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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观大闲人-第1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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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爹恐怕再也问不出来了。
这件波及到李素的冯家命案终于了结了,长安坊间的流言渐渐平息,郑小楼老老实实在李素住下,再也不会没事玩消失了。
一切似乎回到了原来的轨道上,可李素却一直觉得不踏实,夜里做梦都会惊醒。
不对劲,太不对劲了。
这件事里谁最倒霉?除了冯家父子和那位惨死的丫鬟外,活着的人里面,东宫太子才是最倒霉的人。
大唐的未来国君被长安朝堂和坊间如此污蔑,而太子竟没有做出任何表态,根本就是很不正常的反应,从流言喧嚣尘上开始,李承乾便停止了所有动作,缩在东宫里避不冒头,连殿审冯家命案时都没有出过面,李世民有意留给他的辩白机会也放弃了。
大唐的太子竟如此反应,正常吗?
李素思及至此,不由心惊肉跳。
太子若出了手,无论多么高明的手段,李素都不会害怕,怕就怕在太子一直隐忍不发,不知留着什么后手,像一匹躲在暗处的狼,冷冷地盯着他,等待一个机会跳出来一口咬断他的喉咙……
得意不可忘形,更何况有了太子这层隐忧,李素也老实下来了,每日老老实实去火器局应差,老老实实回家,偶尔跟东阳在河滩边坐一坐,不论有事没事,绝不进长安城给太子殿下脆弱的芳心添堵。
“好意思说!”河滩边,东阳气得使劲揪了他一把,恨恨地瞪着他:“不知你如何化解的此事,可把我妹妹害苦了!”
“你妹咋了?”
“高阳被父皇禁足了,大闹人家丧事最犯忌讳,民间百姓都干不出这等事,高阳却兴冲冲把人家棺材砸破了,更何况还被卷入了一桩命案里,父皇如何不怒?”
李素很正经地点头:“不错,高阳实在太过分了,把她关家里反省几日也好,一定要吸取教训,下次绝不再犯……”
东阳气炸了,一双白玉般的纤手没头没脑朝他浑身上下掐去。
“都是你害的,高阳不仅被父皇禁足,还被父皇狠狠责骂了,你还说风凉话!”
“别掐……再掐我摸你了啊!”
东阳被狗咬了似的急忙缩回手,心虚地四下环视一圈,脸蛋刷地通红。
白了他一眼,东阳眼角飞起一抹媚意:“……你就作孽吧,等高阳出来,看她不用鞭子抽你。”
“行了,等她出来,我弄点好吃又好玩的新东西给她,算是补偿她受的委屈,以及奖励她的见义勇为,嗯,王桩最近又新弄出几款香水,一并送她。”
东阳忍不住泛起一丝醋意:“那我呢?”
李素不假思索地道:“你看着她玩,看着她吃。”
又是一阵狂风暴雨般的粉拳……
打累了,东阳喘着气瘫倒在李素怀里,反手抱住李素的腰。
“怀里揣了什么东西?窸窸窣窣的响……”东阳好奇地直起身。
李素嘿嘿一笑,从怀里掏出几张纸,东阳接过,翻来覆去的瞧。
“上面画的甚?我怎么一点都看不懂?”
李素把纸拿过来,指着上面笑道:“小心点,这是我费了好几天功夫画的,可不敢弄坏了……这些都是设计图,第一张是地雷,你看,它是圆溜溜的,上面有个钮,是击发装置,这东西埋在土里,人的脚若是踩上去再松开,便‘轰’的一声,最快的速度位列仙班,飞升极乐……”
“第二张名叫‘百虎齐奔箭’,其实就是一次性的火箭筒,这东西背在将士身后,遇敌后点燃引线,一通乱放,一百人齐放的话,可以冲垮敌军一个万人骑队的阵型……”
李素滔滔不绝地解说,说得口沫横飞得意洋洋,不经意间扭头,却见东阳傻傻地看着他,表情很呆滞。
李素摇了摇她:“喂,你醒醒!我说了半天,你听懂了没有?不要告诉我我刚才其实只是在对牛弹琴,你没有这么蠢的,对不对?对不对?”
