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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与偏见福尔摩斯]恣意人生1-106(98章)-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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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能从您写的字句中知道您在化学方面有很深的造诣。或者说,至少在化学的某方面,例如:有关血液的检测……有超出超出常人知识、见解。这让我大胆的推测,您对解剖、伤口、推理都有所涉及。

    如果我信中的内容让您觉得自己被冒犯,我在这里深表歉意。但我只是不想放弃这个难得交流的机会。要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找不到两个完全相同的头脑,但能找到两个相似的也足够让人欢欣雀跃的了。

    如果可以请把回信放到图书馆交流区即可。

    PS:请问在血液检测上是否有其他的方法?

    您的S H

    马特看完信,半天没反应过来。这算什么,古代版的笔友吗?!看着信件,字迹刚劲有力,字体流畅,说明写信者性格坚毅,条理清晰,做事干脆豪不优柔寡断。虽然推测出自己化学方面的深厚造诣,却没有用任何英国人惯用的词藻赞美。甚至毫不犹豫的提出自己的问题。这种与其说是不趋炎附势,还不如说是,完全不善人际交往。对待任何事都实事求是,讲求事实。

    这么纯粹的人,马特就算活了两世,还是第一次遇到。而这个神秘的SH明显把自己当成长辈。不过按自己真实年龄,也的确是大叔级的人物。毕竟这种知识怎么也不会是年轻人所拥有的。

    这样通信也不错,至少不会像图书管理员那样年龄歧视。

    当年轻人终于从实验室出来时,已经是一个星期以后了。稿纸上的内容被证实是真实而有效的。这时青年人坐不住了,这个对于他来说是个难得的机会。显然对方的某些才能深深的吸引了自己。

    他反复的看那位神秘人士留下的字句。不难看出此人接受过良好的教育,从字体上看出他是个相当固执的人,甚至是个睚眦必报的人。因为几乎没人在这种胡乱涂写的纸上用花体字。再看看最后的留名,如果真想被别人知道自己是谁,绝对不会只写字母代替,说是不想被人知道,却又留下了名字的简写。如果不是个矛盾的人,就是想测试自己的能力,测试自己是否能找到他。所以,自己迅速给那位MT先生写了封信,在最后注上自己名字头两个字S H(Sherlock Holmes)他确信,只要那位收到自己的信件,必定会给自己回信。自己需要做的只是耐心的等待即可。就这样,Holmes把信放在两人都到过的地方,并让管理员每天都把自己写的留言放在和稿纸同个地方。

    就这样有一个星期过去了,当他怀疑自己的推理是否有错时,福尔摩斯收到了对方的回信。

    多年后,当Holmes回想起,他和马特的初识的经过,不得不承认,那是他人生中唯一一次的推理失误。但对于马特这种异常于人的特例,对正常人适用推理在他身上却完全不起作用。所以研究马特,成为自己生活中必不可少组成部分。即便经过这么多年,马特还是能时时带给他惊讶。

第十五章

    对于马特来说,他只把这种书信交往的形式当成普通的笔友间的交流,却不知道,在18、19世纪的英国,信件乃是重要的沟通手段之一。当某两个人之间有频繁、密切的书信来往时,往往表明这两人有着非比常的关系,要么是情人;要么是挚友,要么是亲人。

    但对于这两个当事人来讲,一个不明俗理,另一个不谙人际,那种事,被两人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完美的忽略了。

    马特心理年龄虽然早已成年,但毕竟当了十年的小孩。所以,有时仍有几分小孩心性。也许想作弄一下那个化学狂热份子;或者是,对方毫不避忌的直白猜测进行小小的报复行为,马特把自己所知道的一股脑的全扔给对方。心想,既然你喜欢的话,就一次性让你看个够。这样做的马特完全忘记了自己身处的是19世纪初,也许有些东西还么没发明出来。

    你好,S H先生

    收到你的留言,看到你的来信,的确让我感到很惊讶。但是,就如同你没有怪责我不经同意的在你的稿纸上涂写一样,我也同样不会怪责一个求知若渴的青年人这样迫切的请教。虽然我们的年龄有一段不小的差距。但对我来说,科学研究是不分人种和国界的,任何人都有权利研究它,分享他。我很高兴能找到一个和我有某些共同爱好的人。

