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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林外史同人之我是朱七七-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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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静水庵中每个人都各司其职,平日无事时也互不干涉,再加上庵中香客稀少,因此每个人都有很大的修行空间。我尚年幼,庵中的大小事务自然不会安排我去做,我除了偶尔帮师父浇浇菜,便一心一意地练习师父所传,有时候也会跟随师父到附近山林中打坐,在山中一坐就是半天,倾听林中的每一个细小的动静,直至感觉自己如同生来就是这山林的一部分。到后来,便是连我平日玩耍时被我欺负过的松鼠都敢爬到我肩膀上来了。

    而有的时候,我也会和师父什么都不做,寻一处山涧,就地拾菜煮壶清茶,闻着茶香,完全以成*人的口吻漫无边际地闲聊着,抑或是师父拉琴而我静听沉思,这样的感觉让我异常地放松,更令我经常有所收获。

    山中的日子习惯了之后,山中的半月时光常常是一晃而过,若不是低头就可以看见自己小小的孩童身躯,我似乎都要以为我还是那个江采采,只是生活的环境改变了而已,因此每次下山见到那华丽的马车时,听到仆人恭敬地叫我“小姐”时,我反而有点难以适应了。

    不过每次马车一过西湖,我立时就变回了那个疯玩疯动的小魔女,这个绝世武功要学,那个人生也要尽情享受嘛。再说了,以我的条件,有得玩干嘛不玩啊!

    起初爹娘还十分担心才两岁的我一个人无法根本适应山上的生活,每日都差人前来询问,若不是怕观音菩萨降罪,只怕早已在静水庵边上盖起房子,专门派人来照顾我了。每次到了我该回去的日子,娘亲更是早早地就在门口等着了,我一下车就立刻扑了上来四处检查,看看我瘦了没有,黑了没有,是否会被单调无聊的生活给熏呆了?到了后来,见我不仅没变瘦,身高反而更见长了,性情也依然活泼,总算慢慢地放心了。

    说来也怪,山上的粗茶淡饭和整日的练功习武,竟丝毫没有在我身上留下任何粗糙的痕迹,我的皮肤一如婴儿般的白皙嫩滑,有时候我轻抚着自己身上的皮肤,也会惊叹,有些不敢相信这一身毫无瑕疵的皮肤竟然是属于我的。

    还记得前世的时候,遇到过一个选择心理测试题,说如果三个愿望摆在你面前,而且只能选了一个就要放弃其他两个,你会选择哪一个?我还记得我毫不犹豫地在“天使的脸蛋”、“魔鬼的身材”和“健康的好皮肤”中选了最后一个。而最后的测试结果说,我是很注重内在而忽略外表的人,倒有些道理。

    可这一世,我不用选择,已经拥有了其中的两个,至于魔鬼的身材,嘻嘻,现在还看不出来啦!

第十九章 西湖

    孤山寺北贾亭西,水面初平云脚低。

    几处早莺争暖树,谁家新燕啄春泥?

    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

    最爱湖东行不足,绿杨阴里白沙堤。

    春光明媚,杨柳轻垂,黄莺恰恰,一色的湖光中帆影点点,此刻的西湖,燕归草长,杨柳成阴,正是踏青的好时节。湖边和两堤已到处可见三三两两前来踏青赏湖的游人,波光粼粼的湖面更是停泊了大大小小的各式游船。 春阳虽已西悬在群山上空,却还有一时半刻才到黄昏,但因回城尚有一段路程,游人们已陆续开始散去,湖边不时传来辘辘的马车离开声。

    南岸苏堤尽头,从中午时分就停在树下的一辆华丽的马车却依然未有丝毫动静。马车前的湖岸柳树下,简单地系了两只小舟,四只船浆整齐的摆放在舟上。车华贵,马神俊,马车两旁分别伫立着的四个少年,更是气宇非凡。

    他们似乎已在马车旁守了一个下午,脸上却无半点疲怠之色,他们灼灼的目光,除了不时警戒的扫视四周,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停留离湖岸不到百米的一只精致的画舫之上。似乎根本未曾瞧见面前如诗如画的景色,便连怀春少女的不时投注过来的爱慕眼波,也似乎丝毫不曾察觉,只一心的关注着画舫之上的动静,仿佛只要画舫之上稍有异样,他们立时便可以纵身跳入舟中赶往画舫。

