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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号档案-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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吁,却始终像是铁锤砸柳絮,虽然迫使对方无法近身,却也未能占到他丝毫便宜。

    转过头,我喊得有些气急败坏:“看什么热闹,上啊!”陈默和萧一笑对视一眼,绕到对方背后发起攻击。在我们捕猎般的围攻下,男孩终于力不能敌,最后被以多敌少地制服了。

    我劈手揪住他的衣领,用审犯人的口气喝道:“什么人,老实交代!”对方先是一怔,尔后理直气壮地回答:“中国人。”

    这个答案叫我们有点哭笑不得,敢情他把我们当做鬼子了!不过,就我们这身行头,旁人若是看到,不当做鬼子也会视作妖孽。

    在我的继续审问下,男孩说了自己的身份,原来他就是那个赶尸老道的孙子!

    正所谓不打不相识,了解情况后,双方互致了歉意。据男孩讲,他叫马亮,身上的功夫是他爷爷教的。他还说,之所以到这儿来,也是他爷爷的安排。他爷爷知道我们进了山洞,怕出什么事,就让他父亲来把我们劝出去,而他父亲临时有事脱不开身,所以让他来了。

    听完他的话,我暗自啧啧称叹:这小子年纪轻轻竟有如此好的功夫,看来那疯道士本领更是不简单,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刚才那番打斗把曹阳都看傻了,他居然强撑着伤痕累累的肢体,非要拜马亮为师不可,弄得人家很不好意思,最终想个办法给搪塞开了。

    在马亮带领下,我们很快逃出基地,进入一条冷森幽僻的隧道。按马亮的说法,这条隧道可以直接通往暗河上游,比从主通道走出洞穴能减少一半路程。

    走着走着,隐约听到一阵“”的响声,同时觉得头顶有些异样,仰脸望去,正巧一滴黏液垂落,粘在眼皮上方,我本能闭上了眼睛。刚嗅到一股酸腥刺鼻的气味,耳边便传来萧一笑拉紧声带的惊叫,和其他人加强戒备的剧烈骚动。

    慌忙睁开眼,我看到洞穴顶端趴有一只半人半兽的怪物,约两米长,通体为茶棕色,上半截肢体跟人类接近,只是脑袋呈半骷髅状,口中生出两颗弧形獠牙,鼻翼两侧各有一条半米多长的触须;从****往下逐渐呈昆虫特征,背部隆起如盾,覆着两扇皱巴巴的羽翅,中间两只腿颇似弯曲的竹节且长满绒毛,后端两只却又像腐烂的人腿,身体呈甬状,拖着两条利剑般的尾巴。

    人形蝼蛄!这是我对它的直观印象。(未完待续,)

第三十八章(囤尸之地)

    那东西扬起丑陋狰狞的脑袋,口角淌出乌黑的黏液,中间两只脚前后扒拉着,仿佛随时要发动攻击。我们几乎手无寸铁,面对如此穷凶极恶之物,只能纷纷往后退。可要命的是,退路早被它的同类封死,黑森森一大片彼此摩擦互相纠缠,仿佛在窃窃私语,商量着如何分享这顿送上门来的美餐。

    蝼蛄,常栖息于平原、轻盐碱地以及沿河、临海、近湖等低湿地带,特别是砂壤土和多腐殖质的地区,在北方尤为多见。作为重要的田间害虫,我小时候还亲自捕捉过,所以对其体貌特征非常熟悉。它们喜欢在夜间和清晨活动,潜行土中,形成隧道,使作物幼根与土壤分离,因失水而枯死。

    所以,看到那群怪物,我立刻担心是不是误入了蝼蛄窝。后仔细一看,才发现四周全是坚固的沉积岩。沉积岩是暴露在地壳表层的岩石在地球发展过程中遭受各种外力的破坏,破坏产物在原地或者经过搬运沉积下来,再经过复杂的成岩作用而形成的岩石,其坚硬程度可想而知。如此硬物,它们再怎么凶猛也难掘进半尺,更别说在里面安家落户。

    但也不像地下水溶蚀的结果,唯一的可能是人工开凿。萧一笑曾说,这口洞穴开凿之初是用于建造李元昊的陵墓,后来被李德旺改为西夏离宫。那么,该洞穴应属于主通道的一条分支,只是由于某种原因后来被荒废。而这些蝼蛄大概从别处游窜过来的,恰巧与我们狭路相逢。

    人是万物之灵,再凶猛的动物也须避让三分,所以,很少有动物主动攻击人的事例。这也就给了某些人在强兽面前外强中干的行为基础,一旦遭遇威胁,他们首先想到的不是主动退避,而是一番恐吓把对方驱走。正出于这样的思路,陈默从地上抄起一块岩石,摆出准备投掷的架势。

