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刑徒-第147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胡毋敬已经死了,不过可以请叔孙通代笔。
李斯嘛,刘阚能通过李由拜请笔墨。只是赵高……刘阚对这死太监着实没有什么好感,但考虑到这爰历篇的真迹,刘阚还是决定,请嬴壮出面,代为拜请笔墨。不过,这三篇文字,收藏的价值远远大过本身的价值。
吕嬃瞪大了眼睛,忍不住开口问道:“阿阚,你不是说真的吧……不行,你今天必须说明白,你打算教平安什么?可别教他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要是那样,我宁可请母亲来教导平安。”
看起来,如果不说出个子丑寅卯,阚夫人和吕嬃,都不会答应。
刘阚叹了口气,坐下来,伸出手示意刘秦上前。
他轻轻抚摸着刘秦那一头乌黑柔顺的长发,闭上眼睛,努力得回忆一篇前世所学过的文章。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音ze,四声),辰宿列张。
寒来暑往,秋收冬藏。闰余成岁,律吕调阳。
云腾致雨,露结为霜。金生丽水,玉出昆冈。
剑号巨阙,珠称夜光。果珍李柰(音nai,四声),菜重芥姜……”
刘阚轻吟低唱,一曲南朝梁武帝时期,散骑侍郎周兴嗣所做的《千字文》,从他口中徐徐流出。
这千字文,无一字相同,却又句句含有深意。
那周兴嗣为做《千字文》,而一夜白头,可见其中艰辛。其文华美,蕴意深邃,又简单易学,琅琅上口。刘阚觉得,这千字文远比后世流行的那种所谓的白话文启蒙读物,强出百倍。
而且又符合这个时代的要求,刘秦学习起来,最为合适。
阚夫人和吕嬃两人,呆呆的看着刘阚。
许久之后,阚夫人突然笑道:“如此文章,竟出自我儿之口?阿阚,若非亲眼所见,亲耳所闻,娘真不敢相信,这文章竟是出自于你……也罢,如此华美之文,的确也适合平安这等年纪。
阿阚,此文何名?”
刘阚说:“这文章共有千字,就叫千字文吧。母亲若觉得合适,我这就请人拓写字本,如何?”
“甚好,甚好!”
阚夫人和吕嬃连连称赞。
刘阚则轻轻揉着刘秦的脑袋,心里苦笑一声:我的儿,你老子为了你,可是不要脸的当了一次文学大盗。只愿能对你有所裨益,莫要辜负了我这一番苦心才是……千字文,真绝唱也!
第二百三十三章 萧何来访
一篇千字文,让楼仓寒冷的冬季,多了一抹亮丽之色。
只半日的光景,‘天地玄黄,宇宙洪荒’的歌声,就出现在楼仓镇的大街小巷。无忧无虑的孩子们,并不懂得这文章究竟有甚动人之处。但琅琅上口,且文辞华美,唱起来颇有趣味。
楼仓属于楚地,民间传唱的,大都是以楚辞为主,其中尤以屈原的《离骚》、《九歌》、《天问》为主。楚辞是由楚国民歌演化而来,带有极其浓郁的地方特色,故又称之为南风,南音。
楚地巫风盛行,楚人以歌舞娱乐神灵,使得许多神话得意保存。
这也使得楚辞之中,充满了浓郁的宗教色彩,配合以楚国特有的音调和音乐,充斥着浪漫之情。
千字文和楚辞完全不同。
在原有的历史上,千字文的出现,是经历了独尊儒术,废黜百家之后的汉文化熏陶,加之五胡乱华时期的南北文化融合,从而产生出的一种与这个时代完全不一样的篇章。在继承了楚文化的基础上,又融合了儒家学术和北方游牧民族的豪情,使得千字文透着大气端庄。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
刘阚在诵出了千字文之后,又考虑到刘秦的年纪问题,故而采用了一些后世的音乐方式,使之更通俗易懂,可以很快的学会传唱。连刘阚自己都没有想到,会出现这样的一种结果。
以至于当陈平等人听到之后,都为之拍案叫绝。
而刘秦,更在一日光景,就将这千字文唱的滚瓜烂熟。甚至连不喜欢读书的王信,也能轻松的场上两句‘凤鸣在竹,白驹食场’的句子,着实让王姬开心不得,脸上的笑容也更灿烂。
同时,通过口耳相传,千字文的内容,也渐渐的向楼仓周遭扩散去……
刘阚显然没有想到,这《千字文》对于这个时代,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他只是写了一封书信,派人送往咸阳,恳请叔孙通为他书写《博学篇》和《千字文》的字本。之后就把这件事情抛在了脑后。因为,对刘阚而言,还有更重要的事情,那就是操办刘巨和王姬的婚事。
阚夫人和襄强在一番商议后,把刘巨和王姬的婚事,定在了大寒那一天。
大寒,二十四节气中的最后一个节气。
三九刚过,四九之处,正是一年中最为寒冷的时节。然则大寒过后,就是立春,万物复苏。
依照卦象,倒合了否(音pi,三声)极泰来之说。
不管是刘巨也好,王姬也罢,都可算得上是经历坎坷,吃过许多苦,遭过许多罪,都是‘苦人儿’。
如今,好日来了,不正是否极泰来吗?
