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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夜归人-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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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固不可置信地看他一眼:“你没看见?一个女人,穿了件红裙子,很薄的那种。离你也就五十米,你怎么会没看见?而且,要是没看见,你让我跟前面那辆车干什么?”
钟乐岑愣愣地看着他,半天才道:“沈先生,你有阴阳眼?”
“阴阳眼?”沈固正在打方向盘,差点滑了手,“钟医生,你不觉得自己有点——”信口雌黄?
钟乐岑反而认真起来:“沈先生,能不能告诉我你的出生日期?哦不,这个等下再说——”
沈固看着他迅速从衣袋里摸出张黄纸,抬头往前面一看,立刻觉得不对劲。他们现在已经开上了东西立交桥,这个时候桥上的车很少,可是前面那辆出租车却像喝醉了酒似的开起S形来,拐了几下,竟突然加速向桥外冲了过去。钟乐岑飞快地把黄纸折了几下,拉开车窗甩手扔出去。沈固惊讶地看着那张黄纸在风中突然燃烧起来,化成一溜火光从出租车后窗里冲了进去。吱地一声,出租车猛然刹车,车头保险杠已经险险碰到了桥边的护栏上。沈固猛踩下刹车,还没停稳,钟乐岑已经跳下车向出租车飞奔过去,身手居然还挺灵活。
沈固跟着下了车,还有些回不过神来。立交桥两边的护栏上安着黄色的照明灯,就在钟乐岑拉开出租车副驾的门探进身去的时候,沈固身边的照明灯突然变成了绿色。在生死之间练出来的敏锐感觉让沈固本能地抬手一挡——他什么也没看见,却觉得似乎有什么东西迎面扑了过来。
噗地一声轻响,沈固觉得自己的手似乎在拍在一块皮革上,照明灯猛地闪了一下,又恢复成明亮的黄色,沈固看看自己的手,手掌上黑了一片,像是抹了煤灰一样,他用另一只手擦了一下,居然没擦掉。
钟乐岑从出租车旁边跑过来,一眼看见沈固手上的黑色,再一次露出惊讶的表情:“沈先生——”
“这是什么东西?”沈固皱着眉。他没有洁癖,但这黑色看起来很浓重,还隐隐透着些腥气,像是凝固的血。
钟乐岑沉吟着,又掏出一张黄纸,这次沈固看清楚了,纸上也用红色画着些古怪符号,他用那张纸在沈固手上轻轻擦了擦,黑色像被海绵吸的水一样,全部印在了黄纸上。钟乐岑把它折起来抖了抖,纸着了起来。火焰是绿色的,桥上风很大,却没吹动火苗。不过几秒钟工夫,黄纸就燃尽了,连点纸灰也没剩下。
沈固默默地看着这一连串违反物理规律的现象,然后冷静地问:“那司机怎么样了?”
钟乐岑回头看看:“他会觉得是太过疲劳打了个旽,什么也不会记得。”果然,车窗玻璃摇了下来,司机脸色苍白地伸出头来左右看看,把车退回车道上,以龟速开走了。钟乐岑看着后车灯,“估计很长时间他都不敢再疲劳驾驶了。”
沈固拉开车门:“上车。”他有太多疑问要问了。
“那女人——”沈固斟酌了一下用词,“是什么?”反正肯定不会是人。
“是游魂。不过,是个有戾气的游魂。普通游魂是没有能力显形的。”
“既然是显形,你为什么看不见她?”
钟乐岑低下头,半晌,才有些闷闷地道:“我看不见。游魂可以只向目标人显形,除此之外,只有开了天眼或天生便有阴阳眼的人才能看见,我不行。”
沈固斜眼打量他:“你不是天师么?”有看不见鬼的天师?
钟乐岑表情更郁闷,抬手把眼镜摘了下来,盯着镜框上细细的花纹看了良久,轻轻叹了口气:“我不是天师,没资格。”
沈固估摸自己大约是戳到了这人的痛处。钟乐岑摘下眼镜后,那颗鲜艳的朱砂痣就显露了出来,在车灯的微光下像是一滴血泪。沈固发觉他的眼睛长得很漂亮,睫毛既长且浓,垂下来的时候像蝴蝶翅膀一样微微颤动着,遮盖住黑得透亮的瞳仁。有了这双眼睛,他那不太起眼的五官就忽然生动了起来,怪道人说画龙点睛,这睛点不点,它就是不一样。
“既然看不见,你怎么知道要跟那辆车?”沈固转了个话题。钟乐岑这副郁闷的模样虽然很有趣,但抓住别人的痛脚不放,就不太厚道了。
“我看见那辆车车门自己打开,而且之后司机就把空车灯按下去了,说明有东西上了车。”钟乐岑不怎么有精神地抬起头,“我本来想超度她,谁知道没看准,被她从车里逃了出来,想上你的身。”
“那现在呢?你把她超度了?”
