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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了,诺顿-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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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缘起(1)
自从我下定决心,要写下关于我那灰色、垂耳的苏格兰折耳猫伙伴诺顿的第三本书时,我就一直在想该怎么开头。
  然而,那非常人类、非常不像猫的,一种被称作“想太多”的缺点,却很快地占据了我的心思;于是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而我仍坐在那儿发呆,一个字也没写出来。我认为,有太多因素会让这本书和先前的有所不同,所以我必须作出一些明确的决定。任何一种选择都会明显地改变本书的风格、语气与哲学!倘若我胆敢声称,这些关于我的猫的书,其实都自有一套哲学(请不用担心。相信我,我确实知道自己写得比较接近《最后十四堂星期二的课》,而非《存在与虚无》那一类的东西)。
  我第一个想到的开头是这样的:
  我之所以会成为一个作家,是因为我使用文字的方式,已是我能力所及中、最能为我们这颇为疯狂的世界带来一点秩序的方式了。
  然后我就会接着写说,生活中最让我受不了的事情之一,就是英语不断地被糟蹋。一如往常,这又是另一个我们应该好好向猫科动物学习的地方。猫说话的方式都是直接而且绝对清楚的。它们的语句也许总是一成不变,但其所代表的意义,却比人类的语言更少发生含糊不清的情况:“喂我”的喵声,绝不可能被误以为是“帮我搔肚皮”的喵声。无论时间长短,有哪一个曾被猫拥有过的人,会把“坐在火炉旁真好”的喵声,误以为是“让我出去”或是“很抱歉,但我绝对不去看兽医”的喵声吗?答案是没有。当然,这不只是因为猫的身体语言比我们的要坦白得多,也因为猫喜欢用命令句说话,如此一来,生活自然简单多了——至少对它们而言。就我所知,猫会说的唯一一个问句是:“你还好吧?”如果你真的觉得不是很好,那么接下来的那个喵声,通常会是另一个命令句:“好吧,挤过去一点,这样我才可以紧紧依偎在你旁边,让你觉得好过一点。”猫显然已经把沟通这件事发展成一门精密的科学了。
  可是人一旦开口,事情就会变得一发不可收拾:英文中“I”与“me”的经常性错用,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建议:如果你不想在大庭广众之下被我羞辱的话,千万别当着我的面提到“Just between you and I”或是“e with Freddy and I。”①),还有像是以“独特”形容某样东西的时候,又加上“非凡”一词,这就像在说:“比独一无二还要独一无二”(very one…of…a—kind)一样,语意上根本说不通。此外,好像没有人知道“讽刺”(irony)这个词到底是什么意思。它并不是指滑稽、刻毒、巧合、挖苦,或任何和上述词语相关的意思;如果你不相信,以下是直接从《兰登书屋英语词典》(The Random House 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里摘录出来的定义:“The use of words to convey a meaning that is the opposite of its literal meaning.”(代表用言词来传达与其本身相反之意义)。假如外面在下雨,而你说:“天气真不错,是吧?”——这就是讽刺。而我这么在意这点的原因,正是因为本书的书名,广义来说,就是刻意要带点讽刺意味②,所以一开始就了解这一点是很重要的。没有什么东西,也没有任何人是永生的。植物不能、人类不能,而最不幸的是,猫也不能。从某方面来说,“生命”本身就是一个最终极的讽刺字眼,因为活着就代表总有一天要死去。而这个领悟、这样的经验和了解,正是本书的内容之一。

1。缘起(2)
不过,这也只是其中一部分罢了。
  我主要想传达的,是和一个真正令人惊奇的生命相处之后,所得来的感觉和能量。
  以上只是用一个迂回冗长的方式,来解释为什么我所想到的第一个开头会被舍弃。此外,另一个事实是:猫根本不懂讽刺这个概念。虽然这本书是写给人看的,因为猫无法阅读(这真的很可惜,若非如此,我可能就会成为地球上最富有的人了!)——但使用这样一个违反它们天性的开头,我还是觉得不太妥当。
