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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男神,过妻不候-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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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当是我最快活的一天。

    ·

    “大姐,那人又来找你了!”在我悠闲地啃着苹果的时候,小弟慌张来报。

    我拿着签字剔剔牙,白了他一眼,很是不满地别人打扰我吃东西,“慌什么,临危不乱懂不懂?”觉得小弟这样子有点煞威风,我就低下头去专心地啃苹果,再也不理会旁人。也不知过了多久,一双熟悉的黑色跑鞋出现在我的眼睛里。

    第一反应,挠挠头,想想。

    第二反应,想不到算了,继续吃。

    第三反应——老子被揍了!

    我暴跳如雷,瞪着眼前的人:“我是谁你知道吗?”

    他眯了眯眸,“你是谁小爷为何要知道?”

    我不回答,直接拿着苹果砸了过去,正中他额头。只听得“碰”的一声,那苹果便四分五裂了。

    “因为老子要揍你!”我呲牙咧嘴,补充了句,“第二次!”

    ·

    我这个人吧,什么都行,就是脑子不大好使。

    就像现在我很不明白,这个被我揍了两次的男人为什么还要来找我。鉴于之前的经历,我很果断地再给了他几拳。之后的每天,这混蛋都死皮赖脸地过来挨揍。

    小弟说这是受虐症,很无聊。其实接受每天揍他的那个人,对,就是我,更无聊。

    生活中突然出现了这么一个人还真是蛮惊奇的。他明明有张好面孔,却不惜挨我揍,我逐渐觉得不忍,于是我改踹他屁股。他总是笑眯眯的,像是很快乐的样子,就这么陪了我一个学期。

    沈欢听说了这种状况,担忧地说,“快赶他走,否则……后果难料啊!”

    我笑她妇人之见,严肃地说,有个人每天让我练拳,这不是提高我霸南之虎的威力吗?她一言不发,紧紧地盯着我。

    我说,你又没见到他,怎么知道他危险啊?这时候的沈欢还年轻,负气,也不肯再管我了。

    我无人监管,逐渐落入了他的手中。

    ……

    明白自己喜欢上他,是十七岁的事情。

    十七岁,本就是青春恋爱的时期。这么一个人呆在身旁,他任由你揍,但他却比你会打人,这样的温柔让人无法拒绝。

    我毫无顾虑地喜欢上了他,而这个混蛋的回应是:“既然你喜欢了我这么久,虽然很凶,还很丑,那我就勉为其难的收下吧。”

    勉为其难……

    我一个忍不住揍了他,看着他委屈地看着我的样子,终于忍不住哈哈大笑。

    ·

    恋爱该做的事是什么?无非是吃饭,逛街,看电影,和

    男友撒撒娇之类的事情。

    然而我并非常人,直接拉了他去练武。说是练武,还不如是打架。看着一群又一群的人在我面前趴下,我感到畅快淋漓。

    我是霸南之虎,可是个威风凛凛的大姐大!

    意气风发的时候,我会转过头看身边男人的脸。

    他是与我并肩的人,那张脸上毫无惊慌。我以为那是包容,实际上不是。

    也许在那一刻,他就开始厌倦了我,所以自此之后,了无音讯。

    我寻他,哭哑了嗓子,他怎么会抛弃我呢?他是与我并肩作战的人啊!

    然而他一闪身,入了茫茫人海,便寻不到一丝踪迹。

    小弟说,他之前知道我是女的,来找我,不过是尝尝鲜,换个口味。

    刹那我的心尖儿很疼。

    也许是今晚的辣子鸡太够味儿了。

    ·

    知道他真正的身份,是在报纸上。

    他和一美艳女郎的亲密照被刊登在上面,标题写的是“赵家公子夜间私会”,我看不下去,揉碎了报纸,脸色不大好看。

    现在我二十,寻了他三年。这三年本该是我青春正好的时期,我却为他伤心了三年。

    而且还敢给老娘戴绿帽子!不想活了!

