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煮酒点江山-第19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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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人,这些人里面,很多都是我们浪天的城民”一个将领提醒道。

    哈里森冷哼道:“我们的城民,现在都已经在家里了,在街上的,都是敌人的奸细。全军听令,杀”

    哈里森举着马刀,一踢马肚子,人随马走,像箭一样冲了出去,手起刀落,两个想要过来制造军队混乱的白云城人,连反应都来不急,就已经失去了脑袋。

    哈里森带来的这一万士兵,大多都是之前的奴营士兵。他们听了哈里森的命令,同样举起了马刀,紧跟哈里森,前扑而去。

    那些制造骚乱的人,跟本没有想到,哈里森居然这么狠,敌我不分的通杀,一下全都慌了。可是现在,慌已经晚了。一万铁骑,一万把闪亮的马刀,如黑夜中的闪电,划过长街。

    这长街之上,有普通的老百姓吗?你要问哈里森的话,他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有,而且不少。这一带,不少人家的房子都被点燃了,很多老百姓都跑到了大街之上。

    但是哈里森现在顾不得那么多了,因为这些人里,有百姓更有奸细,他们之所以要制造混乱,就是为给攻城部队帮忙。如果哈里森有足够多的部队,有足够多的时间,他可以慢慢的分辨出,谁是百姓,谁是奸细。

    但是现在,哈里森是即没有人手,也没有时间。每多过一秒钟,浪天城都有落入敌人手中的危险,他必须尽快的解决掉这些骚乱,以除去后顾之忧,回援其他地方。

    哈里森在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就知道肯定会错杀百姓,所以他没有把这个命令下达给其他的将官,而是由他亲自来完成。他早就已经想好了,所有的责任,由他一个人来承担。只要能保住浪天城,他是在所不惜。

    康拉德愤怒的一连砍了三个进攻东门的指挥官,他怎么也没有想到,不死鸟军团的反击会如此的凶猛。他的人之前已经成功的把东门打开,队部都已经开进了浪天城中。可是这会,不但没有能扩大战果,居然还让不死鸟的反击部队,给一点点逼得退回来。差点没把已经到手的东城给丢了。

    康拉德已经下了死命令,只能前进,不许后退,后退者杀。康拉德可不是单单说而已,他是说到做到。他派了亲信前进督战,划着线往前走,但见有后退的,二话不话,冲上去就砍。

    康拉德的部队之中,很多都是由流氓土匪收偏而来的。这些人全都是见血就疯的家伙,很多人杀得兴起,不但是杀后退之兵,就连一些跑得慢的,他们也冲上去砍了。

    在这样强大的压迫之下,本已经被打退了不少的康拉德部队,又像吃错了药一样,拼命往前冲。居然又让他们给冲进了浪天城中,并占领了一条主街道。

    加马带着独立团的四万士兵,拼死抵抗,他知道,现在城中,唯一能拿来守城的,就只有自己手上这四万士兵了。一但让敌军攻破,那么这浪天城就算是真正的丢了。

    战争从来都是血腥而残酷的,这条长街,不可能让四万人同时进入战斗,加马只能两千两千的往上填。他不知道,敌人究竟调动了多少兵力来打浪天,他只知道,两千人拉上去,用不了二十分钟,就甚本没有了。有时候,甚至顶不了十分钟。

    加马觉得自己是在梦游一般,除了踩着已漫过脚背的血水,一队队的把士兵往上填之外,他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

    不死鸟军团的战士,显示出强大战力的同时,也显然出了他们的军事素养,用行动向人们诠释了,什么是一个好兵。

    好兵,简单的解释,就是明知道是死,也听令往前冲的兵。独立团的士兵,现在就是这样做的。相比起特种团和野战团,他们的兵龄要年轻得多,但是他们所表现出来的勇气,却一点也不输于其他两个团。

    谁都知道,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冲上去几乎是必死的行为。但是他们没有想过这些问题。他们只知道,要用自己的血和生命,保住浪天城和这里的百姓。

    这一次候三急调兵去解堡宁之危,没有调独立团。这让很多独立团的士兵,都在心里憋着一口气。现在这些不知道从哪里跳出来的可恶敌人,居然敢来打浪天,正好给了他们出气的机会。他们要为独立团的荣誉而战,他们要用自己的血来证明,独立团并不比其他的师团差。他们和不死鸟的其他师团士兵一样,也是强大的,也是可以交付重任的。