  第二种可能性,则是走纯戏剧性的路线。有好一阵子,我预设的起始句都是这样的:
  就在我搬进梦想居所的那天,我的猫得了癌症。
  我想你一定知道这有多好用。我是说,这绝对会吸引人们的注意,而且,就像所有我曾经写过的关于诺顿的事一样,都是真实无欺的。然而我还是拒绝这么做。太悲情。太自怜了。实在是腻死人的多愁善感。而且根本不是这本书所要传达的讯息。诺顿才不是这样的猫呢。我希望你将要读到的内容,是悲伤之外的一切事情。这并不是关于生病,而是关于健康的;不是关于疾病所产生的伤痛,而是关于随着我们年纪渐长,学会关怀彼此、进而得到的满足和归属感——并学会接受其他人的这种关怀。
  任何读过之前我和诺顿共同生活故事的人都可以告诉你:我几乎对每件事都能开玩笑,无论是写文章,还是在真实生活中都是如此。我也不太喜欢虚假的多愁善感(以前的几个女朋友应该会说,其实我对真实的哀愁也没啥兴趣)。但我喜欢真实的情感,而且很幸运地,我很少会将欢笑排除在外。所以这本书绝不可能会是阴郁的。我希望它是既好笑又欢欣,并且尽可能地激励人心,却又不致于演变成另一部斯蒂芬?斯皮尔伯格的电影。
  某方面来说,像这样的闲聊和过度思索,确实达到了我原本设想的两个开头所无法完成的效果。我的确替这本书整理出了一些头绪,也让我的思考更加明确。此外——这也许是比较重要的一点——尽管和我先前所写的不尽相同:书名其实算不上讽刺。
  我愈想愈觉得,从许多方面来说,我那灰色的小伙伴真的能得到永生。而且会完全以它喜爱的方式活着:为其他人的生命带来乐趣,甚或偶尔带来意义。我想这就是为什么到最后,本书的内容其实很简单。
  这是一本关于我的猫诺顿的书。
  完全和之前的两本一样。所以真正的开头是像底下这样子的:
  和猫相处的美妙之处——该说是和猫相处的众多美妙之处之一——就在于你永远无法预知,这层关系会将你带往何处……
  ①“Just between you and I.”(这是我们之间的秘密)以及“e with Freddy and I.”(跟着佛莱迪和我),在正确英文文法中,这两句中的“I”都应接改为受词“me”才对。
  ②《再见了,诺顿》的原书名“The Cat Who'll Live Forever”直译是《永生的猫》。
   。。

2。话说从头
和猫相处的美妙之处——该说是和猫相处的众多美妙之处之一——就在于你永远无法预知,这层关系会将你带往何处。它往往会带领你走向爱。但它也可能带给你挫折,有时则是悲痛或慰藉。它能带领你进入其他关系里面,无论是与猫或者是与人类。有时,它会带给你以上所有的东西——它们以各式各样的组合出现,甚或同时发生。
  这层关系也能带给你某种真正非凡并影响你一生的事物,就如同我那非凡、又能改变人们生命的苏格兰折耳猫,诺顿的例子一样。
  如果你曾读过我这些年来写的关于我那神奇伙伴的众多文字叙述,那么我就不用再试着说服你,它是如何教人惊讶了;你已经见识到了它是如何地——而且还不是轻微地——影响了我的爱情生活、我的房子、我的旅行、我的专业成就,以及我在情感方面的任何长进;如果你还没读过那些痴言狂语,那么我就给你一些小东西咀嚼一下吧(或是搔一下,这么说也许比较恰当)……
  背景故事:
  当我们第一次认识出版人兼作家彼得时,他就像你所认识的任何一个迟钝的蠢蛋一样。而且他还讨厌猫。
  这时诺顿出现了,六个星期大,是彼得的前女友之一:辛迪,送给他的礼物。
  辛迪离开了,可是诺顿留了下来。彼得变得非常地依恋他那只小猫,简直到了痴狂的地步(不过这也难怪)。接下来是一个又一个的女朋友来来去去。很显然的,如果诺顿想要有个稳定的家庭生活,它就得自己想办法了。
  彼得需要为工作而旅行,所以诺顿就陪他一起去。几年后这个情况改变了:诺顿为了工作而旅行,所以彼得陪它一起去。他们去过火岛(它的主人为了要在除夕夜找个约会对象,丢人现眼的行径把诺顿吓得目瞪口呆)、加州(诺顿面见双亲)、佛蒙特州(诺顿的野外滑雪)、佛罗里达州(诺顿去看棒球的春季训练赛,并成为职业棒球选手“大猫”贾拉洛加的忠实球迷。它还从旅馆餐厅的屋顶掉下去,把两个老太太吓得半死)。它待在巴黎的时间不少(诺顿以一种……嗯……吾献豆屎于浴盆也的方式,跟哈里森?福特打招呼;它还把一个秀色可餐的丹麦模特儿吓跑,并且和罗曼?波兰斯基一起上夜店玩乐),也在阿姆斯特丹逗留了一段时间(诺顿去参加荷兰上空秀益智节目的电视录像——看吧,你现在后悔没看第一本书了吧?!)然后彼得和珍妮丝开始交往,而诺顿则扮演了重要的媒人角色。彼得替诺顿在沙格港(Sag Harbor)买了幢房子;彼得经历了丧父之恸。多亏了你也知道的那个家伙,彼得终于了解了爱的真义。
