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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风暴-第1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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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已经有一身好功夫。
再加上有心算无心,他猛地突骑而出,竟然真一举见功,将祖全派来的那一骑擒了下来。
孙临见到这一幕,惊得忍不住看向俞国振。
他当真觉得奇怪,近一年前,他就曾见过王启年,这是个总闯祸闹事的小子,而且对糖水煮鸡蛋有着异样的爱好。这不到一年的时间,他在俞国振手中,竟然就成了一员骁将!
俞济民究竟有什么仙家妙法,能做到这个!
他心中想想觉得惭愧,自己上任半年,却是一员可战之将都没有发掘出来,而俞国振身边,就是一个傻子,也能锻炼成才!
王启年拖着那人,呵呵傻笑着奔到俞国振这边来。俞国振瞪了他一眼,旁边的田伯光嘿然笑道:“好小子,回去糖水煮鸡蛋,少不得你的!”
王启年大喜,见那人正要爬起,用力又是一抽,将他拖倒在地,然后把套人的绳头递给了齐牛,仿佛是知道自己抢了齐牛表现的机会一般。齐牛哼了一声,只觉得没趣,不肯接过来。
也就是他这憨人,才会和王启年这孩子计较。
俞国振将那绳头接过来,旁边早有家卫上前,将那关宁兵按住,那厮倒是悍勇,口中兀自大骂,一名家卫听得厌了,直接从地上抓了一团马粪塞到他嘴中,顺手还在他身上擦了擦。
祖全的脸色已经阴沉得可怕,这队官兵的反应与能力,完全出乎他的意料。
他自己上前过来,沉声喝道:“我等乃是奉命来剿贼的关宁铁骑,尔等何人,胆敢阻碍王命,擒我军士!”
俞国振没有理他,而是招手示意方才被抽了一鞭子的那名家卫出来,那家卫脸上兀自流血,俞国振将马鞭递给他。
“抽十鞭。”他吩咐道,然后抬起脸,看着祖全:“胆敢惹我者,必十倍还之。”
祖全没有想到对方这么不给面子,闻得此语大怒,手不由得抬起,正待下令冲锋,却看到对方阵列整齐,特别是两端的火枪,已经架了起来,甚至连火绳都已经引燃,显然,只要他们一有动作,那么便是一场火拼!
他原本觉得自己是可以将这队地方官兵全灭的,可现在,却隐约觉得,这群地方官兵,完全有与自己相抗衡的实力。
即使胜,也要付出巨大代价,而对于祖全来说,这是极愚蠢的事情。
因此,他眼睁睁看着那名家卫,带着一脸快意,在自己派出的亲信头脸上抽了十鞭,然后那亲信被赶了回来。
“阁下是什么人物?”祖全沉声喝问道。
“俞国振。”俞国振淡淡地回应。
说完之后,祖全也没有多问,而是又看了他一眼,狞笑了一下,带着自己的人马离去了。
“济民,你这是……何必!”孙临虽是年少气盛,却也知道,关宁军不是好得罪的,三千官宁军,足以充当三万普通官兵,俞国振得罪了他们,当真是和自己的性命过意不去!
俞国振却不怕,他冷笑了一声:“克咸姐夫,我的脾气你又不是不知道,除非他当场杀了我,否则就等着我的报复。”
说完之后,他昂起头:“上马,前进,接下来让这群败北的关宁军瞧瞧,咱们安庐男儿的本领!”
随他而来的官兵,自然不将关宁军放在眼中,他们是没有见识过关宁军的厉害,却是不止一次看到俞国振创造的奇迹。而俞国振方才的报复,虽然略嫌不够隐忍,却是极解气,因此一群人都欢呼着冲向东方。
此际高迎祥刚击退了关宁军袭击,也正全速向着滁州进发。
他的神情有些不豫,旁边的曹操罗汝才同样如此。倒不是二人起了争执,在流寇诸家头目当中,他们二人算是比较有头脑的,战局到此,对他们是极大的不利!
