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1895淘金国度 [校对版]-第593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但让他沮丧的是,他的计划还没有真正开始,劳伦斯还没有允诺继续合作,劳伦斯本人却接到了当选副总统高尔察克的邀请。
少数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上帝啊,为什么这些人总能击中要害,如果是别的职位,安德森还有把握说服劳伦斯拒绝,但这个职务,安德森知道,就算他说的天花乱坠,也不足以动摇劳伦斯的决心,宗教事务且不说,少数族事务可正是劳伦斯最有兴趣的。甚至于他这次之所以接受自己的邀请同意与贝元鹏搭档竞选,也是想达到这个目的。因为副总统的职权包含了这个。
虽然现在他即便出任这个主任,头上也还有一个副总统,更有一个总统的存在,但现官不如现管,坐上这个位置成为正管,那不管头上还有几个大人物,他的发言权都不会太小。比纯粹的在野要好得多。
劳伦斯叹了一口气道:“我没有办法拒绝,尼尔斯,这是一个机会,一个绝佳的机会,你是知道我的打算的,这种机会让我怎么拒绝。至于羞辱,我倒是不这么认为,高尔察克若要羞辱我,大可以请我担任副主任,而不是主任,我相信他的肚量也不会那么小,就算他肚量小,我想叶枫也不会看到到时我们两个因为私人恩怨而影响委员会的正常运作吧。所以我相信这是一个他们已经达成共识的做法,不存在私人恩怨感情在内”
“这就是掌握国家资源的优势啊,似乎不管怎么样,他们都有无数的办法瓦解我的努力,不过我就奇怪,他们为何会这么紧张,为何到了这个地步,他们仍要设法拆散我们的同盟?”安德森沉默半晌摇头道。
“怎么,尼尔斯,你难道认为他们是有意为之,我看不见得,从此次竞选就可以看出,我们根本不足以让他们这么重视。我想这纯粹是出于工作需要,也许他们根本不知道你到了纽芬兰呢。”
安德森闻言冷笑道:“可能吗,他们掌握了多少权利资源,我不信他会不知道我到了纽芬兰,看看他们这几天的做为吧,他们想把这个国家永远控制在他们手里,他们是在加强总统集权,他们本来就掌握了这个国家巨大的话语权了,但现在他们在设法将很隐性的话语权也通过法律的形式形成公开的权利,这是唐人的本质,他们总是极度的渴求权利的集中,就像他们那些古老的朝代帝皇一样,想要永远成为站得最高,说话最算数的那个人。”
劳伦斯沉吟片刻对着安德森皱眉道:“尼尔斯,你不能带着私人感情来看待这样严肃的问题,仔细考虑一下,我倒是觉得这几天的一系列动作很有道理,至少这样一来,以前有些多头管理的混乱方式将会得到梳理,什么人该干什么事,什么人该管什么事,什么人应该负起什么责任都清清楚楚,这与权利集中没有多大关系,除非他们宣布总统任期无限期延长,否则我认为现在的改变就是合适的,以最明显的改变举例,看看原来,国务卿算什么,行政首脑?可宪法规定的是总统这个国家元首就是行政首脑,但说国务卿不是行政首脑,则事实上在以前这个职务又担负了很多的行政职责,几乎等同于其他实行议会制国家的总理了。而现在改变之后,直接明确规定,国务卿只是政府首席部长,是属于内阁的一员而不是政府首脑,这就明确了总统与国务卿之间的权属关系,而不是以前那样模糊,看上去就像是总统和国务卿是平级一样,形成了一种事实上的多头管理关系,一众政府部长们也不知道什么事该向总统直接负责,什么事该接受国务卿的协调管理。以前的总统和国务卿私人关系特殊,出现这种情况也不会有太大问题,职权划分他们之间可采用协调方式解决,以后就不大可能了,国务卿不可能永远都会是总统的私人好友这类的人出任,所以总统和国务卿之间必须有一个明确的权属关系。不然未来,阿拉斯加很可能发生类似中国曾经发生过的那种府院之争,酿成大祸”
安德森静静的听着劳伦斯长篇大论,听得很仔细……
