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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来我走-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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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车驮着我……一个胡同一个胡同地逛……”她和她,语言无法沟通,但做女人的感受都是一样的。
  Monique住了些日子,越住越觉得一个外国人生活在北京有太多的“不公平”,这“不公平”不是因为中国人对她不好,而是所有人都把她当成外星人一样供着而不舒服。她“男朋友”做生意,每天都有很多应酬,她自然是陪客。她“男朋友”常常因为有个洋女朋友在场而流露出自豪,所到之处都充满了羡慕的眼光。一天他们一同参加一个和商务有关的宴会,对方也带了一个金发碧眼的小伙子。临走的时候,那小伙子问Monique:“哎,你替他们开一场会收费多少?要是高,我下回去你那里。”
  没两天,Monique又被她“男朋友”的一个哥们儿拉去充当一个国际研讨会的“外国专家”。她的任务就是坐台,充个门面。开完了会,Monique被邀请去阿凡提吃饭,台下吃饭的几乎都是老外,零星地穿插着个把中国客人,台上的节目干脆就用英文报幕,一拨一拨地把老外哄上台耍着玩。在多伦多的中餐馆吃饭,感觉就像在北京;在北京的餐馆吃饭,感觉却像在多伦多,看到的洋人的面孔比多伦多还多。
  Monique的“男朋友”喝了些酒,Monique坚决不坐他酒后驾驶的汽车,两个人干脆打车回家。出租汽车司机瞟了一眼Monique,开玩笑地说:“我说哥们儿,待会儿她付钱吧?咱兜一圈儿宰她一笔吧?”她“男朋友”急了,大叫:“她是我老婆!”那司机顿时惊讶地说:“哎哟呵!哥们儿,牛掰呀!真给咱中国爷们儿争脸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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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eign Devil (洋鬼子)(2)
无论家里家外,Monique感觉真的就是一个老外,这种感觉让她很不舒服。她“男朋友”的老婆当面不说什么,可厨房里传来的锅碗瓢盆碰撞的刺耳声总在提醒她:一个愤怒女人的存在。她“男朋友”是个成功的商人,她只要是撇了一眼的东西,他都会不动声色地买给她,但有一点,他只字不提他和Monique未来的事, 既不想离婚,也不想再结婚,一副满足当下乔家大老爷生活的样子。
  Monique是个不喜欢关心未来的人,但她很不高兴她“男朋友”对于未来的态度。女人天生是敌人,老这么生活下去怎么成。 她在北京度过了一个悠长的假期后回到了多伦多,回到了原来的公司,继续她自由的生活,继续她不停地换男朋友的生活。
   。。

办公室生存学(1)
干得好不如干得巧, 办公室的学问深着呢……
  出版公司请来了一个临时工做排版工作。从E…mail的通知看是一个中国人Flora Chen。一般香港人的陈都拼做 “Chan”,所以一定是从大陆来的。
  第一眼见Flora(花儿) Chen,可没觉得她像一朵花。她长得极其普通,年龄虽然只比我大两岁,皮肤看上去却因为没有保养好而显得疲惫和松弛。这些年在外企结识了好几个叫Flora的女孩子, 从而也总结出一个经验, 凡是叫Flora的大多不漂亮,凡是叫Angel的,脾气一定不像angel(天使)。
  周一的例会上,每个人走到小黑板前汇报上个星期的工作。Flora上去的时候,大家都不约而同地注意着她的穿着。好端端的一身紫红色套装,裙子下面露出的丝袜里裹着一条肉色紧身棉毛裤。她的鞋也很怪,鞋头被撑得鼓鼓的,鞋跟儿变了型,歪在一边,活像动画片里米老鼠米妮穿的高跟儿鞋。Flora的头发是油质的, 却坚持留披肩发,头发一绺一绺地搭在肩上,让人联想到中国超市里的八爪鱼。
  我根本没有注意Flora在上面讲些什么,一直担心她裙子下的棉毛裤会掉下来。她下去的时候,大家的目光不约而同地落在了地毯上——Flora一只鞋的鞋跟儿掉了个垫儿。那垫儿是灰黑色的,在米色的地毯上特别显眼。大家都看到了,却都装作没看见,有人隐隐想笑。经理走过来,一脚踩住了高跟鞋垫儿,大家的注意力这才回到了经理身上。经理总结完了例会,一弯腰拾起了鞋垫儿装进了口袋。
  Flora干活倍儿麻利,经理交代她一周做完的活儿她三天就干完了。她讲话:这点儿活儿,不要说用我的左手,左脚就够了。剩下的日子她就没事了,打电话给老公问孩子怎么样了;打电话和朋友聊家常。Flora的嗓门特大,我总要提醒她小点声,她一努嘴,不高兴地说:“我一直在说悄悄话!”