  然后彼得写了一本名为《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的书,内容则是上述的一切,而诺顿也摇身一变,成为猫中的汤姆?克鲁斯。同时,该书大多数的忠实读者似乎认为,彼得只不过是个替它捉刀的代笔人,并利用他那双人类的手替自己签了一纸出版合约罢了。
  感谢汤姆……呃,诺顿……彼得才能在普罗旺斯待上一年,以便观察并记述他那灰色折耳好友的进一步冒险。在法国,一位三星级的餐馆主厨,替诺顿做了个杏仁糖老鼠大餐;这只世界上最甜美的猫,为了一条吃剩的沙丁鱼,差点在意大利掀起了第三次世界大战;此外诺顿还骑过骆驼(别问了)、去了西班牙、在西西里晒太阳、游览罗亚尔河谷地的众多大教堂、在法国阿尔卑斯山上滑雪、参观阿姆斯特丹的安妮?弗兰克①之家,然后回到法国南部,在卢贝宏山谷中最迷人的小村庄中施展它的魅力。
  然后就回家了。回到纽约市和长岛的沙格港。
  彼得写了《猫眼看天下》。这本书得到诺贝尔奖、普利策奖,并占据了《纽约时报》畅销榜至少四年以上(我只是试试看你到底有没有认真在看。这段话的第一个句子是真的,其他只是小小的夸大)。
  在第一本书中,彼得从诺顿身上学到了爱。在第二本书中,彼得学到了生命的意义。彼得认为没必要再写第三本了,因为他已经从他那只猫身上把该学的都学完了……
  现在我们来到诺顿的十岁生日,距今约八年多前。
  也就是前一本书结束的地方。
  我现在将从此开始说起。导致第三本书出现的原因,是因为几年前,我体会到自己的确还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还得向我那心爱的小猫学习。也许是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件事……
  ①安妮?弗兰克(Anne Frank):《安妮日记》的作者,此书是一个在二次大战期间,为了躲避纳粹而藏身阁楼的小女孩的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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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美巡回宣传之旅(1)
在法国南部住了一年后再回到美国,无论是猫或人都得经历一番辛苦的生活调适。诺顿得适应吃一般的猫食(再也没有它最爱的兔肉肝酱综合罐头),而它的老爸则得习惯再次像正常人那样地工作。我同时也必须认清,再也不能在公众场合中随意咕哝任何的坏话,因为这里的人是真的听得懂英文的。
  换句话说,我们俩都要准备让自己再次变得正常,虽然我非常不喜欢这样。幸好,只要有诺顿在身边,我就很难成为所谓的绝对正常。
  当我第一次了解生活即将发生永远的转变,是在我们为《猫眼看天下》作巡回宣传的时候。当诺顿与我一起为《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做宣传旅行时,一度感受到人们对我的猫所倾注的爱与情感,使我非常惊异——但是和这次的旅行相较,那次简直是小巫见大巫。
  巡回的第一站是田纳西州的诺克斯维尔。
  在戴维斯基德书局里,我一如往常地进行半带诙谐的演讲及作品朗读,而诺顿就以它最喜爱的人面狮身像姿势,平静地坐在我旁边,好像它才是我的翻译。演说告一段落后,人们开始排队,表面上好像是等待我在他们的书上签名;不过我必须很遗憾地说,他们并不是真的在意我的签名(或是任何跟我有关的事),呃,他们大部分都很有礼貌,可是排队的主因恐怕还是为了抚摸诺顿,以及跟它说话。有一个人还高兴得要送我一张门票,邀请我观赏隔天就要举行的该地年度盛事:由田纳西州立大学出战佛罗里达州立大学的校际橄榄球赛。当我向他道谢并开玩笑地说:我是不可能丢下我的伙伴自己去的,因为它是田纳西队的超级球迷时,那个人看着诺顿说:“真该死,我也帮它买张票好了。”我承认这相当诱人,不过最后还是决定遵守巡回行程的安排,而不是带着诺顿去喝啤酒、吃热狗、替田纳西州立大学加油。
  当人群开始散去,一位非常体面的中年女人怯生生地走上前。她看了我一眼后,便慈爱地凝视着你也知道的那个家伙说:“我开了四百多英里的车,就是为了来看它。”语气比用字还要恭敬,那种感觉就好像是她在休旅车上的那些冷冻库前面,看到圣母玛利亚形状的油渍似的。我被深深感动了,于是让她和当晚的明星独处了几分钟。它在这一段小叙中表现得极为友善,满足地发出呼噜声。我不知道她们聊了些什么——我也不想知道——但我可以很笃定地说,她一定非常满意。然后她向它道谢,也很贴心地对我这么做。然后可能又开了四百英里的车回家吧!