安德森此前对于政治确实缺乏足够的了解,而劳伦斯正好相反,他的政治经验极为丰富,而且对于英国,曾经的加拿大和纽芬兰,美国及现在的阿拉斯加等多种不同形式的民主制度有接触,他说的话,有时候并非没有道理的,起码认真的听,可以让安德森提高一下自己的政治能力……
就在十月中旬之前当选总统叶枫完成省市长人选提名工作后,众人从这次调整频率较小的动作中得出叶枫可能想尽量维持稳定的结论时,接下来叶枫抛出的一个个大动作却又完全推翻了这种说法。
10月15日,叶枫以当选总统身份向国会提出了让举国上下一片哗然的修正宪法案,在这份修正案中,有三个中心思路。
第一,明确国家权力分治制度,即明确国会行使立法权,总统为国家元首及政府首脑,执掌行政权,而总检索院和最高法院则行使裁判权,用一句话概括就是国会制定法律,总统执行法律,而总检和法院则诠释法律。
第二,明确主要行政首脑的权属,从宪法上规定,总统为国家元首,并为国家唯一最高行政首脑,副总统为辅助首脑,而国务卿则被明确定性为政府组成部门中的协调事务官,可由总统根据当时国情需要,择一当时负责全国最重要工作事务的政府部长为首席部长,称国务卿,仅负责政府组成部门的协调工作,但可以在总统授权下,增加负责除国家特别管理机构外的其他部门的协调管理工作。副国务卿则可视国情需要决定是否设立,或设立几名,但如设立,必须为政府组成部门的部长兼任。
第三,明确规定总统在立法,行政,司法,外交,军事五大最重要事务中的职权,这也是此次三项规定中最受人争议,或者说最引人关注的一条。可以说通过这五项内容就能使总统的职权得到进一步明晰,但也可认为是对总统职权的大幅加强。
其中在立法方面,规定总统可以否决国会通过的任何法案,除非国会中有2/3多数票推翻他的否决,否则该法案就不能成为法律。另外总统可以向国会提出各种咨文,包括国情咨文、预算咨文、经济咨文、特别咨文等,建议他认为必须的立法。这成为总统影响立法的一个重要手段。此外,总统还享有委托立法权。据此,总统不仅有权在原有的行政体系内进行某些改组,而且有权设立新机构。当然按照修正案规定,国会可以在有三分之二议员投票通过的情况下,对总统提起弹劾,另外最高法院可以分别裁定国会或总统在法案的通过或否决中是否违宪,而总检院则可以在国会或总统授权下组织特别检察处对总统或国会议员的违法行为进行独立调查和决定是否起诉。也就是说虽然对总统职权有所增加,却也进一步明确了立法,行政,司法三方面的相互制衡作用。
在行政方面,修正案明确规定总统有权处理国家事务和国家政府的各种工作。可以发出对国家机关有法律约束力的政令,有权选任所有行政部、委、署、局等机关首长(须经国会认可),以及其它国家政府高级官员(指副部级以上),不过加上了此前不需国会认可的海外总督,这个任命从下届起将也必须通过国会认可。但在一些总统有直接管辖权的中低层官员中,总统有权在不违背宪法的基础下不经国会认可即自行任命。
在司法方面,规定总统有权任命国家最高司法官员。他可提名任命国家最高法院法官和国家总检察院检察官,包括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和总检察院总检察长在内,但须获得国会的认可。总统还可以对任何被判处破坏国家法律的人(被弹劾的人除外)作完全或有条件的赦免。
在外交事务方面,规定总统是负责处理对外关系的主要官员。他任命驻外大使、公使和领事(须经参议院认可),接见外国大使及公务人员。总统有权与外国缔结条约,但须经国会2/3多数票的批准;但同时规定总统与外国签订的一切行政协定,却不需经国会的同意。所以,而这也是引起争议的一点,因为这样一来总统往往可以签定行政协定来代替缔结条约,就可以实现绕过议会而与其他国家签订一些具备法律效力的约束力文件。
在军事方面,则进一步明确总统是全国武装力量的总司令,并自动成为国家军事委员会主席,全国武装力量包括海陆空及海军陆战队等正规野战军及国民卫队、预备役部队。不过与此前不同的是明确宣战权属于国会,但在紧急情况下总统可以越过国会不宣而战。