  Flora工作有一不怕苦二不怕累的精神,发烧度还带病坚持在岗位。经理催了她好几遍让她回家,她还是不回,非要坚持把工作干完。 经理就找了我去:“她生病还来工作,传染给其他人怎么办?大家就都不能工作了。”我解释说:“她这样的在中国就是model worker(劳模)了。”经理非常不解地说:“带病工作,效率差不说。万一出了事,公司还得赔好大一笔钱,家里和社会都要损失,我不知道为什么要鼓励呢?”我没有解释,这只是文化和教育的背景不同而造成的结果,说不上谁对谁错。
  Flora做得一手好饭,每天中午厨房里都飘着她的“饭香”。 她做饭喜欢放蒜,那味道吃起来香,闻起来就难过了。有人在微波炉上贴了条子:Do not put garlic in the microwave, Thanks!(请不要在这台微波炉上热有蒜的食品,谢谢!)Flora 不吃蒜了,又开始吃猪蹄儿和鸡爪,吓得洋人同事大有一种看见“人吃人”的感觉。
  一个月后的一天,经理把Flora叫进了办公室。 她回来后, 一个人坐在椅子上无声无息地哭了。我拖了她到洗手间,问她怎么了。 她说她感到了强烈的窘迫和自卑。
  “为什么?”我问。
  “老板说,同事反映我吃东西有味道,害得他们过敏。还说我好像整天没事做。他交代的事我都干完了,他又没有给我新的事。最让我受不了的,他问我为什么总是穿一套衣服,难道我每天晚上不回家吗?”
  Flora是从一个小地方的国营单位来的, 连大城市都没去过就来了加拿大, 她的穿着在那小地方已经很新潮了,来了这里才发现自己如此不优雅。
  “宁宁,你是大城市来的,又在外企干过,你教教我。我喜欢这份工作,我真的很想留下来。”她的目光中闪着祈求。
  我这几年在外企的确总结出了一套办公室生存经验。“你别急,我帮你。”
  “首先,你的办公桌太整洁,你要把它弄乱,越乱越显得你忙。 你看我的办公桌,文件堆得直往下流,这说明我忙,日理万机。其次,经理交代的事情,说一个星期完,你磨蹭着也要磨到最后一天,然后告诉他你worked very hard to reach his deadline(工作得特别努力才按点儿完成了任务)。就算你一天什么都没干,你也不能说‘不忙’。记住了,‘忙’和‘累’要时常挂在嘴边儿。”
  

办公室生存学(2)
加拿大人的工作节奏很慢,大家都慢,余下的时间就常常发呆,为了证明自己每月没有白领公司的钱,我总是强打起精神假装忙碌的样子,一天的事情劈成两天干,好让每天都能有点主题,偶尔闲得打个电话,私人电话也说得好像在谈公事。
  “至于衣服嘛,你就要多准备几套,每天换一套,这是他们的习惯。中午呢,你若是吃了有味道的东西,记着一定去刷牙,养成文明人的好习惯。还有呢,准备一双质地好的高跟鞋在办公室,来了就换好。”我继续说。
  立竿见影。第二天Flora就穿了新的风衣来。整整一个星期,她穿了五件同一款式但不同颜色的风衣来。我说:“不对,让你每天换衣服,是指里面的套装,谁让你天天换外衣了。这是春天,这要是冬天,你还不得买五件羽绒服才换得过来?”
  经过一个月的改造,Flora果然变得优雅了许多。套装里不再穿棉毛裤了,头发盘了起来,中午只吃一些简单而无味的饭菜。 她的桌子开始零乱了,也老是一副忙在电脑上的样子, 走过经理办公室时脚步匆匆,好像有很急的事等着她去处理。下班的时候,等着经理走了她才动身。经理一问她:“How are you doing today?(你今天好吗?)”她就说:“Busy,crazy busy!(忙,忙疯了!)”经理对Flora的表现非常满意, 三个月后她就转成正式员工了。
  “宁宁,我得好好谢谢你。没有你,哪里有现在的我。” Flora高兴地说。
  “客气!我也要不断提高。你看今天我就栽了。”我说。
  “怎么了?”
