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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枪传奇-第1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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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墙,叶重仿佛看到了师傅那张慈祥的面容正笑眯眯地注视着自己,吹着雪色的长须轻声说着:“回来了呦。。。。。。”
正文 214章 卓玛
三人并没有在拉萨久留,部队的车辆早已经接到了通知,一早就在机场外等候着,三人各有各自的心事,草草地略吃了些东西便连夜乘车往阿里的方向出发。
从拉萨到阿里间隔一千六百公里,阿里是**自然条件最为恶劣的地区,其间道路亦被称为“天路”,叶重离开**时,拉萨与阿里之间的客运线路尚未开通,那是的阿里境内连条像样的车道都欠缺。
郎先生再回到**也有些感慨,将司机驱赶到另一辆车,坚决要自己亲自驾车,并邀请叶重与他同乘,而张团长则被他塞上了另一辆车。
这个提议正符了叶重的下怀,当下两人钻进了后面的那辆越野车,两辆车一前一后在夜色中急速奔出了拉萨。
叶重知道郎先生绝非一时兴起单纯为了重温在藏地里驾车驰骋的快感,果然,车子驶出了一段,郎先生打破了车厢里的沉闷,苦笑着瞥了一眼叶重,“我知道你小子有事,问吧,我一定老实交代。”
叶重没想到他还真光棍,竟然这么直接了当,愣了下才试探着问道:“你是怎么说服恩雅的?”
郎先生嘿嘿干笑了两声,表情尴尬地叹气道:“女大不中留啊,我劝了她整夜,那丫头死活非要跟来。。。。。。”
说到这里小心翼翼地飞快扫了一眼叶重,从对方的脸上看不出来任何情绪的波动。
“后来呢?”叶重叹了口气,郎先生第一句就给整件事定了性质,必然与自己有着脱不开的关系。
郎先生咧了咧嘴,牙疼似的抽了口气,“后来我就告诉她。。。。。。你已经答应等回来后接她去香港上大学。。。。。。这个,答应和她相处。。。。。。条件就是**之行她不能跟来。。。。。。”
叶重愣愣地盯着郎先生半晌,虽然他想了无数种可能,却仍旧低估了自己这位老大哥的想象力和脸皮厚度,“可。。。。。。可等着回去以后你可真么和她交代呢?”
郎先生露出狡黠的笑意:“接她去香港上大学,你有困难吗?”
叶重毫不犹豫地摇头,“恩雅去香港上大学没有任何问题,随便她选。”
“那不就结了嘛!”郎先生摆出了一副“那就没问题了”的表情,可让叶重头疼的是后面那句话,“可我没答应过与她相处啊。。。。。。”
郎先生用一种看白痴的眼神看着叶重,“我是说和她相处,可我没说是谈恋爱的那种相处啊,朋友一样不行吗?”
叶重目瞪口呆地看着理直气壮的郎先生,他想不到竟然会有这样的父亲。。。。。。竟然跟自己的女儿玩文字游戏。
果然,姜还是老的辣!叶重若有所思地想着,他却没有想到其实连他自己也在郎先生这只老狐狸的算计之下:两人同在香港,长时间相处下来,日久生情也未尝不可能的。
郎先生心里打得是一石二鸟的如意算盘,却没想到计划没有变化快,日后的变故让他只能徒叹奈何。
“你也知道女人嘛,有的时候实在是太固执了,我要不用这个方法,恩雅怎么可能老老实实地呆在家里呢?你知道此行有多凶险,难道你就放心让她跟着我们一起冒险?我这把老骨头是没什么怕的,可是恩雅她才十七岁啊,十奇书com八岁的生日还没过呢。。。。。。”
郎先生说的声情并茂,叶重听得心中悱然,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女人有的时候真是很麻烦!”这是两个人最后得出的结论。
可让两个人都没想到的是,前面正有一个麻烦在等着他们,一个女人。
车子过了日喀则地区的拉孜县便进入到阿里境内,藏区的路有三大特点:海拔高、弯路多、路形险,而阿里境内则不同,无边的戈壁滩任人驰骋,根本不必担心撞车。
虽然郎先生离开**已经有些年头了,但对于这里的路况依旧熟捻,叶重亦是旧地重游,两个人一路上指点着车外的风景,谈论着藏区的各种传说和神秘文化,倒也不觉得苦闷。
当有一个黄昏来临时,车子终于到达了阿里狮泉河镇时,越野车早已经蒙上了厚厚的尘土,根本分别不出本来颜色了。
即便是叶重与郎先生这样体质出众的人依旧有些疲惫不堪的感觉,而张团长和那两位司机则一副若无其事的表情,看来他们早已经习以为常了。
车入驻地,警卫敬礼后向张团长报告了一个让三人都觉得好奇的消息:早上来了一位女士,指名要见郎先生。
叶重心里开始打鼓,暗想着该不会是艾尔吧?转念一想就觉得肯定不是,若是艾儿必然要见自己,而不会指名见郎先生,恩雅呢?她是决不可能比自己还早一天到达的。。。。。。
“郎大哥,你约好的?”叶重疑惑地问道。
郎先生皱着眉头思索着,缓缓摇头,还没等他说话,张团长已经叫嚷了起来:“好你个小狼崽子,家里有两个如花似玉的媳妇儿你还不满足,又害了谁家姑娘了?让人追到天边儿来了?”
