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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霸业-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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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叶晨,一个现代人,中了五百万的彩票,可是无福消受,一场车祸改变了他的命运。他居然来到战乱纷飞的三国时代。黄巾之乱,讨伐董卓,群雄割据,他将经历一幕幕的战争之乱,原本的三国鼎立,因叶晨到来,天下成为了四国并立。最后走上傲视霸业的道路。本人开了两个群(满)。第二群(未满)望大家有什么问题,进来讨论。谢谢大家的捧场。新书《东汉之群雄逐鹿》已出炉,还望大家多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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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穿越三国()
“不要不要…。。不要…。。。”昏迷的叶晨从睡梦中惊醒过来,整个人坐了起来。“原来是做梦,吓死我了。”梦中自己刚被一群野狼撕咬着就惊醒过来。
叶晨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观看了四周,发现自己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四周是那种土墙建造,房顶是稻草铺盖,有点瓦块。屋内的家具都是那种不可思议,看上去有点古老。
叶晨更是看了看自己的所睡之地,不是床,而是所谓的炕。“这是什么地方?我要先问清楚才行。”艰难从炕上爬了下来,还没站稳,整个人就虚脱,站不稳。
“公子,公子你没是吧。”从门外忽然跑进一位青年,这位年轻看上去跟叶晨差不多大,不错就是救了叶晨一命的上山砍柴青年二娃子。“这位公子你昏迷了两天,烧刚退,现在身体还很虚脱,还是先躺下,躺下休息下吧。”二娃子扶着叶晨,倒在炕上盖着被子。
叶晨一听,虽然对方的说的话不是很清楚,也许是这里的方言,但自己还是能理解。可有一点不明白,对方为什么叫自己公子?还有穿的衣服和裤子也怪怪,就是乡下山沟中也不见得穿这样的布料啊,麻衣,麻裤。难道“这位小哥,你们是不是拍电影?对了,当地的公安局在那里。”叶晨用普通话清清楚楚向二娃子说道。
二娃子愣住了,拍电影,公安局,都是些什么地方,自己呆在村中都二十年左右,都没有听过,就是有时进入县城中买卖东西的时候,也没听说过公安局,看叶晨身上衣服怪异,二娃子抓了抓脑袋“公子,你所说的什么拍电影和公安局是什么,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们这村叫王安村。”
叶晨呆住了,就算是山顶洞人,在现时代也知道,为什么他们会不知道,看对方一脸的坦诚,不象撒谎。叶晨三思一想,有点不对劲,把自己这几天发生的事情,连忙想了一想,眉毛皱起“小哥,现在是何年何月。”叶晨心想自己有可能跟小说中的一样,自己穿越了。
二娃子不解,眼前这人问起这种问题,难道对方一直呆在山上,刚从山上下来不成,或者脑袋病坏了“光和六年一月。”
光和六年,是什么年月,等等,光和六年,光和六年,感觉有点熟悉。叶晨左思又想。“什么,我到了东汉末年的三国时代。”叶晨呆住了,自己确定自己是穿越了,可穿越的是三国时代,兵荒马乱,群星汇聚的时代。
光和六年,刚好是东汉末年183年,汉灵帝在位,明年就是大乱时期,也是最大的农民起义,黄巾之乱,各路群雄的开始。
二娃子见叶晨傻呼呼,呆在那,自己叫了几声也没回应,掉了魂似的“公子你精神还是不太好,先休息下,我去杀只鸡给你补补身子。”
