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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夫大人萌萌哒-夜半冥婚:鬼夫大人萌萌哒-第2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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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咋啦。”
我跟容麒的八卦小宇宙,立马给这小子挑了起来。
李梦甜我当然没有忘记,是叶群考古系的师妹,上次老鳖山还一块同生共死过一次,老实说,我对那妹子的印象不错。
才听秦守嘿嘿一笑:“之前,那个李梦甜不是被叶群给拒绝过嘛,那妹子心眼也实诚,从此就心伤肺伤的出国了,去了金光闪闪的米国,要么说,人家国家的风水就是养人,回来后,妹子的行事作风明显开放大胆了,很快再次对叶群展开了高调追求,而叶群这两年为了养尸赶尸,一直都没正经谈过一个恋爱,日子过的也跟何尝没差了,居然意外破天荒被李梦甜的痴心打动,跟李梦甜约了两次会。”
“那小恒呢?”
“我比较关心这个,这知道这小子大概缺乏安全感的原因,特别的黏叶群,叶群要是有个正牌女友,他还不炸了。”
秦守一挑眉。
“所以正题来了,叶群是直的不是弯的,总不能真一辈子跟僵尸过吧,这性别决定命运,后来小恒跟叶群闹腾不过,还离家出走的几天,起先叶群也没搭理他,不想这一走就走了小半个月,叶群才坐不住了,正要用赶尸秘术召唤,小恒就自己回来了,据说,回来后,那叫一个惨不忍睹,衣服半个月没换,脸也半个月没洗,可怜见的……虽说僵尸不注重这些,但这小子离了叶群,基本就是一个生活不能自理。”
“那后来呢?”
“还能怎么着,回去后胖揍了他一顿,不过叶群刚刚有点起色的恋情,也就这么给搅合黄了,要我说,反噬有利就有弊,叶群估计上辈子就是欠了他的,喂,你们阴间不是有个前世薄,要不要给查查,他俩前世的恩怨……我猜他们前世不会是夫妻吧,然后小恒被叶群始乱终弃,才成就了这辈子的孽缘,活该被他这么磨搓,哈哈。”
一边说。
秦守这个不厚道的损友,已经乐的笑滩在了沙发上。
这个时候,叶群已经打完电话过来了。
“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从叶群的表态上就能看出来,刚才被自己损友爆料的事,他都听到了,不过也是无可奈何。
“跟李梦甜又分手了?”
“那根本不是真爱。”
叶群坐到沙发上,一副生无可恋的表情。
能看得出来,他的确尝试过,去接受新的恋情,但是他到底低估了命运给予他的利弊,小恒不知不觉间,已经成了他的孽。
赶尸人做到他这个份上,也是够够的。
“其实我也没想过要太早结婚,三十五岁之前,把自己嫁出去就可以了。”最后叶群坦言。
小恒就像是一个孩子,长期独霸叶群对他的好,已经习以为常,就像每天都给他糖果吃一样,如果突然有一天没有糖果了,他自然会反抗。
叶群的赶尸之路,还需要一番曲折呀。
很快夜幕降临。
比起阴间,阳世的夜,对我们来说,已经可以用很短来形容了,却不想,今夜,我们阳世的家里,来了一个久违的客人。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夜半。
闭幕养神中的容麒,忽然幽幽的睁开眼眸。
就见我们家门前,此刻立着一位白衣飘飘的男鬼,真是九玄山一别后的容昔前辈,他在九玄山被镇压百余年。
如今也不过一介普通的鬼修。
这段时间,他应该是游历了不少地方,也明白领悟了很多人世沧桑。
“你们的事,我也听说了。”
最后,容昔淡淡一语。
这段时间阴间的变动,很多人有目共睹,而两百年前的容家,也不过是这场恩怨的一个载体。
不过一切也已经随着岁月烟消云散。
“容昔前辈今后有什么打算?”最后我问。
容昔摇头,比起我们第一次在九玄山相遇,他似乎忧郁了几分,道:“我去过玄武山了,那里已经什么都没有了,当初重获自由的喜悦,如今也散了不少,发现做鬼也不过如此,所以我打算轮回了,今夜前来,不过是来与故人一一作别的。”
“轮回?容麒前辈可有什么需要我们帮忙的吗?”容麒问。
容昔摇头。
“不了,我自问此生没做过什么恶事,阴司城中算阴德,也是少不得我的,放心,就是轮回,我亦安然。”
说完,容昔飘然而去。
尽管他与红姑娘的百年姻缘,很是让人吹嘘,但不管曾今如何的精彩美丽,似乎所有的一切,都注定要归于平淡。
归于手边的闲话家常。
倒是没想到,后半夜,又来了一个客人。
夙悦愤愤而至,看着床上,睡的像小狗崽子一样沉的小君临时,斥道:“你们当真是要游戏人间,不打算回长生界吗?看看,这都什么破地方,瞧把孩子都养瘦了一圈,不行,明日随我回长生界一趟吧,就这么说定了。”
其实我不回长生界,也是有原因的,那里的灵气太浓郁了,小家伙长的很快,可长的太快了,灵智难免跟不上。
别到时候,都长成十七八的小伙子了,说话还不利索,每天还要糖糖吃,没晚还要搂着妈咪睡。
那画面真是幻灭。
不过。
夙悦你这么急吼吼的来。
“你是想我们了,还是想我们了,还是想我们了?”