    画舫之上,却是另一派风光,只听琴声叮咚,如高山流水,珠溅玉盘,一派悠然。

    夕阳的余辉漾在波光摇晃的湖面上,仿佛如千万条金蛇在一起游动,连那画舫,也似渡上了一层浅浅的金光,雅致地不象是人间的船只,更象是天河中仙女们游玩用的天船。

    画舫的船头甚是宽敞,稳稳的摆放着一只绣凳,一个琴几,一张锦榻,一张小桌。几上端放着一架古琴,桌上却放了几盘糕点水果。一位身着粉衫的女子背对着湖岸端坐在琴前,纤指起落不停的拨弄琴弦,看来,适才那些动听的曲子应该就是出自她手。

    若是有常去青楼的风liu名士在此,定能一眼认出这只精致的画舫正是藏香楼的当红花魁——水烟姑娘所有。说起着这水烟姑娘,早已是杭城烟花之地中数一数二的才女,极其擅长歌舞,若非因为生性清高、坚持卖艺不卖身,早已容登花魁。近一年来,她的风格突然大变,不仅所跳之舞充满了别样的风情,所弹唱的曲子更是闻所未闻的动听之极,从而一跃而成藏香楼的头牌,现在她的曲子早已是千金难买了。

    此刻这位高傲的水烟姑娘居然一曲接着一曲又弹又唱,毫不知倦,真叫人很是好奇那锦塌之上躺的究竟是何方神圣,竟能是花魁青睐如此?

    又一曲罢,那榻上忽举起一双小手,拍起掌来,有声音欣然赞道:“姐姐的琴艺是越来越高超了,让人听的如痴如醉,难怪千金也难买一曲了。”这声音清脆的似黄莺出谷,悦耳之极,可分明却是一副童声。仔细一看,那锦榻上庸庸懒懒躺着的竟一个六岁左右的男童。

    斜阳的余辉照在他如玉的脸上,仿佛镀了一层薄薄的光晕,长长的睫毛轻轻地眨动,琼鼻秀挺,唇红齿白,竟是说不出的诱人可爱,只怕是观世音菩萨座下的善财童子也要逊他几分了。 这男童年岁虽小,讲起话来却是一副大人模样,更奇的是,这名妓水烟竟也不把他当作幼童看待,态度更全然不见平日里的冷若冰霜,温柔的倒似对方就是自己日夜思念的心上人。

    只见水烟鄢然一笑,道:“我的琴声便是最动听,也比不得你做的曲子啊!前几日你差人送来的曲子我已基本会了,要不,我现在就弹给你听听,也好给我指正指正!”

    男童拍掌道:“好啊,好啊!我已经很久没听过别人唱这首歌曲了,今日总算有耳福了!”

    随着水烟如葱玉指的轻轻拨动,湖面上泛起优美的旋律,竟是二十世纪流行一时的《梦里水乡》,而随着玉唇的轻启,动人的歌声便随着悠然的琴声在湖上缓缓回荡。 春天的黄昏 请你陪我到 梦中的水乡 让挥动的手 在薄雾中飘荡 不要惊醒杨柳岸 那些缠mian的往事 化作一缕轻烟 已消失在远方 暖暖的午后 闪过一片片 粉红的衣裳 谁也载不走 那扇古老的窗 玲珑少年在岸上 守候一生的时光 为何没能做个 你盼望的新娘 淡淡相思 都写在脸上 沉沉离别背在肩上 泪水流过脸庞 所有的话 现在还是没有讲 看那青山 荡漾在水上 看那晚霞吻着夕阳 我用一生的爱 去寻找那一个家 今夜你在何方 转回头 迎着你的笑颜 心事全都被你发现 梦里遥远的幸福 它就在我的身旁 曲婉转,歌甜美,意绵绵,特别是这独特的词句,衬上这春日的湖光山色,贴切的仿佛就是这西湖的一部分。那琴声似乎不是传自画舫,而是起自这西湖的烟波之上,起自青嫩的春草丛里,起自娇艳的桃花的花蕊中,那歌声也似不是直接传入双耳,而是从经由空气呼吸进人的心脾,再散至四肢百骸之中,无处不在。

    一时间,苏堤上晚归的游人纷纷驻足倾听这天籁之音,似乎这漫天的晚霞都化成了姑娘含情的眼波和羞涩的笑容。

    少女们聆听着,面上渐渐泛起红晕,仿佛自己就是那歌中的女子,站在柳树下,含羞带怯的等待着那玲珑少年走到自己的面前,轻轻地将手中的红盖头覆在自己的头上。而那些男子,却是痴痴地看着湖中唱歌的女子,浑然不觉自己身边女伴的娇嗔,恨不得时光倒转,自己还是那年少的模样,好去追随歌中穿着粉红衣裳的少女!

