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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生闲-第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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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之下,里面顿时现出了一片炫目的光芒!

“好漂亮呀,郎哥哥,这是什么东西!”沐小妖惊叹地拿起盒子里面的一枚东西,赞不绝口。

“这好像是个环儿,是不是耳坠呀?”碧儿聪慧无比,也拿起来了一个。

四个女人,四个东西,一人一个,在手里面观赏,欣喜无比。

“这东西,名为戒指。”陆良笑道。

既然是提亲,自然得有戒指,而这四个戒指,乃是陆良亲自设计。让张九斤用纯金锻造,戒面选用的是上好的红宝石,价格不菲。

“戒指?戒指是什么东西?有讲究嘛?”唐小月问道。

“当然那有讲究,讲究多了!”陆良哈哈大笑道:“这戴戒指的风俗,来自传说中化外一个地方,在那里,男人和女人订婚的时候,双方给彼此戴上戒指,意味着厮守终生,来来来,我给你们戴上!”

陆良一边说,一边将戒指戴在四个女人的手指之上,四个女人看了看,欣喜无比,叽叽喳喳,乐成一团。

搞定了这帮女人,陆良笑嘻嘻地来到了还在痴呆中的吴老头跟前,弯腰施了个大礼:“岳父大人,不知道这场面,你满不满意?”

第217章  偷得浮生半日闲(大结局!!)

从天而降的气球和女婿。铺天盖地的玫瑰花瓣加上雷动的呼喊之声,让吴老头已经完全不知所措。看着面前的那张满带笑意的脸,吴老头突然有一种感觉,这种感觉他之前从来都没有过,这一次却无比强烈地涌上了心头。这种感觉,就是衰老。

是呀,比起这些人来,自己真的老了。

吴老头从来就不服输,尤其是在后辈面前,很多时候,他觉得自己并不是垂垂老矣,有的时候甚至觉得自己活力迸发,甚至觉得和几十年前没有什么不一样。

但是现在,看着眼前的这个年轻人,吴老头彻彻底底承认了这个事实。

年轻的时候,自己也曾经是风华绝代,也曾经是这苏州城头面风光的人物,也曾经顽皮不已,但是和这个小子比起来,自己当年的那些做法,是那么的幼稚。

或许。这就是一代人比一代人进步吧。长江后浪推前浪,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我能怎没答复这个年轻人呢?是呀,我很满意,在这么多人面前,在全苏州人面前,我是这么风光,风光得连我之前中举的时候都没有现在这么风光。

但是我为什么有些难过呢?有可能是因为碧儿吧,这个我一生呵护的女儿,这个我掌中的明珠,不久之后就会成为这个小子的妻子了?

吴老头看着陆良的那张脸,一时之间思绪万千。

“哈哈,我看你这个丈人是当定了。”旁边的贺霖开起了吴老头的玩笑。

“爹,这是君则给我的戒指,你看看,好看不?好看不?里面是红宝石呢!”碧儿兴高采烈地跑过来,让吴老头看着她手指上的那枚戒指。

阳光之下,红宝石发出耀眼的光芒,让吴老头的目光更加迷离起来。

“好看。好看。”吴老头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笑意。

是呀,只要我女儿高兴,其他的,管得了那么多嘛。

“君则呀,我老了,真的老了。我就这么一个闺女,她娘死得早,这孩子命苦,以后。我就交给你了。”吴老头看了看这个表情建议的年轻人,虽然他身上流里流气,虽然他在这苏州之前恶名卓著,但是起码这段时间以来,几乎所有苏州人对他的态度都来了个彻底的转变,之前他们骂他是害虫,现在,他却成为了大家的英雄。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这个年轻人,或许真的不简单吧。

“老师,你,你答应了!?”老头的声音虽然很轻,但是陆良听得是嘴歪眼斜!

这句话,对于他来说,绝对是听过的最为让他动心的话了!

“君则,你个混小子,以前那么聪明怎么这个时候变糊涂了!吴老头都这么说了,你说还能是什么意思!”旁边的沈周沈老实走过来,拍了拍陆良的肩膀。

“贤弟呀,我可是十分羡慕你。可惜我没有女儿,如果我要是有女儿。这小子早就成为我的女婿了!此乃人中之龙!他日必成就一番大事,有了这样的贤婿,你就等着吃香的喝辣的的吧!”沈周开着老朋友的玩笑快乐无比。

周围的人,更是一个个欢声笑语,为此等好事纷纷喝彩。

“让开!让开!让开!”