    道路两边的房屋,很多都在两军的相互的拼杀之中毁掉了。它们几呼都是被士兵们用身体,硬生生的挤塌的。很多撤出来的士兵,直到好一会,才发现自己居然还活着。他们自己都感觉很奇怪,在那样的环境之下,居然还有人能活下来。

    不过活下来的士兵,并没有庆兴,他们又自动自觉的,编入另一个两千人的队伍,默默的在休息中等待着,下一行的出击。

    天空中闪过一道惊雷,老天似乎也想来凑热闹。

    哈里森扔掉第三把已经被砍得翻卷的马刀,用已经发麻得没有知觉的手,捡起地上的另一把马刀。这把马刀上有个缺口,不知道它的前主人,用他做过什么。哈里森用它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杀敌。

    整整三个小时,哈里森带着手下的士兵,血洗了十七条长街。他不知道有多少人死在了他的刀下。他只知道,街上的人变少了,骚乱也基本上平息了。

    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士兵们,一万人现在只剩下五千多了。无一倒外的,每一个士兵的身上,都满是血迹,有敌人的,也有自己的。甚至有些是属于坐下战马的。在这样的情况之下,战马也不可避免的被伤着。

    打到现在,哈里森还不知道,究竟是哪里的部队,对浪天发起了这么凶猛的进攻。他跟本就没有时间去了解这些。他只知道,这一次遇上的敌人,是一个非常可怕的家伙,他们的战力,甚至要越过以往遇上的任何敌人。而且,他们还有一个狡猾的主帅。他居然用超过五万的士兵,扮作平民,在城中制造混乱。要不是当机立断的实行宵禁,哈里森真不敢想像,现在浪天城变成什么样子。

    看着这空空荡荡,冷冷清清的街道,哈里森想着,如果让敌人的诡计成功,那么现在,应该有成千上万的居民,正在拼命的涌向各个城门,行李、马车、孩子、牲口、包袱,扔了一地吧。

    到时候哭声喊声震天,混乱到极点,就算是拿刀去砍,也解决不了任何的问题了。那些奸细就地么混在人群之中,涌向四门,然后是城破,人亡

    向一个房子倒了半边,却依然留守家中的妇女去了一个笑脸,哈里森一抖缰绳,打马向东门冲去,那边的战事还没有结束,他要去看看。

    “康拉德大人,对方的反击非常的顽强,我们快顶不住了。将军们请问是不是可以撤撤退。”士兵一脸惶恐的报告道。

    康拉德把玩着手中还带着血的刀,他刚刚用这把刀,砍了一个跑来报信的士兵。他居然说部队已经战死超过十万。那怎么可能。不死鸟军团留在城里的士兵,一共才八万,居然能干掉他十万部队,他不相信。那士兵肯定是在骗他。

    “你说什么?麻烦你再说一次,将军们说什么?”康拉德歪过头来,看向士兵。这士兵的话有些抖,他没有听明白,最后一句说的是什么,是撤退吗?

    士兵看了眼地上还在流血的尸体,那个士兵他认识,一天之前,他们还在一起吃过饭。他说他的妻子马上就要生宝宝了,他很快就能当父亲了。现在看来,他是没有机会当父亲了。自己到是已经当上了父亲,只是不知道,还能不能听到孩子叫一声父亲呢。

    士兵结结巴巴的重复道:“将军们请示,是不是可以先撤退。”

    康拉德的脸上,露出了笑脸,一脸和气的问士兵道:“你来这里,就是想要告诉我这些吗?”

    士兵神情紧张的点点头,他的经验告诉他,康拉德露出笑脸的时候,往往都没有什么好事。白云城里的人,都在传,康拉德在干掉自己父亲的时候,笑得就很高兴。

    康拉德叹了口气说道:“以后像这样的事,就不要告诉我了,我不喜欢听。知道了吗。”

    士兵猛点头,刚要庆兴自己躲过了一难。不过他的高兴起没有完全升起来,就感到小腹一痛,耳边传来了康拉德冷冷的声音:“忘记告诉你,你没有以后了。”

