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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案组-第1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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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蓁蓁走进他的办公室,他紧皱的眉头才得以舒展,连忙请我们坐下。不需我们道明来意,他便简要地向我们讲述案情——
案发时间是三天前的深夜。
当晚省美术学院三名学生——方树、麦青河及黎恺敏,在院外跟其他两名同学到KTV消遣。其后三人步行返回学院,于途中受到“不明物体”袭击,麦、黎两人侥幸逃脱,并致电110报警中心求助。
我跟伙计们赶到现场时,凶手早已不知所踪,只发现一名倒在血泊中的男生,后经证实是美院学生方树……
这回轮到我皱起眉头:“不明物体?不会是外星人吧!”
阿杨又点起一根烟,摇了摇头:“用不着外星人来捣乱,这宗案子就已经够悬的。”
“是鬼魅作祟吗?”蓁蓁的脸色不太好。
虽然跟我一起处理过不少诡异的案子,但蓁蓁至今仍非常畏惧虚无飘渺的鬼魅,这跟她剽悍的外表格格不入。
“到底是什么状况,难倒我们英明神武的杨队呢?”我调笑道。
“你就别笑话我了。”阿杨没好气地吐了口烟,“本案的两名幸存者,分别给我们两份截然不同的笔录,麦青河一口咬定凶手是鬼魅,而黎恺敏则说凶手是美院的一名女生。”
“这还不好办吗?先调查这名女生,确定她是否有行凶可能性就是了。”每个人都有各自的观点与视角,相同的事情在不同的角度下,得出截然不同的结论,本来就是很平常的事情。而在两名幸存者的口供当中,黎的说法显然更为可信,我实在不明白到底是什么事情会让阿杨如此愁眉不展。
“这还用你说吗?我早就调查过了。”阿杨把烟头插入快要满出来的烟灰缸,随即又点了根烟,“疑凶名叫沈婷悦,是一名身高159CM,体形清瘦的女生,而死者方树却是身高182CM,体重超过90公斤的大胖子。根据现在有证据,凶手的行凶方式是极有可能是徒手袭击。你认为一个瘦弱的女生,有可能赤手空拳把一个大胖子干掉吗?”
“这个可能性也不是完全没有,得看凶手是什么人……”我没有继续说下去,只是往蓁蓁健美的身体瞥了一眼。
她杏目圆睁地瞪着我,不悦地问:“看着我干嘛?”
“你想说凶手曾经习武吧!”阿杨摇了摇头,“我也有考虑过这个可能,不过根据我的调查,可能性不大。沈的体能并不出众,体育成绩一般,体能测试通常是仅仅合格,就连提行李上楼也要同学帮忙。而且……”
“而且什么?”蓁蓁的急性子最容不得别人卖关子。
阿杨挠了下头才说:“这宗案子最怪异的地方在于,沈在案发前一个月,莫名其妙地失踪了,当晚突然蹦出来,事后又不知所踪,就像一只来无踪去无影的鬼魅……”
我突然察觉到一丝异样,转头问身旁微微颤抖的蓁蓁是否感到害怕,她逞强地回答:“我那有害怕!”
我强挤出一副笑脸:“那你别老扯着我的衣服行吗?袖子快被你扯下来了。”
她尴尬地把手缩回去,不再说话。
我继续跟阿杨讨论,并指出疑点:“鬼魅是没有实体的精神能量,不可能给人物理上的伤害,顶多就是吓唬一下人,把人吓个心肌梗塞什么的。如果沈婷悦真的是鬼魅,那她就不可能是袭击死者的凶手。”
“如果她是人而不是鬼,那也没可能放倒一个体形能顶她两个的大胖子啊!”阿杨的反驳并非不无道理。
如果凶手是人,要徒手杀死体重超过90公斤的死者,虽说不是没有可能,但以正常女生的条件判断,可能性几乎为零;如果凶手是鬼魅,虽说可能拥有超越常人的能力,但在我的知识范围内,鬼魅是一种没有实体的精神能量,不可能给人物理上的伤害。这是一道逻辑上的难题,不管凶手是人还是鬼,都难以作出合理的分析。
如果凶手既不是人,也不是鬼,那又会是什么呢?