就在全城人欢天喜地的时候,一匹快马急速而来。

马是好马,一看就知道是上等的西域马,这样的马,一看就知道绝非一般人能够骑乘的。

那马飞奔如电,奔着人群就冲了过来,原本拥挤的人群,如同开锅一般纷纷后退,哭爹喊娘之声叠起,一片慌乱,都怕被那马踩中,这要是被踩了一下,绝对没有活命的道理。

马上一人,一身的皂衣,风尘仆仆,手里面的马鞭高高举起,全身打扮干净利索,肯定是官府里面的人。

“奶奶的,竟然如此放肆,石头,拿我的火枪给我射下来!”陆良一看这场面,立刻就火冒三丈起来。

奶奶的,怎么着这也是我的提亲大礼,这么喜庆的场合,这狗日的横冲直撞。岂不是分明要坏我的好事吗!

陆良这脾气燥得很,本来眼睛里面就不容沙子,拿起手中的火枪就交给了石头。

石头接过陆良的火枪,嘴里面乐了起来。平日里面就馋这火枪,陆良都不怎么给他玩弄一番,今日倒好,可以过过瘾了。

“奶奶的,让你猖狂,今日让你知道我们少爷的厉害!”石头嘴里面一阵坏笑,举起了火枪。

这架势,倒是把旁边的郑轼吓倒了。

陆良这把火枪的威力,他是知道的,这要是射中了,那人必死无疑。

而郑轼担心的倒不是这些,深为官员,他自然能够从那来人的打扮知道他的身份,如果陆良把这个人搞死了,那就出打乱子了!

“不可!不可!不……”郑轼还没来得及阻止,轰的一声巨响就差点震破他的耳膜!

石头的手指扣动扳机,那火枪真的发了出去!

完了完了!郑轼痛苦的闭上了眼睛,这小子,这下子绝对闯下大祸了!

“君则,你糊涂呀!你糊涂呀!那可是朝廷的信差!朝廷的信差呀!”郑轼喃喃自语。心里为陆良悲哀无比。

打死了朝廷的信差,而且是在众目睽睽之下,你这一次怕是不但连婚都结不成,恐怕有牢狱之灾呀!

“我知道这小子不是一般人。”旁边却传来了陆良的一声朗笑。

睁开眼睛,郑轼才发现,石头这一枪,根本就没有射中那来人。石头这家伙,原本就是聪明伶俐的主,陆良把火枪交给他的时候,他就明白了陆良的心思了。

如果陆良真的要杀死这个人,根本轮不到他动手。陆良的枪法比石头那是强多了。而之所以让给石头,显然是让石头给这个横冲直撞的家伙来个下马威,仅此而已。

所以,石头根本就没有要取拿人的性命,而是空放了一枪。

不过即便是空放了一枪,眼前的情景也让郑轼担心不已。那火枪的剧烈之响,把那匹马震惊了,即便是天马,也惊得嘶叫一声,将那信差甩于马下,栽了个鼻青脸肿!

“哼哼,让你给我飞扬跋扈。”陆良对于石头这招,十分的满意。

“差人!”

下面早有兵丁前去营救取了。

七手八脚之下,那个倒霉的家伙被搀扶了上来,摔得真是不轻。

“上差,不知道有何要事?”郑轼急忙道。

那家伙并不知道自己中招了,只道是自己马失前蹄,自认倒霉,抹了抹脸,从身后拿出了一个锦筒。

“八百里加急!哪一个是陆良陆军则!”差人看了看人群之中。

“小人就是!”陆良笑道。

“你就是!”差人打量了陆良一下,似乎有些不相信。

“不错,这位就是。”郑轼赶紧证明。

“既然如此,那就跪下来接旨吧。”差人笑了笑。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吴人陆良,侠义肝胆,为民除害,忠勇可嘉,功在社稷,故授国子监贡生,另赏白银万两,入朝觐见。钦此。”

这道旨一读完,陆良就彻底呆了。

不光光他呆了,周围的人都呆了。

白银万两倒是其次,国子监,那可是读书人梦寐以求的功成名就之地,陆良这小子,绝对是飞到枝头变凤凰了!绝对的平步青云。有了这样的身份,以后绝对是大有可为!

“陆公子,怎么,不接旨?”那差人笑道。

“谢主隆恩!”陆良像模像样地行了个礼,然后从地上爬起来,对那差人笑道:“上差辛苦,还请下去休息,石头,赶紧带上差休息去,给我伺候好了!”

“放心吧少爷,交给我了。”石头笑着走了上来。

“陆公子,我只是来传旨的,几日之后,会有大人前来亲自禀明圣意。恭喜了。”那差人倒是不错,跟着石头下去休息去了。

“君则,恭喜呀!”

