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煮酒点江山-第25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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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第九军的马得胜将军派来的联络官已经到了。”副官小心翼翼的报告。他知道钱田纯二现在的心情很不好,可马得胜不是他们能惹得起的。
“知道了。”钱田纯二摆摆手,示意副官先出去。马得胜派来的人钱田纯二不用见都知道来意,不外呼是要求他不惜一切的留住反帝军。帝都部队总是喜欢以长官的身份对地方部队下命令,马得胜更是其中之最。在马得胜的眼里,除了帝国十大部队之外,其他的部队全都是乡下的农民,跟本算不上军人。钱田纯二在他的眼里也不过是个农民头子罢了。
年轻时的钱田纯二很不服气,他曾经一度想任自己的天赋和怒力进入到帝国部队之中,不过现在他没了那样的想法,帝国部队是先讲身份再讲能力的地方,而他的出生注定了他只能在地方部队呆着,哪怕他已经有帝国之狐的名号。
“干得不错。”胡忧只听爆炸声就知道刀疤六成功了。这个曾经的牢头在短短时间内表现出过人的天赋,像海绵一样的吸收着胡忧有意无意教给他的东西,相信再用不了多久,他就能真正的独档一面。
“都是少帅教得好,哈哈哈”(。。)
卷十七2763章 反击之前()
林诗英一直悬着的心直看到胡忧这才放下来。她也说不清楚为什么会对胡忧如此的担心,不过她绝对不承认那与男女之间的情事有关,如果一定要找个理由,那应该是对未来的不确定。
是的,林诗英此时心里很没有底。多年来,她的反帝会一直以柳家集为距点,万人左右的规模在有些人看来是小打小闹,但对林诗英来说那是她可以掌控的,她知道什么时候要关系粮食,什么时候要计划训练。
而现在,部队一下扩大了十倍,柳家集这个总部又没了,实力看起来是大了不少,可失去了柳家集,就像是失去了家中的顶梁柱的女人,一时间感觉前途是那么的迷茫。
放弃柳家集是胡忧的提议,他有义务给林诗英指出一条路呀。林诗英一直相信胡忧心里对反帝军是有规划的,可如果胡忧回不来,这个规划上哪找。
还好胡忧回来了,而且比林诗英想像中的要好,跟胡忧一起去吸引敌人的部队损失并不大,就是有些有些臭。
“你们怎么弄成这样?”林诗英压下心头的喜悦,一脸奇怪的问道。她发现这些人中最臭的就是胡忧。全身上下说不出的一种怪味让林诗英很不适应。
“味道不大好吧,我们是钻下水道出来的。”胡忧不以为意的哈哈大笑。好久没有这么爽快过了,记得以前在天风大陆之时,和候三他们钻这钻哪的,更臭都有过。
“后山有条小河,去洗洗吧,我让人给你找身衣服。”林诗英真是受不了这家伙,都臭成这样了,还傻乐个什么劲。
“行。”
胡忧一吆喝,把刀疤六他们也都叫上。一群臭男人浩浩荡荡的开往后山。林诗英的小嘴动了动,终于还是什么都没说。后山那小河她是特意划出来给自己用的呀,让胡忧去已经是很开恩了,这家伙居然还要带一帮的臭男人去。
“司令,要不我去让少帅他们换个地方?”林振国跟在林诗英身边那么多年,怎么会看不出她的心思。
“不用了,水是流动的。”林诗英摇摇头。这个时候再叫他们换地方就显得刻意了,爱怎么怎么吧,说不定在她来这里之前,那条小河还指不定什么东西下去洗过的。
呃。这么想对自己似乎完全没有任何好处嘛。
气得一跺脚,还是不去想了。
林诗英的心思全放在胡忧的身上,并没有留意到随着胡忧一行人安全的回归,全军上下的气氛都不大一样了。
现在队中九成以上的全都是新兵,在他们参军之前可没怎么听说过林诗英的名字,但对胡忧的故事,他们是听得太多了。虽然他们当兵大多是为了吃饭,可在有饭吃之余又能有一个传奇般的头领,那今后的前途是不是也可以适当的考虑考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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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得胜这次领兵离开帝都就是冲我们而来的。虽然我们已经离开柳家集,但可以肯定地能马得胜绝对不会放过我们。”
才洗完澡的胡忧换了身衣服马上就招开军事会议。他并不知道这身衣服是林诗英亲自为他找的,说白了就是林诗英的。林诗英是女儿身,有时候上街什么的不大方便。她就会改穿男装。胡忧虽然比林诗英高,但就身形来说是差不多的,所以林诗英把她的衣服给了胡忧换上,看着还挺合身的。
只是不知道他会不会有异样的感觉。
林诗英偷偷瞄了胡忧一眼。小脸不自觉的就是一红,吓得她赶紧压下心头乱七八糟的杂事,正襟危坐的开会。
胡忧的分析得到大家的一致认同。马得胜是一个骄傲的人,他绝对不会接受白跑一趟出来什么都没干又回去的结果。而且他的任务是消灭反帝军,那么不论反帝军是不是在柳家集他都一定会死咬着不放。
这是躲不过去的一仗,肯定是要打的。
可是怎么打?
