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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观大闲人-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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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还有一更。。。



  章节名有点怪,不过还是有用意的,一直忘了告诉新老朋友,咱们这本书早在去年便有了主题曲,由国内著名音乐团队“墨明棋妙”创作,TONNY作曲,荀夜羽作词,绯村柯北演唱,歌名《听风》。。有机会我把绯村柯北大大演唱的视频贴在作品相关里面。
第七十二章 东阳伤情
  东阳很无语,更令她懊恼的是,不知道该拿这家伙怎么办,是该抄起石砖朝他头上狠砸一记,还是该怀着一颗普爱世人的心,日夜焚香祷告,让老天把这家伙的三观纠正到正常……



  李素不觉得自己哪里不正常,世人皆醉我独醒的优越感似乎有朝病态方向扭曲的趋势,年轻,英俊,也现实,在还没有达到把钱当成一串毫无意义的数字那个境界前,没有权力欲/望的他对银钱的态度稍微执着一点也是很符合逻辑的,毕竟,做人总要有点爱好,有人喜欢花草,有人喜欢女色,而他喜欢钱怎么就不行了?



  侧头打量着东阳,今日的她穿了一身很朴素的淡黄色裙衽,外面罩着一件有点单薄的春衫,春衫的领口绣了一朵洁白的荷花,花儿绣得很生动,随着身形摆动而翩翩摇曳。



  李素上上下下打量得很仔细,看得东阳脸颊再次羞红,淡淡的喜悦和羞意在心中反复交织,双手变着花样扭成一团,显然有些紧张。



  正要娇嗔责骂这个登徒子时,谁知李素一张嘴便大煞风景,扭过头黯然叹息:“第一次登别人家的门,也不说带点礼物,钱啊,银饼啊,元宝啊什么的……公主也要讲礼数吧?”



  东阳俏脸瞬间变黑:“…………”



  不死心地将头探出窗外扫了一圈,见院子里空空荡荡,没有任何礼担礼品之类的迹象,李素神情愈发黯然,喃喃叹息:“……果然什么都没带。”



  “李——素——!”东阳快气炸了,头顶似乎冒了烟。



  “算了,我原谅你了……”李素露出宽容的笑,然后飞快补了一句:“……下次不能这样了。”



  深深呼吸,东阳告诉自己不要跟这要钱要得没节操的家伙计较,自己是公主,公主要待人宽容,特别是那种死要钱的人……



  不再搭理他,东阳转过身,开始打量李素的新房子。



  李素也转过身继续练字,二人并不见外,处得像认识多年的老朋友。



  一边写着字,李素一边淡淡问道:“你今日怎么想起来我家?”



  东阳扭头恨恨瞪他一眼,道:“你都多少天没去河滩了?”



  李素握笔的手一僵,一滴浓墨滴到纸上,浸染成一团墨渍。



  为什么不去河滩?或许,自己在躲着什么吧,躲避世上的俗规,躲避一段很不现实的孽缘?



  笔尖在半空中停顿一会儿,然后落在纸上继续摹勒字迹,笔划却分明已有些凌乱。



  李素若无其事的笑,连声音都很正常,听不出任何异样:“最近忙啊,没见我家工地忙成这样。”



  东阳似乎浑然不觉,单纯地点着头:“盖房子是大事,你用心盖,盖好后再去河滩便是,对了,河滩边开了好大一片野花,蓝的紫的,很美呢,你一定要去看看,还有还有,昨天我看到有一只小螃蟹爬到岸上了,就在我脚下爬啊爬,很好玩,还有……”



  东阳滔滔不绝地说着河滩边的趣事,素来文静的她,现在却像一只嘈杂的小麻雀,叽叽喳喳述说着独自一人发现的点点滴滴,很琐碎的快乐,说得却分外用心。



  东阳的快乐很真实,真实得伸手一碰便能掌握在手心,李素却伸不出手。



  笔下的字渐渐扭曲得不成形状,很难看,李素脸上带着笑容,仍旧一笔一划写着,写得很认真。



  窗外,一道瘦弱的身影匆匆忙忙跑进院子,朝窗内轻唤,却是照顾过李素几天的小宫女绿柳。



  “公主,公主,李老爷回来咧,还有半里路……”



