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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徒-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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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阚喝了一大碗酸辣汤,发了汉之后,那头晕目眩的感觉,减轻了不少。
正好这时候灌婴也醒了过来,刘阚端着一碗酸辣汤,强迫着灌婴喝下去,总算是让他清醒了。
程邈从屋外走进来,不自觉的抽了一下鼻子。
屋子里弥漫着一股很浓的酸味,让他多多少少的感觉有些不适。不过,很快就平静下来。
“东主!”
程邈说:“您出来一下,我有一件事情想要和您说一说。”
看着程邈神神秘秘的模样,刘阚有些奇怪不解。于是和他一起走出了房间,“程先生,什么事?”
“恩,还是昨天那个命数的事情!”
刘阚已经记不清楚昨天晚上说了些什么,只是隐隐约约的有那么一点印象。
“还有什么不妥吗?”
程邈说:“以观气推运而言,我不过是略知一二。昨晚我想起了一件事情,我有一友,名叫安期,原本是琅琊人,如今就居住在距离此地不远的范阳。此人师从河上公,乃故齐一等一的人物。安期有大本领,能观人成就……东主,我们何不去找他来看看?”
刘阚一蹙眉,“没这个必要吧。”
“怎么没必要?很有必要……安期不禁精通术数,还专擅黄老之学,有经天纬地之才。
反正我们还要在张县停留两日,何不趁此机会前去求教?
这边的事情,交给灌婴打理就好。等他收拾妥当了,咱们差不多也该从范阳回来,然后启程,不会耽误东主的大事。总之,小老儿以为,东主您最好还是亲自去看看再说。”
刘阚不禁感到奇怪。
今儿这程邈是怎么了?竟然如此坚持要自己去见那安期?
不过,刘阚已经知道,这程邈也是个有本事的人物。有本事的人,往往做事都有深意。既然他如此坚持,想必一定有他的用意。如今程邈是自己的隶奴,可以说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想必也不会做出对自己有害的事情……恩,既然如此,且听他一次吧。
“既然先生这么说,阚敢不从命?”
刘阚说:“不过我们要先弄醒了那醉鬼,然后再说去范阳的事情……灌婴,灌婴,起来了!”
那灌婴在喝了酸辣汤,出了一身的汉以后,手脚发软,又倒在了被褥里。
刘阚走过去,把他摇醒。
“灌大哥,我和程先生有事情要去一趟范阳,最多三天就回来。采购的事情,就由你来负责,三天后我们返回动身……马我们骑走了,你有没有什么事情要交代给我们呢?”
灌婴这时候已经清醒了,只是浑身发软,全身没劲儿。
“好端端的去范阳做什么?”
灌婴嘀嘀咕咕的说:“不过昨晚那么大的雪,估计想要赶路,一时半会儿也是不可能了。
把酒留下来,你们就去吧。
对了,三天……你们可不要一去不回,把我一个人丢在这里啊。”
“神经病!”
刘阚笑骂了一句,然后带上了些钱两,收拾了一下东西。正午时分,和程邈离开张县。
这一次,他们是骑马走的。
刘阚的骑术在这一路上,经过灌婴的调教后,颇有成绩。虽然马匹是平鞍无镫,却已经无法难倒刘阚。不过,若说想要骑马打仗,那是绝没有可能的事情,至少现在不行。
“娘的,回头一定要弄出个马镫来,再把这马鞍改进一下,否则真的是难受。”
程邈是老秦人,骑马自然也不成问题。
二人离开了张县之后,打马扬鞭,朝着西北方向而去。
这范阳(今河北省定兴县境内)是一座新城。始建于秦王政二十一年,距今不过七年的时间,是一座县城。
距离张县并不算太远,中午动身,大约在子时前就能够到达。
不过,依照秦律,戌时就会关闭城门,不在放人通行。刘阚程邈二人,在抵达范阳之后,只好在距离县城外十几里的一个村落中先安顿下来。一夜无事,第二天直奔范阳。
范阳有人口大约一万两千户,共近六万人。
新建的城市,街道错落有致,以经纬格局而建,颇有一番气象。
一场大雪过后,气温陡降。但是对范阳却没有产生太大的影响。街道上,依旧热闹非凡。
程邈老马识途,带着刘阚穿过了几条街,很快就找到了安期的住址。
这安期,在范阳也算是小有名气,提起来后大都知道这个人的存在。可是呢,刘阚他们来得不是时候,安期家大门紧闭。据邻居说,早在一个月前,安期就一个人出门远游了。
似安期这种人,行踪飘忽,难以琢磨。
兴之所至,是想到哪儿,走到哪儿,根本就不会留下确定的归期和方向。
刘阚和程邈,看着紧闭的大门,相视苦笑摇头。
“东主,都是小老儿的错……没想到这家伙竟然……不过还好,总算是没有搬家。”
“那我们该怎么办?”