与阿杨道别后,我和蓁蓁立刻前往省美术学院。
第一章 美院凶案(下)
因为案发时能及时逃脱,所以麦青河及黎恺敏并没有受到伤害,在刑侦局做了笔录后,便返回学院正常上课。他们都是本科四年级生,而且是同班,但我们达到学院时已是傍晚时分,所以没有去课室找他们。在路上询问了好几名学生后,得知他们两人分别在宿舍和篮球场,于是便分头去找他们谈话。
我让蓁蓁去找麦青河,而我则负责找黎恺敏,可是她却不太原意地说:“阿杨说这小子神神叨叨的,还是你去找他吧,反正你们都是一个德性。”
“我就是想让你也跟我一个德性。”我笑着推她往宿舍走,“别那么多抱怨,快去干活。”
她回头给我做了个鬼脸,然后小跑离开我的视线。
我让她去找满口鬼话的麦青河问话,其实并不是故意为难她,而是觉得向黎恺敏问话能得到更为客观的信息。毕竟,在我的认知连范畴内,鬼魅是不可能给人物理上的伤害。可是麦青河显然已经认定死者是被鬼魅所杀,很难想像在他口中能了解案发时的真实情况。
黎恺敏是个身材高大、肤色黝黑、体格健壮的青年,给人一种很阳光的感觉。我来到篮球场,一眼就认出他了。然而,此刻我并没能看见他在球场上英姿,因为他只是坐在场外低头不语,一副愁肠百结的模样,跟他外表的阳光气息格格不入。
我想,如果不是因为牵涉凶案,他的高校生涯一定会很精彩。
我向他道明来意时,他没有太大反应,想必是这两三天阿杨等人经常过来找他问话。相反,球场内外的学子们却交头接耳、窃窃私语,还不时有人对他指指点点,显然我的到来又再使他成为同学们的话题中心。
“这件事给你造成困扰吗?”我跟他于校园中漫步,并给他递了根烟。
“我不抽烟。”他礼貌地宛拒,坐在花坛旁边的长椅上轻声叹息。经过良久的沉默之后,他才再度开口:“如果说没有,肯定是骗你的。我之所以到球场上发呆,就是因为不想一个人独处,让自己钻牛角尖。熟识的好朋友突然死了,怎么说心里也不会好受,更何况当时我跟他的距离是如此接近。如果我没有提议抄近路,如果我不是因为害怕而逃跑,如果当时我能拉他一把……”他苦恼地以双手抹脸。
“你无须过于自责,就算你留下来帮他,也不见得能改变现状。”我坐在他身旁,轻拍他的肩膀以示安慰。
“最起码我不会为此而感到内疚。”他以忧伤的眼神凝望苍天,仿佛在寻觅身处天堂的同伴。
“或许,你能为他做点事以减轻心中的内疚。”我点了根烟,跟他一起仰望穹苍,“能告诉我当时的详细情况吗?”
他默默点头,在仰望苍天的同时,向我讲述案发当晚的情况——
那天,梓轩为了庆祝岚岚取得省美术作品展的二等奖,请我跟方树、小麦到商业街的KTV玩。梓轩因为高兴,刚坐下就叫来了几瓶芝华士。开始时我们还会兑绿茶喝,后来喝多了,就干脆不兑直接喝纯的。洋酒不比啤酒,喝的时候没什么感觉,但后劲来得很猛,喝到最后我觉得脑袋里面装着的全都是酒,连看东西也看不清楚。
梓轩跟岚岚在商业街附近的塘仔村租了房子,吃完宵夜后他们就先回去了。方树本来还想换地方继续喝酒,但我跟小麦已经喝得东歪西倒了,只想尽快回去休息,好不容易才能拉上他一起回宿舍。
那晚我实在喝太多了,走路时双脚就像踩在海棉上一样。小麦也好不到那里,要不是我扶住他,他肯定会直接躺在地上睡觉。所以我就提议走小路回去,因为走大路回学院,起码要走半小时,但走小路十来分钟就能到校门。
走小路要经过一个阴森恐怖的墓园,听说些黑道大哥杀人灭口后,会把尸体埋到这里,所以里面埋了很多身份不明的尸体,是个怨气冲天的地方,就算是白天也非常阴森恐怖。除非是一大群人,否则我们晚上一般不会走这条路,但当时我们都喝了很多酒,借酒壮胆也就没什么好怕的。
我们一路摇摇晃晃地走着,走到距离墓园大概还有百来米的地方,小麦突然蹲下来呕吐,我跟方树就停下来等他。就在这时候,一个身影从墓园的方向走过来。
