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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此作品未予显示.-第25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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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面都是屋子,到有点像电视里面大户人家的四合院,院子里到处都晒着药草,空气中尽是药草的香气。
苏樱好奇的四处走动。
终于听见人的声音。
“这种情况,我介意还是不要生孩子……”
是个陌生人的声音。
“还有其他的办法吗?”
是总裁大人的声音。
“按照我们中医的理念来说,要么保大人,要么保小孩,没有两全之法。”
然后一阵沉默,听不到任何声音。
苏樱困惑,总裁大人在和谁说话啊,这对话也奇怪,好像在探讨中医上的问题。
苏樱想听的更清楚一些,于是身子前倾,尽量想贴在门上。
奈何这门根本没有关实,她整个人贴上去的时候,门吱呀一声开了,然后,苏樱就摔了个大马趴。
容靳修看到摔到地上的人是她以后,脸色都变了!
三步并作两步就跑过来,急忙将她扶起来,上下检查,音调都有些抖:“怎么样,有没哪里不舒服,肚子疼吗,有没哪里摔坏了?”
苏樱拍了拍身上的灰尘,无所谓的说:“没事啦,总裁大人,摔了一下而已,我哪里那么娇弱?”
谁料想手臂猛地被抓住,容靳修几乎狂吼:“苏樱,你为什么总是这样毛毛躁躁,你能不能让我少操一点心,你说的倒是轻巧,就摔了一下,你知不知道我刚才……”
说道这里,他忽然不说了。
你知不知道我刚才多么提心吊胆!
苏樱却很不解,她不就摔了一下吗?用的着吼她?
总裁大人真是更年期提前了!
不过脸上却露出一副讨好的笑:“总裁大人,别生气了嘛,我下次一定注意。”
“你还想有下次?”
苏樱立刻保证:“没有下次了,我苏樱保证,这辈子都不会再摔跤!”
苏樱都被自己这个保证雷到了,但对容靳修却似乎很受用。
容靳修脸色好看了一些,问:“你在门口鬼鬼祟祟的干嘛?你听到什么了?”
苏樱笑:“我睡醒了出来溜达溜达,我也不是故意偷听的,没想到总裁大人您对中医也这么有兴趣,要拜师学艺吗?”
旁边的柏叔却笑起来:“这位怕就是少奶奶了。”
苏樱探出脑袋。
咦?这个花白胡子老爷爷是谁?
容靳修说:“这个是柏叔,兰庭山庄的守护人,是个德高望重的老中医,没有他,你还能像这样活蹦乱跳。”
苏樱笑眯眯的说:“柏叔,谢谢你救了我一条小命。”
柏叔哈哈笑:“不敢当,不过你这病不是单纯的感冒伤风,是由阴寒体制导致的,回头我给你开几幅中药,你回去以后也要坚持喝。”
苏樱感激涕零:“谢谢柏叔。”
玉娘正好进来:“少奶奶原来在这里啊,刚刚进屋没人,可吓了我一跳。”
苏樱看着眼前风韵绝代的美丽妇人,不好意思的说:“别叫我少奶奶,叫我小苏就好了。”
“呦,这孩子,还真是没架子。”玉娘过来拉苏樱的手:“好孩子,你病刚好,别吹风,我给你炖了野参山鸡汤。”
苏樱还真饿了。
吃了两碗米饭,三碗汤,玉娘又炒了几个小菜,苏樱吃的津津有味。
“你慢点吃,没人跟你抢。”容靳修皱着眉头看狼吞虎咽的她。
也是,一天没吃东西,许是真的饿了。
“玉娘烧的菜真是太好吃了,下了山,可就没有这个福气了,当然要趁现在多吃点。”
抱着这样的心里,终于光荣的吃撑了。
于是,容靳修陪她散步消食。
兰庭山庄非常美,像是隐匿山中的世外桃园,这里风景奇特,山中有山,山庄后面有一个奇特的天然山谷,那里四季恒温,漫山遍野都是蓝色的燕子兰。
月光下,如同一片深蓝色的海洋,随风起伏。
“这里好美啊。”苏樱不禁感叹。
“这片兰花,是当年我爷爷为我奶奶亲手培植的,燕子兰非常稀少金贵,外面几乎已经绝种。可我爷爷竭尽心力找到了这样一个地方,培养了这一大片燕子兰。”
苏樱说:“这个故事,玉娘刚刚跟我说了,当年金兰夫人风华绝代,并看不上对她一见钟情的容青城,为了让他知难而退,就拿了一株金贵的燕子兰,说:花一年开一季,若是你能让这兰花一年开两季,我就嫁给你。容青城花了三年的时光找到了这样一块地方,土质特殊,温度四季不变,又经过三年的培植,终于培养出这种花开四季的燕子兰。老太太看到这常开不败的燕子兰以后,果真应约嫁给了他,并且建了这兰庭山庄。”
苏樱看着一片花海,声音悠远,似乎从很远的地方飘过来:“为什么有些人能做到一诺千金,而有的人却背信弃义,曾经也有个人说为我建一座樱花城堡……”
“那个说给你建樱花城堡的人是那只陆金龟吧。”
容靳修酸酸冷冷的话飘入苏樱的耳朵,瞬间将她从多愁善感的边缘拉了回来。
苏樱一屁股坐下来,摘了一朵燕子兰,仰头问:“你怎么知道?”
