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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别塔之犬-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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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抛开脸上的纳闷表情,再度露出笑容。“不不,”她忙说,“这种东西转手次数越多越好。也许哪天你觉得自己用不到了,可以再卖给别人。”
“那当然。”我说。掏出钱付给她后,我在原地又愣了片刻。“那么,谢谢你了,祝你的旧货拍卖生意兴隆。”说完这句话,我转身朝车子走去。
“也谢谢你,”她喊道,“祝你成功压出方形鸡蛋。”
我开车离开,心中却涌起一股想笑的冲动。我已经好久没像现在这么快乐了,于是我马上回家,做了几颗正方形的水煮蛋。
傍晚的时候我又来到她的住处,此时她正在把没卖出的东西一一搬进屋里。当我把车子停下时,她正看别处,头发上映着夕阳余晖。我凝视着她,在车上坐了好一会儿,旁边的副驾驶座上就摆着那盘水煮蛋———我完全按照盒子上的图片说明,把鸡蛋铺在荷兰芹的叶片上,并且把其中一颗切成了薄片。用这种行为示爱会不会太怪异?我心中暗忖,迟迟不敢下车。可就在这个时候,她转头过来看见我了,我只好硬着头皮把计划好的事情做下去。
我端着这盘奇怪的礼物向她走去。“我猜,你可能会想要尝尝看。”我说。
“方形鸡蛋!”她喊道,语气近乎崇敬,同时以惊讶的表情把盘子接过去。“真不敢相信,你居然做了方形鸡蛋拿来给我。”
她的目光从盘子上抬起,看着我的脸。接着,她慢慢绽出了微笑,这个笑容越来越强,让整张脸都因而灿烂起来。
“我想和你约会。”她说。
“那么,”我说,“我的回答是———很乐意。”
我们就站在那里笑着,那个盘子就卡在我们之间,立方体的鸡蛋在渐渐黯淡的光线中闪动着苍白的光芒。
5、面具婚礼

我的同事曾用电子邮件发给我一个笑话,也是和狗开口说话有关。一个男人带着一只狗走进酒吧,对侍者说:“这只狗会说人话,我卖你五块钱就好。”“是吗?你倒叫它说说看。”侍者说。于是,男人用手肘撞了一下那只狗。“说点儿话让他听听。”男人下令。这只狗抬起头看着侍者,张口说了:“求求你,慈悲的先生,无论如何你一定要把我买下。这个人待我很不好,他总是把我锁在笼子里,从来不带我出去散步,而且一星期才喂我一顿饭。他真的是个很恐怖、很恐怖的男人。”侍者大感惊异。“这只狗能让你发大财,”他说,“你为什么只想卖五块钱?”这个男人回答:“因为我受够它说的谎话了。”
这虽然只是个笑话,却暗藏一个有趣的问题:谁能保证会说话的狗一定会比人诚实?谁能保证万一我真的教会罗丽说话后,它一定会告诉我实话?
和露西结婚前,我从未养过狗;坦白说,我以前甚至还有点怕它们。小时候,我遇过一只名叫鲁法斯的大狗,它总是无时无刻不在发脾气。它的主人名叫巴克基?琼斯,一个残暴又孤僻的男人,他曾在院子里公然切割鹿的尸体,还把一部分血肉模糊的内脏扔到我们上学必经的路上,吓坏了我们这群住在附近的孩子。我敢说他在某种程度上一定虐待了那只狗,尽管如此,鲁法斯却仍然十分忠诚。这只狗整天被绑在树下,一见到外人便不停蹦跳和恶狠狠地咆哮;但每当它主人走进院子,它便发出开心的呜咽声,温驯得像一条
宠物狗。夏天晚上,巴克基经常爬上屋顶坐在上面喝啤酒,一个人对着空气骂些粗鲁的话,有时他会把鲁法斯也带上去,而这一人一狗在夜空之下的古怪轮廓,直到今天仍常出现在我的梦境中。
