻骑兵们从侧面冲过去,乱箭齐发。敌军主将发觉自家骑兵战败,也不着慌。手中令旗再度挥舞了几下,行进中的步卒又一次变阵,一部分继续抵住独孤林率领的具装甲骑,另一部份调转方向,盾牌在前,长槊居中,弓箭手在后,居然列队向轻骑兵身前迫来。
“弟兄们,绕着圈子射!不要停下,加速,加速!”李旭见敌军变阵,也立刻命令轻骑兵改变战术。百余名骑手以他为核心,快速从敌阵之前掠过。跑出一百五十多步后,在敌军侧后的土坡上拨转马头,然后借着山势再度冲向敌阵正后。
“弟兄们,轮流上啊!”罗士信擦了一把嘴角上的血,持槊狂呼。转眼间,他亦带着一百多名赶过来的轻骑兵冲向敌军阵列。他没有去支援李旭,而是选择了另一个角度,一边冲,一边弯弓放箭。
“呜——呜呜——呜!”凄厉的号角声从敌军帅旗下响起,伴着一波密集的箭雨,敌阵突变。整个大阵如梅花般分成数瓣,最外侧缓慢分出一队刀盾手,一队长矛手,斜向上前阻挡罗士信的马头。
“以硬弩梯次杀伤,挫其锐气。以重甲步卒正面接战,乱其节奏。以轻骑兵两翼包抄,断其后路。然后正面以具装甲骑冲之……”秦叔宝清楚地记得当日张须陀大人总结的以中原精锐对抗突厥狼骑的精要。敌将当初不在张大人身畔旁听,但敌将的安排却恰恰吻合张大人所言。弩箭覆盖、步卒接战再加上刚才的轻骑包抄,每一招此人都应对得恰到好处。如果此人手中还有一伙重甲骑兵的话?秦叔宝觉得自己心里有些凉。不敢耽误战机,他把手一挥,带着所有轻骑兵加入战团。
三组轻甲骑兵呈三个方向围着敌阵往来奔走,不停地将冷箭射入敌军队伍当中。虽然准头不佳,但着实起到了骚扰作用。敌将不停发出命令,以弓箭手和步兵迎战。秦叔宝等人却学了乖,从来不肯停下来与对方硬憾。几轮骑射过后,敌军气焰稍沮,秦叔宝得到机会,赶紧挥舞令旗,令独孤林和张元备带着麾下弟兄与对手脱离接触。
敌将见正面的甲骑撤离,再次命令部属变阵。四千余步卒居然如共用一个躯体般,整齐地转了个斜角,有人担任前锋,有人担任侧翼,后人拖后警戒,缓缓地压上了原属于郡兵精骑站立的高坡。
秦叔宝也挥舞令旗,将所有骑兵汇集山路另一侧的斜坡上。敌我双方又开始隔着一条山路对峙,状态几乎如战斗未发生前一模一样。只是彼此换了个方向,脚下的草地上多了八百余具尸体。
一场拼杀下来,秦叔宝麾下的九百轻名骑兵损了三百多,两百名具装甲骑也倒下了六十余。虽然大伙成功地全歼了敌军的骑兵,杀死的流寇步卒人数也远远高于自身损失。但按战斗力对比仔细算算,还等于吃了一个大亏。罗士信气得暴跳如雷,巴不得立刻上前与对手拼命。秦叔宝却舍不得本钱,叹了口气,说道:“他们还有四千余人,咱们只有七百不到,硬拼下去,恐怕胜算不大。不如就在这里对峙,等待步营的援兵过来,再做打算!”
“秦二哥尽长他人志气,咱们齐郡精兵什么时候怕过别人?大不了今天爷跟他们拼死在这里!奶奶的,你看那个红袍子的家伙,他居然没死,居然还敢冲咱们叫嚣”罗士信吐了口血沫,大喊。今天的厮杀时他受伤呕血在先,虽然后来在李旭等人的协助下还了对手一槊,但敌将身上的伤显然不致命,被络腮胡子护着在战场边缘兜了一圈后,眼下又回到了流寇队伍。
“如果我没猜错,那红袍子是瓦岗军骑兵统领单雄信。你今天跟他战个平手,也不算丢脸。”秦叔宝横了罗士信一眼,说道。“至于咱们这一千骑兵,是齐郡父老砸锅卖铁凑出来的,我宁愿认输撤走,也不会让他们再去与敌人硬拼!”