钟乐岑惊讶地看着沈固:“你不知道?你已经把她打散了。”
“打散了?”沈固皱起眉,“你的打散了是什么意思?”
“就是魂飞魄散了。”
沈固看看自己的手,手上到现在还有种冰凉的感觉:“这样就算魂飞魄散了?听你的说法,这个鬼还是有点本事的,怎么这就魂飞魄散了?”
钟乐岑比他更不解:“这鬼已经伤过两三条人命,戾气很重,普通人是没有能力抵挡她上身的,而沈先生居然能把她打得魂飞魄散……可是从沈先生的生辰八字上来看,应该没有这种能力……”
沈固把车停在路边:“先是煞气重,后来是阴阳眼,现在又是什么魂飞魄散,你到底还想说什么?”
钟乐岑在他的目光下缩了缩,小声道:“不是我想说什么,是沈先生你,你确实是这样子的。”
沈固平静地道:“我以前训过军犬,你明白么?”
钟乐岑眨眨眼睛,立刻明白:“你是说军犬不害怕你是么?可是军犬和普通宠物是不同的。”
沈固继续忍耐:“你知道我以前是做什么的?”
钟乐岑小声道:“不是训军犬的么?”
沈固觉得自己额头上要跳青筋了:“我做过特种兵。如果照你说的我有阴阳眼,那我早就能看见很多鬼了。”
钟乐岑完全不在状态地哦了一声,眼里带上点崇拜:“怪不得沈先生身上煞气这么重,也只有真正上过战场的人才会有。”
沈固觉得自己有点鸡同鸭讲:“这不是重点。钟医生,重点是如果我有阴阳眼,那我早就应该看见很多不应该看见的东西,但我从来没有。”
钟乐岑皱起眉:“可是沈先生刚刚明明看见了那个女人。”
这次轮到沈固说不出话来了。钟乐岑看着他阴沉的脸色,声音更小:“开天眼需要机缘,也许沈先生从前没有这个机缘……啊嚏!”他打了个喷嚏,搓搓双手。
“冷?”沈固发现他穿得很多。
“站太久了……”钟乐岑不好意思地吸吸鼻子,“我有点怕冷。”
“站了多久?”沈固打开暖风。
“大概,4个小时吧……”钟乐岑不怎么肯定地说,又咳嗽了两声。
沈固看他一眼:“既然看不见鬼,还来捉?”要不是出租车正好停在他旁边不远的地方,他就是在这里站上一夜,也未必能找到鬼影子。
钟乐岑笑了笑:“没办法。我是钟家人,总不能明知道有鬼害人还不管。”
沈固有点要刮目相看了:“你怎么知道有鬼害人?”
“这段路上前些日子出过好几次车祸。”
沈固看过报纸:“不是说酒驾么?”
“报纸是那么说的,司机自己也是那么以为的。但我有个朋友也开出租,其中两次出事他都正好碰上。一次是桥头撞死一个人,据撞人的司机说是那男人自己突然从人行道上冲下来闯了红灯,但是现场有个男孩说是一个穿红裙子的女人把他推下去的,不过其他人都没看到,警察也就没相信。”
沈固立刻联想到他看到的那个女人身上的红裙子:“你朋友看见了?”
“没有。不过第二次撞车,他看见有个穿红裙子的女人从肇事出租车上下来,一闪就不见了。那天他也喝了点酒,肇事司机也没提过车上有乘客,他还以为是自己看错了,不过两件事联系到一起,就说明他并没有看错。”
“你那个朋友有阴阳眼?为什么他一次能看见另一次又看不见?”
钟乐岑摇头:“他没有阴阳眼。但是他那天喝了酒。酒是种很奇怪的东西,对人的神经有兴奋作用。其实所谓开天眼或阴阳眼,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最大限度地调动了人体潜能,对周围事物有更好的感觉能力。所以人在酒后的一些幻觉可能并不是幻觉,只是其他人都感觉不到,就视之为幻觉了。”
沈固没接话。对于这种近于荒谬的理论,加上今晚他亲眼目睹的情景,他既不能驳斥,也不能赞同。
“住哪里?我送你回去。”
“哦——”钟乐岑左右望望,“这是到哪里了?”
