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煮酒点江山-第2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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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他并没有找胡忧帮他医治,应该是自己弄了些刀伤药。

    柳氏现在已经变成了柳夫人了,这两天,胡忧都没有见过她,今天临上路的时候,胡忧到是远远的看了她一眼,她的身边,多了个小丫头,看来是吴鑫魁找来照顾她的。

    北部山区的天气,阴睛不定,也没有个天气预报。早上还是阳光明媚,下午却又下起了大雨。

    这次回池河的人并不是很多,一共就二十多人,五辆马车,柳氏坐在最中间那辆大车里,胡忧也分到了一辆,看来待遇还算不错了,虽然小了一些,还堆了不少货,也算不用走路骑马不是。

    胡忧现在的马术,已经算了很不错了。可是他却不喜欢骑马,他也说不清楚,这是怎么回事,也许是小胡忧的关系吧。

    胡忧不用淋雨,趴在马车上,看外面的雨中世界。车队的前后,都有戴着竹笠蓑衣的护卫护着,看起来还挺有点派头。

    胡忧觉得这吴鑫魁这么做,弄得似乎有些招摇,要是换成他,他肯定不会弄这么多的马车,搞得自己很有钱一样。这不是找贼惦记吗,要知道这世道可不安全。

    不过他才刚进队里,并不好说什么。这些大家出生的人,是不会在呼这种事的,说了他们也不会听,何必要出这个头呢。

    冒雨走到黄昏,大队人马才停下来,安营生火,做饭煮茶,都有专人做,胡忧并不需要去插手。胡忧看这里的风景挺不错的,雨也停了,就下来四处走走。虽然不用走路,可是坐了天的马车,也不是那么好受的。

    雨后的空气,特别的清新,胡忧看得精神爽快。远远看见有条河,胡忧刚想过去,就听身后有人叫他,转头一看,是一个叫大飞的护卫,今天不过十九岁,长得挺黑的,为人有些憨直。

    “无名大夫,无名大夫请等一下”

    胡忧停下了脚步,站在原地。大夫的身份,可是要比侍卫高一级的,他得习惯自己现在身份,有时候,应该摆的架子,还是得摆一下。

    大飞脸色焦急的跑到胡忧的身前,急声道:“无名大夫,可算是找到你了。”

    胡忧看大飞那着急的样子,不由疑惑道:“大飞,怎么了,出了什么事了吗?”

    大飞擦了把汗道:“无名大夫,你快去看看吧,吴管事突然病了。”

    “病了?怎么会?”

    胡忧脑中急转,难道说他昨晚的伤很重吗?可是今早见着,没有什么事呀。

    大飞道:“我们也不知道,刚才他还好好的嗯。突然一下就歪到地上,不停的吐白吐。”

    胡忧心中一动,问道:“他是不是先尖叫一声,然后全身僵硬,四肢有节律地抖动,呼吸不太好,面色青紫?”

    大飞连连点头道:“对对,就是这样。无名大夫,你真是厉害,居然像亲眼看见一样。”

    胡忧心道,这有什么好厉害了,这是羊角风,少爷见得多了。想到这里,胡忧又有些奇怪,吴鑫魁既然有羊角风这样的病,为什么还能得到重用呢。要知道,这种病真像是定时炸弹一样,随时都会发作的。难道说

    胡忧暂时把心中很想给压了下去,拉了大飞一把道:“别说那么多了,快带我去看。”

    胡忧赶到的时候,吴鑫魁还躺在地上,不停的抖动,那些侍卫显然没有遇上过这样的事,一个个都惊慌的在一边看着,不敢乱动。这事把柳氏都给惊动了,她也抱着孩子,远远的在一边看着。

    胡忧拨开人群,只看了一眼,就已经确定这吴鑫魁是羊角风发了,二话不话,先把一根树枝横在他的嘴里。这样做是防止他咬舌头。

    羊角风发作,一般是不需要怎么急救的,快则一两分钟,慢则最多十分钟,就会过去,自己醒过来。这期间,只要不让他咬了舌头,就可以了。

    可是胡忧现在是大夫呀,他不能在众目睽睽之下,只往吴鑫魁的嘴里放根树枝了事,不然这大夫也太容易做了吧。

    这可是一个表现的机会,绝对不能错过。他放完树枝之后,就把吴鑫魁翻了过来,随手在衣袋里,抓了把药就往他的嘴里塞。这些药不过是一些清热去火药,与羊角风跟本一点边都挨不上。不过胡忧可不管那些,他要做出吴鑫魁是他救好的样子。

