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暧昧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武林外史同人之我是朱七七-第1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红尘多可笑

    痴情最无聊

    目空一切也好

    此生未了

    心却已无所扰

    只想换得半世逍遥。

    醒时对人笑

    梦中全忘掉

    叹天黑得太早

    来生难料

    爱恨一笔勾销

    对酒当歌

    我只愿开心到老

    风再冷不想逃

    花再美也不想要

    任我飘摇

    天越高心越小

    不问因果有多少

    独自醉倒

    今天哭明天笑

    不求有人能明了

    一身骄傲

    唱自一半,突有清越的笛声相合,中年人竟不知何时放开我的手,取了一根短笛出来,渐渐地应合上我的歌声,我笑容更甚,丝毫不奇怪他居然能这么快就跟上我的节奏,索性更加放开喉咙,稍稍用了点内力,将歌声更加地传播开去,荡在山林之中。

    一曲既罢,中年人顿住脚,含笑看着我,我也含笑看着他,两人都未提刚才应曲之事,只是重新携了手,并肩向山下走去。

    罗长风虽不再言语,但依然紧紧地跟在我身后两步处,丝毫不敢松懈。

    下了山来到湖边,他才松开我的手,奇道:“你怎么不问问叔叔的来历?”

    我笑道:“今天七七有幸能见到叔叔这般神仙人物,已然开心的很,至于叔叔的来历姓名,又有什么重要的呢?不过倘若叔叔愿意告诉七七,自然是再好不过了,七七还想和叔叔把酒畅谈呢?”

    “哦,你会喝酒?”中年人挑眉道。

    我笑道:“七七不会喝酒,可却很会斟酒啊!”

    “哈哈哈,真是一个妙人儿,小气财神居然能生出你这样一个女儿,真是他的造化。小女娃你听好了,叔叔姓李,别号九天。此次本是一时兴起,才来钱塘,没想到竟能遇见你,也算是我们的缘分。”

    “李叔叔的意思,难道是这就要走了么?”我心中大是不舍,眼圈顿时泛红。

    我平生第一次遇见这等潇洒如神仙的人物,又和他聊的极为投机,虽说只是初次相见,之间的相处也不过短短的半个多时辰,可却似已相识了许久,这种感觉莫说是今生,便是在前世也未曾有过。现下听他之意仿佛即要离去,心中竟是十分难受。

    “天下无不散之筵席,相聚本来也是为了别离,小女娃你莫要难过。”李九天微笑地看着我,负手而立,任由湖风拂动他的长衫,飘飘然似即将隐去。

    这样的道理我岂不知道,只是人海茫茫,他这一去便如黄鹤,不知何日才能再见。我欲待放开紧捉住他衣袖的手,又放不开,只好咬牙不语,但眼中却已露出乞求之色。

    李九天凝视了我一会,忽然叹了口气,道:“九天膝下无子,女娃儿可愿做我的干女儿?”

    我猛然抬头,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却见李九天正微笑地注视着我,眼神温柔无比,记得前世小时侯发烧,终于烧退醒来,爸爸也正是用这样的眼神瞧着我。

    “七七拜见干爹!”我只觉得一股热泪涌上心头,立时跪下重重地磕了三个头,还未磕完,已被一股柔和的力道扶起,我顺势扑到他的怀中,哽咽道,“干爹!”

    “乖女儿!”干爹将我环在怀中,轻轻拍哄我的肩背,声音中也有一丝湿意,

    罗长风却已在边上惊的目瞪口呆,他万万想不到我竟拜了一个刚认识的陌生人为父,而且情深意重的仿佛是久别重逢的亲父女一般,饶是他的定力惊人,此时却也不禁怔住了。这两年来,他见惯了我的顽皮和捣蛋,也见惯了我收留乞儿后的满足和偶尔低落的情绪,却从没见过我如此依恋一个人,哪怕是我的老爹和娘亲,我也没有过这般的不舍。真不知这个李九天究竟有何魅力。

    其实连我自己也想不通,只觉得一见到他就十分的亲切和熟悉,待到扑到他怀中,我更似感觉好象又回到了爸爸的怀抱里,无比的温暖和安全,心中早已把对爸爸姆妈长达六年的思念之情转移到他的身上。

    “傻丫头,认了干爹怎么反而倒哭起来了?这可不象刚才我认识的小女娃儿啊!”

    我吸了吸鼻子,将眼泪忍了下去,这才抬起头来,笑道:“干爹,您既然认了七七,总不会马上就走了吧?”

