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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林外史同人之我是朱七七-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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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五少爷信里面都说些什么啊?今年中秋节他会回来过吗?”鹦歌跟到一旁,眼巴巴地瞧着我。
“怎么了?想我五哥了呀?”我笑着斜了她一眼,这个小妮子,自从去年见了五哥一面就一直念念不忘,呵呵,她才十三岁,这少女的春心也动的太早了吧?
“小姐……”鹦歌不依地扭了一下身子,脸虽红了,双目之中却不禁泛出了一丝迷蒙的春意。
想起五哥,我不由地微笑,一晃多年,五哥早已变成一个磊落的英俊青年了。
这些年来,五哥依然鲜少回家,可他不回来则已,一回来必定掳获满满一箩筐的芳心,引得无数少女为他魂牵梦萦。
其实倒也不是五哥花心,怪只怪他长的实在太过玉树临风潇洒俊雅了。
不需语言,也不需行动,他只需随意地往任何地方一站,那目光微笑地一转,就自有一大堆的少女为他倾倒了。
本已满腹经纶、文采绝顶,而且琴棋书画、医卜星相无不精通,又拥有这样的气质,这样的相貌,倘若不是我的亲哥哥,只怕我也会砰然动心,更何况是情窦初开的鹦歌她们呢?真不知道到这个世界还有几个人能同五哥的风采相比?
只怕只有那沈浪和王怜花才能和他相比了!此刻王怜花必定已和其母云梦仙子在洛阳定居了,却不知那沈浪现在何处?脑中方自转过这个念头,却又怔住。沈浪,这个我根本还未曾见到的人,我怎么又想起他了?
“小姐你不知道,鹦歌自从去年见了五少爷,眼里就再也没有装过第二个男人了,不仅白日里老是念叨,就是夜里睡觉还在喊五少爷五少爷的呢?”
前方突然传来一个略带戏臆的温宛笑声,随着一缕清淡的茉莉花香,亭中飘进一名手托茶盘、和鹦歌年龄相仿的少女。
我立时回过神来,微笑地抬眼,接口道:“哦?真有此事?”
“墨兰!你要是再造我的谣,看我不把你那张小嘴儿撕烂。”鹦歌跺了一下脚,跃起身子,娇笑着双手不住地攻向墨兰的腋下。
“哟,难不成刚好说到你的心坎儿了不成?”墨兰轻笑着将手中的茶盘往前一抛,身影一闪,已滑至鹦歌的身后,纤手一扬,重又接住了茶盘,放在桌上。
鹦歌见一招落空,拧身回转,重又扑了过去,墨兰手中没了茶盘,更得自由,鹦歌身影虽快,却更加奈何不了她了。
“好了,你们两个,到底要不要听五哥的消息啊?”我又是好气又是好笑,这两个小妮子,是越来越无法无天了。
“要!”两人立时顿住了追逐的脚步,异口同声地转头看我。
“还说鹦歌呢,我看墨兰你也好不到哪里去!”我取笑道。
鹦歌笑嘻嘻地挨了过来,抿嘴道:“我就说墨兰是在造我的谣嘛,那夜里说梦话的可不是我,而是某某人哦!”
“鬼丫头!”这回轮到墨兰轻咬嘴皮,准备动手了。
“小姐救我!”鹦歌佯做害怕状,忙溜到我身后。
我嗔道:“再闹,我可就不念了啊?”
“小姐,别嘛…”两人又同时哀求道,一脸希翼的瞧着我。
我微微一笑,不再逗她们,照例又将五哥提起的趣事择段念了出来,听得两个咯咯直笑。
鹦歌和墨兰都是我十岁那年,一起被干爹送来的好苗子,只比我小上一岁,我见她们两个一个活泼天真一个细心沉稳,便留在了身边。听完了趣事,二人识趣地退下,跟了我四年,她们早已熟悉我的习惯了。每次五哥来信,我总要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呆上一会,不让任何人打扰。
熊猫儿竟不在洛阳城么?
翻完了最后一页,我失望地叹了口气,唉,怎会如此不凑巧呢!
这几年来,我屡次让五哥去把熊猫儿请到杭州来玩,那只猫儿却总也不肯,总说已经习惯了中原的生活,过不来江南细致的日子。他既然不肯来,我去也是无妨的,这只猫儿值得我千里奔波去交这个朋友。
可现在好不容易将所有的事都安顿下来,师父那边也终于算是出师了,老爹也松口放行了,可熊猫儿却在这个时候离开了洛阳,还不知去向?天意如此作弄,难不成我和这只猫儿,真要两三年后才能见着面么?