我和罗丽第一次的正式照面———若在旧货拍卖会上,我们彼此小心提防的短暂对视不算的话,是在我和露西讲好约会日期后,去她家接她的那天(结果这次约会竟持续了一整个星期)。我一按下门铃,就听见罗丽洪亮的吠叫声从远处的屋内传来,然后以令人警戒的速度奔至大门的另一边。当露西把门打开时,我不由自主地退了两步,整个人贴在门廊的一根柱子上,但罗丽还是冲了出来直接扑向我,把两只前爪搭在我的胸口上。我硬邦邦地站着,它则停止吠叫,就这么贴近看着我的脸,凝视了好一会儿,可是当我看着它的眼睛时,竟然感到一股出人意料的平静。原本我还在焦虑今晚的约会该如何进行,但在这个奇怪的时刻,这些担心似乎都退去了,而我压根儿没想过,此时我竟然会伸出手,缓缓放在它的头上。这就是我们的故事的开始,属于我和罗丽的,在许多方面都与我和露西从那天晚上开始创造的故事不同。这是我第一次正视它那双诚挚的眼睛,触摸那毛茸茸的柔软毛皮。这也是第一次,我隐约感觉到狗的温柔,长久以来犬科动物对人类的信任可说是一项奇迹,没想到也会发生在我身上。现在,只剩我们两个相依为命了,一个男人和一只狗守着这空荡荡的房子,我们所有的悲伤与嬉戏,在白天随着日光的推移,从这个房间移动到那个房间,直到太阳下山。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从我们在门廊上接触的那一刹那开始的。当时露西就站在那儿,见证着这一切。
当罗丽还搭在我身上时,露西立刻冲上前———在那天我才第一次转头正眼看她。她把狗拉开,连声向我道歉,又用严肃的口气责备罗丽,然后把它拉进屋里锁在门内。这时,我已不再感到紧张,不再像过去一样,会在和女性第一次约会时怯场。关于我们第一次约会之夜的计划,露西一直故意暧昧不说,这让我不免有些不安,不太习惯这种不知该做什么的奇怪感觉。但现在,当我看着她把一切打点好,安抚了狗、穿上了夹克然后锁上大门时,虽然不知道为什么,我当下却抱定了主意———不管她今晚要带我去哪儿,我都一定要跟着她。
“嗨,”她转身对我说,挂在脸上的是一个轻松的笑容,“抱歉,罗丽太没礼貌了。它平常很乖的,只是有时候很难叫得动。”
“我明白。”我说。
露西今天的样子相当迷人。她身穿黑色丝质T恤和长筒裙,棕色头发全都梳到了脑后。从我们那天认识后,在这一星期中,只要我一没事做闲下来,脑海中便会浮现她的影子,但直到此刻我才发觉我几乎记错了所有细节。现在我才看见她那棕色的眼睛还闪烁着琥珀色的光芒,而且她的脸是瓜子形的,不像我印象中那般方正。我还看见她的头发有淡黄色和深蜂蜜色两种不同层次,皮肤也散发玫瑰般的红润光泽。我现在才真正发觉她确实是个很美丽的女子。
“那么,”当我们一起朝我的车子走去时,我说,“我们去哪里?”
“这个嘛,”她回答,语气像在道歉,“恐怕我们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参加一场婚礼。”
“婚礼?”我尽力压住心中升起的恐慌。和陌生人进行社交活动向来不是我的专长,这点任何认识我的人都很清楚。
她急忙说:“我知道第一次约会就去参加这种活动很怪,但他们是我的客户,我答应一定会出席。别担心,我们不会在那里待太久,我并不是打算去那里认识所有人的。我保证,等婚礼结束后,我们可以再去做点儿好玩的事。”
“好极了,”我深吸一口气说,“看来一定很有意思。”
她笑了。“这倒不一定,”她说,“如果你现在想打退堂鼓的话,我不会介意的。不过我敢说,这场婚礼和你以前参加过的绝对大有不同。”
我替她把车门打开。“既然如此,”我说,“那我们还等什么呢?”
我们开车出发,照着一张画在纸上的小地图找路。我猜,这张纸的背面可能就是婚礼的邀请函。
“对了,”我说,“你刚才说这对新人是你的客户,我还不知道你是做哪行的。”
她又微笑了。“哦,我的工作没什么特别的,”她说,“不过,我想暂时把这个秘密保留得久一点。”
“我穿这样适合待会儿的场合吗?”我问,“这场婚礼应该不是很正式的吧?”
