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x档案研究所-第75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朱翊凯一愣,微微侧过头来看她,她继续说:“警惕第三者的存在。”朱翊凯心内一沉,与走在前面的司马凡提拉开一段距离,压低声音说:“老师,他是老大啊。”
“真正的司马凡提的确不会伤害我们。”龙初夏说,“不过,你敢肯定他就是真正的司马凡提吗?”
朱翊凯深吸了口气,这个司马凡提出现得的确十分诡异,寻找他的灵符刚被吃掉,他就出现了,就像是有预谋的一样。
“我有办法分辨他是真是假。”龙初夏低声说,从背包里摸出一张符纸,咬破手指,在上面画了一道符,“你寻个机会,将这个贴在他戴链子的那只手上,如果他真是司马凡提,皮肤就会被烧伤。”
“这是什么?”朱翊凯有些好奇,龙初夏没有解释,只说:“照我说的去做就是了。”
朱翊凯接过符纸的时候,触碰到龙初夏的手,她的肌肤烫得可怕。“你发烧了?”
“无妨,我撑得住。”
溶洞越来越幽深,朱翊凯开始怀疑这条路的尽头究竟是什么,是逃出生天,还是坠入地狱?
“老大,”朱翊凯出声叫住司马凡提,“老师发烧了,休息一下吧。”
司马凡提侧过头来看了看他,又看了看龙初夏,点点了头。朱翊凯将龙初夏轻轻放在路旁,用毛巾沾了水,敷在她的额头:“老大,你那里有酒精吗?”司马凡提递了酒精过去,他乘机将灵符藏在手心里,握住了他的手。
司马凡提的手仿若受了炮烙之刑一般,发出强酸腐蚀肌肤所发出的滋滋声,冒出一阵阵青烟,他大呼一声,一挥手打在朱翊凯的胸前。朱翊凯立刻飞了出去。这一击他用了八成力,朱翊凯重重地撞在钟乳石上,将一根石头撞得粉碎。
“你干什么?”司马凡提大怒,转过头去怒瞪龙初夏,“你们疯了吗?”
朱翊凯觉得自己的内脏好像被人翻了一遍,每一个脏器都在翻江倒海,他艰难地爬起来,看着怒发冲冠的老大,心中暗暗吃惊,龙老师错了?他真的是司马凡提?
“别生气,”龙初夏勉强露出一丝笑容,语气带着一丝嗔怪,“我也只是以防万一。”
司马凡提冷冷地瞥了她一眼说:“现在相信我了?”龙初夏点头,朝他伸出手,温柔地说:“自然是信的,伤得重不重?我看看。”司马凡提有些动容,面容也缓和下来。龙初夏握着他的手,细细地看上面的伤痕,一大块皮肤已经灼伤,黑红交杂,烂成一片,看着十分吓人。她柔声说:“疼吗?”
朱翊凯第一次听她这么温柔,浑身抖了抖,鸡皮疙瘩掉了一地。司马凡提却似乎很受用,声音也柔和下来:“还好,包扎一下就行了,我来背你吧,我们尽快出去。”
龙初夏含笑点头,扶着他的手站起,起身的刹那,忽然伸手朝他的喉咙打去。司马凡提完全没料到她会突然动手,躲闪不及,被打了个正着。他发出低沉的闷哼,匆忙后退。常人受了这一击,会立刻晕倒,他却支撑着身子,脸色铁青,龙初夏不给他反击的机会,掏出电击枪打在他的腿上,他低呼一声,双腿跪地,浑身不住地颤抖。
“那道灵符是司马教我的,他曾说,如果发现他不对,就用它一试。”龙初夏沉声说,“你根本不是司马,你到底是谁?”
司马凡提忽然哈哈大笑,抬起头来,面容狰狞。“谁说我不是司马凡提?至少,这个身体是他的。”
朱翊凯忍着痛过来,却发现他的喉咙处似有东西在蠕动,司马凡提嘴一张,一个大如婴儿拳头的昆虫脑袋伸了出来。
是一条蜈蚣!
两人脸色骤变,只这一晃神的工夫,司马凡提抓住电针,猛地拔出来,甩手一扔,正好打在龙初夏的身上。龙初夏高声惨叫,跌倒在地,朱翊凯急忙来救,龙初夏奋力抬起胳膊,按在他的胸口上:“快走,去找小舟,她是虫的克星。”
故事讲完,白小舟为朱翊凯贴止血贴的手一顿,脸色微微有些苍白。“你是说,老大被那条蜈蚣控制住了?那龙老师岂不是凶多吉少?”
