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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盏春风-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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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温柔清亮的声音像淙淙泉水般清澈好听,可他缓慢细致的描叙实在令人发指,不仅是盗匪,就连在场的官兵们都忍不住汗如雨下,神情 欲呕。
哧的一声,叶朝扉挑开孩子的裤管,露出一条萎缩变形的细腿。
他望着孩子的眼睛,像是要看进他的心底,“如果我是恶人,那你哥哥也是。我杀了你们二当家,可他杀了更多手无寸铁的夙沙城百姓。睁大眼睛看清楚,是你这些兄长推你出来,是你口中的大英雄哥哥藏在人群里看我怎么折磨你。他们对你这个毫无还手之力的亲人尚且如此,对待其他百姓更是毫无人性,那些人里面,有些是像你一样大的孩子,有些是孩子的母亲,有些是漂亮的小姐姐……告诉我,你真觉得他是英雄吗?”
孩子大概是吓傻了,怔怔的不知道挣扎。
叶朝扉并不需要他的回答。火光中,银刀提起,用最优雅的姿势切下去。
“住手!”
一个身材魁梧差役打扮的人踉踉跄跄走出来,叮地一声丢了手中佩刀,摘掉头上护甲。
立时有一拥而上的侍卫将他牢牢拿住。
叶朝扉不再理那吓傻的孩子,收刀起身,冲赵提辖拱手作揖。
那身雪白的长袍染上数滴二当家的血,像点点妖魔的鬼眼,众人看得清楚,少年脸上的表情从始至终似笑非笑,竟然没有一丝一毫的变化。
天下竟有人冷血至此,那年,他不过十七岁。
那晚的事情成就了叶朝扉“神仙屠夫”的大名,外表像嫡仙一般清俊,心思如屠夫一样狠毒。
后来,这个名号迅速在夙沙城中传开,更是有人爆出叶小姐国色天香的传言最早就是他放出的,这个传言立时激得他的养父叶近晚悖然大怒。
叶近晚痛骂他心思歹毒,叶家对他多年养育栽培,他竟然以叶氏唯一的血脉做诱饵,其折辱盗匪的恶毒手段更是残酷冷血毫无人性,根本不配做叶家人。
杖责五十后,他便要撵叶朝扉出府,其时却传来圣旨,宣叶相携子叶朝扉入宫面圣。
皇上问过些什么,叶朝扉答了些什么,皇上肚子里究竟是如何看待这位狠绝少年的,世人不得而知。但从结果我们可以猜测到,大梓国的皇帝陛下对叶朝扉必然是欣赏并满意的,因为这件事的结果,便是他这样一个既无功名,又无举荐,身份尴尬的无名小卒立刻平步青云,被钦点为大理寺少卿。
逐叶朝扉出叶府的事自然不了了之。
三年来,叶朝扉断案用重刑,各种匪夷所思的酷刑层出不穷,手上沾染血腥无数。他本来就是草根出身,软硬不吃,手段狠绝,犯到他手里的,无论是流寇盗匪还是士族名门,通通没有商量回旋的余地,刑不上大夫在他那儿就是个狗屁,以至大梓国人人都有了个共识——犯到叶屠夫手里,还是立马自尽最舒坦。
大梓国的犯罪率直线下降,衙门里的捕快差役几乎快要失业,京城夙沙更是做到了夜不闭户路不拾遗。
皇上龙心大悦,百官闲得无聊每天上朝只好八卦,百姓安居乐业,全国上下其乐融融。
皇上笑称叶朝扉就是大梓国的一把刀,一把没有七情六欲,没有空门弱点的利刀。
至于谁是持刀的人,天下人都心中有数,于是朝里又是一片歌功颂德,盛赞皇帝陛下英明神武,赛过尧舜禹汤。
可叶朝扉,像他这样站在风口浪尖的人,注定贬多褒少,注定深陷各种流言的旋窝,注定成为众矢之的……
即使是为民断冤案,为国清积恶,依旧是喜欢他认同他的人少,恨他憎他的人多。
人们对他好奇,窥探,惊惧,厌恶……只是无论是谁,都不得不为叶朝扉断案之利落清明,风采之尔雅翩然道上一个服字。
亦正亦邪的叶朝扉已成为夙沙城不靠祖荫,不守礼教,跳出规则,仅凭自己能力由草根变为天之骄子的传奇,他是夙沙城无数男子的奋斗目标,也是夙沙城无数少女的春闺梦里人。
不知从何时起,有那么一句话渐渐在夙沙城中传扬开来——
“如果你爱你的孩子,请给他讲叶朝扉的故事;如果你恨你的孩子,请给他,讲叶朝扉的故事……”
作者有话要说:抹汗,小叶的背景总算讲完鸟,俺家滴变态美人儿子很妖孽,大家表BS他,555555,掩面泪奔……
19
19、乌云寺,论剑论风流 。。。
孟悟摸了摸下巴,挑眉问:“师妹觉得怎样?”
