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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女难驯 (阿飘闪远点之二)-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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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坚持他只需要送自己到仁爱路就可以了,之后一下午她都在“安生”忙着,加班处理事务,又抽空跟那位黄富商见了面。
  
  晚上她回了自己家,睡觉的时候,没有习惯性的关机,而是将小巧的白色手机放到了枕头边上,第二天上班,工作时,她又一反常态地将把手机从包里拿出来,放在桌子上,时不时地看看,再放下……她怕他打电话来,又盼他打电话来。
  
  她的心神不定竟然连重阳也看出来了,好奇地问:“水姐姐,你到底在等谁打电话来啊?”
  
  见她红着脸摇头,那精明的家伙像明白了什么似的,嘻嘻地笑说:“人家不打来,你不会打过去吗?”
  
  打过去?她哪里敢啊。
  
  “哼!水姐姐连鬼都不怕,竟然怕人。”重阳很不以为然地摇着头。
  
  是啊,水蓝也叹气,就连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在意欧驰知道自己的工作。
  
  她自幼与母亲相依为命,母亲的家族颇为传奇,子女中,儿子与常人无异,而女儿都具有灵异体质,最终经过严格的训练,会成为不可多得的驱鬼师。
  
  这是老天爷赋予的神圣使命,也是她们必须履行的职责,可是世人多愚昧,会把她们当成怪胎,当成异己,然后排斥、远离。
  
  八年来,她经历了太多事,遇到过各种各样的眼光,有惊吓、有好奇、有厌恶、也有恐惧……人们看着她,就像看动物园里的珍奇动物,她好害怕欧驰也会用这样的眼神看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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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年前的阳光少年就从来不相信所谓的神鬼之说,觉得那都是无稽之谈,多年后,她不相信他会理解并欣喜地接受她是个驱鬼师的事实。
  
  一天了,他不仅没打电话过来,甚至连通简讯也没有。
  
  水蓝站在窗边,盯着街道上的路灯一盏盏地亮起来,开始想……会不会,他以后都不会打来了?
  
  谁知正想着,优美的铃声就响了起来,他的电话终于来了。
  
  他很简洁地问她现在在哪里,她支吾着说还在外面,他沉默了一下,告诉她自己正在她家门口等她,然后就挂了电话。
  
  她呆了两秒,像被惊醒般抓起应包就往外冲,匆匆忙忙地跳上出租车,马不停蹄地赶回去。
  
  她怕他等急了!下车,果然就看到他的悍马停在老公寓外的路边,他则戴着很酷的墨镜,痞痞地斜倚在车头,嘴里叼着支烟。
  
  路上很多打扮时髦的年轻女生,走过他身边时,有的会大胆地打量他,有的刚瞄一眼脸就红了,像是看到了自己臆想的梦中情人。
  
  “你……怎么来了?”她跟那些女生一样,仅仅是看到他,脸就红了,心也怦怦地跳,头一次她觉得自己真没出息,无药可救。
  
  “不能来?”他将烟头丢在地上踩熄,再摘下墨镜看着她。
  
  因为一桩让人焦头烂额的案子,他整整忙了一天一夜,连睡觉的时间都没有,这没良心的女人也不知道打通电话关心一下,现在还纳闷地问他怎么来了?
  
  “没有……”她垂着粉颈,窘迫地低头看自己的鞋尖。
  
  “地上有钱吗?别看了。”他揽住她的肩,说一声:“走。”
  
  她仰起头看他,疑惑地问:“去哪里?”
  
  “你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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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我家……干什么?”她一头雾水。
  