  得到绿柳的通风报信,东阳顿时吓得花容失色,神情既紧张又焦急:“啊,怎么办怎么办,我……我不能见你爹,不能,太麻烦了……我,我走了,下次再来看你。”



  说完不待李素回答,东阳和绿柳蹑手蹑脚慌慌张张跑远。



  李素手中的笔终于放下,看着面前写得乱七八糟的字,不由一阵心烦意乱,抓起纸狠狠揉成一团,扔远。



  …………



  跑出李素家的东阳和绿柳一前一后在乡间小径上慢慢走着,没走多久,东阳忽然停下脚步,刚才在李素面前快乐无忧的模样不复再见,此刻换上一脸淡淡的哀伤和茫然,像个迷路的孩子,无助又无措。



  “绿柳,李素今日好像不开心……”



  “绿柳,其实我今天本来很开心的,但我感觉到他不开心,于是我也不开心了……”



  “绿柳,你说,如果我不是公主,该多好……”



  两行清泪莫名蓄满眼眶,模糊了视线,眼睑外的红花碧树霎时变得朦胧如雾,把人生和风景都锁在一片看不清的白茫茫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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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处默似乎比较喜欢跟李素来往,三天两头便出现在太平村。



  纨绔子弟嘛,每天在长安城里无所事事,除了上青/楼就是游猎,发泄一下太过旺盛的精力,他们的一辈子已被长辈安排得妥妥当当,人生的目标就是做个安静的美男子或丑男子,安静的等着老爹咽气蹬腿,然后气定神闲的继承爵位,找几个婆姨,生一大堆娃,然后安静的混过余生,咽气蹬腿后让儿子继承自己的爵位……



  长安城的纨绔子弟们的人生差不多都是这样,很无聊很乏味。



  李素其实也说不清程处默为何老喜欢往太平村跑,长安城离这里并不远,六十里路,催马抽几鞭子就到了,或许程处默觉得他新认识的这个朋友很有意思,也或许……村口那棵银杏树很欠揍?



  “小公爷又来了,欢迎欢迎,我昨天夜观星象,发现天上星宿一通乱闪,掐指一算,就知道小公爷今日必至,来来,这边请,暂且放过那棵树吧,它快被你揍死了,今日咱换一棵……”



  程处默今日不同往日,至少脸上没见着伤痕,反而一片清爽舒坦的模样。



  “今日程某心情不错,且饶过你村里的树,下次被揍了再说。”
第七十三章 突降其祸
  程处默表情很爽的样子,李素忍不住怀疑他发了横财,很想和他探讨一下合伙横财的可能性……



  说来也是大户人家的孩子,程处默的举止令李素暗暗鄙夷,随便找个地方便往上一躺,也不管上面多少灰尘多脏,仰头望天时嘴里叼根狗尾巴草,据说这东西根茎部分的汁液确实有点甜意,但李素还是不敢尝试……多脏啊。



  小公爷既然躺下了,看来少说一个时辰内不会走,李素有心想离开,又觉得不太礼貌,可他实在跟这位混不吝的小公爷没什么共同话题。



  思来想去,李素还是决定蹉跎自己宝贵的青春光阴,陪这位小公爷谈谈人生,尽管他对小公爷的人生毫无兴趣。



  李素吃力地搬了块平整的大石头,一脸嫌弃地用手擦拭着石头上的灰尘,直到石头擦得光滑如镜一尘不染后,李素才跑去路边的水渠里洗手,一遍又一遍的洗,洗到手快脱皮了才慢吞吞地走回来,坐在石头上。



  程处默饶有兴致地看着他,笑道:“你这做派,该生在大户人家的。”



  李素淡笑,等自己真正成了大户人家,做派岂止这些?会令人发指的。



  “小公爷今日心情不错,何事如此爽利?”李素没话找话,看看天色,决定半个时辰内把这家伙打发走,家里盖房子没人监工呢,没空跟纨绔子弟扯淡。



  程处默咧开大嘴笑了:“今又砸了西市一家店铺,没敢伤人,但店被砸得稀烂,有年头没砸得这么零碎了,叫那掌柜狗眼看人低。”



