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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 杂志小说精选:女友2003-2005年珍藏-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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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该死的按摩液囊文胸,芮达能感觉到那两条肩带开始下滑了。
  “嗨,”前台那儿传来赛琳娜甜得发腻的嗓音——通常只有在看见猎物的时候,她才会发出这样的声音,“是来面试的吧,这边请……”
  芮达飞快地回过头,转过身。但是已经晚了。她能看见的只是背影。
  一个高高大大,穿着白衬衫的男士,在优雅苗条的赛琳娜的引领下,向着会议室走去。
  从背后看,他俩的身材比例还真有些该死的和谐。
  芮达坐回了前台的位子。她终于能安稳地坐着了。这是两年来,她第一次觉得做个Reception还蛮不错的,至少能第一个对着来访者露出微笑,说声“嗨”。
  AM 11:00。
  这已经是第N次了。芮达对着卫生间的镜子愤愤地拉着那两条不听话的肩带。
  镜子中的她早已恢复了披头散发的样子,脸上的妆也掉了一半。
  为什么有的女人就能做到一天24小时都那么神清气爽、纹丝不乱?在回办公室的走廊上,芮达自问,并克制住自己不去看身边窗玻璃反射出的那个沮丧女人的形象。
  “叮”的一声,走廊尽头,电梯停在这一层。有位男士步入电梯。
  电梯门关上的那一刻,芮达才发现,那高高大大、穿着白色衬衫的背影看着有些眼熟。
  5
  日记本上多了一张图片。这次并不是什么名人,而仅仅是一张普通的婚礼照片,穿着洁白婚纱的新娘和新郎正手拉手相视而笑。
  绿色的荧光笔在一旁写着:我希望,爱情es Soon。
  6
  “这么说,你还是不知道他本人长什么样子?”
  “对啊。”芮达用手指梳理着长发,经过了昨天的折腾,今天这把头发有些变本加厉地乱成一团。
  “不过,我猜他的样子比电脑上的有过之而无不及。”帅哥在她的电脑上灿烂地微笑着。
  “为什么?”菲比问。
  “因为赛琳娜对着他说嗨,你知道的……”
  电话两边传出一阵痴笑。
  “对不起……”一个男低音传过来。
  “我等会儿再给你打。”芮达放下电话,抬起头。
  电脑上的帅哥活生生地站在她眼前。
  “我叫丁哲伦,”那笑容比电脑上更明亮、更有质感,“新来的。”
  “嗨!”芮达绽开笑容,却猛然发现自己的头发可怕地耷在眼前,脸上就连基本的唇膏都没有涂过,而皱巴巴的白衬衫下,更有棉布内衣展现出她的一马平川,“你……你先……这儿有张椅子,你可以……”

爱情 es Soon(4)
“嗨,丁哲伦!”甜腻而自信的声音打断了她的结结巴巴,赛琳娜仿佛从天而降,“欢迎你加入我们公司。你的办公室我已经安排好了,请跟我来。”
  心跳恢复平静后,她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抓起电话:“我看见他了!”
  菲比在那头摸不着头脑:“谁?”
  “就是那个帅哥!他今天来上班了。”
  “你们说过话了?”
  “现在赛琳娜在他的办公室里。”
  “这女人简直就是一条鲨鱼。”
  “等等,她出来了……她的脸色好难看。她向我走过来了。我挂了。拜拜。”
  “芮达。”赛琳娜板着脸站在芮达的面前,“你去准备一些办公用品,一会儿送到丁哲伦——也就是那位新来的设计主管——的办公室里。”
  7
  直到十五分钟后,芮达把办公用品整整齐齐地放在那张大而干净的办公桌上时,她才找到让赛琳娜脸色铁青的原因。
  丁哲伦的桌上,在显眼的位置,放着一个银质的相框。照片中的女孩长发飞扬,明眸善睐,对着镜头甜甜地笑着。
  8
  音乐震耳欲聋地响着,灯光在人群中穿梭。芮达坐在酒吧的高脚椅上,企图在舞池里群魔乱舞的那堆人中找到菲比。
  她们来这里是为了庆祝自己正在向独立的都市新女性迈进,没想到,才坐下,菲比就找到了老同学。
  “他是我高中时候的偶像,那时候他一和我说话,我就脸红!”很显然,现在的菲比已经今非昔比了,她不但主动上前和“偶像”聊天话旧,还拉他一起进了舞池——这就是独立新女性。
  旁边的座位上坐着一圈男人,从刚才起就不断地向芮达这边张望。她不自然地换了个姿势,希望他们看她不是因为觉得她的胸部太夸张——她又戴了那个该死的柔珠按摩液囊文胸,这会儿,肩带一如既往地开始滑落。
  有个男人离开那圈人,向这边走来:“丁哲伦?!”
