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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吕布一统三国-第35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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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哎,思想太深刻了一点,是我的错!
第713章 道德面前人人平等
郑玄听了吕布一通长篇大论,目瞪口呆,他恍然明白了一些自己原来一直搞不懂的事情,他原来一直认为儒学那么完美,为什么独尊儒术的大汉竟走到这步田地,为什么那些饱读经学的世家子弟们做事毫无孔圣所言的仁义,为什么董仲舒改良的儒学是儒家为皮法家为里,他现在终于都明白了。
吕布看了郑玄那目瞪口呆又似有所悟的表情,稍微停顿了一下,又继续阐述起自己对孔子儒家思想的认知,以吕布看来,响鼓就要用重锤,想要彻底让郑玄接受自己的思想,就要多加灌输:
孔子囿于自己长幼尊卑有序、下级不能反对不能指责上级的等级观念,他不能也不敢说出对恶的惩罚,他只能无力地向上层权贵宣扬他的道德观和周朝礼乐,当上层权贵不听他那一套的时候,他只能无奈地离开。孔子在三十七岁的时候,舍弃鲁国,舍弃鲁君,带领徒子徒孙,去鲁国之外寻求发展。
如果孔子勇敢一些,在提倡君君臣臣的同时,也勇敢地面对君不君的情况,勇敢地思考如何处理君不君的情况,那么,他或许能认识到等级制度是不可行的,是错误的。可惜,所谓的圣人不过和绝大多数凡人一样,也是遇到困难变成头插在沙子里的鸵鸟,不敢直面自己的理论难题!
圣人在实践上并没有严格遵守自己的等级理论,如果严格按照等级理论来说,孔子不应该逃跑,应该忠于生他养他的祖国—鲁国和鲁君,他应该像后来的董仲舒所要求的那样,做到“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
孔圣人不敢在国家体制问题上发出人人平等的呼声,可是,他在人际关系上确确实实发出了人人平等的呼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孔子在喊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时候,未必明确赞同人人平等的价值观,可是,他凭本能说出来的话,切切实实代表了人类追求人人平等的理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实质就是人人平等。否则,按照严格的等级制度,高级对低级拥有控制权,高级自己不想做的事情。完全可以“硬施”于低级。
在中国两千多年的历史中,上层权贵对老百姓实际施行的一直就是“硬施”。所以,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在这个过程中,皇帝可以“硬施”于他手下的官员,皇帝手下的高级官员还可以“硬施”于低级官员。
在皇帝那里,治理百姓称为“牧民”,百官之下级官员称为“牧民之官”,百官之上级官员称为“牧官之官”,州之长官称之为州“牧”,这里的“牧”字用得实在太贴切太形象了,上级对下级。就像人类“放牧”牲口一样,牧人也会管理自己的动物,也会爱护自己的动物,也会让自己的动物性…交以繁衍后代,但是。当牧人需要的时候,动物必得被宰杀以享主人。
孔子想要维护等级制度时,他发现等级制度有根本性的缺陷,他在面临君不君的情况时不能自圆其说!可是。他心里又觉得,如果大家各就各位。保持好君君臣臣的本份,那么,世界将是美好的世界。在这种情况下,他又提出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说法。现在看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与孔子明确维护的等级制度是相冲突的。
孔子面对自己思想内核中的冲突和不和谐,找不到出路,纠结不清,那时候的孔子并不知道正确的道路在哪里,他看到的是:
一,如果严密维护等级制度,那么,当处于等级顶端和高端的人“君不君”时,问题立即陷入无解。这不但是想当然可得到的推论,也是为当时的社会政治所证实的。
二,如果放弃维护等级制度,那么,天下政治会立即陷于犯上作乱的混乱状态。这不但是想当然可得到的推论,也是为当时的社会政治所证实的。
孔子肯定知道严格维护等级制度不可行,可他又觉得完全放弃等级制度也是不对的,孔子纠结于维护等级制度和放弃等级制度之间举旗不定。
当孔子发现在行动上无法继续坚持等级制度时,他也会以实际行动放弃维护等级制度,就是离开鲁国,这虽然不表明孔子追求平等的价值观,却绝对表明孔子没有遵守等级制度的要求。
孔子在不能自圆其说的纠结中,找到了一条似乎能自圆其说的玩意,那就是“中庸”。中庸这个思想绝对是儒家思想中最最重要的思想之一。可是,让精通儒家思想的人给中庸下一个明确定义,或给出一个明确的说法,那是不可能的。从孔子到现在,两千五百多年过去了,中国出了无数儒家学者,可是,包括孔子在内,还没有哪怕一个人把中庸的意思表达得清清楚楚。中庸,在儒家文化中重要无比,却完全是一笔糊涂账!
