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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世魔帝-第4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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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所有外族军更是惊呆了。
这水里到处都鱼
更是被暗湖里面的鱼给惊呆了。
水里到处都是鱼,可能几千年都没有人来捕捞过,所以这里的鱼轻而易举就是几十斤重。
而且,这些鱼完全不怕人,轻而易举就可以抓住。
甚至被抓住之后,它们还不怎么挣扎。因为从来没有天敌,使得它们连逃跑的本能都弱化了。
天哪?这里面究竟有多少鱼啊?
老实讲,兰陵也不知道这里有多少鱼,但是肯定超过地球上的一些百里的水库。
因为这里的水太深了,而且兰陵现在都不知道这个暗湖究竟有多大。
所以,至少目前而言,这个暗湖的鱼是取之不尽的。,
三十个外族军的兄弟,每个人抱着一条鱼浮出水面,然后将大鱼扔在地面上。
短短十几分钟,就捕获了几千斤的鱼,足够今天吃的了。
“酋长,这湖水怎么那么咸?”忽然,有一个外族军的兄弟道。
兰陵一愕,然后尝了一口。
这水果然是咸的。
顿时,兰陵心中狂喜!
这真的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
这代表着这个暗湖很长很长,直接通着大海。
这个暗湖的水源,应该是上游的某条大江大河。而这里的水之所以是咸的,是因为这里水位太低,使得海水倒灌了进来。
这个暗湖通往大海,就意味着这里的鱼真的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绝的。
而且,这还意味着一个重要的物资,那就是盐!
在南部蛮荒世界,有两种物资的价值比拼金币,甚至比金币还要坚挺。
第一种就是粮食。
蛮荒世界几乎不耕种,所有的粮食都是靠野外采集的。有野粟子,野麦子,野稻子等等,总之人类国度有的粮食,这里几乎都有,甚至人类国度没有的粮食,这里也有。
只不过,野外的这些粮食产量低得吓人。
所以部落的主要粮食,还是树上的某些大型果实的淀粉类果肉。
还有一种物资,简直比粮食还要珍贵,那就是盐。
在南部蛮荒,吃的都是矿盐和井盐。
上天真的很眷顾蛮荒世界这片土地,拥有很多的矿产,包括盐矿在内。
当然,不管是安卡拉部落,还是奇美拉部落,都没有自己的盐矿。
在这片五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有十三个部落,五十万人口,唯一的大盐矿在白银部落。
于是,白银部落就成为这片土地的最强部落,唯一霸主。
这个部落拥有十万人口,四万战兵。
周围十三个部落所有的盐,全部要向白银部落购买。
兰陵在人类国度就是靠卖盐发家的,在人类国度的盐价大概是一个银币四斤,换算成地球的物价,大概是七十人民币一斤。这个价格,和中国古代差不多。
在人类国度的时候,兰陵就高呼这个价值简直是暴利,因为现代地球的盐价只许一块钱一斤而已。
那么在南部蛮荒世界的盐价是多少?比人类国度还要高。
如果用肉来换的话,一百斤肉换一斤盐。如果用金币来买的话,一金币买二十斤盐。
所以白银部落不需要狩猎,不需要采集,仅仅靠着买盐,就能够让整个部落的人吃饱喝足,成为这五万平方公里内的霸主。
上一次去鬼集市,索魔没有忘记买盐,但是把整个鬼集市扫空了,也仅仅只买到了五十斤盐,花掉了十个金币。
没错,在鬼集市的盐价是一个金币五斤。
一个金币二十斤盐,那是白银部落的价钱,而且只有各个部落酋长才有资格用给这个价钱购买。
蛮荒世界没有人煮盐的,因为靠近海边的二三百里土地,是被诅咒的区域,几乎没有生命的存在。
甚至,南部蛮荒世界都不知道煮盐这么一回事。
而现在,这个镜山下的暗湖连通着大海,代表着这里的水,可以用来直接煮盐。
虽然比起晒盐,煮盐费时费力费成本。
但是,对于蛮荒世界的天价来说,哪怕是煮盐也是一本万利的事情。
当然兰陵并不需要金币,因为煮出来的盐本身的价值,或许就超过了金币。
……
夜幕降临!