既然猫儿不在洛阳,那我千里迢迢地赶去也没什么意思,难不成还去见王怜花么?免了,我连沈浪都不想提早见,这邪里邪气的王怜花,我还是避的远一点为好。虽然以我如今的武艺,断不至于被他轻易俘获,但想到要和那种人打交道,我的心底就不觉地有点发麻,这种人,能不打交道还是不打交道为好。
看来眼下只好请五哥帮忙再留意,等熊猫儿回到了洛阳我再过去会会他了!只是不能早日和熊猫儿这个无赖好男儿相见,还真是可惜呢!不过,老爹和娘亲总算同意我出门游历了,无论如何也是个好消息,多年的梦想就要实现了!真好啊!
现在是五月时分,天气温暖而又不炎热,正是出游的最好时节,就再这两三天之内动身吧!不过先去哪里好呢?
我本来早已打算好,先去黄山瞧瞧前世坠崖的地方,然后再去洛阳见熊猫儿,而后就中原各地转转,来到这个世界这么多年,却从未踏足过除杭州周边以外的地区,见闻未免太过短浅了。
就好似一个乡下人,终于来到一处繁华的都市,却总在郊区俳徊,未曾接触到城市的中心,自然也就明白不了什么是真正的都市,也领略不了这个城市的灵魂。
穿越的我,对这个时代的了解,就如同这个乡下人一般,不论是思想还是见识,目前都还有太多的局限性,这对于我来说并不是件好事。
师父以前曾跟我提过如果要想在武学上有所进步,光是闭门造车实不可取,要我以后多多游历名山大川,感受一下大自然的玄妙,还言道: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建议我先去东海看看。
我觉得师父的话很有道理,再则我也想了解一下,在汹涌的波涛之中练剑,是否真的会有不同的领悟和收获。
那就这么定了,先去东海,而后再去中原。
唤了声墨兰和鹦歌,让她们打点行装出门远行。俩人一听可以随我出去游玩,立刻瞪大眼睛喜笑颜开,欢声应是,急急地转身就要去打理。
“回来,急什么?我话还没说完呢?”我好笑地叫道,“这是我第一次出远门,时间会比较长,总也要几个月吧,你们告诉罗长风东西要多准备些,然后再去把花婆给我找来,千万记得可别惊动了那个混世魔王。”
俩人的眉眼里都是欢乐的笑意,脆声应是,如同两只小鸟般飞走了。
提起我这个宝贝弟弟,我就心有余悸,不知为何,老八自一出生就特别粘我,到三四个月时候就懂的用口水涂我的脸,等到他学会说话可走路后,更是不得了,简直就是一块超级牛皮糖、跟屁虫、精明鬼,怎么甩都甩不掉!如今他已有七岁了,我要躲他却是更难了。
我又将五哥的信再读了一边,想了想,回到房中给五哥回了封信,请他务必留意熊猫儿的下落,一有消息就传书给我。
三日后一大早,两辆马车悄悄地从侧门驶出,后面同样静静地跟着一队护卫,一行人作贼似的,几无声息地出了城。
到了一处三叉路口,停住了马车,我又不放心地吩咐众人,再仔细地检查了一下马车和行李箱子,确定之中没有藏人,方自吐出了一口气。这次花蕊仙总算是把老八给哄住了,没让他知道我要出门,否则身后跟了那么一个捣蛋鬼,他开心我可就不逍遥了。
为了确保安全,我们又南行了一段路,才折而向东,这下就算老八能追出来,也搞不清楚我们是往哪个方向去了。
车行至绍兴地区,我就弃车骑马,鹦歌和墨兰两个丫头也不肯乖乖地坐在车中,一左一右护在我两旁,稍后一些就是罗长风和丁峰,甘立和甘直则在前头探路。最后面的则是十几名老爹派遣的护卫,青一色的藏青劲装,斜挂皮革包,钢刀悬腰,气质昂扬。
我回头看了看他们,又转过瞟了一眼罗长风,不由地笑了起来,这些人的神情,便如同罗长风四人奉命初来保护我时一个模样,正经却又刻板,心眼里也有忠诚二字,一路上如无需要,眼神也绝不斜视。
依我的意思,本想只带上鹦歌墨兰及罗长风和丁峰四人即可,但老爹和娘亲执意不允,言道我毕竟是个女孩子,出门在外总难和五哥相比,再则现在的江湖较之几年前又混乱了许多,身边的人是绝对不能少的,并且要挟我若不同意就不准出门。