    至于你最后所提出问题我很高兴能回答你。是的,酚酞并不是唯一的试剂,还有几种化学试剂也具有同样的效果,如果你觉得自己需要知道它们的话,我可以告诉你。但是,年轻人,为了避免你养成这种不劳而获、坐享其成的习惯,我建议你自己在实验室亲自操作;进行验证。毕竟只有掌握了,才是自己的。

    一,联苯胺试验法

    该试验灵敏度极高,只需微量检材即可进行。试验时,取少量待检测材料,放置在表面皿或白磁板上,然后依次滴入冰醋酸,联苯胺无水酒精饱和溶液和3%的过氧化氢各一滴。如果检材上有血迹存在,就会出现翠蓝色反应,但这种反应其他物质也可能出现,并非血迹所特有。因而,该试验若成阳性反应,只能说明检材上可能有血迹。

    二,酚酞试验

    与联苯胺试验一样,此试验的灵敏度也非常高。试验时,取少量待检测材料置白磁板上,用蒸馏水浸湿检材,加还原酚酞试剂和3%过氧化氢各一滴,如有血迹,立即出现红色。

    三,石蕊试验

    与联苯胺试验一样,此试验的灵敏度也非常高。试验时,取少量待检测材料置白磁板上,用蒸馏水浸湿检材,加石蕊试剂和3%过氧化氢各一滴,如有血迹,立即出现蓝色。

    四,鲁米诺发光试验

    用鲁米诺0。1克,过氧化钠0。5克,加蒸馏水100毫升配制试剂。试验时将所配试剂装入玻璃喷雾器内,在暗室内或夜晚对待检测材料进行喷射。如有血迹,就会呈现出明显的青白色发光现象。

    希望你还满意我的回答。

    你的,M T

    当马特写完自己名字的落款是,不禁再一次看着对方的名字大写字母。

    SH……SH……SH会是个什么名字呢?突然一个在自己前世几乎家喻户晓的名字浮现在脑海“Sherlock Holmes——SH”呵呵~~~马特自嘲的笑笑,怎么可能。那只是个小说中的人物。怎么会在现实中出现,再说,就算这个人真的存在也和自己相差半个世纪呢,要是自己没记错,书中的Sherlock Hlomes出生在1854年。不过,有时间道是可以去小说中Sherlock Hlomes的住址看看,是否贝克街真的有221B这个门牌,反正那里离大英博物馆很近,顺道去看看也没什么。

    马特的计划却被加德纳夫妇给打乱了。原来,自从加德纳先生因马特发了笔小财后,就一直计划着带马特出去走走。但行程一直定不下来。最后,在加德纳太太的强力要求下,决定去德比郡。因为加德纳太太曾今在德比郡的小镇住过一段不短的时间。

    马特知道这个消息也很欣喜,立即做好随时出发的准备。而我们可怜的求教者SH,早被马特忘到了后脑勺。

    Sherlock Holmes如愿的接到了他所期盼的来信。他并没有急着看里面的内容,而是仔细的观察着信纸,不放过任何微小的细节。让人沮丧的是,这信纸是英国最普遍的民用信纸,任何家庭都在用,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火印封口处的标识倒是与众不同,一条类似蛇的动物盘成大写M的字样。看来这位神秘先生所落款的名字是真实的。

    打开信件,通篇流畅的花体字。是的,太过流畅,每个字体粗细一致。像是从头到尾没停歇过。这很不合理。这绝对不是羽毛笔写出来的字迹,任何羽毛笔在蘸了墨汁开始写到再次蘸墨汁时,字迹都会从粗到细,然后再次变粗。从这样细微的变化中,自己能分出羽毛笔的种类,价格甚至制作的厂家。但是,这位MT先生显然使用了一种完全新型的书写工具,到底是什么呢?无解的Sherlock Holmes只有开始关注信的内容。

    Hlomes如愿的得到另几种检测方法和试剂。但这太不合常理了。任何一个研究者对自己的辛苦研究的成果多少都有些藏珍的心理,就算会和别人分享,也绝对不会每个细节和盘托出。甚至对象只是个没有见过面陌生人。

    对方给他的感觉就是,这些世人所不知的研究就如同是被MT先生从某本教科书上随手抄下来又顺手给了自己,完全没有任何珍贵可言。可自己却深知,这些用途别说教科书,信上所说的某些物质,Hlomes可以肯定就算问遍世界上所有化学家,都没人知道。