程邈说:“似安期这样的人,行踪不定,很难说他什么时候能回来。要不这样,我们先回去,等办完了事情,回来的时候再来看一下。说不定那个时候,这家伙就回来了。”
似乎也只有如此了!
刘阚挠挠头,想了想后说:“程先生,要不我们留个书信,请他的邻居转交给他。免得他回来了,不知道咱们来找过他,不两天又出游了……您也说过,他那种人,兴之所至,难以琢磨嘛。”
“东主所言甚是!”
程邈想了想,从怀中取出了一块木简,在上面刻了一个很奇怪的符号,然后请安期的邻人到时候转交。刘阚也没有追问,程邈这样的人,身上肯定有自己的秘密,何必多问?
办完了事情之后,刘阚突发奇想。
这么急匆匆的来,急匆匆的走,实在是有些不妥。
所谓既来之,则安之。干脆在范阳停留一天,顺便还可以看一看这里的风土人情,也算不虚此行。想到这里,刘阚和程邈说了一下,两人就在范阳大街上找了一家客栈,住了下来。
待安排妥当之后,二人施施然走出客栈。
沿着大街漫无目的的游荡,东看一眼,西看一下,不时就这范阳的风情做出些评论。
不知不觉,已经是正午时分。
刘阚正准备找一家酒楼吃饭,可没想到,拐过街道,就看见远处有一群人围成了一圈。
“好像有热闹看啊!”
刘阚和程邈打趣道。这两个人,一个背负了两世记忆,一个饱经沧桑。对于这种街头的热闹,都不甚有兴趣。于是相视一笑,准备置之不理,先找地方填饱肚子才是正经。
“谁能给我三千钱,我的命就是他的!”
一个清雅,但却很洪亮的声音从人群中响了起来。
刘阚停住了脚步,诧异的向那人群看去,“程先生,似乎那边有事情啊。”
程邈点点头,“东主,不如一起过去看看吧。”
二人当下转身走过去,来到人群外面,刘阚仗着身强力壮,带着程邈往人群里挤了进去。
“挤什么挤?”
有那被挤到一边的人不服气,开口想要咒骂。可是被刘阚扭头看了一眼,顿时闭上了嘴巴。
也难怪,刘阚生的膀大腰圆,体形魁梧。
加之经历过战场杀阵,身上带着一股子剽悍之气。手中还拿着剑,一看就知道不好惹。
被挤开就挤开吧,别逞一时的口舌之快,丢了性命!
人群中,一个年纪大约三十出头,身穿破烂的青粗布大袄,正跪在地上。在他身旁,横着一具死尸。是个老翁,看样子已经死了些时日,青白的脸色,给人一种可怖的感受。
“给我三千钱,我的命就是他的!”
文士很单薄,也非常的瘦弱,跪在尸体旁边,大声的喊道。
第七十四章 我名蒯彻
“蒯老儿不总是得意的说,他儿子如何如何嘛……哈,现在倒好,死了都没钱下葬啊。”
“是啊是啊……”
“谁会要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废人?什么都不会,整日里只知道摇头晃脑!”
“是啊是啊……”
人们在窃窃私语。
各种各样的议论层出不穷,刘阚听得是真真切切。
眉头微微一蹙,心里有些不太痛快。何必呢?人家卖身葬父,不愿意帮忙的话就走嘛,交头接耳的论人是非,不管怎么说都算不得是一个好习惯。
朝着那文士看去,只见他依旧倔强的挺直腰板。
“给我三千钱,我的命就是他的!”
“三千钱?”有人嘲讽道:“一个能干的奴婢也就几百钱罢了……彻,你值这个数嘛?要我说,随便找个地方,刨个坑,把你爹埋了就是了。这老头又不是金贵命,还三千钱?”
