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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武帝刘裕:我是这样当上皇帝的-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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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名:《宋武帝刘裕:我是这样当上皇帝的》

    作者:逍虎

    出版社:金城出版社

    作者简介:

    肖亮,笔名逍虎,九十年代就和宁财神、李寻欢等一样,是第一代写作大神。拥有百万粉丝,他的这部历史小说在网上仅仅进行了部分连载,一个多月就有6000多万的点击量。

    内容简介:

    本书以《资治通鉴》、《晋书》、《宋书》等史料为蓝本,非常新颖地以第一人称方式,描写了南朝第一帝刘裕从一介平民起家,到加入军队成为普通士兵,再一步步成为名将,直至以宋代晋,成为开国皇帝的传奇。并对刘裕的权谋将略,以及他的人物性格、心路历程进行了极其细致的刻画。这是一部历史小说,不是传记。

    书摘正文

    自序:关于寄奴

    晋朝,与宋朝、明朝一样,尽管有着诸多辉煌,但依旧是中国人心中永远的痛。这几个朝代都曾建立了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然而仅仅历经几代之后就面临了北方胡虏的入侵,乃至于最终苟且于亡国的边缘。“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的江南小朝廷,最早就是创建于晋朝。

    宋朝的辛弃疾之所以咏出“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的名句,不仅仅只是吟诵本小说的主人公寄奴(刘裕)的丰功伟绩,而是抒发北伐中原、驱除胡虏、恢复中华的夙愿。谁能想到,这样的历史夙愿从晋朝时开始延续到了六百年后的岳飞时代。

    冷兵器时代,所有北伐的诸多将领、政治家中,唯有刘裕取得的功绩最大,也唯有刘裕真正成为胡虏畏惧的对象。当刘裕在讨伐燕国陷入战争胶着状态,面临秦国的大军威胁时,他充满豪情地对秦国的使者说:“语汝姚兴:我克燕之后,息兵三年,当取关、洛。今能自送,便可速来!”

    (你回去跟姚兴[秦国的天王]说,我灭了燕国之后,原打算休兵三年之后再取秦国。你们秦国今天要来送死,那么赶紧来。)

    政治、军事上取得的辉煌,使刘裕的对手们都对之产生无比崇敬之情。

    秦国的天王姚兴对刘裕的评价是:“刘裕拔起细微,能讨诛桓玄,兴复晋室,内厘庶政,外修封疆。”

    (一个寻常百姓,建立如此功勋,的确是非凡之才。)

    魏国的皇帝拓跋嗣问大臣崔浩:“裕才何如慕容垂?”

    崔浩的评价是:“胜之。垂藉父兄之资,修复旧业,国人归之,若夜虫之就火,少加倚仗,易以立功。刘裕奋起寒微,不阶尺土,讨灭桓玄,兴复晋室,北禽慕容超,南枭卢循,所向无前,非其才之过人,安能如是乎!”

    (慕容垂虽然是绝世之才,但刘裕有过之而无不及。慕容垂的成就靠的是他的资历,而刘裕在注重门阀的晋国却只是一个毫无声望的百姓。)

    燕国的大臣韩范对刘裕的评价是:“刘裕起布衣,灭桓玄,复晋室;今兴师伐燕,所向崩溃,此殆天授,非人力也。燕亡,则秦为之次矣,吾不可以再辱。”

    (刘裕起自布衣之身,灭权臣桓玄,恢复晋朝江山,攻伐燕国百战百胜,这不是人力所为,而是有老天相助。)

    我在读《资治通鉴》时,刘裕一出场即是孤身对战数千人,彼时只认为他是一个猛将;之后读到他率义军击溃权臣桓玄并保住晋朝的江山,彼时只认为他是一个热血忠臣;再读到他率军以磅礴气势平定燕国、秦国,并收复秦、汉、魏三朝的故都洛阳、长安时,他在我心目中已不仅只是一个英雄,而是一个超凡的政治家、军事家与爱国者。

    诚然,由于历史的局限性,刘裕在感到生命即将走到终点之前,留了大军镇守长安,自己却返回南方夺取了皇权,建立起刘姓宋朝,致使即将完成的统一大业最终功亏一篑。所谓“长使英雄泪满襟”,令后世满怀爱国之心立志北伐、统一中原的岳飞、辛弃疾、陆游等唏嘘感慨的,也在于此。