    干爹刮了刮我的鼻子,笑道:“你这个鬼灵精,干爹就为了你再呆两天,不过两天之后可不许再哭鼻子了!否则干爹以后就不来看你了!”

    只有两天么?也好,总胜过马上离别。

    “好!那干爹以后每年都要来看七七哦!我们打勾!”我压下心中的不舍,绽开灿烂的笑脸。

    “好,打勾!”

    一大一小两只手指一勾,就此约定!从此这个世界里又有了爸爸的影子,我的思念不再似断线的风筝无处停泊了。

    两日后一大早,当我赶到河坊客栈时,店主却告诉我干爹已在天色刚明之时飘然离去,只留了一封短信和一本薄薄的小册给我。全文一挥而就,字迹苍劲挺秀,一如其人:

    “七七吾儿:自古多情伤离别,干爹先行离去了。此本小册记载了干爹的越歌剑法和逍遥步,需小心保管,此两种功法干爹已各演示过两次,吾儿如遇有不明之处,可与尔师切磋,静月师太实乃方外高人,吾儿有幸,务须珍惜!明年霜叶飘落时,宝淑山中眠石处,吾儿可携酒来会,再与干爹抚琴高歌!干爹笔。”

    明年冬天才能再见吗?我轻轻地叹了口气,将书信和小册子放入怀中,努力漾开一个微笑,干爹说过,他不希望我因为他的离去而不开心,那么,干爹,一年后你再来检查七七的功课吧!越歌剑法和逍遥步,楚狂人的成名绝技,看我这个干女儿能得几分真传!

    至于现在么,还是去孙婆婆那里去买桶豆浆,补偿补偿这段时间来连续被冷落老爹和娘亲吧,否则……我吐吐舌头,以后若要出来可就要费一番功夫了呢!

第三十三章 花茶

    哄完了爹娘,乖乖地在家呆了一上午,突然想起这两天都和干爹呆在一起,都忘了开心坊里还有两个新人了。(…)

    不知道书儿她们祖孙适应了怎么样了,听说书儿洗净了脸后居然是个非常漂亮的小姑娘,而且还泡得一手好茶,加之性情温和又善解人意,因此很快就博得了众人的喜爱,那些年纪小的孩子更是口口声声地喊她姐姐,不过想想也是,书儿已经有十二三岁了,倒还真得可以当这些孩子的姐姐呢!

    夏日的午后,烈阳散发着熊熊的火焰,骄傲地俯视着人间。

    地空气中到处都是闷热的气息,偌大的庭院里没有一丝风儿,树叶也白怏怏地翻着,似乎都快被高温烤出油来了,只有藏在树上的知了最是起劲,从早到晚,一直没完没了的叫着。下人们拿着竿子在下面捅了许久也不见一丝效果,反而叫的更欢了。

    勉强地用过午饭,老爹和娘亲便敌不过炎热和瞌睡,到凉阁午睡去了。我趁机又溜了出去,顺便让罗长风带了一小桶冰块,用棉布包住,坐上马车往开心坊驶去。

    马车辘辘地行在几无行人的大街之上,干涩的地面上似乎都可以看到热气在隐隐地升腾,我已经把车帘全都掀到一旁了,可还是没有感觉到什么凉风,好在旁边还有冰块,但绕是如此,脊背之上已有一层细汗泌出,再看赶车的罗长风,结实的背部早已出现一小片的湿印。

    这种鬼天气,怎么还没过去啊!

    我从没象这一世这般讨厌夏天,每次汗流浃背时,都会异常地怀念前世的空调。这种天气哪怕有电风扇,吹出来的风也是热的,更何况这是个什么电器也没有的古代,家里还好些,每年冬天地窖中总是堆放了大量的冰块,以供夏天制冷,因此至少晚上睡觉的时候还是比较凉快。

    可普通的人家却没有这么好过了。

    这个时代,寻常人家是用不起冰块的,主要是储藏极不方便。而我家里虽有冰窖,但人口也众多,老爹虽然小气,但对于清平院那些人却是从来不会亏待的,这一来,冰块也就相对的紧缺了。因此我也不好意思大桶的拿,每次去开心坊只带一小桶,用来冰镇一下绿豆汤什么的,解解酷暑。

