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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衣夜行 (1-1016章)-第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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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府门外有个小丫环远远地缀着崔元烈、朱善碧二人,见他二人进了杨府许久不再出来,歪着头想想,便转身跑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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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浔急匆匆地赶到孙府,就见孙府张灯结彩,喜气洋洋,刘府家人进进出出十分忙碌,夏浔纳罕不已,走进药堂对那掌柜的说道:“老掌柜,杨某想见见庚员外,还请代为通传一下。”
“哎哟,是杨公子来了。”
老掌柜的一见是他,忙从柜台后面走出来,陪着笑道:“实在抱歉,今儿怕是不太方便,我们孙家今天娶媳妇,亲家都来了,正在签订婚书呢。”
夏浔一脸茫然:“娶媳妇儿?孙家就只有一个女儿,娶的什么儿媳妇?”
原来今天正是孙雪莲为女儿妙弋订婚之期。因为孙家是招赘上门,所以礼同娶媳,一般的家庭不会为此大事铺张,等到成亲之日,新郎倌儿登门成亲就行。但是也有家境富裕的人家,不想少了礼仪,因此会让女婿到府上居住,如同儿子一般,却把自己的亲生女儿送到亲戚家去住,当成媳妇儿。
然后纳吉问彩,六礼不缺,一切比照给儿子娶媳妇儿办理,到了婚娶吉期,照样有花轿到亲戚家去迎亲,照样担嫁妆和鼓乐伴行,家中照样安排等新人的队列,照古例踢轿门、请出轿、牵新人上厅堂行交拜礼,同样鼓乐喧天炮声震地,大宴亲友和宾客,用热闹的场面把入赘形式加以掩盖,使男子堂而皇之地娶亲,女儿照样坐花轿‘出嫁’做新娘。
只不过这也就是个形式,并不能改变男方地位,成亲之后,男方的名字要写入女方族谱,并且改跟女方姓氏。一般的姑爷子到了娘家,那是客人,要隆重接待的,入赘的女婿就没地位了,他的娘子若是宠他还罢了,若是不然,叫他滚去睡门房,他也得受着,娘子若有兄弟姐妹,大抵如同公公婆婆、大姑子小姑子欺侮媳妇儿一般,排挤冷落也属寻常。
孙家是有钱的人家,自然不想女儿成亲这样的大事平平淡淡地过去。同时孙雪莲也想避免女儿再与杨旭有所往来坏了名声,所以上次孙妙弋从玉皇庙回来不久,孙雪莲就以成亲为由,把她送到表姑家去住,把上门女婿招到家来,直到今天才把女儿接回来。
今天,正是孙妙弋和上门女婿杜天伟换婚帖的好日子。
第065章 问心
若是孙家不想大操大办,今天就无需把男方父母请上门了,给他家一笔钱后,直接写定契书,如同买了个男人回来也就是了。
“小子无能,更姓改名”,入赘的男子社会地位低下,被人视为下贱,尤其是富贵人家最为轻视之,男方父母的地位就更加可想而知了,根本不被当作亲家公、亲家母的,大多是从此不相往来。
可是因为孙雪莲想把女儿的婚事办得风光一些,所以各种成亲的礼仪都奉行无误,双方父母、三媒六证,全都一丝不芶,因此今天破例把男方的亲生父母也唤了来,在孙府签订婚约。
孙家的上门女婿叫杜天伟,名字很大,却是小门小户出身,家里有兄弟四个,他最小,很老实的一个孩子,只比孙妙弋大了一岁,看他站在长辈们面前那副木讷腼腆的样子,恐怕婚后比他的前辈庚员外的处境也好不到哪儿去。
招赘文书是现成的格式,那媒人笔走龙蛇,匆匆写就:“立入赘合同文书人杜多利,系青州府博山县上马石村住人,其四子天伟,年方二十岁,无有娶过,今因请媒中证入赘青州孙家,乃究为夫,婚配成人,以抵为子,接受礼钱三十贯整。
杜家天伟,自入赘之日起,一入永入,一赘永赘,永为孙氏之子。此后管业入藉,挡差应遣,改名换姓,生不归宗,死不归祖,入笈担差,听伊教育,孝养父母,合好妻子,如若不遵,东逃西走,饮酒滋事,赌博嫖遥,延时误工,皆受孙家惩治。
倘有亲族内外人等异言翻悔,有其父杜多利一律承担,罚银入官,听凭制裁。此系尔彼情愿,恐后无凭,立此入赘合同文书为据。”
这一纸类似于卖身契的婚书写罢,媒人签字,又含笑递于本坊里正萧暮雨,萧暮雨提起笔来写上“某年月日,主婚人萧暮雨”,又递与杜多利夫妇,等到杜氏夫妇和孙雪莲、庚薪夫妇签罢,就是两位当事人签字画押了。
照理说,新娘新郎这时还不得见面,婚书写罢应该各自送到他们所在的房间亲笔签字画押,可这儿就是孙家,孙妙弋又是自幼娇纵,她肯听话嫁人孙雪莲就谢天谢地了,这些小节上又哪会逆她,因此她也在场。
看着这个叫杜天伟的木讷后生畏畏缩缩,既不天也不伟,与心中那个风流倜傥、英俊潇洒的杨大少爷一比,当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孙妙弋是越比越泄气,直把他作了粪土一般,哪里还给他好脸色看了。
孙妙弋面沉似水,匆匆挥笔写就,也不递与自己未来的丈夫,把笔往桌上狠狠一掼,便拂袖起身道:“表姑,咱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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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浔向生春堂药铺的老掌柜告辞出来,站在街头心中茫然,一时踟蹰不前。
旁边两个闲汉站在那儿说话,其中一人道:“嘿,又他娘的是个卖大灯的,是哪儿人呐,听说是博山县人氏?”