孔子提出中庸的目的是想让自己思想体系中完全对立的两个思想融合起来,以便他的思想能够融会贯通,不再纠结。可是,孔子不知道的是,维护等级制度和放弃等级制度是不可调和的,根本不可能合二为一。正是因为不可调和,所以,包括孔子在内的所有儒家学者根本没办法给中庸下一个明确的定义,或明确说明中庸到底是怎么回事。所以,中庸这个词永远只能意义不明、神秘莫测,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说到这里,吕布见郑玄如丧考妣的样子,便笑着抚慰道:“郑司徒,儒学对于国家还是大有裨益的,像你在书中曾强调地方眼从中央,地方要以顺道来事奉君主,人臣为君而死就是尽忠,是义、勇兼备的行为,而正直、刚克、柔克三德,为人臣者必须具备其一,又宣传孝道,要求人们像事奉父母一样事奉君主。一想到各地群贼割据,民不聊生,本公与你一样,都想要中央大一统,彻底结束现在的战乱!”
郑玄长叹一声道:“既然孔儒之道自相矛盾,那该如何修改之,使之圆融通达,还请大司马示下!”
吕布口干舌燥,痛饮了一杯水,整理了一下思路,便笑言道:“其实,严格有序的等级制度是效率最高的制度,哦,你不明白什么是效率最高,就是在最短的时间里做的事情最多最好。
不过,严格有序的等级制度不能施行,因为人过于聪明了,人有理智和本能结合后产生出来的感情和明确的欲望;人类中的上层权贵会利用手中的权力去放纵欲望;人类的感情会使被压迫的人类个体感觉到痛苦,当痛苦达到一定程度时,被压迫的人类个体势必要反抗,所以不能指望真的会长幼尊卑有序,因为往往幼、卑遵守秩序,但长尊却不遵守而胡乱行事了。”
郑玄的脸上更显愁苦,不过吕布很能理解他,任谁坚持了一辈子的学说到最后证明是根本排不上用场的废物,谁都会如此蛋疼的。
吕布想起了现代西方社会的制度,那里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那些西欧国家很好地利用了等级制度的好处,并很好地克服了等级制度的坏处,他们的办法是:在人格上,人人平等;在行政体制上奉行职务等级制度,所有人的职务权力只能在职务范围内行使,超越职务范围之外的一切人身权利义务关系都是平等的,任何人都可以凭着人格平等随时解除职务上的不平等关系。
人身权利义务关系的平等,不但表现在行政上,而且表现在男女关系上,表现在亲子关系上。官员和平民百姓人身权利义务关系是平等的;企业内领导和员工之间的人身权利义务关系是平等的;社会上所有人与人之间的人身权利义务关系是平等的;男女夫妻之间的人身权利义务关系是平等的;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人身权利义务关系是平等的。
人人平等在社会实践上,有可能出现两种情况:一,对强者限制不够,也即对弱者保护不力;二,对强者限制过度,也即过度保护弱者。这两种情况的结果都会使社会受到伤害,并反过来伤害到社会中的每个人。一般来说,强者占有优势,所以,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对强者限制不够,对弱者保护不力。像中国自诩人人平等的朝代就是那样的,问题是那个朝代的官府衙门却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民众的呼声,陶醉在歌舞升平中。
西方欧美国家,则会利用法律规定人格平等的办法解决了职务不平等必将造成的人格不平等,限制强者利用手中先天或后天的优势或权力压榨盘剥弱者,保护处于劣势地位的弱者少受强者的欺负。
吕布想到这里,笑道:“郑司徒,有解了!让人人平等与等级制度并存!”