一千多外族军,已经把草料割好了,把战马都喂饱了。
而且还清理出了一片巨大的场地,隔火带都已经弄好了,甚至还挖好了七口井。
然后,在空旷的场地上,点燃了几十堆的篝火。
今天晚上,他们将用一场篝火晚会来庆祝自己部落的建立。
今天晚上,将是大战来临唯一的狂欢和放松。
每一个人都吃着鲜美的烤鱼肉。
这些鱼有很大一部分是海鱼,所以天然带着咸味,吃在嘴里无比的美味。
这次捕获了五千斤鱼,每个人足足有四五斤,真的吃到撑为止。
所有的外族军载歌载舞,他们终于可以高声地大笑,他们终于可以敞开肚子吃饭。
再也没有人可以欺压他们了,再也没有人可以瞧不起他们了。
尽管没有酒,但是呼吸着这里的空气,感染这里欢乐的气氛,都让人觉得要醉了。
不知道多少人在唱歌,唱着自己都听不懂的歌。
不知道多少人在跳舞,跳着乱七八糟的舞步。
多柠吃着鱼肉,羡慕地望着这一切。
兰陵和外族军,已经建立了自己的部落了,他们野马部落将何去何从?
“父亲,我们以后应该怎么办?”多柠问道。
多铎没有回答。
兰陵已经把帐结清了,一次性给了他们一万三千金币。
这笔钱,足够他们一百人的队伍维持两年了。
但是,鬼集市那边不见得一直都能买到东西的,一旦康斯坦丁和阿方索集体封杀,多铎可能有钱也买不到任何东西了。
而且,接下来的岁月,他们不仅仅面临阿方索的追杀,还有康斯坦丁的追杀。
他手下区区不到百人,能够去哪里?
留在镜山,把剩下所有的兄弟全部召集进来,一起进入镜山,那样至少有三个月的平安。
可是,如果多铎留在镜山,那应该算是借住?还是投靠?
一时间,多铎真的拿不定主意。
就在此时,索魔忽然抱着小丫头站了起来,大声道:“大家静一静!”
顿时,所有人全部安静下来,盯着他们曾经的大首领,心目中的精神领袖。
索魔大笑道:“今天是我最高兴的日子,几乎算是我的重生。我们炎魔部落建立了,我们又有了奋斗的目标。”
“不管是人类国度,还是蛮荒世界,不管是神龙子民,还是魔神子民,活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传承。如果没有孩子,如果没有家庭,那我们的奋斗将毫无意义。”
说罢,索魔在小丫头精致的小脸上吻了一口。
“咯咯……”小丫头被他胡须扎得痒痒,顿时咯咯娇笑。
“你们的酋长兰陵答应过我,要给你们每一个人都娶上婆娘,要让你们每一个人都有家庭,都生儿育女。”索魔大声道。
“好……酋长万岁……”顿时,所有弟兄们轰然起哄。
索魔动情道:“对,我们是要找婆娘,我们是要生孩子,我们不能让小丫头连一个同龄的玩伴都没有。所以,这就从你们的酋长开始,找婆娘,生小孩!”
这话一出,全场彻底沸腾。
所有兄弟们都拼命地鼓掌,跺脚。
索魔大笑道:“兰陵,你睡了康斯坦丁的老婆和女儿,这算是你本事。”
所有人又轰然大笑。
“但是,正常的婆娘还是要娶的。”索魔道:“你是酋长,你是我的主君,在大事上我听你的。但是我是你的叔父,所以小事上你要听我。”
兰陵起身,笑道:“小侄听命!”
索魔道:“好!狄娜,你出来!”
狄娜有些羞涩,又有些兴奋地站了出来。
此时的她穿上了一身红色的衣衫,而且此时的她的脸蛋已经很白了,在火光的掩映下,显得尤其的娇艳。
索魔一手牵着狄娜,一手牵着兰陵,问道:“兰陵,我这个女儿美不美?”
“美!”兰陵还没有说话,下面的兄弟们已经大吼了。
索魔又问道:“兰陵,我这个女儿屁股大不大?翘不翘?”
