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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徒-第8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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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的原因,我不想解释,也不能解释。把酒场转入巴郡,不仅仅是因为要和秦家合作。
事实上,人家愿不愿意和咱们合作,还不一定。
以秦家的财力,咱们赚的那点钱,在人家的眼中可能根本不值一提。就算不能合作,我也要把酒场转到江阳。其哥,无伤……这酒场有你们的一份子,我只想问,你们同意不同意?”
审食其和曹无伤,都沉默了!
吕释之的心砰砰直跳,看着刘阚,那眼中的意味又有不同。
秦家的势力可真的是可怕……估计自家老爷子那点家产,和人家一比,连根毫毛都算不上。他不是惊讶秦家有多大的背景,而是惊奇于刘阚,居然能和这么大的家族说上话?而且还是合作……我的个天,若是换成自家老爷子,怕是早就上杆子去了,可是阚哥还能冷静。
刘阚在吕释之心目中的地位,又噌噌的上了一个台阶。
虽然说大姐的男人如今在沛县干的也不错,可是比起阚哥来,简直一个是天,一个……唔,连地都不是。
“话,我就说这么多,你们怎么说?”
曹无伤扭头看了一眼审食其,又看了看刘阚,“既然阿阚这么说了,我没啥意见。阿其要同意,我就同意。”
“其哥,你一句话。”
审食其闭上眼睛,喝了一口酒。
半晌之后,他突然笑了,“阿阚,我知道你这家伙不一般。当初兑换秦币的时候,我就知道。
你既然这么决定,一定有你的原因。
咱们当初一起干的时候,我和阿厉就说过:小事情我们处理,大事上,你来做主。
你要把酒场迁入巴蜀,我没有意见。但是一个问题,我和无伤怎么办?去江阳,还是去楼仓?”
刘阚想了想,开口回答说:“我以为……”
这话还未说完,突然间听到酒肆大堂中传来一声怒吼。
哗啦一声响,似是食案被人掀翻在地。紧跟着有人怒声喝骂:“你这店主人好没有道理。明明有好酒,却不肯卖给我们?怕我们没有钱付账嘛?如此欺人,实在是可恨……气煞我也。”
“这位客官,看您这话说的。若有好酒,我怎能不卖?”
“还说没有好酒?”
刘阚几人疑惑着,正准备起身观瞧。
却见身后的屏风轰的一声倒塌,一个大汉,显出了身形。
第一百三十二章 好汉钟离昧
好一个大汉!
刘阚看清楚那大汉之后,忍不住在心里暗赞一声。
身材并不算高,大约八尺上下。一张国字脸,浓眉虎目,相貌堂堂。看年纪,大约在二十一二岁,虎背熊腰,魁伟异常。一件黑色大袍,腰扎虎皮带。跨弓背箭,掌中一根青铜棍。
说是棍,又不是棍。
约儿臂粗细,近两丈长短。
一头是柄,一头却呈现出一个椭圆形的弧度,好像冬瓜锤似地,但在锤头又拉出一段突刺。
这玩意儿可以当棍,可以当锤,也可以当枪使。
看份量,应该有八十斤左右。如果施展起来,绝对是杀伤力惊人。
大汉还算心细,没有推倒屏风,而是拉到了屏风。这也让刘阚对他多了几分好感,轻轻点头。
可刘阚称赞此人,却不代表其他人也会称赞。
曹无伤立刻暴跳如雷,“好你个家伙,想要打架不成?”
这汉子看清楚刘阚等人后,也有点后悔了。刘阚五个人当中,有三人享有军功爵。刘阚呢,倒是没有戴冠到处招摇。可审食其和曹无伤,都顶着进贤冠呢。这些人,可不是普通人!
汉子见此情况,有心道歉。
曹无伤已然跳了过来,二话不说,挥拳就打。
大汉闪身让了开去,口中还说道:“这位兄弟,我不是要和你打架,是这店家太欺负人了……”
“废话少说,看拳!”