这‘卖大灯的’是民间百姓嘲讽入赘女婿的一种称呼,因为古人逢年过节,喜庆佳期,都会在门前挂盏灯笼,写上自家的姓氏,可入赘女婿连姓儿都跟了女方,哪有资格在灯上写自己祖宗的姓氏,只能写女家的姓氏,所以即便是穷汉,自觉也比他们这种男人有骨气,便讥讽他们为‘卖大灯的’,意思是卖了祖宗。
另一个懒洋洋地道:“还成啦,孙家有钱,孙小姐又生得千娇百媚,要不是这上门女婿不好听,让祖宗蒙羞,也容易受气,我都要赶着去了。这姓曹的再不济,上的也是个黄花闺女呀,不比老庚那个接脚夫强?”
头一个闲汉便吃吃地笑起来:“说的是呢,接脚夫兼卖大灯的,还他娘在老子面前摆谱充员外,我呸,你是不知道,上一回他人五人六地在我面前过去,我瞧他那德性不顺眼,马上高喊了一句:‘孙员外,好久不见呐!’当着他老子的面叫的,臊得这爷俩儿都胀红了脸皮,偏就屁也放不得一个,老子叫错了么?哈哈……”
两个人得意洋洋地说笑着走远了,夏浔听得暗暗摇头,就在这时,孙妙弋怒气冲冲地从府里面走出来,正要走向骡车,忽地看见夏浔,登时喜极忘形,高声叫道:“杨公子!”
夏浔一转身,就见孙妙弋提着裙裾兴冲冲地跑过来,激动的小脸绯红,那双大眼睛含情脉脉地看着他,低声道:“你……你是来找我的么?”
夏浔望着姑娘那双深情的眼睛,只能吱唔道:“唔,是啊,你……”
“还不是我娘,不知发了什么疯,非逼我现在就嫁!”
孙妙弋说完,那双眼睛火辣辣地看着夏浔,柔声道:“不过没关系,有出息的男人谁肯入赘?那个废物我方才见过了,哼,他敢管我才怪!人家……人家以后还能和文轩哥哥常常相会的,只是最近一直住在表姑家里,实在不太方便。”
夏浔听得头皮发麻,随口应道:“你现在住在表姑家里?”
“是啊!”
孙妙弋有些不安地低下了头:“对不起,文轩哥哥,你吩咐我看着黎叔和庚薪的,因为我刚一回府,就被娘打发到了表姑家里,所以也没做成。现在那个入赘我家的废物又住到了府上,娘说是为了给我风风光光地操办婚事,让我坐一回婚轿,披一回嫁裳。可人家……人家宁愿与文轩哥哥在那四下无人的寺庙天井里幽会,也不愿意要与那呆头鹅的风光。”
“妙弋……”
夏浔对这位痴情的姑娘实在不知该说些什么才好,说少了她难免伤心,说多了岂不是让她越陷越深,还没想好得体的说辞,孙妙弋的表姑走到车前,见她与一位公子聊了半天,已经引起路人侧目,忍不住扬声唤她:“妙弋,该走啦。”
“哦!”
妙弋答应一声,又复看向夏浔,一语双关地道:“文轩哥哥,我走了,你要自己小心,妙弋……等着哥哥还我《崔莺莺待月西厢记》的那一天,那时……你我……你我……”
她红着脸瞟了夏浔一眼,返身奔去。
夏浔凝视着她的背影,心中忖道:“这件事和庚薪恐怕是没有多大关系的,孙府正在筹办婚事,他想对付我,现在也走不开,孙府上下正在到处清扫布署,下人们来来往往,平日里只有过年才能清扫到的地方这时也必常去,不可能用以藏人,庚薪如果想对付我,也不会挑在这个时候下手吧?可要不是庚薪,还有谁要对我不利?尤其是……他为什么不对我下手,却对我的贴身丫头动手,那是想知道什么?”