“大,翘!”无数人代替兰陵回答了。
这听上去很粗俗,但蛮荒世界就是这样的,繁衍后代是最重要的。
索魔已经很君子了,其他人的婚礼只有更加粗俗。
索魔道:“我这女儿长得又美,屁股又大又翘,绝对能够生一堆小崽子。兰陵,我这个女儿嫁给你做婆娘,你要不要?”
“要!”兰陵笑道。
下面所有兄弟们跟着大吼。
“好!”索魔大声道:“那我这个女儿就嫁给你了,你们找一个地方欢好去吧,最好明天就生孩子。”
蛮荒世界就是这样的,婚礼之后没有洞房的,结婚后的第一次欢好,一定要在野外进行的。
这代表着,整个天地,都是蛮族人的家。
蛮族人,崇尚自然和自由。
就这样,兰陵和狄娜完成了婚礼。
而作为新娘的狄娜,羞涩而又大胆,主动地牵着兰陵的手,朝着山上走去,去完成二人的洞房之礼。
……
注:第二更四千多字送上,谢谢大家!
五五一:狄娜洞房!黑寡妇梦陀萝!
狄娜牵着兰陵的手,来到一个水池边上。
旁边的草地上已经铺了一张柔软巨大的虎皮,就是兰陵杀掉的那只魔齿虎。
虎皮上,放满了各种鲜花。
这个露天的洞房,狄娜已经准备了半天了。
“今天晚上你什么都不要动,就由我来侍候你!狄娜温柔道。
然后,她让兰陵躺在虎皮上,轻轻剥掉了他的衣衫,也剥掉了自己的衣衫。
“我虽然没有阿狸那么美,也没有妮妮安那么美,也没有多柠那么美。但是我愿意全心全意地爱你,一辈子侍候你。”狄娜在兰陵耳边呢喃道。
然后,她伸出小舌头,从额头往下,舔吻兰陵身上的每一寸地方。
最后,定格在兰陵最敏感的地方。
“我虽然什么都没有经历过,但是我什么都懂。”狄娜羞涩而又豪放道。
然后,兰陵的脚指头都蜷缩起来。
接下来,兰陵躺着一动不动,却在狄娜的服侍下,如同神仙一般的享受。
一波接着一波。
没有任何狂暴,只有无尽的温柔。
……
而此时,康斯坦丁和阿方索的联军冲到了野马部落的面前。
根本没有什么兰陵的外族军。
询问部落里面的人,说从来都没有见过什么外族军啊?
然后找那个写密信的人,结果发现那人已经失踪了。
紧接着,阳固前来汇报。
发现了四个狮鹫骑士的尸体,而唯一那个没有发现尸体的人,就是写密信说兰陵目标是野马部落的那个。
阿方索和康斯坦丁对视一眼。
他们又被兰陵玩了,又被兰陵耍了。
兰陵的目标就是鬼域世界,而他们近两万大军就横在鬼域世界外。如果他们不走,兰陵要么自投罗网,要么无家可归。
结果,二人竟然急匆匆把近两万大军调走,疲于奔命地冲到野马部落这边,乖乖地把路让了出来,让兰陵大摇大摆地进入了鬼域世界。
兰陵又再一次地玩弄了他们。
康斯坦丁几天几夜都没有睡觉,此时不由得摇摇欲坠,几乎又要再一次昏厥倒地。
“啊……啊……啊……”
阿方索再一次拔出大剑,疯狂地劈砍着周围树木,疯狂的暴怒发泄。
而且最可笑的是,不管是妮妮安,还是女萨满尹姬都说过,兰陵的目标肯定是鬼域世界。但但阿方索和康斯坦丁都无视了,急匆匆地带兵来野马部落,结果白白放过了兰陵,再一次被玩弄于鼓掌之中。
安静下来后,阿方索朝康斯坦丁道:“老兄,谈谈吧。”
“谈谈。”康斯坦丁道。
阿方索道:“本来三年之内,我一定会带兵灭你的。但是现在,我们罢战吧,无论如何也要把兰陵这个杂种给灭了。”
“好!”康斯坦丁道:“从现在开始,你我两家休战,不计任何代价,都要灭了兰陵这孽种。”
……
镜山炎魔部落!