  “我们中国人就是太谦虚。我做了个设计拿去给经理看。经理脸上本来洋溢着欣赏的喜悦。他说他从来没有见过比这更好的设计。我就谦虚地说,不好,不好,真的不好。经理疑惑地看着我说,我觉得很好,如果你自己都觉得不好的话,你就重新再设计一个方案吧。”
  “你说它呢,你谦虚什么呀?”
  “我真想抽我自己两个大嘴巴,我多这嘴呢。”我说。
  以后我再做了设计,还没等经理看,我就大夸自己:Oh,I love this ’s so beautiful!This is the best one I have ever seen。(我真是爱死这个设计了。太漂亮了!这是我所见过的最棒的设计。)经理看看我,既然我对自己的东西如此陶醉,一定是花了很多心血完成的,也就附和着说太好了,的确是太好了。
  干得好不如干得巧,办公室的学问深着呢。
  

看不出年龄的女人(1)
这是个看不出年龄的女人。你说她岁数大吧,她的皮肤和身材保养得仿佛时光停止了一样;你说她年轻吧,她的气质又分明带着成熟女人的迷人。
  星期五的傍晚,我在Union Station(优尼地铁站)搭上一辆北行的地铁列车。
  只有在周五,我才能坐上靠窗的座位。新鲜的阳光从大玻璃窗洒进来,温热的,却不灼人。我掏出祖母的小镜子,镜面在阳光下剔透而晶莹。镜子里,一个看上去好眼熟的中国男人从后面蹒跚过来。我马上回头,定睛一看:“郭大夫!”
  郭大夫,郭子明,是北京一家大医院的外科主任,人称“郭一刀”。我做阑尾手术的时候就是他动的刀。我问他是不是公派来学习的?他摇头说不是。我便猜想他也是移民了,他还是摇头。
  我邀他在Dundas(丹打士)站下了车,到Entons(伊顿)购物中心的二楼咖啡厅坐一坐。和郭大夫的巧遇有点他乡遇故知的感觉,倒不是我们过去有什么真正的故知,只是有一份来自同一个城市的熟悉,一个说得上话的熟人。
  我们各要了一杯饮料,郭大夫迫不及待地讲起了他是怎么来加拿大的。
  郭子明四十出头,他的轮廓和体魄让人联想到他青春时的英俊。只可惜那英俊被那个没有个性的时代给淹没了。郭子明是足够幸运的,他从南方一个小城市考上了北京的医科大学。七年的学习让他获得了研究生的学历和留京的名额。医院里的护士大姐都抢着为他张罗对像,他没挑也没捡,给了大姐一个大面子,反正是到了结婚的年龄,他就结了。
  郭子明管他太太叫媳妇儿。他的媳妇儿可真是个媳妇儿,北京胡同里长大的姑娘,胖乎乎的,大大咧咧的,说话没心没肺的。但媳妇儿对他是真好,百般恩爱,包揽了所有的家务,让他把所有的心思都扑在事业上。入党,升主任医师,郭子明一步步走得挺顺。媳妇儿又适时生了个儿子,也是白胖白胖的,也是没让他操一点心就给养大了。
  日子就这么糊里糊涂地过着。郭子明对自己的小日子挺满足的,这满足是带着遗憾的,遗憾的便是他作为男人的情感。这情感是郭子明这么多年来在内心深处保留的一块处女地。郭子明表面上糊涂,内心却不能不想。婚姻进行了十几年,可他却觉得自己从来没有恋爱过,从来没有真正地感受过爱情的甜蜜和兴奋。媳妇儿生育后变得更胖了,更大大咧咧了。她把所有的心思都用在了这个家上,琢磨着下一顿给儿子补点儿什么营养,给夫君做点儿什么好吃的,思量着便宜的米要买多少才能耗到下一次更便宜的时候。她已经忘记了自己的存在,一副无所谓的北京大妈的样子。夏天的时候,她穿一件大背心儿,里面竟是连胸罩都不戴,两个因哺乳而下垂的乳房在背心里面晃来晃去的,看得郭子明就说她:“像什么样子,穿上点儿,一会儿儿子回来了。”媳妇儿也听不出好赖话,只说天热,一家人怕什么。媳妇儿总算是找出了胸罩戴上了,但那胸罩却是廉价得不行的单层布兜兜,松松垮垮的,没一点样子。
  那一年,郭子明四十岁了。有一天,他读到一篇文章:三十九到四十岁是男人最危险的阶段。男人怕衰老,所以男人在这个年龄阶段会开始第二次青春的冲动……郭子明放下杂志,叹了一口气,遗憾自己这辈子没有这样的艳福了,第一次还没有开始呢,哪里来的第二次。
