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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盏春风-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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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为了传家立业,也为了有子送终,十五年前,他千挑万选,还是收了同宗一个六岁男孩做养子,取名朝扉。
养子入门的同年,叶府从人牙子手里买了几个下人,其中有个男童格外漂亮伶俐,还略识几个字,于是管家将他指给叶少爷做了小厮。
这小厮每日陪着少爷读书习字旁听夫子授课,初时并不见异常,可后来细心的夫子发现,每当要少爷背书又背不出来时,小厮总站在一角蹙眉凝思,口唇无声微动。那少爷懵懂不知,夫子却已看出小厮背诵的正是他让少爷背的文章。
夫子留了心眼,故意刁难少爷,书籍越读越深,《论语》、《大学》、《左传》《周易》……后来更是刚讲的章节便让少爷即席背诵,可怜少爷资质平平,早就听得晕头转向,哪里背得出来。夫子再看小厮,竟依然能够背诵如流。
这孩子竟是个过目不忘的天才。
夫子悄悄报到叶近晚那里,叶近晚不信,于是叫了他和少爷一起当场考试。
当时同在堂中观考的,还有叶近晚的母亲叶老夫人及三房妻妾。叶近晚拿本《春秋》随意抽了一章让小厮看过后即时背出,他果然如夫子所言背诵得一字不差。
相反叶家少爷则浑浑噩噩,别说当场读的书背不出来,紧张之下就是以前背过的也忘了个精光。
叶近晚与老夫人对小厮大加褒奖,尤其叶老夫人,看到这么个玉雪漂亮,聪敏非常的孩子,更是喜欢到了心里。那以后小厮便升做了少爷伴读,再也不用做那些洒扫端奉的下人活计。
叶少爷为此事大失面子,于是便对小厮嫉恨在心,不仅时时找茬,好几次更是寻了由头把他往死里打。要不是老夫人真心疼那个小厮,几次都在危急关头救下他,这位过目不忘的天才怕是早就去阎王殿报道了。
有一日,少爷又因读书不如小厮被养父痛斥一顿。他心中恼怒,越发看小厮不顺眼,明知他不识水性,竟把他推到府中的池溏里。
也是少爷天生命薄,害人不成终害己,一个使力不当,他自己也跟着落了水。
等到府中下人闻声赶来救起两个孩子时,小厮已经晕死过去,少爷却早已没了呼吸。
那少爷的亲生父母知道消息后立刻赶到叶府,哭得死去活来,大吵大闹非要叶近晚活埋了小厮给他们儿子偿命。叶近晚跟这帮无知同宗解释无力弄得不胜其烦,最后还是老夫人做主,拿出当初正式签订的生死无关各安天命的过继文书和十两黄金,软硬兼施,才算了断了此事。
叶近晚经遇此事,再不愿往同宗里寻男丁做养子,于是老夫人干脆拍板,令小厮顶了短命少爷的名字——朝扉,拜叶近晚做了爹爹。
可叶近晚对他却不甚亲近,甚至可以说是冷漠。
有市井传言,叶近晚认为他太过聪敏,而且至从进了叶府的门,府中就无一日安宁,甚为妖孽不祥。
种种原因已非外人可以考据,最终的结果就是这孩子虽然顶着叶家的姓,顶着朝扉那个名,却一直未能入得祠堂名列叶氏族谱,其实并不算真正的叶家人。
他在叶府地位尴尬,名份上是主子,却没一个下人真的尊重他,唯一爱护他的,只有那位叶老夫人。
叶老夫人虽然读书不多,却是个很有主见的女人,叶近晚这个位极人臣的丞相大人也是她一手教导成材。既然儿子不待见她亲自挑的孙儿,老夫人一怒,干脆请了文武夫子,将孙儿的教育大事大包大揽了下来。
十年后,叶朝扉修得文武全材,可叶老夫人却已离世,这世上再无庇护他的人。
叶近晚对这个义子的态度很微妙。一方面他很依赖他,将叶府的田租商铺杂务一并交给他全权处理;另一方面,却又待他甚是苛刻。他以叶朝扉未列族谱未入祠堂为名,不许他以叶氏子孙的名义参加科考,不准为仕,更不许利用叶氏的名义结交官府中人。
叶朝扉再惊才绝艳也只是他府里的一条狗。
盛羽听到这里,想起今日大雨中叶朝扉踏雨而来的样子,心中不由一动。那人白衣飘飘,清雅冷淡,看上去更是眉间带煞,高傲非常,没想到竟会有这样一个身世。
从低人一等的小厮到饱受虐待的少爷伴读,再到尴尬可笑的“丞相公子”,那人眉宇间掩不掉的肃杀之气,冰凉,尖锐,是因为他心中有恨意吗?
