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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群落-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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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类和主流(1)
本节论述困扰单身者生活的若干问题以及对主流社会的影响。
  一、温柔或野蛮的“入侵者”
  1关于“第三者”:近年来单身者侵入婚姻家庭的事例逐渐增多。此一事件在民间语言中也叫第三者插足,资料显示,当前40%—50%离婚,是由“第三者”插足引起,这还只是一个保守的统计数字,当然充当第三者的不一定就是单身者,第三者中也有许多已婚者,但是,第三者人数中单身者占主要比例却是确定无疑的。翻开家庭婚姻类杂志,几乎每一篇婚外恋情波及婚姻生活的报道,都会涉及某一个“第三者”,而且这个“第三者”大多数是单身女性。对于“第三者”的家庭入侵,社会舆论较几年前宽松许多,但是在一定的环境里在某个特定的人群中,持否定态度的依然是占多数。
  至于为什么会有人对“第三者”如此的忌讳?原因是主流社会以婚姻和家庭而形成支撑的基础,如果有致使婚姻和家庭溃垮的行为和事件,就有可能引得主流舆论的“同仇敌忾”。这里已经形成了一种普遍的共识,似乎一切家庭的破裂都是因为“第三者”插足,而插足的“第三者”大多是单身女性,于是民众就会将个人的怨气转嫁到女性单身者的身上。
  家庭主妇面临婚姻裂变常常失去理智,失去了判断自己的丈夫到底是已经彻底地移情别恋,还是只是偶然地陷入婚外情网,失去了判断自己婚姻问题之症结的能力。她们受封建男权主义思想和虚假的男女平权思想的双重影响:一方面竭力维持自己是家庭唯一女主角的地位,另一方面又不敢正面迎接丈夫外遇这类家庭矛盾的挑战,而只是一味地迁怒于“第三者”,其人格渺小得近乎可悲。中国妇女目前尚不具备西方妇女那种开放心态,对一个已死亡的婚姻恋恋不舍,对一个不爱自己的男人霸住不放,视离婚为可耻,不知独立,不知自尊,不惜代价地抓住她曾经拥有过的一切,尤其是社会舆论在此一问题上往往采取推波助澜的态度。
  造成上述事实的原因除了自以为的受伤害者思想封闭落后的原因外,还有现行的法律在保护被动离婚者的权益方面的执行难度,2001年制定的新婚姻法已经对此问题作出规定,但是牵扯的具体的认定有关的事实难以取证,法律不可能怂恿和煽动婚姻中一方对另一方的“捉奸”行为,此中涉及了*问题。另外由于中国国情特殊,家庭财产数目的确定困难,如果离婚,在财产分割的问题上必然发生纠葛,损害到被动离婚者的利益。
  我们认为,社会舆论一味地将上述婚姻的破裂视为单身者的插足,实际上也是有它不合理的一面。现实生活中有许多家庭,夫妻双方早已失去了爱情的关系,有的甚至处于婚内分居的“冷战”状况,在这种情况下单身者的出现只是使这原来就摇摇欲坠的婚姻加速崩溃。如果是一个夫妻关系和谐美满、情深意浓的家庭,“第三者”再怎么试图插足都是无济于事的,“第三者”所能插足的其实只是一些有欠缺的、已经开始崩裂了的家庭。当然我们如是说,并不是认为凡属“第三者”的插足都是合理,对于任何事都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从一个社会的主流文化来讲,传统的意识形态必然会狠狠地谴责动摇家庭和婚姻的“第三者”,但是,如果就每一个具体案例来分析,我们可得出的结论就是多种多样的了。假定一个家庭已经隐性死亡,这个时候“第三者”的出现使这种死亡浮出水面,在我们看来这样做并不是毁坏了一个家庭,而是拯救了两个在破裂的婚姻中煎熬的灵魂,进而使他们各自获得新生的机会,破裂一个家庭重建一个家庭,只要保护好被动离婚者的权益,例如,财产分割时候的补偿,儿童抚养责任义务的确定,等等,这样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说就不是坏事而是好事。