    内心的愤怒几乎将我吞噬,然而转身看见沈欢那担忧的神色,我咽下了这口气。我不再那么年轻了,意气用事只会害了自己,我想,算了吧,就当自己瞎了眼,别再见他了。

    前二十年我未曾求过谁,但我现在对天祈祷:希望我能与他再不相见,守护好身边的人。

    日久见人心,身旁的沈欢,才是我最好的朋友。

    ·

    所谓事发突然。

    我和他相处一年,只唤他十二。这是个很有江湖味道的名字,我欣然接受,他再怎么挣扎也不能逃脱这个名字。

    我以为他会在我手心里,就像孙悟空斗不过如来佛。

    然而这算什么?

    我找了整整三年的人,正悠然地坐在雕花木椅上,眉目不偏不倚,恰好是我心间最爱的模样。

    他是来和沈欢相亲的……

    我闷声一口灌下了沈和熙倒的酒,眼角干涩,笑着对沈欢说,“来,干了!”

    事实证明,我霸南之虎一向倒霉的很,连借酒消愁都会误中chunyao……

    他将我抱在怀中,那怀抱有着该死的温暖。我哭叫着,理不清自己在说什么,隐隐约约听到自己低声喃喃,我爱你啊,十二。

    爱的发狂,够卑贱。

    他抱着我,一路奔走,有泪水滴落在我的脸庞上。许是半路上有什么问题,他耽搁了会儿,将我放在一旁。

    就是这么致命的一会儿,我被一群流氓拖进角落,受了天大的侮辱。

    听着这些男人的调笑声,还有在自己身上游走的手,我不止一次的想到去死。

    于是我在二江大桥上,纵身一跃,满心轻松。

    风吹过啊,云儿飘。

    死对我来说也许是另一种重生,至少在那一刻,所有该放下的都放下了。

    欢欢……好好活着吧,我挂念着的除了你和许幼,也就应该没其他了。

    只是,临死的时候——

    为什么还会记起十二的脸呢……这是为什么?

    我微笑着将手放置在左心上,再也没了其他的言语。因为什么都抵不过这几个字——

    我爱你。

    哦,这个对象的名字叫做赵默。赵家的赵,沉默的默。

    赵默。

    如果下一世还能遇见你……哪怕靠近你荆棘丛生,我也想,大胆而放肆地拥抱你。

    你愿意吗?

    可惜……我听不到了。

    ………题外话………我爱的那个人,是埋葬在二江大桥下永不熄灭的灵魂。
65。65结婚当天被遗弃的沈小姐(3000+)
    沈欢搞不懂顾淮。

    他总是对她死缠烂打,耍小性子。可若只是为了娶沈欢挑衅顾安的话,明明可以一早就威胁她,为什么到最后才说?

    不敢去看顾淮那含笑的眼,这种暧昧的感觉让沈欢心慌。她丢了一句“所有事情你来办”,连包都顾不上拿就落荒而逃。

    他低低笑道,“再折腾也跑不出本少的掌心。”

    雠·

    老街市。

    沈欢敲了门,小家伙穿着睡衣站在门口,一双水汪汪的眼睛无声的诉控着紧。

    许幼长的眉清目秀,戴着猫耳帽子,看起来很萌。沈欢心中的焦躁这才纾解了些,顾不得什么,端起水“咕噜咕噜”喝到见底。

    “渴死鬼投胎?”小家伙疑惑。

    沈欢深吸一口气,“许幼,我跟你说件事。”

    小家伙心里有种不好的预感,这是沈欢第一次叫他的全名,“你说。”

    她艰难地咽了口唾沫,“你将会有一个姐夫。”

    许幼颤着手指,还未发话,她又开口,“他姓顾……”

    小家伙怒了,那个禽兽!

    ·

    c市,这是一个不眠之夜。

    各路媒体争先恐后地报道一个消息——顾淮和沈欢的婚事!

    沈欢是谁?

    当年飞上枝头变凤凰的女人,后来被顾安嫌弃,在结婚纪念日遭到离婚的可怜弃妇。大名鼎鼎的c市笑话!

    顾淮是谁?

    不受关注的顾家私生子,近年来却凭借着铁腕手段步步高升,一跃端居权力顶端。他心狠手辣,慵懒肆意,却无人敢得罪他!

