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煮酒点江山-第1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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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好话谁不会呀,胡忧真要说起来,能说三天三夜不重复的。
齐源杰眼睛一亮,抽*动着胡子道:“多少?”
齐源杰这话一出,现场的声音,顿时小了很多,人人都伸着脖子,在一边偷偷留意着。这可是事关各个师军的利益,他们都得听清楚,好计算自己应得的那一份。
胡忧也懒得在心里骂不要脸了,反正都已经那样了,骂也没用。
胡忧道:“具体的数目,还得等军团司粮官计算才能知道,我也就知道个大概。这次从落石谷得回来的粮草,应该够全军五万将士吃三个月吧。另外还有一些金银珠宝之类的东西,也都交上军需处去了。”
经过与朱大能一众商量之后,胡忧决定这次采用截留的方法,把从落石谷得到的东西,留下一批。
落石谷这几年抢得很凶,谷里有不少东西。胡忧留下的东西,只有两样,一是米,二是金币。这两样最实际,别的都是花头,没有太大的作用。
“这些强盗,居然抢了那么多民脂民膏,真是太过份了。”齐源杰是嘴里骂得凶,那眼睛都乐眯了。够五万人吃三个月的粮食,那得多少,这次算是一解燃眉之急了。
齐源杰这是光顾着高兴,都没有注意到,民脂民膏似乎不应该用来形容强盗的赃物吧。
“就是,那些个可恶的强盗,都应该抓起来,全都杀掉”
“不杀不足以平民恨呀。”
“顶楼上,同意”
齐源杰开了口,下面的一众大小将领,全都开骂了。他们嘴里是骂,心里都在计算着,这单单一个落石谷,就有够三个月吃的粮食和那么些金银之物,这洞汪城周边那么些强盗土匪,要是全剿了,那能得多少好东西。老天爷呀,让土匪来得更猛些吧。
一顿连喝带骂之后,众将军一致通过从严从重镇压洞汪城周边匪乱的见意。这打击的范围,从之前洞汪城周边百里,阔大到五百里。他们也不管五百里外,究竟是不是洞汪城的节制范围,一心想的都是怎么从土匪那里拿到更多的东西。要不是有条翻不过的秦岭隔着,弄不好他们连池河帝国的土匪也想帮人家给剿了。
胡忧冷眼看着这些喝得半醉,已经快要接近疯狂的将军们,真恨不得直接下令,把他们砍瓜切菜一样,全都给砍了。暴风雪军团的士兵,大部份都是好样的。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统领,才落得如今这个地步。正所谓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这一窝的将领,没几个好东西,还能带出什么好兵。
胡忧正想着,突然感觉有一道目光,停在自己身上。他心中一凛,脸上瞬间换出了自大般的疯笑,大喝大叫,比谁都兴奋。
过了良久,感觉不到那道目光之后,胡忧才借倒酒的时候,看向那个方向,发现那目光来自于庄进熙——这个目前暴风雪军团的二号人物。
胡忧看完庄进熙之后,条件反射的又看向齐源杰,发现这个老小子表面上喝得一脸通红,那双半眯着的眼睛,却并不显醉意,他藏在狂乱之中,暗暗的留意着周围的人。
“一个个全都是老狐狸。”胡忧在心里暗暗的骂了一句,同时也警醒自己,这酒桌之上,虽然看似一团和气,背面确是刀光剑影,一不小心,就要落得万劫不复之地。
第二天,胡忧让部队休整,并没有出去剿匪。别看醉仙楼上,那些将领对土匪强盗一个个大加声讨,可是真要干时,全都缩头,谁都不去,都等着胡忧带人上,然后他们好吃现成的。今天胡忧不动,全军都静下来了。
这洞汪城真不是人呆的地方,天热得跟火炉一样,城外又没有什么树木遮阴,胡忧坐在军帐里看书,衣服都脱光了,还是热得不行,越看越是心烦,干脆把书丢到一边去。
“怎么了?”红叶进来的时候,刚好看到胡忧扔书,不由问道。她知道胡忧平时是最喜欢书了,一般不会这样做的。
“天热,心烦。”胡忧像孩子一样赌气道。
红叶把书捡起,来到胡忧的身边,伸手擦去胡忧脑门上的汗,笑道:“你呀,肯定是昨天喝酒上了火。看不下去就不看吧,我陪你到城里散散心怎么样?”