第九军可不是地方部队,那是林河帝国最强大的军团之一,反帝军这边可全都是新兵,虽然已经见识过战争的残酷,但要在短时间内成为精锐部队那还差得很远。
“按你的意思,我们怎么打?”林诗英毫不客气的问胡忧。反帝军会落到今天这样的态势有一半可是因为胡忧。不问他问谁。
胡忧道:“正面对冲我们绝对打不过马得胜,虽然我们的人马看起来要比马得胜半个军团的第九军要多,但第九军无论是兵员素养还是武器都要比我们好,这一点我们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
在坐的不由点头,胡忧这话说得是直了些,但敌我双方的实力是摆在那里的,不是说自己强就真的强,为将者不能清醒的认识自己的实力,遇敌绝对要吃大亏。
看没人反对,胡忧继续道:“我们唯一的办法就是和马得胜缠斗,大家请看地图,这里是我们现在位子,再往前大我两百公里就是林河帝国最大的在昆华山脉。”
“我们要进山?”林诗英当然知道昆华山脉,它南北长近一千公里,东西宽也有五百公里,别说他们这七、八万的人马,就算是翻一倍达到七、八十万,散进这片山区那也休想再找到。
可是山地战与城市战完全不一样,在山里有钱都没处花,一切都得自给自足,他们七、八万人进了山能活吗。蚊虫叮咬怎么办,有野兽又怎么办?
林诗英一时思绪万千,各种的困难像大山一样整个压下来,让她动都动不得。
“是的,我们要进山,只有利用地势,我们才能和马得胜斗。”
“可我们的士兵并没有在山里生活过,难道就没有其他的办法了吗?”
“这是最好的办法,至于其他的问题。其实都不是问题,咱们的士兵没有山里生活的经验,马得胜的帝都贵族兵就更没有了,说起来,这对我们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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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最后决定进入昆华山脉,不过这不能白进,必须要把马得胜和他的第九军拉进去,依托昆华山脉复杂的地理环境和马得胜缠斗。一来解决马得胜死咬不放的问题,二来可以达到练兵的目的。
等这支部队吃掉马得胜的第九军从山里出来,想想吧。那得多强大。
吸引马得胜的任务胡忧交给了刀疤六。他们只是负责把马得胜往昆华山脉引,并不需要直接与之交战,这样的活让刀疤六这个滑头去是再适合不过的了。
刀疤六带部队再次离去,胡忧则领着大队开进昆华山脉,要利用昆华山脉和人家斗,怎么着也得比人家先进来熟悉地形、环境吧。
“想不到少帅对山地的生活那么在行,就没有难得了他的。”林振国有意无意的说道,他的话自然是说给林诗英听的。自从进入昆华山脉林诗英就一百个不适应。从行军到吃饭,甚至是排泄。这位林河帝国曾经的大公主什么时候试过用树叶擦屁股呀。
相比起林诗英的不适应,胡忧就像是回到了自己家一样。什么野果是可以吃的,什么野菜是可以煮的,什么不能碰。什么有毒,他甚至还知道什么时候河边可能会有什么样的动物出现,在他的指导下,士兵从一无所知慢慢的也学会了怎么在山里生活的方法。有些士兵甚至喜欢上了这样的生活方式。
文明的进程让所有人都成了城里人。对山里的生活他们是太陌生了,现在突然能休验山里的生活,那能不新奇吗。
最让士兵服气的是胡忧不但对山里的生活无比的熟悉。还极度的平易近人,无论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谁遇上了解决不了的问题,都可以去找胡忧,而胡忧也不是那种住在军帐里高高在上的将军,很多时候士兵都能见到他在和士兵一起谈天吹牛,吃野菜或是打猎。这样的将军以前做梦都梦不到呀。