另类和主流(2)
近年来,随着社会大环境的宽松,主流意识的控制也逐渐得到松动,人们对于“第三者”也不再采取单一的否定的态度,能够因人因事而异地进行评价和判断。不过,因为人类社会以家庭婚姻为正统的观念牢不可破,所以,人们在宽容之余,依然为坚持维护主流思想,仍然会以“蔑视”或“敌视”的态度来看待介入婚姻的“第三者”,例如2008年出品的国产影片《画皮》。
  朋友告诉的一个故事:Y女士,38岁,离婚后一直单身,经商致富之后,和有妇之夫的L姓男交往,关系一度不错。没过多久,L男之妻以“第三者”插足为由提出离婚,L男不同意,除了顾虑分割财产及儿子抚养权之外,他并不想和妻子离开,也不想“天长地久”地和Y搅在一起。于是,在妻子的“劝导”下,向Y提出分手,这下可捅了马蜂窝。Y女士花钱请来“打手”,企图绑架L“好好地收拾一顿”。先是,两人约好宾馆面谈,L进门,看见几个陌生男人虎视眈眈地逼将过来,大惊失色,急中生智从三楼窗口跳下逃命。故事到此并未完结。听说,几天之后,这对你死我活的“情侣”不知进行了怎样的“沟通”,两人“重归旧好”,相邀城外泡温泉。至今,L和妻子也并未离婚,和Y女士也并未分手。
  用这个现实中的例子来诠释“野蛮而温柔的入侵者”这个题目是再合适不过的,包括上面提到的那个虚构的故事——影片《画皮》——单身身份的第三者,对于家庭的侵入非常致命,因为他或是她,没有家庭的拖累和婚姻的约束,所以能够无所顾忌地去获取他们想得到的东西,这样一种“获取”,和人类其他的各式各样“获取”都是一样的,是非善恶的界定,应以司法为准则,不应有另外的歧视。
  2关于“包二奶”:《长江日报》2000年7月23日以醒目的大字标题刊载《中国法学家和妇女问题专家警告“包二奶”对一夫一妻制构成威胁》一文。文中报道:
  中国法学家和妇女问题专家警告说,重婚纳妾、“包二奶”、姘居、婚外恋等现象在广州、上海以及其他地方呈增多趋势,已经对现行的一夫一妻制度构成严重威胁。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胡康生日前谈及修改婚姻法时说,1996年至1998年广东妇联组织接受此投诉分别为219件、235件和348件,1997年比1996年增长73%,1998年比1997年增长48%。
  “包二奶”,报端常见的解释是:“以金钱等物质利益供养婚外异性”,“长期保持非法的婚外性行为”,等等。
  胡康生指出:“包二奶现象违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败坏社会风气,所引致的情杀、仇杀、自杀严重影响社会安定和计划生育。”
  1999年广东省以重婚罪判处这类人员112人。
  据介绍,针对包二奶等婚外性行为增多的情况,部分法律专家在讨论婚姻法时建议增加规定保护公民的配偶权,明确夫妻必须互负贞操义务。但是否应将相互忠实作为配偶权的内容列入法律,中国法律界仍在争议中。
  上文提到“二奶”的身份大多属于本书对象“单身者”,也属于“第三者”侵入家庭的一种形式。
  “包二奶”现象,除极个别的,例如,因为离婚艰难而不得已和情感密切的“第三者”同居等,是可以抱观望态度来看待之外,其他的绝大多数的例子,都是因为当事者的“贪欲”,这里也包含不尊重妇女的封建社会男权至上观念的死灰复燃,有钱有权有势的男人对于多个女人的占有,一夫多妻制在中国的名亡实存,这是中国大地上萌生出来的婚姻毒瘤,重要的原因是:体制中的*因素使得官员的贪欲无止境,每一起贪官案必然牵扯到贪官的情人,有的案件中,贪官和情人共同参与作案,官员和“二奶”的密切关联,国际国内尽人皆知,尤其是近年来,贪官犯案,屡屡由“二奶”举报才得以大白天日。此类例子充塞了媒体,令中国人听到“二奶”两个字就会从内心“抵制”。。 最好的txt下载网

另类和主流(3)