“瓦岗军,难道那络腮胡子是程知节(注1)?”独孤林偷偷吸了口冷气,以仅仅几个人能听见的声音追问。
“应该没错,兵器和身手都像。”秦叔宝点点头,回应。比起程知节和单雄心,他更关心的是敌军主将。远远地从脸形上看,此人年龄应该不到二十。如此年青,用兵却如此老到。今后在河南战场上,此人恐怕是大伙的一个劲敌。
“那他们为什么不打出自己的旗号来?”张元备红着脸追问了一句。刚才他的行为拖了大伙后腿,虽然秦叔宝没做任何指责,年青人却觉得十分惭愧。
“也许是不想过早暴露实力。据我所知,瓦岗军人数不多,这几年动静也一直不大。但今天看来,其兵锋之锐却是任何一家流寇所不能及!”秦叔宝用力拧着胡须,眉头上沟壑看上去比大地上的裂缝还深。他急切的需要想一个能将敌军赶走,并且自己人数损失轻微的计策。敌将狡诈如狐,如果被他抢了先手,后果不堪设想。
猛然间,细心的秦叔宝发觉自从敌我双方分开后,李旭就一直没说过话。“莫非他有破敌之策?”秦叔宝扭头,目光看向旭子。却看见李旭两眼紧紧盯着地面,脸色青得如雪天时的彤云。
注1:关于程知节的身手和兵器,皆可见于史书。正史中,其绝非小说里那个只有三板斧的福将。此人出身世家(其曾祖名程兴,是北齐兖州司马,其祖名程哲,是北齐晋州司马,其父名程娄,是北齐济州大中正),擅使用长槊,曾于万马军中救回裴行俨(评书中裴元庆)。史书记载,当时敌军以槊洞穿其身,程知节怀抱裴行俨,折槊反刺敌将落马。吓得余众不敢追,二人最终得以逃脱。
第二百四十二章 争雄(17)
也许是因为身处战场之上的缘故,此刻旭子的六识甚为敏锐。秦叔宝的目光刚扫过来,他立刻就从沉思中收回了心神。“我们刚才过于轻敌,所以才损失惨重!”他故作轻松地笑了笑,向秦叔宝建议,“如果接下来的战斗中尽量不与敌军接触,未必就输于了他!”
“但也未必会胜,对面这支队伍是瓦岗精锐,没那么容易溃散掉!”秦叔宝点点头,回应。他并没察觉到对方脸上的笑容不自然,也没察觉到李旭在无意间于话中强调的是“他”而不是“他们”。以骑射乱敌的战术他也考虑过,骑兵的速度快,跑起来后羽箭很难将其射中。如果一直在移动中对射的话,骑兵们应该能达到以一换三的战损比例。按以往与流寇作战的经验,当损失超过一成半,对手就会溃败。但对面是瓦岗军,通过刚才的那一轮交手所了解到的实际情况,秦叔宝不敢保证自己麾下的精骑肯定比敌人作战意志顽强。
“既然如此,我等不如以不变应万变。管他对手是谁,让他进得出不得就是!”李旭又想了想,建议。这才是他最想说的话,“山中无粮,他们贸然冲进去等于自蹈绝地。我等只要还像原来一样牢牢扼住出山路口,即便是瓦岗军亦未必能掀得起什么风浪。”
说完,他抬起头,带着几分热切看向秦叔宝的眼睛。这是一种非常稳妥的战术,就是有损于主将的个人颜面。采用这种战术的另一个好处是他可以暂时不面对瓦岗军那名主帅。那个人的本领他见识过,佩服至极。当年旭子做梦也没想到有朝一日自己会与他对垒,而今天,他心中绝对没有必胜的把握。
“也好,我们任由他们进去吧!”秦叔宝又向对面的山坡扫了一眼,不甘心,但无可奈何。“重木带着具装甲骑旅断后,其他各旅缓步外撤,放敌军入山!”他低声命令,然后毅然拨转了马头。