叶晨回过神“哦,那有劳小哥你了。”叶晨不知道,这些靠山的村路,又朴实的乡村人,鸡是很宝贵得,特别是老母鸡,每天下的蛋不但可以自己吃,还可以拿到县城中换点小钱。杀一只鸡,都是什么大日子才见得到,或者逢年过节之类。
“你先躺好,你也别叫我小哥,过了年,我也刚好二十,不见得比你大,别人都叫我二娃子,你也就这样叫吧。”二娃子开心说道。
叶晨微笑下,得知眼前朴实的青年比自己大两岁“二娃哥,你也别叫我公子,本人姓叶名晨,就叫我叶晨好了。”叶晨向对方打招呼道。
二娃子点了点头“那你先休息,别着凉。我出去杀好鸡,炖好鸡汤再来。”二娃子站起身来,帮叶晨拉了拉被子,盖好后,往屋外跑去。
“完蛋了,我怎么会穿越到三国,老天啊,你这不是耍我吗?好好的让我中五百万彩票,最后弄得无福消受不说,还把我拉到兵荒马乱,尸体遍地的时代。”当二娃子出去后,叶晨一阵的无助感,一脸的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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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慢慢降临,一下子整个村庄被黑夜覆盖,伸手不见五指,山林和村庄变得一片漆黑。这个时代是不可能出现灯,就连蜡烛也是不可能的事情。用的都是油灯,就算是油灯,在靠山又平穷的村落还是难以见到,大部分,都是那些达官贵人才所用。所以村民们都很早入睡。
喝完二娃子亲手炖的鸡汤,吃完晚饭,叶晨是一晚没睡,在炕上转辗反侧。或许连续睡了两天,精神奕奕睡不着吧,或许来到陌生的三国还不习惯吧,或许考虑着今后的事情打算吧。都有可能。
抓了抓散乱的头发,躺在炕上的叶晨,想了一晚上,既来之,则安之。反正现实也没什么亲人,要数牵挂之人除了把自己带大的院长外,就没其他人。
或许自己来到三国也不是一件坏事,他们不知道的事情,自己就预先知道。自己比他们多了千年的知识,这些都是别人没有具备的。
叶晨想了想,又想到一个问题,自己是投靠那一方诸侯,还是自己在这个时代开阔自己的世界。想想十八路诸侯,也就只有曹操,刘备,孙权,会成为最后的鼎力三国。
要在这三人中选,叶晨还是觉得曹操比较合适,不是说刘备和孙权比不上曹操,而是,曹操发展要比他们两人快很多,加上智囊团和主将都要多很多,无疑不是最好的投靠着。可是叶晨还是放弃了打算,曹操的疑心病太重,加上那句‘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不是叶晨喜欢的作风。
再说现在的叶晨,可是三无青年,无官,无钱,无名份,拿什么本钱投靠对方,要智慧不行,要武力不行,指挥能力和管理城镇,更是不行。要说难听点,现在的叶晨自己要是在不了解情况下,进入县城,是死是活都成问题。
最后,叶晨作出了改变历史的举动,既然老天让自己来到这个时代,让自己留有上千年的知识,何不闯一闯,自己本来就是已死之人,何不闯一番事业。
搏一搏,打定注意的叶晨,为自己做好来到三国的目标,叶晨才放心下来,沉沉入睡。心中的不安也放下来。
第2章 上山打猎()
第二天,太阳升起,耀眼的光芒照进屋中,叶晨沉沉苏醒过来,梳洗一下,从茅屋中出来,伸下懒腰,呼吸了新鲜空气“古代的空气就是好,天空也特别的明亮。要是没有战争的话,古代的每一个人活得一定比现代人长。”想了一夜的叶晨,已经想通了,既然自己被车没有撞死,捡回一条老命,就要在这个世界拼搏一番,既来之,则安之。
“起来了,叶晨。”二娃子背一筐的东西从田园中回来了,对着从屋中出来的叶晨打着招呼。
不远处的叶晨高兴说道“是啊二娃哥,你这是哪里来。”对这位有救命之恩的年轻人,叶晨是不比得感激。
“先进屋吃点东西,外面太凉,还是回屋吧。”二娃子带着叶晨进入屋中,刚坐下没多久,所谓的早餐上来了,在这个时代,米饭是有,是那种带点米粒和稻谷似的,就算馒头也是那种硬邦邦,难以下咽。
眼前的东西黑糊糊,跟黑芝麻一样,看样子就是难以下咽的东西。叶晨也不含糊,自己从小可是吃苦长大,别人能吃,那自己为什么不能吃,拿起桌上长短不一的筷子,稀里哗啦一下子就吃光。还真别说,这东西也不是怎么难吃。
叶晨吃完早餐的时候,向二娃子这位救命恩人谢了谢,并且差点叩拜,还好二娃子手快,扶起叶晨,嘴中说个不停‘使不得’,还说当时还有一位王大叔救了自己,叶晨想也没想就叫二娃子带自己去拜访下那位王大叔。