    等今年冬天到了,得让他们收拾出一间地窖好用来藏冰,这样明年夏天就能好过些了。

    马车的声音在这寂静的午后特别的清晰,同往常一样,我们还没到院门口,大门就开了,跑出穿着小背心和短裤的小四,欢跳着跑过来拉僵绳。

    这个时代的服饰极为复杂,规矩也多,纵然到了夏天,依然是长衣长袖地密不透风。我虽然没有学过服装设计,但前世的衣服的大体结构还是比较清楚的,开心坊成立后的第一个夏天,我就画了些草图,叫裁缝店做了一些宽松凉快的衣服出来给这帮孩子们穿。

    这套背心短裤就是最简单的设计,不过也只能给男孩子穿穿,女孩子却是不方便的,这毕竟还是个封建社会,正经人家的女子是绝不可在大庭广众裸露出一丝肌肤的,更别论让她们穿连衣裙了。

    娘亲礼佛多年,平日里基本不干涉儿女们的事情,但若是让她看见了我私下设计的裙子,只怕也要气的发抖,唉,可怜我只好在晚上睡觉的时候偷偷的穿。

    罗长风才将冰块交给良嫂,就被众多的小孩围住了,他常年板着一张脸,几乎都没什么其他表情,可院子里的小孩却没几个怕他,反而他一来就黏着不看离开,倒真是奇怪的很。

    我环视了一下,不见书儿祖孙。

    良嫂赶紧解释,老人身体虚弱,还在床上休养,书儿则在后院,也不知道在忙些什么。

    我点点头,看过书儿的爷爷后,便往后院走去,我还没见过书儿的真面目呢。

    这园子本来是何财主的私人别院,虽然远不能和我家相比,倒也别有一番景致。去年我成立开心坊不久后就低价将它买了下来,想到这么大的一个园子,却只花了我五百两银子,我就笑开了花。

    别人不知道,可我自己清楚,这宅子里哪里有鬼啊,即便是有鬼,那也是我闹出来的。

    本来我也不会把主意打到他家头上,谁让何财主生了个畜生儿子,强行霸占了一个刚进府的丫鬟,害得丫鬟投井自尽,我也是无意中遇见那丫鬟的母亲哭泣才知道事情的前后,一怒之下,我就挑了几个人装扮成丫鬟的模样,吓傻了那个畜生,还四处传播闹鬼的消息,只不过一个月,那何财主果然就匆匆地低价变卖了这个园子,举家迁往苏州了。

    何财主为人极为吝啬,总是在人前装穷,因此前院的装饰极为简朴,但自己居住的后院却是搞的相当豪华,别的不说,光睡仙阁周围那一池睡莲,据说就是十分名贵的品种。

    夏天还未到,池中就陆续冒出许多花骨朵,渐渐地就开满了莲池,这些莲花不仅清香幽雅,而且花期极长,自五月开始直至深秋方才渐谢,更奇的是,普通的睡莲也不过两三种颜色,这睡仙莲的颜色却是极其繁多,不仅有粉白、粉红、粉蓝,还有深红、紫蓝等,一池莲可以同时开出众多的花色,十分赏心悦目。

    现在这莲池边就蹲有一个穿着粉红裙衫小小身影,只是她不象是在赏荷,拿着根用树枝做成的简易钩,倒好象是在勾睡莲,再看她旁边的石头上,业已放了两朵盛开的睡莲。

    “书儿,你在做什么呀?”我好奇地走进她。

    书儿正专心地勾那睡莲,被我这一问顿时吓了一跳,手中的树枝差点落入池中。她赶紧半弯着腰转过身,低俯着身子小心翼翼地道:“对不起小姐,书儿并不是故意要摘这睡莲的,还请小姐恕罪!”

    “你先起来吧!我们这里不时兴这些臭规矩。”我扶起书儿,她略带怯意地抬起头来看我,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似乎有秋水盈盈,面色红润,肌肤嫩滑无暇,果真是个小美人坯子。

    书儿被我一打量,脸色微红又垂下头去。

    “书儿长的果然很美,怪不得高大夫在我面前直夸你呢?”我拉起她的手走到树阴坐下。

    “书儿哪里值得小姐和高大夫如此夸奖,不过是勉强能入眼而已,小姐长的才好看,比画中的仙女还要美。”书儿的语气虽然尽量显得平静,但我依然听出她的声音中带着一丝惶恐不安。

    “你不要害怕,我说你长的好看就是好看,绝没有其它的意思。”我微笑道,“书儿捞这些睡莲有什么用吗?怎么不在早晨捞,大太阳的,多热啊!”