胡忧想起楚竹要在洞汪城里建学堂的事,也想去看看,一骨碌爬起身道:“好,咱们去找虎子和妞儿他们玩。”
说去就去,胡忧在红叶侍候下,换了身便服。这衣服是红叶到洞汪城之后,亲手给胡忧做的,用的是女儿家做裙子的纱制布料,穿在身上不粘身,很是凉爽。按红叶的意思,是做给胡忧在帐里穿的,哪想到胡忧这个流氓,平时在军帐里跟本就不穿衣服,所以这新衣服也就一直放着。
“胡忧,你要穿这身衣服出去?”红叶有些担心的看着胡忧。
胡忧扯动了一下身上的衣服,没觉着有什么问题,不由奇怪的问道:“是呀,这衣服挺凉快的,有什么问题吗?”
红叶摇摇头道:“问题是没有,可是这布料是女儿家做裙子的,你在军帐里穿穿,问题不大,穿出去恐怕不太好。”
胡忧这才明白红叶在担心什么。再怪的衣服他都穿过,一点小小的面料问题,他跟本就不会在意。笑呵呵的拉过红叶的手,一起走出营帐。
城里毕竟是居民居住的地方,虽然破点烂点,却要比城外军营里的环境好多了。最起马这里有树,有屋檐可以遮挡太阳,不时有小风吹过,还是挺凉爽的。
“呼,要不怎么都说要做城里人呢,这城里就是要比城外好。”胡忧长长的出了口气,凉快的一些,他的心情也好了一些。
红叶整理了一下被风吹乱的长发道:“其实这洞汪城也挺美的,可惜就是人太穷。我听一个老乡说过,几十年前,这里曾经繁华过一阵,当时这洞汪城的人口,曾经一度达到三四十万呢。”
胡忧来了兴趣:“哦?还有这事,我到是没有听说过。这里有什么特别之处,可以吸引得了那么多人?”
红叶得意的笑了笑道:“还以为你什么都知道呢,原来你也有不知道的东西呀。”
胡忧抓抓脑袋道:“你以为我是神呀,什么都能知道。快告诉我,这里有什么特别的东西,不然小心我惩罚你哟。”
红叶小脸一红,白了胡忧一个风情万种的魅眼,胡忧的惩罚就那么几招,红叶只会爽,才不会怕他呢。
胡忧看红叶不说,坏坏一笑,靠上来,一只色手,就到了红叶的腰上,并按着熟悉的路线往上移动。
“要死了,大街上你就乱来。”红叶拍开胡忧做怪的手,看没有人注意,敢紧拉好衣裙。这小流氓疯起来,可是什么都敢做的,红叶可不敢惹他。
胡忧得意的笑道:“怕了吧,看你说不说。”
红叶狠狠的瞪了胡忧一眼道:“算我怕了你了,也不知道上辈子欠了你什么。哼我来问你,你知道天风大陆那里的马最好吗?”
“那自然是池河帝国了,池河帝国的战马有名的力气大,耐力好。”胡忧想都不想的回道。这方面,他可是做过调查的。他一直想着怎么建立一只属于自己的骑兵部队,对于这方面的事,自然是特别的留意。
红叶点点头道:“算你说对了。那你知道我们曼陀罗帝国哪里的马最好吗?”
忧这才发现,红叶不问,他还真不知道,这曼陀罗帝国那里的马最好。青州的马肯定不好,那里的马虽然大匹,但是耐力不行。南方的马也不好,有耐力,但是个子太小,骑着矮人一头。个子高的人骑上去,脚都快拖到地上了。别说打仗不利,平时骑着也不好看呀。
“不知道了吧。”红叶得意的笑道。能看到胡忧吃憋可不是容易的事。以前都是她让胡忧弄得‘胡说八道’,这次有机会,非得笑回来不可。
“又顽皮是吧。”胡忧动了动手指头,坏坏的笑道。
红叶噘噘嘴,低骂一声‘小流氓’,赶紧说道:“今天本姑娘就告诉你,让你长长知识,你听好了,帝国最好的马产自西北。”
“西北?”胡忧皱皱眉,这个说法,他还是第一次听道。
“是的,由于西北特殊的天气原因,这里的马无论是体形还是耐力,都是最好的。”
胡忧思索道:“特殊的天气原因,你指的是白天热,晚上冷?”