朱翊凯一把抓住她的手腕,说:“小舟,快跟我走,我们去救老师。”白小舟的眉头皱成了一个大大的“川”字,似乎十分为难。朱翊凯急道:“你还在犹豫什么?”白小舟苦着脸,好半天才嗫嚅道:“我不会潜水……”
朱翊凯直起身子,郑重地说:“研究所里还有龙老师的头发,或许我们能找到别的入口。”
在白小舟的坚持下,朱翊凯到医院做了全身检查,好在都是皮肉伤,没有伤及内脏。他片刻都不愿意休息,回朱家借出了那双金锏,那金锏长四尺,无刃,有四棱。这种古代兵器分量非常重,非力大之人不能运用自如,杀伤力十分可观,即使隔着盔甲也能将人活活砸死,是朱家的传家之宝。瞿思齐也从研究所的藏物室内找到那把青铜断剑,剑身生满了铜锈,剑刃钝得可能连豆腐都切不开,但白小舟曾见过它的神威,若没有它,在去年的大逃杀案中,他们不可能生还。
看着如临大敌的两个少年,白小舟心中隐隐有些不安,那座鹿景山中,等待他们的,究竟是什么?
赶到鹿景山脚下已经是三天后,刚刚下过一场大雨,山路崎岖,已经走不得车,三人只好下车步行。瞿思齐点燃符咒,一只白色飞鸟腾空而起,在头顶盘旋,三人心中有些忐忑,如果溶洞没有出口,灵符会变回烟灰的本相,要找到龙初夏便难上加难。
三人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那该死的鸟却好像故意和他们作对,慢慢悠悠地飞了两圈,又在树枝上停了一阵,朱翊凯始终不忘损损瞿思齐:“果然是什么样的人,就有什么样的灵符,它不会以为自己是来旅游的吧?”
瞿思齐恨不得把自己的脸给撕了,恨铁不成钢地盯着符咒:再不给我争脸,小心我把你烤来吃了。白鸟似乎感受到了他的威胁,翅膀一拍,朝山林中飞去。
瞿思齐喜不自胜,得意地瞥了一眼朱翊凯,一马当先追去。白小舟看着行路艰难的朱翊凯,有些担忧:“凯子,你的伤没事吧?要不你在山下等瞿眉山,我和思齐去就行了。”
朱翊凯回过头来冲她笑了笑:“这点儿伤,不碍事,溶洞里没有吃食,每一秒都很宝贵。”白小舟已经很久没见他露出这样温和的笑容,一时间有恍然隔世之感。见他二人郎情妾意,目光含情,瞿思齐脸色臭得可以熏苍蝇,将朱翊凯的胳膊一拉:“像个娘儿们似的,这点儿伤还唧唧歪歪,来,我扶你。”
朱翊凯斜了他一眼,笑笑没有说话。
山林寂静得让人心惊,竟连鸟叫虫鸣都听不到一声,只余下沙沙的树叶摩挲之声,正因如此,一点儿小小的噪声才会特别清晰刺耳。白小舟忽而步子一顿,举目四顾,不远处有一丛灌木摇动,她眉头一皱:“有人!”
两个少年悚然一惊,快速拔出电击枪,让白小舟留在原处,然后小心翼翼地从两个角度包抄过去。地上到处都是落叶和枯枝,踩上去沙沙作响。朱翊凯从背上取下用白布缠好的金锏,正打算伸过去扒开树枝,却见灌木丛一阵摇动,从里面跳出一只通体纯白的动物,速度极快,如同一道闪电,迅速钻进林中,在树丛间窜来窜去,眨眼的工夫便已不见了踪迹。
“原来是只兔子。”瞿思齐松了口气,朱翊凯却说:“你见过这么大的兔子吗?那是狐狸。”
白小舟猛地抽了口冷气,狐狸?心头掠过这几日常做的诡异梦境,梦中的妈妈巧笑倩兮,身后孔雀开屏一般展开九条尾巴。
难道刚才那是……不,不可能,别说妈妈不可能是什么九尾狐,就算是,刚才那只也只有一条尾巴。深山老林里的动物多得是,一定是她太想念爸妈了,才会有那样的错觉。
两个青年并没有把那只突然出现的白狐放在心上,继续前行。那只鸟儿仿佛带着三人在林中转圈,转来转去也没见到一处洞穴。渐渐地,天色已晚,在黑夜的深山中行路是极危险的,这种怪异的山林,不知道隐藏着什么样的猛兽和精怪,三人计议良久,决定先收回灵符,找个地方住一晚。
朱翊凯上次来时,是瞿眉山领的路,在半山腰处经过了一座小屋,据说是守林人住的,不过自从山林大火之后,守林人撤走,便空了下来。他凭着记忆找遍了半个山头,终于看见了一座砖瓦房,是座两层的小楼。但瞿思齐和白小舟都露出惊讶的神情,奇怪地看向他:“你不是说废弃了吗?怎么亮着灯?”