“很传奇,很煽情,很跌宕,我觉是师兄可以考虑兼职说书。”盛羽笑嘻嘻地鼓掌。
孟悟转了转眼珠,“是么?这个行业我还真没想过,当然了,我的长处确实很多。”他开始闭目沉思,大概是在考虑这一提议的可行性。
“这种传说中的人物一般很少出门的。”三师兄齐柯叹了口气,同情地摸摸盛羽的头,“师妹你真不走运,一出门就撞上了。”
盛羽也叹了口气,从本质上来说,她就不是个走运的人。不过……右手情不自禁地探向怀中,摸到那个软软的像玉米面似的东西……
他真的像传说中那么可怕吗?为什么,会送她面具呢?
神仙屠夫叶朝扉,叶朝扉……
在一种说不出的忐忑中,时间过去了两天。
债主叶公子一直没有找上门要帐,盛羽绷得紧紧的神经慢慢放松下来,将这事扔在了脑后。
事实上,她也不得不把叶朝扉暂时放到一边,因为她的心思已经全被另一件事占满——金粽子催媒了。
好在孟悟又帮她打听到一个新路子,一年一次的乌云寺论剑即将召开。
当盛羽在大师兄二师兄的陪同下,站在夙沙城西郊最著名的乌云寺门口时,有点黑线盖脑。
你说这好好一个寺庙,为啥非要整得这么高调呢?
孟悟告诉她,这里每年分两季举行四场大型集会,分别是乌云寺论剑、乌云寺斋菜大赏、乌云寺桃花节、乌云寺猜谜会。届时会有大梓国各地精英前来参加,是每年夙沙城的大事。
金粽子就是在猜谜会上对傅遥山一见钟情的。
世上竟会有这样爱热闹的寺庙,盛羽默然,
她这次还是穿了男装,盘算许久后,戴了叶朝扉给的人皮面具。没办法,她虽然不太想遇到叶朝扉,可更怕遇上那只不讲理的花孔雀。
说起那张面具可真是个好多西,就连见多识广的孟悟都连声赞叹——实在做得太精巧了。
那张面具色泽淡黄,柔软韧力,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用人皮做成,竟连小小的毛孔和微细的汗毛都栩栩如生,那眉毛更是一根根的,丝丝分明,盛羽拿在手里,直觉得鸡皮疙瘩顺着手指头一路爬爬爬,一直爬进了心里。
戴上面具的盛羽已变成一副剑眉朗目的少年模样,而且非常神奇地多出个喉结——那张面具一直延长到脖子以下,贴合于锁骨附近,只要不剥开衣裳,那就绝对发现不了。
孟悟陶晋带她一起进了乌云寺山门。进山门时门口站了两个小沙弥,双手合什念道阿弥陀佛,孟悟递上三张红贴,又给了一小块银锭子。
“我们不是有贴子吗,为什么还要给钱?”盛羽低声问孟悟。
孟悟拉她进佛堂上了三柱香叩了三个头,领到一套笔墨纸砚,一直穿到寺后小庭院,才解释道:“这是笔墨钱。”
盛羽上回吃了亏,这次说什么也不肯单身前来。上次目标那么明确都认错了,这次不知道会有多少人来论剑,论剑还是论刀她不管,反正不能再认错人。
这不,刚进门孟师兄就派上用处了,要不她又得出丑。
盛羽觉得这次的决定很英明,无限感慨那三吊铜钱没白花。(一张红贴一吊钱,泪…… = =)
不过……乌云寺论剑为啥还要发笔墨,难道他们是纸上谈兵?
