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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老攻在手-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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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破旧的院子,地窖里藏得两袋粗粮,还有面黄肌瘦的鳏夫和孩童,加起来都不如这块金子的价值大。
那么他们打算的,究竟是什么?真的只是留宿一晚?
许锦逸捡起地上的小金元宝,手指不经意间摩挲了两下,突然发现底面凹凸不平。
官银。
现在的朝代称作大庆,官银虽说也能在民间流通,但数量极少,几乎是官家子弟甚至皇室成员的专用。
那么这几个人的身份——
思索间,也不过是几秒工夫。许锦逸放下了背后的木棍,抽出了门闩。
三个莽壮大汉。一人先行进门,身份应当最高,另外两人走在那人身后,明显是护卫之态。
“打扰。”两个大汉施以抱拳礼,许锦逸同样抱拳回礼。
“我们三人什么都能吃得的,劳烦小兄弟了。”其中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看起来还算面善的下属呵呵笑着,听那声音,正是刚才在门外说话的第一人。
许锦逸颔首,指向李父李母居住的正屋,“你们今晚可以睡那件,屋中柜子里有被子。我去做饭。”
“多谢小兄弟。”
灶台上一大一小两个锅,大的煮饭,小的许锦逸便用它烙了十几张面糊饼,虽然没有菜,但面糊里加了盐,也算是能入口。
许锦逸烙着烙着苦笑了两声,想他曾经也算是富贵滔天,后来又被赵承厉宠着,下次厨房纯粹是兴之所起。如今,却是伺候起其他人来了。
若是赵承厉知道,指不定有多么心疼呢。许锦逸手一颤,锅里的面糊便倒多了些。
多向无益,过好如今才是正经。院子里坐着的这几个人他目前惹不得。算上游戏,许锦逸已经活了百年,那还不懂得能屈能伸的道理?
打的面糊还剩了点儿,许锦逸正想再烙最后一个,屋里传来了女娃的哭声。顿时,他也顾不得这点儿面糊了,直接放下手里的东西,三步两步冲进了屋里。
那只满脸络腮胡子的大汉,正笑的满脸胡子,拿着原本放在女娃枕头边的拨浪鼓逗着她。
女娃看着面前的络腮胡子,哭的越来越大声。
许锦逸忙上前抱起女娃,学着之前原主的记忆在她背后轻轻拍着。这小孩儿一见着熟悉的爹爹,立马止了嗓子,直教那个络腮胡子开呆了眼。
孩子是世界上最美的天使,许锦逸搂着只朝自己脖子里钻的小家伙儿,心里软成一汪儿水。
搂着小家伙出了屋,院子里已经支起了一张桌子,那个较为冷淡的下属正从厨房向外端着食物。
络腮胡子也连忙上前,片刻便舀好了几碗饭,除了那三人的,显然还有一碗是留给许锦逸的。
许锦逸点头,坐在了那个主人的对面。
四个人无声的吃起饭,偶尔有女娃呜哇两声,许锦逸温柔哄她吃饭的声音外,倒是还算安静。
只除了那个主人偶尔瞥过来的几道目光。
没有敌意,却让许锦逸如芒在背。
李天赐这具身体长得不错,五官硬朗干净,一双狐狸眼使那张因做惯了农活而峥硬的脸柔和了三分,算是十里八村有名的俊儿郎。显然十几年后,他的女儿继承了他的相貌,才让江岷山在娶了郡主的情况下还贼心不死。
即使面黄肌瘦,这张面孔也算是百里挑一,但郑荣瀚惊奇的却不是他的相貌,而是许锦逸身上不自觉散发出的和京城中那些权贵相差无几的优雅气质。
即使抱着孩童,这人的脊背依然挺直,低头抬手间,每一个动作俱都让人赏心悦目。目光偶尔撇过他们这边,并无得了五两金子的喜意,也毫不惧怕,三分防备七分疏离。
完全不像是一个在地里刨食为生的农民!
郑荣瀚心下惊奇,想起这次离京的任务和跟着这个村民过来的用意,不禁开口问道:“不知如何称呼?”
许锦逸看向那冰块似的主人,“在下李天赐。”
“可有读书?”
“读过几年。”
“可有功名?”
“侥幸考中秀才。”
李天赐是李家的长孙,在李天赐祖父仙逝前,他一直备受祖父祖母的宠爱,也是李家唯一一个入过私塾的孙辈。
还算是天赐聪颖,十六岁时李天赐参加童试,竟中了秀才之名,而后参加会试却不幸名落孙山。此时祖父祖母两人已经不再,李父在与兄弟分夺家产中落了下风,家里也拮据了起来,李天赐便断了求取功名之意,听从父母之命娶妻生子。
郑荣瀚点头,“如今瘟疫已过,旱灾却日日加重,百姓们苦不堪言,天赐可有对策?”