天已擦黑,那栋屋子赫然亮着明晃晃的日光灯。
第三部第二十三章狐大仙
“难道守林人又回来了?”朱翊凯喃喃自语,侧过脸对瞿思齐说,“你在这里保护小舟,我过去看看。”
白小舟拉住他的袖子,低声说:“小心些。”朱翊凯低下头,看到她担忧的神色,心头像被什么东西涨满了,只觉得那双又大又亮的眼睛里映出了漫天星子。“放心吧。”他用极柔的语调说,“我有分寸。”他拿了电击枪,走近小屋,警惕地朝窗户里看了一下,敲响了房门。
屋子里果然有人。
开门的是一个年纪很大的老头,没有胡须,脸上满是褶子,哪怕隔了老远,白小舟也能看见他皮肤上的老年斑。
朱翊凯跟老头说了会儿话,然后回过头来朝二人招手,示意他们过去。
夜晚的深山浸着丝丝凉意,走进小屋,白小舟觉得有些冷。老头笑呵呵的,看起来十分平易近人,又是递水又是找吃的。这里自然没有什么好东西,都是方便面,白小舟仔细看了看,没过保质期。
这老头是山里的守林人,姓李,一辈子都住在山里,老伴过世后,儿子本想接他去城里享福,他不肯,说离不开大山了。大火烧山后他被迁了出去,但在城里住不惯,见山里守备没那么严了,又偷偷回来。“我要是走了,有些事就没人干了。”他喝着老白干,意味深长地说。
李老头有一肚子的故事,朱翊凯三人说他们是进山驴行的驴友,他神情严肃地劝三人赶快回去,说这山里不安全。白小舟忙追问为什么不安全,他便开始滔滔不绝地讲山里的鬼故事,什么狸猫用妖术让过路人迷路,坠崖而死啦;狐狸化成美女迷惑路人,勾引到窝里吃掉啦。不外乎是些口耳相传,在哪里都能听到的传言。说着说着,就说到了之前的大火烧山和漫山遍野的尸骨。
“那些尸体啊,肯定是这些年在山里失踪的人。”他喝了一口酒,鼻子红彤彤的,浑浊的老眼中似乎有液体在涌动,“我眼睁睁地看着好些人这么进了山,就再也没有出来。他们一定都是被不归洞给吞了,连我那苦命的小儿子也是啊。”
“您的小儿子?”白小舟忍不住追问了一句。李老头也不知是不是喝多了,话匣子一打开就收不住:“是啊,我那孩子当年才十六岁,是我和娃他妈老来得子,从小娇惯着他。但他争气啊,学习成绩在班上那是响当当的,不是第一就是第二。我还和老伴说,以后我们家就靠他光宗耀祖了。可那孩子居然跟他的老师进山说要寻人,我怎么劝都不听啊,还说我是封建迷信,这一去就再没回来。我一直后悔啊,当年要是硬把他给绑回去,也不至于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啊。”说罢,用老旧的蓝布衣服抹了抹泪。
朱翊凯何等聪明之人,闻言心有所动,忙问:“他们进山寻什么人?”
“是那老师的一个故人。那老师当时刚调来不久,说他以前有个老同学,偷了他恩师的东西,听说最后进了咱们这鹿景山,他怀疑那老同学还在山里,他要找到他,把恩师的东西找回去。”
“他有没有说是什么东西?”
“我问了,他不肯说。我跟他说,这山里有个洞,洞里有蛟龙,是要吃人的,他老同学肯定是被蛟龙吃了,可他就是不信,说就算老同学死了,那东西也不能丢,一定要找回去。你说他找就找吧,带上我儿子算什么事啊。我儿子也是特崇拜他,把他当神似的,还自告奋勇带他去。唉,都是命啊,是命啊。”说着,将手里的玻璃酒瓶往嘴里一灌,猛喝了一大口,“后生啊,听我的话,都回去吧,别没了命,才来后悔。”
朱翊凯又问:“您说您儿子也是被蛟龙给害了,那当时那些尸骨你去认了吗?”
“怎么没认?当时一听说这消息,我们这些家中有人失踪的,都去了,有好几个还认出了尸体,可我看了半天,就是没找到我儿子。”
朱翊凯又问:“那您还记得您儿子当时穿的什么衣裳吗?”
