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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三书-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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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罪案的发生看,侦探小说是倒叙;就侦办的经过看,警察的确是先看见了尸体,再去查死者的姓名,清查死者的人事关系,假设涉嫌的人,一步一步水落石出,最后将凶嫌逮捕。时间的顺序就是如此。这岂不又像直叙?

  倒 叙(4)

  写侦探小说,作者的布局的确想倒过来写,但他不能以凶手的眼睛建立视点,要以警察或侦探的眼睛建立视点,正是为了避免“赤裸”的倒叙。

  几乎每一个谈论“倒叙”的人都举过下面这个例子,各家的“版本”略有不同。故事的大意说,某君从异地还乡,见家中的长工赶着马车在车站迎接,颇感诧异,他以为弟弟会开着汽车来的。

  他和长工之间有如下一段对话:“家里的汽车呢?”

  “昨天撞坏了。”

  “怎么撞的?”

  “二少爷开快车。”

  “哦!我弟弟怎么样?”

  “在医院里急救。”

  “咳!他开车为什么不顾安全呢!”

  “因为他要送老太爷去医院。”

  “我爸爸怎么啦?”

  “他老人家突然得了心脏病。”

  “本本好好的,怎么突然病了呢?”

  “因为家里失火,房子都烧掉了。”写这个故事的人似乎有意把整个事件倒过来说,但是读来十分自然,他不但使我们“听见”家破人亡的惨变,也使我们“看见”一个拘谨的、迟钝的、口才笨拙的老仆,他透过人物性格使倒叙显得合理,也就是说使读者“误以为”仍是直叙。

  有人在外面应酬了一天,回家后发觉遗失了打火机。那打火机是个纪念品,他不能淡然置之,就坐在家里,抽着烟,回想可能失落在什么地方。他把当天所到的地方、周旋的情景一一在脑子里检查一遍。他倒用不着按照时间先后排列相反的次序。他可以先想印象最深刻的,先滤掉没有可能的。

  早晨到某旅馆看某人,在那里并未抽烟,不可能遗失打火机。

  下午四点陪朋友喝咖啡,大家称赞他的打火机,有人开玩笑说要“没收”,他也用开玩笑的态度抓起打火机,装进口袋里起身就走。这一幕印象最深刻。

  剩下的,一个是中午的餐会座谈,一个是晚上的喜酒,这两个地方最可疑。喜筵上一直有人点烟敬酒,自己的打火机有没有拿出来过?……

  这也是倒叙吧?然而它是顺着“他”的思维写的。

  如此这般,我们有两个问题:一、从什么地方倒叙;二、怎样“伪装”成直叙的样子。

  民间传说有很多女子比男人强,而且她们大半是丫鬟或姨太太。据说有一次,蒙面大盗侵入一个富人的家庭,把全家人都捆起来再大肆劫掠,有一间上了锁的屋子无法进入。盗匪断定屋子里有值钱的东西,威吓富翁交出钥匙,富翁的太太吓慌了,说出钥匙在姨太太身上。姨太太知道不能抵赖,就坦然说:“你们放开我,我打开锁,带你们进去拿东西。”强盗认为一个女流不足为患,就给她松了绑。她果然开了锁,举着烛台,跟在强盗后面指指点点,使强盗找到金银。(此处故意遗漏一件事。)强盗走后,富翁急忙报案,官厅查问强盗的模样,都说强盗蒙着脸,看不出来,独有那位姨太太说,她替强盗秉烛照明的时候,故意把烛泪滴在强盗的衣服上,希望官厅赶快搜寻,但看衣服后背有蜡泪的,便是疑犯。(前面遗漏的事在此处写出来。)官厅凭此线索,果然破案。

  在这个故事里,把姨太太留下破案的线索改为倒叙,增加叙述的曲折起落,这是把“关键”移后,让读者有所期待,有期待而后有满足。倒叙的“伪装”也很成功,姨太太的布置在当时是一大秘密,旁人看不出来,强盗感觉不出来,只有姨太太自己知道,但她恨不得连自己也瞒着,所以读者对此一隐秘的气氛不加抗议,以为自己也“应该”和在场的人同样懵然。如此始能破案,而读者赞成破案。

  使用局部倒叙的人不要忘记了,“倒叙”的部分叙完以后,多半要回到主流,继续直叙下去。这样,直叙的“大形式”并吞了倒叙的“小形式”,倒叙始完全自然。姨太太设计破案的线索,是倒叙,官厅凭线索破案,是归于直叙。同理:

