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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白要通吃-第1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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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其欢一下跳起来振臂欢呼:“两老英明,我明天就去帮忙。”

    “帮助他人后,我们就要开始做正业了哦。”无尘连忙叮嘱。

    “对!”上官仁也门扳上敲钉子,“女人上好了,我们就是上战场杀人,该奋斗的时候,别往地上躺啊。”

    “知道了。”何其欢起身欲行,却被两老又拦住。

    “今天不能外出,要好好练功,把真气稳定住。”两老异口同声道。

    何其欢眨眨眼,明白了,这是武功提升后的一个重要环节,是重要的正经事情,于是他点点头道:“知道了,但总得先让我吃了早饭吧。”

    “少爷,我去准备!”门外的小红听见少爷要吃饭,忙一叠声迎着跑下楼准备去了。

    小院一副其乐融融的样子。

    冬日的阳光下,小院枯黄的草坪中有一点绿意在萌,院中的树枝也悄悄有芽孢在拢起。是啊,春天匆匆赶来了。

    但会是谁的春天呢?



………【第109章 大家都在进步(求收藏)】………

    就像一个诗人嘀咕的一样,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当何其欢成功晋级成为初级1星武将级别的武士的时候,在许多地方,都有人武功突破了。

    “我突破了!”李琦高兴得跳起来。清晨的霞光洒在他狂喜的脸上,森林这阵子的修炼,终于让他从三级战士突破到四级战士。

    “恭喜兄弟!”王二虎从那座山神庙中走出,对在空地上的李琦道。

    “大哥有没有突破?”李琦问道。

    “我?”王二虎脸上矜持着但掩饰不了一丝得意,“不好意思,大哥昨天晚上刚刚突破,我现在是响当当的七级战士了。”

    “哈哈”两人在朝阳中一起狂笑。

    “对了,接下来兄弟怎么干什么?”王二虎问李琦。

    李琦道:“我准备还留在这里好好修炼一下。我现自己实在太弱了!”

    “我也有这个打算。只是可惜何兄不能和我们在一起了。他说,他要独立修炼了。”“是的,何兄跟我也说了,这次真的要感谢他。不过不靠他,我们也行。因为——”

    两人面对太阳一起高叫:“我们要做堂堂正正的黑社会!”

    李琦脑海浮现出何其欢那黑黑的脸。

    前2天的晚上,一盏油灯下,两人谈了许久,何其欢像个大哥哥似的教了他许多行走江湖的注意点(这也是两老教育何其欢的)。末了,何其欢微笑地对李琦说:“加油,如果你真的选择了这条路,就多加油,多用脑,读书的人在江湖混,要善于用自己的优势,那就是我们会动脑!”

    这话怎么这样熟悉?在李琦眼里,何风这个人影越来越熟悉,似乎要和他学院的一个同学的身影重合起来。李琦摇摇脑袋,要甩去这个荒唐的想法。这个何风一定不会是何其欢,虽然他们都姓何,但何风多好呀,何其欢会有这么好嘛?尽抢我的女朋友。再说何其欢怎么会有这么好的武功,何其欢会这么黑,说话声音也不像。(他不知道,何其欢可是吃了上官仁的变声药丸啊)

    …………

    唐潇龙行虎步,在院子里舞着长剑,他身上淡淡的白雾缭绕,目光如电一般闪烁。

    门口,一个俊俏的人影,满怀神情地凝视着院中的他,夜风撩起她乌和衣襟,还有空荡荡的左臂。

    这些天的森林苦修,让唐潇感觉离3星武将的级别越来越近。这几日他体内真气鼓荡不停,他感觉突破在即。

    月色下、星空下,他挥舞着长剑,吸纳着天地之间的元气,拼命冲击着那层拦在他面前隔膜。

    剑光如电般飞驰、目光如山般坚定。

    轰一声巨响,唐潇直觉丹田一震,宏大、浩然的真气激荡,百穴泰然,滔天的威势骤然升起——突破了。

    …………

    黑暗的房间中,一个黑影盘膝而坐。

    一股黑色的妖异的雾气在他鼻孔进进出出,黑色的长袍无风簌簌直抖。许久,黑袍停止颤抖,黑色的雾气也消失殆尽。黑暗中,那人蓦地睁开眼睛,一丝让人心悸的寒光从其眼中闪出,又归于平凡。