“王公子这首春心诗真是妙哉,妙哉。来,贴上。”一个声音远远传来,盛羽举目远望,顿时呆掉。
穿过小庭院出了月亮门就是乌云寺的后山。这里有一大片开阔的空地,四周植满桃粉氤氲的桃树。
此时,那片空地上搭了个高高的坐台,上面坐了几个人,左右两侧各有一块木板,上面仿佛贴了些白纸。一个书童打扮的人接过一幅字正往板上贴。
台下挤着一片黑压压的人头,大多是书生打扮的男子,前排却不伦不类站了些莺莺燕燕穿红着绿的女子,那书童往板上贴字时,其中一个女子拨了几下琵琶,就合着音咿咿呀呀地唱起来:
“叹浮生若水,步玉阶清寒,一泓春溪映芳菲,莲足瓣瓣。”
“抚瑶琴音转,弄青笔画难,双瞳烟波寄相思,眉目弯弯。”
音逝弦静,一人拍手笑道:“唱得好,唱得好。这诗写得妙,娆娆的曲也谱得妙。看来王兄这首诗是要拿诗魁了。”
这是在做啥?
盛羽一头雾水地看向孟悟。
孟悟正待开口,陶晋却挤过来,殷勤道:“师妹,这个我知道。他们是在比诗。”
比诗?盛羽更糊涂了,不是论剑吗,怎么成了比诗?
陶晋古怪地大笑,“小师妹,比诗就是论剑呀,选出的诗花双魁可要在一起呆上三天呢,那还不是日日洞房,夜夜比剑?干!也只有这帮假道学真孙子才想得出这种刁钻把戏。”
孟悟脸一黑,“有你这么说话的吗?师妹一个没出阁的姑娘家,你这臭嘴也不把上一上锁。”
他冲盛羽招招手,“师妹,不要理那个混人,师兄跟你细说,这可是个秘密,一般人我不告诉他。”
大师兄的职业病又犯了,盛羽好囧。
不过在孟悟的介绍下,盛羽总算是明白了“乌云寺论剑”的规则。
原来大梓国每年的论剑大会,就是聚集一帮自命风流的酸书生一起写酸诗,夙沙城最著名的十二青楼会分别派出本楼最为才貌双全的花魁娘子,由她们在现场自行择诗而唱。
台上坐的那帮人是评审,诗曲出来后,由评审根据诗曲的精妙度,契合度,演唱者的表演水平等各项标准挑选出上佳作品贴于板上公示,台下的民众再依自己的喜好投上花票,得到花票最多的作品,男子为诗魁,女子为花魁。
诗花双魁可共乘花辇游街,接受整个夙沙城的追逐赞美,最后在青楼里红烛高烧,度上三夜春宵。这三夜,男子固然是既有面子又不用给银子,女子却更是在三夜春宵后身价百倍,至此荣登大梓国年度最吸金的名女人榜首。
盛羽觉得眼前有些飘忽,搞了半天,这啥啥乌云寺论剑原来就是免费嫖 妓呀!
此“剑”非彼剑,苍天佛祖,这这,这可真是只能意会不可言传,她算是彻底拜倒了。
孟悟捂嘴笑道:“师妹吓着了吧。其实这乌云寺并非真的寺庙,这里的和尚全是兼差,由戏子、小二、龟客之类人士假扮,售卖红贴和门口收银子的知客僧更是由官府差役所扮。说白了这乌云寺其实就是夙沙城别具特色的一个游园项目,老百姓们喜欢,他国人士也多有慕名而来,每年带来各项收入高达白银千余万两,是大梓国国库的一块大肥肉呢”
盛羽抽了抽嘴角,总算是明白了——不是她太痴呆,是这世界太变态,乌云寺不是寺,丫就是一个桃色迪斯尼。
由官方组织这种国际性桃色选秀,拉动内需,增加外资,带动旅游,她不得不说,大梓国的皇帝,你丫,够狠!
