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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美国寻梦者的成长历程:黑石的起点,我的顶点-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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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月中的灯塔
我于19世纪30年代出生在内布拉斯加州的科尼市。小城建在广阔的平原上。城市虽然不大,但足以让人们每天24小时都能找到餐厅就餐。父亲的咖啡厅就是为他们提供全天候服务的;父亲为其取名“中央咖啡厅”。咖啡厅与联合太平洋火车站只隔了半个街区。月夜中,它闪亮的霓虹标志向火车站轮班的员工和抵站的旅客示意:不管目的为何,毫无疑问,这些旅客都来到了美国的中心点。正如1733公园游泳池旁的牌匾上所写的那样,科尼市处于波士顿和旧金山的中点处,到两地的距离均为1 733英里。当还是个小男孩的时候,我就曾在这个公园玩耍过。父亲曾就职于铁路行业。那时,他做的是没人愿做的工作:在冒烟的乘务员专车里洗碗。那里住着内布拉斯加西部铁路的铺轨工人。洗碗的职业使他学会了做菜。与安装铁路道钉、牵拉铁轨或和金属丝打交道相比,他更喜欢下厨,但是铁路工人无法在内布拉斯加冬天严寒的环境下继续作业,所以父亲到冬天就失业。后来一个需要厨师的马戏团经过这里,父亲就跟他们走了,负责马戏团场工、高空杂技师和驯兽师的伙食。那时大约是1917年,距离他登上美国金海岸已经5年了,17岁的他只有小学三年级文化,完全不懂英语。
  此后,他又做了好几种厨师工作,对饭店的生意运作也有了更深刻的了解。他开始学习英语,并且,通常他的雇主都会为他提供食宿,这令他得以积攒下一大笔钱。最终,在有了一定的经验和积蓄之后,他开始自主创业。他先后在莱克星顿、内布拉斯加州和艾奥瓦州购买餐厅,而后再迅速卖出。最后,他定居科尼市。这是一个有发展潜力,但竞争并不激烈的小城。这里有一所大学,可以为他提供廉价而又聪明的劳动力;有几户希腊家庭,让他备感亲切;还有一块靠近火车站的市中心空地。他买下这块地,开办了中央咖啡厅,咖啡厅的霓虹标志不仅是穿梭于科尼市的旅客们的灯塔,也是市民们的灯塔。
  这个永不熄灭的霓虹标志写着:“美食之家1923”。1923年是父亲创办咖啡厅的那一年。咖啡厅24小时营业,可以说,25年来它从未停止营业。一年后,他与母亲结婚了,再过一年就有了我。在我8岁的时候,也就是1934年,我开始在咖啡厅的柜台上做收银工作。
  小时候,融入当地社会是我最大的挑战。要做到这一点很难,因为我想成为地道的美国人,而父母却坚持希腊传统。他们奋力把我往一个方向拽拉,而我却朝另外一个方向前进。为了塑造自己的生活,所有的孩子都奋力摆脱家长的影响,而我要摆脱的却是与另一个国度之间的深刻渊源。
  

乔治和维妮夏(1)
我父亲名叫乔治·彼得森(George Peterson),这不是他的原名,他的原名是乔治欧斯·彼得罗普洛斯(Georgios Petropoulos),从字面上看,他的姓氏可以译为“彼得的儿子”。在我成长的那些年里,他常告诉我他很后悔改了名字。“我不想让任何人以为我不为自己的民族感到自豪。”他说。不过,他将更重要的东西保留在心中了,那就是他的基本价值观。
  父亲出生在一个名为瓦利亚的小镇。小镇很穷,位于希腊南部伯罗奔尼撒半岛的群山上,他的家庭更是小镇上最穷的家庭之一。根据家族史的记载,他的父亲彼得喜欢在苹果树树荫下睡觉,而不愿去干活。当阳光直射他的双眼,将他弄醒时,他会重新找一处有荫凉的地方睡下。他的懒惰丝毫没有影响他妻子,也就是我祖母追求皇家优雅的执著。每每遇到陌生人,她都会伸出手来,接受问候式的亲吻。他们竭力维持一个花园,因为很少下雨,他们必须用桶去附近的小溪打水。他们养鸡生蛋,养羊产奶。每当一只小羊崽诞生,他们都会在孩子们的抗议声中宰杀一只公羊——孩子们可是把这些动物当宠物对待的。父亲有6个兄弟,1个姐姐。他们住的是二层楼房。由于人多,他们挤睡在铺满地板的草席上。天气好的时候,他们就睡在露天的院子里。一年四季,他们都不穿鞋。他们的父母穿的则是用废弃轮胎制成的鞋。因为买不起时钟,他们只能通过太阳的位置判断时间。阴天的时候呢,就只能完全靠猜了。
