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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男神,过妻不候-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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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当是我最快活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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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姐,那人又来找你了!”在我悠闲地啃着苹果的时候,小弟慌张来报。
我拿着签字剔剔牙,白了他一眼,很是不满地别人打扰我吃东西,“慌什么,临危不乱懂不懂?”觉得小弟这样子有点煞威风,我就低下头去专心地啃苹果,再也不理会旁人。也不知过了多久,一双熟悉的黑色跑鞋出现在我的眼睛里。
第一反应,挠挠头,想想。
第二反应,想不到算了,继续吃。
第三反应——老子被揍了!
我暴跳如雷,瞪着眼前的人:“我是谁你知道吗?”
他眯了眯眸,“你是谁小爷为何要知道?”
我不回答,直接拿着苹果砸了过去,正中他额头。只听得“碰”的一声,那苹果便四分五裂了。
“因为老子要揍你!”我呲牙咧嘴,补充了句,“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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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个人吧,什么都行,就是脑子不大好使。
就像现在我很不明白,这个被我揍了两次的男人为什么还要来找我。鉴于之前的经历,我很果断地再给了他几拳。之后的每天,这混蛋都死皮赖脸地过来挨揍。
小弟说这是受虐症,很无聊。其实接受每天揍他的那个人,对,就是我,更无聊。
生活中突然出现了这么一个人还真是蛮惊奇的。他明明有张好面孔,却不惜挨我揍,我逐渐觉得不忍,于是我改踹他屁股。他总是笑眯眯的,像是很快乐的样子,就这么陪了我一个学期。
沈欢听说了这种状况,担忧地说,“快赶他走,否则……后果难料啊!”
我笑她妇人之见,严肃地说,有个人每天让我练拳,这不是提高我霸南之虎的威力吗?她一言不发,紧紧地盯着我。
我说,你又没见到他,怎么知道他危险啊?这时候的沈欢还年轻,负气,也不肯再管我了。
我无人监管,逐渐落入了他的手中。
……
明白自己喜欢上他,是十七岁的事情。
十七岁,本就是青春恋爱的时期。这么一个人呆在身旁,他任由你揍,但他却比你会打人,这样的温柔让人无法拒绝。
我毫无顾虑地喜欢上了他,而这个混蛋的回应是:“既然你喜欢了我这么久,虽然很凶,还很丑,那我就勉为其难的收下吧。”
勉为其难……
我一个忍不住揍了他,看着他委屈地看着我的样子,终于忍不住哈哈大笑。
·
恋爱该做的事是什么?无非是吃饭,逛街,看电影,和
男友撒撒娇之类的事情。
然而我并非常人,直接拉了他去练武。说是练武,还不如是打架。看着一群又一群的人在我面前趴下,我感到畅快淋漓。
我是霸南之虎,可是个威风凛凛的大姐大!
意气风发的时候,我会转过头看身边男人的脸。
他是与我并肩的人,那张脸上毫无惊慌。我以为那是包容,实际上不是。
也许在那一刻,他就开始厌倦了我,所以自此之后,了无音讯。
我寻他,哭哑了嗓子,他怎么会抛弃我呢?他是与我并肩作战的人啊!
然而他一闪身,入了茫茫人海,便寻不到一丝踪迹。
小弟说,他之前知道我是女的,来找我,不过是尝尝鲜,换个口味。
刹那我的心尖儿很疼。
也许是今晚的辣子鸡太够味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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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他真正的身份,是在报纸上。
他和一美艳女郎的亲密照被刊登在上面,标题写的是“赵家公子夜间私会”,我看不下去,揉碎了报纸,脸色不大好看。
现在我二十,寻了他三年。这三年本该是我青春正好的时期,我却为他伤心了三年。
而且还敢给老娘戴绿帽子!不想活了!