    士兵在临死的一瞬间,脑子里唯一闪过的念头是——以后打死也不做通信兵了,那不是人干的事。

    雨终于还是忍不住下了,好大,好大。这是一场暴雨。雨水打在哈里森的身上,瞬间变红,带下大量的血水,可是哈里森手上的血红,却怎么都洗不掉,因为他的刀,总会带来新的红色。

    这个后世历史学家口中的杀人魔王,他手上的血,哪是小小的雨水,可以洗掉的

220章 奔袭八百里() 
220章奔袭八百里

    箭去如虹,滚石如雨,杀声震天,血流成河。

    城内城外,四处火蛇惊起,浓浓的黑烟,似乎要把天都遮住了。今天和昨天一样,艳阳是依旧高挂。可是人们的心情,却是大大的不同。

    战斗整整打了一夜,经历过双方无数次争夺的东门城墙,已经严重的破损,那些彻于高墙上的巨石,已经到了小风一吹,就往下掉的地步。靠它们来守城?它们早已经失去了守城的功能。

    现在死守着浪天城不倒的,已经不是石头,而是用血与肉组成为的新城墙。是不死鸟军团的战士。他们正用自己年轻而热烈的生命,拚死阻挡着那些如水一般拼命涌进来的敌人。

    地上早已经被血给湿透了,哪怕今天的太阳是那么的毒,也烤不干这地上的血,浓重的血腥味,飘满了整条街道。那种腥臭,足以让人把昨天的晚饭给吐出来。如果他们昨天有吃饭的话。

    “爷爷,那些坏人会不会冲进来?”小女孩有些无助的问着爷爷。她家的房子,就离着战场不过二百米左右,从那破碎的窗户,她可以看到整个战场的实况。

    女孩的爷爷面色凝重而坚定的摇头道:“不会”

    “为什么?”女孩不解的问道。

    爷爷摸摸女孩的头道:“因为我们有不死鸟军团。”

    是的,我们有不死鸟军团,这是很多浪天城民此时的想法。他们相信,遇不死鸟不死,绝对不是一句空话。不管现在是谁在进攻浪天城,他们都希望那些人失败。因为他们喜欢现在的生活,他们还想继续不死鸟军团来到之后的生活。

    以前,他们不知道,什么叫做人民的子弟兵。不死鸟军团来了之后,他们知道了。原来人民的子弟兵是不欺负老百姓的,他们没有那些奇奇怪怪的税收,不会因为什么战备而拆老百姓的房子,不会随便拿老百的东西,不强抢民女,上青楼同样给钱。

    老百姓的要求很简单,他们觉得,只要这样,就已经很足够了。不死鸟军团做到了这些,所以他们拥护不死鸟军团。

    他们希望,不死鸟军团能赢

    胡忧,不死鸟军团之主。此时他正挺立在堡宁城的城头之上,嘻哈的笑容,已经在他的脸上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无比的愤怒。

    胡忧今天的心情,本来很好。因为经过谈判之后,三国联军的最后一支部队,已经于昨天撤出了堡宁。他本是带着黄金凤,西门雪,旋日等一众大小美女,来这城头之上,弄什么野餐活动的。

    可是十分钟之前,一个混身带血的士兵,突然出现在了胡忧的视线之中,虽然距离还很远,但是胡忧一眼就认出来了,那是不死鸟军团的战士。

    那战士受了很重的伤,一只利箭,射穿了他的右胸,血不停的从他的伤口处流下来,就连坐下的战马,都被血给染红了。要知道,那原来是一匹白马。

    落后那匹血马两个马位的是候三。他带着百来个士兵,小心的跟在那战士的身后,亦步亦趋,看起来有些奇怪。

    “候三在干什么?”扶辰也同样看到了这样的情景,一脸疑惑的问道:“出了什么事吗?”

    “难道是三国联军不讲信义,偷袭了候三的部队?”

