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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版权备忘录-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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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他们不懂得一个起码的道理:韦娜是创作者,公司仅仅是复制者。尽管公司为壁画的烧制提供了原料和必要的加工,但这种劳动仅仅是复制,与作者的原始创作怎能相提并论?再复杂的复制品,也毕竟是复制品,它永远不能与创作者的智力劳动相分离。作品的著作权永远归于它的“创作源”― 作者。
  法院最终认定,美术陶瓷公司侵害了韦娜的著作权,应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
  陶瓷公司最终认识到不署作者姓名并将其转卖是违法行为,为此付出了一千五百元的经济代价。这点钱付得值得,花钱买个明白。
  至今还不明白著作权是怎么回事的仍然大有人在。心里很明白却在肆意践踏作者精神权利的,也大有人在。作者除了遇到被抹杀姓名的侵权,还遇到了被假冒姓名的侵权。如果说前者是无视作者声誉,后者则是损害作者声誉。
  新加坡假画风波,就是一桩典型的假冒作者姓名侵犯作者署名权的案例。
  “在北京引起风暴,现在来到新加坡!” 1990年2月,新加坡“北京人体画大展”做出这样的广告。
  一年前,由中国中央美术学院在中国美术馆举办的人体画大展曾经轰动京华,轰动中国。
  新加坡的这次人体画展,试图给人们造成一种印象,即这次展出的70幅作品是一年前轰动京华的“油画人体艺术大展”中的油画。
  不明底细的新加坡观众一大早便被吸引到设在中华总商会的展厅。到中午,这个不大的展厅已接待1000余名观众,前来参观者仍络绎不绝。多少年来,新加坡本地的艺术画展从未引起过如此汹涌的人潮。画展票价高达3元,在当地可谓破了历史记录。
  基于观众的热烈反应,画展主办者安排一些画作出售,标价2000元到5000元,这些作品被抢购一空。展室一角,展卖人体素描集和人体油画集的书摊,被围得里三层外三层。一些风华正茂的新加坡姑娘驻足展厅,瞬间决定此生目标:去当人体模特儿。
  新加坡记者对展厅情景有一段生动的记述:“许多观众脸上表情生动,精采百出。有人张目注视,作无限陶醉或叹为观止状;有人依依徘徊,欲走还留,当场打开照相机猎艳留真;有人挤得头顶冒汗,却神闲气定地安抚同伴:‘忍忍!热一热没关系嘛!’本地观众的好奇心不亚于北京市民,‘玉体横陈’毕竟比‘高山流水’诱人。” txt小说上传分享

正名:精神权利(5)
新加坡果然掀起主办者所希望的“风暴”。
  然而,新加坡的画家们却在这“风暴”中冷静观察,发现了许多破绽。他们说:“越看越不对劲,一些画作没有感情、灵魂,缺乏动感,显得死气沉沉。看这样的画,有一种被欺骗的感觉。”
  画家萧学民发现画展中的作品与自己印象中的中国画家的水准、画风不符,当场向画展的主办人提出质疑。
  画家曾纪策说:“这是我参观过的画展中画作水准最低劣的一次。我可以肯定,它们绝对不是当年曾经轰动一时的北京油画人体艺术大展中的作品,因为我有那次画展的画册。”
  尤其是那幅署名靳尚谊的《双人体》让人疑窦顿生。它画面粗俗,人体干瘪,令人不忍卒睹,明眼人一看便知它绝非出自中国油画大师之手。
  叮铃铃… … 中国中央美术学院院长靳尚谊的电话铃声响了。
  “喂,靳先生吗?我是新加坡。请问,你有没有画作在新加坡展出?”
  靳尚谊莫名其妙:“没有呀!我根本不知道那里有什么中国画展。展出的是什么作品?”
  “是人体画。有署名您的《双人体》,还有孙为民、詹建俊、王征华、杨飞云等中国画家的。”
  “这是一个大骗局!”
  很快,新加坡友好人士寄来了一些画展照片和作品复印件。靳尚谊看了,非常气愤。美院的其他画家们看了,也都非常气愤。他们敦促靳尚谊:“快点发个声明,揭穿他们的勾当!”