    不过,得也罢、失也罢,刘寄奴乃是中国历史上少有的英雄。这样的英雄值得人为之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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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第一章 以一敌千
    第一章以一敌千

    1

    南方气候温和,但是冬季的吴郡①却不同。这座城的四周一马平川,不像数百里外的京口城那样有群山阻挡着由北而来的寒风。

    骑着马在这原野上缓行,风不住地往怀里钻,寒意避之不及。放眼望去,雾气朦胧处一片清野,田中没有庄稼,道上也无行人。除了偶尔呼啸而过的寒风,唯有的,只是一片肃寂。

    行军途中,常听败退回来的士兵或逃难而来的百姓讲述孙恩的军队如何四处肆虐、无恶不作,然而我们自京口到吴郡一直都没有碰到孙恩的军队,也没有看到满目疮痍的情景。吴郡,是我们即将遇敌的第一个军事要地。现在,它的城郭已经隐约出现在了我们的前方。

    军曹录事官②把绘好的地图递过来,立刻将冻红的双手放在嘴里哈气。几缕白色的热气从他的指缝间飘出,生了冻疮的脸时隐时现。我接过地图,冲他笑了笑。这个伶俐的年轻人跟着我已经有两年了。当初我离开京口赶赴大军时,就只带了他一个。

    尽管地图上只有一种颜色,可是地形、距离、我所分析的进军路线、敌人可能设伏的地点等,都明白无误地作了标注,十分清晰。

    我们此刻所处的位置据我军的营地三十里,据敌军占据的吴郡城五里。如果大军选择在这种有雾的清晨出发进攻,那么当守城的敌人察觉到情况异常时,给我军留下的就是这行军五里所需的时间。偷袭成功与否,这个时间是异常关键的。

    再往前走就会被城上的敌人发现了。我示意士兵们停下,自己带缰往前走了几步,准备返回前最后察看一番。

    正当我调转马头想把地图递还给录事官时,却发现雾气最浓处有黑压压的一片阴影正向我们移过来。我们虽然一路警惕,但当望到吴郡城之后却只顾着注意城池方向的动静,而没有留心身后。我还没有来得及出声提醒,那片黑潮就呐喊着向我们涌了过来。

    录事官和士兵听到身后的喧嚣,回头惊愕地看着不知从何处钻出的人群。

    他们奔得越近,我们看得越清:人群上方有扬起的东西在挥舞。由此可以断定他们不是百姓,而是士兵;即便是百姓,那也是一群挥着武器的百姓。

    我把地图往怀里一揣,命令士兵们赶紧拨马向右方撤。

    我们的马头刚刚调拨过来,右前方也有无数人如同鬼魅一般从雾里钻出来。我们再想转向时,却发现四周都没了去路。

    情况非常严峻:我们中了敌人的埋伏,并身陷包围圈!

    难怪在来的路上没有看到任何人烟。那时以为是因为时辰早、天气冷,人们都不愿早早赶路进城。却没有想到是因为有人设伏于此,即便路上有行人也早就被驱走了。
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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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让士兵不要着慌,按我的号令摆好防守的阵式,等着寻找机会突围。我们只期望他们不是孙恩手下的贼兵,这样我们起码还有随机应变的机会。

    即便是这样一丝缥缈的希望,最终还是烟消云散了。

    一个士兵略带颤音说:“好好像就是孙恩手下的贼贼兵!”他这句话让所有人心悸!每个人都已经看到,那些人虽然身着百姓的衣服,可是个个左手腕上都系着一片白布。

    那片小小的白布对那群人而言,是神灵佑护,但对我们而言无疑是死神的象征。

    那白布,据称是天师在接受天道时白虎神兽呈上的仙符。这仙符,可解世间万难、了人间悲苦。孙恩声称只要把代表仙符的白布系于左手腕,就可受天师佑护、保长命百岁、不受病痛磨难。于是信徒们无论男女老幼,都在左手腕上系着印有白虎符的白布。

    从首都到郡县,不少信奉天师道①的达官显贵、兵农工商都系有此符。后来朝廷认为此风一长会引致国风大变,于是下令禁止。孙恩纠集信徒从会稽郡开始反叛朝廷之后,凡是系此白符者都被当做孙恩的贼兵,或杀或俘。因此,即便是包扎伤口,也没有人敢在手腕上系白布,以防被当做孙恩的贼兵。