    “好!突破了!”他淡淡而道,起身而去——“扑通”他身边两具**的女尸倒下,干枯成为木乃伊一般。他来到星空下,惨白的月色照着他的脸,正是阴盟的少主云遮天。

    几乎同时,从另外一间房中走出他的妹妹,惹火的身材在晚风中傲人挺立,俊俏的面容微微带笑,她伸出红润的舌舔舔润泽的唇,似乎刚刚吃了什么美味一样。

    …………

    与此同时,郁郁苍苍浩大无比的星云森林里面,一只黑色的妖猫沮丧地在走着。

    前阵子的一幕又出现在脑海;

    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黑亮的头在风中轻轻飘着,风轻云淡地笑着,拿着一根破木头棍子看着它,而它,竟然掉头就逃,多丢脸!

    但不逃可以吗?更久前的记忆不受压制地从脑海深处跳出来——

    还是那个笑眯眯的黑脸少年,挥着看看应该很容易折断的棍子,轻轻对它说:

    “我棍如风——我棍如山……”

    于是堂堂的它,被迫得一会在地上打滚、一会四脚朝天,一会嘴啃泥……

    它气呀——它仰天长啸——周围树叶被震得哗啦啦乱响。

    我要进步、我要晋级。我要吃了那个黑衣小子!!!

    但怎么晋级?它刚刚晋级不久,起码还要修炼数十年甚至上百年,才可能再次晋级。黑色的妖猫苦恼地用爪子在地上乱刨。满地的黄叶粉碎,四处飘扬。

    黑色的妖猫像没头的苍蝇,在山谷中乱跑乱闯,泄着自己的满腹的郁闷。

    风吹来,突然一阵清香传来,妖猫疑惑地停下脚步,头伸到空中,不断嗅着香气,寻找香味飘来的方向。它现自己不知不觉来到一个陌生的峡谷,两侧悬崖峭壁,阴森森的。只有头顶一弯残月将清冽的光华洒落下来。

    黑色的妖猫顺着香气开始了寻找,香气越来越浓。黑色的妖猫的心也越来越激动。难道是异宝?!

    它找到了香气的来源——一块巨石破裂了,在石缝中有一株碧绿的植物,上面结了两颗通红润泽的果子,香气正是从这果子里飘出的。

    妖猫见了惊喜万分,顾不上多想,扑上去大口吞噬。

    一股暖流瞬间从喉咙到了腹部,接着如烈火般燃烧起来,妖猫痛苦在地上翻腾,它的身体在迅变异,黑黑的毛之间血雾直爆,它的身体在慢慢变大,爪子上寒光更甚。

    妖猫尖叫着,在地上痛苦翻滚。

    尖叫声惊动了旁人。一个看似平常老头慢慢走来,看着痛苦挣扎的妖猫,鼻子耸动下,呼吸一下空气中淡淡清香,道:“运气不错,竟然能得到这个宝物!但运气也太差,这是你能消化的吗?”老头顿了顿,又道:“罢罢了,遇见老夫也是你的机缘,我就送你一番机缘吧!”

    老头抬头,胸微微一挺,一股无边的气势顿时弥漫开,连苦苦挣扎的妖猫也伏在地上,呜咽声也轻了。这平常的老头刹那间变成一个叱咤天下的顶级存在。

    老头上前一步,挥掌按在妖猫头顶,一股五彩光芒迸现,圈住了妖猫。

    一盏茶功夫,老头停了下来,看看陷入昏迷的妖猫,嘿嘿一笑,道:“看你的机缘如何了。”说完飘然而去。

    妖猫的身体颤动着,骨架劈哩啪啦直响,黑色的毛竟然在慢慢变色,一股一股金色的斑纹在其中跃然出现……

    不知道过去多久,妖猫醒了,它感觉到身体无穷的力量,它哈哈大笑,仰天长啸,啸声如爆炸波浪一下让周围树叶全部粉碎,树木光秃秃的颤抖。

    “小子,我来了。”妖猫迫不及待跃起,开始寻找那个黑衣黑脸的少年。我要反蹂躏了——”



………【第110章 何其欢的评定表】………

    今年国家组织的森林狩猎结束了,看上去大家都有收获,有名次排前获得奖励的,有武功晋升的,有偷偷藏下珍宝的,这些都是武士们自己知道的,但还有他们不知道的,比如此刻:

    森严的军营。

    夜色下,旌旗半卷,一排排卫兵在寒风中笔挺地立着,甲光向月金鳞开。真是朔气传金柝;寒光照铁衣。

    在军营中部,有几个格外大的帐篷特别引人注目。

    在正中的一间大帐篷里,明亮烛光下,守备将军黄大棍努力缩起自己高大的身体,一脸媚笑地弯着腰对少年赢天道:“大人好计策,今年狩猎,我们军士仅有一些受伤的,没有一人死亡,但妖兽捕捉情况却比往年好多了。大人英明!大人英明!”