  “没想到那么巧,在这儿碰上你。”即使在昏暗的光线中,丁哲伦脸上的轮廓依然明朗。
  “那边是我的一些老同学,”他的脑袋向旁边一侧,“他们都觉得你很漂亮。”
  有生以来第一次,芮达希望自己是赛琳娜那种类型的人,可以老练优雅地应付自如。
  “没和你的女朋友一起来?”话一出口,芮达就恨不得咬自己的舌头。
  “女朋友?”丁哲伦有些迷惑。
  “你桌上不是还放了她的照片吗?”
  “那个,”丁哲伦笑了,“他是我妹妹,现在在英国读书。把她的照片放在办公桌上,可以起到挡风玻璃的作用。”
  芮达觉得自己松了口气。
  “这个秘密可是只有你知道哦!”丁哲伦说着,向芮达俏皮地笑了一下。
  芮达觉得,这个笑容是只为她而绽开的。
  9
  两个小时后,芮达和丁哲伦溜出了酒吧。
  午夜时分的都市,霓虹依然闪烁,空气中有微醺的醉意,广场的大屏幕上,正播放着F4的新歌《烟火的季节》,芮达她们两人并肩和无数年轻男女站在一起,听那四张青春帅气的脸应诉说浪漫:
  要把你拥进我外套的里面
  为你挡风雪
  让你靠在我的肩分享每一个明天
  牵你的手去感觉
  烟火最迷人的季节
  照亮幸福的瞬间
  ……
  就在这一瞬间,芮达有种感觉,爱情开始了。
   。。

签在掌心的名字
连谏/文
  你很想坐这班车,但这班车不能载你去目的地。你可以勉强上车,但也只能在中途下车。这不是你要的人生,你只好望着这班车离开,而车上有一个你曾经爱过的人。
  两个人乘坐的列车背向而驰,也许永不相交,那么,也只好在车站分手了。
  二十岁那年的春末,我决绝地爱上一面之缘的他。
  他来学校做报告,语言犀利,举止洒脱,报告结束后,轻轻跃下讲台,很快被一拨眼含敬慕的女生包围。我只能,穿过许多脑袋的缝隙,看他笑吟吟给每一个女孩子签名,越聚越多的脑袋让我看不见他了,慢慢地,我站上椅子,还是静静地看,其实很想冲上去,让他在我的掌心里签上他的名字。
  他终于开始向外走,路过我身边时,突兀地仰起头,有些诧异地看我。他站住,然后伸出手笑:“下来,当心踏歪了椅子伤着自己。”
  片刻的羞涩木讷之后,握了他的手,跳下来时,身体有些失重,几乎歪在他怀里。
  扶我站住后,他继续走,我忽然喊出他的名字:“陈家栋,给我签个名好吗?”
  他转回来:“好的。”习惯性地掏出笔。
  他一直笑吟吟地看我绯红着脸手忙脚乱,却找不到一片可以写字的纸。
  末了,我伸出手:“签在这里可以吗?”