我还能如何,只能全带上了。
第五十二章 孤岛
我们一路走走停停,游山玩水,行了七八天才来到一个沿海港口。(…)却见所过之处,断檐倒壁,树折枝残,处处泥泞坑洼,竟是一片狼籍,村民们都在忙碌地修建自己的屋舍和船只,远处浅海处海水浑浊,冲上沙滩的皆是泡沫,远不是我想象中的阳光沙滩、青烟渔歌的清爽模样。
我想起后几日的风雨,让长风前去打听了一下,果然是有台风来过了,连降了两天两夜的暴雨,今晨才略停,据有经验的老人说,这雨还会持续一夜,到明日方能全停。
行进全镇最大的一个客栈,来到大堂,只见客旅们都在讨论着这次的风暴之猛、危害之烈,我们一进入,顿时引起了众人的注意,目光不住地在我们身上打转,竟讨论起我们三个少女来了,言语之中,颇为粗鄙。
我微微皱了下眉头,虽不想和他们一般见识,但听在心里却有些不舒服。未待我吩咐,罗长风等人已闪身在我们的前面,横目冷冷一扫,只略略地放出点杀气,顿时碎言全无,重说起天气来了。
我们方自坐定,就听一人笑道:“若说此间最有资格说这风暴是怎么可怕的,就只有老冲头一人了,他三十年前可是出海的人中唯一的生还者。”
又一人叫道:“老冲头,今天你的酒我请了,你不防给大伙儿说说那次你是怎么死里逃生的?”他这一叫,大厅顿时都静了下来,只有角落处传来一个苍老的咳嗽声。我不由地侧目瞧了一眼,只见他肤色黝黑,旧衣短装,头发花白,却是一个普通之极的老船夫。
那老冲头咳了咳,又喝了一口酒,抬起历经风雨的脸,笑道:“那已是三十多年前的事,老汉早已记不大清了啦!我只记得当夜的暴风雨是突然来的,又急又凶又猛,我们全船二十三个人,使出浑身的解数都无法阻止船下沉,当时我紧急之中抱住一根船桅,用裤腰带将自己和木头紧紧地绑在了一起,又猛砍那船桅,终于在船沉之前砍断了,因此所幸没有被卷入海底,可其他人……唉!”
不知谁又给他添满了酒,老冲头的手微微颤抖地捧起酒,一口气喝了半碗,才放下碗,继续道:“我死命地抱着船桅,整个身子都浸在又冰又冷的海水里,四周都是巨大的海浪,身体不住地被波涛抛上抛下,终于忍不住晕了过去,醒来后已风平浪静,可四周都是茫茫的海水,见不到一个陆地或船的影子,我以为自己这回是真的死定了,没想到又坚持了三天后,竟然被我瞧见了一个孤岛,这才保住了这条老命。只是没想到这一上岛,竟就生活了三年,才偶尔遇到了一首船。唉,我原以为那样的暴风雨已是前所未有,没想到此次的暴雨竟比那一次还要险上几分,这下不知又有多少人要哭死了——”
原先那人笑道:“老冲头你也莫要叹气,你就给大伙儿说说那个孤岛吧!你不是经常说那个岛的地势奇异之极,风景也美妙之极,便如同是仙境一般么?”
老冲头笑道:“那岛屿的确奇怪,虽只有我们镇子这么大,但岛屿的四面竟都绝不相同,一面的峭壁直的连鸟儿都无法筑巢,另一面的沙滩却柔软的比床还舒服;一旁是尖锐的礁石群,还有另一旁却又是平缓的山坡,最奇的是那岛中央竟有一处月芽儿状的淡水泉,而泉水的四周却终年生长着许多能结出鲜甜果子的灌木丛,老汉这才勉强地熬了三年,等到了出头之日。”
故事讲完了,可众人还不过瘾,七嘴八舌地要那老冲头再细说详情,一旁的鹦歌和墨兰也竖起了耳朵。我听到此处,心中突然生起股奇异的感觉,突然极想见见那老冲头所说的孤岛,当下也侧耳凝神,倾听下文。
只听众人已开始哄叫着,要那老冲头过一两日带众人也去那孤岛见识见识。
那老冲头却叹道:“不成,不成!这三十年来我几乎无时无刻不想着再回到那岛上看看,可奇怪的是那日我被过路的船搭救之后,明明只行了两日就回到了这里,但后来再回去找却怎么也找不着了。你们说怪是不怪?”