红叶对于胡忧的反应很满意,点点头道:“不错,以前我在家的时候,我父亲就曾经跟我说过这方面的事。只不过那时我并不能解理,跟你来到这里,我才知道,原来这世上还真有昼夜温差那么大的地方。”
胡忧想了想道:“你该不会是想告诉我,这洞汪城当年的繁华是来自于马吧?”
红叶回道:“就是呀。这洞汪城是帝国最西北的城市。要不是当年以马繁华过,怎么可能成为帝国七十二城之一?”
红叶这个问题,算是说到胡忧心里去了,他之前就一直很纳闷,这洞汪城的规模,连个镇都不如,怎么会是一个城的建制呢。
“那为什么这里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胡忧指指空空的马路,这里哪有什么马,连个马屎都没有。谁能想到,这里曾经以马而繁荣。
红叶叹了口气道:“这一段,就是帝国史上没有的东西了。这洞汪城,当年又叫马城,这里因为出产良马,而曾经一度是前紫荆花王朝军马的供给地之一。紫荆花王朝的骑兵你应该听过吧。”
胡忧点点头道:“嗯,听说他们曾经以五万骑兵,就横扫了半个宁南帝国。”
红叶道:“是的,这话虽然说得有些夸大,但是当年紫荆花王朝的骑兵确实非常厉害,而那些骑兵的战马,就是出自这洞汪城。
当年太祖皇帝几次败在紫荆花王朝的骑兵之下,心生恨意,在推翻了紫荆花王朝之后,就派人烧掉了这里的牧草,并下令三十年内不许养马。”
忧一拳打在路边一棵槐树上,以发泄内心的不满。帝国的史书上,里杰卡尔德是多么伟大的人物,胡忧也曾经一度觉得他很伟大。
可是随着了解到的事,越来越多,胡忧才发现,理想和现实,往往都是差距很大的。这再一次应证的那句话,历史是胜利者写的东西。
里杰卡尔德,这个在历书上多么伟大的人物,他怎么可以因为自己的错误,而把吃上败仗的原因怪在洞汪城上。只因为你一个不爽,就使得这当年几十万人的大城,破落于现在只剩下两万苦哈哈的民众。
让一个以养马为生的城市,三十年不许养马,那和让一个渔民,三十年不许打鱼有什么分别。
那是他们赖以生存的技能,你不让人家做,那就是砸了人家的饭碗。怪不得城外的黄土满天飞呢,原来是里杰卡尔德派人烧掉了上面的草,怪不得那些土地如此贫瘠,跟本种不出什么粮食,那是长牧草的土地,用来种粮食,能长吗
里杰卡尔德为一己之私,不但毁掉了一座城市,还让帝国失去了一处出产良马的宝地,这是人民之痛,是帝国之不幸呀
胡忧突然想到一个问题,敢紧追问道:“那现在呢,现在三十年早已经过去了,为什么这里的人,不重新养回马呢,这是他们的老本行呀?”
红叶摇摇头道:“这里的马之所以好,是因为这里的牧草很特别。而这里的草,自从那次被烧掉之后,就再也没有长出来过。没有草,何以养马?”
胡忧无语的闭上眼睛,脑子里浮现的是一望无际的草原,在烈火中哭泣。是人们一手毁掉的那美丽的草原,伤透了小草的心。
那些小草有什么错,他们用自己的身体,滋养着马群,却遭到无情的毁灭,为什么还要长?长出来再让人类烧吗?
162章 坏书生()
162章坏书生
继续往前走,胡忧的心情比之前刚出门的时候,一下差了很多。加上天气也比较热,人的火气被点燃之后,一下子很难缓和下来。
每当看到那些坐在破屋子门前,满脸无一点神彩的洞汪城民,胡忧就会想起那些被里杰卡尔德下令烧掉的牧草。这些城民,他们本应该可以过着那红红火火生活的,可是现在,却变成这样。
洞汪城几十年前,就已经能有三四十万人的规模,如果不是里杰卡尔德,那么发展到现在,这里会变成什么样子?