闻言,许锦逸心下一动。
想到怀中这个女孩儿受过的苦楚,纵使原主没有报仇的心愿,许锦逸也心下不忍,恨不得让那些欺负过她的人尝尝她所受痛苦的千倍百倍。
可是如今他却只是一个泥腿子。
莫说日后贵为安王妃的孙培柔,贵为嫣然郡主的郑嫣然,单只江家那个会考中状元的江岷山,他都有心无力。
权势这两个字,说容易也容易,说难也难。许锦逸正发愁如何下手,这人就抛来了橄榄枝。
观其气度,再想到那块金元宝,许锦逸心下已有了结论。
“赈济救灾,以工代赈,移民就食,引水入旱,分而治之。”
“前年边境战乱,国库至今空虚,如何赈济救灾?”郑荣瀚摇头,脸上带着几分苦笑。一战便是百万纹银,虽是大胜邻国,大庆也损失惨重。
“国库无银,举国便无银?“
郑荣瀚心急追问,“何人有银?”
“贪官有银,富户亦有银。”见怀中的女娃不再张嘴,许锦逸拿起一方粗布毛巾给她擦擦嘴巴,才终于顾得上自己的肚子。
“如何从贪官富户处得银?”此时,郑荣瀚已经没了之前的冷若冰霜,转而一副急迫之态。
“予其之需。贪官最宝贝的是其项上人头,若得到他们的贪墨证据,再将证据现于贪官眼前,自然乖乖交出银两。”许锦逸擦擦嘴,继续往下说,“士农工商,富户最恨的是地位低下,如果能得到官府嘉奖的善人名声,自然也愿交出银两。”
郑荣瀚抚掌赞叹,“甚好,甚好!”面向许锦逸,他双眼已经是前所未有的热切,“何为移民就食?”
如此,两人一个问,一个答,等郑荣瀚再回过神来,已经过去了小一个时辰,小女娃已经在许锦逸的怀中睡得香甜了。
郑荣瀚心中稍有歉意,却不忍就此离去,遂站起身亲自拱手道,“先生大才,可愿助我一臂之力?”
许锦逸沉吟,少顷才出了话音,“不知阁下是……”
“吾乃安王郑荣瀚,还请先生助我。”
安王?原来你就是安王!许锦逸攥着的拳头暴起根根青筋。
第18章 农夫(三)
“先生?”
许锦逸抬头,面色未变,却无端多了几分冷彻,“容我考虑几天。”
“如今蝗虫尤在,饿殍遍野,赤地千里。即使一些百姓能侥幸存活,也如水深火热,举步维艰。先生大才,小王请求先生助天下苍生渡过难关。”说着,郑荣瀚竟深深躬下了身。
许锦逸忙抱着孩子侧身避过,扭身朝屋里走,“王爷身份尊贵,这一礼草民实在无福消受。”
“先生?”郑荣瀚急忙跟在许锦逸身后。
许锦逸进了西侧房,毫不停顿的关上了屋门。
孩童多觉,怀中的小家伙儿睡得香甜。许锦逸给她脱掉外衣,轻轻盖上小薄被,这才有工夫仔细整理脑中的一团乱麻。
说起来,在李天赐的记忆中,并没有见过安王。李天赐真正的的仇人是安王妃孙培柔,是安王之女郑嫣然,是安王的女婿江岷山。
但不得不说,没有安王在他们背后撑腰,他们也不能如此肆无忌惮。
说起来,孙培柔之所以被李天赐称作贱人,是因为一段往事。
李天赐因原配妻子难产而亡,年纪轻轻就成了鳏夫。李母心疼儿子平时连个知冷知热的人都没有,虽然怜惜孙女,她心里到底还是觉得早早再给儿子娶个续弦才好。
这个心思还没放给媒婆,媒婆自己便不请自来了。
原来,孙家几年前迁到李家村,作为外姓,他们至今还被村里人排挤,在村民该有的待遇上,更是比不上根正苗红的李家人。
眼看女儿年纪渐渐大了,虽然长得还算水灵,可她从小娇生惯养,坐不惯农活,养不来牲畜,甚至连个饭菜都做得没滋没味。这样的女孩子,别说不姓李,就是姓李,也没几家愿意求娶的。
孙家婶子日日为女儿的终身大事发愁,恨不得把周围几个村的儿郎都翻看个遍。
这一琢磨,就琢磨到了李天赐头上。
李天赐是十里八村的俊儿郎,更别说他还考中了秀才功名,免纳税服役。这样的好儿郎,全村都找不出来第二个。虽然李天赐曾亡了一个妻子,但原配只给他留下一个女娃。若是自己的女儿能嫁给他,以后再给他生个儿子,那还不是李家的大功臣?