一人笑道:“有什么好奇怪的,怕是你老冲头人老糊涂,记不清楚了吧!”
另一人也笑道:“我们这些人,也都是风里去浪里打的,在海上也混了多年了,可从没见过附近有你所说的这么一个孤岛,你老冲头莫不是想骗人酒喝,才编出这么一个故事来吧?”
还有一人,却猜测道:“老冲头,不会是那岛上还有什么宝贝,你才不肯带我们去吧!”
众人又是一阵哄笑,道:“要是真有宝贝,那老冲头的日子还会过成这样么?早就娶个年轻的媳妇回来热被窝了。”
那老冲头似已被人奚落惯了,也不争辩,仰首喝光了碗里的酒,默然了半响,才推碗踉跄着离去。
我起身离桌,朝罗长风使了个眼色,往楼上客房走去。罗长风立时会意地跟了上去,不多时就把那个老冲头带了上来。
“什么?这位小姐你想去找那个岛?”老冲头似乎已有些醉意,半眯着眼睛打量我,“你难道相信老汉没有说谎?”
我笑道:“是的,我相信你没有说谎,而且我也是真的想去见识见识你说的那个岛。你能给我们带路么?这是我的酬金!”
我示意鹦歌掏出了一锭银子放在桌上,“事成之后,还有一半!”
这下老冲头的酒立时醒了,看了看桌上的银子,又瞧了瞧我的脸色,道:“老汉虽没有说谎,可我也说了,这些年我一直都在找那个岛,可从来没有再找到过。”
我轻轻地将银子推到他面前,笑道:“这次不同,我有预感我们能找到,而且若是找不到,这锭银子我也绝不会收回。你去不去?”
“去,当然去!”老冲头将银子揣到怀里,道,“不过,老汉只有一条破船——”
“船的事,自然不需你担心!”
两日后,暴雨彻底停歇,海上又是一片风平浪静。
等到中午,老冲头满眼发光的站在宽阔的甲板之上,不住地指挥着,他没想到我居然会直接买下一条大船,并且还许诺如果找到了那个孤岛,回来后就把这条大船送给他。
鹦歌和墨兰同样兴奋地站在我身边,看身边的水手们收锚仰帆起航,驶离港口,她们都是第一次出海,难免激动万分。
因是逆风而行,时间又已过了三十年,老冲头确实已经不大记得那孤岛的确切位置,航行了两日,身后的群岛早已不见任何踪影,我们依然没有找到那个孤岛,罗长风已经几次劝我回航,可我心中却始终有些不甘心,总觉得一定能找到,自然不肯就这样回去。
何况海上的一切对我而言,同鹦歌墨兰一般,都新鲜的很,别的不说,光是那海天相连一望无际的开阔视野,就足以让我感觉心旷神怡,尤其还有那壮丽无比的海上日出,及绝美的日落可以观看欣赏,我又怎舍得如此草草回去?
再则船上用品十分充足,即便再耽搁个四五天也不成问题的。到了第三日,天色初明,负责望哨的水手突然前来报告说,前方约四五里处有一黑影,老冲头立即激动地大声地命令将船速提到最高。
见他如此神情,我只觉得我的心也砰砰地跳了起来,不禁站到了船头注视远方,极目望去。随着帆船的全速行使,那黑影渐渐清楚的体现出来,果然是一个面积似乎并不大,地势却颇高的岛屿。
此时,天边开始泛出越来越多的红色,从最东边的海天相连处开始,红霞慢慢布满了蓝色的天空,越来越亮,映照在海面之上,仿佛这海也成了天,天也成了海,绚烂地连成了一片。等到那一轮红日冲出海面,跃至空中,海面经阳光一射,更是如同被打翻的颜料盒,数不清的各种色彩统统混合到一起,互相融合渗透,形成了一副极其丰富而又绚丽的画面。
而那孤岛就沉稳地伫立在绚丽的波澜之中,身披霞光,宛若五彩缤纷的仙境。
我不禁欣然脱口吟道:“这可真是:忽闻海上有仙山,山在虚无飘渺间哪!”此处虽无楼阁玲珑五云起, 也无绰约仙子舞翩然,但却比仙山更实在,也更吸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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