王安村不是很大,也就百来人口,几十间房屋,占地在山脚之下,大部分都姓王。来到那位王大叔家,二娃子敲了敲门,当木门打开之后,出来一位四十出头的中年人“王大叔,我带叶晨来向你道谢来了。”
那王大叔还没反应过来谁是叶晨,在一边的叶晨知道眼前这人就是救命恩人,感激向这位中年人道谢道。
“别,别,别,孩子快快进来,外面天冷,先进屋中慢慢聊。”中年人把二娃子和叶晨带进屋中,坐在火堆旁,闲聊起来,为了避免一些事情,叶晨把自己的身世含糊说过,说自己的父母都被山贼所杀,自己不小心逃亡于此,对方也没什么怀疑,现在的世道山贼可是到处可见,而且还猖狂无道,这个时代最挣钱的职业就是强盗和山贼。
王大叔握紧叶晨的手,说什么以后就留在王安村。二娃子更是邀请叶晨跟他一起住。二娃子算起来跟叶晨一样算是孤儿,也是一个人居住,要不然,叶晨也不会居住在二娃子家。
“爷爷,陪我玩。”一个三四岁的小娃儿走到王大叔身边,趴在王大叔的大腿边腼腆说道。王大叔抱起小娃儿拿着木头做的玩具不停逗着小娃儿。
看着和和睦睦,朴实的家庭,叶晨很是羡慕,在古代四十岁当爷爷没什么大惊小怪,这个年代十四五岁就可以结婚生子,向二娃子都二十了没结婚,算是晚婚。
走出王大叔家,二娃子带着叶晨挨家挨户拜访了村里的村民,来到村长家,更是跟村长说了下,帮叶晨安置下。大家也高兴叶晨居住在王安村,这不,叶晨被落定在王安村和二娃子居住在一起。
过了五六天,叶晨每天闲无事事,不是叶晨懒,而是二娃子说病刚好在休息一段时间,二娃子把叶晨完全当亲弟弟看待,无微不至照顾着叶晨,让叶晨很是感动,当然,叶晨也把二娃子当做亲哥一样,都直接以叫哥称呼。也许是两个孤儿的原因吧。
朴实的村民和村长看到叶晨都很高兴,特别是小孩子们,每天都围着叶晨听故事,叶晨也都讲一些童话故事,差不多成了村中的奶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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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我想明天跟着村中的人一起上山打猎。”正在吃晚饭的时候,叶晨对着二娃子说道。村中的经济来源只有来自四样,田地,砍柴,打猎,家畜。
其它三样都挣不到多少钱,只有打猎最挣钱,每到赶集的时候,村中的各个猎手都会把自己打猎到得生物带到县里集市上去卖,虽说钱是身外之物,但没钱是万万不可。
叶晨知道一件事,从村中打听,二娃子本来也是村中打猎的好手,三年前一次意外,遇到一只大虫(老虎),右脚被咬断骨头,还好村中猎手来的及时,赶走那头大虫,不然,早就成为它的一顿食物。当时村中各户拿了些钱,带着二娃子去县城找最好的名医才保住了右腿。
看上去跟常人一样行走没什么大碍,可仔细一看二娃子走路有点一摇一摆,跑步就别想了,更使不出一点力气,不然,在叶晨昏迷的时候,也不用王大叔来背。
没有打猎上好的收入,二娃子就砍砍柴,种种田地还是可以。收入当然不多,维持生计是可以。就没多少钱财,娶妻生子就想也没想过,村中的各家女儿家要嫁也要嫁能安安稳稳过上日子的人吧,不会嫁给吃苦的人家吧。
“不行,打猎太危险,你还是在家呆着吧,要不跟我种田,砍柴。”二娃子马上打断叶晨的说的话,他不想叶晨冒险吧。
“没事的,别忘记,当初我在山林中,赤手空拳还杀过一头野狼。”叶晨拍拍胸膛说道。见说不过叶晨,二娃子只好答应叶晨,但在叶晨耳边再三嘱咐,要小心这个,小心那个。
的确,一米八左右的身高,强壮的身材,整天无所事事也不是办法,叶晨主要去打猎的原因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现在他自己感觉自己力气变大了很多,就今天居然可以举起上百斤的东西,而且一点也不算重。村中的村民不知道也就以为叶晨本来就有这样的力气,可叶晨自己知道,自己是什么料。
现实的自己别说百斤,就是五十斤东西抗了一下也气喘吁吁,何况百来斤东西。到这个时代,让叶晨不止是力气加强,记忆力也加强很多,几天来,为了识别这个时代的字,叶晨在村长家借了几本竹简,这时代纸这东西不普遍,写字都是竹简,丝绸和羊皮上,向村中的人可都是把这些东西当成宝贝看待。
