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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生闲-第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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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到什么时候脑袋都是十分的清楚,知道这一次过来是为了汉代白玉貔貅的。若是对上了这副对联,不仅挣足了面子,更可以拿了那汉代白玉貔貅,一石二鸟的事情,大哥就是喜欢做!

“你先对上这对子,到时候一切好说。”沈周哈哈大笑。

这个陆良,实在是个坏小子,不过这性格,我沈周喜欢。

陆良想了一会,看着唐伯虎手中的那扇子,走过去,一把扯了过来。

“大哥,你这是……”郑光等人还以为陆良对不出来恼羞成怒要揍唐伯虎呢。

“伯虎,你不是要下联嘛,就在这里了。”陆良举了举手里面的扇子。

“在这里面了!?何意!?”阿胡子祝枝山问道。

“伯虎的上联是水车车水,水随车,车停水止,我的下联是:风扇扇风;风出扇;扇动风生。”

“君则,好对!你真棒!”碧儿高兴得一把抱住了陆良的胳膊,连男女之别也顾不得了。

“好对!好对!”祝枝山等人佩服得屁滚尿流。

唐伯虎已经彻底呆了,咬着牙,憋红着脸,跪在地上端茶倒水。

“相城,我刚才说的那事……”陆良扫了唐伯虎一眼,凑到了沈周跟前。

“哎,君则,我可没有答应你,你要从我这里拿走东西,我这里还有一联呢。”沈周笑道。

我靠!还有联!我对你奶奶个头!

陆良双眼一翻,差点就要晕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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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死了。奶奶的。累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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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我捐一条命!

好不容易搞定了唐伯虎,让那小子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跪在地上给自己敬茶,也算是从千军万马当中厮杀出来了,没料到到最后,在沈周这里遇到了最后的障碍。这老家伙,肯定是以为我要顺走他的什么宝贝,所以才搞出了这样的一个名堂来。

今天看样子自己不脱一层皮,那是不可能达成目的的。

“可是老哥,你知道我问你要什么东西吗?”陆良舔了舔嘴唇。

他这样子,让沈周心里面一阵咯噔。早就听说这小子经常干吃不了兜着走的事情,这一次看来真的像讹我的东西。虽然我沈周平时里面还算大方,但是这小家小业的哪里够这家伙折腾,再说了,像他这样的人,一般的东西也看不上呀。

沈周思来想去,还是觉得自己刚才的这个决定实在是太正确了。

“君则,你若是对上了我的这个对子,不管是什么东西,只要是我的,你尽可以拿走。”沈周拍了拍胸脯,一副信誓旦旦的样子。

得,这一次还真得对了。陆良点了点头,一**坐在座位上道:“既然如此,老哥出联吧。”

“我这个联,是个数字联,君则,你们一帮小友,只要有一人对上,我也愿拿东西。”沈周捋了捋胡须,晃了晃脑袋,看样子要使出看家的法宝了。

我靠,这老头口气够大,不光考我,连我身后的这帮家伙都考上了,一副大度的样子,奶奶的,我身后的这些人,郑光、袁方那完全就是吃货,可以忽略不计,只有张灵还能够对付对付,唯一的潜力股就是碧儿了,可是和碧儿认识了这么久,我就没看过她对过对联,实力如何,也就不好说了。这么算下来,其实和我自己来没什么区别,沈周这老头着实狡猾,这么一搞,反而让人觉得他是如何的大度潇洒了。

“相城,你老人家就出题吧,让我等好生着急。”碧儿轻轻一笑,亭子里就顿时春意盎然起来。

“好,听好了,我这上联是;一孤舟,二客商,三四五六水手,扯起七八页风帆,下九江,还有十里。”

我靠,果然是数字联,而且还不是一般的难,从一到十十个数字嵌在一个联里面,一气呵成,妙。

这联,和刚才唐伯虎的那个有得一拼。

陆良是思来想去,脑袋里面空空如也,娘的,今天好不容易杀出重围,难道要在沈周跟前吃瘪?不行,绝对不行。

“相城,我有一下联,你来凭断凭断。”就在陆良急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的时候,旁边响起了一个清脆的声音。

“噢,碧儿要对?哈哈,好好好,早就听说碧儿乃是苏州城第一才女,今日老夫就领教领教。”原本一帮老爷们的事情,现在碧儿插了进来,就变得有趣了。

“我的下联是,十里运,九里香,八七六五号轮,虽走四三年旧道,只二天,胜似一年。”

“好对!”