    落难的麻雀再次走到那个万人瞩目的位置,她,卷土重来!

    顾二少发话,这次婚礼,不发请帖,想来的就来。这样豪气的话语,也只有他说的出来。

    他这是——要请全市的人吃上一顿酒席?

    比起之前顾安的镶金请帖,顾淮很好的诠释了什么叫做有钱。也借此机会,顾淮强而有力地狠狠扇了顾安一个巴掌。

    你不要的东西,我花百倍的金买回来!

    所以沈欢不是你丢弃的人,而是你——要不起!

    顾淮靠着这样的方式,将沈欢牢牢护在怀里。至此,无人敢再说一句沈欢的坏话,所有人艳羡着她的好运。

    这是属于顾二少的荣光。

    ·

    沈氏。

    望着手下的黑衣人,沈和熙颤抖着声音问,“你们说……那时候救走沈欢的真是二少?”看着那铺天盖地的新闻,他蓦地想起那夜,那人放下的狠话——

    “告诉沈和熙,这笔账,我顾二少迟早会讨回来!”

    怪不得今日沈氏被逼的走进绝路,背水一战,对方却毫发无伤……

    他惹上了,不能惹的人!

    黑衣人惊惧地叫,“好像、好像是……”

    沈和熙脑袋上流下了大滴大滴的冷汗,他闭上眼,深呼吸,“给我接顾安的电话。”

    半晌后,电话拨通了。

    那边的人明显带着醉意,大着舌头说,“谁、谁啊?”

    沈和熙小心翼翼地问,“大少,那个,二少……”

    顾安暴怒起来,大吼道,“别跟我提他!还有那个贱女人——我迟早会夺回来!”

    c市,风起云涌。

    ——

    沉默了半晌,沈和熙冷哼一声,“给我接大小姐的电话。”

    若是之前顾安说出这番话,他一定深信不疑。但现在c市是谁的天下?顾安敢这样说,简直是不想活了。现在唯一的希望就是沈欢。

    沈和熙像是找到了救命稻草一样,哽咽着说,“欢欢……”

    沈欢毫不犹豫地吐出一个字,“滚!”

    果然跟沈和熙身边的秘书一样,捧高踩低,拿着别人的感情耀武扬威!她还信他就是傻子!

    沈欢有些恍惚。

    刚才顾淮跟她说,婚礼,定在三日后……她不用去选购婚纱,他已经看好了。

    顾淮说,“你只需要安安心心的,做我的新娘。”

    一切,都有他。

    沈欢茫然:她这是闪婚?结婚的对象是个万能老婆子?

    ·

    三日后。

    万人礼宴,全市出动。

    流水般的长桌,自那高大阔气的别墅一直排向城郊。桌上的水果无一不是精品,引的市人驻足。

    这手笔,真大!顾二少是有多得瑟他娶到了那个女人?

    他们没有特地雇用礼堂,这个c市,哪里不是结婚的礼堂?

    正直青春期的少女放声尖叫,“我老公就是气派!”

    身旁的少女不服气地哼哼,“什么嘛,是我老公才对。”

    这时候有人笑笑,“二

    少是沈欢的。”

    一句话,让所有人哑然无声。

    平常较为低调的顾二少一出动就是如此豪气,这举止惊艳了所有人,“国民老公”一词,迅速地冠在了他的头上。

    沈欢心里腹诽,也不怕压死他。

    此时她正在等候别人把婚纱拿过来,心里有些焦灼。

    碰、碰……

    这种不正常的心跳,从来没有过。

    她的手一直紧紧地抓着衣角,脸上汗涔涔的。一只手帕贴上她的脸,许幼踮着脚,小脸上的神情很是严肃。

    “你看你,都是要嫁人的姑娘了,还这么孩子气。”小家伙批评道,一边细心地为她擦汗,笑容甜甜的,“小爷虽然很讨厌那个姓顾的,但他都这么爱惜你了,算了,给他个机会。”

    沈欢俯下身,让他的行动更方便。她捏了捏小家伙的脸,疑惑地问道,“怎么看出他爱惜我的?”