内心的愤怒几乎将我吞噬,然而转身看见沈欢那担忧的神色,我咽下了这口气。我不再那么年轻了,意气用事只会害了自己,我想,算了吧,就当自己瞎了眼,别再见他了。
前二十年我未曾求过谁,但我现在对天祈祷:希望我能与他再不相见,守护好身边的人。
日久见人心,身旁的沈欢,才是我最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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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事发突然。
我和他相处一年,只唤他十二。这是个很有江湖味道的名字,我欣然接受,他再怎么挣扎也不能逃脱这个名字。
我以为他会在我手心里,就像孙悟空斗不过如来佛。
然而这算什么?
我找了整整三年的人,正悠然地坐在雕花木椅上,眉目不偏不倚,恰好是我心间最爱的模样。
他是来和沈欢相亲的……
我闷声一口灌下了沈和熙倒的酒,眼角干涩,笑着对沈欢说,“来,干了!”
事实证明,我霸南之虎一向倒霉的很,连借酒消愁都会误中chunyao……
他将我抱在怀中,那怀抱有着该死的温暖。我哭叫着,理不清自己在说什么,隐隐约约听到自己低声喃喃,我爱你啊,十二。
爱的发狂,够卑贱。
他抱着我,一路奔走,有泪水滴落在我的脸庞上。许是半路上有什么问题,他耽搁了会儿,将我放在一旁。
就是这么致命的一会儿,我被一群流氓拖进角落,受了天大的侮辱。
听着这些男人的调笑声,还有在自己身上游走的手,我不止一次的想到去死。
于是我在二江大桥上,纵身一跃,满心轻松。
风吹过啊,云儿飘。
死对我来说也许是另一种重生,至少在那一刻,所有该放下的都放下了。
欢欢……好好活着吧,我挂念着的除了你和许幼,也就应该没其他了。
只是,临死的时候——
为什么还会记起十二的脸呢……这是为什么?
我微笑着将手放置在左心上,再也没了其他的言语。因为什么都抵不过这几个字——
我爱你。
哦,这个对象的名字叫做赵默。赵家的赵,沉默的默。
赵默。
如果下一世还能遇见你……哪怕靠近你荆棘丛生,我也想,大胆而放肆地拥抱你。
你愿意吗?
可惜……我听不到了。
………题外话………我爱的那个人,是埋葬在二江大桥下永不熄灭的灵魂。
65。65结婚当天被遗弃的沈小姐(3000+)
沈欢搞不懂顾淮。
他总是对她死缠烂打,耍小性子。可若只是为了娶沈欢挑衅顾安的话,明明可以一早就威胁她,为什么到最后才说?
不敢去看顾淮那含笑的眼,这种暧昧的感觉让沈欢心慌。她丢了一句“所有事情你来办”,连包都顾不上拿就落荒而逃。
他低低笑道,“再折腾也跑不出本少的掌心。”
雠·
老街市。
沈欢敲了门,小家伙穿着睡衣站在门口,一双水汪汪的眼睛无声的诉控着紧。
许幼长的眉清目秀,戴着猫耳帽子,看起来很萌。沈欢心中的焦躁这才纾解了些,顾不得什么,端起水“咕噜咕噜”喝到见底。
“渴死鬼投胎?”小家伙疑惑。
沈欢深吸一口气,“许幼,我跟你说件事。”
小家伙心里有种不好的预感,这是沈欢第一次叫他的全名,“你说。”
她艰难地咽了口唾沫,“你将会有一个姐夫。”
许幼颤着手指,还未发话,她又开口,“他姓顾……”
小家伙怒了,那个禽兽!
·
c市,这是一个不眠之夜。
各路媒体争先恐后地报道一个消息——顾淮和沈欢的婚事!
沈欢是谁?
当年飞上枝头变凤凰的女人,后来被顾安嫌弃,在结婚纪念日遭到离婚的可怜弃妇。大名鼎鼎的c市笑话!
顾淮是谁?
不受关注的顾家私生子,近年来却凭借着铁腕手段步步高升,一跃端居权力顶端。他心狠手辣,慵懒肆意,却无人敢得罪他!