“碧儿姑娘聪慧过人!”

……

沈老实的对联是从一到十,以水运为题,展现的是船人一路穿江过府的艰辛生活,表达的是路程上的概念,很是符合苏州人平日里面的生活,而碧儿这联,同样以关于水运,从十到一,却流露出白驹过隙流年易逝的叹惜,不仅对得工整,而且让人回味悠长。

这对子,也让陆良为之倾倒。

想不到呀想不到,想不到我家碧儿如此有才!陆良眯着眼睛,坏坏一笑,低声对碧儿道:“碧儿,你算是帮了我大忙了,回去好好奖励你。”

“奖励我什么?”碧儿笑得让陆良肝颤。

“你要什么奖励我便给你什么奖励。”

“那我要天上的彩虹,你会给我吗?”碧儿不信陆良这话。

“自然给。不信你等着。”陆良哈哈大笑。

女人呀女人,动不动就要摘星星要彩虹,奶奶的,做男人不容易,做哄好女人的男人更是不容易。不过这难不倒我陆老二。

“你们两个亲亲我我以后有的是机会,既然这对联你们对出来了,老夫说话算话你想从我这里要什么?”沈老实这个人,倒是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老哥,我要的这东西,怕你舍不得。”陆良瞄了瞄放置在沈周案边的那块白玉貔貅。那玩意沁色满身,经历了千年的岁月,包浆雄厚,在日光之下发出柔柔的晕光来,简直就如同凝脂一般。

读书人喜欢玉,这传统从很久之前就穿了下来,玉的纯洁,玉的温润,玉的坚韧,都是读书人追求的人格,读书人喜欢把自己比作雨,更喜欢佩玉赏玉,这块汉代的白玉貔貅,不管从质地还是造型、文饰,都是精来就很难得到,这样的一个聚会沈周都不忘记把它带在身边,想来就是他的心爱之物了。

中国人最忌讳的就是君子夺人所爱,虽然陆良自己知道不是君子,但是从人家手里面拿走这东西,尤其还是沈老实的手里,这心里就有些过意不去了。

“且说来。”沈周淡淡一笑。

“相城,他要的,是你岸边的那个小东西。”碧儿见陆良有些不好意思,便替陆良说了。

“你要的是我这貔貅?!”沈周一听碧儿这话,脸色顿时就变了,一只大手一下子握住了那貔貅,生怕别人抢了去。

老头子一辈子不爱官不爱财,喜欢的就是这样的东西,这貔貅可是费了两三年的时间从一个老友那里软磨硬泡得来的,自从到了手里面之后,自己爱惜有加,走到哪带到哪,就连吃饭睡觉上厕所都不离左右,人老了,就希望身上多一个能够相伴自己的东西,这貔貅现在就是自己的眼珠子,这浑小子,不要金不要银,竟然偏偏要我的眼珠子!

“君则,除了这个,你就不能要点别的,你知不知道,我前天要用手里面的十幅宋画换他那貔貅,他都不愿意,说是等自己死了一块陪葬的。”旁边的周臣哈哈大笑。

周臣和沈周那是挚友,老友的事情还有脾气他是再清楚不过了。

十幅宋画换这个貔貅沈老实都不换?!在场的人一个个无不深吸一口凉气。一副宋画,即便不是名家,换上百把几十两银子也完全没有问题,若是名家之作,那就更珍贵了,十幅宋画都不换,这东西真的就那么好!?

“老弟说笑了。想来十幅宋画的价格远远高于这貔貅,可在我心里,便是将这苏州城给我我也不换。各位,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心头好,这块貔貅,那就是我沈周的心尖子,有的时候,我觉得我活在这世上,虚度了几十年的光阴,就是为了等它和老夫一会!”沈周深情地抚摸着那白玉貔貅,脸上的表情痴迷而爱恋。

看到沈周这个样子,陆良的心里面就凉了,十幅宋画都不换的东西,又是他的心头好,沈老实怎么可能会白白送给自己。

“君则,除了这貔貅,院子里面的任何东西你只管拿。”沈周看着陆良,脸上露出了乞求的神色,像怕被人抢走了心爱玩具的孩子。

这沈老实,倒是可爱无比。

“老哥,君则只求此貔貅,君则替苏州百姓斗胆相求了!”陆良走到沈周跟前,跪倒就拜。

“君则!这是为何?!”沈周一见陆良行此大礼,赶紧跳将起来扶起了陆良。

“君则,有话好好说,何必如此!”