  很不理解程处默的爽点,不过李素并不打算理解他,纨绔子弟,特别是老程家的纨绔子弟,绝不可以常理揣度。



  “小公爷干得漂亮!”李素昧着良心喝彩,反正不关自己的事,先把他哄走再说。



  程处默大笑,然后分享自己的砸店经验:“那是,以往砸店啊,先得把客人轰出去,然后从大门开始砸,接着是桌椅和坛坛罐罐,今砸得很零碎,他店里卖的笔也崴了,纸也撕了,墨条踩碎了,连店里养的一条狗也被我打折了腿……娘的,好好跟掌柜的说话他不搭理,非说什么印书的人太多,要排队,程某是那种排队的人吗?”



  李素听着听着,笑容渐渐有些僵硬了……



  “印书的店?”李素迟疑地问道。



  “不错,西市南边拐角的一家,原来是卖纸笔的,后来掌柜的不知怎的弄出个新的印书窍门,一本书两日内印好,现在买卖红火了,我老娘信佛,有人借她一本经,老娘很喜欢,叫我照原样印两册,谁知去了以后还得排队,他娘的,不管了,砸了再说。”



  李素脸色有点白,他有种很不祥的预感。



  呆坐在石头上,李素半晌没出声,程处默许久没听到动静,不由摇了摇他:“喂,你咋了?”



  李素转过脸,幽幽地道:“有个事情想问问你。”



  “你说。”



  “如果我想跟小公爷打官司,你会不会揍我?”



  程处默楞了一下,茫然道:“我咋招你了?”



  “你真招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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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二十文钱从村里借了牛车和赶车的老汉,李素赶到了长安城,进了城直奔西市。



  西市仍如往常一样繁华如画,熙熙攘攘川流不息的人群在宽阔的大道上行走兜卖,胡商们牵着一队骆驼低眉顺目地走在人群里,见人便鞠躬,生怕礼数不周而招祸,大唐百姓走在西市里人人昂首挺胸,骨子里透着一股天朝上国的优越感,连朝胡商笑一笑都仿佛是上国对蛮夷的恩赐。



  李素风风火火走进西市,很快来到那家印书的文房店,然后被那满目疮痍的景象吓呆了。



  程处默的描述还是太谦虚了,他这哪里是砸店啊,整个店都快被他拆完了,连屋顶的房瓦都垮下来一大半,店里凄惨得如同刚被恐怖分子扔过炸弹似的,难怪今日来找他时表情那么爽,砸得果然很零碎,亏自己当时还没心没肺喝彩,夸他砸得漂亮……



  文房店那位姓赵的掌柜坐在瓦砾堆里,默默垂着头抹泪,衣衫有些凌乱,但没有挨打的迹象,脸上不见伤痕,只是模样很伤心。



  抹了一会眼泪,赵掌柜抬眼便看见了李素,不由浑身一震,然后咧开嘴哭了起来。



  李素只好安慰他:“别哭了,好好说说,到底咋回事?”



  赵掌柜回过头指了指后面的瓦砾堆,哭道:“咋回事?这还不够明显吗?店被砸了啊!”



  “你怎么惹人家了?”



  赵掌柜愈发泣不成声:“我惹人家?我惹人家?我一个做买卖的敢惹谁?今那位大汉走进店里,我都差点给人跪下了,前面等着印书的人太多,排队本就是规矩,他还是不听劝,二话不说把店砸了啊……”



  “知道砸店那人是谁吗?”



  赵掌柜抽泣道:“听说是卢国公府的小公爷……若是早知道,我不就安排伙计给他先印了吗,直到他砸完了店才亮出身份,坑死我了!”



  好了,人物事件全对得上了。



  李素心头五味杂陈,有点哭笑不得,老程家在长安城真是……名不虚传啊,幸好自己好歹跟程处默有几分交情,这笔帐算得清,以往那些被砸了店又没交情的人家,怕是真的只能自认倒霉了。



  “我找他要个说法去!”李素拔腿便走。



  赵掌柜大惊失色,死死揪住他的袖子:“去不得!去不得!咱认了,千万莫找他……”



  李素苦笑:“我认识程小公爷……”



  “啊?”赵掌柜傻眼了。



  李素拍拍他的手,然后赶紧把手缩回来,背在身后使劲擦,很不习惯跟人肌肤接触,碰一下得沾多少细菌啊。



  “放心,好好说道理,程小公爷也不是蛮不讲理的人,今算是误会,卢国公府会赔钱的,你赶紧算算损失,我好跟他报帐。”



  迈步欲走,却发现自己的袖子仍被赵掌柜死死揪着,李素疑惑地望着他。



  赵掌柜脸色铁青,朝他执拗地摇头:“还是去不得,李家小娃,这事没那么简单。”



  李素挑了挑眉:“怎么说?”