此外还在诸多方面有一些细分条款,规定在战争和紧急情况下,经国会授权,总统还可拥有更大的权力。
这一项宪法修正案的提出,在阿拉斯加国内引起了剧烈的反响,毫无疑问,这项宪法修正案一旦通过,总统职权得到大幅上升,是明确的上升,而不是以前的诸多隐性权利。
这项修正案在国会通过了足足六天彻夜讨论,最终在10月21日上午在国会获得通过,不过通过的票数极为危险,398名议员有131人投了否决票,差点就不能获得三分之二多数票了。
而此后根据国内外诸多政治观察家的分析,这个修正案之所以可以通过,除了叶枫等人个人威信的原因外,最大的原因在于这些权利实际上在此之前叶文德就已经享有,甚至在某些程度上还具有更多权利,不过许多都是在宪法含糊情况下获得的隐性权利,而现在通过这个修正案,只不过是把这部分隐性权利进行了法律性的明确,对于其他利益阶层并没有太多的侵犯,甚至有部分议员认为这样一来,实际上也就杜绝了以后总统更多的利用宪法漏洞获得更多隐性权利的可能。通过修正案,利大于弊。
当然不管如何,宪法修正案的通过,不管国内国外,多数人都认为这是叶枫取得的一次重大胜利。毕竟将隐性权利变成明确的权利,会变得更为名正言顺,这有利于叶枫行使利用此前不能搬上台面的一些权利。
但事还没完,就在许多人以为叶枫取得这次胜利后,将会把精力用到提名政府组成名单这件正事上来时,叶枫却又掀起了风雨。
这次虽然不动宪法,但却涉及到了多项专门法律,特别是政府机构法等相关法案,受到了很大冲击。
10月23日,就在宪法修正案通过的第三天,叶枫又抛出了政府机构组成改革案,再次在国会,在国内各界引起了纷争讨论。
根据这项改革案,新政府将会将现在多达近两百个各种政府部门或办事机构进行合并或分拆,也将会有一些增设或裁撤部门,最终将形成政府组成部门,国家特别管理机构,政府直属机构,国家职能局,政府办公机构,国家特设机构等六大类共百余个部委署局办。
其中政府组成部门中,现在的工商部将被分拆成工业部和商务部,调整住房和建设部,增设公用事业和住房保障部、城市规划发展和建设部,原隶属军方总政治部的退役军人事务局将从军方转移归属为政府部门,并升格为退役军人事务部,原科技开发署升格为科学技术部,原公众服务部则与原医疗卫生部合并。
最终政府组成部门是二十二个,即财政部,外交部,国防部,内政部,工业部,商务部,司法部,劳工部,交通运输部,文化教育部,农林水利部,国土资源部,科学技术部,邮政和电讯部,环境和资源保护部,民政和社会保障部,城市规划发展和建设部,卫生和公众服务部,公用事业和住房保障部,青少年事务和体育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国家储备银行。
而根据宪法修正案,未来的国务卿和副国务卿只能由这二十二个政府组成部门的部长担任,而这二十二个部门的排名也是非固定的,哪个部长被任命为协调工作的国务卿,即哪个部门上升为第一部门,而副国务卿可设可不设,若设立副国务卿则最多不能超过五人,谁的任命在前,即谁的排名更高,若国务卿出缺,在新国务卿未任命之前,由五位副国务卿按顺位主持工作。
此外此次改革案若成功通过,被外界认为将会极大的增强权利,甚至期取权可能还将超过普通政府部门职权的国家特别管理机构则共有八个,分别为国家战略安全委员会(国安委)、少数族和宗教事务管理委员会(少宗委),海外事务及侨务管理委员会(海侨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委),国家灾害预防及救治委员会(灾救委),公共新闻和信息资讯委员会(公信委),金融证劵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金证委或金监委),国家经济政策委员会(国经委或经政委)。