    Holmes沮丧的发现,MT先生的来信并没有能让他更进一步了解这位先生,反而陷入更深的迷雾。Holmes发现,写信人本身比信纸上那些试剂更让人有研究的。但来日方长不是吗?终有一天自己会弄明白的,至于现在嘛,当然是去实验室,验证其真实性。

第十六章

    马特和加德纳夫妇一行人从伦敦出发。他们旅游所经过的都是是山明水秀之地,风景名胜之乡,如牛津、布莱尼姆、沃里克、凯内尔沃思和伯明翰等举世瞩目的地方。马特在此次旅行中投入了最大的热诚。沿途,要么奔跑于无际的草原,要么攀爬上嶙峋的怪石。他的行为让加德纳夫妇充分感受到了男孩的活力。

    旅途中的三人,性情随和,都能忍受旅途中诸多不便;各个兴高采烈,满腔热诚的去享受一切快乐。加德纳夫妇对马特更是宠爱有加,加德纳先生甚至对自己的妻子说,如果他们将来没有儿子,把马特当成自己的儿子也不失是个好法子。(潜台词:如果加德纳夫妇没有儿子来继承他们的财产,他们将会选择马特来继承)这个观点得到了加德纳太太的大力赞同。

    也许有了这层原因,加德纳夫妇简直把马特视为自己的孩子,一路上嘘寒问暖照顾有加。马特则完全没感觉出加德纳夫妇对自己态度的转变。他就像只长期被困在笼子,渴求自由的苍鹰,一旦被放出,“就天高任我飞”至于其他的事,只有等马特玩够再说吧。

    当马特一行人到达德比郡的蓝布顿镇,也就是加德纳太太曾今居住过的小镇时,马特才意识到,他们已经离开伦敦整整10日之久了。

    他们一行人,住在了蓝布顿镇唯一的客栈。晚餐后加德纳夫妇开始讨论第二天的行程。因为马特对这一带完全不熟悉,所以他并没有发表任何意见,只是在旁边安静的听着。但最后,加德纳太太还是询问了马特

    “你觉得怎么样,亲爱的,我们明天去彭伯利庄园参观,虽然它并不在我们这次的旅游线路上,但也只需绕一两英里的路,并不会耽误太多时间,而且那里夏天的景色美极了。”

    “既然这样,那我们就去看看吧。”马特虽然嘴上同意加德纳太太的建议,但心里却有几分不解。暗想道:

    “庄园?那是个什么概念?应该和农庄差不多吧。这有什么好值得参观的……真的有人消耗巨资,专门建造庄园来供游人参观吗?这也太不符合经济利益了……”

    “舅妈,这个彭伯利庄园建起来只是给游客参观的吗?”马特忍不住开口问道。

    “哦,当然不是亲爱的,他是庄园主老达西先生留下来的,听说至今有100多年了。达西先生一家每年都会在庄园住几个月,没人时,庄园由管家打理。”加德纳太太解释道。

    “也就是说,在主人不在期间,才供游人参观吗?”马特暗自点头,这也算是充分合理的利用一切可利用的资源来增加收益,不错的主意。

    “哦,那可不一定,也许主人家夏天会来这度假,但我想见到他们的机会不大,因为开放参观的地方只是彭伯利的一部分,那些个老爷少爷所在的地方是禁止参观的。”加德纳先生替妻子解释道

    “哦,我明白的。”马特觉得这位庄园主真是个很有商业头脑的人。

    当夜无话,第二天,当他们的马车终于在庄园门房处拐弯驶进庄园时,给马特的感觉就是:大,这个庄园非常的大,园内地形变化多样,山岗河谷,高低山坡‘草地溪流、错落有致。他们从一处最低平的地方进入园中,马车在一大片辽阔幽美的树林里行驶了很久。大约半英里路,彭伯利庄园大厦顿时闯入他们的视野。大厦坐落在山谷的对面,一条大路陡峭蜿蜒的通到谷底,大厦是一座巍峨漂亮的石造建筑耸立在一片高地之上。