    见此情形,马亮立即冲他喊道:“别乱来!”可惜已经晚了,陈默已经“戳上老虎屁股”,人形蝼蛄龇起獠牙发出沉闷的怒吼,继而卷起一阵腥风扑来,陈默本能地俯下身双手护住脑袋。人形蝼蛄闪电般从他身上擦过,同时尾巴划上洞顶,呼啦啦落下一堆碎石,我们惊慌失措地缩到一块儿。

    烟尘淼淼中,人形蝼蛄挺起上半截身躯,凶狠地冲我们咆哮两声,又回头看着不远处的陈默。后者趴在地上一动不动,从肩膀到上臀的衣服完全撕碎,脊背留有几道深可见骨的抓痕!我们全都战战兢兢,小心呼吸着带有浓重粉尘和血腥的空气。

    人形蝼蛄用触角碰碰陈默的后脑勺,张开大嘴。我喊了一声,并用手电朝它摇晃。果然,人形蝼蛄抬起头,丢开陈默冲我扑来。就在它湿冷的触角戳上我额头的同时,马亮摸出一包粉末状的东西撕开甩将过去,眼前腾起一股红色的烟尘。人形蝼蛄沾着那东西,跟触电一样立刻跳出几米之外。

    马亮又取过系在腰上的一个小包,掏出几根灰白色的短棒,沿地面裂缝插成一排,口中念了什么咒语。人形蝼蛄变得暴躁不安,它身后的那些同类也显出十分畏惧的样子。一帮怪物跟我们对峙几分钟后,在最大那只人形蝼蛄带领下拖着剑尾离开。从它们不断回头的动作看,心中颇为不甘。

    天佑和萧一笑把陈默扶起来,后者双目紧闭脸色惨白,嘴角躺着血。天佑摸摸他的鼻息和脉搏,有些凄哀地看着我:“头儿,吊丧鬼不会就这样挂了吧?”我心里一凉。马亮蹲下身,翻开陈默的眼皮看了看,用两根拇指按压了他的百会,淡淡地说:“是剧痛引起的休克,没什么大碍。”

    我长出一口气。马亮看看陈默的伤口,又看看曹阳,转头对我讲:“再走四五里地就到我家了,你们可以歇歇脚,顺便吃点东西,然后让我爷爷给他们治一下伤,拔出里面的尸毒。”

    “谢谢,谢谢!”我捉住他的手,感激之情溢于言表。他往后退了半步,抽出手脸也红了。我心想:我又不是女的你紧张什么。萧一笑干咳了一声,我才注意到,自己在仓库里弄得满身污秽,难怪人家会躲着。

    我既尴尬又窘迫,一时不知该怎么说,正好看到他手上沾有红色的粉末,因此问道:“你刚才撒的那包是什么玩意儿?”马亮弹着指尖的红粉:“是朱砂和蟾酥,那些怪物最怕这东西。”说到人形蝼蛄,马亮反而比我更加不好意思:“那怪物以腐尸为生,只要不招惹它,一般不会攻击活人。由于是条进道,每次进山洞我都会从这走,也就难免跟它们碰上。它们很怕我的,可是你们跟我不一样。…都是我一时疏忽,忘了提醒你们。”

    他所说的“不一样”,应该是指他有一定“法力”,而我们没有。如此一来,这个时尚漂亮的小伙竟也是个“假道士”,他们马家还果真前仆后继一脉相传。只是搞不懂,他们世代袭成这类毫无收益的工作,目的是什么,难道只为学雷锋做好事?支持国家的公益事业?

    停了停,我又指着地上的短棒问:“这个是桃木棍吧?”“不,是生鸡骨。”作答的是天佑,他端出名门正派的气场和能量,以彰显自己才是茅山教的正宗嫡传(虽然未正式接受祖父衣钵),“鸡,在茅山术中是处男之外是阳气最强的生物,鸡血、鸡骨在鸡死后一到两年内阳气都不会散。所谓‘杀鸡给猴看’,并不是说猴子看到鸡被杀死而感到害怕,而是让猴子感受那股强大阳气突然消失的惊悚。所以,在茅山术一些驱邪避鬼的阵法中会经常用到鸡骨。”

    “祛邪避鬼?”我仔细回想着人形蝼蛄的样貌特征,“难道刚才那东西”

    马亮刚启口,天佑再次抢了他的词儿:“它们确是一种生物,这点毋庸置疑。不过不是一般的生物。因为长期生活在腐殖地,甚至在人体躯壳内繁殖、生长,其组织结构和生理特征渐渐与人类尸身相融,最终成为我们看到的那样子。哦,这种原理就跟中药材里的冬虫夏草差不多。”