    那男童起初还微笑着聆听,听到后来,眼神却渐渐有些迷茫,口中也低低地相和起来,只是他的歌声却带有一丝淡淡的忧伤,目光之中更透出与年龄远不相符的成熟和茫然,似乎要穿透这春日的天空,射向遥远的九天之外。

    这男童不是别人,正是投胎转世的江采采,这一世的朱家七小姐——朱七七是也。

    时光任冉,不觉间,我来到这世界竟已有六年了。

    为了不使前世的种种记忆随时光的流失而渐渐湮灭,两岁时我便开始用鹅毛笔以简体记录了我前世的生活,珍藏在箱底。过去的虽然已不可再追回,但至少我依然能拥有回忆,等我这一生快走到尽头的时候,我再把它们取出来,仔仔细细地再读一次,不知道到时候面对两生的记忆,我将会有怎么的感慨?

    大哥三年前成婚了,对方是个小家碧玉的女子,长相清秀,极善解人意,拥有一手刺绣的好工夫,他们的媒人就是一副《苏堤春晓》的刺绣,目前已育有一子,生活的和谐幸福。有着优秀经商头脑的大姐,年前也被苏州一经商世家给挖去了,听说不久后就成了当家女主人,忙的几乎都没空回来看我们。而个性成稳的二姐,我原以为她会继续扮演她那模范闺秀,却不料她受了我的影响,充分利用了自己对饮食独特的天赋,在城里开了一家品鲜楼,主营细致的菜肴和饭后甜点。而且她还计划着以后要在全国开十家分号,也成了同大姐一样的女强人,让我不禁怀疑朱家的人是否都有点经商的天赋。

    十二岁的三姐和九岁的四姐还在学堂里读书,而已经十四岁的五哥,却早在两年前就已经出门远游了,去执行他那“读万券书,行万里路”的人生格言。我心里羡慕的很,只可惜我的年龄实在太小了,学艺又远未成,无法跟随而去,只得做罢,真不知何时我才能实现我的江湖梦,尽情的踏遍大江南北。

    还有一件喜事,那就是三娘又有喜了,如果历史没有改变的话,她怀的应该就是以后那个捣蛋朱八。至于我自己,这六年的生活却不是一时能说得完的。

    尤其是后来的四年,我的日子过的是异常的充实,在主学师父所传的同时,我还不时地从清平院那帮闲人口中掏点好东西,因此所学甚广。而且,我还根据自己的爱好,在回家的日子里安排了另一些科目,乐理便是其中的一项,书法我可以不会,棋画也可以不精,但这乐理不可以不学,因为我向来都认为音乐是人类最好的抒发感情的途径之一,更何况我前世就极爱唱歌的,现在有机会想学什么就学什么,怎么可以浪费呢?

    因此,这四年我的长进还真不是一点两点了,倘若顽劣的脾气收敛些、古怪的言行少一些,简直就成为老爹心中理想的才女了。

    只是我为何会与这青楼名妓相识,还相处甚欢呢,这就要从一年前说起了,其实本来故事情节非常老套,可是这主角换成了幼龄的我就显得有些令人啼笑皆非了。

第二十章 水烟

    去年九月初一,又到了去静尘庵静修的时间。半路上,我的马车经过灵隐寺外围一僻静处,却见一纨绔子弟正在调戏一名容颜秀美的女子,她身旁虽还有两个仆从,却早已躲在一旁哆嗦,哪里还敢挺身护主。

    我前世就最痛恨这种无耻下流之徒,当下不由分说,立即叫身旁的护卫三下两下就把那家伙和他的随从们打的哭爹叫娘,屁滚尿流的跑了,只因要赶时间去见师父,我未曾出车见她,只随手派了名护卫护送她回去,过后就忘了。

    半月后我才回到家中,就听下人面色古怪地通报说是藏香楼的水烟姑娘求见。

    青楼女子怎会专程登门拜访我这个六岁女童?看看一旁的爹娘却是一副早已见怪不怪的了然于心的神情,显然这个女子已不只一次求见了,偏偏爹娘不肯告诉我,只说我自己的事自己解决。

    晕,我做了什么事啦?我满头疑惑,这半个月来我可是呆在山上一步都未曾下山啊,可不记得什么时候又闯祸了?更别说我什么时候和青楼的花魁有过关系啦?