  郭子明和安妮的邂逅是在一个北京风沙的午后开始的。安妮是在郭子明对爱情这种奢侈品绝望的时候出现的。
  安妮是一个台湾人,十三四岁随父母移民加拿大。安妮是在加拿大一气读完了初中至大学,除了英文略带一点口音以外,其他地方几乎和当地长大的加拿大人没有两样。2001年的北京,全国上下因申办奥运会而掀起了学习英语的热潮,大街小巷总动员,连街道办事处的大妈大婶都被列入了学习的对像。各种英语班更是生机勃勃,大有一种大炼钢铁时的劲头。 安妮受一个私立英文学校的邀请,来北京教授英文一年。
  

看不出年龄的女人(2)
安妮以前来中国只是短期的旅游,她没有在国内生活的经验。她在北京住了一段时间,吃住都没有问题,就是不能适应北京的交通,尤其是过马路。车水马龙之间,她向司机摆摆手,司机并没有停车,而是从她身边绕了过去,弄得她过也不是,不过也不是。这天她就是因为一犹豫,本来过去的身子又退了回来,后面跟上来的车子“刷”的一个急刹车把她撞了个跟头。
  司机把她送到了医院的急诊室,恰好郭子明在值班。
  郭子明见到安妮的第一眼,不由得一阵心动。这是个看不出年龄的女人。你说她岁数大吧,她的皮肤和身材保养得仿佛时光停止了一样;你说她年轻吧,她的气质又分明带着成熟女人的迷人。郭子明竟呆住了,直到安妮用她那嗲声嗲气的台湾话叫他:“医生,医生,这里破啦。”
  郭子明连忙过去查看安妮的伤势,不重,只是膝盖擦破了皮流了血。他又被安妮那丝袜下的秀腿吸引住了。那腿直直的,细细的,伤口的地方,丝袜破了,露出白皙的皮肉。他还是头一次如此认真地看一个女人的腿。媳妇儿的腿就不要说了,人称象腿。女病人的腿都是有病的腿,看了让人倒胃口。安妮的腿让他想起了罗丹的雕塑,柔和的肌肉中散发着张弛的美。看着,看着,郭子明竟忘掉了自己是一个医生,而安妮是他的病人,他伸手过去想帮安妮褪下丝袜,手触到她的腿,温热的感觉突然让他清醒,这才发觉自己失态了,红了脸,幸好被大口罩遮掩住了。他示意安妮自己脱下丝袜,郭子明为安妮处理着伤口,耳朵却在留意听护士小姐对安妮的问话:“姓名?”“安妮,安静的安,女字边一个尼。”“年龄?”“36岁。”
  安妮走的时候递给郭子明一张名片:“有朋友要学英文的话,找我好啦。拜拜。”
  接下来的几天,郭子明完全是晕菜了。医院里但凡有点模样的护士都在郭子明的眼里被安上了安妮的样子。他每天怀揣着安妮的名片,排练着该怎样给安妮打电话,如何能约她出来又不至于太唐突。他觉得自己突然变成了孩子,一个情窦初开的男孩,连每天去上班的脚步都轻快了许多。
  郭子明最后决定约安妮去星巴克喝咖啡,他想这样来招待一个海外回来的女士要比吃红烧肉好得多。
  他们约在国贸一层的星巴克见面,他准时到,安妮已经裹着一条暗花的披肩等在沙发里了。整个下午的谈话是愉快的,两个人都各自简单介绍一下自己。郭子明注意到安妮的每一个姿势都那么优雅,一颦一笑,举手投足都表明她是一个训练有素的淑女。安妮的谈吐更是不凡,每句话里都夹带着一二个英文单词,一打喷嚏就捂住嘴说“Excuse me”,稍微有个动作有失体面,就忙不迭地喊:“Oh,’m sorry,I’m so sorry!”她夸张的表情让郭子明觉得她是那样天真和可爱。
  谈话中郭子明得知安妮还是个单身,他父亲在台湾有产业,台湾和加拿大都有他们家的房产。安妮大学学的是历史,对古城北京很感兴趣。恰好郭子明从小就好文物,就自告奋勇为安妮充当向导。
  郭子明开始对媳妇儿撒谎了,今天加班,明天医院有应酬,他的谎越撒越自然。他把所有撒谎赢得的时间都用在了陪安妮上。他陪安妮去什刹海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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