“恭喜呀大哥!”

“大哥,这下子你可要发达了,要去京师了!”

“是呀大哥,你去了,可不能忘记我们了!”

“大哥去,我们自然也要去!”

……

陆良顿时被身边的一帮人围了起来。

七日后。苏州城南城。

一个巨大的宅子里面,人声鼎沸。这宅子算得上是苏州城最为风光的大宅了,原先是苏州首富的家宅,现在门楣之上,换上了巨大的匾额,上书斗大的两个金字:“陆府”!

府邸之中,来往穿梭的都是人,吹拉弹唱,披红挂彩,一场盛大的婚礼就在这里举行。

这一日,苏州城彻底成为了狂欢之地。

陆良和碧儿、赵灵、沐小妖、唐小月的婚礼,成为了苏州城这么多年来少有的盛事,一时之间,名人会聚热闹得很。

婚礼之上,金陵来的钦差亲到,代表朝廷正式宣布了对于陆良的奖赏,让陆良一个月后动身入京。

婚礼一直持续到半夜,待人散之后,陆良在院子之中重新摆了一桌酒席,入席的人,除了四位佳人之外,都是自己的好友。

郑光、张灵、袁方、唐伯虎、祝枝山、文征明……

群雄会聚。

“今天是大喜之日,这第一杯酒,我敬铁牛!”已经醉了的陆良端起酒,对着高空施了一礼。

王开乃是陆良的心腹,为了自己,搭上了一条性命,让陆良一辈子铭记于心,让众人唏嘘不已。

“大哥,你今后有什么打算?”郑光问道。

“各位,我等都是七尺男儿,岂能虚度此生。这苏州城虽好,也不能一辈子都窝在这里面。你们当中,有比我文采好的,有比我有本事的,也应该出去闯一闯了。此番入京师,我就想干出点大事来。”陆良笑道。

“大哥,说得好!罢了罢了!我跟你去!”郑光大笑。

“就是,大哥,我们兄弟不管在什么地方,都在一起!”张灵、袁方等人皆大笑。

“君则,我这个人喜欢热闹,京师那地方,想必比苏州有趣多了!我也去!”阿胡子祝枝山挤吧了一下眼睛。

“我和伯虎兄还想考个功名呢,同去同去!”文征明和唐伯虎更是早有此意思。

“这么说起来,大家算是想到一块去了。好。同去京师,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痛快呀!”陆良大笑。

“不过大哥,即便是到了京师,我等也要过这神仙般的日子,多好。”郑光坏笑道。

“那是自然,咱们吴郡四恶可不是吹牛的,别的不敢说,即便是到了京城,咱们也能够把那京城搅和得天翻地覆。不就是个比苏州大一点的地方吗。”袁善咧了咧嘴。

“大哥,我虽然没去过京城,但是听说那里要女人有女人,要银子有银子,要乐子有乐子,物华天宝人杰地灵,在那里生活,绝对长见识,这生活,算是有滋有味了。”张灵啧啧而叹。

对于京城,众人虽然没有什么切身的体会,但是憧憬万分。

京师重地,虽然不同于苏州,但是想必更加精彩吧。

此去京师,断然会有个不一样的人声,断然有一个不一样的精彩享受。

“其实,我这个人,和你们不同。我没有你们那么大的雄心壮志,我喜欢享受生活。其实我不要求别的,我的要求很简单。”陆良看了看坐在身边的几个佳人儿,乐得嘴都歪了。

“怎么简单了?”阿胡子祝枝山问道。

“我就希望能够睡觉睡到自然醒,有一套大房,手底下有几个伺候的人,有几百亩地,有些产业,不要大富大贵,自给自足怡然自得就好。不为柴米油盐烦恼,不问世途险恶,守着老婆,抱着孩子,淫淫湿,看看书,和朋友cha科打诨,调戏小姑娘,吃饭不给钱,打架斗叶子,掘绝户坟,半夜敲寡妇门,逍遥人生多好!”

“妙!大哥说得妙!”

“好!”

……

“各位,有两句诗,你们一定听过。”陆良抬头看着天空笑道。

“哪两句?”

“因过竹院逢僧话,偷得浮生半日闲。”陆良笑道。

“偷得浮生半日闲,大哥好!”

“好!”

……

“兄弟们,为了这半日闲,干了!”陆良端起酒杯。

“干了!”

“干了!”

哈哈哈哈哈哈。

朗月之下,笑声潺潺。

清风徐来,带这笑声直上云霄!

这,或许就是真正的生活吧。

结束了,呵呵,大大们敬请期待小张的新书,依然是写电影,保证让你好看!呵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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