  中国画家对造假画的歪风深恶痛绝。然而,几乎每位画家一生的创作活动都难以摆脱假画的阴影。这次突如其来的意外事件,促使靳尚谊等一批中国画家对假画问题作了一番认真的思考。
  假画是一个世界性的现象。无论是在美术作品拍卖行,收藏家的画室,国家珍品收藏馆,还是皇室家族的宫廷里,都有大量赝品或至今还被奉为珍宝的赝品。拉斐尔、梵高、毕加索、伦勃朗等几乎所有的世界级画师的作品,都曾被人“鱼目混珠”。伦勃朗一生留下许多传世之作,但究竟有多少是他的真品,至今仍是一个谜。世纪初,人们认为他的作品有1000幅,但目前鉴定的结果表明,真正出自这位光线大师之手的作品不超过430幅。有人估计,到2000年,被认定是伦勃朗真品的画作也许只有250幅左右。
  困扰着画家们的一个问题是:几乎所有著名画家都曾遭到剽窃之苦,同时,几乎所有著名画家又是从“剽窃”他人画作起家的。这种说法也许过于绝对,但有证据表明,印象派画家马奈、现代派画家毕加索等,都曾长期“借用”其同行的作品。专门从事剽窃的画师也大有人在。造假画者的高明技巧及扎实艺术功底曾使他们中涌现出世界级的“画盗”。
  在中国,从明代起就开始出现造假画者。美术家们说:中国有造假画的传统。直到今天,造假画的风气在中国依然很盛。徐悲鸿、吴作人等名家的画作都遭到了隐蔽或半隐蔽的剽窃。
  一般来说,中国的造假画者都瞄准了国画。至于对中国油画的造假,新加坡这次画展是第一次。因此,靳尚谊等画家感到震惊,想不到造假者造到了他们头上。
  新加坡“北京人体画大展”开幕的第二天,《联合早报》等新加坡报纸发表了靳尚谊的一则声明:
  “据闻,近日在新加坡有一个北京人体画展览,其中有部分署名本人的作品。我想澄清以下事实:一、近期内我未提供过任何作品在国外展出或销售;二、本人仅画过一幅双人体作品,此作现挂在我的北京寓所。本人对画展主办者的不当做法深表遗憾。本人将调查此事,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新加坡舆论一片哗然。除中文报纸刊登这份声明外,英文报纸也直接向北京打电话证实真伪。
  24小时后,靳尚谊和中国中央美术学院教师孙为民的联合声明又刊登在新加坡报纸上。声明说:
  “现正在新加坡展出的署名靳尚谊和孙为民的人体作品全部是假的。特此声明。”
  随后,新加坡《联合晚报》同时刊登靳尚谊原作《双人体》及展出品《双人体》两幅油画的照片,制作大标题《真与伪》,让读者一起来鉴别。谁都可以一眼识出真假,真品与赝品的艺术质量简直是天壤之别。。 最好的txt下载网

正名:精神权利(6)
一时间,新加坡社会沸沸扬扬。
  观众和油画购买者都感到自己上了圈套,对画展主办者提出谴责。
  警方发言人表示,将密切注视事态的发展,任何人将假画当真货买下后觉得受骗,可马上向警方报案。警方接到投诉后将以欺骗性质着手调查。
  没人敢买这些油画了,不过,前来一睹假画的人潮倒是更加汹涌。第二天,观众增至2700人,第三天增至3000人,第四天又增至3700人。他们在展室议论纷纷,不是在欣赏,而是在猎奇。有人竟要以100万元作赌注,赌一幅画的后面是否有画家的签名。在舆论的压力下,主办者不得不一改“言之凿凿”的态度,承认参展作品中只有50幅原作,其余20幅是复制品。
  主办者又试图为自己的行为进行辩护,在报纸上发表了“致靳尚谊的声明”: “这20幅复制品在展出前,我公司遵循律师的劝告,并未标出原作者的姓名,其中几幅可能是复制您的大作,但并未署上您的大名,所以您2月22日给各报的声明与事实不符。另外50幅原作可能不是来自贵院的作品,但北京的艺术天地应该不仅限于贵院,让其他艺术家也有发表作品的机会,我公司认为是公平合理的,我公司所有的广告宣传从未提起贵院。”
  这份声明能够自圆其说吗?新加坡美术界人士认为,它是不能令观众和画家信服的。声明中说几幅画可能是复制靳尚谊的作品,但未署靳尚谊的“大名”,而事实是,展出的人体画的价格标签上写着:O?A:靳尚谊。这是否有鱼目混珠之嫌?声明中说“可能是复制”靳尚谊的作品,而靳尚谊的两次声明已说得明明白白:他没有任何作品在新加坡参展。这已不是“可能不可能”的问题。复制他人作品又不公开言明复制,这种做法至少是对原作者的不敬。此外,画展广告强调“在北京引起风暴”,而在北京引起风暴的那次画展全是中央美术学院油画系教师的作品,并无其他单位主办过类似的人体画展。因此,50幅原作可能不是来自中央美术学院的说法值得怀疑。
  新加坡的画家们和观众们相信,画展的真相终究会水落石出。但是,随着画展的结束和时间的推移,忙忙碌碌的新加坡人似乎已不再关心它的结果。
  在这假画风波的背后,到底有些什么人暗地里做了些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呢?