程邈轻轻扯了一下刘阚,“东主,我们走吧。”
“唔……”
“这种事情太多了,何必为此而伤身?吃罢饭回去休息一下,明天一早还要接着赶路。”
刘阚犹豫了一下,点头答应下来。
转身正要离去,就听文士突然大声道:“范阳人有眼无珠,只三千钱就可得瑰宝,却无人识得。”
“蒯彻,你他娘的少装神弄鬼。你要是瑰宝,老子就是神仙了!”
文士的一句话,让许多人顿时义愤填膺。
刘阚也停下了脚步,再一次仔细的打量那文士。片刻后分开人群,走到了文士的面前。
“你可会种地?”
文士摇头道:“不会!”
“那你可会经商?”
文士又摇头说:“不会!”
“骑马打仗肯定轮不到你,你总要会点手艺活吧。”
文士摇头说:“在下也不会。”
刘阚笑了,“这你也不会,那你也不会……三千钱买你,你能不能告诉我,你会什么?”
“我什么都不会,却有三寸不烂之舌。”
刘阚一开始还没有反应过来这文士所说的是什么意思。可是在他身后的程邈,眼中精光一闪。
忙在刘阚耳边道:“东主,此人怕是个策士!”
策士,在后世还有另外一个许多人耳熟能详的称呼:纵横家。
在春秋战国五百年大动荡中,‘士’阶层日益壮大。他们为了所依附者的利益,四处奔走争鸣,以辩力为雄。而且,随着战争的规模不断扩大,各国诸侯也渐渐的认识到了一个问题。
所谓国力,军力固然重要,政治上的攻势和外交上的斗争也是必不可少的条件。
故而,孙子开篇就有: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而在两千年之后,欧洲人才旗帜鲜明的写下了‘战争,是政治的延续’这类名言警语。
策士就是伴随着这种社会环境而应运而生。
尤其是在商鞅变法之后,秦国崛起,成为山东六国的威胁。六国企图联合抗秦,而秦国则利用六国的矛盾远交近攻。于是,一场长达百年的合纵连横之争,就拉开了序幕。
策士在这种错综复杂的环境中大显身手。
他们有自己的主张,往往为了个人的功名利禄朝秦暮楚,见风使舵。
同时,他们熟知纵横之术,凭借机谋智慧,口才辞令四处奔走游说,周旋于各方势力之间。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人物,莫过于那苏秦张仪。
刘阚万万没有想到,逛街都能遇到策士。如今这策士的地位,已经大不如从前。原本,他们最善于借势,借他人的势而起。可随着六国被消灭,策士们也就失去了用武之地。
始皇帝也用过策士,深知这些人的厉害,故而刻意的进行了打压。
家境好一些的,还能安享晚年;若是倒霉一点的,或者站错了队伍的,就只能一辈子颠簸流离,穷困潦倒。
眼前的这名策士,怕就是属于后者吧。
刘阚沉吟片刻,“你叫什么?”
“我名蒯彻!”
刘阚扭头看了一眼程邈,却见程邈轻轻地摇摇头,表示没有听说过这么一个人的名字。
好歹,程邈曾经是朝廷官员,又是墨家弟子。
连他都没有听说过,那刘阚就更不用说了。至于前世的记忆,所记得的也只是那么寥寥几个名字而已。刘阚站直了身子,静静的看着那跪在尸体旁的文士,许久没有说话。
“给我三千钱,我的命就是他的!”
蒯彻仍坚持的叫喊着,努力的向人们推销自己。
刘阚挠了挠鼻翼,突然从怀中取出一镒金饼,放在了蒯彻的面前。
“从现在开始,你的命……是我的!”刘阚沉声道:“去好好安葬了你的父亲,我住在城南老客酒楼。明天一早,我们会动身离开,安排一下自己的事情,完了来找我吧。”
蒯彻眼圈一红,二话不说,邦邦邦磕了三个响头。
刘阚不再理睬他,和程邈转身离去。
这样的人,心里都有一股子傲气。平白无故的施舍,他们未必就会心甘情愿的接受。
刘阚也说不出为什么要帮助蒯彻。
是蒯彻的孝心感动了他?亦或者是自己的心肠太软了呢?