从这些机构的名称中可以看出,多是跨行业,跨地域,跨民族的大涉及面的协调管理工作,且有些机构带有一定的监管功能和政策性制定指导功能,而且按照宪法修正案的规定,这些部门是国务卿唯一没有任何管理甚至协调权限的。他们只会对总统负责,这些委员会成员当中甚至可能直接包含有具备一定相关职能的其他政府部局办首长级官员。这正是被人普遍认为这八大委员会将变得比普通部门职权更重的原因之一。
政府直属机构则包括廉政总局,税务总局,移民管理总局,海关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海洋事务和渔政管理总局,质量监督及检验检疫总局,出入境管理总局,审计总局,国家电力管理总局一共十个,这十大直属机构将共分三极,及总局为第一级,而省(直辖市、自治区)设支局为第二级,而市县则会设立分局为第三极,需要注意的是很明显可以看出这十大机构全是属于垂直管理机构,不与地方政府发生太多行政上的关联,而且这十个政府直属机构几乎全部具有检查、监管、执法等强权性质功能中的至少一项权利,也正是因为这一功能,使得这种垂直管理方式成为最好的选择,以便其地方分支机构尽量不受地方政府干扰。
此外就是中央情报局,中央警卫局,国家统计局,国防科技工业局,国家粮食局,国家能源局,国家电影管理局,国家博彩行业管理局,国家气象局,国家信访局,国家专利属权局(含管理专利,商标,知识产权等所有专属权利的职能局),国家铁路管理局,国家战略物资储备局,国家安全局,国家科学院,国家工业研究院,国家社会科学院共十七个国家职能局。
这些国家职能局有两大特点,一是有很多职能局不会有下属分支机构,即便是有,多半也不会按省市分设,而会根据需要按大区甚至只在部分重要城市设置,如国家铁路局就将可能在国家级的大型铁路枢纽站所在以大区划分设立至少八个铁路分局管理国家铁路网的运营。来有更特殊的如国家安全局和中央情报局的设置可能只有等级足够的人才会了解到他们的分支机构到底是如何设置的,设置在哪。
另外一个特点就是其中一些职能局很可能因为功能的一定重叠性而在事实被置于政府组成部门、特别管理机构甚至直属机构的管辖下,比如国家气象局事实上将被置于国家灾害预防和救治委员会(简称灾救委)的领导下,其局长也将会由灾救委排名靠前的副主任兼任。而国家粮食局及国家战略物资储备局则将被置于国家战略安全委员会的管理之下。国家安全局也将重归内政部领导。信访局则可能被置于廉政总局的领导下。科学院可能归于科学技术部领导,工研院则可能归于工业部领导,而社科院则可能归于民政及社会保障部领导。
之所以称为国家职能局,另外一个方面就是体现其地位的特殊,以与普通的部委直属局相区别,比如财政部的预算局,灾救委的地震局,国土资源部的地质堪察局,测绘局,虽然都称为局,但这些局都是部委直属管理,其内部构成完全归属部门,只是为了体现其相比部门内其他司处级机构的更多重要性而设立的,而国家局即便有一部分会被置于其他部委管辖下,但这个管理更多的是协调,除了其机关首长可能来自部委副首长兼任外,其内部其他工作人员都是独立于这个部委之外的。其业务也会更多的向总统直接负责或直接接受国务卿协调。
比如气象局和地震局同属灾救委,但气象局是国家局,虽然其局长可能与地震局一样同样由来自灾救委的一名副主任兼任,但气象局本身具备更多的独立性,其下属的其他工作人员也不属灾救委系统。而地震局则只是在灾救委内部属于一个比司处级机构显得更重要一些的单位,其业务也全部接受灾救委直接领导。
政府组成部门二十二个,特别管理机构八个,直属机构十个,国家职能局十七个,加起来一共是五十七个,而剩下的则是多达五十余个的政府办公机构和特设机构,其中办公机构中比较著名的将会包括总统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政府后勤事务管理署等十一个。
而最后一个国家特设机构则多达四十个。比较有名的就是政策研究室,法制推进办公室,国家语言文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