那个身影看起来走得很慢,但没一会儿就来到距离我们不到二十米的地方,借助朦胧的月色,我依稀能看清楚对方的样子。虽然她头发零乱且浑身污泥,但我还是能认出她就是我们的同学沈婷悦。
方树跟小麦大概是被婷悦的模样吓倒了,他们俩也不知是谁大叫一声“鬼啊”,然后就一起连滚带爬地往回跑。虽然我不认为世上有鬼,但婷悦此时的模样的确不像人。而且本来缓步前行的她,突然向我们扑过来,我心里一慌,就本能地转身逃跑。
我是篮球队的成员,平时经常锻炼,所以跑得比方树他们要快得多。而小麦是只孱弱的四眼龟,在我们三人中,他跑得最慢。我从后追上他,就伸手拉他一把,拖着他继续跑。
当时,方树跑在右边,而我则跑在左边,因为有小麦挡在中间,我要拉他一把并不容易。而且他的脾气比较倔强,我想要是我主动去拉他,他可能会不高兴地把我的手甩开,所以我就没有管他,只是拖着小麦拼命地跑。如果我知道只要拉他一把,或许就能救他一命,我一定会牢牢地抓住他的手。
可惜我当时并没能预知到这个可怕的结果,只是拉着小麦拼命地跑。我们跟方树的距离渐渐拉来,我怕他会跟不上,很想回头看看他的情况。可是我心里实在太害怕了,怕回头看见会是可怕的画面,头皮发麻的感觉让我的脖子不能挪动分毫。
突然,身后传过来让人毛骨悚然的惨叫,我终于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这一刻所见的画面是我至今所见到最可怕,最令人心胆俱裂的。
当时方树跟我的距离大概只有一米左右,月色虽然不是很明亮,但我看得还是很清楚。他痛苦的表情、求救的眼神,此刻仍清晰地呈现在我的脑海当中。不过,最让我感到恐惧的,是他身后那个如野兽般的身影。
婷悦……我不知道是否还该这样称呼她,因为此刻的她,跟我之前所认识的婷悦截然不同。虽然只是看了一眼,虽然只是一瞬之间,但却深深地震撼了我的心灵。她铁青的脸上沾满了污泥,平日友善的眼眸隐藏于披散的头发当中,绽放着令人畏惧的凶光。她扑到方树背上,一手掐着他的脖子,一手抓着他的左额,细长的小指顺势戳入眼眶里,在他撕心裂肺的惨叫声中,大张嘴巴狠狠地往右额咬下去……
这一切只发生在一瞬之间,方树因为惯性而被扑倒。随即,在他撕心裂肺的惨叫声中,婷悦以纤美的双手,疯狂地绘画出一幅血肉横飞的地狱图。
眼前这可怕的一幕,使我陷入崩溃的边缘,完全丧失了思考能力。那一刻,在我脑海里就只有一个念头——逃!
我拖着小麦不停跑,用尽全身力气去跑,双眼只敢往前方看,一刻也不敢回头。我害怕一回头就会看见浑身鲜血、目光露凶光的婷悦已经近在咫尺。我拖着小麦不停地跑,直到他跑不动的进修,已经回到了灯光明亮的商业街。当看见几名从KTV里出来的学生时,我才稍微觉得有一点安全感,并想起方树还身处险境,当即掏出手机报警……
听完黎恺敏的叙述后,我对案发时的情况已经有了初步的了解,跟我之前的推断相似,凶手是有实体的“人”,而非虚无飘渺的鬼魅。当然,以一个正常女生的体能,是不可能以如此残暴的方式杀死身形肥壮的死者,所以凶手极有可能并不是人。
但倘若凶手并不是人,那又会是什么呢?为了解开这个疑问,我必须先确认其身份,于是便向黎恺敏求证,他是否确定凶手就是沈婷悦?
他默默点头:“虽然当晚她的模样很奇怪,满身都是污泥,仿佛刚从泥土里钻出来似的,但是我能确定她就是婷悦。”
“为何如此肯定?”
“那是因为……”他的神色略显尴尬,“婷悦是我们学院的校花,我之前曾经追求过她,可惜被她拒绝了。虽然我们做不成情侣,但平时还是有来往的,所以不可能认错。”
既然幸存者已确定了凶手的身份,那么接下就该把重点放在这个名叫沈婷悦的女生身上了,于是我便问道:“能告诉有关她的事情吗?听说她好像已经失踪一段时间了。”
“这件事很奇怪。”他满脸疑惑地紧皱眉头。
“何以见得?”