  上学是后来才想到的。在当地,女孩可接受6年教育,男孩则可享有更高的教育,但前提是必须支付学费。每个星期一,孩子们都会走30英里的山路,前往一个大点儿的村子,因为那里的学校要好些。到那儿之后,他们会和其他男孩一道,入住青年旅舍,到周末再步行回家。父亲的人生轨迹却并非如此。对于父亲那些上学的兄长们,祖母会烤一块面包,然后用刀切成5份,再配上自制的奶酪,好让他们知道每天能吃多少。后来,他们开始向往到美国去。
  父亲的兄长尼克是第一个去美国的。1912年,他在密尔沃基的一个肉类加工厂找到了工作,因此能够汇钱支付父亲去美国的船票。那一年,泰坦尼克沉没了,而父亲所乘的船却安然无恙。他处在船腹深处,恶臭异常,这令他十分想呼吸新鲜空气。通过爱丽丝岛,他进入了美国,随后前往密尔沃基。办完移民手续后,他立即与尼克会面。他的第一份工作是水果摊小贩。然而由于听不懂顾客说什么,这份工作泡汤了。举个例子,有顾客说要“拿几个苹果”,他会把一麻袋苹果举到摊台上。然而,很快尼克就为他在同一个肉类加工厂找了一份工作。这是父亲脱离穷困所参加的第一份正式工作:把牛蹄和牛角放入碾压机里加工成肥料。即使是在今天,很多移民者也愿意做这类工作,因为对他们来说,能在美国立足是那么的重要。让人窒息的粉尘从碾压机中飘出,工人一手往机器里放原料,一手用湿布捂紧鼻子。保持这些姿势使他们的手臂和肩膀酸痛无比。这几乎令父亲要放弃工作返回希腊,但他还是坚持下来了,并晋升到切肉的岗位。在这一岗位上,他学会了如何最大限度地把猪和牛切成块。之后,他又换到铁路局工作。正如尼克所做的那样,他把名字改成了彼得森。如果以后后悔改名了,他可以怪罪联合太平洋的记时员,因为他们说每次父亲讲自己的名字,他们都不懂那是什么意思。父亲继续负责铁路工人和马戏团员工的饮食,存下了一些钱,并开始把目光转向咖啡店的创建上。此时的他已成长为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期望找到一个能共结连理的女人。

乔治和维妮夏(2)
我母亲名为维妮夏·帕帕帕梧罗(Venetia Papapavlou),住在尼阿塔。尼阿塔位于希腊南部斯巴达城的东南面。与彼得罗普洛斯家族相比,帕帕帕梧罗家族是富裕的。她的父亲雅尼·帕帕帕梧罗(Yanni Papapavlou)或大约翰——当地人都这么称呼他,有一片土地和一间大房子。和村子里的其他居民一样,他没有电,也没有自来水。雨水会被储存在名为双耳瓦罐的大土罐里充当饮用水。家里有个蓄水池,能为花园浇水,因此不用到小溪打水。
  房子周围点缀着琳琅满目的作物:橄榄树、杏树、无花果、柠檬树、小麦和葡萄,但只有种植橄榄树才算得上是一种商业行为。大约翰有一台橄榄油压榨机,榨出来的橄榄油能为他带来利润。他用赚来的钱购买更多的橄榄树。工人的工资是用他们栽种的作物来结算的:每摘4蒲式耳的橄榄,受雇的采摘工人就能获得一蒲式耳,而那些负责采摘葡萄和为制作葡萄酒而踩葡萄的工人则把大量的劳动成果留给自己,剩下的会被卖掉。
  母亲记得当时外祖母迪米特胡拉每餐都会准备得很丰盛。饥饿的邻居们知道帕帕帕梧罗家会给予他们食物,就连当地的校舍也能享受到外祖父的慷慨解囊。在那里,他会拿出许多小布袋,里面装满了葡萄干、水果和杏仁。周末,他会用这些东西进行易货交易,这也算是一种社交活动。他会拉出他的马,让孩子们——他们被称为幼年大约翰——坐上马车,然后去镇上把带来的几袋水果和果仁换做其他东西。交易结束后,如果还有果袋剩下,他会选择送人,而不是带回去。大约翰和迪米特胡拉关系融洽,趣事颇多。举个例子,他的马车在尼阿塔是独一无二的。他总是坚持让迪米特胡拉和他一起坐在前排,在那时,很少有这样显示男女平等的,但大约翰会笑着警告她,如果她胖到连裤子都穿不下的话,那么他会让她走在马前,充当“现场扫雷员”指排查战后布满希腊乡村的地雷的危险工作。——作者注。当然,他从未把这一威胁付诸实践。
  大约翰是相当慷慨的。他有一个老年邻居,名叫斯塔夫罗斯。这位邻居依靠他那名叫“帮助者”的毛驴采集野生浆果或蔡茶,那是希腊山茶,也叫牧民茶。斯塔夫罗斯会用采集到的部分东西换些小钱或是以物易物。一个星期天,大约翰和他的三个孩子从教堂回来。当经过斯塔夫罗斯的小房子时,他听到一阵喧闹声,于是便停下来去看个究竟。他发现斯塔夫罗斯正责备他死去的毛驴。“看看基特索都对我做了些什么,”老邻居呼喊道,“它怎么能这样对我?”