对于阚夫人的决定,刘阚倒也没有什么意见。反正是好是坏,都是那么一说。
秦时的婚事,远没有后世儒学盛行时那般的复杂繁琐,也没有后世结婚时诸多荒诞可笑的风俗。
刘阚向大家宣布了刘巨的婚事后,所有人也没有露出太多惊讶之色。
毕竟,刘巨深居简出,很少露面。以至于许多人都知道刘阚有一个兄长,但是却没有多少人见过。楼仓的原住民还好一些,当初刘巨击杀丁弃时,曾露过一次脸。不过,更多人甚至连刘巨的名字都不清楚。居住楼仓的外来户,有的甚至不知道,刘阚还有这么一个兄长。
※※※
时间过的飞快,刘巨的大婚之日,眼见着就要到来。
王姬已经搬出了刘府,暂时住在陈家的别庄里。吕嬃和阚夫人,也是整日里忙碌不停,而刘巨,则天天咧着嘴,见什么人都是傻笑。
刘巨,已年过三旬。
可是身体却仍旧保持在巅峰状态。
气力是越来越惊人,武艺也越发的精湛。
他底子原本就十分浑厚,修炼拳法,打熬力气的同时,又在刘阚的指导下,学习太极拳术。
数年修炼,特别是在安期为他解除了身上的锁奴印记之后,刘巨整个人都生出了变化。
普通的兵器已经无法使用。
刘阚从平阳回来,想了很久之后,为刘巨设计出了一件适合的兵器。
狼牙棒!
刘巨神力惊人,走的也是刚猛路数,喜欢大开大阖,以力制敌。原本在刘阚想来,给刘巨打造两柄大锤得了。可后来才发现,这锤可不好练。秦时,还没有系统的锤法,刘巨的年纪,也不适合从头修炼。所以刘阚干脆请盘野老父子在铁庐之中,以重金收购的精铁,采用盘野老刚研制出来的百炼钢之法,耗时三十日,打造出一柄重达一百八十斤的巨型狼牙棒。
长约有一丈二尺,棒身比婴儿手臂还要粗上一圈。
棒首椭圆形的锤头,上面有一百零八根铁刺,格外惊人。
这沉甸甸的狼牙棒,就连刘阚都觉得压手。可在刘巨手中,却如同灯草一般,单臂就能轮开。
刘巨对这件兵器,爱不释手。
整天的拿着狼牙棒,在兵营里四处和人比武。
钟离昧、灌婴,已敌不过刘巨二十个回合。若说这楼仓镇里,有能和刘巨一战的人,唯有两个。
刘阚自然算是一个,但纯拼力量,也不是刘巨的对手。
每次和刘巨交锋,只能依靠技巧取胜。但那其中的过程,却是玄之又玄,分不出谁胜谁负。
还有一个能和刘巨交手的,就是王信……哦,刘巨大婚之后,王信也该改名为刘信了。
刘信刚过十六,身高已近九尺。
比刘巨矮一个头,两个人站在一起的时候,让刘阚都忍不住说:这两个人,还真像是一对父子。
刘信走的也是刚猛路数,使用的兵器,同样是狼牙棒。
不过和刘巨的狼牙棒相比,刘信的兵器显然要小了一号,重有百斤。这两个人比试起来,就听见乒乒乓乓的兵器碰撞声。吼声不断,巨响连连,让一旁观战的人,都感到心惊肉跳。
在刘巨手下,走五十个回合不败。
现如今,楼仓兵营之中,有‘刘氏三熊’的说法。
更有人戏言道:刘氏三熊,巨熊为最。也就是说,在所有人的眼中,刘巨的杀伤力当属第一。
当然了,人无完人。
刘巨也有一个巨大的缺陷,那就是不擅马战。不过,刘巨也不放在心上,马战不行,可咱是步战第一。
呵呵,这就足够了!