“二奶”在这里已不是对某个别人或是人群的指认,而是锁定了一种只有在中国才有这么大的覆盖率的丑恶社会现象,和西方社会有妇之夫供养情人都有不同,人家那掏的是个人的荷包,而在中国,靠的是贪污公款和收取贿赂,掏的是纳税人的荷包来骄奢淫逸,在这里,就不仅仅只是“无耻”的问题了。所以,我们认为,主要过错方应该由包养者来承担,而被包养者,即“二奶”的过失,也应该以与罪案的关联与否来评判。与“贪腐罪”没有直接关系的“二奶”,相关部门也会进行教育,鼓励她们今后“自力谋生”。
  2002年年初,报上刊载了台湾发生跨海谋杀案的新闻报道:台湾某富商在美国置房产纳妾生子,妻子知道内情后大怒,乘飞机往美国寻访到妾的住屋,乘丈夫不在,用利刀刺死妾和丈夫与妾所生的孩子,然后偷偷飞回台湾。凶案最后被美国和台湾警方协力侦破,富商之妻被拘捕归案。故事的末尾有些出人意料,据说该富商对自己的这位心如蛇蝎的妻子生了恻隐之心,准备花大钱雇最好的律师替其辩罪。他为之辩解说:她(其妻)这么做是因为太爱这个家了,我能谅解她。
  这个故事让人感想颇多,在这里我们想要说的是:现代社会之所以出现“包二奶”的现象,除了离婚制度的不健全而外,另外一个更为重要的原因就是中国封建主义男权思想的延续,有了经济实力和社会地位的男人希望过旧时代那种三妻四妾的生活,既然不为公开的法律制度所允许,那么就将这种非婚男女同居关系转为地下,如上述的富商将情妇移居到美国。这样一类人对离婚根本就不感兴趣,他们需要各种女人来满足他们的各项需要,例如,需要妻子为他守住家照料孩子,也需要另外的女人来满足他们性的需要以及情趣的需要,他们认为找一个固定的同居情妇(即“二奶”)比享受另外的性服务的花费要划算得多,当然也有人是为了满足他们的子嗣需要。因为这些男人的需要,中国才出现了“包二奶”。上述那一例凶案,对那个连襁褓中的婴儿都不放过的穷凶极恶的妻子,那位台湾富商公然表示同情,说明情妇和小儿因他而惨死的残酷事实并没有引起他的悲痛,这里已经不存在所谓感情这样的问题了,就连最起码的人性他都没有具备,由此可以看出少数企图回归一夫多妻制的中国男人暗藏着的卑劣心态——如此冷酷的现实按理说应该令“入侵”婚姻的单身女人齿冷,不过没有谁会因此而停止她们的“战争”。由此而引发的婚姻危机,作为主流社会支持的一方往往只是一味地对所谓“第三者”进行谴责,舆论指向受着陈腐的封建观念影响,是一种社会视觉群体性的失误。
  3关于单身者的恋爱权:单身者,尤其单身的女人,有情感的需要和爱的需要,同时也有走进婚姻和家庭的需要,这是单身者的权利之一,他们的选择范围极有可能是已婚的男人和女人,这也是他们的自由权之一,法律并没有规定单身者选择配偶一定要在非婚者中进行,谁都知道爱的发生是无法阻挡的,没有任何理由对人类的爱情作出限制。对于这一点来说,他们对于已经存在的低质量婚姻是有破坏性的,但是同时,他们也给社会带来新生的婚姻,就社会总体婚姻水准来说,解体所伴随的新生有助于社会个体婚姻质量的提高,也就是说它将提高一个社会的总体婚姻满意度,进而达到稳定社会的目的。当然这只是我们的观点之一,凡事也不可一概而论,每一种社会现象的出现可能都会有它的合理性或是不合理性,我们必须全方位地加以分析和了解,才有可能得出比较中肯的结论来。。 最好的txt下载网

另类和主流(4)
4关于减少离婚的难度:我们认为最好的方法就是减小离婚的难度,而不是像某些人所认为的那样增加离婚的难度,当然,这样做的时候,我们必须有强大的法律力度来保护被动离婚者得到相应的补偿。其实所谓“第三者”并不是特定的,相互争斗的情敌都可以视对方为第三者,婚姻神圣、从一而终的观念已经随着教会在欧洲的没落和封建家族在中国的崩溃而淡薄,某些人以婚姻为手段束缚配偶,维持已经破裂的家庭,实际上非常愚蠢。在自己无力挽救婚姻的情况下,企图依靠法律来挽救婚姻,惩罚情敌,果若如此,那么中国的婚姻制度就会面临20世纪80年代第二次婚姻法以来的重大倒退。