    赢天听了面无得色,仍风轻云淡摇着扇子。与获取的妖兽相比,他更关心的是人才。干什么事情,最终都是靠人做的。于是他淡淡问:“有没有现可造之才?”

    “军队的各小队长正在旁边写鉴定,马上就可以呈上来了。”黄大棍连忙道。

    在另一侧,一座密封的大帐篷内,七十二张小桌子齐齐摆开,七十二个军队的小队长正在埋写评语,对自己队里武士小队的各人进行终结性评价。

    武斌正在奋笔疾书,他捏惯大枪的手紧紧攥住一只笔,歪歪扭扭地写着:

    混成37小队可用之人:

    队长:李琦——有一定组织能力,战前鼓动能力比较强,但战斗力差。

    适宜岗位:宣传员(可列入1级候补)

    ……

    何其欢——

    写下这个名字,武斌的眼前就冒出那少年面庞,时而笑眯眯的,时而阴沉沉,时而风轻云淡地喝茶,视妖兽如无物,时而暴跳如雷,挥舞着棍子砸得妖兽嗷嗷乱叫,时而又躲在人后,看着别人打。他抓抓脑袋,吹胡子瞪眼,竟有一种无从下笔的感觉。怎样评价这个少年呢?

    武斌抓着脑袋上钢针一样头——因为他觉得这个少年如果参军,样样都可以做,但隐隐又觉得样样都不靠谱。他可以奋勇向前,勇斗妖兽,但大部分时候风轻云淡的喝茶;他可以鼓动士气、出谋划策,但却不愿承担责任,推选别人做组长……武斌提起笔又放下笔,放下又提起,犹豫再三,觉得还是慎重点好,省得万一把这少年推荐上去,军队还真录用了这个人后,他又在军队里装少爷,玩个性,捅娄子了,岂不是给他添麻烦?

    军队需要的共性,而不是个性;军队需要的是绝对的服从,而不是当少爷摆架子。

    于是他下笔:

    何其欢——侦查能力强,善于出谋划策,战斗力捉摸不定,但贪图享受、喜欢闹事。

    适合岗位:适合做探子,适合做参谋(可列入3级候补)

    这次军方把人才的选拔分两大类:建议直接录用、推荐候补。其中推荐候补分三级,一级最高、最好,也就是第一层次的后备干部。而三级最差,是马马虎虎可以培养的。

    犹豫了一下,武斌咬下牙,又加了一句——正宗万金油。有待开。

    可怜的何其欢,他不知道因为他关爱小红,关心同学李琦,落下这样一个秘密评定。

    而武斌也不知道,日后何其欢还真投了军。他的这则评语被翻了出来,给不少人带去了若多或喜剧、或悲剧的色彩。

    …………

    大帐内,不久,各队的汇总材料报了上来,赢天饶有兴趣地一张张仔细看了起来;

    吴明——初级武将,可以列入小队长(建议直接录用)

    史挺——初级武将,可以列入小队长(建议直接录用)

    ……

    赢天玉一样的脸上露出淡淡的微笑,他把资料递给身后的两位老者:“六叔、七叔,你们看看!我们军队又可以多了一批中下级军官了。”

    两位老者接过材料仔细看了起来,半晌,其中一个老者突然道:“少主,我现这次排名二、三名的队长及队员都有比较好的评价,唯独得第一名的混成37小队反而落选,情况有些不对呀!”

    “哦——”赢天眉毛一扬,“我再看看!”他接着翻阅其他补充材料。

    是呀,怎么这个小队级别都这么低?怎么还有别的小队替他们捕捉妖兽。事物反常即妖。赢天嘴角带着一个极其优雅的弧度,道:“是有点有趣,六叔,麻烦你去看看。”

    “遵命!”老者躬身,恭敬退下。

    待老者退下后,他又翻起资料。看得出,这次守备将军很用功,逼得手下把工作做得很细致,各种材料很丰富,连不少小道消息也记载着。赢天对旁边躬身而立的将军黄大棍笑笑,道:“辛苦了。”黄大棍顿时一副感动得眼泪鼻涕要一块溜的样子。