对此。
夙悦重重的,傲娇一哼。
所以偶尔我们必须也得回趟长生界,同时我还发现,长生界里原来一直都有一个特殊的客人,柳风轻。
大概他也是灵体的原因,时常都会回到长生界看看。
而每次来,都会有一个小姑娘围着他打转转。
“你是从哪里来的?你叫什么名字?”小姑娘欢喜的问。
对方温和一笑:“我叫柳风轻,我从外面来,你呢?”
“我,我叫贞葭,玄龟,快来呀。”
女孩挥舞着小胳膊,粉色的纱衣,在长生界的清风中,徐徐挥动,像一只斑斓活泼的小花蝴蝶。
“公主,小心点。”
一个追一个赶,两个小不点,不断的在柳风轻的身边打转转。
周围鸟语花香。
阳光灿烂。
没想到贞葭公主这么快就生出了新的灵,只是她虽依旧叫贞葭,却已不在是过去的那个贞葭,不记得伤痛,不记得前世,也不记得她曾最爱的人。
柳风轻同样,不记得过去,不记得前世,更不记得曾今的爱恨。
这或许,便是最好的宿命。
毁灭与重生,结束与开端。
(正文完)
第四卷 第509章 篇外:群恒磨搓两三事(一)
李梦甜变了,至少一别半年,从视觉表面上,我感觉的出,她变了许多,不仅是打扮,还有气质。
以前总觉的她是一个清清爽爽的小丫头,说到交男女朋友,感觉她并不是我的菜,所以以前无论她怎么矜持的示好,我都没有做出过太明显的回应。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既然没可能。
干嘛还要耽误人家,再说,我的另一个身份,也不是轻易能被世人接受的,所以我很早就打算,如果将来结婚,应该会找一个玄门女子。
怎奈何,缘分一直未至。
要么不来电,要么就看不上,要么就是……总之很烦乱。
任谁也想象不到,他堂堂s大第一男神,英俊潇洒有气质,居然也会遇到这种尴尬的选择题。
究竟是顺其自然,还是等年龄到了,就将就着过了。
反正这个问题。
他的家里长辈到没有太大的声音,套用他爷爷的一句话就是……能生就行,是母的就行,别的他们基本可以接受。
好吧,跟一群和僵尸打了一辈子交道的老古董,谈审美,的确比较无语。
但是,出于读了十几年书,骨子里那点酸气,我还是决定不想将就。
所以,我一直单着。
但是李梦甜的再次出现,却意外打破了我目前的心境,是的,曾近那个清清爽爽的小丫头,不仅变漂亮了,而且妩媚了。
穿上低胸的晚礼服。
感觉她就像是夜里的一颗明珠。
任何男性只要见了,都会忍不住的为她驻足,这其中也包括我,我一直以为,我会更比较喜欢那种朴实点的,像我前女友,那种百合花似的姑娘。
但是那一刻,我知道我错了,人总是会变的,看惯了百合花,也是偶尔会喜欢红玫瑰的。
这是一场校庆晚宴。
学校里每年都会举办,但每次都大同小异,所以我参加的不多,但这次确是受陈教授特别邀请,没想到陈教授没见踪影。
反而意外见到了李梦甜,我就知道,这是一场专门给我设计的艳遇。
我是欣然接受,还是转身离开。
