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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世魔帝-第4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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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身边有几十名人尤其是他的孙子需要他的保护,他真的就冲出去了,或促是冲向康斯坦丁的大军,或许是冲向炎魔部落和他们并肩作战。
而且,他们终于听到了兰陵部落的名字。
炎魔部落……
听到这个名字,就什么都不用问,什么都不用说了。
所有人内心都会开始颤抖,身体感觉到温暖。
之前在北部蛮荒的时候还不觉得,炎魔帝国仅仅只是一个传说。然而当他们失去家园,失去领地的时候,炎魔帝国就被无数次说起。
那是近人族最美好的年代,炎魔大帝几乎统一了整个北部蛮荒,建立了强大无比的近人族帝国。
炎魔帝国,是所有近人族的祖国。
当最后的决战发生,康斯坦丁的两万五千大军冲向炎魔部落的时候,冈陀和其他人一样,都觉得没有希望了。
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一幕。
真的是毛骨悚然,让人从灵魂到身体的颤栗。
两万五千敌军,竟然自己走向死亡陷阱,活生生把自己淹死。
这……这真是神迹,鬼神莫测的神迹。
原本,冈陀对兰陵充满了狂热,而此时增添了许多敬畏。
康斯坦丁大败而归之后,冈陀再也忍不住了,率领着五十几人的队伍,狂奔下山,冲出了密林,冲向了炎魔部落。
……
兰陵骑着金毛狮鹫,飞到了空中!
然后,他清楚地看到,在鬼域世界,一个又一个人影从附近高山密林里面钻了出来。
有的十几人一伙,有的几十人一伙,最多的一百多人一伙。
清一色都是流亡者,其中**成是近人族!
这些人原本是狂奔冲向炎魔部落,此时见到兰陵飞在空中,所有人本能地停了下来,仰头望向空中的兰陵。
兰陵在空中不断地盘旋。
望着一群又一群的流亡者。
他知道,大战结束后就会有人来投靠,但没有想到这么快。
他知道有许多近人族的流亡者就在附近,关注整个战场,但没有想到这么多。
“炎魔部落,是所有近人族的祖国,是所有流亡者的家,欢迎你们!”
兰陵大声道:“欢迎你们!”
镜子魔王将兰陵的声音放大无数倍,使得他的声音响彻方圆百里。
顿时,所有的流亡者激动得热泪盈眶,互相拥抱,拼命挥舞双臂。
终于不用流亡了,终于不用朝不保夕了,终于不用饿肚子了,终于不用被猎杀了。
终于有家了!
“兰陵酋长,万岁,万岁,万岁!”
地面上的流亡者不断下跪。
“走,进入部落,回家!洗澡,吃饭!”
然后,无数的流亡者涌向炎魔部落!
……
整个炎魔部落,人声鼎沸!
索魔指挥者男人,狄娜指挥者女人。
这些流亡者,进入炎魔部落的第一件事,就是洗澡。
当然,没有热水,只有冷水。
男女分开,直接跳进水池里面洗。身体用兽毛皮搓得干干净净,几乎要蜕皮为止。
洗完后,换上干净的衣衫。当然,这些衣衫依旧是粗麻布,或者是兽皮。
许多人第一次看到了对方的皮肤颜色,因为之前永远都是泥土蒙面。
洗澡,洗头,梳头,这些流亡者都知道。
但是刷牙……
没错,兰陵花了足足几天的时间,才把集体刷牙这个政策推广了下去。
这不是他穷讲究,也不是说刷牙能够给身体带来什么好处,而是一种精神面貌。
兰陵要在无形中灌输一种炎魔部落高人一等的精神面貌。
要让所有人知道,炎魔部落比周围所有部落都要文明,都要先进的感觉。
牙刷很容易造,这里兽毛多的是,硬的软的都有。
没有牙膏,就直接用盐。
用盐刷牙,毫无疑问是无比奢侈的。因为在南部蛮荒,盐比金币还要硬通货,一斤盐换几十斤肉都不止。
只不过,对于兰陵来说,盐是最不值钱的。
他仅仅派出上百个老弱煮盐,虽然生产力底下,但煮出来的盐已经足够整个炎魔部落拿盐当饭吃了。
煮盐这种活对于人类来说极度幸苦,但对于蛮族人来说,再轻松不过了。
久而久之,炎魔部落的人就有了自豪感和优越感。
我们炎魔部落的人,用比肉还要贵的盐刷牙啊。
而这些流亡者,毫无疑问几乎没有见过盐的,见到毛牙刷上的盐,立刻就要吞吃掉。
“啪啪啪……”后面监督的炎魔部落士兵毫不客气地把木棍抽下来。
“盐用来刷牙,不许吃,谁吃了给我记下来!”百夫长雷铜毫不客气记下了所有把牙刷上盐舔吃的人,给他们的牙刷上补充了盐之后。
所有流亡者开始学习刷牙。
而舔吃盐的人就要倒大霉了,因为一会儿每个人要干吃掉半碗盐。
你不是喜欢吃盐吗?让你吃个够。
……
洗干净,换上衣服后,所有流亡者和炎魔部落的人,集体吃饭!