  大约翰也认为基特索是个没心肝的牲畜,但他开玩笑说它只是初犯。斯塔夫罗斯却一点儿也笑不出来,他命令大约翰离开,永远不得再踏入他的领地。迅速离开后,大约翰买了一头毛驴。第二天,他又来到老邻居的家,并以孩子们的名义把这头毛驴送给他。当大约翰敲门时,孩子们也在,他们看到愤怒的斯塔夫罗斯再次让大约翰离开。大约翰很悲伤,对孩子们解释说,他们只能把毛驴送给别人了。深受感动的老邻居看了毛驴一眼,随即收下了这礼物,并不停地祝大约翰身体健康,长命百岁。大约翰却说:“你最好还是祈祷新驴子健康长寿吧!”后来,尼阿塔的生活变了。年轻人纷纷离开家乡,去寻找更好的工作。没有这些劳力,大约翰无法栽培果实作物,而像母亲那样的年轻妇女找到丈夫的机会也少了。终于有一天,大约翰没了法子,只得决定让其中的三个孩子去投奔已在美国的其他家庭成员。1920年9月中旬的一天,距离我父亲来到美国已经8年了,母亲维妮夏和帕特拉、迪米特里欧斯(后改名为詹姆斯)三兄妹与迪米特里欧斯的新婚妻子阿德曼迪娥一起登上了一艘从比雷埃夫斯开往纽约的船,船名为“梅嘉丽·海娜斯”。在船上,他们苦苦熬过了19天地狱般的日子。整个旅程,乘客们都在疾病的折磨中度过,最后这艘船驶过了自由女神像,并于1920年10月4日抵达爱丽丝岛。像父亲一样,母亲踏上美国的土地时年仅17岁。
  还有一点跟父亲一样,那就是她随后穿越了半个美国大陆。和一小群希腊移民一起,她踏上火车,前往内布拉斯加州的弗里蒙特市,弗里蒙特位于奥马哈市的西面。一切都已经安排好了,她将成为约翰叔叔和娃索·佩特罗婶婶的女管家,并负责照看他们的三个孩子。约翰是个企业家,在弗里蒙特拥有一家餐厅和一家彭尼百货(JCPenney)商店,母亲来美国的船费也是由他支付的。
  维妮夏很快就明白她将为美国之行付出代价。她既要打理叔叔的房子,照顾他们的孩子,还要在他的餐厅干活,而她的工作是没有休息日的。正如父亲一样,她怀念希腊的美好生活,因为这里的生活太苦太累,但返乡是不忠的表现,于是她迫使自己向前看。三年半后,她21岁了。约翰叔叔认为是时候为她找个婆家了。对母亲来说,这并不是一个坏消息。
  内布拉斯加州的希腊圈子很小,彼此的联系也很紧密。约翰知道在哪里能为一位漂亮能干的年轻女子找到合适的结婚人选。父亲就是其中的一个。中央咖啡厅的成功使他声名远扬,甚至传到了距科尼160英里的弗里蒙特。
  1924年3月末的一天,三个单身男子同时到约翰·佩特罗家拜访。据母亲说,其中一个人就像华盛顿·欧文(Washington Irving)笔下的伊卡伯德·克莱恩(Ichabod Crane),瘦高笨拙,全身只剩下四肢、膝盖和肘部。第二个男子显然平凡无奇,不能勾起母亲任何回忆。第三个就是父亲,他带着阿卡韦瓦味儿——一种剃须后的润肤乳,头发从前额向后梳,发面上的一抹幸运虎牌焗油膏闪闪发亮。三个未婚男子坐在佩特罗家的客厅里,相互打量着。母亲为他们端上水和果汁,这样就有机会知道哪个适合自己。
  “你喜欢哪个?”当她端着空盘子回到厨房时,叔叔这样问道。
  40天后,她和父亲结婚了。
  

组建彼得森家庭(1)