郎先生猛地抬头,苦笑道:“我知道是谁了。。。。。。”
“谁?”
“一定是登巴老人那位现在在国外做记者的孙女,我前几天打过电话询问当年的事。没想到。。。。。。”
郎先生没有继续说下去,是没想到那个姑娘聪明地猜到了他要到阿里来,还是没想到那姑娘有勇气回到当年出事的旧地。
“不知道她来这里干什么?”张团长自然也知道当年发生在登巴老人身上的怪事,皱眉问道:“这丫头我记得从被你接到拉萨以后再没回过阿里。。。。。。”
郎先生叹了口气,“应该是与当年的事有关,我总觉得那事和普巴身上发生的事有些关联。”
张团长不悦地皱起了眉毛:“说来说去就绕到那些神怪上去了,我看那孩子就是被吓的!”
郎先生瞪了他一眼,不客气地呵斥道:“就算与神怪无关,可你怎么解释那孩子一出山口就犯病,进到山口就安然无恙?两件事有没有关联总要查清楚之后才能下定论,你这官做大了,怎么人也变得官僚武断了呢!”
张团长大眼睛瞪得溜圆,怔了片刻,扑哧笑了起来,转头看向叶重摇头道:“看到没有,这狼崽子脾气是越来越大了,连我这个老上级也说训就训!”
叶重看到张团长对于郎先生的责怪丝毫不以为忤,对这位军人的豁达和气度也大为折服,当然这很大关系是因为两个人多年培养出来的亲密无间的战友情谊。
还没见面,叶重就对那位老登巴的孙女生出了几分反感,尤其是听到她还是一个外国的记者,更是一点好感也欠奉,此行目的隐秘,叶重实在不愿意太多人参与其中。
似乎感受到他心中的想法,郎先生扭头看了一眼叶重,两人的目光遇到了一起都看到对方的无奈,郎先生皱眉摇头,嘟囔道:“女人啊;真是麻烦。。。。。。”
三人嘴里谈论着,一路走到了驻地的会客室,张团长当先推门而入,叶重和郎先生跟在后面,叶重一进门便看到灯光明亮的宽敞大厅里,窗前背对着门口俏生生站立着一个苗条的身影,听到身后传来的声音,那身影很矫健地转了过来,朝郎先生的方向扑了过来,发出了一串银铃般的清脆笑声,快乐地叫嚷着:“郎大哥!你终于来了!”
声音悦耳动听,透出浓浓的思念和激动,“郎大哥?”叶重和张团长神色古怪地对视了一眼,似乎按照两人的关系,叫郎大叔似乎更适合吧?叶重恶意地想着,想到恩雅叫自己鹰大哥,便更加确定,若是一个女人无论如何也不肯做你的晚辈,这便说明女子的心中对你一定是有些意思的。
那女子双臂伸展地扑到了郎先生面前,就要拥抱,郎先生的脚步微微转动,变成了侧身与那女子相对,对身后的张团长苦着脸,挤了挤眼睛,嘴里呵呵笑着说道:“老团长,你还记得小卓玛吗?登巴老人的孙女啊!”
等到那女子眼中闪过一抹失望,撅着粉红色性感的嘴唇收回了手臂,郎先生才转身望着她笑着说道:“卓玛,你的变化可真大,我们有两年没见面了吧?”
卓玛的目光从张团长和叶重的面上扫过,并不停留,很有礼貌地笑着朝张团长问了声好,望向郎先生,气呼呼地说道:“人家出国的时候你都不来送我!连电话都不打一个!”虽然做出了气恼的表情,可柔情四溢的眼中哪有一点点的埋怨?