“是呀!都是朋友,不必如此!”

旁边的周臣也都围了过来。

“老哥,实话跟你我知道这东西是你的心头好,情非得已,小弟定然不会做出君子夺人所好的事情来。只是事关苏州百姓的生死,我不能不来呀!”陆良低着头,挤出了几滴老泪。

“区区一个貔貅怎么关乎百姓生死了?君则,你细细说来!”沈周意识到事情似乎有些重大,把陆良拉到了旁边。

陆良就将做八卦四灵天煞樽的事情详细说来,众人这才恍然大悟。

“老哥,那尸虺乃是至邪之物,极难对付,我也是因为机缘才得到这八卦四灵天煞樽的图纸,只有此物才有可能为民除害,现在法器都已备好,唯独缺少一块千年镇邪古玉,你这白玉貔貅,乃是最佳之选!”

“老哥,尸虺祸乱百姓,你也知道,如今苏州人心惶惶,陆良不才,愿为苏州百姓捐出一条性命,还望老哥助小弟一臂之力!小弟替苏州百姓谢谢了!”

陆良这番话,说得回肠荡气感人肺腑,一帮人先前对陆良的敌意荡然无存,不管是周臣、阿胡子还是杨循吉、唐伯虎,目光中皆是敬仰。

“壮哉君则!壮哉君则!大丈夫自当如此!君则,你能为苏州百姓只身犯险捐出一条性命,区区一个白玉貔貅算得了什么!来来来,你拿去!”沈老实脸色涨红,死死握着陆良的手,眼眶湿润。

老头子最讲仁义之道,陆良这行为,让他佩服万分。

沈周将那白玉貔貅塞到陆良手里,复又大笑:“哈哈哈哈!若是能除了那尸虺,这貔貅也算得上是物有所用了!各位,来来来,我等为君则此义举,满饮此杯,不醉不归!”

“不醉不归!”

“不醉不归!”

……

文华亭内,一片欢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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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来晚了。困得要死。奶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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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白衣女鬼

白玉貔貅虽然是沈老实的宝贝,但是当这老头听说这东西关乎苏州城百姓的安危的时候,毅然交给了陆良。这让陆良感动之余,也由衷佩服沈老实的气节。

就这样,原本还刀光剑影的文华亭,因为陆良的一番激荡的话因为沈老实的气节,变得和睦了起来。连杨循吉和唐伯虎都收起了刚才的剑拔弩张,对陆良高高举起手中的酒杯。

这帮人,不管平时是青皮无赖还是目高于顶的狂士,在大是大非问题上还是清楚的,陆良的所作所为,即便是他们也不可能完成。

一帮人在文华厅里面觥筹交错,酒盏之间,暖意尽显。

一直闹腾到了天黑,众人都醉得一塌糊涂,沈周要众人留宿在庄院中,陆良拒绝了。

“老哥,你这地方我住不惯,你喜欢这清闲,我还就喜欢苏州城的胭脂味。我要回去了。谢谢你的貔貅。”陆良在庄门口搂着沈周的肩膀和他告别。

沈老实东倒西歪满嘴胡话:“君则,你这性格,我喜欢!放眼苏州城,让我喜欢的人没有几个,年轻的就更没有了,你算是一个!你这性格,我喜欢!这貔貅,拿去!你若是要我老婆,也尽可拿去!妻子如衣服,兄弟如手足!为手足两肋插刀,那才是大丈夫所为,一个貔貅算得了什么!”

我靠,你老婆那样子,都可以做我妈了,我拿过去干吗!?

陆良白了沈老实一眼,道:“老哥,你这话我可不认同。”

“不认同?那你”沈周打了一个酒嗝。

“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谁动我手足,我就扒谁衣服!”陆良的一句话,让周围的一帮人哈哈大笑。

“扒衣服!扒衣服!”

“说得好!说得好!”

“果然还是陆兄风流!”