叶晨只花费了两天的时间就看完,而且还过目不忘,当然要在有人的指导下才行。这人不是别人,正是村长,村长算是王安村最有知识的人,年轻的时候,在外漂泊的缘故吧。再说,村长每天也没什么事情干,有个向自己肯学的学生,自己当然高兴。
二娃子从屋中一个木箱中拿出一张弓,一把砍刀,还有一些打猎所需物品,放在桌上“给,这些都是我三年前所留下,这几天打猎你先别去,我先教你怎么用这些东西和打猎需要做什么事情。”
叶晨高兴点点头,拿起刀,拔出来看下,还没生锈,看来二娃子经常擦。接着又拿起弓来拉了拉,三年没用,居然还挺结实,弓弦也没松。来到这时代就不到十天,也就看村中的大伙背着弓,挎着刀,根本没有***过,所以叶晨会有如此大的举动。
第3章 上山遇虎()
“哥,看我今天抓了什么加菜。”叶晨一手提着野兔,一手扛着一头野鹿,自从加入了村中的捕猎队,叶晨每天都是早出晚归,累的可是上去不接下气,
你还真别说,加入捕猎队半个月左右,除了上两天左右没猎获到什么,接下来的日子可是天天都有野味,这不上两天还捕猎到一头体积庞大的野狼,狼皮虽然不是很值钱但也让二娃子去三十里外的县城出售,卖了十两银子。(先设定下三国的货币,十个小钱等于一个大钱,一百个大钱等于一两银子,一百两银子等于一两黄金。)村中各户人家一年也只花四五两白银。
叶晨半个月来,每天收获的不少,经常分给村中的各家各户,毛皮呢,一到赶集的时候就让二娃子拿起卖,这不,快过年了,看来今年过年二娃子可是不为钱愁事。
经过半个多月,叶晨不但力气又增加,身强力壮,箭术也突飞猛进,没有百步穿杨,百发百中之说,但也箭无虚发,每次一拔箭都不会射空猎物。刀法也是一样,一般的砍劈,十分有力,村中的那些好手都不急叶晨。现在的王安村第一猎手早已被叶晨所得。
“快放着,你看你,都快过年了,你也就别上山打猎,今年都够吃了,你都打了好多猎物。”二娃子帮叶晨拿下身上的武装,唠叨说道。
叶晨也知道,自己来这世界快一个月,刚来的时候,刚好是一月份,这不,现在又快过年了。现实没好好过年,不想老天再古代帮自己补偿一次。
叶晨主要想过完年准备出去闯一闯,在过一年的时间,就要大乱起来,要是老呆在山村之地,根本没有发展的余地,自己可是也要加入群雄争霸行列,要当大老板,带一伙精英员工,挣好多钱,金融上市才行。
所以,叶晨准备多打猎些东西,可以卖个好价钱为二娃子存点钱,也好让二娃子有钱结婚生子。“我知道,这不过年还要好几天,这两天我在上山打猎。你就不用为我担心。”
“你还去,都快过年,村中的那些打猎的都差不多没人去,大雪天山中豺狼虎豹都会出现,你要是出意外怎么办,等明年开春在去,反正我们家中有的是肉和毛皮,不怕饿和冷。”二娃子嘱咐道。的确,屋中有很多腌肉干,还有些毛皮看来是自己等制作皮衣所用。
“好吧,就明天,就明天,我明天打完猎就不去了,这种可以吧。”叶晨也没办法,既然二娃子说个不完,还是一人退一步,准备在上山一天碰碰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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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天还蒙蒙亮,叶晨就起床了,简单的梳洗一遍,带上粮食和工具往山上走去,因为过几天就过年的缘故没人会在上山打猎,所叶晨也不用在村口等人,主要还有两点,大雪天,天气冷,猎物也少了,都躲在洞中,一天也不会打猎到多少猎物还不如在家休息,准备下过年。
还有一点就是大雪天,山上山下,早被大雪覆盖了。山路又不好走,也容易迷路,这么大的山脉,一不小心就会迷失在山林之中。
“沙沙沙……。。。”踩着大雪,叶晨慢悠悠往山中走去,山路崎岖难走,难不倒叶晨,有着过目不忘的叶晨连续十几天走过的山路,早就不怕迷失在大雪纷飞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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