  问题的根子在哪里?
  据新加坡画展的主办者说,所有画作都是由北京一家艺术品出口公司提供的。据了解,这家公司组织一些年轻的美术爱好者,按照台湾出版的一本人体画册临摹了靳尚谊等画家的作品。
  靳尚谊对这家公司的情况作了调查。他说:“他们是南方一家公司的北京分公司。当时我托人通知他们到学院把事情讲清楚。来的经理很年轻,反复解释说他们不懂法。是新加坡画展的主办者拿来一本人体画册,选了一些名家的画,让他们组织人临摹。美院一个同志通过正常渠道也给他们提供了幻灯片。临摹的人都是些不知名的学生,水平很低,想卖点钱。”
  在靳尚谊调查此事不久,这家公司便消失了。中央美术学院陈列馆的一位同志曾寻找过这家公司。他说:“这家公司目前似乎已经倒闭。它原来在天坛那边,门牌很小,门脸也小,本来是经营家具的,配合着搞一些画,全称是一家公司的艺术部。只有十一二个人,都很年轻,没有超过30岁的。他们事先曾找过我,说同外商谈了一笔生意,想要油画人体艺术大展中的作品。我说这办不到。他们就开始组织人临摹古典油画,如《安格尔被劫持》等西洋学院派绘画作品,后来竟然复制起靳老师等当代中国画家的画了。现在,闹出这么档子事,他们很是灰溜溜的。”
  中央美术学院附中教师刘晓东等同志也在四处寻找这家公司,但是“踏破铁鞋无觅处”。
  刘晓东也是这次画展的受害者之一。他受到的坑害不是画作被临摹,而是原作被骗走。他的油画被拿走了5幅,都是60×70cm的真品,有《沙漠中的女人体》、《扬头女人体》、《读书女人体》、《跪着的女人体》、《台布上的女人体》。
  “当时来了四五个人,还带着合同。”刘晓东回忆说:“他们说,借展条件是,展出期间未售出的,送画框给我。他让我给每幅画订个价,签了合同,就拿走了。后来我才发现,这合同根本无法生效,因为,上面根本就没填日期!合同上写的是‘××省××公司艺术作品征集凭证’。这不,就这么片废纸!当时说展出后就把画还给我,到现在还没有还。一年多时间过去了,连个人影儿也不见。我四处打电话找他们的人,打到单位回答说人不在,打到家里又说电话换了,现在连单位也找不到了。我没办法,给工商局写信,请求查寻这家所谓的公司,也没有查到。” 电子书 分享网站

正名:精神权利(7)
刘晓东在他那间简陋的卧室兼画室里骂骂咧咧。
  提起那些骗子,他恨得咬牙切齿。“一个画家一生中总共能有多少画?他们一下子就骗走了我5幅!当时说得挺好的,哥们儿似的,原来是一帮骗子!我们这些知识分子,被他们一骗一个准。对这些家伙,我们又能怎样?只能盼望国家落实著作权法,运用法律保护我们这些作者。”
  看来,在新加坡假画风波的背后,还有一个很复杂的背景。无论是非法复制画家的作品,还是直接骗取画家的作品,都不仅仅是一种简单的个人侵权行为,人们在猜测:它是地下团伙所为?