郑玄愕然:“这怎么可能做得到呢?这两点根本互相矛盾冲突!”
因为吕布不好跟郑玄解释什么是人格,而以道德替代人格,道:“在道德上,人人平等;在实际事务上,奉行职务等级制度,所有人的职务权力只能在职务范围内行使,超越职务范围之外的一切人身权利义务关系都是平等的,任何人都可以凭着道德上的平等而随时解除职务上的不平等关系。比如说,一个人发现他的上司徇私违法,他可以选择辞职,摆脱等级制度的约束,再依照道德上的人人平等观念,向有司举报之前上司的违法行为。”
第714章 孟子的伟大
吕布之所以先提出“道德面前人人平等”,是因为在这个国度,法律是道德的底线,法制代替不了道德。
中国文化的思想内核是群体意识,对于这样一种文化而言,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处理人际关系,维系群体生存,这就只能靠道德,不能靠法制。因为法制只能规定人们不准做什么,不能规定人们必须做什么,它只能规定不得伤害他人,却不能规定必须热爱他人;只能规定不得损害群体利益,却不能规定必须为群体谋求利益。即便规定,也顶多只能规定你出力,无法保证你尽心。对于处理人际关系,维系群体团结,法制在许多方面都是无能为力的。比方说,一个人够不够意思,讲不讲交情,能不能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有没有为群体利益献身的精神等等,法制都管不了。所以,法制代替不了道德。
相反,道德却有可能代替法制。儒家就喜欢玩这种臆想,如果每个人都是正人君子、菩萨圣贤,这样的社会,还需要法制来防范或者保护某个人吗?
很显然,“以道德代法制”是否可行,关键在于有没有能使整个社会的全体成员都成为道德高尚的人。在这里,重要的是“一个都不能少”。因为“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有一个不道德的,就可能会有十个、一百个、一千个、一万个,最后就是不可收拾。但,有谁能保证一个不落地都是道德高尚者呢?没有。至少目前没有。所以,“以道德代法制”就只能是理想,变不了现实。
但首先就要做到“道德面前人人平等”的共识,然后才能求取下一步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在成功地说服了郑玄接受了“道德面前人人平等”的提法后,吕布又拜见了太傅蔡邕、太师马日磾、太保黄琬等大儒,同时又会见了管宁、王烈、王朗、华歆等儒者,吕布跟他们讨论了“道德面前人人平等”。
“道德面前人人平等”就是儒家人本思想的内核,吕布只是把它提炼出来,这些儒家学者以为吕布是要大兴儒学。自然无不景从。
吕布真的是想大兴儒学,不过他大兴的儒学并不是那些世家人物所希望看得到的。
孔子的思想里面是有人人平等之说,除了“子所不欲勿施于人”之外,他曾说过“有教无类”,主张教育的对象不应分贵贱贤愚。而要一视同仁。开平民教育之先河,在教育上主张人人平等。
吕布就曾用孔子的“有教无类”等教育思想,痛批过那些反对吕布大开官学的世家官僚,一力提倡了全民教育这个意义深远的真正基本国策。
吕布日后也要用儒家第二位圣人亚圣孟子的言论来为自己日后的政治改革铺好思想改造的路。
后世很多人是人云亦云地批判儒家是民主自由的大敌。实际上真正的未曾被阉割的儒家亦推崇民主,而孟子实乃中国第一位民主思想家。
吕布从二十一世纪而来,民主、自由、人权、平等的观念已经深入他心,以他现代的观念去看儒家三位名家孔子、孟子、荀子三人,各有所长。其中孟子最让吕布尊重。
孟子提过人格平等的思想,“舜,人也;我,亦人也”“尧、舜与人同耳”“人皆可以为尧舜”,说在人格上普通百姓与圣王是平等的,这也是吕布推出“道德面前人人平等”的一大理论根据。
孟子的思想里面最为吕布称道的便是民本思想,他最为有名的论点当属“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另外还有“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以及“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孟子在这里面。规定了君臣、君民之间存在契约关系,认为君主应以爱护人民为先,为政者要保障人民权利,若君主无道。人民有权推翻政权。