吃的食物有两种,粟米饭,鱼肉!
粟米饭哪里来的,从康斯坦丁的军营得来了。
战败之后,康斯坦丁和阿方索幸存的三千人在兰陵空中的连珠箭下狼狈逃走,还有一部分粮草来不及带走,足足二十几万斤。
这些流亡者者一边吃一边哭,太美味了!
有多久没有吃过饭了?三年?五年?
有多久没有吃过香喷喷的肉汤了,而且还带盐的?三年?五年?
冈陀大口地吞吃,然后看着自己队伍的人,每一个人都洗得干干净净,头发也梳得整整齐齐,换上了干净的衣衫,每一个人都埋在木碗里面狼吞虎咽。
他再一次感觉到眼睛一热,身体一阵阵酥麻的感觉。
对比之前流亡的日子,这……应该就是天堂了吧!
这种幸福温暖的感觉,甚至有点不真实。
这里有高大的城墙,有宽敞的房屋,温暖的食物,珍贵的盐竟然用来刷牙。
然后,冈陀再看其他人。
酋长兰陵,索魔,酋长夫人,吃的都是一模一样的东西。
唯一不一样的,就是酋长四岁的女儿,坐在兰陵酋长怀里,吃着白米饭,吃着鹿肉排,还一边喂着一只小狮鹫。
刚刚进来的流亡者,不仅仅和炎魔部落的士兵吃得一样,还和酋长吃得一样,唯一有特殊待遇的,竟然只有一个四岁的小女孩。
顿时,冈陀身体再一次感觉到发热。
见到冈陀目光望来,小丫头粉妆玉琢的小脸朝他做了一个鬼脸。
看着她可爱的小脸蛋,冈陀想起了自己小孙女,顿时感觉心都要融化了。
“从今往后,这里就是我的家,我要用生命守护这里!”
就在此时,旁边的孙子冈石发出一声痛呼,道:“爷爷,我卡鱼刺了!”
他的孙子,今年十九岁,是冈陀最大的寄托,是一个憨人。
“没出息!”年冈陀朝他后脑勺拍了一巴掌,轻而易举将他嘴里的鱼刺震了出来。
顿时,旁边众人哈哈大笑。
大战结束后的第一天!
就有一千五百多人,投靠炎魔部落!
仅仅第一天,炎魔部落的人数就翻倍了!
……
康斯坦丁率领残军败将返回了奇美拉部落,带来了巨大的噩耗!
败了!
竟然败了!
三万人打一千人,竟然败了!
奇美拉的部众顿时陷入了极度震撼之中。
兰陵是神仙吗?是鬼吗?
竟然能够击败三十倍的敌人?
他们的酋长康斯坦丁是猪吗?三十倍的兵力竟然都会败?
所有人望向康斯坦丁的目光也变得无比的古怪。
蛮荒世界就是这样,强者为尊,弱者永远得不到尊重。
回到华贵的房间里面,躺在柔软的大床上,在二夫人丝丝的抚慰下,康斯坦丁才睁开了眼睛。
他早就醒了,但不愿意睁开眼睛,他无法去面对无数鄙夷的目光。
此时,一个脚步声传来。
是勾夫和阿狸的女儿勾灵,这个女孩贪慕虚荣,把自己的亲生母亲出卖给了勾骊。
“姑父……,您不要难过,妮妮安姐姐是小蛮王的老婆,您直接让小蛮王发兵几十万,轻而易举就灭了兰陵这个贱狗了。”勾灵目光闪烁道:“那……那妮妮姐姐的房间,她的衣服还归我吗?”