    许幼脆生生的答,“万人瞩目,娶你为妻。”

    沈欢的心被狠狠地撞了下,她张了张唇,刚想回答,眼角却瞥见婚纱被拿过来了。

    满目都是那妖艳动人的红。

    他没有选洁白的婚纱,反倒是挑了最红的,那惊心动魄的红……是她最喜欢的。

    这是件长裙,摇曳至地,衣摆很长。与其他婚纱不同的是,高领长袖,蕾丝的边角用金边勾勒。腰束用一根轻巧的金丝,上面镶嵌着一颗颗硕大的玉石,在阳光的照射下闪烁着耀眼的光芒。做工精致,处处显示着雍容华贵。

    沈欢动容,这种带有复古气息的长裙……他怎么知道她最喜爱?

    “姐姐笑了。”许幼扬声大喊,“笑的很开心!”

    沈欢怔然,脑海里响起的却是一句话……

    万人瞩目,娶你为妻。

    ————

    沈欢静静地站在顾淮的别墅门前,等着他来娶她。

    婚纱很适合沈欢,贴身的长裙摇曳在地上。她绾着发,用一支钻石做的簪子轻轻松松地固定,看起来就像是近代走出来的清丽仕女。这种糅合了古代与现代美感的设计,也只有顾淮才能想的出来。

    风吹动,红裙盛开,眼角的一点抹红显出沈欢的美艳。

    许幼牵着她的手,小家伙今天穿着白色的西服,未长开的眉眼显出几分俊秀。看的出来,长大后也是个妖孽。

    这也是意料之中的,许笙当年可是a大的校花,她的弟弟自然也不会丑。

    果然是万人瞩目。

    长桌的尽头,她站在那儿,高贵端雅。桌旁,人山人海,几乎全市的人都出动,来观看这浩大的婚礼。

    警卫有秩序地排在她身边,保护她的安全。

    沈欢无声地笑笑,顾淮真是想的全面。她还真的什么都不用操心,只需要乖乖的等他娶就成了。

    突然,一声凄厉的尖叫响起。一个女人狼狈地挤开人群,她穿了一袭洁白的婚纱,怨毒地盯着沈欢,“你答应好我的,二少是我的!”

    这一声炸开了锅,旁人对她指指点点。一个人认出,“这女人不是苏黎吗?那个玉女掌门人啊!”

    苏黎拎着裙子,想再往前一步。警卫早就比她动作快,毫不客气地将她推进人群,“敢闹事的,送你去警局!”

    竹渊恭声对沈欢说,“沈小姐,抱歉脏了你的眼。我们很快就处理好。”

    苏黎睁着无神的眼,痴痴地盯着眼前的一幕,忽然疯狂地大笑,“我才是顾家的二太太!我才是!你们这么对我,小心有一天我让二少杀了你们……”

    警卫气的脸青,拿着对讲机说,“喂喂,这里有个疯女人,把她带走!”

    苏黎叉着腰,尖叫,“你敢这么对我?我才是二少的妻子!我才是!”

    不一会儿,警车开来,将仍在挣扎的她推进车内。

    苏黎疯了。

    “又是一人肖想嫁入豪门的……”旁人指指点点,“以前还是个明星呢。”

    沈欢静静地站着,不做言语。忽而,她无声地说,“抱歉。”

    也许你没这么多贪念,就不会受此难了。苏黎对顾淮的执念深,不过是因为顾家二太太的位置太吸引人。

    沈欢利用了她,最大的筹码就是苏黎的贪念。

    人群熙熙攘攘,她等的人,一直没来。

    半小时,一小时,一上午……

    汗水滴答,她挺直了背,众人看她的目光也带了诧异。

    怎么回事?结婚之日,新娘等了一上午,新郎却仍旧没来……

    议论声纷起。

    “听说沈欢以前结婚纪念日可是个弃妇呢,这回不会是二少突然不要她了吧……”

    “这样一个结过婚的,怎么配的上我老公?”

    “老公嫁我!这才对嘛!”

    沈欢的脸变得煞白,站了一上午,她的腿也开始发软。

    太阳升的很高,晒的人心里发慌。

    这时候竹渊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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