  那个遗失打火机的人,在左思右想、东找西寻之后找到了打火机,并慎重地收藏起来。

  倒 叙(5)

  那个坐在马车上惊闻家变的归客,只嫌马车太慢,恨不得一步走完。

  那白发苍苍的老校工,平生最爱儿童少年,所以选择了现在的职业。

  在我家院子里栽树的人早已不知哪里去了,诚所谓“前人种树,后人乘凉。”

  婶婶一直希望有只狗陪她,如此这般得到了狮子狗,不寂寞了。

  进电影院或博物馆之前不早已饿了吗?现在电影散场赶快吃饭吧。

  倒叙是直叙的变化、调剂,整体倒叙的散文很少;局部倒叙的散文,其倒叙的部分多半不会很长。而且,倒叙完毕回到直叙以后,文章也快要结束了。这就是说,倒叙的部分多半在文章的后半段,甚至有人定出比例,认为约占三分之一的篇幅。

  特殊的例子总是有的,试看:越王勾践破吴归

  战士还家尽锦衣

  宫女如花春满殿

  到今只有鹧鸪飞李白的这首诗,倒叙的部分竟占了四分之三。这样写成的散文也有时可以见到。

  最后的问题是,纵然使用倒叙,那材料仍然不能写成一篇可读的文章,怎么办?如果这是课堂上作文,你只得硬着头皮写,如果是自由写作,那就放弃这个材料算了。并不是每一经验,每一见闻,每一思虑都是文章,我们放弃的材料比使用的材料不知要多几十倍。不过放弃并非“丢弃”,你可以保存着,说不定什么时候忽然有了用处。

  以上的说法尽量约束了写作时的想像力。一开始我就说,我们是讨论忠于事实的记叙文,只希望事实在读者眼中生动一些。

  在想像的天地里应该没有乏味的事情,你可以“加油添酱”,甚至可以“妙造自然”。老夫老妻无言对坐,结婚五十年把可说的话都说完了,多乏味啊,文章怎么做得成呢?但若可以任意想像,就有一个蚂蚁在老太太脸上爬,跌进皱纹里头爬不出来,老太太挺富泰,纹沟一挤,几乎可以把蚂蚁活埋了!老先生望着妻子的脸微笑,像五十年前的笑法,而老太太也忽然腼腆起来。

  有一年,我穿过台北市新公园,一个十三四岁的小朋友向我兜售奖券。那时正是上午。我问他怎么不上学,他说祖父躺在台大医院的三等病房里缺钱。台大医院近在咫尺,我教他带着我去看他的祖父。进了迷宫似的台大医院,那小朋友忽然不见了,一条条走廊上只有灰沉的光线和使人联想到尸体防腐的药水气味。我想那孩子撒了谎,又在无以自圆的情势下逃走了。这件事我一直不能忘记,也始终不能写出来,材料本身有缺陷,倒叙也难以补救。若是摆脱限制,自由想像,那孩子把我领到病房,朝着病床上的老太太或老先生虚指一下再躲开,而我不知是诈,上前和老太太攀谈起来,岂不就可以得心应手写下去?

  在想像受限制或想像力不够的时候,写散文的人宜乎用“观察”来补救。

  身在局外,用视觉、听觉、味觉、嗅觉、触觉去发现可写的材料,都算“观察”。若非观察,怎知有老翁老妇默然对坐。若非观察,怎知老翁微笑。不但写老翁微笑,而且写老翁为老妇脸上的蚂蚁而微笑,而且写老妇因老翁之笑而腼腆,是靠进一步的观察,连续观察。

  连续观察下去,或者可以发现,两人虽然无话可说,却并不走开。老妇坐在那儿打毛衣,老翁坐在那儿玩扑克牌,这两种“活动”真是风马牛不相及,并无坐在一张桌子上的必要,然而他们谁也不肯走开。这就又“观察”出一些“意思”来。五十年来,两个人的“领域”已合而为一,他们互相依存。如果有材料,此处可以开始“倒叙”了。

  或者,你看见另外的景象。那打毛线的老妇,忽然起身离座,她要走开吗?不是,她拿着快要完成的毛衣到老翁身上比试,她是替丈夫打毛衣!过了一会儿,老翁把扑克牌收拢、叠好,起身离座,他是要走开吗?不是,他活动一下筋骨,又坐下了。他还对老妇说:“你的运气很好,我算出来了。”原来他是替太太卜卦玩儿呢!两人在形迹上很淡,在情意上却是很浓。这不是更有意思吗?也许这些年,老翁老妇常常无言对坐,一个为一个卜卦,一个为一个打毛衣,或是其他诸如此类的事情,表现出良好的默契。如果有材料,这也是倒叙的时候了。