“未战先退,你们两个这就叫未战先退,避敌如虎!”罗士信大声抗议,用槊柄将地面捣得咚咚做响。他胯下的白马也被主人的动作调动起血性来,前蹄腾空,“唏溜溜”一通咆哮。但众将士都已经打累了,不想再继续这没有任何把握的战斗。罗士信一个人嚷嚷了半天,发现大伙都不肯附和自己。只好地调转战马,气哼哼地跟在了具装甲骑身后。
“一场小冲突而已,现在说胜负,还为时尚早!”负责领兵断后的独孤林故意拉紧缰绳,走到罗士信身边,笑着安慰。
“反正,没等分出胜负来,咱们就夹着尾巴逃了!这事情要被父老们听到了,咱们还不被人家笑死!”罗士信不断回头,恨不得敌军赶快追过来,大伙好能找到返身接战的借口。令他失望的是,瓦岗军显然也失去了继续缠斗下去的兴致,任由官兵在自己眼前溜走,从头到尾不做任何阻拦。
“敌军人数是咱们四倍,战斗力又强,硬拦他们,咱们得不偿失!”独孤林顺着罗士信目光的方向看了一眼,继续补充。
他看见瓦岗军中那名银甲白袍的主将正向自己这一边凝望,仿佛那些战马踏起的烟尘中藏着无数玄机。烟尘缓缓升起,隔断了敌我双方的视线,独孤林将头扭回来,心中好生迷惑。
“他们与山上的流寇汇合了,数量就会增加两倍!”罗士信不停地挥舞着长槊,槊锋山路边的野草荡得四下飞溅。
“他们如果真的和山上的流寇混在一起作战,才是找死!”独孤林笑着摇头,一语道破李旭和秦叔宝二人心中的玄机。瓦岗军是可与齐郡官兵一较雌雄的精锐之师,但山上的其他流寇可是惊弓之鸟。两伙人走到一起,战斗力却未必加倍。相反,流寇们低迷的士气反而会影响瓦岗军的斗志。但敌军的主将会那么傻么?从对手方才的表现上来看,独孤林有一百二十分的把握确定瓦岗军不会让自己一方如愿。
瓦岗军的行为的确不可以常礼揣度。第二天一大早,齐郡和北海联军刚刚将出山的唯一道路堵死,瓦岗军的使者就来到大营门口。同来的还有二十名壮士,押着二十多名昨天在战场上救下的郡兵轻伤号,还抬着十几名因为伤重无法走路的郡兵。
使者在中军大帐见到秦叔宝后,上前半步,拱手为礼。“瓦岗军使者谢映登拜见秦督尉。昨天打扫战场,我军救出了十几个身负重伤和二十几个伤势不太重的齐郡兄弟,因为当时天色已晚,所以不得不留他们在军中住了一晚上。今天听说贵军移师父于山口,所以一并给秦督尉送了回来!”(注1)
“多谢你家将军美意,今日之恩,我齐郡子弟必将有所回报!”秦叔宝从座位上站起身,拱手还了一个平揖。他的脸有些红,昨日为了避免更大的损失,他没有检视战场就下令大伙撤离。今天对手却将所有伤号救下后给礼送而还,这种行为与其说是大度,不如说是在示威。
“秦督尉莫要客气,这回我瓦岗军受人之托前来救援同伴,得罪之处,实属于不得以!”谢映登笑了笑,回答。他身穿一袭蓝衫,头顶一个儒冠,比起传说中杀人不眨眼的山贼,这身打扮看上去更像一个四处游学的书生。特别是在笑起来之后,阳光一下子写了满脸,连大帐中的紧张气氛都被瞬间冲淡了三分。
“此人好像在哪里见过!”望着对方那幅洒脱的笑脸,旭子心中暗道。翻遍记忆所有角落,他知道自己不曾遇到这么年青的一个朋友。对方看上去太年青,甚至比自己还小许多。但那笑容却似曾相识,特别是偶尔之间流露出来的自信,仿佛很久以前就曾在自己身边一样。