    “同时,人是唯一有意识的生物,按《茅山志》里的说法,人死前如果抱有怨念,那么他的灵魂就不肯去投胎,而是四处游荡,追逐具有阳气的活物,然后附到它们身上。随着时间的增长,怨念不断得到强化累积,即便没有意识的生物,被附体之后也会带有三分阴戾之气。所以,驱鬼辟邪的招数对它们也会管用。”

    天佑的说法固然有些道理,但只代表唯心主义的观点,如果用唯物论解释,我则认为,那是生物在特殊环境下发生基因变异的结果,就好比之前见到的四脚蛇。

    人的观念不同,就会对同样的事物产生截然相反的看法,但道理从根本上还是一致的。比如茅山术里所说的阳气,用科学解释就是生物磁场。中医里讲的中风,说白了就是急性脑血管出血。

    天佑那番话令马亮颇为不屑,我想听听他的意见,他却摇头摆手不言不语。一路上,我问了他很多有关洞穴的事情,他始终不吐半个字,害的我走了一路,瞪了天佑一路。

    顺着隧道曲曲绕绕走了四里多地,光线渐渐亮起来,终于不用再打手电。其实,手电的能量几乎完全耗尽,若是走主通道,怕有一半的路得摸黑前进。

    我们此刻所处的位置离洞口还有相当长一段距离,论海拔,差不多跟主通道那座观音像平齐。而光线是一处开裂的山体透进来的,虽极其微弱,却让我们有一种重见天日的感觉。

    马亮指着前边一所非常简陋的人工建筑说,那就是我家。我“哦”了一声,心想:你要不说,我还以为那里住着一群猿猴。

    我感到有点尿急,于是撇开马亮他们,找到一扇位置隐蔽、简陋得像茅房的木门。门上没有锁,但很沉重,我费了很大劲才推开,然后钻进去把门关上,拧亮手电找地方“嘘嘘”。手电筒快成瞎子了,只能照出两米左右的距离,我边走边觉得不对:他们马家有几口人啊,干吗盖这么大一所茅房,半天找不到便池,何况味儿也有点不对。

    算了算了,我也不找了,干脆解开裤子就地解决。刚撒出几滴,我就不得不停下,因为我看到前边有一双穿着木底鞋的脚。顺着脚往上照,居然是具压着符咒的死尸!我的手哆嗦了一下,光晕里闪出一长列尸体,眼睛或睁或闭全部倚墙而立

第三十九章(蛇头芋)

    好像后背的皮肉被突然掀掉一样,只觉得冷气直冲脊柱。

    我没有喊叫更没有逃跑,这得益于我特殊的工作职业和优秀的心理素质,当然,还有一点很重要,即那些尸体都被符咒镇着,就算他们有生吞活剥的本领,此刻也拿我没办法。

    等适应了房间里的光线之后,才发现里面并非完全漆黑。屋顶挂着几盏油灯,幽蓝色的火苗把周围照得甚是诡秘妖异。通过气味,我辨出灯内燃烧的不是煤油而是汽油。房间是在自然洞穴的基础上简单修造而成,足足两千平米以上。

    正南岩壁凿有一口凹槽,内蹲几尊道君的塑像,样貌跟我们在破庙看到的一样狰狞可怖,显然也那位疯癫老道之手。像前摆着一只香炉,上端红光点点青烟袅袅。

    大致目测了一下,停靠在这里的尸体约有七八百具,男女老少、高矮胖瘦都有,均着灰袍木屐,半米远一个束手并足沿四侧石墙挺立。我想,这儿大概就是老道的囤尸之地,也就是说,老道把贺兰山上零散的尸体全部集中到了这里。

    十几分钟后,我毫发无损地找到马亮家的客厅,跟萧一笑他们会合。还真是“败絮其外金玉其内”,没想到这所皮糙肉陋的房子里,竟摆满了如沙发、吊灯、电视、立柜等时尚家具。循着声音打开储藏室的门,里面居然有一台突突叫的小型发电机!

    在藤椅上落座之前(我这么脏,不好意坐人家沙发),我才发现裤链没有拉,于是遮遮掩掩拉上坐好,一扭头便见马亮提着几瓶饮料从里屋出来。居然是雪碧和橙汁,而是还是凉的,这让我们喜出望外!