    既然我们能通过白布认出他们是孙恩的贼兵,他们自然也认得出我们是大晋国的军人,因为我们身上有比小小白布更能彰显身份的东西——军服。因此,双方相遇后无须搭话,直接厮杀在了一处。

    自战斗伊始,屠杀的气氛不分敌我地笼罩住了每一个人。对贼兵,那是在屠杀;对我们,那是在被屠杀。

    在我的号令之下,所有人马聚拢在一起,一齐向同一个方向冲锋,希望以骑兵的突击力冲破贼兵的阻挡。胯下的战马,就是我们现在唯有的优势。

    众人各自甩开纠缠自己的贼兵,随我调转了马头。却见录事官依然愣愣望着几个靠近他的贼兵,似乎并没有听到我的命令。他和胯下的马如同被冻僵了一般。

    我带马过去,把他的肩膀用力一拍他才惊醒过来,带缰紧随我后。

    刚才靠近录事官时,似乎听到一种奇怪的声音。等到马往前奔了几步之后才反应过来:原来是录事官牙齿相碰的声音。拍他肩膀时,他身体的剧烈抖动就曾传递到了我的胳膊上。

    “切勿着慌!随我来!”这一句话既是对录事官说的,也是对所有人说的。面临凶险时,恐惧无疑是大敌。我很是为他担心。

    贼兵尽管把我们十几个人围在当中,但是他们的战斗很没有章法。人数虽多,但几乎是各自为政。我们不断地寻找薄弱点、调整攻击点,经过三次迅疾的冲锋,终于成功地蹚出一条血路,冲出了包围。
第4节,
    然而,我们却发现从这个包围圈中脱身出来,并不是一个令人宽慰的结局,而是一个令人忧虑的开始——我们身陷另一个更大的包围圈。而从高高的马背上望去,这个包围圈的外围正在集结一个更大的包围圈。

    对我们每一个人而言,这三重包围圈无疑是一个令人绝望的信号。

    所有人都还能勉强地防卫自己,但并非每一个人都能周全地顾及到胯下的战马。受伤的马越来越多,马身上的伤也越来越重。终于,在战马接连不断地倒下之后,堕下马的士兵便成为了贼兵屠戮的首选目标。

    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刺破众贼兵的喊杀声传到耳中。我击退面前的贼兵侧身一望:失去战马的录事官被一支长枪洞穿了肩膀。他手中的刀刚刚挡住刺向他的长戟,身体就被另两支长枪戳中。y米y花y书y库y ;www。7mihua。com

    我顿时觉得那几支长枪刺中的似乎不是录事官,而是我的胸口,心中一阵剧痛。我来不及再次调整队形,自己率先将马拨回来砍翻与我纠缠的一个贼兵,向录事官冲去。不防一只长刀迎面砍来,我是闪身避过了,可那一刀却削断了一只马耳。马吃痛一声长嘶,双蹄一抬身体立起来,险些将我甩下马。

    “娘啊,娘——”

    这是全身鲜血淋漓的录事官发出的最后呼喊。这声呼喊并不是从我耳中传来的,而是从身体内传来,并在心中激起了回声。这回声将一股热血提上脑部,瞬间演变成了头脑里的“嗡嗡”声。

    在京口时他只是我的一名亲兵,还没当上录事官。每当经过家门口,不管家里有没有人,他都会冲屋里大喊:“娘啊,你在做什么?”

    有时候他娘会从屋里出来,一面用一块脏布擦着手,一面眯着眼睛向我们打量,脸上带着自豪的笑容。她的儿子和军官们在一起,正骑在一匹高头大马上。对于一位贫穷的母亲而言,这是多么荣耀的事!