    驶过蜿蜒的大路,马特一行人在大厦门口下了马车,一位仪态端庄体面的老妇人接待了他们。原来她是这个庄园的管家。

    他们一行人在管家的带领下参观了金碧辉煌的起居室,幽静典雅的大小餐厅,温馨可人的客房,还有一条条走廊墙壁上一幅幅人物肖像。

    加德纳夫妇认真的听着女管家自豪的解说着有关彭伯利和它的主人的一切。就在加德纳先生问庄园主人是否在家时,得到了肯定的答复,

    马特跟在加德纳夫妇身边,表面看似安静的认真听着女管家雷诺太太的讲解。可实际上,他早被身旁这一件件摆设勾去了心神。想他马特在前世也算得上是一个收藏大家。金钱对他来说早已变成一堆数字符号。只有那些实实在在的古董,才是马特的最爱。和别人不一样的是,马特并不特定收藏某个时期或某个国家的某种特定的古董,在他看来只要是自己喜欢的,收来就是了。然后摆放在家里,随时都可以欣赏。他的朋友曾今戏称他这是俗不可耐的暴发户心态。但马特却觉得无所谓,暴发户又怎么啦,俗不可耐又怎么啦,这世上有几个人能像自己一样的?!没几个!

    马特觉得自己就像走进了18、19世纪英国陈列馆,里面的物件大到家具,小到银器,无论那一样,都让马特爱不释手。如果加德纳夫妇够细心的话,也许还能听到马特时不时吞咽口水的声音。

    女管家雷诺太太口若悬河的对客人赞美庄园和其主人的同时,还分了一小部分心神,暗中观察这次的参观客。雷诺太太发现,这次来的客人比以往任何一位客人都要让她满意。虽然这位先生偶尔会提出一些疑问,但从不会打断自己的话,也不会冒失的询问任何有关主人家的私隐;而这位夫人,总是在适当的时候,发出得体的赞美,既不夸张迎合,也不平淡无味。这使得自己更加投入的介绍庄园的一切。

    但这些还不是最主要的,最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是,他们身边这个男孩。看起来不会超过13岁。雷诺太太明白,对于这个年龄的男孩来说,屋外的一切远远比这些讲解有趣。可眼前这个孩子却能安静的跟随着他们,既不吵,也不闹。耐心的听着讲解。(其实是有听没有见——完全没听见)

    这个男孩的安静并不显得木纳,相反,他随时都散发出一种让人难以忽视的狡捷的灵动。他步态优雅,相貌俊秀,脸上带着谦逊的笑容,眼中时时闪出赞叹。雷诺太太敢保证,就算是贵族家庭出生的少年,也无法做的比这个少年更好的了。

    走完所有大厦的开放区,加德纳夫妇和马特婉言谢绝了雷诺太太茶点的邀请。他们更愿意到外面领略这彭伯利迷人的湖光山色。

第十七章

    马特一行人听从雷诺太太的建议,在彭伯利的林间山溪悠闲的散步。但对马特来说,他更喜欢开阔的原野。那天地一线的壮丽,总让自己心中升起无限的激情和斗志。

    “舅舅,舅妈,是否能允许我独自到那边的开阔地去看看,这种林间小路并不适合我。”马特开口请求道

    “哦。马特。的确,我相信,至少要5、6年后,你才能体会其中的滋味。你去吧,记得2个小时后,在彭伯利大厦门口集合。我相信你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是吗?”

    “是的,舅舅。那祝你和舅妈有个愉快的林间约会。”马特说完,调皮的向加德纳夫妇眨眨眼,转身向开阔地跑去。

    马特发现这个遍地野花的开阔地三面环树,剩下的一边却是一个面积颇大的人工湖泊。湖面波光粼粼,湖中有一艘无人的小舟,随着湖水起伏荡漾。

    马特四周环视,发现并无旁人。不顾礼仪的四肢大张,躺在湖边的草地上。嘴里咬着一根湖边的芦苇,悠闲的看着蔚蓝的天空。微风吹过,带来阵阵凉意,马特感叹:“这才是生活啊。”

    可一声尖叫和几声混乱的呼救打破了马特难得的宁静。

    马特坐起身来,看见湖中本因无人的小舟不知何时出现一个金发女孩,只见那女孩突然起身,不知向河对岸的什么人奋力的挥动着小手,她身下的小舟瞬时失去平衡,只见小女孩咚……的一声掉进湖里。马特看见湖对岸远处冲冲跑来救人的两人,再看看自己所在的位置,很显然自己离小女孩比较近,如果等对岸的人来救,小女孩可能有生命危险。虽然考虑了那么多,但也就一两秒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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