“却是没有想到,这庐州竟然如此难攻!”罗汝才终于忍不住叹息道:“无怪乎张献忠在这边也吃了亏,庐州府史可法倒也是个人物。”
“当初张献忠能克庐州,不过是借着咱们把官兵大队引走罢了。”革里眼有些不服气:“若非如此,就凭他,哪里能破庐州。”
“这是我大意了,张献忠既然破过一次庐州,官兵如何会不加强防备?城中竟然有八千兵马,没有想到,没有想到!”高迎祥叹了口气:“卢像升也奸猾,只派了千骑来攻,我原本设伏伏击他,却被他逃走……若是能重挫卢像升,那么咱们也后顾无忧了。”
“闯王为何不南下?”横天王问道。
“南下便是巢县,如庐州一般,也是被张献忠破过的,必有防备,况且听闻那边近无为,离那个什么无为幼虎的虎穴甚近,我们虽是不惧,却也不必去硬碰硬。”高迎祥听得这个问,才收拾收情,笑了一声道:“况且,咱老子在庐州已经见识过了,张献忠这驴日的过的地方,当真是寸草不生,便是捉着几个百姓,也都是苦哈哈的。既是如此,咱们就冲张献忠未曾去过的地方去,像是滁州!”
“闯王这是好计,滁州富庶,人口众多,又未经兵灾,存粮定然不少。况且压了滁州之后,东可去扬州,南可过江窥金陵。啧啧,若是方才咱们能击败卢像升,破了他的大军,倒真可以据此为基业,与朱家皇帝争一争天下!”
他一边说,一边眼睛却是在狡猾地转动,闪烁着贪婪的光芒。在诸家流寇中,罗汝才怕是最贪也最奢的一个了,因此,对于财富,他有一种永难满足的追求。庐州左近,他们虽然也破了霍丘、六安两地,但这两处地界年初都是已经被弄过一次的,根本没有捞着油水,这让罗汝才异常难过。
所以,他对于滁州之行就更为渴望,即使打不下金陵,只要能在其外围劫掠一番,对于罗汝才来说就是不虚此行了。
“咱们得快,须得赶在官兵做出防备之前就到滁州城下,卢像升方才败退之后,必会暂时休整,咱们会有三五日时间!”高迎祥一边说,一边张望四周:“横天王殿后,咱老子亲为前锋,曹操,革里眼,你二人助我,混十万居中接应,争取一两日就破滁州,然后便是吃他娘喝他娘睡他娘!”
听得他如此大声,周围顿时一片欢呼,原本因为十余日攻城毫无收获的流寇士气,为之又是一振。
高迎祥说得隐晦,可是众人都明白,他的意思就是进了滁州之城后,再无纪律约束,大伙爱做什么,便做什么!
他们一路滚滚而过,沿途之地,当真是被祸害得不成模样。得到消息早逃走的倒还罢了,最多是被他们放火烧了屋子,可也有些村民固执不肯离家的,少不得被杀戮奸淫,勉强留得一条性命,也被驱赶着行在队伍之中,成为了贼人一员。
他们行得极速,这是流寇的看家本领,因此每每官兵追击,他们都能逃脱。但到十二月二十八日之时,他们行过柘皋河,此时因为是冬季,水势不大,但得到寇来的消息,河上几无船只,便只有搭架浮桥。
为了节约时间,高迎祥等精骑先行,过河之后他们也不停留,直奔滁州方向而去,而留着横天王王子顺一部殿后。
横天王王子顺也是积年惯贼,只是在众寇之中实力较弱,故此被安排这个差使。他看着慢慢吞吞过河的老弱妇孺,心中甚是不喜,回头对着被令来随他的另两名寇渠混世王与开山虎道:“闯王也恁地小心,为何还要让我等殿后,大伙连营而去,散开就食,才是正理!”
混世王与开山虎虽然不是十三家那样的大寇,但也算是自领一支的头目,他们时而依附于大寇,时而自行其是。听得王子顺这话,两人深有同感,都是连连点头。
“要不咱们就顺路让兄弟们发发利市?”混世王敢称王,自然是个胆大的,他提议道。
“这却不可,若是闯王知晓,咱们罪过不小。”王子顺发牢骚归发牢骚,却不敢有违闯王的命令:“好在闯王不是吃独食的,若只是曹操在前,我是说什么都不肯殿后。”
就在他们说话的时候,他们身后浮槎山一支之上,俞国振举着望远镜,观察他们的情形。
“你们都瞧着了,觉得这一仗,该怎么打?”观察了一会儿之后,他笑着回头问道。
跟他来的是田伯光、齐牛和孙临等人,听得他问,孙临抢先道:“让老牛说,听听老牛有什么主意!”
他就是想看看老牛这憨人会不会打仗,田伯光也知道,便笑了笑没有出声。齐牛紧紧抿着嘴,他不善奇计,但认准一件事情,那就是一力降十会。
“追上去,半渡,打!”
他说得很简单,孙临噗地一笑:“自然是追上去,乘着半渡之时打,但你还有没有别的想法?”