事实上,他们结了两次婚。第一次是在7月6日。那天,他们在道奇县法官温特斯廷的办公室里交换了婚姻誓言。这是法律要求的,也是正式的,但除此之外,他们还需要希腊教堂的权威认证。几天之后,一个在内布拉斯加州和艾奥瓦州部分地区活动的希腊东正教牧师,在奥马哈忙完之后,抽出时间为我的父母举行了教堂的结婚仪式。在彭尼百货店营业前,母亲的叔叔约翰在商店里划定了一块区域,召集了他的希腊朋友和亲戚。婚礼中,约翰叔叔把维妮夏交给了父亲,而父亲的一个表兄弟则充当伴郎。父亲母亲都为婚礼做了精心打扮,父亲穿着租来的燕尾服,母亲则身着白色婚纱,戴着一个雪纺绸编制的靓丽帽子,她拿着的花束也很漂亮。据说,那是一个喜庆的婚礼,但是在正式的婚纱照上,他们显得很不自然。两人都面无喜色,对着照相机,他们摆出了近乎严肃的表情。在希腊东正教仪式中,丈夫排首位,妻子排在第二位,在婚姻中,丈夫是“妻子的头儿”,母亲严肃的表情可能是由此导致的。随后,大家一起到佩特罗家的农场享用婚礼午宴。我想那些日子是艰难的。因为夫妻俩只有些许共同点:他们都是希腊人;都必须为生存奋斗。出身穷苦人家的父亲工作很努力,日子也过得很清苦,而母亲则更加热心和天真率直——如果他们能优势互补,日子过得该有多美好啊!然而,他们之间的性格分歧很快就显现出来了。
  婚后,他们决定到科罗拉多州度蜜月。这并不是一个浪漫的选择,而是出于家庭职责的考虑。父亲的阿姨住在科罗拉多州斯普林斯市,她是父亲在美国最亲的母系亲人,他想把新娘带去给她瞧瞧。母亲认为蜜月的日子值得记录,于是她买了一个布朗尼相机,并拍了一些照片。不知为何,父亲并没注意到相机的存在。回到科尼后,他们生活如常,开始照料家务,母亲则冲洗了胶卷。一天,他们从中央咖啡厅回家,咖啡厅与家隔了7个街区——那时家里的财政还负担不起一辆车。其间,母亲向父亲展示了那些照片,而父亲的反应肯定吓着她了。
  他一阵暴怒,对她瞒着自己拍摄和冲洗照片的“鲁莽妄为”和“失礼”大发脾气。他认为这是不顺从的表现,并且购买相机的花费也是未经允许的。因为做出了这种事情,他的新娘不能再跟他一起走路了:他命令母亲穿越马路,从对面的人行道上走回去。怎么看待这件事呢?由于母亲的性格和文化背景,她不会埋怨自己的婚姻,但在这件事发生多年以后,是母亲,而不是父亲,将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事实上,她是等父亲去世后才向我透露的,尽管我早就断定她对许多事情抱有不满。父亲过世后,母亲变了,与我先前所熟知的她判若两人。成为寡妇后,她很快乐——一种我以前从未见过的快乐。她说话的声音变得轻松而愉快。那些与她一同在希腊长大的表兄妹们都说她又变回以前那个维妮夏了。最终,她摆脱了我那专横的父亲对她的束缚。
  她一向都是一个慈爱的母亲,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十分清楚这一点。她能事先知道我想要什么,这可把我宠坏了,也使我在以后的人生中遇到了一些麻烦,因为其他人——我的那些生意伙伴和女朋友并不能和母亲一样料到我想要的是什么。母亲的溺爱也让我想到了一些妙语。当犹太同事们跟我讲一些有关他们母亲瞎操心和母性虚荣时,我会听他们逐个道来,等他们都说完了,我会说“希腊的母亲使犹太母亲看起来像犯了刑事疏忽罪一样”。

组建彼得森家庭(2)
大概三岁时,我开始留意周边的世界。那时,我已经和父母回希腊看过他们各自的家乡了,但是那会儿我只有两岁,所以那次的返乡之旅我早已不记得了。我人生中最先的那些记忆便是和母亲看了一场由艾尔·乔森(Al Jolson)主演的电影,片名为《歌唱愚人》(The Singing Fool),电影讲述的是一个歌手在对他垂死的儿子演唱《可爱的孩子》(Sonny Boy)。观众被这早期的有声电影深深触动,伤心不已。记得当时我在漆黑的电影院里跳了起来,喊道:“我就是那个可爱的孩子。”面对人们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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