康斯坦丁目光死死盯着勾灵。
他从床上起来,缓缓地朝她走了过去。
“姑父,你,您干嘛?”勾灵颤声道。
康斯坦丁目光贪婪望着勾灵娇嫩的身体,内心无比的扭曲,狂暴,他要发泄。
但是……
他的身后站着二夫人丝丝,他可以不理会任何人的想法,却不能不在乎心爱女人的想法。
所以,他压制了内心邪恶的**。
“你这就去陪你的死鬼父亲吧!”康斯坦丁冷冷道,然后两只大手猛地掐住勾灵的脖子,缓缓地收紧。
“呃……”勾灵眼睛爆睁,吐出舌头,发出痛苦的声音。
康斯坦丁掐着她的脖子,将她的躯体提了起来,缓缓用力。
“呃……”勾灵喉咙底下的声音越来越痛苦,拼命地脚踢挣扎。
她狡诈贪婪的眼球,此时已经爆满了血丝。
“咔嚓!”康斯坦丁猛地一阵用力,直接将勾灵脖子捏断。
这个贪婪狡诈,又愚蠢不堪的女孩悲惨死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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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七四:部落疯狂壮大!勾骊献身!
兰陵没有想到,第一天前来投靠的流亡者中,竟然还有冈陀这样的高手,十几年前就已经成为了十星级大魔武士,距离魔武宗师仅仅只有半步之遥。
此人在北部蛮荒的时候,曾经是一个近人族部落的最高狩猎长,手下有上千士兵。
如今兰陵的炎魔部落中,有两个魔武宗师级人物。
索魔是巅峰级的魔武宗师,多铎是四星级魔武宗师。多隆和冈陀一样,都是顶级的大魔武士。
目前整个炎魔部落,兰陵担任酋长,索魔为大长老,多铎为二长老。
从奇美拉部落哪里打劫来了近两千匹战马,可以组建一千名骑兵。
整个蛮荒虽然有很深山老林,但绝大部分的部落都建在开阔之地,比较适合骑兵作战。
兰陵找来多隆和刚陀。
“你们两人武功谁高一些?”兰陵问道。
多隆道:“单纯武力级别差不多,但是动起手来我多半会输。”
冈陀道:“我经验多些,多隆兄弟勇猛些。”
兰陵道:“多隆你在野马部落,是骑兵首领,掌管三千骑兵对吗?”
“对!”多隆道。
兰陵道:“冈陀在北部蛮荒的时候,是部落的狩猎长,也算是骑兵首领,掌管一千骑对吗?”
刚陀道:“是一千人,没有一千骑,我们部落小,没有那么多骑兵。”
兰陵道:“我们有两千匹战马,要组建一千骑兵,炎魔部落的第一个千夫长,我打算在你们两人挑选一个。”
冈陀一愕道:“我不合适,我刚来,我给多隆兄弟打下手。”
本来多隆还当仁不让的,觉得自己曾经统领过三千骑兵,而且也算是和炎魔部落同甘共苦几个月的。结果冈陀这么一说,反而让他不好意思了。
兰陵没有理会冈陀的话,甚至没有说什么在我这里公平公正,不讲究资历之类的话,直接了当道:“接下来,会有更多的人源源不断来投靠我们炎魔部落,我会给你们各五百骑兵,一个月时间操练,只有一个月!”
如果放在人类王国,想要从无到有操练出一支骑兵,一个月时间是不可能的。
但是在这蛮荒世界,野马太多了,几乎各个蛮族人会骑马。
而且这些流亡者,都是最强壮,最强悍的人才能从北部蛮荒逃出来,很多人之前就是骑兵,所以一个月时间尽管有些仓促。但只要人口基数够,挑选组建一支千人骑兵并不难。
“一个月后,你们两人率领五百骑兵进行比武,谁赢谁做这个千夫长。”兰陵道。
“怎么比武?比什么?”多隆问道。
“你们觉得,我们部落现在缺什么?”兰陵问道。
多隆道:“粮食,布匹!”
这两样确实很缺,因为粮食除了鱼之外,其余全部靠采集。而此时外面的各种淀粉类浆果,野粮食都还没有成熟。至于布匹,外面生长的野生亚麻倒是很多,但也还没有到收割的季节。
所以,这两样一直很缺。
冈陀道:“铁!”