  婚姻的缔结以自愿为基础,那么婚姻的解除也应该以自愿为基础,只要有一方提出离婚,这个婚姻就没有继续保持下去的理由。我们的意思是,离婚应当以当事人的意愿为基础,至于离婚的种种具体原因不应当是法律追究的范围,应当允许无过错离婚,允许单方面意愿离婚,如果我们坚信婚姻的目的是幸福,那么只要其中有一方认为婚姻没有给他(她)带来幸福,他(她)就有权利提出离婚。如果离婚需要理由,这就是最大的理由,这也是最合理、最充足的理由。
  结论:单身者对传统婚姻家庭产生的破坏性,虽然从人性的角度,这种破坏无可非议,但是作为一个弱势群体对主流群体的颠覆,暂时性地动摇了低质量婚姻家庭,动摇传统一夫一妻制婚姻的稳定局面,给很多本来可以修补或者简单维持的家庭和婚姻带来一定的危害,这也是不容否认的现实,有必要引起社会的重视——重视不等于敌视——我们这样认为。
  二、单身者的病态心理
  某市单身女性J,31岁,大专文化,银行职员。与父母一起居住,住房为54平方米的两室一厅。J女士本有结婚意向,也结交过男性,但是多没有结果。随着年龄的增长,性格渐渐变得古怪、暴躁、多疑,和母亲比较合得来,对父亲非常冷淡。经常找各种理由挑起家庭争端,拉拢母亲一起与父亲争执。于是家庭矛盾逐渐升级,最后她与母亲联合在一起坚决要将父亲从这个家里赶出去。闹得不可开交,亲友劝阻不住。因为父亲实在没有另外的住房,所以至今迟迟没有搬出,但是和母女俩吃住分开,同居一室,相互之间视若仇敌。她不仅是无缘无故地仇恨自己的父亲,也无缘无故地仇恨所有的男人,在单位从来不和男同事说话,对男人到家里的来访更是忌讳得不得了。另外她还有洁癖,来访者(无论男女)用过的拖鞋她要无数遍地清洗过后才敢用,甚至将来访者喝过水的玻璃杯子扔掉。
  单身男性Y,53岁,大学本科文化,医生。38岁那年曾经与一女子有过婚姻关系,新婚之夜就拒绝和妻子同房,原因是心理恐惧,浑身发冷,出虚汗,完全不知所措。妻子耐心地等待了一年,希望他只是暂时性的心理问题,但是他的症状没有好转。经医生诊疗为“心因性异性恐惧征”,治疗无结果,终于离婚。至今十多年仍然单身。
  单身女性R,49岁,中等文化,企业文员。结婚15年离异,离婚实质理由是因为没有子女,男方希望通过另外的婚姻来获得后代。R女士在年轻的时候因为长相漂亮而自我感觉不错,因为这一次婚姻的结果给了她一定的打击。在婚姻面临破裂期间,她患了严重的精神衰弱,经常歇斯底里地发作。离婚之后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整略有好转。单身生活中不断地通过各种途径结交男友,和男友建立或者是精神上的或者是肉体上的感情关系,并不断地更换异性伴侣,希望从异性那里获得对自己肯定的认识,而且希望不断地得到这种肯定,否则便感到非常不自信而造成病情复发。至今一人单独居住,但是生活中绝对离不开异性。有的时候一天要两到三个异性陪伴才感到满足,为此经常到舞厅等娱乐场所勾引男士回家同居。

另类和主流(5)
单身男性N,50岁,大学本科文化,技术干部。有婚史,有一子。夫妻之间感情淡漠,后因此离婚。平时善于与异*往,但是每每交往到一定的阶段便自觉停止,然后又开始寻找新的交往对象,开始新一轮情感追逐,不过最后的结果都是一样,就是他从来不会和异性进行身体上的接触。在追求异性的过程之中比较大胆而直接,非常主动,自我感觉良好,对异性的确没有过性的要求。现在,他发展到天天在家里收集垃圾,将垃圾桶里没用的东西收回来,他的两室一厅里长年累月地堆满了各种各样的垃圾,邻居非常讨厌他,要他将垃圾清理掉,但是他就是不愿意,街道居委会多次强行清除,但是过一段时间他又将家里塞满了垃圾。
  因单身生活而形成性格变异是日常生活中经常碰到的单身者问题之一。世俗社会,主流文化对单身者的歧视,生活中的孤独已经缺乏必要的感情和思想的交流,致使他们性格变异,或轻或重产生心理疾病。虽然单身者的心理问题,在其他已婚者身上也会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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