唉,恐怕人口已经过百万了吧。
红叶了解胡忧的脾气,知道他有时会钻牛角尖,不过过一会就会好。所以她也不劝胡忧,落后一步,不紧不慢的跟在他的身后。
有时候看到胡忧那一脸忧国忧民的样子,红叶不由忍不住想笑。因为联想起他那副流氓样,怎么看他都不是那种把百姓生活疾苦放在心里的人。可是这一次,红叶是真正的感受到了胡忧那种发自内心深处的伤感。她再也没有那种想笑的感觉。
红叶的目光一眼放在胡忧的身上,感受着他那份忧伤。不知道怎么的,红叶突然发现此时的胡忧,像一个伟人一样,无比的高大。
“如果有一天,他真能黄袍加身”红叶的脑中浮现出胡忧在帝都的那次谈话,眼中闪过了迷醉之色。
红叶记得很清楚,胡忧当时说过,他要取巴伦西亚而代之。正是因为那句话,才使得红叶把自己的一颗心,完全系在了胡忧的身上。
这到不是说红叶真的觉得胡忧有一天能当上皇帝。胡忧能不能成功,对红叶来说,并不重要。她在意的是胡忧身上的那股霸气,和他不甘于人下的性格,以及他的努力。
人因梦想而伟大,敢做梦的人,才会有成功的希望。红叶很喜欢胡忧的这个梦,千古帝王梦,可不是什么人都敢做的。
看着胡忧这两年来,一步步的上位,手中的权力越来越大,谁敢说胡忧的梦,就永远只能是梦呢。
正想着,突然,红叶猛的感觉到了胡忧的暴怒。那之前透露受伤感的身体,瞬间犹如发怒的雄狮,须发皆发。
“出了什么事”红叶心中一惊,马上抬眼四处观望。她知道胡忧不会无缘无故发怒的,肯定有什么人或事惹怒了他。
顺着胡忧的目光,红叶很容易就找到了目标。事发地离他们此时的距离,大约在百米开外。几个大脚妇人和一个大汉拖着一个女子在边前走,而后面着是一个书生打扮的男子,跌跌撞撞的在后面追。边跑还边不停的大叫着:‘放开我的娘子,娘子,我不能没有你。’
路上的行人,有人在驻足观看,却并没有人上前去阻止。
女子似乎并不愿走,不停的挣扎着,大哭着。由于她的声音比较小,红叶听不到她在叫着什么。
胡忧的步子变得越来越快,脸上的怒意也越来越重,一股浓浓的杀气,从他的身上散发出来。红叶要一路小跑,才能跟得上胡忧的速度。
“住手。”胡忧一声暴喝,响彻全场,顿时把在场之人,全都给镇住了。胡忧是上过战场,见过血的人,他那身杀气,可不是什么人都能抗得住的。
“你是什么人。”过了得十来秒钟,那个大子才反应过来,脸色难看的叫道。
胡忧冷冷的看着那大汉,一言不发。直看得那大汉受不住低下头,他才问那个书生样打扮的男子道:“这是什么回事,这女子是你什么人。”
那书生大约二十三四岁,身材细长,脸色发白,一看就是少见阳光的主。这短短一路,他已经跑了个满头大汗,气喘吁吁。连喘了好几口大气,他才结结巴巴的说道:“那是我的娘子,他们要抓走的我娘子”
胡忧听得这话,脸色顿时变得更加难看,对那那个大汉和大脚妇人喝道:“你们好大的胆子,居然敢在这青天白日,朗朗乾坤之下强抢民女。今天你们要是不给我一个说法,那我就给你们一个说法。”
此时那个领头的大汉,也发现这个挡路之人身份不简单,赶紧换了一付脸孔,抱拳道:“敢问这位官人,是何方神圣?”
胡忧冷哼一声道:“神圣当不起,我乃暴风雪军团胡忧”
“不死鸟胡忧”大汉脱口而出:“你就是那个剿灭了落石谷强盗的胡忧大人。”
大汉此话一出,周围看热闹的人,看向胡忧的目光,顿时就不一样了。洞汪城并不大,城小的好处,就是消息传递的速度相当快,加上胡忧高调剿匪,落石谷一战之后,洞汪城里只要长着耳朵的人,没有谁没听过胡忧大名的。
胡忧身子一挺道:“周龙正正是死于我的手下,你待怎样?”
大汉的脸上的汗都下来了,敢紧连连点头哈腰道:“不敢,不敢,小的真是有眼不识泰山,没有认出将军,还望将军勿怪,勿怪。”
大汉的话音还未落,那书生一个抢步,就跪在胡忧的面前:“原来你就是胡忧大人,我龙袭渔今日落难蒙羞,请大人救我”
胡忧听这龙袭渔的话,似乎认识自己,不由在心里感觉有些奇怪,问道:“你要我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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