  倒 叙(6)

  我们怎能知道他们以前的生活呢,又不能观察他们一辈子。或者你得跟他们谈谈,你得“访问”。访问是观察的一部分。发现了“有意思”的现象,好比找到“矿苗”;

  进行访问,就是“开矿”。如果老师说,明天远足,后天作文写《远足记》,那么你在车上不能只打瞌睡,你得跟售票员谈谈,你在中午不能只吃包子,你得跟小贩谈谈。你进了庙不能只求签,你得跟和尚谈谈。

  这样,材料就多了。把材料一条一条列在纸上,从其中选出若干条来写你的《远足记》,想想用哪一条开始,哪一条结束,哪一条倒叙,或者根本不必倒叙。

  人多半喜欢谈他自己,所以访问多半会有收获。倘若碰了钉子呢?你不是想把文章写好吗?那就不要灰心。

  抒 情(1)

  抒情文写的是情

  其实不独抒情文,记叙文、议论文也离不了“情”。如果不是某件事引起了我们的喜悦、警惕、悲悯或钦仰之情,我们干吗要记它叙它呢?如果无爱无憎,心如止水,我们又何必对别人的主张议之论之抑之扬之呢?无情固然不能抒情,无情恐怕也不宜记叙议论。

  不过,记叙文毕竟以所记所叙的事物为主,议论文以所议所论的理为主,两者都比较客观。如果说文学作品都是主观的,那么记叙议论是“主观中的客观”。

  抒情文以情为主,它可以由事由理引起,但文章里的情“淹没”了那事那理。借景生情,情溢乎景,因事生情,情溢乎事,临地生情,情溢乎地,睹物生情,情溢乎物。它的表现是主观的。

  极端的例子要向诗中寻找。有一个诗人到情人的墓前凭吊,适逢天降大雨。他回来写诗,责怪上天为何把暴雨降在他的爱人的墓上?读诗的人质问:雨到底应该降在哪儿?别人的墓也在淋雨,为什么她的墓应该例外?如果雨神也画个租界,那么本来应该落进租界里的雨势将“转嫁”到别人坟上,这样公道吗?——不错,你有理,诗人理屈,但是情长,他本来就是在抒情!

  《唐。吉诃德》里面有一段记述对我们很有意义。唐。吉诃德以骑士自诩,漫游四方,某月行经一地,见几个男子正在为一个自杀而死的青年营葬。听他们谈论,知道死者是因为失恋才寻短的,他在生前颇有才华,身后还留下几卷长诗呢!

  一个送葬的人在坟地朗诵死者的遗作,诗中的意思大概是(让我当作抒情文写出来吧):狠心的女郎啊,我的死讯,就是你的捷音,我的呻吟,替你做了最好的宣传。雄狮的怒吼,子夜的狼嗥,蛇的嘶鸣,寡鸱孤雉的悲啼乃至地狱里一切幽魂的嗷嗷嘈嘈,都不能和我的绝命词相比。深岩绝壁,幽谷荒山,都将缭绕着我的哀声余响。欢乐和恐惧曾经同时占据我的灵魂,希望和幻灭交替支配着我,她的真实的态度终于露出来,狰狞的幻影凝成实体,你这暴虐的女王,把自裁的利刃交在我的手上,再赐给我一条绳索。我的尊严的爱情,只讨来嫌憎。冰霜凛冽,恩断义绝,我以一死战胜侮蔑,让心如蛇蝎的人妆扮容颜,把我的死期当作佳节来庆祝吧!另一个送葬的人听了朗诵,提出异议,他认识死者生前的恋人,他认为那个叫马拉赛的女孩有操守美德,跟绝命词里所形容的并不符合。此时死者的好朋友就说:当这个不幸的人写这首歌的时候,正和爱人在分离之中,心境受着各色各样的扰乱,担着各色各样的忧虑,他在想像之中起了种种的嫉妒和疑惧,仿佛真有其事一般。这几句话对抒情的主观色彩作了扼要的说明。接着,女主角马拉赛出现了,她是为自己辩护而来的,面对送葬的人,她说了一大段话,摘要转载大概是:你们认为,老天生得我好看,我的美貌使你们不得不爱我,而我为了报答你们的爱,你们就硬主张我也非爱你们不可。这话听起来实在太可怪了。况且那个美人的爱人或许很丑陋,难道也可以说,我是为你美而爱你的,我自己虽然丑陋,你却一定得爱我?即使两方面的美相等,也不能说两方面的志趣性格就应该相投,美不一定能激起爱来。请你们告诉我,如果我生得很丑陋,而我爱你们,要是你们不爱我,我就怨恨起来,你们认为公道吗?名誉和美德是灵魂的装饰,要是没有它,那肉体即使真美,也不该认为是美。贞操是美德之中最足以使身心两者都更加美的,那么一个因美而为人所爱的女子,为什么要抛弃贞操,去满足那个男子的欲望呢?……这简直是条理分明的议论文了。我们拿这美女振振有词的辩解,和前面那男子如怨如怒的遗言比较一下,抒情的主观岂不是十分明显吗?