盛羽低低叹了声气。
不过,好像有个问题……
盛羽疑惑地看一眼孟悟,“大师兄,你刚才说这是个秘密,既然是个秘密又怎么会……成了广为流传的故事?”这明显是个漏洞嘛。
孟悟用“你真笨”的眼神看她,“笨死了,这是我的独门秘招啊,不这么开头,我的消息能卖上好价钱么?”
盛羽:“……”
原来,真相就是这么简单。
原来……他的不伦不类,世人皆知。
盛羽忽然有些不忍心再听下去。
作者有话要说:小叶的背景故事有点儿长,今天是他童年的一部分,大家别忙着同情他,是天外飞仙还是天外飞妖,下两章会接着讲滴,只悄悄说一句,俺家儿子个个都很变态,表砸我,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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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谁人识,冰心在玉壶(上) 。。。
盛羽不忍再听,孟悟却没有这个觉悟。他喝口茶润了润嗓子,继续在幽暗的烛火中用低沉的嗓音讲述这个传奇故事——
这样的局面,一直维持到三年前。
彼时,夙沙城忽然出了伙武艺高强胆大包天的恶盗,他们来无影去无踪,劫财劫色,杀人如麻。
官府贴出大幅告示辑拿了许久,抓到无数小偷流民,闹得城中鸡飞狗跳,却愣是连大盗一根毛都没逮着。皇帝大怒,两个月内换了三任京师提辖,城中一时人心惶惶。
后来那伙大盗的首领不知从哪里打听到相国千金国色天香,于是一日趁夜掳了叶小姐回强盗窝,没想到这叶小姐却是叶朝扉假扮的。
和所有传奇话本中讲的一样,少年叶朝扉智勇双全,武艺超群,他以一人之力勇斗群盗,又留下记号引来大批官兵,最终里应外合将这伙盗匪悉数拿下。
如果故事只讲到这里,叶朝扉就是一个英雄,还是个道道地地才貌双全的英雄。
英雄莫问出处,即使他只是打杂小厮出身,即使他身在叶府永世为奴,也丝毫不能掩盖其风华绝代万丈光芒……如果,一切没有下文。
故事的下文是:正当官兵清点那群被俘的强盗人数时,叶朝扉忽然发现匪首不见了。
那伙胆大包天的强盗原是藏身在京城最热闹最红火的青楼妩馨院中。那里有前后大小三个门,已经成功拿下盗匪的官兵因为放松警惕大都集中在前门,等他们四处搜查时,才发现留守在后院侧门的两个士卒被人打晕剥了衣服扔在墙角。
匪首跑掉了。
每个人都这么想。
领兵的赵提辖本想立时兵分三路全面搜城,叶朝扉却拦住他。
他细细检视了晕倒小卒的衣物,又四下观望片刻,断定匪首就藏身在妩馨院中。
“看守侧门的两名士卒原来应该身着护革,而后院这边看守松懈是因为外墙临湖。匪首没有理由穿上沉重的护革泅水而逃,他这是疑兵之计,那人此刻定然还藏身在妩馨院中,侍机而动。”
赵提辖跑了匪首,正头疼如何向上面交代,对这位名不正言不顺的丞相公子也不敢太拂面子,想想反正真出了事就推他头上,便干脆依了他。
被烛火照得如同白昼的妩馨院中人头济济,瑟瑟发抖的姑娘们,面无人色的老鸨,衣衫不整的嫖客,被强按在地上双眼血红气喘咻咻的一帮盗匪,还有站得黑压压一片的官兵。
那个人藏在哪里?