无端端被人扰了酒兴,曹无伤怎肯轻易把守,横里一个跨步,这叫做跨涧逐虎,摔膀子就是一招铁门闩。大汉也不是个善茬子,只是刚才看见审食其和曹无伤带着黑冠,不免示弱。
可曹无伤连续两招,却也激起了他的怒气。
“你这汉子,毫不讲理……既然如此,休怪我无礼。”
说着话,甩掉手中的青铜棍,双臂交差一起,恶狠狠的和曹无伤撞在了一起。
要说,曹无伤这两年本事可比以前高出了不少。特别是拳脚上的功夫,虽距离刘阚还有一大截子,可在沛县,除了樊哙和周勃之外,也只有夏侯婴能和他平分秋色。蓬的一声,曹无伤却是马步虚浮,连退两步。心道一声不好,他立刻明白了,眼前之人的力气,可比他大。
那汉子身后,还跟着十几个人青壮,紧张的看着两人,但没有人站出来帮忙。
五百年春秋战国的动荡,培养出了一种刻在骨子里的尚武之气。即便是儒风极盛的齐鲁之地,也同样有这是崇敬英雄好汉。虽然,秦法严禁私斗,可在市井之中,一言不和大打出手的事情,却屡禁不止。只不过,如果不是什么深仇大恨的话,基本上是不会拔剑相向。
“这家伙倒是个好汉,没有用兵器。”
刘阚笑着对审食其说:“不过依我看,老曹不是对手。”
审食其自顾自的斟上一杯酒,喝了一口后笑道:“废话,用兵器的话,那可不是普通的斗殴了。”
王信突然闷声道:“五个回合?”
“信,你说什么?”审食其问道。
刘阚说:“信的意思是说,老曹撑不住五个回合!”
“不会吧,怎么着也能顶十个回合不败吧……”
审食其这边话还没有说完,那大汉突然猱身而近,招出一式黑虎掏心,快若闪电一般。
曹无伤躲闪不及,被大汉正打中了胸口。只觉一股巨力传来,一下子把他给砸翻在地……
“老曹,你真没用!”
审食其拍着食案大叫:“亏老子还说你能撑过去十招呢。”
“废话,这家伙的力气不比老灌的小,甚至还盛几分……我不行了,阿阚……给我报仇啊!”
刘阚噗的喷出口中的酒,很无奈的看了一眼曹无伤。
摇摇头,长身站了起来,迈步向那大汉走去。
足足比大汉高了一大截子,那浑实若山一样的身材,令大汉平生了一股莫名的压力。心道一声不好,连忙向后退了两步,守好门户,沉声道:“这位老兄,刚才只是一个误会,别……”
“那你先让我揍你一顿,然后我再说是误会,向你道歉如何?”
刘阚倒也不是生气,只是有些见猎心喜。再加上曹无伤在旁边装死狗,如果不出手说不过去。
大汉闻听,勃然大怒。
“你这老罴,难不成我还怕你?”
俗话说的好,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大汉健步冲上,故技重施,甚至比刚才还要迅猛。
如果是曹无伤,这一下子怕又要飞起来了。
可他现在面对的是刘阚,却毫不退却,跨步屈肘,同样是一招铁门闩,但力道却猛了数倍。
“开!”
刘阚口中一声喊喝,崩开了大汉的拳头。
“信,你说说,阿阚几招能胜?”
“十招!”
王信憨憨的说:“那个人的力气和灌叔差不多,但是比灌叔灵活。主人肯定能胜,不过却需费些手脚。”
说话间,刘阚和那大汉拳来脚往,已过了七八招。
暗赞一声这汉子好本事,不过手上却没有放慢,拳挂风声,呼的轰出。眼见那汉子已做好了准备,在中途又突然变招,身体腾空而起,屈肘下劈,蓬的把那汉子砸的连退了数步,一屁股坐在地上。
“主人,好一招斩葫芦!”
那大汉一个懒驴打滚,顺势抄起了青铜棍。
在他身后的青壮,呼啦啦涌上前来……
“喂,不要打了!”
刘阚却在这时候收手,笑着退回席上,“这大好的天气,打架多煞风景,不如坐下来喝酒吧。”
大汉一怔,有些犹豫的看了刘阚一眼。
摆手示意身后的青壮退下,同时把青铜棍交给同伴,上前两步一拱手:“在下伊芦(今连云港市灌云县伊芦乡)钟离昧,刚才是我莽撞了些,还请见谅。”
钟离昧?
刘阚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不由得微微一怔。
有点耳熟,但记太清楚了……钟离昧,好像是项羽的人吧……哈,难道还是名人不成?
曹无伤忍不住插嘴道:“伊芦在什么地方,我怎么没有听说过?”
“你不说话会死人吗?”审食其如何看不出,刘阚对这个叫钟离昧的家伙,产生了兴趣,忍不住端起酒杯,“喝酒吧,话真他娘的多。你这家伙,迟早死在你这张嘴上,喝酒喝酒。”
刘阚也不知道伊芦在什么地方。
不过他不会像曹无伤那样的莽撞询问,而是说:“好汉,刚才我们喝酒,不知怎得罪了阁下?”