东阳怒了,又是一通狂掐。
“李素,这些……都是火器吗?”
“对,都是火器,杀伤力很大。”
“我大唐雄师已天下无敌,为何还要造这些东西出来?我怕你伤了天和,会遭……”
东阳说一半便说不下去了。
李素将她搂进怀里,笑道:“这东西我本不愿拿出来,没错,我也怕遭报应,不过,为了你我的亲事,说不得也只好拿出来了,拼了伤天和,我也要娶到你。”
东阳怔了片刻,眼泪顿时涌出眼眶,随即小嘴一瘪,趴在他怀里抽泣起来。
“原来……原来你一直记得这件事,我以为……以为你并不在意……”
李素柔声道:“当然记得,我们的未来,我一直在努力……你说我把这两样东西献给你父皇,然后我再好好求他,你父皇愿不愿意把你嫁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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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烧没退,勉强撑着码了一章。。。(未完待续。)
第二百三十六章 大棚绿菜
用火器图纸当筹码,求李世民把东阳嫁给他,这是李素很早以前便在构思的想法,只是因为李素心中多少有些历史责任感,或者说是历史恐惧感。新式火器太多太繁杂,对大唐而言或许并不算好事。
一个朝气蓬勃的国度,君主英武,朝臣贤明,文官不贪财,武将不畏死,民间风气剽悍又纯朴,这是一个充满了希望的国度,从君臣到百姓,大家的劲头往一处使,力求做到国泰民安,对外横扫天下。
如果李素没出现的话,历史仍会按它原来的轨迹循规蹈矩走下去。
然而,李素来了,新式火器也来了,仿佛打开了魔盒,本来已天下无敌的唐军将士因为火器的出现而愈发骄纵狂妄,战无不胜的喜悦过后,从朝堂到军队,从宫闱到民间,大家的性情会不会因为狂妄而自大,因为自大而遭受灭顶之灾?
后果太严重了,李素迟迟不敢将图纸画出来,就怕欣欣蓬勃的大唐因为他而缩短了国祚。
可是冯家命案后,太子隐忍而不发,李素产生了非常严重的危机感,对这个敌人,李素不得不事先做出安排。
火器的图纸便是安排之一,可以用它来求李世民,说是求娶,实则也是一种变相的谈判筹码,不仅求娶东阳,也能让李世民心中加重李素的分量,觉得他是个不可缺少的人才,如此一来,面对太子的报复,起码可以立于自保之地。
李世民肯不肯看在图纸和他这个少年英杰的份上,将东阳嫁给他,李素也拿不准,如今他能拿得出手的,只有这些东西了。
至于大唐的以后,李素便不得不展现一下自己的优越感了,他知道,李世民死后。继承下一代君主之位的,并不是李承乾。
这也是李素敢得罪李承乾的底气。
肩膀被东阳轻轻推了推,李素回过神,扭头看见一双明亮的眸子。
“喂。你一个人叨咕什么呢?问你也不答话,‘魔盒’是个什么东西?”
李素一怔:“我说魔盒了?”