不能只盘查嫖客,他极有可能扮作军中一员。也不能在此时逐个盘查士兵,那帮蠢蠢欲动的盗匪凶性难改,随时可能发难。
叶朝扉走到赵提辖身边,低低耳语几句,赵提辖猛地抬头,看向他的目光中满是骇然。
白衣胜雪的叶朝扉微微一笑,笑容皎洁如月。
赵提辖犹豫再三,到底舍不得抓获匪首的诱惑,终于还是答应了他。
这后来的一幕,是在场许多人的恶梦,流传到民间后又衍生出数个版本,越传越诡异血腥,以至于叶朝扉一度被当成邪灵恶鬼,传说他噬爱生吃脑汁,甚至有乡民吓唬不听话的孩子,说,“再哭闹,便叫白衣恶鬼捉你来吃!”再顽劣的小孩也会吓得立刻噤声,甚是灵验好用。
孟悟的版本据说是最接近事实真相的,因为当时他正好去妩馨院见一个客户——一位花楼小娘子托他打探老相好的家底情况,于是有幸成为了现场目击证人之一。
孟悟死命搓了搓脸,眉头深锁,眼神惊悸,像是又回到那个让他终生难忘的夜晚。
当时,赵提辖命三名士兵强压着盗匪的二当家在庭院当中跪下,叶朝扉很悠然地缓步上前,掏出把小银刀比在二当家头上。
“我知道你就在这里。”他对着满院子莫名的目光,忽然开始帮二当家剃发,银刀不紧不慢地擦过头皮,发出沙沙的响声,黑发落了一地,。
“今日与君短聚时,曾闻阁下笑言大丈夫行走江湖义字为先。你手上染血无数,必不可逃,若自行出来,就算是死,到底也是一条汉子。”他的声音不高不低,目光专注地盯着手下头颅,就像是在对那块青白的头皮说话。
围观的众人看着火光下清俊难言的白衣少年,明明那般高洁如云,可看在眼里却不知为何心头涌上一股寒意。
四下寂静一片,只有夜风吹动火把,火焰发出细微的噗噗声。
叶朝扉气定神闲地放下银刀,转眼间,二当家的大好头颅已变作一颗新鲜出炉的去皮冬瓜。
众人心中惴惴,这位貌若谪仙的名门少年,他想做什么?
叶朝扉温柔地看了眼那颗青皮冬瓜,和声道:“你若爱惜性命不肯出来那也没什么。”他挑眉一笑,端正清雅的脸上笑容就像神佛般悲悯,眉梢眼角却隐隐渗出煞气,“我便以你兄弟的脑髓为香油,点一盏天灯。你且慢慢考虑,反正这么多人,我们可以一个一个慢慢点!”
话音未落,只听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叶朝扉已持着银刀稳稳削去了二当家的头盖骨。
他手势极好,头皮和盖骨刚刚削掉,却不损颅内一点神经,二当家痛得几欲颠狂,偏偏被叶朝扉拿住脖下重穴,一时半会儿竟晕死不了。
“上酒!”他悠然吩咐。
那漫不经心的面容,仿佛不是在杀人,而是坐于花间案前,让如花美人为他添一壶醇酒。
一名差役立刻捧了一坛酒给他。
叶朝扉一拳拍掉泥封,就着坛口饮了一口,微眯着眼笑道:“十年女儿红。好酒!”
手中酒坛忽然微倾,细细的水流注入开盖的颅内。
火光掩映下,冰凉的酒水刺激着纤细敏感的颅内脑髓,不断有剩余水流顺着二当家已彻底扭曲的面容缓缓淌下。那人声嘶力竭地嚎叫着,挣扎着,双眼翻白,浑身哆嗦,夜风中,一阵恶臭袭来,他土褐色的裤子上已湿了大片。
叶朝扉丝毫不为所动,一直倒了小半坛子才罢手,随即接过差役递上来的火把,轻轻一点。
一声声完全不似人类的惨叫让在场所有人周身发抖,明媚妖异的橘色火焰在二当家头顶翩然起舞。
作者有话要说:大晚上写得自己心里发毛,算了,去睡觉,明天再继续……
哦,对鸟,推荐一下周董滴新歌《雨下一整晚》,晚上临睡前无意中听到,很喜欢。
这首歌有种穿越时空与千年之前某人对话的感觉,前半段是用吉它清弹,歌词也是幽暗的路灯雨夜的现代感觉,可中间过渡旋律忽然添入二胡,然后由弱渐强,由舒缓到激情,听得我热血沸腾。还配上了传统京剧里的锣钹(好像是叫这个吧,懒得查鸟,哈哈),歌词和唱腔也随之改变,现代的雨中小巷,古代的雨中舢板,以一个“雨”穿插前世今生,配着周董仿京剧的两句唱法,还有一声叹气,甚有新意。
非常佩服他的创造力和大胆尝试,很喜欢,特推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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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谁人识,冰心在玉壶(下) 。。。
夜风猎猎,二当家惨烈得不似人声的哭嚎在风中撕扯,如一道道鞭子抽在人心,像要抽破这黑沉的夜,抽碎这面目如玉的白衣少年,将这黑与白打碎了,再和上血,揉成一团辨不清黑白的灰,然后一口一口吃掉。
满院寂寂,无人私语,妩馨院的姑娘和客人们已大半吓得晕过去,见惯了酷刑残暴的差役们有点哆嗦,就连领兵的赵提辖也脸色泛青,可叶朝扉却倚在旁边的阑干上悠然地喝酒——那坛用来点人天灯的酒。
已经瘫成一滩稀泥的悍匪们死死瞪着笑饮“天灯酒”的白衣少年,惊恐的目光充分表明了一个意思——这家伙,他不是人吧?操 他娘的,这混蛋绝对不是人!