    说话的是旋日,正在串肉片的她,无意中看到胡忧的脸色变得很难看,马上跑了过来。与她同时跑到胡忧身边的,还有黄金凤和西门雪。

    胡忧咬牙切齿的说道:“是浪天出事了。”

    胡忧第一眼看到这个情景的时候,也觉得很奇怪,不过他瞬间就明白了那个士兵是来意和候三为什么要这么做。

    那个士兵,肯定是浪天方面派出来报信的通信兵,而候三因为驻军城外,所以先胡忧一步,发现了这个通信兵。通信兵之所以还坚持往前走,那是因为他接到的命令,是给胡忧报信。而候三之所以亲自护着,那是因为他知道,这个通信兵,只剩下最后一口气了。他要帮助他完成这个最后的命令。

    胡忧说完浪天有事之后,转身就跳下了城墙,就连离胡忧最近的哲别,都没有来得急拉住胡忧。

    “少帅”

    “少爷”

    “主人”

    一群大小美女全被胡忧突然的动作给吓着了,就连平时最沉稳的旋日,都忍不住尖叫了起来。

    堡宁城楼比起别的城虽然不高,可也足足十米呀,这么跳下去,那是会死人的。

    胡忧没有理会众女的惊呼,他在空中,打出了飞天抓,在城墙上借了两次力,以无比潇洒的势态,安全落地。

    如果在平时,这个动作应该得到掌声,但是此时,他不需要那些东西。脚一落地,他就冲着那队士兵冲过去。

    那重伤的通信兵远远看到胡忧,灰暗的眼睛闪出了光芒,已经快要干涸的血液,再次热烈起来,用最后的力气,夹了夹马肚子,坐马得到信号,加快了速度。

    千里奔行,哪怕是以百兽草喂养出来的战马,都已经有些扛不住了。它非常的努力,也不过只是比刚才加快了一点点速度而已。

    城头上了众女,看到这个情景,全都忍不住流下了泪水,扶辰甚至已经扑到了纳月的怀里,放声大哭。

    “少帅”士兵用已经干裂开的嘴,发出抖动的颤声。

    胡忧的心里,闪过一丝悲痛,但是他并没有表现出来,因为他知道,这个千里报信的战士,不是来看他哭的。

    胡忧强压着给战士查看伤情的冲动,冷静的说道:“独立团通信班下士李广俊,你要报告什么军情。”

    李广俊的眼中闪过了一丝激动和自豪,因为他终于通过胡忧的嘴,证明了自己是一个出色的士兵。军中一直有传言,只要是出色的士兵,少帅胡忧都会记住,并能准确的说出他的名字。李广俊一直觉得自己是一个优秀的士兵,但是他从来没有机会,听到胡忧叫他的名字,这一次,他听到了。胡忧少帅叫得很对,一字不差的叫出了他的名字。

    “少帅,浪天紧急军情”

    尽管已经全身无力,但是李广俊依然给胡忧行了一个非常标准的军礼。

    胡忧赞许的看着李广俊,严肃道:“报”

    “是”李广俊大声的回报道:“浪天以西二百里的白云城主康拉德,于19日夜,调集二十五万大军,突袭我浪天城。敌军来势凶猛,东城门曾一度失手。现哈里森少将正带独立团,野战团死守浪天城。”

    李广俊边说着,边艰难的从怀里拿出战报。他的手一直在颤抖,好几次都滑开了衣襟。候三看着心急,想着上前帮他,不过被胡忧用睛神给阻止了。

    几经努力,李广俊忠于把哈里森教给他的战报,拿了出来。记得接这份战报的时候,他们一共有十八个通信兵,现在只剩下他一个了。

    胡忧郑重的接过还带着李广俊体温的战报,李广俊全身是血,但是这战报却一滴血都没有沾到,除了微微有些褶皱之外,这战报被保护得是那么的完好。

    当然完好,这是十八个战士,用自己的生命来保护的。

    李广俊在把战报交到胡忧的手上之后,就不动了。他的脸上,带着安慰而自豪的微笑,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与他一同离开的,还有他坐下的战马。

    胡忧给李广俊行了个军礼,对旋日道:“记一等功,厚葬”

    “内卫团集合”哲别满脸杀气的娇喝道。

    内卫团的士兵在微微发了一愣之后,马上飞快的执行命令。他们都知道,这个平时基本看不到人影,像摆来好看的团长大人,终于有行动了。

    三万内卫团的士兵,在哲别的一声令下,连营帐都不收拾,一个个披上战甲,冲进马营。不过十分钟的时间,三万带甲的内卫团战士,队列整齐的集合完毕。

    警卫团和特种团的士兵,羡慕的看着这三万内卫团的战士。他们是不死鸟军团之中的精锐,他们虽然从组建到现在,还从来没有打过一仗,但是却没有人怀疑他们的实力,所有人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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