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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宦之风流无边-第66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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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土生笑着把她搀扶起来,抚摸着她的身体说道:“公主冰清玉洁,要是把着身子给了我以后可怎么嫁人啊,我看不如就随我回北京城去算了,居延海这里环境不好,公主这样尊贵的身子长期住在这种苦寒之地我不放心啊!”
撒马尔罕心想:他的话虽然软绵绵的,但很明显是想要把握当做人质,我若是不答应他,刚才说的话也就白说了,至少也证明我没有诚意,事情到了这个地步,难道还容许我讨价还价嘛,人在矮檐下岂可不低头。
“很久以前我就心仪中原的繁花锦绣,王爷既然有此心意,我又岂敢不从呢,我愿意跟你回北京城去!”
易土生拍手道:“公主既然这么说了,我还有什么好说的呢,我的大军即日就会撤离,回去告诉你的父汗,让他们在这里安心的过日子吧,不过有一点我要说明,出了大明朝之外,你们在这里绝对不可以依附任何的国家,不然的话,驻守突沦川的军队立即就会发动攻击。我们的实力你也看到了,你们完全没有机会。”
撒马尔罕幽幽的说道:“你以为我们是傻子嘛,王爷放了我们的性命,我们感激都还来不及呢,怎么能做这样的蠢事儿呢……夜了,王爷,应该早早的安歇了!”撒马尔罕的身体又向易土生的怀里挤了两下。
易土生也是毫不客气,把她抱上床,一番缠绵之后,占有了她的身体,时候发现,此女果真是货真价实的处子之躯,对于易土生修炼红日大手印裨益颇多。
易土生拉着撒马尔罕的手臂走进帅帐,众将正在等待着易土生发布最后的总共命令,却发现他拉着敌国公主的手进来了,全都有些愕然。易土生也知道朝令夕改乃是兵家大忌,所以立即解释道:“诸位将军,事情出了一点岔子,昨天撒马尔罕公主赶来见我,表示愿意向我们大明朝臣服,而且愿意跟我回北京城去。沙洲卫和哈密卫将会永远成为大明朝在居延海一代的屏藩,所以我决定放过他们。”
李明启立即站出来赞道:“王爷此举真是英明神武令人佩服,我们的敌人是吐鲁番,绝非是关西七卫的残兵,让他们作为大明朝的屏藩,而不动用我们一兵一卒,实在是非常高明的计策。”但是赵率教却说道:“王爷此举,末将不能理解,敌人既然已经到了穷途末路的地步,我军只要出动两万人马必定可以让他们永远消失,为什么临时改变主意,这似乎是不太妥当吧。”
易土生道:“赵大哥说的也不无道理,但是李明启刚才也说过了,我们目前的大地是吐鲁番王国,他们背弃盟约,收容咱们的敌人,对于这种不讲信用的国家,我们唯一的回应就是给他迎头痛击,否则我们大明朝的颜面何存,以后谁还会瞧得起我们,沙洲卫既然臣服,咱们不妨让他们作为大明朝的屏藩驻防居延海戴罪立功,等到收拾了吐鲁番再回来计较也不算迟了。”
赵率教沉吟了一下说道:“根据探子来汇报,吐鲁番国王果然像王爷您事先预料的那样,不但接纳了孛罗大汗等人,而且对他们非常礼遇,每天宴请代为上宾,根本就没有把我们大明朝放在眼里,至于盟约什么的更加已经完全的抛在了脑后,简直让人忍无可忍。不过末将对于进攻吐鲁番而留下浮沱大汗这个隐患在咱们后方,还是不太放心,万一他们再次起了不臣之心,截断我们的归路,我军腹背受敌,后果不堪设想。”
易土生道:“你说的的确很对,所以本王决定派杨麟将军为突沦川总兵,率领五万人马驻防本地,一方面进行屯垦,另一方面监视浮沱大汗的动向,而且本王决定,把关中和陕西地区的十五万百姓移民到天山脚下,让他们在这里定居,并且建立一座城市,就叫‘天山城’从此这里永远都是大明朝的领土。”
杨麟有些为难的说道:“启禀王爷,末将是个粗人,带兵打仗还算可以,但是移民的事情牵扯的事情太多,末将害怕一个处理不好激起民变,请王爷另外派一名文官来协助我办理这件事情。”
易土生道:“李明启是个精细的人,让他留在你的身边核对账目,修建城市,你们两个做好了这件事情比攻下一座城池功劳还要打,一定要好自为之。”李明启惊喜异常,赶紧过来行礼:“遵命!”