  美味的晚餐结束,这一夜便以李带着我和诺顿回到旅馆后告终。当我们下车走回住房时,李仍然边看着诺顿边摇头,就好像他以前从没见过它似的。当我们经过住房柜台时,柜台后面的女职员犹豫了一下,不过还是开口说:“诺顿先生?”我立刻以为,这又是另一个我为了要努力保留一点颜面而必须面对的噩梦之一——有人真的用我的猫的名字称呼我——但事实上,她根本不是在跟我说话。在我向她走过去并说“其实我的名字是盖泽斯才对”时,发现她根本没在看我。我这才了解,她只是在跟我们之中那位有折耳的家伙说话。她伸手摸了摸在外出包中的诺顿,看着它的眼睛说:“我是你的粉丝哦。我只是想跟你说,很抱歉没能去参加你的朗读会,因为我要上班。”我等待着——一如往常,有点期待诺顿回答她说:“哦,别在意,亲爱的。要不要进来我的外出包里,和我共享一些干粮呢?”——不过它只是抬起头,在她抚摸它那柔顺的猫毛时,发出一阵结实的呼噜声。对那位柜台女职员来说,这样似乎就够了。她脸上是那种我没办法让任何女人为我显露的表情,除非我说:“我们去加勒比海吧!” 。。

3。全美巡回宣传之旅(2)
在田纳西州的第二站是曼非斯。除了为书宣传之外,我也应《纽约每日新闻》(The New York Daily News)报之邀,写一篇关于和诺顿一起旅行的文章。想当然,编辑打电话来的时候,她说能不能请诺顿为他们的报社写篇文章。当我发现她不是在开玩笑时,便向她解释了猫爪和人手之间的差异性,最后她才妥协地说:“好吧,我们就让你写吧,不过我们真的很想知道它的看法。”所以除了让它的猫迷们爱它之外,我的任务还包括取得诺顿对曼非斯一地景观与声音的反应。
  我交往已久的挚爱女友,珍妮丝,就是曼非斯人,所以她同意过来和我碰面。我们三个住进了著名的皮巴迪饭店,它美丽、庄严,而且还有一群鸭子。是的,你没看错:每天早上九点,电梯门打开,一名旅馆职员便从电梯里领着一整队鸭子走出来,它们摇摇摆摆地经过旅馆大厅地板,一直来到一个宽大的大理石喷泉旁。然后鸭子走入水中,在里头以极其高雅的姿态漂游一整天;下午六点,它们会全部跳出池子、循相同的路线穿越旅馆大厅,再次消失在电梯中。我不知道它们之后去了什么地方,不过我宁愿相信,它们是回到了自己的专属套房,而不是某个屋顶上的笼子里;我还知道,诺顿完全被这项每日例行公事给迷住了。我们在那里住了两天,而每天早上它都会站在我的肩上,紧盯着这个呱呱叫的*队伍。一天下午,我们在旅馆大厅里喝东西——诺顿很喜欢那种又大又舒服的椅子——后来它缓步走到喷泉旁,跳上了那细小的池缘。我猜想一般的猫在注视这群禽鸟时,心中可能正想着一顿早到的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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