“这不是台东么?离你的诊所很近了。”
“啊——”钟乐岑尴尬地笑,“我,我不太认路。那个晚上——看起来总是不太一样。”
沈固摇摇头:“住哪里?”就算再不一样,台东还算是有标志性建筑物的,至少你看见利群商厦,就该知道到了台东吧?路痴。
钟乐岑说了个地方,也属于将要拆迁的旧房区,街道狭窄,七拐八扭的,车子好容易才进去。钟乐岑下了车,回头道谢。沈固摆摆手,刚要发动车子,忽然一个人从树荫里摇晃着出来,一头就向钟乐岑撞了过来。沈固眉头一皱,钟乐岑已经张手接住了那人:“苏完,苏完?你怎么又喝成这样?”
被他叫做苏完的男人看来年纪也不大,可是一脸胡茬面容憔悴,倒像是三四十岁了,身上的西装已经扯歪,手里还提了瓶啤酒,一边往钟乐岑身上倒,一边还提起酒瓶往嘴里灌。钟乐岑一手扶着他,一手去夺他的酒瓶:“苏完,你能不能别老是喝得醉醺醺的,明天不上班了?而且对身体也不好。”
苏完突然把酒瓶往地上一摔:“你知道什么!老子,老子不干了!你知道吗?那个主管说什么,说什么老子用的颜色不好,呸!他懂个屁!天天受他的气,老子不干了!”
钟乐岑用力支撑着他直往下溜的身体:“行行,不干就不干了,我们先回去再说,你别在外面闹了。”
苏完迟钝地转动着头:“酒呢?酒呢!”他突然回手,一拳朝钟乐岑打过去,“你把老子的酒又藏到哪去了!”他比钟乐岑高半个头,钟乐岑支撑着他已经有些吃力,这一拳只好把脸一偏,用肩膀硬受了一下。
沈固眉头一皱,跳下车过去,一把将苏完扯过去,转头问钟乐岑:“住几楼?”
苏完眨着眼睛想看清眼前的人:“你,你谁啊你!滚,滚开!”
沈固扯下他领带,三下两下绑住他乱挥乱打的手,弯腰就把他扛到了肩上:“住几楼?”
钟乐岑目瞪口呆地看着沈固把苏完扛起来,赶紧说了个楼层,在前面带路。楼道狭窄堆满杂物,苏完一路连踢带骂,惊动好几家开门出来看,弄得钟乐岑不得不左边右边地道歉。
钟乐岑住的地方不大,也就四十几平方,一室一厅一卫,厅里放着张沙发床,家具不多,收拾得很干净。沈固把人甩到沙发上,苏完难受地用手在脸上乱抹。钟乐岑赶紧去卫生间绞了条热毛巾来给他擦脸。沈固站在一边看着:“他整天喝成这样?”这人算是钟乐岑的什么人?
钟乐岑苦笑一下:“也不是。大概今天心情不好。”
沈固冷哼了一声没说话。借酒浇愁是他最看不上的事,尤其是还发酒疯打人。
“你朋友?”
钟乐岑点了点头。苏完这会也老实了,手还被绑着就已经在沙发上睡死了过去。钟乐岑蹲□给他把鞋脱了,又把领带解开,然后拉开被子给他盖上,这才想起来屋里还有个人,不好意思地站起身来:“谢谢你。那个,喝杯水吧?”
沈固摇摇头:“不用了。没事我就走了。”
钟乐岑站起来送他,还没走到门口,苏完已经在沙发上翻腾起来:“
马路奇遇 。。。
乐岑,乐岑——”声音里还带点哭腔。
“嗳——”钟乐岑站在门口进退两难。沈固再次摇摇头:“不用送了,我认识路。”
这一番闹腾,沈固回到家已经快十点了。502的门还是虚掩着,沈固的钥匙声一响,庞峰云就从屋里走了出来:“沈哥——”
沈固看他欲言又止的神态,站住脚:“什么事?”这几天创城活动,他几乎天天加班,算起来已经有好几天没见过这群年轻人了。
庞峰云低着头,神情憔悴:“沈哥,我想跟你商量件事……那个房租,我们能不能缓一个月?”沈芝云租房子给他们只是象征性地要点钱,他们自己也知道,所以每次都是一到日子就交,从来不拖欠。
沈固看看他:“出什么事了?”