  “睡觉。”
第六章
  
  他是真的跑到她这里来睡觉的,在她那张单人小床上,他倒头就睡,半夜三更醒了一次,把在沙发上窝着的她抱上床,结果两人腰酸背痛的挤了一夜。
  
  第二天,他醒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查家具店的电话,并火速订购了一组双人床。
  
  订完床后他去厨房找吃的,不小心看到组合橱柜里面大包大包的泡面,而冰箱里只有数颗蛋和几罐罐头,眉头就皱得能活生生夹死一只蚊子。
  
  “你每天都吃这些东西?”他问。
  
  “嗯,这样挺方便的。”水蓝老实地回答。
  
  她不太会下厨,大部份都是在外面解决温饱问题,如果在家休息,就煮泡面,她觉得也不算难吃。
  
  他不说话,用眼睛瞪她,然后很豪迈地将那些泡面一股脑儿全扔进了垃圾桶,她吃惊地看着那些惨遭不幸的泡面,又看向他。
  
  “以后别吃这些垃圾食物了,知道吗?”他跟八年前不一样了,很有股占山为王的气势,一副“老子说了算”的跩劲。
  
  “知道了。”她也跟八年前不一样了,她已经被生活磨得会察颜观色,所以很“卒仔”的配合他的决定。
  
  他似乎很满意她的听话,挽起袖子,开始做早餐。水蓝根本不信他会做饭,谁知他花了不到二十分钟,就弄好了早餐,有煎蛋、稀饭,还有用玉米、鲑鱼罐头和蛋饼。
  
  她瞪着那些看起来卖相还不错的东西,趁他转身洗手的功夫,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偷尝一口,眼睛瞬间瞪得更大了!
  
  天啊!他是怎么变出这么美味的东西来的?蛋很嫩、稀饭很稠、蛋饼很香,这样色香味俱全的早餐,足以用“丰盛”二字来形容了。
  
  “好吃吗?”他坐下,拿碗替她盛稀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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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她猛点头。
  
  “吃慢点,小心烫。”他习惯性地照顾她,看着她吃,一贯带着冷漠戏谑的狭长眸子带着不为人知的温柔。
  
  “你怎么会做这些?”水蓝很好奇。
  
  “我到美国念书的时候,跟Sun住在一起,Sun很懒,只会用生米做蛋炒饭,我怕被莫名其妙地毒死,所以都是由我负责喂饱我们两个。”欧驰对她解释。
  
  Sun?是谁?阳光般的女孩吗?莫名的质疑一下子在心头浮现,使她的好胃口大减,低下头默默地吃着他做的早餐。
  
  其实她很想问,问他Sun是谁,是不是他曾经的女朋友但她开不了口,她能以什么立场和身份质问他过去的情史,又或者是现在的?他说得很清楚了,他不喜欢她,所以不恨她,他现在只是在玩一个成|人之间的游戏,等他腻了,就会跟她say goodbye了。
  
  吃过早餐,他下了一趟楼,又拎着一个黑色的旅行袋很快地上来,她看着他掏出一迭换洗衣物和牙刷等日常用品,有点诧异地问:“这是……”
  
  “本来就放在我车上的,有时候会在外头过夜,以备不时之需。”他回答,顺手将衣物放到她手上让她帮忙拿着。
  
  过夜?在外头?跟其它女人在外头过夜的意思吗?心揪了一下,水蓝捧着那迭衣服,抿紧了唇,美颜变得几分苍白,嗫嚅地问:“你……常在外头过夜吗?”
  
  “偶尔。”他拿着牙刷去浴室刷牙,还不忘交待:“一会儿记得帮我把衣服挂起来。”
  
  挂起来?挂哪儿?水蓝呆呆地看着浴室的方向,心里全是问号,等他出来,才迟疑地问他:“你是要……在这里住吗?”
  
  “不行吗?”他反问。
  
  当然可以,他现在是老大,想来就来,想走就走,谁拦得住?“随便你……”她转过身,低头闷闷地在流理台边洗碗,没提防从身后搂抱过来的一双健臂。
  
  “刚才吃醋了?”他的身躯贴着她,一如既往地温暖,下巴搁在她肩头,歪着俊颜打量她。
  
  “谁吃醋了?”她才不承认。


  
  “你啊。”
  
  “才没有。”
  
  “没有吗?又说谎。”
  
  “就是没有。”继续嘴硬。
  
  “那这里……”男人的大掌沿着纤细的腰肢朝上,大剌剌地包住左侧一方的丰盈,“心怎么跳得那么快?”
  
  啊,水蓝惊呼一声,不知道他想做什么,只能傻呼呼地举着满手的泡沫,直挺挺地站着。
  
  “这里,比以前大很多。”他说着能让她羞死人的话,“我一只手都快握不住了。”
  
  天啊!她一动也不敢动,任凭手指轻而易举地窜进了白色的棉布睡裙,拨开内衣,去寻找娇嫩敏感的|乳头。
  
  “别……”她脸红得要爆炸了,扭着身子闪躲。
  
  他低笑着抱紧她,不让她乱动,充满爱意的轻咬她细致的颈,“那天我公司的小妹帮你买的内衣,我觉得还不错,什么时候穿上让我看看?”
  