烈火蘸着头油烧得滋滋作响,慢慢的,二当家撕心裂肺的哭喊声弱下去,渐渐只余“呼哧、呼哧”的呜咽,空气中弥漫着诡异难闻的焦臭。
脂艳香浓春满楼的妩馨院变成一座人间地狱。
地狱里有个白衣翩翩的少年,他的脸像不食人间烟火的仙人一样俊美,他的微笑带着佛陀的慈悲,可他却是个货真价实,童叟无欺,绝不缺斤少量的“屠夫”。
终于……再无声息。
二当家痉挛着惨烈地死去。
叶朝扉温柔的目光扫向那群软作一团的盗匪,他轻轻皱眉,像是在说,下一个选谁呢?
平时杀人不眨眼的恶盗在他温软的目光中彻底崩溃了。他们不怕死,杀人劫财根本是刀口舔血,出来混的,迟早有这一天。因为心中存了这个想法,所以他们杀人时绝不手软,包括迟暮的老人,花朵般的少女,无知的稚童。
可这样的死法,这样的心理恐惧,非人力可以承受。
“他,烧他,他可是大当家的亲弟弟!”众盗匪不约而同指向一个瑟瑟发抖的人影。
那个人影看来又瘦又小,正蜷在一角像只受了惊的小动物般抖个不停——好像还是个孩子。
差役们连拉带扯地拖他出来,那人双腿僵硬地直着,吓得哭都哭不出,全身筛糠般发抖,牙齿相击,咯咯有声。
叶朝扉蹲下来瞧他,不知是火光还是月光映到他线条颀长的眼中,隐约是莫测的寒光。
十一二岁的模样,果然还是个孩子。
那孩子咬着唇死死瞪他,像是这样才能与他相抗。可惜灰败的脸上涕泪长流,实在不具任何威胁力。
他唇上微微翕动着,发出细细的声音,因为太弱,没人听得清。
“你说什么?”叶朝扉含笑问他。
孩子闭了闭眼,又睁开,绝望愤恨的目光在叶朝扉脸上打了个转,又缓缓移向那些推他出来的“兄长们”。
他并不掩示自己的情绪,冰凉的目光中充满恐惧、绝望、迷惑、不可置信,还有愤恨。
每个被他目光扫过的盗匪都不自觉地低下头,不敢与他目光相触。
终于,他像决定了什么似的扭过头,瞪着叶朝扉磕磕巴巴地骂道:“呸!你,你这个妖怪!恶人!我哥哥是有一身好本事的大英雄,大豪杰,你一辈子也别想,别想抓到他!”
拽他出来的差役反手一巴掌掴上去,嘴角立刻流下细细的血。
叶朝扉拿刀柄饶有兴致地敲敲那双腿,淡淡道:“先天残疾?”不待那孩子答话,他又自顾自道:“反正这腿要了也没用,不如我做回好人帮你砍了。”
那把刚刚削过二当家头盖骨的小银刀比在孩子腿上,刀尖还带着暗红的血。
“这把刀虽然锋利可惜太过短小,怕是不能像刚才削头骨那般麻利。我会一点一点慢慢来。先割破你的裤子,再用小刀剥开你的皮肤,然后一片一片削下肌肉,剔除筋脉,一直处理干净了,才能一寸一寸切断骨头。我会很慢,很轻,不过越慢就会越疼,你可要,忍住了。”
他温柔清亮的声音像淙淙泉水般清澈好听,可他缓慢细致的描叙实在令人发指,不仅是盗匪,就连在场的官兵们都忍不住汗如雨下,神情 欲呕。
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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