“啊,这个……”
钟离昧有些不好意思,看了一眼那食案旁边的酒瓿。
这时候,客栈主人从柜台后钻了出来,陪着笑说:“客官,客官……事情是这样。这几位也算是我店中的常客,就住在郯县以东的伊芦乡,路途有点远,走路大约要一天的时间。平日里会打些野味,来我这里贩卖,还好两杯杯中之物。几位客官的酒好,他以为是我不卖他。
所以……误会了,真的是误会了!
钟离,你这小子也是,叔这里有好酒,难道还会不卖给你?这酒,是客官们自己带来的酒水。
知道这是什么酒吗?这叫做窖酒……我这小地方哪有可能进到?”
钟离昧面红耳赤,挠着头连连道歉。
“哈,这又算得了甚大事?”
刘阚过去一把拉住了钟离昧的胳膊,笑道:“钟离兄喜欢我们这自酿的酒水,也是我等的缘分。店家,莫要再解释了,我不会生气……哥几个若不嫌弃,我们不如同席而作,畅饮一番如何?”
说着话,刘阚对审食其说:“其哥,你带了多少酒?”
“没多少,十瓿而已。”
那店家忍不住咽了一口唾沫。十瓿,还不多?估计这酒在市面上,至少要三五千钱才能喝道吧。
“这是你酿的酒?”
钟离昧诧异地看着刘阚,“还未请教您尊姓大名。”
刘阚微微一笑,“在下刘阚,早先住在沛县,如今居于楼仓……怎么,你听说过我的名字?”
“你就是刘阚?”
钟离昧露出一抹惊色,失声叫喊了起来。
第一百三十三章 红豆生南国
事实上,连刘阚自己都不知道,他如今已经成了泗洪东海一带的名人。
且不说别的,单他在楼仓设计诛杀丁弃的一战,让许多人都记下了他的名字。在人们的口中,刘阚是个杀人不眨眼,吃人不吐骨头的主儿。特别是那些对刘阚恨之入骨的六国后裔,更变着法子制造谣言。虽然说还达不到那种能令夜儿止啼的效果,但也算是凶名昭彰。
东海郡,虽然是以移民为主,但作为齐鲁和故楚交汇之地,自然也不可避免的收到了影响。
好在,这钟离昧所在的伊芦乡,原本就是一块蛮荒之地。
距离郯县有些距离,大国的教化也并非特别的严重。虽然那谣言把刘阚形容的赤面蓝牙,若同鬼怪一般。但在钟离昧等人的心目中,只是觉得刘阚凶恶了些,倒也说不上什么仇恨。
不过如今一见真人,似乎和谣言里的不太相同。
有道是,谣言止于智者。钟离昧虽然没读过书,也不识字,可为人很机灵。
智者,不一定是那些饱读诗书的人。乃至于说,书读的多了,有时候还会变成愚者。钟离昧算得上一个智者。从一开始就不怎么相信那些谣言,如今见到刘阚,虽吃惊,却无敌意。
倒是那店家着实吓了一跳!
我的老天,这瘟神怎会出现在我这儿呢?
行为言语之中,就多了几分畏惧。刘阚看了一眼那店家,从怀中取出一块金饼,扔到了店家手里。
“有甚好吃的,只管上来,酒若是不够,就去别家里进。若钱绢不足,但说无妨。我要在这里请这些兄弟吃酒,你莫要再打搅。去把大门关上,损失多少金钱,我到时候一并补足。”
“够了,够了的!”
店家捧着那金饼,却好像捧着一块烧红了的铁块,心惊胆战的走了。
刘阚一摆手,“昧兄弟,刘某是老秦人。在你等眼中,也许属于那种穷凶极恶之辈,可敢与我同席?”
钟离昧扬眉一笑,“有何不敢?”
说完,他转身对那些青壮说:“兄弟们,今天杜陵酒神请客,把食案摆在一起,放开肚子吃喝。”
那些青壮,显然是以钟离昧唯马首是瞻。
闻听齐声喝了一句:“谢杜陵酒神。”
一群人动手,把食案拼在了一起。店家屁颠的跑过去收起了幌子,关上了大门。厨上流水一样的奉来菜肴,虽不是什么好菜,但也极为丰盛。一坛子一坛子的酒,放在了食案旁边。
钟离昧斟上一碗酒,“在下谢仓令了!”