  新加坡假画风波又一次震动了中国美术界。
  画家们不得不停下画笔,思索一下中国画坛的现状。
  几个月后,80多岁高龄的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席吴作人被人搀扶着来到人民大会堂。当着前来参加著作权法座谈会的各界知名人士的面,老人又提起了新加坡的假画风波。他坐在沙发上,用拐杖戳着地板上松软的地毯,愤怒地说:“新加坡的画展,竟然有署名靳尚谊的6 幅假画。我的画,也被大量造假。有一位台胞在琉璃厂花4万元高价买了一张画,说是我的,结果是假的。假画散布很广,都到了国外。一些国际上有名望的拍卖行,刊印的拍卖图录中有不少注明是我的画,里面80%都是假的。许多迹象表明,北京、外地,存在着有组织、有计划地专门制作假画的团伙。”
  吴作人的话是有根据的。在北京及外地的一些旅游城市,确实活跃着一些制作假画的团伙。他们专门伪造名人的字画向港台和日本的游客兜售。一流大师的假画标价在2万元到4万元之间,二流画师的假画标价也在万元以上。据查,北京就有这样的地下据点,它或是在某人家中,或是在某美术学院的单人宿舍里,或干脆设在画店门市后面的单间。造假画者有自己的制作计划,按照计划夜以继日地埋头制作,同时,注意着市场行情的变化,临时赶制一些画店急需的画作。这种事获利巨大,干起来却实在简单,照着画册比葫芦画瓢再按上一个维妙维肖的名人印章,就足以以假乱真。如果哪位游客指名要哪位大师的画,他们叫游客在外稍事等候,就能在密室里现造一张。有些大师起初不相信造假画者会如此肆无忌惮,及待不声不吭侦察一番,才知道这荒唐的传闻都是真的。
  “这种造假画的行为侵犯了美术家的著作权。”吴作人说:“也伤害了美术家的名誉。更重要的,是败坏了中国绘画艺术的声誉。因此,一定要落实著作权法,打击这种侵权行为。”
  然而,要有效地打击造假画的行为,并非易事。困难不仅仅在于取证和惩治,更难在对此统一是非标准。假冒名家画作固然是侵权,但临摹名家画作算不算侵权则成了一个长时间说不清的问题。新加坡画展的主办者在狡辩中就使用了临摹的“挡箭牌”。许多美术家认为,临摹不是侵权。它是美术专业人员的必修课.这种用别人构思的绘画进行研习是允许的。画界有一种传统观念,临摹名家画作越逼真,就越有本事。这种观念也影响到一些法官。但部分版权专家们认为,为学习绘画而临摹画家的作品,只要不公开出售,是允许的;但如果临摹者在临摹品上不注明被临摹作品的名称及作者,而是以自己的名义发表,这是一种剽窃行为;如果临摹者不注明是临摹品,而以原作者的名义发表,也侵犯了原作者的署名权,是一种侵权行为。
  由于这种认识上的分歧及对法律解释上的不一致,国内仅有的几件由临摹而引起的著作权纠纷案并没有得到令被侵权的画家满意的处理结果。许多画家明知被侵权却不情愿走上法庭。靳尚谊在新加坡假画事件发生之后也向记者表示:“打官司也很不容易。”
  国画大家范曾倒是打过一场官司。
  国画中,被造假最多的,大概要算是范曾的画了。北京有人大量剽窃他的作品,通过关系拿到日本展览,并发行印有剽窃作品的画册。日本出版的《中国现代水墨画集》中,由北京吴某画的《长吉诗魂》、《促织》、《载酒行》等作品,均是剽窃范曾画作的赝品。苏州市起码有十二家个体工艺店同时出售剽窃范曾画作的赝品,每幅公开标价几十元至几百元不等。这些画的买主大多是日本、香港等地来大陆观光的游客。通过这些途径,仿制范曾的假画流落到海外许多国家和地区。 电子书 分享网站

正名:精神权利(8)
1987年11月25日,范曾致函苏州市委领导人:你们那里有一些“画廊”出售假冒我名义的赝品画,希望严肃查处。
  由于是大名鼎鼎的范曾,苏州市格外重视。在市委负责人的指示下,苏州市文化局、工商局配合沧浪区工商局对十五家个体工艺店进行重点检查,在十二家工艺店中查获仿范曾画三十六幅。
  根据这些店主提供的线索,又从一个叫盛林虎的人家中查获仿范曾画四幅。这些画除盖有“范曾”姓名章外,还同时加盖有“林虎敬摹”、“仿范曾”、“摹范曾于姑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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