齐牛摇了摇头,他实在想不到,这种情形之下,还有什么别的想法。
不仅是他,就是提出这个问题的孙临,也想不到什么办法。因此,众人的目光,不约而同,又回到了俞国振的身上。
第五卷二六六、船头孰女着红衣(四)
流寇当中,一向是谁势力大,谁说话的声音也就大。高迎祥实力强,故此能支使横天王王子顺,而在殿后的三人当中,王子顺实力最强,因此又能支使混世王与开山虎。
他在河这边见大队人马过得太慢,等得便有些不耐烦,吩咐混世王留在后边,自己带开山虎抢先过河了。
留在最后的混世王自然是心中不喜,连着鞭笞了几个磨蹭的流贼,也没有让他心情好起来。
流寇共是十五万人,其中精锐约是六万,大多先过了河,而拖到现在的,则很多是被裹挟来的百姓,也正是他们,使得过河的速度变慢了。
“该死,若是有个村子让咱老子乐乐就好……实在不成,有些送死的官兵来,让弟兄们杀杀出气,也是好的。”
他身旁一亲信看到他的烦躁,笑着说道。
混世王连连点头,觉得深有同感。就在此时,那亲信又“咦”了一声:“那边,那边有艘船!”
却是一艘破烂不堪的木船,看起来是河畔百姓用来捕鱼或采莲的,混世王瞥了一眼过去,然后神情一振。
那船上划桨的,是一个身材婀娜的红衣女子!
她背对着众人,顺流而来,隐约还有歌声,似乎完全不知这边的事情。混世王嘴角浮起一丝狞笑,他并不认为这是个什么陷阱,官兵已经被击退了,必无胆再来。
这女子可是送上门来的开心货啊……
红衣女子船行到距离他们约百五十丈处,终于回头来望了一眼。因为隔得还远,所以混世王看不太清楚她的脸,只是觉得她脸上白白的一片。脸都这么白,那身上还用说,一念至此,混世王便觉得火在翻涌,指着那女子道:“擒来,咱老子用过后,大伙都可上!”
顿时他身边诸贼大呼小叫,催马就追过去,那红衣女子慌忙折向,但逆流不快,她划了好一会儿,绕过一片山林,混世王等已经追近,她见情形不妙,顿时弃船登岸,直接向林子里钻去。
毕竟隔着较远,而且又是一片丘陵,因此当追者赶到时,那红衣女子的身影早就不见了。
混世王也催马到此,他皱了皱眉,心中没有失望,反倒生出异样的兴奋。这让他有一种捕猎的感觉,那女子力弱,想来是逃不远的,只要散开去寻,很快就能找到。
“都照子放亮些,休让那小娘子走脱了。”他高声喝道:“散开来找找,散开来找找!”
他原本带着两千自己的人守着桥这头,来追那女子时带了几百人来,还留了一千多人在原地,倒不虞桥头那儿会出什么状况。听得他的命令,诸贼都是哄声大笑,四散开始寻找。
不过那红衣小娘或许是熟悉周围,找了好一会儿,竟然都没有看到,只是寻着两块红衣上撕下的布片。混世王拿在手中嗅了嗅,却是一股脂粉气儿。
“啧啧,可惜……”他心中火烧火燎地想。
就这时,他看到前方山洼处,腾起了青烟。他哈哈大笑:“造化,造化来了,原来在这地方还有个村子,若不是拐过来,当真看不到它!”
有村子,也就意味着可以找乐子,或屠戮杀人,或淫掠抢劫,这些流寇就是靠着这个取乐的。混世王原本觉得这附近就是有人家,闻得大军动静也应该跑了,现在看来,此处山洼幽僻,他们如果不是追踪那红衣女子,也根本不可能到这里,也正是因此,山洼中的村子里依然有人。
不等他下令,诸贼便向着那山洼冲了过去,路上又拾着两片红衣女子身上的碎布,这证明那女子也是向此处逃来的,诸贼便又是一阵欢呼。
他们顺着山谷便向上爬去,原本清澈的山溪,如今也变得污浊不堪了。混世王见骑马反而不快,便弃了马,将之交给几个属下看顾,自己也步行。
离着那冒烟处还有十余丈时,混世王突然觉得似乎有些不对,便有人家,怎么会建在这半山洼中,看模样,这条溪流顺洼而下,春夏多雨时节,水流极大,若是住家于此,只怕多有不便!