他也知道,刘阚如今是楼仓仓令……
刘阚微微一笑,举起酒碗,一饮而尽。大家都很有默契的没有说别的事情,只是开怀畅饮。
“昧兄弟,伊芦在哪儿啊。”
“哦,就在朐山脚下。”
刘阚一怔,脱口问道:“可是东门阙之朐山?”
“正是!”
刘阚不由得笑了。正所谓无巧不成书,古人诚不欺我!我这边正说着要去朐山,这边就有人送上门来。只是,刘阚也知道欲速而不达的道理。看得出来,钟离昧是个很有主见的人。
和这种聪明人说话,耍花招是不太可能。
反正将来在东门阙设立盐场,少不得和钟离昧打招呼。只需要一个机会,到时自然水到渠成。
曹无伤诧异道:“阿阚,你不是也要去朐山吗?”
钟离昧疑惑的抬起头,“仓令要去朐山?”
刘阚点头说:“正是……我与巴蜀秦家,要往朐山一行,看看那里的情况,将来好设立盐场。”
“哦!”
钟离昧恍然大悟,“这件事我倒是听人说过。没想到竟是仓令。”
刘阚摆手笑道:“我可不是主事的人,不过是想跟着人家沾点光而已。此次,我只是随行。”
“原来如此!”
钟离昧点头道:“既然如此,昧且预祝仓令成功!”
“借你吉言,干了!”
大家不再就这个问题而纠缠下去,推杯换盏的好一番喧闹。刘阚了解到,伊芦乡大都是当年的郯国后裔。郯国被灭之后,其后裔逃离故土,转移到了伊芦。那里偏僻,且有临近大海。齐国人也不想做的太绝,在招拢无望之后,索性就放任之,由着这些郯国后裔在伊芦。
一晃,百余年……
郯国的概念,已经多多少少的单薄了。
甚至许多人忘记了,曾经有这么一支少昊后裔组成的国家。即便是伊芦人也是如此。如果说刚开始还有人记得要复国。但随着一批有一批的人老去,如今大多数伊芦人,以记不得当年的郯人身份。钟离昧却还记得,酒酣时,竟忍不住感慨万千,诉说这世道的沧海桑田。
刘阚只是在一旁静静聆听。
郯人的思想观念,传自于郯子,有点近似于儒家的学派。
但有不同于儒家思想……具体哪里不同?刘阚又说不太清楚……
这一场酒,直喝到天将晚。
钟离昧告辞启程,踏着暮色,和他的那些乡亲们,走上归途。他们必须要赶在城门关闭之前出城,连夜动身,回转伊芦乡。刘阚虽有心挽留他们,却被钟离昧婉转拒绝。
他的理由很充足:已离家多日了,该早些回去,以免家中人挂念。
分别的时候,钟离昧还送了刘阚一个红布做成的兜囊,里面装着一些红色的豆粒。
据钟离昧介绍:这是东海的特产,佩带在身上,具有驱散蚊虫的效果,适合野外宿营所用。
刘阚却一眼认出,这红豆,正是后世所称的相思子。
※※※
这一夜无事。
第二日一大早,刘阚带着吕释之和王信先行启程。而审食其与曹无伤,则回沛县去了。既然同意了刘阚的提议,那么就需要着手准备起来。别小看这件事,许多细节之处,颇费心思。
首先,不能声张。
其次呢,一些已经定下来的合约,必须要尽快履行。
其三,要请陈禹和灌雀前来,讨论一些事宜。毕竟这酒场一旦迁至江阳,伴随之来的,就有无数的麻烦。运输问题,资金的周转问题,存货的问题……等等一系列事情,都需好好商议。
刘阚从来都是甩手掌柜,这些具体的事情,就要由审食其来解决。
刘阚与秦曼汇合之后,在此踏上旅程。离开郯县,一路尽是荒野,有时候走一整天,也见不到一个人影。
东海郡郡守早已经接到了咸阳发来的诏令,要全力配合秦曼。
所以,还派出了一个熟悉伊芦乡情况的卒吏随行向导,倒也的确是减少了不少不必要的麻烦。
“曼小姐!”
刘阚把钟离昧给他的那包相思子转赠给了秦曼,“听人说,这玩意儿能驱散蚊虫。咱们这两天怕是要露宿荒野,天气渐热,怕是蚊虫肆虐之时。你带上这个,说不定能起到一些作用。”
秦曼美目眨动,秋波闪烁。
“这,叫做什么名字?”
“好像叫相思子吧。”
那随行的卒吏看了一眼,笑道:“仓令果然是有见识的人,这东西的确是叫相思子,而且还有个故事呢。”
“哦,还请赐教。”
那卒吏说:“其实也没什么。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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