    马亮又取出些饼干、面包、牛肉干之类的摆到茶几上,说他爷爷正在给陈默和曹阳治伤,稍后才能做饭,先让我们吃点零食垫巴一下肚子。想到他爷爷那副邋遢样,我不由问了句:“你爸爸妈妈呢?他们不在家吗?”马亮的脸色立刻变得苍白,好像触到他什么忌讳。

    我刚打算转移话题,他开口了,答案非常含混,眼神也有点飘忽,似乎刻意隐藏着什么:“我妈在山下做小生意,我爸偶尔也去,因为他们在山下时间比较多,平时都是我爷爷做饭。”我看着虽然凌乱但一样也不少的客厅心想:这就对了,没有经济来源,他们一家怎么过日子。只是

    凭着职业的敏感,我还想问问他父母在做什么生意,萧一笑忽然插了句嘴:“你平时自己做饭吗?”马亮的脸又红了,半晌才吞吞吐吐地说:“我不会。”

    我见萧一笑老盯着马亮看,心里泛出莫名的醋意:“人家是个男孩子,哪有男孩子天天下厨房的?常言说‘娶妻娶妻做饭洗衣’,将来娶个媳妇儿回来做,是吧马亮?”萧一笑有意无意地说:“我将来就要找个会做饭的男人,天天烧菜给我吃。”

    天佑嚼着牛肉干,不怀好意地对萧一笑说:“等回到枰州,我请你到我家做客,瞧瞧咱的厨艺咋样。顺便呢给你引荐一个小伙儿,厨艺很好,年龄跟你差不多,长相吧比咱头稍微好看一点,你要是觉得还行,我给你们牵牵线”萧一笑煞有介事地应着:“行啊。”我睃了天佑一眼,低声斥道:“吃着东西还占不住你的嘴!”

    马亮悄悄离开了,可能觉得跟我们没什么话说。我掂起一小瓶可乐喝边转悠,先转到一扇棺材板样的松木门前,透过缝隙看到里面燃着三盏油灯,木箱罗列、杂物横陈,一张黑得起明发亮的床板上,并排趴着陈默和曹阳,一高一低一黑一白皆全身****。

    老道光着个膀子,先将一瓶红色的液体往他俩身上浇,后拿切刀剥皮抽筋一样刮来刮去,嘴里还不停哼哼着,像在念什么咒语。我踮起脚想看更清楚些,却被老道那瘦骨嶙峋的脊背给遮得严严实实。

    我刚想着是不是推门进去,认真观摩一下这难得一见的民间方术,只听“咣”地一声,切刀扎在了门板上,紧接着,老道把愤怒的眼珠挤进门缝里,吓得我赶紧逃开。

    右拐不远是扇红漆梨木门,没上锁,想必是马亮父母的卧室,推开门,里面的物品陈设极其简单,可能不经常住人的缘故,上头蒙着一层厚厚的灰尘。把门关上,再往前走是一张网球小子的宣传海报,海报下面是一扇跟这所宅子格格不入的铝合金门,我猜想这就是马亮的房间了。

    我敲了敲门。门开了,马亮有些诧异地站在门口。我透过他身后的缝隙往屋里瞅了一眼,乖乖,是人住的地方吗:墙上横七竖八贴着周杰伦、韩庚、蔡依林之类的大幅照片,被褥凌乱的床上趴着一只半人高的抱抱熊,地板是木质的,几只拖鞋中间摆一台惠普笔记本电脑,15寸的液晶屏幕上,《植物大战僵尸》的游戏处于暂停状态。

    真所谓“金玉其外败絮其内”。这使我想到了曾经的大学生活,那时,我们出门在外一个个衣着光鲜人模人样,回到宿舍立马邋里邋遢形容猪猡。

    “呃”我有些尴尬地做了个擦洗的动作,“你们这儿有洗澡的地方吗?”马亮抬手指着斜对面一扇磨砂玻璃门:“就那儿。”

    “哦,谢谢。”我见他跟我个头身材差不多,就想借他一套旧衣服,待洗完澡后换上(以当前这副造型回去,少不得被局里其他同事取笑,弄不好还会把我当作从坟墓爬出的行尸,啪啪啪来一梭子弹),不料,我还没张口,那小子就把门给关上了。我抬起手准备再敲,想想还是算了,萧一笑他们的情况比我好不了多少,何必那么娇气。

    洗澡间和卫生间是公用的,也就是一个蹲便器+一个淋浴头,空间很逼仄,但还算干净,没有想象中的臭气哄哄。令人意外的是,如此简陋的地方却装个了个浴霸,取暖、照明、排气一应俱全。我只打开了照明,脱下污秽不堪的衣物放到门边的塑料架上,拧开淋浴头先冲了三十分钟,然后才拿过澡巾使劲搓,恨不得刮下一层肉皮。

    洗着洗着,无意发现门旮旯放着一双布鞋,就普通的那种千层底,上头粘着几滴血迹和草叶。我脑海里猛然想到什么,关掉淋浴蹲下身,看了看鞋子的尺码,推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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