“弄不好他就是从山里出来的野人。”林诗英气哼哼的道。她这身细皮嫩肉从进山开始就成了蚊虫的点心,不是这个虫咬就是那个虫爬,弄得她都快要疯掉了。
“那怎么可能,这也是文明倒退我们才会进山的,换了以前,哪会有人往山里钻。”林振国呵呵笑道。他当然知道林诗英心情不怎么好,不过他相信林诗英会慢慢适应的。说心里话,这山里的环境真不错,喝有山泉吃有野果野菜野味,之前担心的诸多问题几乎都没有出现。
当然,不得不承认这里的蚊虫是多了些,他皮糙肉厚的大老爷们都被咬得够呛,更不要说林诗英那金枝玉叶了。
不知道胡忧对防虫方面是不是有什么好办法,也许去请教一下他可以少受不少的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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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疤六成功的炸掉柳家集地方部队的军火库那是信心大增,这次接了胡忧的命令去挑动马得胜的神经他更是英雄有了用武之地。
要说别的刀疤六可能还差点,说起这惹是生非,那可是打从娘胎就带出来的天赋。再加上临出来前胡忧给教的那些招,刀疤六觉得都应该先为马得胜默哀一分钟。
打损了。
埋个地雷打个黑枪那都是轻的,什么爬到山上丢炸弹,弄个滚木擂石,小股的人马去偷袭辎重部队,甚至在必经之路的草里洒上泄药,让第九军的战马拉稀
不出来这一趟刀疤六还不知道自己居然那么坏都坏不过胡忧,那些个鬼点子胡忧都是怎么想出来的,不但是有用,还气人,但愿马得胜的心脏能受得了吧,不然一不小心把他给气死那可真是没得完了。
山里的清晨,空气格外的好,林诗英的心情也是连日来最好的一天。昨天胡忧来过,给了一些药物和一些奇怪的东西,林诗英就再不受蚊虫的袭扰了,虽然在某些方面还过得不尽如人意,但至少比之前好了许多,一觉睡到天亮完全没问题。
睡得好心情就好,再没有蚊虫咬那心情就更好了。有了好心情,林诗英也开始对胡忧这几天领着士兵忙忙碌碌所做的事感到好奇。
胡忧这几天可没闲着,按林振国的话说胡忧不是在教士兵怎么在山里生活就是在教士兵怎么在山里打仗,有时候看到他在教士兵怎么装陷阱,有时候听说他在教士兵怎么设伏,反正就是没听谁说胡忧是在休息的。
“司令?”
林振国一抬头看到林诗英不由有些惊讶,林诗英居然一脸微笑的在山里转悠,这不会是自己眼花看错了吧。
“早呀,你在干什么呢?”林诗英好奇的看向林振国手中的图纸。
“我在统计陷阱和危险区。”林振国解释道。他手里拿的是昆华山脉的简易地图,这是纯手工画的,虽然简陋但很实在,通过它可以清晰的了解目前部队所在区域的环境情况。
“这些都是陷阱吗?”林诗英突然感觉头皮发麻,这才几天呀,居然已经弄出这么多的陷阱,别看它们在图纸上不过芝麻点大,那可真正是要命的东西。
“是的,现在只是初期,接下来我们会制造弄多的陷阱,按少帅的意思,能做的地方都做上,让马得胜有命进来没命出去!”
林诗英不知道马得胜遇上这些陷阱的时候心里是怎么想的,她只知道如果是她领队进入这么一个地方,那真是生不如死。
幻想着马得胜可能要经历的遭遇,林诗英感觉自己只是被蚊虫咬一下跟本就不算个事。
弄不好,第九军要在这里除名呀。
“马得胜,你什么时候来,我都有些等不急了。”(。。)
卷十七2764章 下套()
“让他去死!”