    等见了水烟,我才想起半月前的随手一援。

    水烟虽然出身风尘,却是容颜清丽,毫无俗媚之色,言谈举止当中,又丝毫不卑不亢,我不由的有些好感。后来得知她的舞艺超群,一时心血来潮,表达了要跟她习舞的念头。水烟起先还有顾虑,但见我父母没有丝毫反对的意思,便欣然允诺了。从此,她成了我家的常客,只要我在家,便每三日来教我一次。

    一日她偶尔听到我在哼唱现代歌曲,顿时惊为天音,我见她喜欢,顺手教了她几首。水烟学会以后,自己谱了曲弹唱给客人们听。没想到,现代的曲子在这个时代竟出乎意外的受欢迎,我也就乐的多教她几首,反正我肚子里没有千首也有八百首现代歌曲,甚至戏曲我也能来个几段,有时也顺便将自己想起的一点现代舞蹈姿势告诉她。

    水烟是个极其聪明的女子,很快就能举一反三,不仅将我教的歌曲演绎的尽善尽美,还在舞蹈中加入了一些现代的舞姿,令得她的舞曲充满异样的魅力,藏香阁中的寻芳客有绝大一部分都是为听的一曲或看的一舞而来,也带动了藏香阁的生意不知比别的青楼好了多少倍。

    水烟对此倒没有什么感觉,只是随着身价的水涨船高,相对的自由也越多,出门和选客也不再受诸多限制。

    “七小姐?七小姐?”

    “啊?”我猛得回过神来,原来一曲已罢,水烟正含笑着看着我,等待我的评价。

    “呵呵,不错不错,把曲中的韵味都唱出来了。你瞧瞧苏堤上那些人,都听呆了。明日,城中又要大街小巷地传遍水烟姑娘的新曲了。”

    水烟笑道:“这哪里是我的新曲?若不是七小姐执意要我保密歌曲的出处,只怕贵府的门榄都要被前来拜访的人给踏破了呢?不单是其他楼院,便是连我们藏香楼里的姐儿们,她们可都想尽法子的探听我的名师是哪个呢?只是她们哪里想到我的名师居然是你七小姐呢?水烟能有今日,多亏了七小姐您,您的恩德水烟这一生只怕都无法报答了。”

    “好啦好啦,怎么又提起这些破事,还用起尊称来了!主要还是你的嗓子好人又聪慧,否则一般人哪里唱的出这些歌曲的味道。况且,我每月可都在拿你的花银提成啊!”我嘻笑着坐起身来,长长地伸了个大懒腰,瞟向岸上的马车和四个少年,“他们还真是尽职啊,竟连这么优美的歌声都充耳不闻,看来回去后我要好好教教他们,怎么享受生活了。”

    水烟抿嘴道:“我的姑奶奶,你还是饶了他们吧!你若要他们到我们楼里去,还不如一刀杀了他们干脆。”我叹道:“是啊,这四个家伙自从两年前跟着我后,一直就是这副模样,平日里如何我如何捉弄他们,他们依然连眉头也不皱一下,真是好没趣味!我看他们啊,名义上虽是我的护卫,实则就是我那个小气老爹的眼线,就生怕我把这个家败光。”

    水烟捻了块糕点喂到我嘴边,笑道:“这大江南北谁不知道你朱家家资丰厚,便是几辈子也是花不完的,更何况你朱七小姐花钱向来都有分寸,便是那开心坊,各项开支不也是你自己负担的么?朱老爷又怎会担心?他只是怕你在外面不安生,又给惹出什么是是非非来。”

    “咦?我有那么恐怖吗?呵呵,没那么夸张吧?”

    “怎会没有?我虽说身在风尘,可早几年我就听说朱家有个七小姐,天不怕地不怕的,生就一副闯祸性格,远的且不提,我们先说说近的,几个月前是谁让城东的林财主的宝贝儿子当着众人的面给卖菜的妇人磕头赔罪?让他到现在还抬不起头来?”

    “那是他活该,在大街纵马,踩到了人还侮辱别人挡他的道,良嫂被他抽了一鞭,我没回敬给他几鞭已经算客气了。”

    “还有城南的张家,明明下聘的是城西梅村的李家姑娘,怎么洞房花烛之时却便成了李家寡妇?你可不要说不是你动的手脚。”

    “那张家的儿子和李家的小寡妇本来就是情投意合的一对,是那个顽固的老头一定要拆散鸳鸯,逼自己的儿子取人家的小姑子的,我也没做什么啊,我只是建议李家把媳妇认为干女儿而已,张家自己的花轿抬错了人,怨得了谁啊?”

    “那将别人的酒葫里的酒换成了马尿呢?”

    “谁让那个酒鬼为了喝酒,居然把自己的亲生女儿抵押给酒楼,枉费他女儿小小年龄就得日夜织绣,养家糊口,这样的人也配当人家的爹,我看连禽兽都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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