落难的麻雀再次走到那个万人瞩目的位置,她,卷土重来!
顾二少发话,这次婚礼,不发请帖,想来的就来。这样豪气的话语,也只有他说的出来。
他这是——要请全市的人吃上一顿酒席?
比起之前顾安的镶金请帖,顾淮很好的诠释了什么叫做有钱。也借此机会,顾淮强而有力地狠狠扇了顾安一个巴掌。
你不要的东西,我花百倍的金买回来!
所以沈欢不是你丢弃的人,而是你——要不起!
顾淮靠着这样的方式,将沈欢牢牢护在怀里。至此,无人敢再说一句沈欢的坏话,所有人艳羡着她的好运。
这是属于顾二少的荣光。
·
沈氏。
望着手下的黑衣人,沈和熙颤抖着声音问,“你们说……那时候救走沈欢的真是二少?”看着那铺天盖地的新闻,他蓦地想起那夜,那人放下的狠话——
“告诉沈和熙,这笔账,我顾二少迟早会讨回来!”
怪不得今日沈氏被逼的走进绝路,背水一战,对方却毫发无伤……
他惹上了,不能惹的人!
黑衣人惊惧地叫,“好像、好像是……”
沈和熙脑袋上流下了大滴大滴的冷汗,他闭上眼,深呼吸,“给我接顾安的电话。”
半晌后,电话拨通了。
那边的人明显带着醉意,大着舌头说,“谁、谁啊?”
沈和熙小心翼翼地问,“大少,那个,二少……”
顾安暴怒起来,大吼道,“别跟我提他!还有那个贱女人——我迟早会夺回来!”
c市,风起云涌。
——
沉默了半晌,沈和熙冷哼一声,“给我接大小姐的电话。”
若是之前顾安说出这番话,他一定深信不疑。但现在c市是谁的天下?顾安敢这样说,简直是不想活了。现在唯一的希望就是沈欢。
沈和熙像是找到了救命稻草一样,哽咽着说,“欢欢……”
沈欢毫不犹豫地吐出一个字,“滚!”
果然跟沈和熙身边的秘书一样,捧高踩低,拿着别人的感情耀武扬威!她还信他就是傻子!
沈欢有些恍惚。
刚才顾淮跟她说,婚礼,定在三日后……她不用去选购婚纱,他已经看好了。
顾淮说,“你只需要安安心心的,做我的新娘。”
一切,都有他。
沈欢茫然:她这是闪婚?结婚的对象是个万能老婆子?
·
三日后。
万人礼宴,全市出动。
流水般的长桌,自那高大阔气的别墅一直排向城郊。桌上的水果无一不是精品,引的市人驻足。
这手笔,真大!顾二少是有多得瑟他娶到了那个女人?
他们没有特地雇用礼堂,这个c市,哪里不是结婚的礼堂?
正直青春期的少女放声尖叫,“我老公就是气派!”
身旁的少女不服气地哼哼,“什么嘛,是我老公才对。”
这时候有人笑笑,“二
少是沈欢的。”
一句话,让所有人哑然无声。
平常较为低调的顾二少一出动就是如此豪气,这举止惊艳了所有人,“国民老公”一词,迅速地冠在了他的头上。
沈欢心里腹诽,也不怕压死他。
此时她正在等候别人把婚纱拿过来,心里有些焦灼。
碰、碰……
这种不正常的心跳,从来没有过。
她的手一直紧紧地抓着衣角,脸上汗涔涔的。一只手帕贴上她的脸,许幼踮着脚,小脸上的神情很是严肃。
“你看你,都是要嫁人的姑娘了,还这么孩子气。”小家伙批评道,一边细心地为她擦汗,笑容甜甜的,“小爷虽然很讨厌那个姓顾的,但他都这么爱惜你了,算了,给他个机会。”
沈欢俯下身,让他的行动更方便。她捏了捏小家伙的脸,疑惑地问道,“怎么看出他爱惜我的?”