“罗薇她住院了。今天在大街上晕倒了,医生说是心脏二尖瓣有什么问题,要做手术。我们那个广告单子要到下个月才能结款,现在……有点周转不开。”
“知道了。”沈固摸出钱包,把这个月刚提的工资抽出来给他,“房租的事你不用惦记了,这个你先拿着用,等手头活动了再还我。”
庞峰云感激地看着他:“谢谢沈哥。罗薇后天做手术,我这会去医院替卢纬,他盯了两天了。”
36
将军印 。。。
作者有话要说:祝北风生日快乐
罗薇死了,死在手术台上,心脏骤然停跳,医生抢救了一个半小时,人还是没救回来。
池莉莉哭得眼睛都肿了,一件件地收拾着罗薇的东西,收到袋子里。罗薇的父母死得早,有一个妹妹,从小寄养在叔叔家,这次会来把罗薇的东西带回去。
沈固站在502,沉默地看着池莉莉一边抽泣一边收拾东西。卢纬站在一边,失魂落魄地发呆。其实大家都知道,他喜欢罗薇,只是从没明白表达过。庞峰云还在医院太平间,就等着罗薇的妹妹来。
“走吧。”看着池莉莉把东西收拾好,沈固开口。罗薇的东西并没多少,除了几件衣服,就是她最心爱的相机和几件饰物。
池莉莉手里拿着从罗薇手指上摘下来的那枚虎头戒指,又哭了起来。沈固过去把戒指拿下来放进盒子里:“火车要到了,再不去就接不到站了。”
罗薇的妹妹叫罗蔓,出乎沈固意料之外,居然打扮得很时髦,穿了件颜色鲜艳的外套,跟他们说话的时候嘴里还嚼着口香糖,并没有为姐姐意外死去而悲伤的意思。
“我姐在哪呢?”
池莉莉很不满地看着她:“罗姐在医院。我们过去吧。”
罗蔓抬手看看表,那是块卡通风格的电子表,花里胡哨的:“这个点了去医院?”
池莉莉恼怒:“那是你姐姐!”
罗蔓斜眼看她:“不是在你们这干活累死的吗?怎么啦,太平间多停几天的钱你们都舍不得出?”
池莉莉差点就想跟她吵起来。罗薇这次动手术,花光了他们四个人的积蓄,要不是沈固的两千块钱,后事可能都不好办。现在罗薇一死,杂志社一时找不到合适的人,还不知能办多久。每个人心里都压抑,现在罗蔓又说出这样的话来,如果她不是罗薇的妹妹,池莉莉扇她一巴掌的心都有。
罗蔓大大咧咧地把口香糖吐到地上:“行了,我反正也是来找工作的,一时走不了,明天再去也行。今天这个点了,我可不去太平间那样的地方。”
池莉莉气得发抖。卢纬眼也发红,但罗蔓看起来也就十七八岁,他怎么能跟一个小姑娘吵起来,咬了咬牙硬着声说:“行,那你跟我们去住的地方吧。”
罗蔓撇了撇嘴:“我是来找我同学的,有地方住,你们把我送过去就行了。我姐在哪家医院?明天我去医院。”
罗蔓的同学住在一个颇高档的小区里,小区门口的警卫在电话询问了住户之后才让她进去,其他人却被挡在了外面。池莉莉气得跺脚:“罗姐怎么有这样的妹妹!要是我妹妹,我抽死她!”
“算了。”卢纬阴着脸,“罗薇这个妹妹从小就被送到她叔叔家了,有什么感情,我们医院接峰云吧。沈哥,你快回去休息吧,明天你还得上班,我们自己过去就行了,还有些事得处理一下。”
沈固知道他们可能还得讨论钱的事,不过还是把他们送到医院,然后开车先回了家。已经10点多钟,沈固草草冲了个澡,就11点了,从卫生间出来,忽然听到书房里有什么东西抓挠墙壁的声音。
“汤圆?”汤圆的笼子一直就放在书房里,这些日子它都睡笼子,难道是大晚上的磨爪子?
喵呜——声音从另一边的卧室里传出来。沈固眉头一皱,走进书房。书房里的陈设很简单,除了书架,就是电脑,沈固仔细倾听,发觉挠墙声是从隔壁502传过来的。
进野猫了?可这是五楼。那么是小偷?沈固迟疑一下,还是掏出502的钥匙走出门去。一出门,卢纬和庞峰云池莉莉刚好从楼梯上来,一见沈固站在502门口,怔了一下:“沈哥?”
“屋里有点动静,我想进去看看。”
“有小偷?”庞峰云苦笑一下,“也没什么好偷的。”嘴上虽然这么说,却还是悄悄打开了门。
沈固第一个进去,片刻,啪一声打亮了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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