郎先生呵呵笑着,叶重却从他的笑容下看到几分无奈和苦意,看到他吃瘪,叶重暗暗觉得好笑。
“对了,卓玛,我给你介绍一下我的小兄弟,叶重,年少有为,别看年纪虽轻,才二十多岁,可事业上的成就却已经十分不了不得了,香港的昆仑集团你总该听说过吧?那就是叶重的公司!最重要的是他现在可还是单身呢。。。。。。”郎先生口若悬河地彻底把叶重出卖了。
叶重又是好气又好笑地听着郎先生把自己夸的天上无双、地下少有的完美优秀,有些优点他也是从郎先生的嘴里第一次听说。
这摆明了是打算把祸水旁引嘛,自己这位郎大哥还真不见外,也不问问自己乐不乐意。
好不容易等郎先生喘气的机会,叶重稍稍朝这个叫卓玛的女子迈前半步,微笑点头致意:“你好,我叫叶重。”
那女子也含笑深深地注视着他,“叶先生,久仰了,我从前只知道纵横商场所向披靡的昆仑集团总裁是一位被称为亚洲商坛最美丽的年轻女子,而那位真正的幕后老板却神秘得很,连照片都没有流传于世,今天才知道原来叶先生竟然如此年轻。”朝叶重伸出了手掌,自我介绍道:“我的藏族名字叫做央金卓玛,外国名字叫爱丽丝,您可以和郎大哥一样叫我卓玛好了。”
叶重趁卓玛寒暄的时候正面打量了一眼这位和自己一样远离藏区许久的藏族女子:身高在一米七左右,身材苗条却不柔弱,显然是常年坚持运动,皮肤白皙晶莹,看不出一点藏区女子的血丝和粗糙,瓜子脸,大眼睛,鼻梁挺直,嘴巴红润,五官并不算十分精致美丽,但结合在一起却有种很奇特的韵味,颧骨稍高,可看起来反倒让她多了分妩媚的味道,一头漂染成橘红色的长发随意地扎了一条马尾,绝对称得上青春美女。
可不知道为什么,叶重偏偏对她无法生出些许好感,甚至还隐隐有股说不出理由的厌恶。
卓玛伸过来的手虽然有些冷,但手感还不错,只是叶重握着那只手,柔滑冰冷的感觉让他生出自己正抓着条蛇的触觉。。。。。。
叶重不着痕迹地一握即松,对自己突如其来的想法感到奇怪,或许是因为那双眼睛?叶重瞄了一眼那大小双恰到好处丹凤眼,在郎先生向卓玛介绍叶重的时候,他仿佛看到了那双眼中一闪而过的阴冷,就像。。。。。。宁基南加的眼神。
难道是因为自己想到她此来会打扰自己的行动而不由自主地生出了讨厌?叶重思忖着,却没有想到答案,只能警告自己不能失礼。
正文 215章 郎宁之行
他恍惚中隐约听到卓玛说了句什么,却没有听清楚,猛地看到郎先生和张团长都在望着自己,露出了奇怪的神色,而卓玛扑闪着充满了希冀的大眼睛似乎在等着他答应什么,叶重笑着道歉:“真对不起卓玛小姐,我刚刚震惊于您的美丽,没有听清您刚才的问题。首发”
卓玛灿然一笑,有些不好意思,又流露出几分妩媚,显然对叶重这个接口十分满意,含笑说道:“我刚才在说我最近正准备做一期关于亚洲商场上的明星专访,希望能够采访您。”
叶重不置可否地含笑问道:“不知道卓玛小姐目前供职于哪家新闻机构?”
“哦,我是《精英》驻亚洲的的记者,这是我的名片。。。。。。”卓玛从随身的皮包里掏出了一张粉红色制作得极为精美的卡片递给了叶重。
叶重礼貌地双手接过来,扫了一眼,上面用烫金小字印制着中、英两种文字的卓玛的外国名字和单位名字及联系方式。
尽管叶重对商业上的事并不关心,所有的大事小情就交给艾儿全权处理,可就算他再孤陋寡闻也不会不知道《精英》这份权威的商业周刊,号称全球经济晴雨表,最公正的商业杂志,见解独特精辟,预测准确清晰,被许多商场人士当作宝典供奉着,最特别的是,《精英》是限量的,不达到它所要求的层次是不会提供的,《精英》每月一期,内部免费提供,前提是你要成为它的会员,每年的会费高达百万美金,而且据说全球只限定一千位会员,各个都是商场上叱咤风云的人物。
叶重就曾经在艾儿的家里看到过这本周刊,心中一动:“那想必您应该认识文小姐了?”