开疆 第八百五十章内行人
要进攻吐鲁番首先必须要客服的困难就是在沙漠中行军。此事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可是相当的困难了,吐鲁番在唐朝地区曾经被命名为“火州”,气温最高的时候曾经达到七十五度,无怪乎吴承恩在《西游记》里把这里称为火焰山了。如此炎热的天气,原因就是他把两个巨大的沙漠群包围着,其中一个就是号称中国第一大漠的塔克拉玛干大沙漠。
塔克拉玛干大沙漠面积相当于一个东瀛那么大,属于流沙类型,横亘在准噶尔盆地的中央地带,是最可怕的一种沙漠,吐鲁番语“塔克拉玛干”的意思就是“进得去出不来”的意思。王天林等人走过一次,现在想起来还是心有余悸,若是遇到狂风,卷起的沙丘有时可以高达二百二十米,像巨魔一样第翻腾滚动,商旅和骆驼商队,都会想蚂蚁一般的被吞噬。
另外还有一片大沙漠,位于吐鲁番的西路,成为库姆塔格沙漠,相当于英国国土的一半大小,两大沙漠隐隐相连,从东到西长达一千三百公里,南北最长五百公里,一旦在这里迷路或者是遇到了风沙,就只有死路一条。
王天林等人固然能够来去自如,那是因为他们人数较少,而且也不缺少粮食和水,就算没有了马匹,也可以用轻功逃走,赫连霸又是精通沙漠天气的,少数人躲藏风沙也没有问题,但是如果大规模的部队深入沙漠,那可就是另一种情况了。
首先粮食和水就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其次就是马匹和天气,当年汉武帝为了征服北匈奴,派兵越过沙漠作战,准备了将近五年的时间,储备了无数的粮食辎重,每个士兵配备三匹战马,这才抵达了北匈奴王庭,而马匹已经死了将近三分之二,虽然打了胜仗,但是国力却削弱了太多,所以后代总说他穷兵黩武。
易土生现在同样的面临如此尴尬的局面,不过他心里想,为什么成吉思汗的军队可以无视沙漠的阻隔远征花刺子模而且获得了胜利呢,也没见他事先做什么准备工作,看来蒙族人对于沙漠的征服比汉人要强的多了,这一点还要请教一下我们的撒马尔罕公主了,不过她的话也不能全信,对他还要再观察一段时间才好。
于是易土生来到撒马尔罕的营寨,看她正在梳妆,站在镜子后面问道:“公主,我来求你呢!”撒马尔罕刚刚失身给他,而且本身对他深有情义,忍不住站起身来,拉着他的手,柔声说道:“你还跟我客气……都是一家人,我有的不都给你了嘛!”易土生笑道:“但是这件事非同小可,你必须全力以赴才好!”
“嗯嗯!”撒马尔罕摇晃着他的手,说道:“你交代我的事情我自然是要全力以赴的,我的心都给了你了,你难道不知?!”易土生心想:这话听着心里的确是很舒服的,但是要说真的完全相信还为时尚早,撒马尔罕是个特有心计特有城府的女人,而且做事果断,非常的狠辣。但是话又会回来了,以他对于女人的了解,有些越是平时心计百出的女人,倾心于一个男子之后,就会越加变的乖巧可人小鸟依人。
见他发愣,撒马尔罕急忙斟了一杯茶水,递给他,用自己的小手裹着他的双手,神情的说:“夫君,你吩咐就是了,做妻子的总是以丈夫马首是瞻的!”易土生叹了口气,把茶水放在桌子上,搂着她的肩膀坐在床上,柔声说道:“是这样的,昨天我已经说过了,吐鲁番胆大妄为毫无信义,为了一点蝇头小利,背叛盟约,我们大明朝受不了这样的侮辱,本王决定出兵讨伐,但是要跨越沙漠非常的困难,我知道你们蒙人常年在草原和大漠中驰骋,对于沙漠行军非常的有经验,所以才来请教你的,不知道你是否真心帮我?!
撒马尔罕低声叹息了一下,紧紧地抓住易土生的手,把头依偎在他的怀里,委屈的说道:”看来,无论如何你都不会完全相信我了!毕竟我曾经做过对不起你的事情,你这样对我,我心里真的好伤心!
易土生感到自己的胸前有些湿润,仔细一看,原来撒马尔罕正在无声的哭泣着,连忙呵呵笑道:“公主你想的太多了,不,是我说话没有注意用词,现在你我已经成了夫妻了,我难道会不信你吗?这世界上再没有比夫妻更和谐的关系了,你说是不是?我的爱妻,我当然是相信你的!”