呵呵,也许兼而有之吧……
至于蒯彻是否会来找他,愿不愿意跟随他?刘阚并不在意。死者为大,且让他安息吧。
程邈轻声道:“东主,是不是太草率了?此人,不过无名小卒而已。”
刘阚说:“也许吧,但小卒往往会做成大事。这家伙很有个性,我能感觉的出来,说不定真是一个人物呢。”
本来就是投资,是赚是赔,还需要日后来检验。
虽然没有见到程邈所说的安期,但是能收获这么一个人,似乎也不算是白来了一趟。
二人吃过午饭,又在街上逛游了很久。
待到天将傍晚时,才回到了客栈。
客栈门口,那文士已经等候着。披麻戴孝,看样子已经为他那老父下了葬,肃手而立。
“小人蒯彻,见过主人!”
“家里的事情……都做完了?”
刘阚带着蒯彻回房,让他坐下来,笑呵呵的问道。
“都安排好了!”蒯彻说:“其实也没甚好安排,除我父之外,家徒四壁,再无一亲朋好友。午时得了主人的金饼,小人就换成了圆钱。我父下葬,花费了两千八百钱,早年间为供我读书识字而欠下的债务,共三千五百钱,也都一一结清……这是剩余的钱。”
说着话,蒯彻从怀中取出了一个钱袋。
哈,这个家伙……如果先前真的有人花三千钱买了他,只怕接下来,还要还上三千五百钱。
这条命,似乎不便宜,六千五百钱啊!
“为何不跑?”
刘阚轻声问道:“其实你大可不必如此。拿着剩下的钱,找个没人的地方,也能过上好日子啊。”
蒯彻的脸腾地通红,呼吸有些急促。
“我是策士,不是骗子!”
程邈一旁说:“但你之前,已经骗了……明明是六千五百钱,你却说只要三千钱。”
蒯彻淡定道:“知我者,十万钱又何妨?不知我者,恐怕连一钱也不会出。这里面何来骗不骗的说法呢?”
“这个……”
刘阚站起来,摆摆手,“程先生和策士做这口舌之争,却是有些欠思虑了。蒯彻,我也不管你有甚本领,既然我已经做了,也就不会后悔。一会儿去买个脚力,我们一早动身。”
说完,刘阚把钱袋又扔给了蒯彻。
“我累了,你也准备一下,顺便吃点东西,早些歇息吧。”
“小人,遵命!”
蒯彻欠身,深施一礼,退出了客房。
程邈似乎还想要再说些什么,可是看刘阚一副浑不在意的模样,当下也不再赘言了。
毕竟,刘阚才是主人!
正应了刘阚的想法:这笔买卖亏还是不亏?也许要到以后,才能见分晓吧。
第七十五章 道与技
入冬的晨光,总是来得很晚。
过了卯时以后,天边才泛起鱼肚白的光亮。
刘阚三人整理行囊,启程上路。蒯彻在骡马市上买了一头黑骡,非常的健壮,脚程也快。
事实上,刘阚给他的钱,也只能买下一头黑骡。
刘阚和程邈骑着马在前面走,蒯彻则跨坐黑骡背上,两脚晃荡着,优哉游哉的捧着一卷木简。他的行礼不多,一个褡裢,里面全都是书籍。黑骡很自觉的跟在马匹的后面,根本不需要蒯彻去操心。一件白袭,投过素巾,权当作是披麻戴孝,却别有风韵。
风掠过,卷起衣襟猎猎。
乍看上去,竟有仙人一般的出尘之气。
刘阚在马上转过身,看了一眼跟在后面的蒯彻,忍不住笑道:“这家伙,倒是会找乐子。”
程邈也忍不住点头说:“看他那模样,连我都有些羡慕了!”
※※※
由于蒯彻的加入,使得刘阚二人不得不放慢了速度。
原本半日光景的路,直到傍晚时分才赶到了张县。径直来到客栈,三人把骡马交给了门口的伙计,回到客房。这一路奔波,的确是有些疲惫了。灌婴这家伙又喝多了,早早的睡下。好在旅途中所需要的物件都已经准备齐全,看起来灌婴倒不是因酒而误事的人。
刘阚让店家烧了一盆的开水,痛快的洗了一个澡。
在后世,许多人以为古人并不是很注意卫生。甚至包括刘阚在内,也有这样的观念。
可来到这个时代才知道,古人其实对此非常注重。
洗头发用皂角和猪苓,洗澡也有专门配备的胰子和澡豆。甚至,在秦律中还有专门的律法。官府每五天会有一天的假期,被称之为休沐。按照律法,凡属臣民必须三日一洗头,五日一沐浴。如果做不到这一点,甚至会遭受惩罚,从鞭十到枷十日各有不等。
刘阚本就是个很注意卫生的人,自然对这律法非常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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