许幼脆生生的答,“万人瞩目,娶你为妻。”
沈欢的心被狠狠地撞了下,她张了张唇,刚想回答,眼角却瞥见婚纱被拿过来了。
满目都是那妖艳动人的红。
他没有选洁白的婚纱,反倒是挑了最红的,那惊心动魄的红……是她最喜欢的。
这是件长裙,摇曳至地,衣摆很长。与其他婚纱不同的是,高领长袖,蕾丝的边角用金边勾勒。腰束用一根轻巧的金丝,上面镶嵌着一颗颗硕大的玉石,在阳光的照射下闪烁着耀眼的光芒。做工精致,处处显示着雍容华贵。
沈欢动容,这种带有复古气息的长裙……他怎么知道她最喜爱?
“姐姐笑了。”许幼扬声大喊,“笑的很开心!”
沈欢怔然,脑海里响起的却是一句话……
万人瞩目,娶你为妻。
————
沈欢静静地站在顾淮的别墅门前,等着他来娶她。
婚纱很适合沈欢,贴身的长裙摇曳在地上。她绾着发,用一支钻石做的簪子轻轻松松地固定,看起来就像是近代走出来的清丽仕女。这种糅合了古代与现代美感的设计,也只有顾淮才能想的出来。
风吹动,红裙盛开,眼角的一点抹红显出沈欢的美艳。
许幼牵着她的手,小家伙今天穿着白色的西服,未长开的眉眼显出几分俊秀。看的出来,长大后也是个妖孽。
这也是意料之中的,许笙当年可是a大的校花,她的弟弟自然也不会丑。
果然是万人瞩目。
长桌的尽头,她站在那儿,高贵端雅。桌旁,人山人海,几乎全市的人都出动,来观看这浩大的婚礼。
警卫有秩序地排在她身边,保护她的安全。
沈欢无声地笑笑,顾淮真是想的全面。她还真的什么都不用操心,只需要乖乖的等他娶就成了。
突然,一声凄厉的尖叫响起。一个女人狼狈地挤开人群,她穿了一袭洁白的婚纱,怨毒地盯着沈欢,“你答应好我的,二少是我的!”
这一声炸开了锅,旁人对她指指点点。一个人认出,“这女人不是苏黎吗?那个玉女掌门人啊!”
苏黎拎着裙子,想再往前一步。警卫早就比她动作快,毫不客气地将她推进人群,“敢闹事的,送你去警局!”
竹渊恭声对沈欢说,“沈小姐,抱歉脏了你的眼。我们很快就处理好。”
苏黎睁着无神的眼,痴痴地盯着眼前的一幕,忽然疯狂地大笑,“我才是顾家的二太太!我才是!你们这么对我,小心有一天我让二少杀了你们……”
警卫气的脸青,拿着对讲机说,“喂喂,这里有个疯女人,把她带走!”
苏黎叉着腰,尖叫,“你敢这么对我?我才是二少的妻子!我才是!”
不一会儿,警车开来,将仍在挣扎的她推进车内。
苏黎疯了。
“又是一人肖想嫁入豪门的……”旁人指指点点,“以前还是个明星呢。”
沈欢静静地站着,不做言语。忽而,她无声地说,“抱歉。”
也许你没这么多贪念,就不会受此难了。苏黎对顾淮的执念深,不过是因为顾家二太太的位置太吸引人。
沈欢利用了她,最大的筹码就是苏黎的贪念。
人群熙熙攘攘,她等的人,一直没来。
半小时,一小时,一上午……
汗水滴答,她挺直了背,众人看她的目光也带了诧异。
怎么回事?结婚之日,新娘等了一上午,新郎却仍旧没来……
议论声纷起。
“听说沈欢以前结婚纪念日可是个弃妇呢,这回不会是二少突然不要她了吧……”
“这样一个结过婚的,怎么配的上我老公?”
“老公嫁我!这才对嘛!”
沈欢的脸变得煞白,站了一上午,她的腿也开始发软。
太阳升的很高,晒的人心里发慌。
这时候竹渊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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