容靳修也坐了下来。
以往谈到陆成灏的时候,总裁大人总是挖苦讽刺,苏樱早已经做好了心里准备。
谁料,这次总裁大人什么也没说,反倒是饶有兴趣的说:“跟我讲讲你和那只陆金龟的故事。”
苏樱狐疑的看着她,他的脸上竟然有微笑。
可是,这种微笑,不知道为什么,苏樱总有点心惊胆战。
苏樱小心翼翼的看他的脸色:“总裁大人,你不生气?”
容靳修像是摸宠物一样,摸着她的脑袋:“放心,我不会生气,喜欢一个人就要接受她的过去。”
苏樱笑脸一红。
这又是告白么?
“可我不知道说什么。”
“那你就说说你为什么喜欢那只金龟?”
苏樱思考了一会儿:“他从小就很聪明啊,孤儿院里的孩子都叫他老大,可会打架了,最高纪录是一个打十一个,打架的样子可帅了。”
容靳修冷冷的插了一句:“原来你喜欢小混混类型的。”
苏樱白了他一眼:“他才不是小混混,他长得那么帅,在我们眼里就是落难王子,以前,他上学的时候,每天都有无数女孩给他塞情书还有巧克力。情书他看也不看就扔掉,巧克力他就会带回来给我吃。”
苏樱笑嘻嘻:“我那时候一回去第一件事情就是翻他的书包,他的书包就像是魔法盒子,有吃不完的糖果和巧克力,想想那段日子,真是太幸福了。”
容靳修眼神中微微的鄙视:“几盒巧克力就把你卖了,真有你的。”
苏樱不管他继续说:“上学的时候,他经常逃学,带我去涞水河钓鱼,大鱼就去集市上卖钱给我买漂亮衣服,小鱼和点面粉就放在油里面炸成金黄色,好吃的不得了。”
“苏樱,你是饿死鬼投胎吗,怎么三句话都不离吃。”
“苏樱像是沉浸在过去的回忆里:“他经常逃课,可是每门功课都没有得过第二名,我上一年级的时候,他上三年级,我上六年级的时候,他也上六年级,他变成我们班年纪最大的学生,经常被笑话,但是他说他要等我,任何时候都要跟我一起,我那时候讨厌数学,也不好好学,老是考最后一名,而他总是第一名,有一次我说我不想当最后一名了,最后一名总是被老师骂,于是下一次考试,一向考第一名的他变成了最后一名,他说,以后我给你垫底,老师要骂也是骂我,因为这句话我开始努力学习,中学的时候,他还是和我在一个班,我们一起上学放学,他每天帮我补课,每天叫我起床,任何时候都形影不离。”
苏樱有些黯然:“可是,上了高中以后,他就不等我了,他说他要早点毕业,早点赚钱,早点回来娶我,高中上了一年就直接参加高考,竟然还是当年的省状元,从此以后,他的速度越来越快,读硕士,读博士,出国,我就再也追不上了,再后来,他就结婚了。”
苏樱将手里的燕子兰一片一片的扯下来,沮丧的说:“其实,这也不能怪他,一个人如果只吃过红烧肉,他觉得红烧肉是这个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可是,如果他吃过了鲍鱼龙虾,他就会觉得,红烧肉算什么呢?”