  他握着我的手,随着他的龙飞凤舞,异样的幸福感,穿过掌心的神经,一路蔓延到心里。
  陈家栋不会知道,因他签在掌心里的名字,很久很久,我没有洗过右手。每天清晨,我用左手洗脸,用毛巾细致地擦拭右手的每一根手指,唯恐一不小心,伤到那三个字迹。
  一周后,我望着那三个越来越模糊在掌心里的字,黯然伤神。陈家栋甚至不知道我的名字,当然更不会知道自己被一个小女生偷偷而无望地爱着。
  转瞬间,毕业就来了。虽然讨厌极了北方城市的寒冷,我还是固执地留下,总认为会在某个熙熙攘攘的街头,与他相逢,然后相视一笑,曾深切藏匿在心里的缠绵悱恻,汹涌地冲出来……
  浅浅淡淡的四年,他藏在城市的某个角落不肯出现。
  和其他单身的女子一样,周末,我喜欢在街上闲逛,不一样的是心境,别人是看满街时尚飞转,而我,是怕错过了会在某个街角与他擦肩的相遇。
  在一家商场的停车场,车子压了我的脚,其实,完全可以避开的,我却固执到刻意地等待车轮辗上来,因为穿过夏天半开的车窗,看见了那张穿梭在夜梦里的脸。尖利的痛让我弯下了身体,他飞快下车,鞋子就在我的一侧。
  很快就有点恍惚了,脚尖传过的细碎的疼,告诉我是真的,他在身边。
  他弯下腰问:“对不起,伤到哪里了?”我摇摇头,仰起来的脸,已满是泪水,泪不是因疼痛而是因渴望终于可及。他永远不会知道,我漂在寒冷的北方他乡,仅仅只为等待一次这样的相遇。
  他认为我痛得厉害,不由分说扶我上车,去附近的医院。
  检查的结果是一根脚趾骨折,做过处理后,医生说休息一阵就会好的。
  他扶着我,一跳一跳地上车,像极了小时候玩的跳房子游戏,我笑了一下,他也笑。送我回家,在楼下,他忽然弯下腰去说: “我背你上去吧。”
  我说不了不了。脸上有火焰在奔跑。
  被他不由分说地驮到背上,体温穿透单薄的T恤衫一直一直辐射到心里,暖啊暖的,脚上的疼就不在了。
  我们坐在沙发的两端,隔着很远的距离说话,我忽然说:“看你有些面熟?”
  他说:“是吗?”
  我做努力想的样子,哦,想起来了,你在我们学校做过一次报告,还在我右手掌心里签了你的名字。
  “是吗?”他眼里,闪过恍惚的感动。
  在等待康复的日子里,他每天提着吃的以及成人玩具来看我,他一个一个地拿出玩具教我玩,我就笑:“我又不是小孩子了。”
  他望着我笑现在你不能自由走动,可以打发寂寞啊。
  我的心,酸了一下,他怎可能知道,这些年我一直咬着寂寞,等待遇到他?
  两个人之间的距离,从沙发的两侧逐渐移近,近到可以听见彼此的心跳。
  我望着脚上的伤,甚至希望永远地,不要好。他望着我,突兀抓过我的手,指上有坚硬而冰凉的东西,拥挤到手上。待我去看,眼睛被刺疼得跳了一下,他左手的无名指上,那枚戒指精致地温暖过另一个女子的心,于我,却是寒光四射。
  适时地避开他的拥抱时,他有些尴尬的失落,无谓地笑笑算解嘲:“总感觉你是很亲近的熟悉……”
  而我别过头去,他怎么会知道,对于我,他岂止是熟悉,简直是致命的向往。
  我站起来,说:“我已经好了,你看。我一下一下平稳地走给他看,脚趾上尖利的疼还在,我坚持着只把疼痛传到心里,面上不动声色。”
  我谢了他这些天的照顾,说以后就不必了。
  临走,他轻声说:“能不能让我抱一下?”然后迟迟疑疑张开双臂,我顿了一下,钻进去,用力地,相互拥抱,像要钻进彼此的身体。
  挣脱出来后,我拉开门,楼道上感应灯渐次亮起,又渐次熄灭,一如我曾经热烈渴望过的爱情,明明灭灭闪烁而去。
  他的脚步彻底销匿,我合上门,眼泪才肯迟迟地落下。液体的眼泪,在很多时候,太容易点燃男女间的一些东西,我已失掉了在他面前流泪的权利。
  几天后,我回南方,走前收拾东西时,桌上的小玩具,我把它们放进箱子又拿出来,反反复复多次,最终,还是放下了。它们不过是一些牵挂的符号,牵挂都已是要彻底放弃了,带上它们,没有意义,连同他的名片,一起放进废纸篓,名片上通往他声音的一串数字,这一生里,我不可能用到了。
  

如果巨蟹说懂你
赵赵/文
  我一直以为我与随喜年纪一样,星座一样,血型一样,人生道路上必能共进退。但我错了。难道我注定要把随喜走过的路重走一遍?
  随喜只比我大一天,是个喜眉笑眼的女子。
  我们认识七年了,七年前在一次饭局上,有人介绍:“岸久,这就是大名鼎鼎的随喜。”
  随喜喜滋滋地转过脸来,伸出细瘦的手与我握。我奇怪,感觉竟像是我的左手握右手,她也低头看,说:“啊,岸久,我们的手长得好像啊。”
  随喜虽然只比我大一天,但入行早,我从心底把她当前辈的,所以不敢多话。
  认识了,过去了,我也没往心里去,这种觥筹交错时的熟脸,多识得一张少识得一张其实没有什么分别。
  但随喜不一样。过了几天,某个深夜,我已经睡下了,突然电话响了起来。我接,却是随喜:“岸久,记得我吗?我是随喜。”
  “记得啊,”我说,她那样闹哄哄的声音,谁能忘掉呢?