“我把我所知道的全都告诉你,不过你要给我一只军队指挥,让我做先锋,这样我才知道你的心里是否真的已经完全接纳我了,否则你就是虚情假意,我会不欢喜的,好不好,夫君!”撒马尔罕娇滴滴的说道。
易土生真的有些犹豫,把兵权交给撒马尔罕万一她把情报出卖给吐鲁番自己的这一番奇袭不就泡汤了嘛,万一吐鲁番提前有了准备,派出精锐骑兵到沙漠中去阻击明军,明军在沙漠之中作战缺少经验,很可能会败阵。但是他转念一想,如果撒马尔罕真的要那么做,他的父亲和部族一定会被大明朝报复,她是不会冒这个风险的,于是沉吟了一下下就立即说道:“妻子来做先锋,那是最好不过的了,我最相信的就是和我同床共枕的美人!”
“嘴上说相信,心里却在嘀咕吧,哼!”撒马尔罕心里高兴,表面上却是一副娇嗔的模样,扁着小嘴,翻了个白眼。易土生呵呵一笑,动手去掀她的衣服,说道:“我正在嘀咕着,要不要重温一下前日的旧梦!”
“不要,好疼,夫君见怜!”撒马尔罕顺势向床上一倒,两人同时滚了上去,过了没有一会儿,里面传出了阵阵令人头脑发热的声音来,已经是春色无边了。
撒马尔罕为易土生详细的解释了成吉思汗带兵纵横沙漠的经验,当然她也是根据自己的经验加上听说总结出来的,不过易土生却觉得大有道理,尤其是关于转运粮食和淡水的方法,更加是他以前没有想到过的。
撒马尔罕说道:“要跨越沙漠,首先必须要有足够的骆驼,当然马匹也不能少,骆驼不是用来骑的,而是用来驮东西的,所有的粮草和淡水,除了士兵每人身上必须携带一定数量之外,其余的全都要着落在骆驼的身上。另外,要选择一个好的日子出发,沙漠之中总有一段日子是风和日丽的,这需要有经验的人去计算。呵呵,不过你放心,我在天山脚下住了这么多年,这点事情还难不住我,我只是担心……”
易土生道:“好妹子,你担心些什么呢?!”
撒马尔罕拧着眉毛说道:“我只是担心,敌人若是得到了消息,派兵到沙漠中阻击,你们明军在陆地和海上虽然所向睥睨,但是要在沙漠中作战,却绝对不是一样的,我怕你们吃亏呀!”
开疆 第八百五十一章一望无际
事情果然像易土生和撒马尔罕提前预想的那样,如此大规模的行军终于还是没能逃过吐鲁番探子的耳目,还有可能是易土生军中的奸细走漏了消息,吐鲁番发现了明军的行动,并且立即反映强烈。
易土生经过了将近三个月的准备,调集了国内精锐的十万大军,将自己的军队进一步的扩大,并且在江南江北山东山西等内陆省份征集粮草和淡水,而且以较高的价钱在附近的牧民手中购买了一万头骆驼,一切都准备就绪之后,大军正式向沙漠中进军。四十万大军可不比王天林当初的七八个人,浩浩荡荡,没头没尾,好似一条望不到边际的长龙。为了应付沙漠中随时都有可能出现的天气情况,易土生把赫连霸、阿诗玛这些精通沙漠天气变化的人,分别安置在前中后三军之中,让他们总管行军。撒马尔罕自然是依照以前的约定,开始充当她的先锋。她也是尽职尽责,五天内避免了好几次的沙暴袭击,易土生非常满意。
一万头骆驼被保护在中军之中,因为害怕后路被断粮草被夺,所以如此。要是平地战争,辎重总是在最后面的,这是为了提高行军的速度,但是根据撒马尔罕的建议,在沙漠中作战,必须要反其道而行,否则必定会被熟悉地形的沙匪,或者是吐鲁番的军队绕路抢了过去,到时候可真要全军覆没了。
骆驼大军经过之后,接着就死巨炮和装甲车,每个士兵控制三匹马,两匹托在后面,一部分粮草背在士兵的身后和马背上,还有随时取用的淡水,行军是非常辛苦的,将士们一开始的时候有的叫苦不迭,但是看到易土生和所有的军官也是同样如此,便再也没有话说了,而且易土生的身上背的东西最多,有时候还替战士们分担,大大的受到士兵们的尊重。
沙漠之中太炎热了,根据撒马尔罕的建议士兵和马匹的身上都涂满了香油,就好像是防晒油一个样,这种味道和汗水味、皮革味儿混杂在一起,形成了一种令人作呕难以形容的可怕气息,飘荡在几十万人的上空。
撒马尔罕说道:“刚才已经收到了探子的报告,吐鲁番王国已经集结了重兵,大约有十万人之众,到沙漠里来阻击我军,看来最多一个月之后就要动手了,他们以逸待劳,而且在沙漠之中作战的经验非常丰富,王爷一定要小心才是,你的那些新式武器,有的时候也未必就能够奏效,可别阴沟里翻船。”
易土生骑着马正襟危坐,不紧不慢信心十足的露出一个给人信心的笑容说道:“我从来不打败仗!”撒马尔罕嫣然一笑,瞅着半空中的烈日,说:“你就像是肆虐中天的太阳,永远光辉无限。”易土生呵呵笑道:“小丫头在讽刺我,你的意思是说,就算是太阳也有落山的时候对不对!”