孙家婶子越想越觉得此事可行,偷偷问了女儿的意见,本以为心比天高的女儿依然不肯答应,想不到这次竟然羞涩的低下了头!
孙家婶子拍着大腿狂喜,女儿自命不凡,总以为自己能做老爷娘子,平时给她介绍村里的儿郎总是不满意,说人家是泥腿子。这次终于有一个女儿能看的上眼了,她就是跑断腿,也得让女儿成功嫁到李家!
随即,孙家婶子就乐颠颠寻了媒婆,央她去打听打听李家的想法。
李家也极为满意,虽然儿子是个秀才,可如今依然在地里刨食,更别说还是个丧了妻子的鳏夫,单这一个名头都不好听。孙家的女儿长得水灵,还是黄花大闺女,这样的续弦,已经是打着灯笼难找了。
你满意我也满意,孙李两家正式牵上了线,也纳了采纳了征,更选了成婚吉日,只等着来年婚期到了李家将孙家的女儿娶进门。
这个孙家女儿,正是孙培柔,也就是未来的安王妃。
原来,还没等两人成婚,大旱开始。
因为两家算是未来的亲家,李家对孙家多有照拂,在孙家揭不开锅的时候,李家还为孙家送去了几十斤粮食,帮助孙家度过了最艰苦的日子。
之后瘟疫爆发,李父李母双双去世,孙家也只剩了孙培柔一个女子。李天赐认为自己也算是孙家的姻婿,帮着孙培柔将孙家长辈下了葬。
对孙培柔一个孤苦无依的女子来说,这已经算是极大地恩德了。
不久之后李天赐葬身虎口,孙培柔哭了两场,但在李天赐的堂婶李沈氏将李月茹卖给富户做童养媳时却视若未见。
不出几日,安王奉旨赈灾,暂居县衙。
孙培柔使劲千般手段在安王面前故意表现,以求嫁给安王,成为人上之人。此时,她已经将送她粮食的李家,将帮助他安葬父母的李天赐,完全抛在了脑后。
人各有志,对于孙培柔不顾未婚夫妻情谊,费尽心机嫁给安王,李天赐并不怨她。
但为何十几年后,孙培柔明知道李月茹是他的女儿,却依旧不顾曾经李家的救命之恩,处心积虑蛊惑郑嫣然毒死女儿?
李天赐恨!他恨出卖女儿换取粮食的李沈氏,他恨贪恋美色却间接置女儿于死地的江岷山,他恨心狠手辣的郑嫣然,他最恨的,还是表里不一的蛇蝎毒妇孙培柔!
许锦逸吹灭油灯上床,却久久未能安眠。
这一世李天赐活了下来,孙培柔还没有成为安王妃,但安王已经在李家村出现。
若是真让孙培柔得了势……许锦逸摇头,那样再给怀中的这个小女娃报仇,可就难上加难得了。
最简单的方法就是阻止孙培柔成为安王妃。孙培柔当不了安王妃,郑嫣然就没有出生的可能,江岷山即使考中状元,也不会如同剧情那样青云直上。
届时,这三个人想要如剧情中那样翻云覆雨枉顾人命,可不是一件易事。
对许锦逸来说,他的本质是一个商人,追求的永远是用最小的成本换取最高的利益。至于报复的快感,他也会享受,但如果为了因为贪恋那一点儿快感而使报仇过程太过麻烦甚至充满变数,还不如直接将一颗子弹射到那人心脏。
许锦逸亲亲旁边的小家伙儿,心里已经有了成算。
第二天许锦逸起床,穿上长衫走到院中,发现两个下属正在院中打拳,刚劲有力,虎步生风。那个安王倒是不见踪影。
两个下属见到许锦逸,连忙抱拳,敬称:“先生。”
“不敢。”许锦逸抱拳回礼,从旁边的水缸里舀了半勺水打算洗脸,现在正值大旱,村里的几口井水位下降的厉害,平时村民们连多用点儿水都舍不得。
洗漱完,许锦逸走进厨房打算做饭,竟发现灶台下正烧着火,旁边的筐里堆得很满,他掀开屉布一看,正是贴好的饼子。
原来这几个大老粗会做饭,许锦逸盖好屉布,暗暗撇嘴。
络腮胡子极快的挤了过来,端着饼子朝外走,“先生,我来盛饭,您去桌边等着就是。”
自从昨天和那个安王聊过几点赈灾方法之后,这几人就殷勤了许多,甚至那个安王对他都极为礼遇。
许锦逸怎么说也算是活了百年,那能不了解这几个人的心思。郑荣瀚昨天表现的对赈灾无从下手,哪还能真的就无从下手?否则朝廷怎能派这种人来赈灾?