“怎么不记得,他穿了一件蓝布中山装,还是新的呢。”
朱翊凯似有所悟,并未再问,只是安慰了李老头一阵。天色更加晚了,三人赶了一整天的路,都很困倦,李老头从脏兮兮的柜子里找出几床半新不旧的被子,三人打了地铺,将就一晚。
玻璃破了一块,有些漏风,白小舟躺在床下,耳边都是呜呜的风声,听起来像女人的呜咽,低沉婉转,哀怨缠绵。她渐渐沉入了梦乡,梦境迷离,她觉得自己被魇住了,意识是清明的,但身体很沉,四肢很重,一动也没法动。
这个时候,她忽然感觉到破裂的那扇窗户边多了一个人,一张白生生的脸在凝望着自己。她想要看清那人的脸,挣扎了半晌,也睁不开眼睛。门边有砰砰的声音,似乎有什么人在敲门,屋中有人起来了,蹑手蹑脚打开门,身子一闪,钻了出去。
是谁?到底是谁?他要干什么?
也不知过了多久,那张脸忽而一晃,不见了踪影,出去的那人又回了屋,安然躺下。白小舟顿时觉得压在自己身上的东西全都不见了,身子一阵轻松,她一个鲤鱼打挺坐起来,冲到窗户边,窗外依旧风声萧瑟,树木葱茏,空野山林,静无一声。
难道刚才的一切都是一场噩梦吗?
一双手从身后伸出来,捂住了她的嘴,她悚然一惊,侧过头,见朱翊凯正对自己做了个噤声的手势。
白小舟凑到他耳朵边,用几不可闻的声音说:“你也梦魇了?”
朱翊凯点头说:“刚才我听到有人出去了,不知道做了什么,我们出去看看。”白小舟点头:“要不要叫醒思齐?”二人看了看睡在一旁的瞿思齐,他似乎还没从梦魇中醒过来,双目紧闭,眉头紧皱,双手握成了拳头。
“别叫他了,我们快去快回。”两人又朝架子床上的李老头看了看,他正轻轻打着酣,睡得正香甜。二人轻手轻脚出了门,环视四周,林中杂草丛生,白小舟蹲下身子看了看,指着一团塌下去的草说:“这是脚印,咱们跟着它走。”
朱翊凯奇道:“你还能辨识草上的脚印?”
“小时候和外公去打猎,学过一点儿。幸好脚印刚留下不久,如果时间久了就没办法了。”二人跟着几不可辨的脚印走了几十步,白小舟说:“脚印没了。”朱翊凯蹲下身子看了一阵:“这里的土是新的。”
两人对望一眼,徒手挖了一阵,摸到了一个坚硬的东西,再往下挖,竟然是一个木盒,盒子上用红色的封泥封了一道符。朱翊凯看了半晌,也猜不出究竟是做什么用的。
“打开看看?”白小舟不确定地说。朱翊凯从筒靴里拔出小刀,正要将那符咒剔下,便听见身后一个声音幽幽道:“别动它。”
两人头皮一麻,迅速转身,手中的枪已经对准了来人。月光皎洁,照在那人树皮一样老朽的脸上。朱翊凯皱眉道:“这是什么?”李老头笑呵呵地说:“你们不是什么驴友吧?也怪我没跟你们说清楚,进来吧。”
两人有些犹豫,却听屋内一声大叫。
“思齐!”二人匆忙冲进屋去,瞿思齐坐在地铺上,浑身都被冷汗湿透,大口地喘着粗气。两人忙问出了什么事,他脸色苍白,抬头看了看白小舟,又看了看朱翊凯,眼中似有某些不为人知的东西:“这里有不干净的东西。我好像被魇住了,怎么都醒不过来。”
“后生,对于那些你不知道的东西,说话存些敬畏的好。”李老头又掏出他的老白干,盘腿坐在地上,喝了一口,打了个酒嗝儿,“你们不是问我那盒子里是什么吗?那是狐大仙的尸体。”
狐大仙?三人想到来时遇到的那只白狐,面面相觑。
“这山里从远古时候起就住着狐大仙,那个时候周围的村民都很尊敬它们,常常祭祀。后来不归洞来了蛟龙,连带着狐大仙们也受了灾,就进了更深的山里,很少出来了。不过,它们还需要人帮它们送葬。”
“送葬?”三人不明所以,老头继续说:“这是从古老时代传下来的习俗,狐大仙死后,需要凡人帮它们入殓,念诵往生咒,然后用超度的符咒将它们的棺材封起来,据说这样它们才能转世为人。”
白小舟依稀记得,小时候外公曾跟她说过,人是万物之灵长,从古至今,精怪们都希望能够变成人,所以才有那么多修行成人身,到人间经历红尘情爱的故事,其中又以狐狸尤胜。
“我小儿子没了之后,上一代的守林人就把这个任务传给了我。狐大仙能够带给人财富,我现在就一个儿子了,我得让他过得好些。”他又灌了一大口酒,眼神有些落寞。白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