这个疑团一起,心中的邪火便熄了,他大声喝斥,正待下令退后,然而就在他们头上的山脊处,已经有至少三十杆火铳瞄准了他。
“这贼人当真是胆大。”田伯光喃喃地说了一声,他还穿着女装,一身红衣站在俞国振身边。
俞国振翻了他一眼:“今日做得不错啊。”
田伯光顿时忸怩起来:“小官人,以后这等事情,可千万莫再抓着我了,回去不用说,我定然要被笑话的!”
“你扮得最像啊,那声音都与一位小娘别无二致。”旁边的齐牛瓮声道。
俞国振没有理睬他们,他猛地挥手:“射!”
除了三十杆火铳之外,尚有孙临的神射,山脊之上顿时枪声连绵响起,而三十枝瞄着混世王的火铳,至少有十发弹丸击中了他,孙临的箭矢,也一举贯入其喉,让混世王的身体倒飞出去,重重地摔入了溪水之中。
俞国振知道此时的火枪准头相当不足,因此每每要狙击贼酋时,都是不惜多浪费弹丸,用数十枝枪瞄准射击。这种情形之下,便是只有十分之一的命中率,也足以狙杀目标了。
他此次来,带的可是两百惯用了火铳的家卫,三十杆枪冲着头戴银盔的混世王,其余也是各寻目标,一排轰下,顿时在山洼子里的贼人倒下一片。
孙临射中了混世王,心尚不足,又弯弓抽箭,扣弦连发,接连数箭都无虚发,这才觉得畅快,大笑道:“前些时日被这些狗贼困在城中,这一口气,如今才算出了。”
贼人不愧是惯匪,遇袭之后,特别是失去了贼首,还没有立刻溃乱,竟然张牙舞爪,循声向着山脊反扑过来。但是爬山不易,双方距离又足有十五丈,因此当他们扑到一半时,第二轮射击也开始了。
又是一阵烟起,贼人倒下一片。
跟着混世王来的贼人也就是三百多,这两轮伏击,已经倒下数十,其余之人,却仍不退,而是借着树木石头掩护,想法子继续上来。俞国振见时机已至,便又下令:“冲!”
尖锐的锁呐声顿时响起,随孙临而来的官兵虽不知这锁呐声的意思,但见着家卫们放下火铳,开始执矛下冲,当即明白,便也跟了下去。家卫们的外衣是绿色的,俞国振在高处看到,仿佛是一道绿色的瀑布,向着洼地倾泻而下,而跟着这绿色的,则是灰色甚至杂色的官兵。这道激流所冲之处,如果有流寇胆敢阻拦,那必然激起血红色的浪花。
齐牛有些无趣地看着自己的兄弟们在下厮杀,在他看来,这是一场根本没有什么悬念的战斗。失去指挥、失去斗志的流寇,虽然还有个别人依旧悍勇,但在武备齐全的家卫面前,应该不会有什么机会。但看了片刻,他突然咦了一声,那些流寇猝不及防之下被杀了小半,剩余之人,竟然又聚在一起,各执兵刃列阵而战,他们虽然败了,却败而不乱!
俞国振也是目光凝动,这还只是与高迎祥所统流寇一部交手,对方的战斗力与顽强程度,都超过了他的预计。
这是他思虑不周之处,拿张进嘉、老回回等人的部下,来衡量这些对手。
“老牛,去吧!”
见流寇被压缩在一起,但依然凶悍,一边缓缓后退,一边还试图反击,官兵中已经有十余人在这种激战中战死,而家卫也颇有数人受伤,俞国振指着流寇中最为凶悍的一人下令道。
这人大约是寇渠心腹,方才他就是站在被击毙的寇渠身侧,当时周围十余人或死或伤,就是此人命大,竟然只是受了轻伤!
齐牛的目光早就盯着这个家伙,闻言大喜,也不管地势陡峭,一屁股顺着山上的落叶就滑了下去。
“真是胡闹!”俞国振忍不住骂了一声,却没有多少恼意。
“若是觉得他胡闹,便将老牛给我算了,在你身边,总是耽搁了前途。”孙临半是认真地道。
何止是孙临,便是史可法,也不止一次提到对齐牛的垂涎,作为俞国振帐下头号猛将,老牛憨实而勇猛,加之力大无穷武艺超群,在史可法看来,那可就是一块璞玉!这样的好材料,不能跟着他为国效力,实在是一种浪费!
“此话怎讲?”俞国振翻了他一眼。
“跟着我,迟早一天他能当上总兵。”孙临颇为自负地道。
“胡扯,一个总兵算得了什么?”俞国振不屑地撇了撇嘴。
若是他愿意,在海外建国的话,以齐牛的功勋,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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