    这是录事官第一次离开家,也是第一次随军参战。他曾不止一次带着兴奋的神情告诉我:“娘晓得了我是唯一一个被您选中到南方参战的士兵,很是高兴。她说我一定会成为一位英雄。”

    “你一定会的。”我笑着望着这个身材比较瘦小的年轻人,心里在想:全天下的母亲嘴里都说希望自己的儿子当英雄,可心里是否真这样想呢?当英雄有可能会付出血的代价,而这样的代价通常是寻常的母亲难以承受的。

    他听到我的鼓励非常高兴,他说等战事结束回家时,他将自豪地带给他娘更多的光彩和荣耀。这是年轻的他最大的志向。
第5节,
    我奋力地一面催马向前冲,一面抵挡不断向我袭来的兵器。湿浊的视线中,我看到一个贼兵正挥刀砍向录事官的脑袋。我与录事官之前的距离只有十几步,而在这个狭窄的空间里塞满了数十个扬着兵器挥向我的贼兵。

    我挑开一支刺向我的长枪,在马臀上用力刺了一剑。马再次长嘶,一跃而起。面前的贼兵看着突然暴起的一人一马惊呆了。然而,那马的凌空之举并未能完成。除了我的那一剑外,马臀上还额外刺中了几支兵器。

    马从空中落下时,反倒将那几个来不及把手从刺中马的兵器上脱开的贼兵挑上了半空。

    一个圆滚滚的东西从远处飞来,正中马头。马行将倒地时,我赶紧将双脚从马镫上脱开来,一个踉跄,险些跌倒。О米О花О书О库О ;www。7mihua。com

    所幸的是贼兵们忙于保护自己而没有及时出手攻击,使得我能够在倒下的马旁立稳。

    那个砸中马头并在贼兵脚下踢来踢去的,正是录事官的人头。我发疯似的冲上前,却被不断拥来的贼兵阻隔住。

    我的力气本就比常人大一些,又在军中经过多年的训练,此时平添一股嗜杀之气,挥剑左劈右砍,唯觉贼兵一个个在我身前倒下,自己身上布满伤口却浑然不觉。

    我眼中呈现的杀敌场景与心中呈现的另一个场景重叠了起来:录事官的母亲正在家中做着旁人不愿意做的又脏又累的活计,她突然停下手奔出门槛扶着门柱向外张望。一个骑兵跨在马上正头也不回地从她门前奔过去。她叹了口气:儿子才离开京口十几天,哪能那么快就回来?

    2

    当我从这个朦胧意识中清醒过来时,士兵们已经聚集到了身边。

    此时,所有的马匹已全部倒下,十余人的斥候队①也只剩下七八个人。包围圈内的贼兵虽然一时被我们的阵势给镇住,但是外围的贼兵越涌越多。我们杀掉的贼兵远远不及蜂拥而来的多。

    “夺长兵器!”我大吼了一声。

    这一声吼,既是对士兵下达的命令,也是对自己的恼恨。

    突如其来的贼兵搅得人失去了理智与清晰的判断。早就应当让士兵夺取长兵器。那时候我们在马上,挺着长枪或者长槊以骑兵的阵式一齐冲刺,也许还有望冲出一条血路来。现在没有了战马,即便是夺来长兵器也只是在拖延被屠杀的时间。
第6节,
    士兵们会意,砍倒贼兵后就势夺了他们的长兵器。我夺过来的是一把长刀。手中的剑则飞越众贼,插在了远处一个贼兵的脸上。

    尽管夺来的长兵器增强了我们的攻击力和攻击范围,但是最初的阵式却被打乱了。身旁的士兵很快被冲散,我和其中一名士兵被围在一群贼兵当中。

    失去阵式的我们两人已经无法顾及到别的战友,只得用心对付围困我们的贼兵。这名士兵武艺倒还不错,只是弱于力气,所以气势越来越弱。我不得不兼顾着他,替他格挡一部分兵器。

    好在我们不多时就砍倒了七八个。贼兵一时间被我们的气势镇住,不敢靠得太近。我和那个士兵背靠着背,与贼兵默默相峙。

    那士兵与我靠得非常近,也非常紧。我能感觉得到他的身子在发抖,抖得非常厉害。他的抖动似乎有传递到我身上的趋势。

    方才凭着一股血气在贼群中冲杀,根本就无心思考生死问题。此时一停下来,看到满眼杀不尽的贼兵,觉得腿突然有些发软。我在心中默念:寄奴!勇敢杀敌!绝不退缩!

    绝不退缩!这样的说法是可笑的。我还能够退缩吗?但是心中起的念头却能克制心里不坚定的魔障,令自己平添一份力量。

    贼兵早就看出了我们两人之中究竟是哪一个更容易对付。一个贼兵拿长刀佯攻几下,其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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