“刚刚结束的省美术作品展,婷悦也有报名参加,而且对此非常重视,希望能凭借这次参展,在美术界闯出名堂。可是,在展出快要开始的时间,她却突然失踪了,你不觉得奇怪吗?”
或许,这是一条线索。
第二章 关键疑点(上)
跟黎恺敏道别后,我没有立刻去跟蓁蓁会合,因为我打算到沈婷悦的寝室,希望能从室友口中了解她的情况。
我根据黎恺敏提供的信息,找到沈婷悦所住的寝室。来到寝室门前,几名女生的交谈声音隔着房门传出来。
“那个叫方树的大胖子,真的是被婷悦杀死的吗?”
“没可能吧,婷悦怎么会杀人呢?她平时那么文静,连大声骂人也不会,别说大胖子了,我怕她连杀鸡的力气也没有。”
“那也不一定,你们没见过她发火而已。”
“她什么时候发火了,我还真的没见过。”
“是啊,我也没见过耶。”
“那次我跟她画画时打闹起来,一不小心弄坏了她的画,她可气得头发也几乎竖起来了,就像想把我杀掉似的。”
“之后呢?”
“之后嘛,其实也没什么,她只是凶巴巴地推了我一下,然后就不跟我说话了。不过,隔天她却主动向我道歉,害我多不好意思啊,这事明明是我不对的。”
很平常的几句闲话家常,但已能让我大概了解沈婷悦的性格,也就没必要继续听下去。毕竟偷听人家女生的闺阁密话,是不太道德的事情,于是我便轻轻敲门。
给我开门的一位很有朝气的女生,我向她表明身份及来意后,她告诉我她名叫赵娜,是这个寝室的室长,也是沈婷悦的同班同学。
随后,我在寝室里向赵娜及其他室友了解沈婷悦的情况,她们你一言、我一语向我讲述婷悦为人及家庭背景——
婷悦虽然长得漂亮,但却是个文静的女孩子,在外面不怎么说话,总给人一种冷冰冰的感觉,班里的男生给了她一个“冰山美人”的称号。不过,她在寝室里挺多话的,跟室友几乎无所不谈。虽然她家境不太好,但她不是那种过于自卑的人,并没有故意隐瞒自己的家境。
其实,她的身世也挺可怜的。
她父亲在外面做生意赚了些钱,竟然学人家包养情人。后来情人给他生了个儿子,他就干脆不要她们两母女,在她十岁的时候跟她母亲离婚了。这些年来她父亲几乎没管过她的死活,极其量也就是偶尔打电话过来问问她的情况,不过也只是问候一下而已,有什么状况也别指望他会帮忙解决。就连她上美院的学费,也是母亲跟娘家的亲戚借来的,父亲连一毛钱也没给过。
她母亲没什么文化,靠给人家做保姆把她养大,还供她来这里读书。因为母亲的收入并不高,父亲又没给她任何经济支持,所以她平日十分节俭。还好,她在学习方面很出色,不但每次都能拿到奖学金,而且她还经常参加一些地方性的小画展,一般都会有收获,在经济上的压力不算很大……
她们很详细地告诉有关沈婷悦的情况,但这些并不是我需要的信息,而且对本案的调查用处不大。我最想知道的,是她为何会在一个月前失踪,失踪之前有何异常举动。
“其实也没什么不对劲的地地方,她在失踪之前一直在准备参加省美术作品展的作品,经常独自在画室里呆到很晚。”一名长发女生说。
“这个作品展很重要吗?”我问。
“对她来说,的确很重要……”说话的是赵娜,因为她跟沈婷悦的关系很好,对这件事较为了解,所以接下来主要是她向我讲述相关情况——
婷悦之所以参加画展,一方面是为了得到奖金继续学业,免得母亲终日为她的学费苦恼,同时她更希望自己的能力能得到肯定。说实话,她的画功真的非常好,尤其是在油画方面,每幅油画都画得很有意境。每次跟她一起画画,我都会觉得很漏气,她的画功跟我们根本不在一个水平。我想如果她不是因为太年轻,她的作品一定能卖出天价。
或许你对方面不是很了解,美术界基本上是按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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