孟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思想鼻祖,他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便是和谐社会的思想基础,可惜被人念歪了。
儒家文化由孔子创始,到孟子发展至最高峰,其精华是蕴藏了中国传统文化里最宝贵的民主基因,比如其核心的“天下为公”的民本位思想、“天听自我民听、天视自我民视”的“王权天授、天意民授”政治权力起源思想、“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体制架构设计、“得道多助、失道寡助”的人文思想、“与民同乐”的治世思想等等,仍是汉人的文化精髓,应该进一步弘扬,但很可惜,历朝历代的皇室、官僚阶层口中念念有词,实际上都没有把亚圣的话放在心上。
孟子倡导“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的个人健康人格,提出了“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的人生最高道德标准,从而打造了全民族的强健精神支柱和充满浩然正气的民族性格,完整地构建了全民族的道德体系,加上儒家“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仁者无敌,德治爱民”的政治文化、“孝悌和亲”的伦理文化、“文质彬彬”的礼乐文化,仍渗透在社会文化的各个方面,一直是汉人在人文理想方面的宝贵精神财富。
孟子的民主、民生、民权思想博大精深,穿越千年时空依然生命力无限,可惜后世某些别有用心的人们将孟子阉割了,将孟子束之高阁了。
因为《孟子》里面强烈的民本思想,自先秦到中唐,一直被上层权贵冷遇,束之高阁,正因此原因,《汉书》艺文志仅仅把《孟子》放在诸子略中,视为子书,没有得到应有的地位。
到了中唐韩愈著《原道》,把孟子列为先秦儒家中唯一继承孔子“道统”的人物开始,出现了一个孟子的“升格运动”,孟子其人其书的地位逐渐上升。五代十国的后蜀时,后蜀主孟昶命令人楷书十一经刻石,其中包括了《孟子》,这可能是《孟子》列入经书的开始。宋神宗熙宁四年(1071年),《孟子》一书首次被列入科举考试科目之中。元丰六年(1083年),孟子首次被官方追封为“邹国公”,翌年被批准配享孔庙。以后《孟子》一书升格为儒家经典,南宋朱熹又把《孟子》与《论语》、《大学》、《中庸》合为“四书”,其实际地位更在“五经”之上。元朝至顺元年(1330年),孟子被加封为“亚圣公”,以后称为“亚圣”,地位仅次于孔子。
明朝朱元璋虽是贫民出身,却一心想要家天下万万年,所以很憎恶孟子的民本思想,他辑有《孟子节文》,删掉《孟子》里的章句,如“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等,朱元璋曾说“使此老在今日宁得免耶!”并诏告天下说孟子的不少言论“非臣子所宜言”,下令将孟子逐出文庙。次日钱唐上疏力争劝阻,加之天文官也上奏文星暗淡无光,于是朱元璋又下一道谕旨:“孟子辩异端,辟邪说,发明孔子之道,配享如故”,又恢复了孟子在文庙中的待遇。
这便是吕布招来朝廷里这些有名望的儒学家们的第二个动机,尊崇孟子,把孟子提升到唐朝以后的位置,吕布想积极地将孟子的“民本”思想转化为推动人类前进的“民主”思想。
孟子的“民为贵”,以现代思维去理解,便是:公民是一切组织的组成者,是存在之本。因此,一切组织的权威和权力来自每一个公民;公民的权利是天然的,结论是,公民享有天赋人权;公民可以以自己的方式授予、制约和废除任何人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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