“谢将军哪里话来,久闻瓦岗军乃天下至锐,我等能当面讨教,实乃人生大幸!”秦叔宝微笑着落座,仿佛堂下站得是一位多年不见的故交。瓦岗军是他出道以来遇到的最强劲敌手,昨天在沙场上双方难分胜负,今天在口舌之争上,他亦不想落后别人半分。
“秦督尉客气了。瓦岗军不过是一伙没了活路的苦人,情急拼命而已,怎称得起精锐二字。倒是督尉麾下的骑兵,真可谓无坚不摧,当者披靡。”谢映登又拱了拱手,脸上的表情、肢体动作和口中的话语都透着一股子谦虚。
“谢将军过谦了。昨日之战,我齐郡子弟未占丝毫上风。贵军进退有度,秦某甚是佩服!”秦叔宝摆了摆手,举止大度,沉稳,宛如一个好客的主人。对方来自己军营的目的决不是为了说几句没味道的客气话,只是来人不肯直奔主题,他也不得不以静制动。
“真是无聊至极!”罗士信心中暗骂。他最不喜欢听的,就是这些没滋味的废话。要战便战,两军身为仇敌,却婆婆妈妈,罗罗嗦嗦个没完,如果仗都这么打,还不如回家去抱女人。
好在谢映登也不想浪费太多时间,语音一转后,他的话听起来便不再像先前那般入耳。特别是在罗士信等人的耳朵里,那些话简直可用“恬不知耻”四个字来形容。
“既然你我两家胜负难分,秦督尉何不让开一条道路,放我等下山远遁?”谢映登微笑着提议,仿佛在跟对方做一笔微不足道的买卖。
“将军好意我等心领。但职责所在,我等不敢因私而废公。”秦叔宝坐直身体,冷冰冰地回答。这是他今天听到的最大笑话,一伙山贼居然前来和官军谈判,并且摆出一幅施舍的姿态。
“秦将军不爱惜家乡子弟性命么?山上之人早已被你逐出了齐郡,将军威名已立,又何必赶尽杀绝?”谢映登仿佛早料到秦叔宝会给自己一个否定的回答,不慌不忙地又补充了一句。
“来人,取五百吊钱,用车装了给谢将军带回去,算作给弟兄们的赎命之资”秦叔宝挥挥手,命令。他知道谢映登在说什么,谁叫自己刚才说过要给予对方回报来!但回报的方式有很多种,绝不意味着出卖手中职责。
“秦督尉且慢!”谢映登伸手,拦住了领命出门的亲兵。“我瓦岗军不是绑票求财的山贼,既然把被俘的齐郡豪杰送回,本来就没想要什么赎金。今日之言,是对你我双方都有好处的建议,还望将军三思!”
“我看不出好处在哪里,你等是贼,我们是官兵。贼绑人求赎,顺理成章。官兵上山捉贼,天经地义!”独孤林越众而出,傲然喝道。
“那可未必。这世道,所谓官和贼,只不过一个抢劫时拿的是大印,一个抢劫时拿的是刀枪罢了!”使者看了看独孤林的脸色,笑嘻嘻一句回应,将其噎了一哆嗦。
“贼子无礼,你等真有本事,咱们刀枪上见高低罢了,休要在此卖嘴!”罗士信见独孤林一句话就被对方顶了回来,再也按耐不住,冲上前欲揪对方脖领子痛打。使者谢映登虽然穿了一身书生衣冠,手脚上动作却非常利落。身体向后退了半步,微微打了个转,已经脱离了罗士信的掌握。
“能领教罗将军武艺,当然是好。”他双拳身前紧抱,看上去在施礼,实际上却用双手的动作将罗士信继续抓过来的手臂推歪到一边,“但两军交战,杀敌三千,自损至少八百。即便这回诸位将我等赶尽杀绝了,不出半年,齐郡周边又是四处烽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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