……

告别了沈周,陆良一行人沿着夜路往苏州城赶去。天色漆黑,有没有亮,也没有风,走在稻田和树木之中,听着林中的猫头鹰咕咕叫声,让人起一身的鸡皮疙瘩。

已经是深秋,马上就要冬天了。天气一点点寒冷,野地里面起了茫茫的大雾,如同牛奶一般四处流溢,走在地上,踩到落下来的枯枝嘎嘎作响。

“碧儿,你怎么抓得我那么紧呀?怕了?”陆良转过脸来看了看身后,碧儿死死抓着陆良的长衫,几乎快要把衣服给扯掉了。

碧儿是典型的小家碧玉,平日里面哪里走过如此的夜路,如果不是有陆良几个人,估计早就瘫倒在地了。

“谁说我怕了!我是怕迷路。”碧儿极要脸面,白了陆良一眼。

“噢,原来这么胆大呀。好,既然大家这么寂寞,那我们讲一讲故事好不好?”陆良哈哈大笑。

“大哥,讲故事我最拿手了,要不我来一段?”郑光一听这个立马插了进来。

“我还不知道你,你一说出来肯定就是**的事情。”陆良踢了郑光一脚,郑光跳开了。

“就是,二哥,你也真是的,论讲故事,谁是大哥的对手!大哥,你来说一说!”张灵最机灵,早就看出来陆良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了,急忙掺和起来。

“行,那既然你们都想听,我就讲一个。”陆良清了清嗓子。

“你还是别讲了。我可不喜欢听。”碧儿聪慧得很,陆良的鬼心思如何不知。

“你不喜欢听还有别人呢。来来来,今天我给你们讲个故事,这个故事叫《一只绣花鞋》,从前呀……”陆良也不管碧儿听不听了,兀自讲开来,反正路上也没有什么事情,一帮人都凑过来听。

这故事被陆良讲得是跌宕起伏心惊胆战,恐怖的故事,加上周围的环境,尤其是猫头鹰的咕咕叫声,十分的有效果,不仅碧儿吓得小脸煞白,连郑光这样胆子大的人都喘着粗气。

“大哥,真的有没有这样的事情呀?”听完了之后,袁方摸着自己的胸口不断喘气,刚才吓得够呛。

“当然是真的,你们如果不喜欢,我再给你讲吸血鬼和狼人的故事。”这样的故事对于陆良来说,那可是信手拈来。

“大哥,我听过吊死鬼冤死鬼,从来没听说过吸血鬼,那狼人又是何物?”这些故事对于郑光等人来说绝对是新鲜的。

“这是西方大陆的故事,让我从头说起……”陆良深吸一口气,把吸血鬼和狼人的故事娓娓道来,当讲到吸血鬼和狼人吸血吃人的时候,一帮人是频频倒吸冷气,而当说到最后,吸血鬼爱人们相拥着在阳光下化为灰飞的时候,碧儿的一双美目已经泪光点点了。

“坏蛋,这样的故事闻所未闻,肯定是你胡乱编的!”碧儿一边挥起粉拳打了陆良几拳一边抹着眼泪。

“好好好,这个故事太伤感了,那就换个刺激的,给你们讲一个经常从井里面爬出来穿着白衣的女鬼的故事……”陆良哈哈大笑,在此开讲。

这个被他改编的《午夜凶铃》,可把一帮人吓坏了,陆良把看电视改成了看画,电话铃声改成了半夜敲门声,把碧儿吓得恨不得躲进他的怀里,郑光等人也是一个个凑到了一起,大气都不敢喘。

“大哥,太吓人了!你这故事可比讲书的王老爹还吓人,女鬼,还穿白衣服,这个实在是……”郑光一边走路一边埋怨着陆良,说着说着突然在路上站住了,目光死死地看着旁边的树林,脸上五官扭曲,颤抖无比。

“二哥,你这是怎么了!?”袁方一见他这样子,立马走了过去。

“那里……那里……白衣服……白衣服……鬼呀!”郑光一声尖叫,震得陆良耳膜都快要穿孔了。

众人顺着郑光手指的方向结果一个个也是呆若木鸡。

“大哥!大哥!”袁方抓着陆良的肩膀,声音都抖了起来。

“大哥,那不是白衣服……”张灵退到了王开的身后,吓得眼睛都闭上了。

“君则,我怕……”碧儿这个时候吱溜一声钻进了陆良的怀里。

我靠!不会吧!我也就随便真的就来了!?

陆良看着不远处的树林,腿也开始抖了起来!

就见树林之中,雾气之下,一个白衣身影无声伫立,宽大的白衣一直拖到地,高空中的流云移动的时候,漏下来的斑驳的亮光更是让那白影诡异无比!

我靠!不会真的遇上了鬼了陆良的心一下子跳到了嗓子眼!

一帮人平时都是胆大之人,但是今天先是被陆良的鬼故事吓得七荤八素的,现在又见到了这样的情景,即便是再胆大的人估计早就不行了。

“大哥,怎么办?要不要绕道走?”郑光结结巴巴地说道。

脚下的这条路就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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