容靳修赞同的点点头:“苏樱,我有个建议。”
苏樱看他。
“你不妨考虑放弃陆金龟那块红烧肉,来吃我这个鲍鱼龙虾。”
他靠近她,气息暧。昧:“何况,他那块红烧肉已经被别人吃过了,而我这个鲍鱼龙虾也被你吃过了,味道如何,你应该清楚。”
苏樱红着脸往后仰。
总裁大人还真是自恋,说别人是红烧肉,自己是鲍鱼龙虾。
或许是她这种不屑鄙视的眼神太明显,容靳修逼问:“你不同意我的说法?”
苏樱条件反射就要拍马屁:“总裁大人,您怎么会是鲍鱼龙虾呢,您这个级别,起码也是满汉全席啊。”
容靳修嘴角微微上扬:“这么说你是同意了?”
苏樱推开他,不敢看他的眼睛:“总裁大人,我觉得我们俩不合适。”
“合不合适,我说了才算。”
苏樱抬头与她对视,很认真的说:“总裁大人,你怎么不明白我的话呢,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容靳修倒是一副漫不经心的模样:“不是一个世界的人,难道你是从火星上来的?”
苏樱有些生气了:“总裁大人,你的条件太好了,我配不上你,我觉得陆成灏离开我就是我们之间差距太大,可是我和你之间的差距比跟他的差距还要大的多,我没有信心,如果我爱上你,我就没有退路了,而你,就算抛弃了我,也还有很多选择……”
苏樱还没有说好,嘴巴就被堵住。
她真的怒了,她是在好好的跟他说。
怎么每次,她说到重点的时候,他总是用这种办法堵住她?
她用力推,他却吻得霸道,紧紧的将她锁在怀里。
苏樱看着近在咫尺的一张俊脸,小心脏越跳越快,直到觉得自己再也不能负荷了,浑身失去了力气一般,渐渐放弃了反抗。
这个时候,容靳修才放开了她。
苏樱的眼中像是蒙了一层水雾,容靳修最是喜欢她现在的模样,呆呆萌萌,甚是可爱。
“苏樱,我就不信,你对我一点感觉都没有。你看,我吻你,你却一点不讨厌。”
他搂着她,眼中有一种得逞的精光。
“那是因为,你每次都用美***。惑我。”苏樱红着脸,鼓着腮帮子不服气的说。
容靳修心情极好:“你若是不喜欢我,怎么会被诱。惑?”
苏樱无言以对。
回去以后,苏樱的脑袋里还在盘旋总裁大人临走前说的最后一句话:“苏樱,你说的差距在我这里都不是问题,你现在不喜欢我也没有关系,我想对你好,但你要给我机会。”
苏樱承认,她整个人是飘回去的。
同总裁大人单独相处的这几天,她就像泡在蜜罐子里一样。
她既甜蜜,又恐慌。
就像小时候,烈日下灼灼的桃花开得甚是美丽,她摘了一朵,捧在掌心里,就渐渐枯萎了。
好的东西,都不长久。
苏樱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在爱情这方面,她怕了,只好当缩头乌龟。 苏樱将熟门熟路的将地瓜,芋头埋在火堆里面,又找了两根粗树枝,穿了两串玉米在上面。
火堆越烧越旺,苏樱在火堆上用木棍架了一个支架,将串好的玉米架在上面烤。
玉米已经开始噼里啪啦响,空气中瞬间弥漫了食物的香味妲。
苏樱终于拍了拍手,长长的呼出一口气,一屁股坐下来。
“总裁大人,过会儿就能吃啦。窀”
忙东忙西,额头上沁出细细的汗珠,在火光的照耀下有点像红色的珍珠。
眼睛明亮,耀耀的火焰倒映在她的眸子里面,闪动,跳跃,生动的不可思议。
她嘴角永远上扬着,仿佛两端被叫做快乐的东西牵扯着,弧度动人。
衬衫的前两个纽扣在刚刚搬动柴火的时候崩开了,雪白的肌肤在火熏得有些微红,隐隐的泛着莹润的光泽……
容靳修将眼光移开,淡淡的回了一句:“辛苦了,苏樱。”
又是这句话。
苏樱不高兴了。
总裁大人又在摆老板的架子,他这种语气,苏樱就觉得是在公司里,自己就是个小杂工,做什么都是应该的。
但是很快食物的香气摆平了苏樱心底的一点点不悦。
玉米很快就烤熟了,表面焦黑一片,却带着诱。人食腹的浓郁香气。
苏樱将架子取下来,将烤熟的玉米穿在一根小树枝上,递给容靳修:“总裁大人,可以吃了,可香了。”
容靳修接过那黑乎乎的玉米,微微皱了眉头:“这,能吃吗?”