  “程小公爷砸完店便走了,没过多久又有人找到我,扔给我五十贯钱,派人一贯一贯把钱堆在我面前,说要买活字印书术……”赵掌柜一字一字说得很清晰:“他说要全部买下,以后全长安只有他能做这买卖,别人包括我在内,都不许做了。”



  “你怎么说?”李素脸色渐渐凝重了。



  “我当然不肯,店砸了可以再修,印书术若没了,我一家老小靠什么吃饭?我又怎么向你交代?”



  “然后呢?”



  “然后那人拿钱走了,临走说我不识抬举,说我找死。”



  李素沉声道:“是卢国公府的人?”



  “不知道,那人没表明身份,只看打扮,确像是大户人家里做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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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今天只有一更,跟朋友有个聚会。。。
第七十四章 掳掠进府
  五十贯钱,很可笑的价格,自从李素发明了活字印刷术后,赵掌柜打制了好几套模板,长安城里文人不少,每天印书的流水都有好几贯,现在人家轻飘飘扔个五十贯就得把所有的技术全给他,这跟明抢有什么区别?



  砸店,赔钱,很简单的一件事情,李素没想到居然变得曲折离奇了。



  是谁要买活字印刷术?



  李素脑子里冒出的第一个嫌疑人就是程家,无法不怀疑,这事太赶巧了。



  赵掌柜面带恨意,一口咬定道:“恐怕这事真是卢国公府干的,程小公爷寻个由头砸店,砸完再叫府里的管事买印书术,这事程小公爷不方便说,说了坏名声,府里管事说就容易了,将来事情若传出去,卢国公府只消把出面的管事往官衙里送,一切便与卢国公府无关……”



  很符合逻辑的推理,李素也觉得很有道理,毕竟确实是程处默砸了店。



  不过事情没有确凿的证据前,李素还是不愿相信程家能干出这种事,他所认识的程咬金和程处默也都是光明磊落的汉子,如果说他们真想要活字印刷术的话,程咬金或许会骑一匹快马,手执一柄宣花大板斧,哇呀呀怪叫冲杀进店里,二话不说抢了活字模板便走,然后第二天,程家名下的商铺便开始承接所有印书业务……



  这才是真正的程家风格,抢劫都抢得光明正大,摆出地痞无赖的嘴脸,明明白白告诉世人,我就是抢了,而且以后还会抢,咋地?



  现在又是砸店,砸完又扔点钱出来强买,神神秘秘见不得人的样子,跟程家的风格大相径庭,买印刷术的究竟是不是程家,李素只能在心里打一个问号。



  “还是要找程家。”李素叹了口气,没办法的事,现在真正出了面的只有程处默,只能找他。



  …………



  …………



  李素并未急着找程处默。



  他与程处默的交情绝不能当作筹码,毕竟很脆弱,一个草民对权贵家摆出兴师问罪的姿态,而且这家权贵又是长安城人人皆知的恶霸之家,真这么干的话,李素可能会死得很痛快,又痛又快。



  西市里买了一叠纸和墨,李素离开长安回到家后,把房门关起来,独自一人写写画画,不知忙些什么。



  第二天,神清气爽的李素刚准备再进长安城,文房店的一名伙计却一脸焦急地来到太平村,告诉李素一个坏消息。



  赵掌柜昨晚回家后,被长安县衙的官差破门拿入了大狱,罪名很含糊,说是牵扯进了往年一桩西市商户被杀的案子。



  李素呆楞半晌没出声。



  他没想到背后的人下手如此快,从砸店,到给钱,最后拿人下狱,全都是一天内发生的事情。



  神情凝重的李素赶紧跟着伙计进了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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