    说来也巧,胡忧刚刚塞进去一把药,吴鑫魁就醒过来了,边上看到一幕的人,眼睛都瞪大了。这也太神奇了一些吧,药到病除了。

    顿时,所有人看胡忧的目光,都不一样了。与这样治术高明的人交好,随时都能救自己一命呢。他们过的可都是刀头舔血的生活,谁知道什么时候,会给人家开一刀射一箭,那时候可是先救得活,后救得死的大事呢。

    胡忧可不知道,就这么一下,他就已经得到了那些侍卫的认同。他本就是以大夫的身份加入的,把柳氏救出黄家的事,只有几个高层知道,下面的人,跟本不知道。因为本身就没有利益冲突,又加上胡忧的有意交好,他们对胡忧的印象都不错,这下就肯是想着怎么去交好他了。

    胡忧正在暗中庆兴呢,这要是晚来一步,吴鑫魁自己就爬起来了,白白少了一个表现了机会。

    吴鑫魁刚醒来,看到大家都围着自己,有些茫然,瞬间,他就想到什么,脸色大变。

    胡忧把吴鑫魁的反应,全都看在眼里,知道自己的判断没有错,吴氏家族里,肯定还有人有这种羊角风。吴鑫魁之前肯定见过,但是他并不知道自己也有,这还是第一次发作

255章 美人与狗() 
255章美人与狗

    人群散去,胡忧被吴鑫魁拉到了离营地挺远的地方。胡忧边在心里猜着他要干什么,边跟着他走,反正他总不会是要杀人灭口吧。

    吴鑫魁一直走到胡忧之前想到去的那个河边,这才停住脚步,脸色凝重的久久不语。

    好一会,吴鑫魁才伸手拍拍胡忧的肩头道:“无名大夫,刚才真是要谢谢你了。没有想到,你居然知道这种病的急救。”

    胡忧有些奇怪的看了吴鑫魁一眼,心说这有羊角风的人虽然不多,但也不算少,我能知道,有什么奇怪的。

    胡忧不敢乱说话,点点头道:“这没有什么,我以前跟师父的时候,曾经见到一两例这样的病。”

    吴鑫魁精神一振道:“那你师父有没有治好过这样的病?”

    胡忧一看吴鑫魁那样的反应,就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江湖有句老话,行也行,不行也行,总之无论在任何的情况之下,都不能说不行。你说不行,不是把生意往外推吗。别管他行不行,总之,先把钱弄到手再说。

    胡忧沉吟了一下,说道:“到是有治好过的。不过这种病,非常难治,需要很多名贵的药材,而且不是一两天就能成的。”

    吴鑫魁说道:“这都不是问题,只要能治就行。你能不能简单的对我说说这病的起因?”

    胡忧心说这是要考我了。这羊角风我是没有治过,但是这起因我还不知道吗?就怕说了你不能理解。

    胡忧想着,捡了些重点,用比较简单能懂的话,给吴鑫魁解释了一遍。主要强调,这种病会遗传。要是治不好,会一代一代的传下去。只要是血亲,都可能会有。

    胡忧不知道这吴鑫魁对医学的东西能听懂多少,但是这一代一代传下去的事,他肯定能听懂。

    果然,吴鑫魁的面色,已经告诉了胡忧。他不但听懂了,而且还很明白。

    沉吟了一阵,吴鑫魁问道:“无名大夫,不知道令师现在身在何处,能不能找到他老人家?”

    胡忧心说知道到是知道,要找他嘛,以你们的科技,也发明不了穿越机。你们要是能发明穿越机,那这小小的羊角风,对你们来说,那也不是个事了。

    胡忧眼睛红红的说道:“半年前,师父他老人家,已经仙游了。”

    师父,我可没有说你死啊。你现在在另一个世界,那不是仙游吗。

    吴鑫魁叹息道:“可惜了。哎无名大夫想来已经得到令师的真传了吧。”

    真传个屁,他那几下子,也就马马虎虎,没多少好学的。

    胡忧仰头,略带自豪的说道:“我七岁跟师父学艺,足足学了十三个年头。师父已经把一身本领,全都教给了我。只不过”

    胡忧说到这里,停了一下,吴鑫魁急道:“只不过什么?”