夏浔对自己的判断动摇起来,他解下马缰,扳鞍上镫策马驰出不远,一阵风来,卷来一枚纸钱,也不知是谁家办丧事撒在街头的。夏浔侧身避过,看着那纸钱翻飞着远去,一踹马镫,便要去府衙问问消息,刚刚驰出丈余远,身子忽地一震,一把勒住了缰绳。
他的眼前忽然浮现出一双飘忽不定的眼睛,随即一张面孔渐渐地清晰起来,看着是那么老实憨厚的一副面孔:“刘旭,刘旭!会是他么?”
※※※※※※※
小荻被反绑在柱上,衣衫凌乱,遍体血污,鲜血已在她身上干涸成了浅黑色。
她的头终于垂了下来,她没有屈服,自始至终都咬紧牙关,经受住了惨烈的折磨,她已昏迷过去。
刘旭严刑拷问了她半宿,也不知使尽了多少手段,累得他筋疲力尽,现在已在旁边的铺上睡下,小荻因此获得了一丝喘息的机会。她还在晕迷之中,身体绑在那儿,仿佛一具没有知觉的尸体,只有偶尔发出的几下抽搐和突然变得急促的呼吸,显示着她曾受过怎么样的折磨,已至在昏迷中,身体也会不自觉地做出反应。
夏浔忧急如焚,一出城门便打马如飞,使出了以他的骑术能驾驭的最快速度。
他不是主宰人间善恶的神祗,也不是高风亮节的道德君子,他本来与这小女孩毫无休戚相关的责任,理智的做法,他应该对小荻的失踪无动于衷,顶多做做姿态,安抚一下忠仆肖敬堂的心情。小荻不可能知道他的任何秘密,就算她肯招供,也不可能对人提供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所以他无需担心什么,如果掳走她的人真是刘旭,他越是漠不关心,越能证明他的无辜和清白。
可他还是来了,他既不知道刘旭是否另有帮手,也不知道这么做会不会让自己一直以来的努力全部付诸流水。他来了,没有任何理由,没想任何后患,没计较任何得失,完全是出自于一种本能,一种对自己想要维护保卫的人本能的关心。
在这个时空,那种焦急忧虑的心情,之前只有在胡大叔病重期间他才有过。胡大叔过世后,他辗转来到青州,因为他冒充了杨旭,所以这里所有的人都是他潜在的敌人,他必须时刻保持警惕,不敢走进任何人心里,也不敢让任何人走进自己心里。
可是直到此刻,他才知道,早已有人不知不觉就已住进了他的心里。那个可爱的小侍女,那个像妹子一样时常在他耳边喋喋不休的小丫头,那个亲人一般细心照料他起居饮食的小姑娘。
不知不觉间,他已习惯了小荻的存在,习惯了一回到府中就看到她那欢喜的笑靥。
现在,他只想要小荻好好地活着,不计利害!
第066章 我来了!
刘旭不在小酒馆。
老远看见门前旗杆上没有茶旗酒幡的时候,夏浔并没有多想,反而萌生了希望。
如果真是刘旭掳走了小荻,他今天的确不可能再开张的。
可是等他赶到那家小酒馆,却见一道铁将军把门,夏浔下了马前前后后搜索一番,最后撬开窗子钻入室内搜了个底朝天,却根本不见一个人影儿,他能确定,这里是不存在秘室地窟一类的东西的。
冯西辉已经死了,张十三也死了,在四个人中,刘旭几乎可以说是地位最低的一个人,他不可能返回应天府,如果他想走,早在冯西辉死掉的时候他就应该已经走掉了。那么他能去哪儿?小荻的失踪到底和他有没有关系?
夏浔绕着那座小酒店转了许久,开始暴躁起来。
“他妈的,到底去哪了?”
夏浔狠狠一拳捶在墙上,手上传来的痛楚让他的头脑猛地清醒过来。他在原地慢慢转了两圈,缓缓在台阶上坐下,轻轻搓着自己的脸,喃喃地道:“不能急,好好想一想,刘旭能去哪儿,他为什么恰于此时离开了?此事与他是否真有关联?”
想了半天没有头绪,夏浔心中一动,又换了一个思路:“刘旭被安排在这儿,作用是什么?”