兰陵道:“粮食,布匹,铁,这三样都很缺。但最缺的,还是铁!”
多隆不由得挠了挠头,刚才这一阵,他的见识算是输了。
兰陵道:“粮食不够,吃鱼,吃野菜也能饱肚子。布匹不够,可以用兽皮,而且最关键的是,我们杀死了两三万名敌人。他们的衣服扒下来,完全可以穿。至于兵器,我们也不缺,因为死的两三万敌人身上,什么兵器都有。我们缺铁,是因为我们连城门都没有!”
多隆又拍了自己脑袋一下,瞧自己蠢的。
因为没有足够的铁铸造城门,所以现在炎魔部落的城墙是封死的,是靠梯子爬上来的。长久以往,没有城门怎么行?
兰陵道:“而且,我们以后会急剧扩张,我们不仅需要兵器,还需要铠甲,需要重型攻城器械,这都需要铁。所以一个月后,我会带着你们去抢劫。去抢敌人的铁,粮食,布匹都抢,但主要是抢铁,尤其是奇美拉部落的铁矿场,我们志在必得。到时候,你们各自的五百骑兵,谁抢劫的东西多,谁杀的敌人多,谁就获胜,谁就是我的骑兵首领!”
“好!”多隆狂喜,这个比武带劲。
去抢劫,多爽啊!
而刚陀也面孔通红,显得非常激动,充满了干劲。
兰陵道:“那就这样定了,你们出去吧!”
“是!”
二人退了出去。
……
接下来,兰陵见的是前野马部落酋长多铎,现在则是炎魔部落的第二长老。
“酋长!”
多铎一丝不苟地行礼。
兰陵道:“多铎长老,接下来我们会面临一个急剧的扩张期,每天都会有许多的流亡者前来投靠。光吃鱼不行,还要吃肉,所以我想你带上几十名狂武士,另外你再挑选部落最强的弓箭手出去狩猎,猎杀足够的肉。”
多铎道:“是!”
多柠在边上忽然问道:“酋长,是光在我们炎魔部落狩猎,还是……”
兰陵道:“光在奇美拉部落和安卡拉部落的领地狩猎,遇到有摩擦,打得过就把他们杀光,打不过就跑来报信,我骑着狮鹫兽赶过去,把他们杀光!”
多铎振奋,道:“好!”
不知道为什么,多铎原本是酋长,现在要屈居人下,本来以为会尴尬难受,甚至憋屈。
没有想到,没那么回事,跟着兰陵办事,真的很过瘾。
……
多铎出去之后,近人族女子阿沫走了进来道:“拜见酋长!”
“现在我们部落中,有多少名女子?”兰陵问道。
“三百七十六名!”阿沫说出了最准确的数字。
兰陵叹息一声道:“还是太少啊。”
阿沫觉得奇怪,部落不是男人越多越好吗?女人被视为累赘的。
兰陵道:“我想要给每一个兄弟发老婆来着。”
阿沫道:“那你先把我发给索魔大哥吧。”
这个女人就是大胆。
兰陵道:“我也想,但私事上,是我听叔父的,不是他听我的,不过我尽量努力。”
接着兰陵道:“接下来几天内,你们三百多名需要清洗两三万件衣衫,没错是从死人身上剥下来的衣衫。还要在镜山范围内采集野菜,还要负责给所有人做饭,还要负责整个部落的卫生,还要负责给新来的女子进行思想工作,有问题吗?”
阿沫道:“没有,太轻松了。但是有一个问题,接下来投靠部落的人会越来越多,我们的野菜远远不够。女人又不能走远去采集,那样会有危险,又不能人士兵们去采集也才,那样太浪费。”
这个阿沫很有见识,现在炎魔部落每一个人都很宝贵,尤其是身强力壮的男人,每天四个小时练兵,十个小时劳作。
大战结束后,建设狂潮非但不能减慢,反而还要提高。
而且,兄弟们每天光吃肉,光吃鱼也不行,一定要吃蔬菜。
兰陵点头道:“我明白,我来解决,一定为整个部落提供足够的菜!”
“是!”阿沫道。
……
下一个被兰陵接见的人叫木赤。
他就是给小丫头做了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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