“一点也不正式,事实上,这场婚礼还有点新世纪的味道呢。他们之所以选择今天,是因为今天刚好是春分———一年中白天和夜晚等长的日子。他们说这一天是‘太阳和月亮的结婚日’。”她忍不住笑了,“我猜他们是想找个更戏剧性的说法,好强过只是‘布兰妮和费德林的结婚日’。”
我们已驾车进入了乡间。现在是傍晚时分,太阳即将下山。按照地图,我们转进一条长长的碎石路,最后来到一片由杂草和野花构成的草丛前。一条小径通向这片草丛,两旁都挂有玫瑰做成的花冠装饰。
一个女人站在小径的入口处,手中捧着一个缀有丝带的大篮子。当我们走近时,她先对我们笑了笑,然后举起篮子伸向我们。
“请选面具。”她说。
我瞄了露西一眼,发现她正微笑着看我。“你先选。”她说。
我小心翼翼俯身看篮子里。原本我以为会看见小时候在万圣节戴的那种面具,以为是那种只有薄薄一片、仅用一条松紧带固定在头上的
怪兽或超人塑胶面具。但是,这个篮子里的面具却不是如此,十几张纸糊的脸正仰头以挖空的眼珠看着我,精致的程度都是我未曾见过的。我第一眼看见的是青蛙,接着是斑马、以鲜黄花瓣围成的向日葵脸、粘满金色羽毛的鬼魅面具。篮中四分之三以上的面具都有夸张的曲线眉毛和看似凶残的鹰钩鼻,有些则是扑克牌上可见的小丑弄臣形象。我还看见满头蛇发的妖女美杜莎和头戴葡萄藤蔓花冠的酒神巴卡斯。面对选择,我不禁感到头晕目眩。
“快选啊,”露西说,“你今天想扮演哪个角色?”
我把手伸进篮子,拿出第一个碰触到的面具。这张面具做成书本的样子,一种样式古典、书页摊开的厚书,面具的眼睛、鼻子和嘴巴就设计在书页内用金粉装饰的内文上。
“很适合你。”露西说。当她俯身在篮里翻拣挑选时,我仔细看了一下我这张书本面具。在摊开的书页间,有一行手写的长句:“你带走的是我骑士团中最好的武士。”我把面具调整了一下,戴在脸上。
“太好了,”我听见露西说,“我就希望这张面具还没被人挑走。”
我转头看向她。她那张美丽的脸庞已罩上了一个狗的面具———一张忠实诚恳、十分眼熟的狗脸。
“这是罗丽!”我说。
“没错,”她说,“那么,现在你应该知道我靠什么谋生了吧?”
“这些面具都是你做的?”我问。
“嗯。”她说,拉住我的手。“我们进去参加婚礼吧。”
我们沿着小径走进去,来到一处丛林中的空地。空地上摆放了许多椅子,围出一条中央通道,而每把椅子上都坐着一个戴面具的人。我看到头发上夹有海星的海女在和戴着公牛面具的男人交谈,又看见头顶上有光环的天使正拿着手机聊天。我和露西也找了位子坐下,我们旁边是一名面具极为绚烂的蝴蝶夫人,另一边则坐着头上顶着一座巨大冰山的男人,而缩小版的泰坦尼克号就在冰山上断成了两截。
在我们前方,有一支弦乐四重奏已开始演奏,他们身穿普通的乐队服装,只在脸上贴了许多枚银色的星星。我们随着众人起身,转头看“太阳”和“月亮”穿过人群向我们走来。
新娘一出场便成为众所瞩目的焦点,她穿着淡黄色丝质礼服,裙摆是一层一层叠起的珍珠光泽薄纱,脸上耀眼的太阳面具形成一圈向四方辐射的金色光芒。新郎穿着正式的晚礼服,脸上的面具是尖尖长长的银色新月形状。这对佳人漂亮极了。
露西悄悄凑近我。“真令人怀疑,他们待会儿要怎么接吻呢?”她低声说。我把手伸了过去,握住露西的手,和她一起看着这对新人在黄昏暮霭下的剪影,观赏这场太阳与月亮神圣非凡的联姻。
6、开口

啊,我已经透露过了,不是吗?我们第一次约会就持续了一个星期,并未随那场在日落时分举行的面具婚礼结束而终止。不仅如此,我能说的事情还很多很多,从这场婚礼开始到露西自树上坠下的那天,这之中有太多事情值得追忆诉说,让我深陷其中难以自拔。
但是,我越是思念露西,越想要理出头绪,就越耽误了我的研究工作。事实上,虽然我已向学校请了长假,让自己拥有研究需要的时间和空间,我却仍无法确定该往哪个方向进行。我的书桌上已堆满关于犬科动物生理学和心理学方面的书籍、大量关于黑猩猩和婴儿学习语言过程的论文,以及一些针对民间传说和文学作品中“会说话的狗”为课题研究的专门著作。我收集到的资料已装满好几个档案夹,里面按字母排列,从塞伯勒斯①排到史努比,全是一些举世闻名的狗。昨天我还回到学校的图书馆,在缩微胶片房待了几个小时,收集有关温德尔?贺里斯一案和那只被迫害而出庭作证的狗明星的报道。这只把贺里斯送进监牢的狗原来的名字是“小J”,理由是J为字母表中的第十位,而它刚好是贺里斯从宠物店买来、在动物收容所认养或从街上抓回来的第十条狗。在它获救后,《纽约邮报》举办了一次命名活动,替它重新命名,而读者提议的名字从最泛滥的“吉利”到搞错性别又拗口的“海丽特?帕普曼”,五花八门,简直无奇不有。最后他们选中的名字是“英雄”,但是《纽约邮报》虽然以显眼的标题“英雄!英雄!”配上那张著名的相片(一群笑嘻嘻的警察护卫这只狗离开法庭),却无法让人把这个尊贵正义的名字和这只狗联想在一起。不过,我还是对这个事件深深着迷,理由很简单:这是一只我愿意和它对话的狗。
所以,你知道我开始着手进行的事情了:我的书桌虽散满已读过的资料,显示着好几个我想要追踪探寻的方向。但是,当我坐在这里筛选论文,而罗丽仍像往常一样不可理解地躺在我脚边时,我才明白自己根本还不知道要从哪里开始。
我觉得,想教狗学会说话,第一步应该是教它“开口”,也就是说,教会它听命令张嘴吠叫。于是,我拿了一块小点心,叫罗丽过来。
“坐下!”我说。它立即照做了。
“叫!”