“当然能吃啦,你别看它长得不好看,但是这果木烤的的玉米是最香的,不信,我吃给你看。”
为了让总裁大人信服,苏樱一口咬下去,嚼了两口像是吃到了什么山珍海味,连连称赞:“太香了。”
苏樱就是有这种本事,自己吃一样东西,就会让别人觉得这个东西特别的好吃。
容靳修说:“我跟你换,你的那个看上去比较好吃。”
“不都一样?”苏樱诧异,但是还是乖乖的将啃了一口的玉米递过去。
容靳修接过来咬了一口,果然很香。
苏樱与他并排而坐,小小的得意:“我小时候,最爱吃的就是烤玉米,每次孤儿院后山玉米收成的时候,我就偷几个,然后每次趁着嬷嬷煮饭的时候埋在灶里,那种滋味,比什么都香。”
“总裁大人,你最爱吃的是什么?”苏樱蓦然好奇。
容靳修想了想:“你吃过一种叫“唐门煎饼”的小吃吗?”
苏樱摇了摇头。
“我记得那是我八岁那年,第一次跟着奶奶回国,是参加什么部长还是市长女儿的婚宴,奶奶同那些人谈生意,我对国内很新奇,就偷偷跑了出去,结果迷路了,那是冬天,大晚上又饿又冷,当时街边正好有个小铺子,卖的是唐门煎饼,我身上也没有钱,只好站在马路对面看着。那煎饼铺子的主人是一对父女,非常和蔼可亲,过了一会儿,他四五岁的女儿竟然拿了一个热腾腾的煎饼送过来……”
容靳修不自觉的闭上眼睛,微微牵起嘴角:“那种味道,我到现在都还记得。”
苏樱托着下巴听得认真:“当时你留下什么定情信物了吗?”
“什么定情信物?”
苏樱认真的解释:“这种情况这个八岁的男孩不是应该留下一个手链或者一个纽扣什么作定情信物,然后对四岁的小女孩说,等我长大以后一定会过来娶你,随后分道扬镳,小女孩将小男孩留下来的纽扣做成了项链一直戴在身边,多年以后两个人擦身而过的瞬间,男孩一眼就认出了那个纽扣,经过一系列的与家族对抗,与世俗斗争,两个人情比金坚,最终经过九九八十一难,两个人有情。人终成眷属……”
苏樱捧着玉米,望着月亮,一脸的期待与向往:“一个由煎饼开始的浪漫爱情故事,煎饼灰姑娘和豪门贵公子,神啊,让他们在一起吧……”
蓦然,脑袋一痛。
容靳修好笑的在她的脑袋瓜里敲了一下:“你的小脑袋瓜成天想些什么呢,以后少看那些没营养的读物。”
苏樱丝毫不受影响,凑过去兴致勃勃的问:“既然你觉得他们家的煎饼是最好吃的,那你后来找过他们没?”
“我回国后,倒是去打听过,据说那对父女早就搬走了。”
苏樱一脸的沮丧:“真是可惜,本可以上演一幕现实版的灰姑娘奇遇记的。”
容靳修倒是不高兴了:“苏樱,你就这么希望你老公去找别的女人?”
总裁大人又是这种口气,苏樱真是怕了,眼看又是发怒的前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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