东阳很肯定地点头:“你说了。”
“不要在意那些细节,来,你坐过来一点……”
东阳脸一红,小心朝身后远处静候的侍卫们瞟了一眼。这才羞怯地与李素坐在一起。
李素反手搂住她的肩,东阳顺从地将头靠在他的肩上,二人并肩而坐,静静地享受着难得的浮生闲暇。
“李素,你说……父皇会答应我们的婚事吗?”东阳幽幽地问道。
李素搂着她的手紧了紧,笑道:“不管答不答应,我们啊,这一生都要活得好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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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十一月,关中的天气冷得邪性。
晴天越来越少,不仅冷。而且干燥,每日出门抬头,天色都是灰蒙蒙的。
这些日子除了画图纸和去火器局应差,其余的时候便蹲在自家的地里,打理着大棚。
棚子早已搭好,恒温的问题也容易解决,最难解决的是光照。
一大早李素便蹲在田陌边发呆。
想在大冬天吃口绿菜真不容易,大棚光照的问题不解决,这个冬天还得吃肉,以及偶尔一两口不知从哪里挖出来的几棵软蔫蔫的野菜。李素深恶痛绝。
那条被老爹取名“天赐”的小狗已长大了一些,仍旧萌萌的,进李家这些日子滋养得很好,胖乎乎圆滚滚。明显营养过剩的样子,静静趴在李素的身边,像一颗圆圆的肉球,不过仍旧懒洋洋的样子,很少对主人表达出一条狗应该具有的谄媚素质,李素严重怀疑这家伙其实是一只懒散优雅且傲娇的猫。只不过披了一张狗皮。
狗脸上肥肉挤成不规则的一团一团,肥得跟魏王似的,静静地趴在脚边,不时打一个长长且傲娇的呵欠,咂摸咂摸狗嘴后,鼻孔里喷一口气,似乎在叹息这个无聊的世界,以及身旁这个无聊的主人……
再看看远处村里的孩童们玩闹,家里养的土狗跟着小主人跑得屁颠屁颠的,尾巴快摇断了,不时发出兴奋的吠叫,小主人不耐烦把它踹到一边,土狗毫不气馁,也不觉得伤了自尊,很快又屁颠屁颠凑上来,谄媚得令人发指。
李素羡慕地往远处看了看,也叹了口气,别人家的狗……
天赐似乎察觉到主人的不满,而且跟那些庸俗的同类相比,主人明显对它有些鄙夷,于是很不情愿地站起身,朝李素的手心舔了两下,算是谄媚过了,然后睁大它的狗眼看了看李素,目光里露出很清晰的反鄙夷:“好啦好啦,舔过你了,别再矫情了……”
狗生态度太不端正了!
李素从来不知道,自己竟会被一条狗气得火冒三丈。
“大冬天吃狗肉火锅应该很补……”李素喃喃自语,揉了揉它的狗肚子,一抓一大把肥肉:“而且这么肥,这么嫩……”
天赐再次从鼻孔喷出一口气,露出很笃定的样子,萌成这样的我,你舍得吃吗?
远远传来马蹄声,李素笑了,不用转身就知道来者何人,从那富有侵略节奏的马蹄声里便能听出来,——多么不讲道理的马蹄声啊。
“这些日子都不去长安城了,在家做甚呢?”蹄声在身后停住,程处默粗犷如雷鸣般的声音传来。
李素笑着先行礼:“程兄好久不见。”
“莫弄这些虚礼,不自在……”程处默大大咧咧挥了挥手,指着田地里搭好的棚子,道:“好好的地,做这些拱门为啥?”
“绿菜,大冬天吃的绿菜。”李素的回答简洁明了。
“冬天有绿菜?”程处默惊愕地睁大了眼。
“只要心诚,一定有。”
程处默惊愕片刻,缓缓点头:“俺爹没说错,你果然是个有本事的,总能弄出新奇玩意……”
走近两步,程处默不经意发现趴在地上的天赐。天赐很没礼貌,连头都懒得抬。
“你家的狗?”程处默眼冒精光。
“对。”
程处默瞬间被萌化了,蹲下使劲揉捏着它浑身的肥肉,惹得天赐发出不满的低吼。
“好狗!”程处默脱口赞道:“肉多。肥嫩,扒皮煮了咱俩能吃一整天……”
李素顿时露出英雄惜英雄的惺惺之情:“再养养,下个月请你吃狗肉。”
天赐终于不淡定了,嗷地一声惨叫,夹着尾巴以一种异常圆润的方式滚远。
李素看着它落荒而逃的样子。不由得意的笑,狗东西,治不了你了还。
…………
“绿菜怎么个说法?”程处默好奇地指着菜地,道:“搭几个拱门就有绿菜吃了?”
李素正色道:“当然不是,世上的事哪有如此容易?想在大冬天吃绿菜,不仅要搭拱门,而且每日要对菜地焚香膜拜,不停念叨‘绿吧绿吧快绿吧’,然后才有绿菜吃……”
程处默眼睛睁得更大了,震惊地看着他。许久,吃吃地道:“……真的?”