现在她终于明白为什么孟悟敢保证傅遥山一定会参加这个论剑了,这种活动根本就是为那种纨绔子弟量身订造的嘛。
盛羽一边腹诽,一边在孟悟陶晋的开道下,跌跌撞撞挤进人群。他们买的是三等贴子,没有座位,只能站在人群的最外围。
陶晋一路当先走在最前面,他身长八尺二寸,肩宽胸阔,虽然假模假样也穿了件灰色长袍,还束了个书生髻,可那副魁梧健壮的大身板往那儿一立,就是一标准打手风范,跟书生没有半毛钱关系。
只见他虎目一翻,大手一挥,毫不客气就将几个摇头晃脑诗兴正浓的书生推到一旁,笑眯眯地帮盛羽占下假山上一块有平整山石的好地儿。
盛羽向来是个接受新生事物能力颇强的人,被雷得外焦里嫩后,她迅速调整了心态,既然不能改变现实,那就干脆享受这个异时空的变态娱乐项目吧。
何况二师兄照应得也很周到,值得表扬。
她欣慰地冲陶晋点点头,想拍拍他的肩膀以示感谢,可踮了半天脚……嗯,差一寸没够着。
算了,其实拍拍二师兄的大胳膊意思也是一样的。
陶晋被她温柔小手一拍,一下给拍激动了,他想着让小师妹看得更开心点,于是拿袖子擦了擦山石上的浮尘,单手拎脖,双手托举,“嘿——”的一声低吼,一把将盛羽托起来,就跟玩举重似的一下弄到了山石上。
这番动静跟以诗论“剑”的和谐高雅氛围实在格格不入,立刻引来四周一片低声咒骂。
盛羽赶紧东南西北的四下作揖赔礼,陶晋一瞪虎眼,抖着一脸短须恶声道:“干!谁他娘的有意见?!”
“……”
……和一个粗人计较啥呢,那不是有辱斯文么?书生们很有修养地想。
于是原来有意见的人士淡定地转头,装作看不见似的继续商量起诗稿来。
所以说,带两位师兄一起来果然是个英明的决定啊。盛羽一边擦汗一边庆幸。
身旁一紧,孟悟和陶晋也爬上山石。这里地势高,盛羽视野顿时一片开阔。她急着四下找穿白衣裳的人,第一目标当然是看向高高的坐台。
穿蓝衫的,穿灰袍的,穿青衫的……还有一个穿黑色绣金蟒的。
“咦……”孟悟的声音听起来十分困惑,“这混世魔王怎么也来凑热闹?”
坐在他身边的盛羽已情不自禁拿袖子掩住半边脸——台上正中那位身穿黑色蟒袍,头束镂花金冠,艳如桃花却一脸痞赖的英俊男子正是被她赏了一记膝盖撞的花孔雀。
作者有话要说:可能会有读者觉得俺太扯了,古时封建礼教森严,怎么可能有国家机器开办“乌云寺论剑”这种出格活动的事呢?其实不然。春秋时期的著名贤相管仲,就曾向齐恒公提出:以妓养税,以佐军兴。古代的大妓院一般都是政府开办的,相当于公立妓院,私营者估计也得递递红包找找关系,税交得大大滴,肉割得狠狠滴,才能分杯羹。可见古时人并不像我们想得那么一板一眼。所以,天知道在浩瀚的历史长卷中,俺们这“乌云寺论剑”会不会披一层别的皮出现呢?俺就是夸张点YY一下,小白文一篇,有文化滴姐妹千万表跟俺一般计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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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休息,周日至周四连续日更五天,手头稿子有点吃紧,下周五码得出来还是更,实在来不及的话,还请大家见谅,群抱大家,爱乃们。
20
20、巧相遇,遥山雾几许 。。。
陶晋奇怪地问:“师妹,你怎么了?”
盛羽暗暗叫苦,真是怕什么来什么,她就怕遇到花孔雀,现在坐这么高,想不被发现都难。二师兄啊二师兄,你说你没事把我举这么高做啥呢?
孟悟看看台上,又看看盛羽,皱眉道:“师妹认识那魔头?”
盛羽隔着袖子飞快瞥一眼台上,苦脸道:“台上那个穿黑袍的,就是要剥我脸皮做面具的骚包孔雀。”
孟悟恍然大悟,脸上表情立刻由疑惑转为无限同情。原来是这个魔头呀,难怪师妹吃了大亏,师妹还真不是普通的倒霉呢。
“师兄,他坐在台上,不会是个名门公子吧?”
“……还好啦,他是北峥王府的小王爷。”孟悟一字一顿地陈述,语气充满同情,“也是大梓国最荒唐,最让人头痛的混世魔王——聂倾城。”
“什么?!”盛羽吓得差点从山石上摔下来,“小,小,小王爷?”
“师妹当心。”幸亏陶晋眼明手快抓住她。
盛羽此刻肠子都快悔青了,她怎么就给自己找了这么大的麻烦呢?毕竟穿越前她已工作三年,早就过了天真热血的年纪,权贵和官僚是怎么回事,她心中有数。
所谓权贵,就是让你站你就得站,让你跪你就得跪,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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