  我们中国把人的感情区分为“喜、怒、哀、惧、爱、恶、欲”七大类。“喜”大概就是家有喜事的那个“喜”,大概也包括了“乐此不疲”的那个“乐”。“哀”是现在所说的“悲”,“恶”是爱的反面,而“欲”大概是现在所说的欲望。前面所引那个男子的遗言,“恶”和“欲”的成分多,“爱”和“哀”的成分少。

  抒 情(2)

  情与人事结合,又生出许多名目,如亲情、友情、世情、爱情、思古之幽情、出世之逸情、慷慨之豪情。情的况味是复杂而细微的,你要睡着了,有人怕你受凉,拿件大衣替你盖上,此中情味如何,要看那人是谁。那人是父亲,是母亲,是老板,是朋友,是同性朋友还是异性朋友,你的感受绝不相同。

  人是感情的动物,由一片黄叶飘落到一个亲人死亡,都使你“有动乎中,必摇其精”。苦行僧夜宿树下,每三天换一棵树,惟恐对那一棵树恋恋不舍。就这样,人的感情连感情,感情生感情,连结成一张网,把你围住困住。也许结了茧,一生冲不出去。

  有些事物引起的情感特别强烈,例如母亲留下的老花眼镜,震撼力很大,尤其是家用拮据的母亲,一副眼镜用了多少年,不惟式样老旧,镜片也起了毛雾,而且可以想像,这眼镜的光度也跟不上眼睛的光度了吧。然而这副眼镜的所有者,白发苍苍的老太太,就是透过这混浊的光线,眯着眼睛穿珠子,把丝线穿进塑胶珠的小孔里,一串一串地穿了十几年。我们并不是她的儿女,我们甚至根本不知道她做过什么,只要看见那副饱经忧患的眼镜,就禁不住内心感情之汹涌了吧。

  从前,食指浩繁的家庭往往给最小的儿子另找父母,这疏散出去的子女,照例要和原来的家庭断绝联系。于是发生这样的事:做哥哥的(也是个小孩子)常常跑去探望弟弟,带一块糖给他,或是送他一只蝉。弟弟的新父母受不了聒噪的蝉声,觉得两个孩子的交往对家庭构成威胁,就狠狠地隔断他们。有时候,小哥哥忍不住,不免拿着一只蟋蟀或是一只麻雀,在弟弟的新家附近流连徘徊,探头探脑。如果我们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看他那模样,怕不只要恻然心动吧。

  一个写作的人,一旦受到深深的感动,他怎样做?我想,总不会记下他发现了一副旧眼镜就满足了吧,尤其是当他置身局内的时候。有一个少年,他写了这么一篇文章:我的爸爸本来是个卖包子的,他在公园路有个铺子,是那种叫做违章建筑的木板屋。生意真好,他整天剁馅儿。

  制馅儿的人是包子铺里的灵魂,我家的包子能够驰名四方,全靠馅好。爸用两只手拿两把莱刀剁馅,动作极快,供应不断,从不让买包子的久等。剁馅用的砧板是用很厚很结实的木材做成的,两三年后就变簿了,而且像砚台一样留下了凹痕。它不能再用,爸得去买一块新的砧板来。

  人家都说爸做的包子天下第一,理由如下:包子是中国食物,最好的包子应该出在中国,而中国的包子又以我们家做得最好。不骗你,我每天上学放学从包子铺门外走过,常见有人坐着汽车从老远的地方来买包子。

  现在爸不卖包子了,公园路那一排木板屋也早拆掉。当年那几块不堪再用的砧板还在,爸把它带回家挂在书房里——他现在有书房了——当做纪念。他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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