    胡忧心中暗笑,脸上却一脸严肃的说道:“只不过我才出道三年,火候还不太够,怕丢了他老人家的脸。”

    吴鑫魁松了口气道:“无名大夫,你真是太谦虚了。”

    吴鑫魁说着,脸色一正,两眼看着胡忧,非常认真的说道:“无名大夫,你老实告诉我,对于这个病,你有多少把握?”

    胡忧问道:“你指的是羊角风吗?”

    吴鑫魁一愣,道:“羊角风?哦,是了,你们还给这病起了名字。是的,就是羊角风,你有多大的把握可以治好?”

    胡忧知道这时候绝对不能犹豫,但是也不能把话给说满了,很技巧的说道:“这羊角风的病情很复杂,因人而异。每个人的生活习惯,环境,家势,财力不同,治起来的难度也是不一样的。

    简单来说,发病比较轻的,时间不长的,就比较好治。要是时间太久的,那就比较难。不过怎么样,都有治好的机会。”

    吴鑫魁显然对胡忧最后的那句话很满意,重重的拍着胡忧的肩膀道:“有机会就好,有机会就好呀。无名大夫,现在有些事,我还不能告诉你,但是有一点,我可以打保票。只要你能治好这病,我保你一世荣华富贵”

    胡忧在心里暗笑,柳氏保我一世荣华富贵,你又保我一世,那不是两世了?你们所谓的荣华富贵,能给我什么?

    吴鑫魁沉吟了一会,对胡忧说道:“咱们就先聊到这吧,今天这事,你不能对任何人说,到了池河帝国之后,我会给你安排的。”

    与吴鑫魁的一次谈话,胡忧的生活又得到了很大的改善。首先是吴鑫魁给他换了一辆马车,这马车可不再是人货混装了,就胡忧自己住,要躺要坐,都可以。还有就是吴鑫魁对胡忧的态度也好了很多,之前吴鑫魁虽然没有明着说过胡忧什么,但是看他的目光,总带着点轻视,现在他的目光,已经换成重视了。

    只不过有一点,胡忧有些想不通,这个吴鑫魁既然已经知道了自己会治这羊角风,为什么他不要求自己动手帮他治呢?”

    想不明白的事太多,也没有个答案。吴鑫魁既然没有提这个碴,胡忧也就不会自己给提,这玩艺他只是知道,也没有治过,提了治不好,那不是丢脸吗。他现在给吴鑫魁的,不过是水中的月亮画中的饼,能多拖一时,就多拖一时好了。

    车队一路出林桂,过安融,都没有出现什么情况。胡忧之前还一直暗想着,这么招摇的车队,会不会遇上强匪。可是这车队一直到进了池河帝国的境内,都没有发现什么情况。只不过,这车队进入河池帝国之后,胡忧却发现,那些侍卫明显要比之前紧张多了,宿营的时候,往往都要派双岗。

    这天,吃过饭之后,胡忧借机问大飞,道:“大飞,我看你这几天好像都很紧张的样子,这都已经进了池河帝国了,你怕什么,这里不是你们的地盘吗?”

    大飞今年才十九岁,功夫是不错,但是人直,脑子不太会转弯,是一个打听消息的好人选。

    大飞那天看胡忧治好了吴鑫魁,就对胡忧挺佩服的,见胡忧问起,他左右看看,附近没有什么人,于是说道:“无名大夫你不知道,正是因为这里是池河,我才紧张呢。”

    胡忧问道:“这话怎么说?”

    大飞道:“无名大夫,你不是池河人,不知道也正常。我告诉你吧,咱们池河帝国现在有五大势力,就是王族和四大公子世家,吴,李,何,钱。

    吴家就是我们吴氏家族,我们吴家是四大公子世家之首。接下来就是李家,何家和钱家了。

    王族和四大公子世家,表面上还不错,但是在下面,相互都有看对方不顺眼的。我们吴家和李家就不太对付,而这里又是李家的地盘,我们自然要小心一点。”