“师哥,别来无恙啊。”
李梦甜从灯火辉煌处朝我走来,笑容优雅。
这一刻我能感觉到,周围不断有挑衅的目光,此起彼伏,但很快也都散了,因为现在几乎全系的人都知道。
李梦甜对我的心思。
这种情况,如果要是放在过去,我可能会敷衍了事,让她知难而退,但今天却不同,也许是李梦甜很美,也许是今晚的酒色灯光很迷人。
我跟她聊的不错。
校庆很快就结束了,按照礼仪,我怎么样都该送今晚最璀璨的女主角,回家,或者发生点你什么。
而今晚李梦甜的表现,也远比我想象中的主动。
她甚至坦言:“师哥,我这次回来,其实就是为了你,因为我发现,无论我走到哪里,我都没法忘记你,所以我回来了。”
她笑着,轻轻的将软软的身子,朝我倾斜了过来。
我的目光,几乎能清晰的看到,她淡雅的红唇,和雪白的肌肤……让人莫名的,觉的这夜更迷离了。
而我也绝不是什么合格的柳下惠。
但是,一切很快都被一个电话给彻底搅合了。
寂静的夜。
暧昧流窜的车内。
手机的光芒显得有点刺眼。
我略有些不耐烦的接过电话,电话的另一头立刻就传来了,一个表面欠扁,喋喋不休的质问。
“群哥,都十一点了,你什么时候回来呀,你不在家我一个人害怕,总之你快点回来,还有我想吃巧克力,你回来的时候,如果门口的超市没关门,你记得给我带点……”
“嗯,我知道了。”
随口应了一句,我莫名有点烦这小子了,并且不止一次的反思,我是不是太惯着这小子了,才会一而再再而三的得寸进尺。
真把他自己当瓣蒜了,他只是我的行尸。
“是那个小恒?”
李梦甜挑眉。
我点头:“我表弟,一直赖在我家不走,我知道外面人怎么传我,不过清者自清……”
“我信你。”
李梦甜毫不犹豫的道。
但就在我跟她的话题,又要逐步深入的时候,该死的电话又响了,又是小恒,不过我这次没接,而是直接挂掉关机了。
我决定以后不能这么纵着他。
总是在我面前为所欲为,虽然他是我的行尸,但不能没大没小,也是时候,让他开始意识到自己身份的时候了。
他是我的行尸。
唯一不同的,只是有灵智,资质高一点而已。
我时常怀念毁掉的阿大,任劳任怨,从来不说一句废话……好吧,他也不会说,但那绝对是一个绝对服从的行尸。
“这样好吗?”
李梦甜看着我的手机,问我。
我摇头:“一个被……家长惯坏了的孩子,不用理会……”
我的话还没说完,坐在副驾驶,侧着身看着我的李梦甜,忽然望着我身后,面色大变,“啊,鬼……”
她凄厉一叫。
我皱眉回过头,就见车窗的玻璃上,此刻正趴着一张苍白苍白的脸,紧紧的贴在玻璃上,因为贴的太紧。
甚至眼球都像是被压扁了似的。
乍一看……真是够糟践的。
我眯眼,有些不痛快的摇下玻璃,车窗外的那张脸,立马一个激灵恢复了正常,但满眼都是委屈和控诉。
“群哥,你刚才明明答应回来给我买巧克力,可我都看完一集天线宝宝了,你还没回来,也不接我电话,你想干嘛……哦,你是不是交女朋友了,你是不是嫌弃我,不要我了?”