撒马尔罕低声道:“我给你说私心话你不要大声的说,不然我就是影响军心,会被你处死的,可怜啊,我的这颗头颅如此美丽,呵呵!”易土生道:“我把你的头颅揣在怀里了,日日夜夜的带着,也一样是爱你的。”撒马尔罕晃了晃脖子,恐怖的说:“不要啦,我还是自个顶着吧,你费心了!”
过了二十几天军队进入了沙漠的中心地带,情况更加的复杂,虽然粮食和水源是那么的充足,但将士们依然无法忍受那热到发疯的天气,不少马匹都累死了渴死了,很多士兵也晕过去了脱水死了,士气开始有些低落,于是易土生开始不再饮水,以身作则,并且鼓励士兵们再出一把力,马上就要到达西域的花花世界,到了那里有的是财宝和美人,大家听了他的话顿时又焕发了信心。
赫连霸从后队冲了过来说道:“启禀王爷,大约再有十几天就能够走出这片沙漠了,但是,敌军很可能已经在前方不远处摆开了阵势,如果我们就这样冒冒然然的冲过去,强弩之末呀,肯定是要吃亏的。”
易土生点了点头道:“日头好晒呀!”赫连霸说道:“我想,我们一定要放缓行军的速度,让士兵们得到充分的休息,只有这样等我们遭遇了敌军之后,才能够立于不败之地,现在突袭已经不可能了,何必追求速度!”
易土生点头道:“你说的话有道理,告诉所有的士兵放缓速度,每天只走半日,剩下的半日吃饭喝水好好的休息。再有五六天的时间,大家就能够解脱了,让他们不要气馁,咬紧牙关,打赢这一仗,等回到了北京,重重有赏。”
于是剩下的五天时间里士兵们过的还算是悠闲自在,只是炎热和风沙还是让他们受不了,马匹依然陆陆续续的死亡,只有骆驼不惧怕这些,生命力还是非常的旺盛,一点脱力的迹象也没有产生。
若说是平原上作战,骆驼自然是不行的了,但是到了沙漠了就不同了,在耐久力方面,骆驼优于马匹,如果把沙漠比喻成大海的话,那么骆驼就等于是轻舟了,无怪乎有沙漠之舟的称号。撒马尔罕说过,如果让骆驼船上用铁丝编制而成的战甲,对于发挥弓箭的作用甚至于超过马匹。但是易土生笑了笑觉得不好,因为在激战中骆驼的速度比较慢,而且根本无法找到几十万只骆驼来对敌,还有就是他根本就不用弓箭。
不过撒马尔罕还是提醒易土生,吐鲁番人长期在沙漠之中挣扎作战,骆驼骑兵是他们必不可少的装备,这种远远高于马匹的动武,要是骑在上面,会占有非常之大的优势,如果是冷兵器的决战,骑兵很定是要吃亏的。不过他们的骆驼队也不会太多,估计最多也就是一万左右吧。因为这支军队并不是主力。
易土生心中苦笑,跟这些西域人作战真是什么稀奇古怪的事情都有,先前对付的是獒军,现在要对付的却是骆驼军团,听说诸葛亮征服孟获的时候,还碰到过象兵军团那就更加的可怕了,不过最后不都打赢了吗,所以说,无论是什么武器或者坐骑都是死的,只有人的脑子才是活的,没有什么好畏惧的。
又经过了三天的行军之后,前面的探子跑来报告,在前面两天的路程,发现了一支军队,人数大约有十万人之众,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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