“莫闹了,当然是假的。”
程处默:“…………”
跟这种人来往真的好累……
“你也莫闹了,快说,绿菜到底怎么种出来?”程处默很好奇,甚至很急切。
这年头哪怕是富贵人家,冬天想吃口绿菜也不容易,皇家相对容易一点,宫里有专门的尚膳监,不过也只能在冬天种点软蔫蔫的莲菜。就这东西还被李世民当成天大的人情到处送大臣,收到莲菜的大臣往往感激得痛哭流涕,为了这把莲菜动不动就指天画地发誓必为陛下效死云云,煽情得一塌糊涂。
“还缺一样东西才能种出来……”李素慢吞吞地道。
“缺焚香祷告?”程处默不算聪明。聪明人不会对李素的胡说八道如此入戏。
李素扔过一记白眼:“你能正常点吗?缺的是一种布,很薄很薄的布,既能保证棚子里的温度,又能照得到太阳……”
程处默楞了一下,接着狠狠一拍胸脯:“这个容易,你且等我。我去去就回!”
说完程处默转身便上了马,风卷残云般朝长安城杀去。
等了三个多时辰,从早晨到下午,远远看见村口尽头扬起尘土,一阵急促的马蹄声远远传来,配合着那种不讲道理的节奏,有点像一首很熟悉的歌,比如“大河向东流哇”之类的……
这次程处默不是独自来的,身后跟了一群剽悍凶残的部曲,每个人一手抱着一捆花花绿绿的东西,另一手提着缰绳,像极了一群刚抢了新娘嫁妆的土匪。
众骑在李素不远处停下,程处默一招手,凶神恶煞的部曲们将一捆捆花花绿绿的东西扔在李素身前,竟是一堆不同花纹不同品质的各种丝绸布帛,看种类不下数十种。
李素目瞪口呆,程处默大方地一挥手:“挑!随便挑!哪种合适用哪种。”
“你……刚买来的?”
程处默眼一瞪:“买?小爷要点布绸样品需要买?给他脸了!”
“抢的?”
“送的,全是东市卖布的商贾送的!”
这无法无天的混帐纨绔……
交这样的朋友真好,省了多少成本开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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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七章 成长代价
一群人围着抢劫东市后的战利品,气氛怪怪的,有点像土匪们等着寨主分金银的错觉。
李素蹲在这堆乱七八糟五花八门的布绸前,瞧了半晌,摇摇头。
程处默对吃绿菜的事很上心,见李素神情不对,不由急道:“都不能用?”
见李素没表示,程处默急了,转身招呼了一声,部曲们纷纷吆喝着离开,显然,这帮无法无天的家伙打算去干第二票……
“停!程兄莫造孽了,放过东市的布商们吧,过来帮忙,先把有颜色和摸起来太厚的布绸都挑出来,这些都不能要……”
程处默和部曲们纷纷上前,一群糙汉子在花花绿绿的布绸堆里左挑右选,为了吃口绿菜,大家都蛮拼的。
七手八脚挑选过后,剩下的只有五六种素色的布绸。
丝绸之国,果然名不虚传,千年文明孕育的不仅是文化,还有数不尽的精美创造,丝绸便是上天赐给这个勤劳民族的礼物,自己不清楚这份礼物何等厚重,却不知千百年,无数番邦异国为它疯狂着迷,因为它而生生走出一条丝绸之路,将这份精美如谪凡尘的艺术品传播到全世界……
李素缓缓抚摸着绸缎上传来的柔软质感,一时文艺心泛滥,那眼神,那动作,看得程处默和一干部曲心头发毛。
“兄弟,兄弟!”程处默摇醒了文艺青年:“几块破布摸起来竟如此销魂,啥癖好?”
李素老脸一红:“没,就是摸着挺舒服……”
程处默扯过一块布,很粗鲁地揉捏了两下,撇嘴:“也就这样了,没你家狗摸起来舒服,说好了啊,下月请俺吃狗肉。”
剩下的布绸都不错,李素挑了一会儿,眼睛忽然一亮。从布绸堆里拈出一块薄如蝉翼般的素布出来,喜道:“这是哪里做的?”
程处默呆了一阵,道:“我只管拿,哪里所出我咋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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