小恒不管不顾,噼里啪啦就是一窜问题。
李梦甜这才知道。
不是撞鬼了,是‘人’,还是叶群那个奇怪的表弟,这大晚上的,那么趴在车窗上,太恐怖了。
“没吓着吧。”
我也懒得理会小恒这个二货,回头关切的看了李梦甜一眼。
李梦甜立刻回以我安定一笑。
之后我直接驱车送李梦甜回了家,至于小恒,我没搭理他,我知道他现在实力不弱,保护自己还是没问题的。
只是我没想到。
他被扔在原地后,没有乖乖回家等我,居然快速的尾随我的车子,追了上来。
僵尸的速度很快,尤其到了他这种程度的银尸,在街头的监控录像里,几乎可以快的变成一道虚影。
但是他并没有紧紧纠缠我不放,而是就那么尾随着我的车子,就算隔着车厢数道铁板,我仿佛也能感到他,此刻哀怨的眼神。
像被遗弃的狗狗。
真是见鬼。
“师哥,你怎么了?”
李梦甜不会知道,我们车后面,正有一个二货僵尸追着,等我把她平安送回家,一路跟着的小恒,也没有现身。
不过等我到家后。
发现他已经在家里等我了,从他冰凉的外套上,不难猜出,他也刚回来,一个人就那么生着闷气似的坐在客厅沙发。
电脑屏幕上,还放着大头儿子与小头爸爸。
桌上散落了不少卡通手办。
地上也乱七八糟的堆着许多画纸,因为他平时没什么爱好,唯一的爱好就是画画,还专门送去绘画班学习。
平时没事就爱去公园写生。
明明很好的僵尸生活,可他还是很黏我,可归根究底,他到底还仅仅只是我的行尸,他不是我的谁。
无权干涉我的生活。
尤其是婚姻,我必须要让他明白这一点。
“我都看到了。”
大概小恒见我不说话,他自己也绷不住了,那点尿性,我还不知道,不过我也不打算为难他。
只道:“你看到什么了?”
小恒唰的转过头来,丝毫没有掩饰他苍白的僵尸脸,不过对此我早就习以为常了,他吓不住我。
“我看到你想亲那个女的。”
小恒似乎找不到更好的词了,只瞪着一双牛蛙似的的大眼,看着我,就跟我违反道德底线,去调戏妇女了似的。
要来讨伐谴责我。
只可惜。
“第一,是她主动凑上来让我亲的,第二,我们男未婚女未嫁,没什么不能做的,第三,就算做了又怎么样?”
“干柴烈火,孤男寡女……”
小恒似乎越说越气。
“跟你有关系吗?”
我挑眉看他。
“我……”
论智商的跳跃,我分分秒欺辱了小恒,尤其在他生气失去理智的时候。
小恒我了半天,突然问:“你要娶她?”
“有这个打算。”
其实没有,但我有必要,让他有这个心里准备。
“哼,我不同意,我坚决不同意。”
“你又不是我老婆。”
“可我是你的行尸……”
“你也知道你只是我的行尸啊?”
“……”
预料之中,当晚我就跟自己的行尸大闹了一场,冷战了一夜,他不断在客踢踢踏踏的走路,试图惹起我的注意没跟他说话。
可我抱着被子,就算睡不着,也一夜没搭理他,然后第二天早上,我就发现,小僵尸居然华丽丽的离家出走了。
小子,有点尿性。
我不以为然。
我对徐子恒的了解,就跟他对我的依赖一样,就算明知他会反抗,但我也同时知道,他反抗也反抗不到哪里去。
离家出走,之前也不是没有过,最多一个星期就乖乖回来了。
希望到时候,他的思想理念能有所改变吧。
我也不指望他能离开我独立,至少该知道自己的身份和位置。
第四卷 第510章 篇外:群恒磨搓两三事(二)
同时以徐子恒的智商,我不认为他能有什么生活常识,除了做行尸还算合作,做人,他除了会花钱和捣乱基本没别的功能。
而且他的财政大权,一直都握在我手里。
他离家出走的时候,只带走了一根棒棒糖。
当然,僵尸在外面也不用吃东西睡觉,也不存在生病,但是我完全能预想到,小恒的离家出走生活,也不会幸福到哪里去。
不知道是出于,故意想磨搓他的心理。
还是我真的有心想找个女人了,所以在小恒离家出走的这几天,我不仅没主动联系他,还故意频繁的跟李梦甜出入公众场合。
相处的还算融洽。
只是我没想到的是,一个星期过去了,两个星期过去了……徐子恒居然一连消失了半个月!
半个月!
我终于开始有点不淡定了。
倒不是因为担心他,而是生气,如果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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