它看着我。
“叫!”我又说一次。
它不确定该做什么,便趴了下去。
“起来,起来。”我说。
它又站起来了。
“妹妹乖。现在坐下。”我们又回到起点了。它专注地看着我,鼻子因我握在手中、近在咫尺的小点心而不停抽搐。它偷偷瞄了这个零食一眼———我不是已经执行了几个命令吗?
“叫!”我以坚定的语气说。然后,我亲身示范对它叫了几声。“呜———汪!”我看着它的眼睛,“汪、汪!快叫啊。呜———汪!”
罗丽把头歪到了一边。对我个人来说,这是史无前例的行为,过去我从未趴在地上像这样对着它吠叫。它好奇地等在那里,似乎在看我接下来想做什么。
“叫啊,妹妹!”我说,把脸凑近它,我们两个的鼻子都快贴在一块了。“呜噜……”我继续装出狗叫声,两眼凝视着它。“汪!汪!”我的声音已接近嘶吼了。终于,这招成功了,罗丽张嘴发出了一声。这声音不太像吠叫,也不太像呜咽,却很明白地表现出它不高兴的情绪。(我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吃点心?)无论如何,我们算是有点进展了。
“乖妹妹!”我热情地说,把点心剥开赏给它一半。它立刻叼过去,摆了个舒服的姿势享用起来。等它一吃完零食,我又催促它回来坐好,把手中剩下那半个点心举高给它看。“叫!”我说,“呜———汪!”这次,它很快就叫了,接连发出两声干干脆脆的吠叫。“乖狗狗,”我夸赞它,“叫得好!”我把手中那半个点心移向它面前,它却不加理会。它盯着我的眼睛,额头上挤出一道道皱纹,继续大声朝我狂吠。
“可以了,妹妹乖,安静。”我慢慢起身,在地毯上恢复坐姿。“够了,别叫了!”
罗丽站了起来,展现出它高大魁梧的身材。现在它必须微微低头才能对着我的脸吠叫了,但仍不肯中断叫声。
“乖妹妹。”我柔声说。它让我有点紧张了。我很快站起来,因为书上说,遇到这种情况,我必须马上展现自己身为领导者的地位。“安静!”我以强硬的口吻再说了一次。它停了一下,抬头以探寻的目光看着我,但马上又继续叫起来。虽然叫得不像刚才那么凶了,我却仍无法制止它。我把手伸出去,小心拍拍它的头。“不想吃点心了吗?乖狗狗可以吃点心。”好不容易,它叼过那半个点心退到房间的角落,到那里把点心扔在地板上,然后用鼻子拱起地毯,做出要把点心埋起来的动作。
“乖妹妹。”我在房间这头称赞它,然后坐回沙发,专心看着它做了一会儿埋食物的动作,才拿起了笔记本。“教导罗丽辨识‘叫’的指令,”我写下,“结果:不确定。”我往椅背一靠,闭上了眼睛。在房间那端,罗丽又叼起点心换到另一个角落,继续重复刚才的动作。
7、粉红色日子

我之所以成为语言学家,有一部分理由是因为我这辈子一直没办法把语言说好。简单来讲就是,我生来就有点大舌头:联结舌头和口腔下部的组织长得太短又太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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