次日醒来,所有的狂欢都结束了。
所有的庆祝结束了。
炎魔部落开始了建设狂潮!
一千多外族军,除了老弱病残之外,其他人每天训练五个小时,工作十个小时。
在外族军原有的指挥系统上,兰陵和索魔稍作调整,任命了五个部落长老,八个百夫长。、
然后给每一个人都分配了工作。
每天三十个人捕鱼,一百个人煮盐,一百个人采集。
剩下的,全部伐木,采石头,煅烧石灰。
非常幸运,这片仅仅百里的领地上,竟然还有一处石灰矿。
有了石灰,就可以浇筑城墙,城堡,而不仅仅是用石条来垒了。
他们只有三个月时间,所以必须在这个时间内,建成一座坚固的堡垒。
兰陵将一千青壮全部分组编队,五人一组,十人一队。
不管是什么工作,都安排了任务量。
比如,每一组每天要砍伐多少方的木头,要采集多少方的石头。
结果当工作开始的时候,兰陵完全惊呆了。
他完全低估了这些人内心的渴望,还有对炎魔部落的热爱。
他们的干劲,几乎可以用疯狂来形容。
每天训练五个小时,工作十个小时,兰陵觉得已经非常疯狂了。
但是绝大部分的士兵,恨不得每天都不睡觉,每天都训练干活。
甚至,他们也并不觉得劳累,只觉得无比的亢奋,有使不完的力气。
因为所有人都知道,他们是为了自己而奋斗。今天他们多砍伐一方木头,多采集一块石条,三个月后的大战,他们就多一分防御。
当一个人有了目标和使命,那真的几乎拥有无穷的精力。
至于兰陵给他们定下的任务量,那真的就完全是一个参考,因为每一组,每一队完成量都远远超过定下的任务量。
所有人都在你追我赶,今天你比我强,明天我就一定要超过你。
而且,所有的士兵都有一个默契,一天都要比一天强。
不管今天砍了多少立方的木头,采集了多少的石条,明天一定要比今天多,否则就不吃饭,不睡觉。
在这种疯狂的干劲下,整个镜山变成了热火朝天的大工地。
整个炎魔部落,进入了建设狂潮。
……
兰陵和索魔的意见非常一致。
那个暗湖是整个部落的命根子,里面有数之不尽的金币,有源源不绝的食物。
所以,城堡就建在那个暗湖的入口山洞之外。
三个月时间,要建一道五百米的城墙,还有一座坚固的城堡。
而且先建城墙,后建城堡。
宁可没有城堡,也不能没有城墙。
在一千多人疯狂的干劲下,这道城墙从无到有,每一天都在增长。
真的多亏了湖底的宝藏里面,找到了三支乌金大剑。
从此之后,索魔,多铎,多隆三人就变成了石头粉碎者。
他们用上千斤的乌金大剑,疯狂地开凿石头。
而且,士兵们采集来的石头,全部用他们的乌金大剑劈砍打磨,成为一块块完整的条石。
在这种近乎疯狂的建设狂潮中。
仅仅五十天后,一条五百米长的城墙就处理在镜山之中。
这城墙的内核是土墙,足足两米厚的土墙。然后外面贴了三层的石条,全部用石灰浇筑。
最终整个城墙,足足三米半厚,八米多高。
……
兰陵率领外族军造反自立,并且奸辱了康斯坦丁的妻子,这件事情在很短时间内便传遍了方圆几百里所有的部落,震惊了所有人。
完全是耸人听闻!
所有人在耻笑康斯坦的同时,也彻底同仇敌忾。
这是对罗刹族的整体挑衅和践踏,兰陵必须死!
这不仅仅是康斯坦丁的耻辱,也是整个白银部落联盟的耻辱。
所谓的白银部落联盟,是一个松散的联盟,原本有十四个部落,野马部落灭亡之后,就只剩下十三个部落了。
联盟的首领,便是白银部落酋长,这个联盟之所以用白银命名,也是因为为首的部落是白银部落。如果康斯坦丁是这个联盟的首领,那么这个联盟就会叫作奇美拉联盟了。
康斯坦丁和阿方索亲自前往白银部落,请白银酋长召开酋长大会。
几天后,酋长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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