他马上顺着这个思路分析下去:“张十三做杨文轩的伴当,是为了就近监视他,也是为了方便行事;冯西辉呢,显然是利用官方身分,尽可能地为他们的任务提供便利和保护;安立桐那个胖子,本来是他们最初选择用以和齐王拉关系的人,可惜此人实在不堪造就,便顺势成了杨文轩在生意场上的伙伴,配合他行事。刘旭呢?刘旭在这南阳河畔开一家小店,对他们的任务能有什么帮助?”
夏浔苦苦思索着,远处草丛中,循踪追来的彭梓祺弯着腰,像一只猎豹似的伏在草丛中,悄悄地窥视着他的动静。
想了许久,夏浔因为熬夜和焦虑而发红的双眸渐渐亮起来了,他好象想到了什么,猛地跳了起来。
小酒店周围的一砖一瓦、一草一木都被他转悠遍了,没有再检查的价值。他向后退了退,四下张望着,小店前头不远处是一个小码头,码头右侧有一排垂柳,柳下水面上拴着几艘小船儿。酒馆后面两里多地,就是一个小村庄。河边的沙滩路由此下去,大约五里地外就是一座桥,拐过那座桥就是一条官道,南下的官道。
夏浔眯了眯眼睛,举步就要走向那座小村子,可他发现码头右侧的垂柳树下有一个垂钓者,又改变了主意,向他走了过去。
垂杨柳下,有一截腐朽的树干半躺在水中,一个老汉就坐在那枯干上垂钓,河水轻轻拍打着岸边,浪花儿堪堪吻到他的鞋底。夏浔走过去,在老汉身旁不远处蹲下,拾起一片石子弹到水里,状似无聊地看了片刻,才道:“老丈是这村子里的人么?”
垂钓老者瞟了他一眼,答道:“是啊,公子从哪儿来?”
夏浔道:“哦,我住在城里,出来随便走走。”
老汉笑笑说:“我们这个村子不在官道边上,水路的行商客旅呢,因为马上就进青州城了,也少有在这打尖的,所以有些冷清,难得公子兴致好,跑到这儿来散心。”
夏浔应道:“是啊,我这人好静,到这里随便走走,也不图什么,就是看看水、看看树,看出一个心平气和来也就是了。”
他探头看看老人的鱼篓,又道:“老丈钓了多久了,我瞧你这篓子里才两条巴掌大的小鱼儿呀。”
老头咧开没牙的嘴巴笑起来:“嗨,一样的,这不也是图个清闲嘛,钓得着大鱼是运气,钓不着也就算了,这小鱼儿拿回去让老婆子炖口鲜汤,品个滋味儿也挺不错的。”
“老丈豁达。”
夏浔赞了一声,这才引入正题:“这小村子不大啊,你们都是靠种地过活吗?”
老头觉得这位公子挺对胃口,便砸巴砸巴嘴儿,跟他聊起来:“那可不成,这儿离城太近了,没有地呀。你看见没有,就那边一小片地儿,平时种个菜什么的还成。我们这村子,也就十几户人家,有一户是专门种菜的,其他的,有的在城里挑脚赶车,有的随船跑货,剩下几户儿,都是儿娶媳,媳生孙,孙再娶媳,家里实在住不下,就近搬到这儿来,也好,山清水秀,清闲。”
“看老丈你身子骨还好,现在还做些事吗?”
“呵呵,不做事吃什么呀?我替衙门里养着牲口呢,替官府养马,不易呀,幸好老汉年轻的时候,是骡马行里专门侍弄牲口的,懂得门道,我养的马不说膘肥体壮吧,也是精精神神的。”
夏浔精神一振:“养马?老丈还真是有本事,马要是养得好,也能赚回不少花销,老丈养了几匹马?”
老汉笑道:“就一匹母马,一匹马驹,我这小门小户的,养匹马儿赚点小钱,只要侍弄好了,喂些新鲜草料就能应付,养多了照顾不过来,那得时不时地喂点豆饼儿才行,花费一下子就上去了,养不起呀。不过你还别说,我们村里有个能人,人家养了四匹健马,个个膘肥体壮的。”
夏浔双眼一亮,急忙问道:“哦?那是什么人家呀?”
老丈道:“村西头老李家,老李头又聋又哑,脾气也古怪,不喜与人来往,住得和我们邻居都远,单独圈了挺大一个院子。我瞧人家马养的好,还特意想学学有啥门道,他是哑的,问不来啥,我就跟着看,看了一溜十三遭,嗨,哪有啥门道啊,人家就是有钱,喂的好,天天鲜草料儿外加豆饼子,每天早晚再遛遛马,还能养不好?”
“哦,那倒是的,老丈养马凭的本事,可本事再大也比不得人家用钱砸呀!”
老人顿生知音之感,连声道:“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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