  “我在加班。”她说,“正看你写相声大师的那篇采访,好棒啊。”
  “没有没有,”我大窘,“谈不上,我只是从小喜欢听相声,功课做得足而已。”
  “好好好好,”她不停地叫好,“真好,我们要是有你这样的文笔就好了。”
  我被人称赞时就尴尬,不知道如何应对。
  随喜说:“好了,哪天一起吃饭吧。”
  电话挂了,我却睡意全无。随喜是前辈,前辈居然这样称赞我,我的心花怎么不会怒放。
  第二天,随喜竟真的约我吃饭。她真是个特立独行的女人,穿了一件“上海滩”的外套,外面纯黑,内里花花绿绿,加上她的男儿气,很有痞相。我说:“随喜,你可不像巨蟹座的人。”
  随喜想了想,说:“是啊,你比较像。不过,什么星座都会有败类吧。”
  我跟随喜成了好朋友,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年纪星座血型一样,越聊越投契,从喜欢的童话人物,到喜欢的男人类型,全部是一样的。甚至,因为两个人背景完全一样,有时看星座、命理预示,都会替对方看一份。有一次,有人上传一个查自己何年何月何日GAME0VER的网站,我查完自己,顺手就帮随喜查了一下,然后报告说:“随喜啊,你比我早一天死。”她说:“屁,难道因为我比你大一天,就要早你一天归去?”
  久而久之,老总坐不住了,跑来问:“岸久,听说你跟随喜走得很近啊,不是她们报纸想要挖你吧。”
  “噫,”我大惊,“别扯了,她们要挖我,自然会秘密进行,怎么会大咧咧来往?”
  他不语,我猜到理由:“你怕选题泄漏吧?你不信任我的话,我也没办法,但公道自在人心,敌报与我报,啥时撞过车?”
  老总放心离去。他不懂得,因为行规所限,我与随喜是真正的手帕交,不谈业务只谈生活。
  熟得无话不谈后,我问随喜:“你怎么不挖我?啊?好歹意思一下,省得我觉得没面子,怎么着也得让我有机会拒绝你一回。”
  随喜对这个问题倒很认真:“这个我想过啊,可是,好朋友做了同事,可能就没得做朋友了。而且,如果你来,屈尊在我下面,我肯定最受不了的。你那么有才华。”
  我笑:“那你就屈尊在我下面好了。”
  随喜歪着头说:“那倒真可以考虑。”
  我惊:“算了吧你,我说着玩的。”
  她才大笑:“我知道啊。”
  我很高兴有随喜这样优秀的朋友,她的雷厉风行影响着我,我觉得自己一天天成长起来。而且,人们大多是势利的,觉得你有牛B的朋友,你自然也不差,我总觉得,我的升职像坐火箭,与随喜和我的交好不无关联。好多人说:“都市报与晚报,一个随喜,一个岸久,谁弄得过她们,两个母夜叉似的。”
  也有人抱不平:“随喜是厉害一点,但岸久个性多低调。”
  当然很多人不屑,觉得是我虚伪。
  我只是想不通,两个巨蟹女子,按说是顾家型典范,为什么每天拼了命杀杀杀,觉得小肩膀上扛着重任,要为全市千万人民服务。
  我问随喜,她说:“不是不顾家,只是,家在何方啊?”又安慰我,“没关系,不必自怜,等找到好男人,自然一拍屁股,第一时间消失。”
  我不。我正如沐春风,事业蒸蒸日上,我没那个闲工夫谈恋爱,而且,等闲男人还真入不了我的法眼。我鄙视所有有缺点的男人,鄙视他们。
  旁人都看错了,真厉害的是我,随喜才随和。
  我一直以为我与随喜年纪一样,星座一样,血型一样,人生道路上必能共进退。但我错了。
  全是因为那个何仲国。
  何仲国是个刚刚回来的“海归”,两眼一抹黑的当儿,太阳似的随喜闯入他的生活。“海归”之所以能为“海归”,就是因为会把握上场和退场的时机,他居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摸到都市报,当着上上下下百多人,跪地呈上大得可恨的戒指求婚,可怜随喜一个常年以男性品质律己的人,在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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