旱灾波及的地域太为广阔,朝廷此时必定手忙脚乱,求贤若渴。但赈灾最忌纸上谈兵,赈灾大臣到了地方第一件事,就是找熟悉受灾地具体情况的当地居民了解情况,商讨具体的赈灾措施。
郑荣瀚初到此处,正值用人之际,或许自己在他眼中,就是一个稍有才能的当地居民。
而他的表现或许也令安王颇为满意,安王才会以礼相待,甚至不惜以“先生”相称。
在原主的记忆力,皇族郑氏对百姓真的没话说。其一,在邻国肆扰之下,皇族主站,并派军一举取胜邻国,给边境带来了几十年的安宁。其二,朝廷平时所受赋税也是历史最低,百姓们着实过了几年好日子。其三,律法对贪官污吏的惩治制度极为强悍,官员们虽算不上两袖清风,也算是数个朝代中贪的比较少的了。
只是再好的政权之下,也避免不了天灾人祸。
安王从正屋出来,一看见许锦逸便十分热切,“先生考虑的如何了?”
“小女还不满两岁,平日里离不得人。”
安王见许锦逸有所松动,顿时大喜道:“先生放心,小王即刻为令嫒找一个处处妥帖的奶娘,打理令嫒的一切事宜。另外,令嫒可以和先生一起搬到县衙,先生白日里助我赈济灾民,饭间与晚上也能与令嫒尽享天伦。”
瞥到郑荣瀚眼中的期待,许锦逸最终点头,“麻烦王爷。”
既然答应了安王,许锦逸便一心一意助他赈济灾民。他酷爱历史,对古代的著名旱灾典例莫不熟读了百遍,又结合了原主的记忆,竟是屡屡献出奇计,使安王的赈灾之路越发平坦。
本来那两位属下也是看在主子用人之际才对许锦逸稍稍礼待,经过十几日的相处,却是因他的计谋和胸怀而深深草民服,“先生”二字出口,也已是口服心服。
这日,县衙正厅,许锦逸正在安王及知县等人面前陈述赈灾善后事宜。经过上至安王下至小吏的努力,赈灾形式一片大好,第一批粮食已经发放到灾民手中,可维持灾民半月温饱,第二批规模更大的粮食也正在前来的路上,如果发放顺利,百姓们度过这个冬天,完全不成问题。
许锦逸将自己的计划一一现于人前,条理清楚简洁,即使是络腮胡子那个草莽大汉也能听得明明白白,其他与他共事半月的官吏,也俱是一脸狂热的望着他。
安王坐在一旁,拄着脑袋注视着那个如太阳般耀眼的小先生,心中翻涌着滚烫的满足与自豪。
他空前未有的庆幸,那日一个念头跟在小先生身后,竟发现一颗如此璀璨的明珠。当这颗明珠表面的尘土一天天被擦拭干净,它闪耀着的光辉,如此令人沉迷。
第19章 农夫(四)
今日的议事完毕,几个官吏意犹未尽的告辞离去,厅内只剩了许锦逸和郑荣瀚两人。
“王爷,草民还要去前院看看,您请便。”许锦逸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对着郑荣瀚稍一拱手,便要走出正厅。
“等等天赐,本王与你同去。”郑荣瀚盯着许锦逸出神,听到他的声音随即站了起来,和许锦逸并肩而行,“这个时候百姓应是正在领取粮食,本王也一同去前院看看。”
不过几天,原本的“先生”就变成了“天赐”,“小王”也变成了“本王”。许锦逸却并未有任何不满,反而还觉得这样舒服了很多,毕竟这具身体才不到二十岁,被一个三十岁的王爷敬称“先生”很是奇怪。
许锦逸点头,本欲退后半步让安王先行,却被安王抵住后背,“天赐无须多礼。”
大掌有些炙热,许锦逸自赵承厉之后,除了这个世界的女儿,还从未与人肌肤相贴过,一时间颇感不适,忙挺直脊背远离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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