    书儿轻声道:“书儿是见院子里有几个哥哥弟弟有些中暑,这睡莲有解暑的功能,所以便想摘几朵做成睡莲花茶给他们消消暑气。”

    我奇道:“睡莲也可以做成花茶么?我只听说过ju花茶、茉莉花茶、桂花茶什么的,却从不知道睡莲也可以做成茶来喝,还有解暑的功效,书儿你还知道有什么茶吗?”

    一说到茶,书儿的小脸上顿时就飞起异样的神采,她几乎是滔滔不绝地道:“小姐说的这几种是最常见也是最容易制作的花茶,ju花茶最为普遍,不仅制作简单功效也极多,而且养肝明目、清心、补肾、健脾胃,日常饮用也可润喉生津;茉莉花茶则有安神醒脑之效果;还有桂花茶可止咳化痰、养身润肺,此外,芙蓉和杜鹃花也可以制成花茶,芙蓉花利尿还可治水肿,杜鹃花茶味道虽微苦,却可以调经和血,美容养颜;另外还有玉蝴蝶可以醒酒润喉,百合可以缓解哮喘……”

    她说到这里忽然顿住,面颊微红,似乎觉得自己说的太多了。我却早已听的目瞪口呆,惊道:“书儿你才几岁啊,怎么懂的这么许多东西,你都是从哪里知道的呀?”

    书儿的脸色一暗,低低地道:“这是以前一个师傅教我的,小姐不怪我擅自摘了这花吗?这睡莲想必是极名贵的。”

    我哈哈一笑:“名贵又如何,反正平时摆在这里也没什么人来观看,还不如摘去做点好事呢,书儿你要用尽管去摘,记得给我留几朵看看就行,这池子若是一朵莲花都没有可就叫不成睡仙池了。”

    书儿拘谨地道:“书儿不敢,其实书儿也只是一起兴起,才想制作睡莲花茶,其实还有很多草药可以解暑,等过几日爷爷的身体好些了,书儿就上山采去。这次只要五朵也就够了。”

    我更加佩服,道:“你还知道草药?书儿你简直太厉害了,我都已经有些迫不及待的要品尝品尝你做的花茶了,我们现在就再去摘三朵来,我要看看你是怎么做花茶的。”

    书儿道:“小姐要喝书儿的花茶,书儿敢不从命?只是这睡莲花茶却不是一时能做的好的,小姐还要等几日才行。”

    我道:“我知道,还要晒干烘干什么的吧?”

    书儿也微奇道:“小姐也知道?”

    我笑道:“我哪里清楚,只是知道那么一丁点而已。”

    我举起小拇指比着指尖摇晃了两下,表示真的只有一丁点。书儿扑哧一笑,适才脸上的黯然之色顿时一扫而空。

    我笑着拉起她的手道:“我们还是赶紧采睡莲去吧,省的等会良嫂又要来找,今日我带了些冰块来,等会一定有冰镇绿豆汤可以喝了,你爷爷那里也好拿点去。”

  

第三十四章 筹备

    在开心坊中呆了将近两个时辰后,直到家里派人来催我回去,我才不舍的告别书儿,回去的路上,我一直在回味着刚才书儿在娓娓叙述花茶时,那飞扬的表情,显然她对花茶的制作有着极其浓厚的兴趣,否则也不会明知那睡莲的名贵还冒昧的去摘采。(…)

    我前世时也喝过不少花茶,记得花茶不仅外形姿色娇美,清幽芬香,滋味醇和爽口,还可以食用,同时因为茶叶和鲜花之中含有各种有益的生化物质,因此还具有很多医疗和保健功效,尤其是它的美容功能,更得爱美女性的喜爱,前世那个时代就极为流行。

    我素来提倡开心坊里的人学一门谋生的手艺,何不鼓励支持她来搞这个花茶。

    我可以让她先研究出几种花茶,然后放到二姐的店里去试验,看看客人们的反应,或者干脆就自己专门开一家茶楼,让书儿入技术股,这样一来书儿也就是老板之一了,不仅不会再有寄人篱下的感觉,还可以实现她自己的梦想。

    至于具体如何经营,就看我的现代营销本事了,更何况资金方面我也不用发愁,呵呵,若是茶楼经营的好,以后还可以再开几家分店,等到饮花茶成为时下贵妇们最流行的消遣,我的银子就会哗哗地流进来,看来前途是一片光明啊!

    想到美好的未来前景,我不禁乐出了声。

    说做就做,第二日我专程找书儿聊了一个上午,她听了我的构思,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连声惊喜地问,真的吗真的吗?

    我笑道:“自然是真的,只不过不是现在,开茶楼不是件简单的事,得准备充分了才行。我们现在还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