  是那套薄纱的蕾丝胸罩和丁字裤吗?早就被她洗好收进了柜子里,她哪里还敢再穿啊。
  
  “我喜欢看你穿我的衣服。”他舔吻着她贝壳似的小耳垂,逐渐向红唇移动,“还有,Sun是我叔叔的英文名,我可以带你去美国看他。”
  
  没有旋紧的水龙头“哗哗”地流着,可惜没人管它,现在是属于情人间亲密的时刻,不得打扰。
  
  电视里有位专家说过,如果二十一天做同样的事情,那么就会形成习惯,比如对着一个人,就会习惯这个人,而他们在一起已经超过二十一天了。
  
  从他堂而皇之地来到她小小不足三十坪的老公寓,从此就乐不思蜀了,他家明明很大、很豪华,水蓝想不通他干嘛非要来跟她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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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难道是怕她跑路?可是他现在是征信社的老板,她就是想逃,也逃不出他的手掌心啊!
  
  同样的,也是从那天开始,她的屋子里冒出许多不属于她的东西。
  
  鞋架上摆着他的拖鞋,冰箱里有他的啤酒,洗衣篮里扔着他换下来的T恤和睡裤,浴室镜台上她的红色漱口杯里,新加入了一支蓝色的牙刷,而他的刮胡刀很不规矩地摆放在她的化妆水旁边。
  
  水蓝不知道自己和他,现在到底应该算什么关系。她每天早晨都在他怀里醒来,吃过他做的早餐,他会开车亲自送她到某大厦的办公大楼门口,看着他的车离开,她再穿过两条街去“安生”,开始一天的工作。
  
  她不敢想他得知真相的后果,也知道纸包不住火,可是现在,除了得过且过,能瞒了一天是一天吧!
  
  下班回家的时光是一天最美好的,只要他有时间,就会和她一同煮饭、洗碗、散步,像一对恩爱的小夫妻,被幸福的光环暖暖地笼罩着。到了床上,他的胃口一如既往地好,化身成为那只叫“饕餮”的野兽,把她当裹腹的美食大餐享用,每晚都变着花样地折腾她,非逼着她楚楚可怜地求饶才肯结束。
  
  太幸福的生活,常常教人患得患失,就像小时候没吃过糖,不知道那是甜的,吃不到也不觉得难过,可真正尝过它的味道,哪日被大人告诫吃多了会蛀牙,心里也还是悄悄惦记着想吃个饱。她已经尝到了幸福的滋味,逐渐变得贪心起来,她害怕哪天就会尝不到这种滋味了。
  
  心情复杂地将晾干的衣物从衣架上收下来,水蓝轻轻地关上阳台上的门,准备出去赴约。
  
  最近这两天,欧驰好像特别地忙碌,早上出去,总是到了晚上才回来,还有几天会在半夜三更才爬上床……他自作主张地拿着她的钥匙去外面打的那一副,到今天终是派上了用场。
  
  今天的天空一直都是阴阴的,方格窗敞开着,却没有阳光洒进来,似乎又快要下雨了。
  
  简单地换上白色的七分袖衬衫和蓝色碎花的半裙,她拿了伞就出了门,不过刚刚走出公寓,就听到身后不远处的马路上传来两声了亮的喇叭声。
  
  水蓝并没在意,继续往前走,谁知“叭叭”又是两声,很明显是冲她来的。
  
  她以为是欧驰,期待地回过头,谁知一辆从没见过的车子在她身边停下,车窗很快摇下,露出男人陌生喜悦的小脸。男人大概三十岁左右,衣冠楚楚,文质彬彬,戴着一副金边眼镜,但水蓝确定自己应该不认识这个人。
  
  “小姐,你好,还记得我吗?”男人笑着对她打招呼,并礼貌地下了车,站在她面前。
  
  水蓝盯着男人的脸,盯了大概足足有一分钟的样子,终于皱了一下眉头,缓缓道:“不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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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忘了吗?上个月在便利商店,我们见过的。”男人提醒她。
  
  自从那天见过她,他有空就在这附近闲晃,期盼能遇到心仪的佳人,今天好不容易碰上了,可惜眼前的女人似乎真的不记得他了,清亮的水眸里全是疑惑和防备。不过没关系,凭自己各方面优质的案件,他有信心能追到令他魂牵梦萦的女人。
  
  “小姐,原来你住在这里,我来过好几次了,可惜都没碰到过你。”他满脸写着“饶有兴趣”四个字,并讨好地问:“对了,你要出门吗?我可以送你一程。”
  
  “不用了。”水蓝很快拒绝,拎着伞,脚步匆匆,准备去不远处的捷运站。
  
  “小姐,你不要害怕,我不是坏人,我真的只是想认识你。”男人见她要走,急急地在后面喊:“小姐,请等一下!”
  