    赢天暗想:无欲则刚。只要你有求于我,事情就好办了。他接着翻起资料,嘴角露出一丝讽刺的微笑:嗯,这个第一的组组据反映很好色,喜欢收丫鬟?他看看身边一个一直沉默的美女道:“小红,你也去接触调查一下。”感情这女的也叫小红。

    “是!”红衣的宫装女子柔柔道,道个万福后飘然而去,柔柔小蛮腰如同风中的柔柳。

    赢天目视离去的女子,面无表情。如果一个女人能给他换来为他所用的人的话,他是不在乎把身边这些伺寝的佳人拱手相送的。他也不在乎他手下道德水平有多高,只要有才,有他需要的才就可以了。在他看来,女子就是他拴住手下的一种绳子。

    “少主!”风声一响,一个青衫客突然在帐中出现。

    赢天目光一闪,手一挥,室中的人全部退下。只有贴身的被称为七叔的那老者还沉静站着。

    “禀少主。京城有变,老爷让你马上赶回去。”青衫客急急道,一脸焦急,额头满是汗珠,显然是一路疾驰而来的。

    赢天眉头微微一皱,旋即又展开淡淡道:“长生公主?!”

    那青衫客脸上露出敬佩神色,悄声道:“正是!不过具体情况还不明!老爷只道叫你回去!”

    “嗯!”赢天轻轻摇动着描金纸扇,思考下道:“七叔,你给六叔留言,这让他主持,小红也留下配合。明天会见白衣堡、天宗的那批人招揽的事宜就让他操办!我们走!现在就走!”

    长生公主是北边的风王的大女儿。据说足智多谋、谋略过人,容貌艳丽无双。她到哪里,就会在哪里立刻掀起了一股外交风潮。

    天下五王,南龙北风。

    这是在官场悄悄流行得意的一句话。也就是说现在当今皇帝数十个儿子中,最得意、最能干的就是五个,而这五个儿子中,最有名的是南方的龙王,北边的风王。当然还有一个一直坐镇京中的五皇子。

    当今天子现在并没有立太子,而且大秦帝国的惯例也不是早早立太子。要让皇子们互相比拼,然后在有才有德的皇子中间挑选一个最厉害的立为太子。当然为了避免皇子为争夺太子地位互相拆台残杀,帝国有严格的各种制度,以保证各个皇子之间是良性竞争,谁如果越轨,将受到残酷打击。曾有一个皇子越了红线,结果不仅自己脑袋落地,连累周围的人也全部五马分尸。因此,各个皇子的竞争总是被皇帝控制在可调控范围内。而各个皇子也小心翼翼地在章程范围内行事。

    如今皇帝年岁逐渐高,各皇子之间的竞争就越来越激烈,他们的子女,自然也迫不及待跳出来了,替父辈摇旗呐喊冲锋陷阵。

    赢天的森林之行是这样,长生公主的京城之行也是如此。

    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在自己的地盘,怎么能任由他人来竞选呢?所以,赢天要马上赶回去。



………【第111章 小红与小红】………

    其实,她的名字叫应婉青。但因为王子第一次见到她时,她穿着一件火一样的红裙,在大厅里欢快的舞着,阴森的大厅都有了一丝温暖的红意。赢天王子见了后就叫她小红,从此她的名字就叫小红。所有的人都叫她小红,连她自己也认为自己叫小红。

    她知道自己不过是王子身边的一个装饰,一处带红色的风景。

    此刻。应婉青走在倚绿镇的南区的大路上,狩猎活动已快结束,早起的武士少了,大路有些静悄悄。朝阳的金色洒在她大红的衣裙上,泛着柔柔温暖的光。

    她缓缓地在小镇的大路上走着,嘴角是高傲的迷人的微笑,雪白的裙装一尘不染,就连盈盈迈动的脚步都似乎在灰尘上面飘着。

    出淤泥而不染!这是别人对她的感受,但不出淤泥岂不是更好?美好的东西一点要与丑恶对比。

    昨晚王子淡淡的话,她却明白里面深深的含义。她一定要打听出那些将军、探子打听不到的东西——因为她是女人,是美丽的女人。如果做不到这点,她将成为另一朵荷花下面的淤泥。为他人作嫁衣裳,固然痛苦,化作春泥更护花呢?明明是本就是花,却要变成泥土去护花,你愿意吗?做泥还是做花,这是很简单的选择。

    小镇逐渐热闹起来,路上的行人慢慢多了起来,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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