卓玛似乎没有察觉到叶重试探的意味,笑得很自然,“文艾儿小姐的确可以称得上国色天香,而且做生意又很有天赋,她可是我们俱乐部在亚洲区最年轻的会员呢。”
“呵呵,想不到我的管家婆竟然这么有名气!”叶重自嘲地摇头笑道。
叶重并没有答应卓玛的专访要求,而卓玛也并没有坚持,两个人似乎都没什么话可说,气氛有些冷了下来。
张团长高声叫嚷道:“既然来到了咱们部队,就尝尝咱们的大锅菜吧!鹰小子,今天晚上咱们好好喝点,青稞酒啊,有多少年没喝过了?”
叶重的心头一动,鼻子里似乎嗅到了那股辛辣味,青稞酒,这么多年没喝过,竟然还清晰地记得那种味道。
“哦?”卓玛惊讶地望着叶重问道:“叶先生曾经来过藏区?”
叶重笑了笑,暗想自己何止是来过啊,不过他清楚现在的自己身上,就像眼前的卓玛一样,根本看不出半点藏区人的影子,“我本来就在藏区长大的。”
卓玛弧度很完美的两条秀眉高高挑了起来,“真是看不出来啊,不知道您是那个民族的?”
叶重舔了舔嘴唇,淡淡说道:“我是孤儿,从小由喇嘛养大,所以很抱歉,无法回答您的问题。 ”
卓玛立刻歉然地垂下了眼帘,轻声道歉:“对不起,提到了您的伤心处。”
叶重笑着摇头,示意没关系,不知道为什么,当卓玛知道自己是藏人时虽然语气惊讶,目光里却似乎并没有吃惊的神色。
这个女人不简单。。。。。。叶重在心里给巧笑倩兮的卓玛下了定义,不过是二十五六岁的年轻女子,城府却深得让叶重一点也看不透。
卓玛给叶重的印象并不好,虽然无论从外貌还是气质、涵养方面卓玛的表现无可挑剔。
虽然张团长说的是大锅菜,可菜肴做的十分有味道,吃惯了精致的山珍海味再尝尝纯靠着厨艺而分味道的普通菜肴也另有一番香甜。
酒是喝了的,却没有滥饮,在飞机上郎先生就说过要尽快赶到朗宁去看看小普巴的情况,重要的是桌上来有一位来意不明的女士,几个人随口谈论着藏地的风光传闻,默契地没有在餐桌上提起曾经发生在登巴老人和普巴身上的怪事。
吃过饭,张团长微微有些醉意,告罪一声回房休息,当然离开前并没有忘记将三人的住宿安排妥当。
叶重知道张团长的离开只怕是郎先生的有意安排,想着应该给郎先生和卓玛一个单独谈话的空间,毕竟卓玛的出现打乱了两个人的计划,这个麻烦自然应该由郎先生解决了。
“郎大哥,卓玛小姐,连日赶路我也有些疲乏,你们旧友重逢必然还有许多话要聊的,我先去睡了。”叶重起身告辞。
郎先生责怪地瞥了一眼叶重,挥了挥手,像赶苍蝇似的,有气无力地说道:“去吧!本来还想让你重温酥油茶的味道呢。”
叶重怔了一下,他看得出来郎先生并不想让他离开,可这时想要反悔也来不及了,只好笑着朝卓玛点了点头,转身离开了会客厅。
在房间里打坐冥思的叶重听到房门传来的一声轻响,立刻从空灵的境界里醒了过来,抬眼正看到面有不豫的郎先生走了进来。
“你这小子,难道是想给我创造犯错误的机会吗?”郎先生坐到叶重对面的床上,没好气地责怪道。
叶重翻了翻白眼,抬手看表,距离他离开会客厅的时间并不长,“四十分钟就够了?”
郎先生的眉头跳了起来,清矍的面孔付出气恼的神色:“什么屁话!你以为我干什么啊?难道还需要整夜吗?”
叶重嘿嘿干笑,他的话的确有些歧义,不过看郎先生的神情,似乎心情不佳,想来肯定与卓玛有关,“郎大哥,看样子你似乎不太高兴啊?”
郎先生苦笑着摇头:“能高兴得起来吗?女人真是麻烦!”
叶重好奇地追问,郎先生叹了口气,半躺在床头燃起了一支烟,淡淡地把两人的谈话说了出来。
当日郎先生打电话给卓玛是为了询问十一年前那个风雪之夜后,老登巴被救回家后的举动和言行,希望能够有所发现,而聪明的卓玛立刻通过他的来电意识到郎先生必定有所计划,卓玛稍后又打电话给藏地唯一认识的人:张团长,结果听说张团长因为最近发生的怪事去了北京,她便放下手中的工作不远万里地赶了回来。
起初郎先生只是说此行一是为了旧地重游,看看当年生活过的地方,二是去看看那个孩子,想办法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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