钱田纯二怒气冲冲的离开马得胜的营地,头都不回。
他之所以会来见马得胜,完全出于好意。与反帝军的交手让他意识到反帝军是一个相当有战斗力的部队,而且实事已经证明胡忧就在这支部队之中,他来是要提醒马得胜小心对敌,千万不可大意,他甚至都做好了随时支援马得胜行动的准备,毕竟在柳家集的周边有一支这么强大的武装力量对他是没有好处的。
哪知道好意而来,话都没说呢,就被马得胜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的一通冷嘲热讽,就连马得胜的属下都不正眼看钱田纯二,似乎是怕钱田纯二的愚蠢会传染给他们一样。
论官职,钱田纯二并不比马得胜低级,严格来说大家不过是平级,只因为马得胜的第九军来自都城,地方部队一般都会比较给面子,这才给人感觉钱田纯二的官职要低上不少。
可普通老百姓不懂,难道马得胜也不懂吗。
钱田纯二是越想越气,他可是靠军功爬上来的人,本对马得胜这种一出生就注定了什么都有的人没什么好感,现在又热脸贴上冷屁股,哼,他们不是骄傲吗,让他们好好吃点苦头,看他们还拿什么骄傲。
对钱田纯二的愤然离去,马得胜一点都不放在心里。什么远征军、地方部队,在马得胜的眼里全都是不如流的,真要打仗,那还得是都城出来的部队。
都城部队的每一个士兵的实力早就被他们的先祖证明过。他们都是出自功勋家庭,往上数三代,谁家没出过战斗英雄,他们打从骨子里就是为战争而生的。
反帝军,马得胜跟本就不放在眼里,如果不是知道林诗英也在这支部队中。他跟本就不会来。
是的,马得胜是为林诗英而来的。他这一辈子算是什么都有了,就差一个女奴,一个曾经身份高贵的女奴,林诗英正是最好的人选。
他看中了她,她跑不了。
根据最新的情报显示,反帝军藏进了昆华山脉,在马得胜看来这跟本就是自寻死路,昆华山脉那样的地方要吃没吃要喝没喝的,那不是找死是什么。
如果时间充足。都不用进攻,困都能把他们给困死。
不过马得胜并不准备那么做,他要立威,他要在这风云变幻的大时代展现出自己的本事,一个军团可满足不了他的胃口,他还要更多,更大的势力,如果有机会,他不介意坐上那最高的位子。谁说林河帝国就一定是林家的,它可以姓王,可以姓张,更可以姓马!
“传我命令。大军开赴昆华山脉!”
这帮老鼠已经蹦跶得太久,浪费了他太多的时间,最多一个月,他要把这些家伙一个个钉死在昆华山脉。而林诗英则将成为他的女奴。
想到为林诗英这个新女奴特意准备的节目,马得胜的嘴角就露出一丝藏不住的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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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军来了,来势汹汹。
胡忧把手中所有能派出去的探子全都派了出去。他需要情报。越多越好,越详细越好。
收集情报是打仗必须的,这没什么可奇怪的,让林振国想不明白的是胡忧为什么要把近二分之一的探子派到柳家集。在林振国看来他们已经撤出柳家集进了昆华山脉,柳家集那边的动态已经与他们没什么关系了。
“怎么可能没关系。”胡忧笑着问道:“你真觉得没关系吗?”
“这”林振国有些犹豫,他知道胡忧不会拿这样的事来玩笑。他突然发现在来问胡忧之前,应该自己再好好的琢磨琢磨,而不是直接想要从胡忧那里得到答案。
“先说说看你的想法吧,想到什么说什么,没关系的。”胡忧鼓励道。
经过这些天的合作,胡忧发现林振国是个天赋很高的人,不过他有一个治命的缺点——独自分析能力不足,考虑问题不够开阔,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格局比较小。以他的能力,处理单一的问题那是相当的好,几乎不需要再对他有任何的提点。可是当问题比较复杂的时候,林振国就不行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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