  纤足突然停住,水蓝深深吸了口气,似乎在作着抉择,终是回头,菱唇轻启:“先生贵姓?”
  
  “喔!我姓汤,汤伟翰。”
  
  “那……汤先生,麻烦进我到中山区可以吗?”
  
  “当然乐意效劳。”男人惊喜万分,以为佳人被自己的诚意打动,更加殷勤地拉开车门,“请上车。”
  
  天空中有鸽群呼啸飞过,她一步步地走过去,像是走进一段宿命,又或者是逃也逃不掉的劫数。是啊,命运就像鸽子,要嘛飞走,不知所踪,要嘛遭人捕杀,死无葬身之地……该来的,总会来,躲也躲不开。
  
  与此同时的“驰逐”征信社里,气氛很凝重。
  
  自从那个大胡子警官一个小时前登门拜访,在场的五、六个职员们就连大气都不敢出了。
  
  大胡子警官姓马,是市警察局的刑警队队长,治安维护的绩效有目共睹,侦破不少大案件,成绩斐然,属于政府部门响当当的铁腕人物。
  
  这位马警官是老板的私人朋友,看样子私交很不错,可是让征信社的职员们怎么都想不通的是,征信社跟刑警队,一个民间组织、一个官方机构,看来看去也不会凑在一起嘛!
  
  偏偏马警官有事没事总是喜欢跑来跟老板称兄道弟,甚至有好几次都被人听到他叫老板“老大”,这就太扯了吧!


  
  一个俊朗帅气,年轻有为,另一个大胡子,大老粗一个,论外型,怎么看也是后者比较老啊!还是说马警官是“身在曹营心在汉”,其实是位无间道?
  
  欧驰的私人办公室,在征信社的最里面的一间,跟一般公司老板那种奢华得吓人的办公室不一样,他的办公室简明而实用。
  
  配套的黑色桌椅后面,是一整排的保险柜以及铁制办公柜,桌上两台计算机一字排开,旁边放着传真机、笔记本和书写板,一切都给人一种很先进、很专业的感觉。
  
  欧驰正坐在办公桌后,一手支着下颔,一手翻着手里的材料,看得很专注,对面坐着一脸苦大仇深的马大警官马定强。
  
  “老大,你说怎么办?我再不破案的话,这饭碗就不保了。”他哀声叹气地诉苦:“早上已经被长官骂了,骂得我狗血淋头,我真是哭都没地方哭,只有一个字,惨啊!”
  
  欧驰笑了笑,没理睬他,继续看那些资料。
  
  很离奇的案件,至今日已发生四起了,稚龄的男孩、已婚的少妇,以及两个成年男人。
  
  法医在检查这些人致死的原因时,都感到莫名其妙,他们在生前都很健康,没有任何疾病,身上也没有任何伤口足以让他们顷刻间毙命,可是他们还是无声无息地死了。
  
  最先死去的男孩,因为其父母不能接受儿子死亡的理由而报了案,最初没有人理会,可是,这种莫名其妙的死亡,在一个月内接二连三地发生,市面上谣言四起,说什么的部有,闹得沸沸扬扬,这下才不得不引起了政府的注意。
  
  “老大,你觉得要不要去请几个道士来念个经?我都怀疑是不是在闹鬼了!”从来不信鬼神的马定强也忍不住后背发凉,他是实在没辙了,才跑来求助自己曾经的老大。
  
  马定强的外公是新加坡人,他跟着外公在那里长大,念完高中才离开那里考上了台湾的警校,从小也是跟同学“打成一片”,逞凶斗狠,自封老大,直到后来在校园里碰到欧驰。
  
  欧驰是为数不多令马定强打从心眼里佩服的人,他这人自幼就是个强脾气,个性又直,一开始跟欧驰在学校地盘时,一度还挺瞧不起这位有钱人家的小少爷,可是后来三番两次败在人家手里,人家也不出言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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