    胡忧心说这情报到还挺管用。原来每个帝国的势力都一样,大有大斗,小有小争。就像曼陀罗帝国存在军地两军之争一样,这池河帝国也同样有这方面的问题。

    这对胡忧来说,是一个好事。他暗暗的记在了心里。他这次的最大目的,可是来搅混水的。要是能让这五大势力来个相互火拼,那就是最理想不过的事了。

    可惜了,现在自己在吴家还没有地位,不然在这李家的地盘上,搞些事就爽了。不过这也不用着急,机会总是给有准备的人,只要留心,以后这样的机会有的是。

    也许是因为行事比较低调,也许是因为这二十几个人,引不是李家的兴趣,车队一直走出李家的地盘,都没有发生什么事。

    就这么又走了十几天,车队终于进入了池河帝国的首都金城。金城是池河各大势力头头脑脑的聚集地。各大势力,分别控制着池河帝国的各个地方,但是他们的家主,却都在金城住着。这是池河王室定下的规矩。

    金城比起曼陀罗的龙城,宁南的绿城要差了不少。虽然同样是八大帝国的都城,金城比起后两个,明显有距离。它没有龙城的森严,也没有绿城的繁华,它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城市,除了多一个皇宫之外,与一般的城市,没有什么两样。

    胡忧现在已经是见过世面的人了,这有些破败的金城,引不起胡忧的兴趣。他的注意力,更多的放在这里的城防上。

    就这么一看,胡忧的心里就有些冒冷汗。这金城的城墙并不高,也就是十二米左右,比他重建的洞汪城还矮了三米。什么护城河,箭台什么的,也不是很强,但是他们的守备军,却让胡忧看着心里发毛。

    也许是因为人种的原因,池河帝国的人,平均要比其他帝国的人高大,加上他们拥有天下最多最好的战马,在别人以步兵为主,骑兵为补的时候,他们就已经采用了全骑兵制。

    胡忧算是看明白了,这池河帝国的金城,跟本没有想着跟来敌打攻城战,谁要来打他,他们就直接用骑兵冲击。这么骄横的打法,能让胡忧不心里发毛吗。

    想想那些身材高大的士兵,骑着战马,拿着长枪冲锋,哦,我的天,不好弄啊。最让胡忧不喜的是,他们的军队里,配有很多大型的狗。那种取名为池河狗的狗,一只只有半条牛那么大,马拉戈壁的,他们拿战场当成什么,打猎吗?

    想想以后很可能要和这样的部队交手,胡忧的脑袋就很疼。看来得准备些打狗棒才行,打了人,还得打狗。

    “无名,无名。”

    身边的叫声,把胡忧惊醒过来。胡忧转头不解的看向吴鑫魁。

    吴鑫魁看胡忧那呆呆的样子,还以为胡忧没有见过世面,被金城的威武给惊着了呢。脸有得色的说道:“很震撼吧,我当年第一次来金城的时候,也和你一样,都惊呆了,心想着天下怎么会有如此雄伟的大城。改天有机会,我再好好带你四处看看,现在我们得进去了,刚才吴立公子已经传话下来,让我们直接进见,这可是荣誉呢。快走吧。”

    胡忧心说:我看我不是高丽棒子,你到才真是高丽棒子。就你这破城,也能把我看呆了?少爷是被你那些池河狗给吓着了。说真的,这些狗还真是问题,将来要是开战,得想个办法,先解决他们才行。

    听说能得到吴立的直接招见,车队里的人,都很兴奋,一个个乐得像过年一样,连胸膛都挺直了。胡忧不觉得这有什么了不起的,他很想告诉那些人,人家吴立想见的是儿子,不是你们,你们高兴个屁呀。

    人人都挺起胸膛,胡忧反到缩起了身子。他现在是大夫,是医生,不是武士。装什么就得像什么,不能让人觉得你这大夫比武士看起来还要强悍,那就不好了。得把气势全都收起来才好。

    吴氏一族的大宅,坐落于城中心偏左一边,与皇宫隔街而望,这可是非常高的荣誉。一般人想住得离皇宫那么近?死一边去。

    大宅的四周围有高墙厚壁,如果再引水成护河,那就和城堡没什么两样了。不过看来要弄护城河,老赵家是不许可的,皇宫弄一条,你也弄一条,你想干什么?皇家老大你老2?

    不过就算是这样,这吴府也算是气势磅礴,胜比王侯了。

    一路行来,胡忧留意着一切可以留意的东西。这金城相比起胡忧所见过的另外两个都城,要显然粗犷很多,少见玉宇琼楼,却不时能见到帐篷。在城市里,还是在都城里都有人住帐篷,这到是让胡忧开了眼界了。

    这里的人,男女都特别的高大,特别是那些女的,现在天气可不算热了,她们却还一个个大胆的穿着短裙,看到胡忧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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