距离大婚之日还有五天,楼仓刘府门前,已张灯结彩。
刘阚带着韩信和司马喜两人,一大早就离开了府邸,前往军营视察。根据大秦律令,刘阚这个泗水都尉的名下,掌管有一校兵马。只是,老罴营和普通军队又不尽相同。按照秦朝兵制的说法,老罴营属于军中别部。这个‘别部’,就让老罴营和其他军队有了本质的不同。
普通一校,满员两千五百人。
而地方守军,也就是在两千人左右。
可老罴营如今有兵马四千,其中骑军八百,车兵一队,步兵两千五百人左右。
如此兵力,按道理说已经十分充足。可由于刘阚这泗水都尉的管辖范围,覆盖整个泗洪地区,所以在过去的两年中,楼仓军一方面发展兵员,另一方面还好不断的把兵营扩张开来。
如今,整个泗洪地区共有兵营四处。
除了楼仓大本营之外,还建设有垓下营、大泽乡营,以及睢水和唐河交汇处的取虑营。
垓下等三处兵营,各驻有兵马八百,合击两千四百人。楼仓大本营内,则留有一千六百人。
相比之下,楼仓大本营内的一千六百人,是老罴营的精锐。
有骑兵五百,兵车十乘,步军千人。其中一部分是随同刘阚在北疆征战过的老卒,其余的全部都是从刘家田庄中抽调出来的庄丁。这些人,只服从刘阚一人,分别由钟离昧灌婴和吕释之指挥。
除此之外,刘家田庄内,还有四百私兵,全都是刘阚的亲卫,由刘阚直接指挥。
兵营的建设,一切正常。
刘阚在巡查兵营的时候,特意观察了一下跟在他身边的韩信。十六岁的韩信,瞪大了眼睛,似乎对兵营中的每一件事物都充满了好奇。偶尔开口,所问的问题,也很具有建设性。
这家伙,也许真的就是为了战争而生吧。
刘阚想到这里,心中不由得多了几分期待。若天下真的动荡,这家伙足以为我独当一面吧。
中午,刘阚在兵营用过了午饭。
秦时的习惯,一日只有两餐。晌午一餐,傍晚一餐。
楼仓的普通百姓,大都保持着这种习惯。但是在兵营里,由于刘阚对操练的要求极为严格,所以饭食就变成了三餐。如此可以让士兵们有充沛的体力,还完成每一天艰苦的训练。
同样,这也是老罴营可以迅速满员的一个原因。
视察完了军营,刘阚和灌婴钟离昧单独交谈了一会儿,上马回城。
天气虽然还很冷,但河畔的杨柳,已经呈现出了一抹绿色。楼仓的春天,来得要比北方早上一些。四九天时,河面上有几只鸭子,正快活的戏水,让人可以感受到春的脚步已经逼近。
“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喜子,你在记什么?”
刘阚在马上略一回身,发现司马喜从马背上的兜囊里取出一块铺着白纸的木板,然后又拿出一根石墨笔,在白纸上飞快的书写着什么。
听到刘阚的问话,司马喜抬头道:“主人刚才的诗句,颇不合韵律,然则别有滋味……贾佐史前日说,要我多留意主人的文章。他非常喜欢主人所做的千字文,故而要我随时背记。
主人,您刚才的句子,似乎还有后着,何不一起诵出?”
这家伙,颇有书记官的样子嘛。
司马喜早年随张苍求学,后来又跟随程邈学习,可说是楼仓年轻一辈人之中的秀才。
刘阚笑道:“这可不是我做的诗,只是看到眼前的景色,有感而发……”
“那是谁的诗词?”
“这个……”
刘阚一下子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毕竟,做此诗词的人,是一千多年后的大文豪苏轼苏东坡。
可你和司马喜说苏东坡,他又岂能知道?
“蒌蒿满地芦芽短,正是河豚欲上时!”刘阚把后两句吟出之后,不再理睬司马喜,扭头对韩信道:“信,看着满目景致,却是春已来临……怎样,这一年多来,可有什么收获和心得?”
韩信正要开口,突然间远处,马蹄声急促传来。
举目看去,只见从楼仓镇方向,数骑狂奔,眨眼间就来到了刘阚的马前。
跑在最前面的战马背上,坐着的正是薛鸥。
他勒住战马,翻身跳下来,单膝跪地道:“都尉,府中有客来访,夫人命小人前来,请都尉马上回去。”
“府中有客?何人?”
薛鸥摇头道:“小人不知……不过曹主簿好像认识对方。一男一女两个人,男的大约三四十的模样,女的大概有七八岁。”
居然还是一老一少?
刘阚不免感到疑惑,实在是想不起,来者会是什么人。
当下一催赤兔马,“韩信、司马喜,你二人随薛鸥回府。我先走一步,路上莫要再生枝节。”
说罢,打马扬鞭,急驰而去。
“薛大哥,究竟是什么人来了,居然让夫人急着找都尉回去?”
薛鸥一耸肩膀,“我也不清楚。但听口音,似乎是本地人,好像是从沛县来得……信,咱们早些回去吧。”
韩信点头,待薛鸥上马,由卝纹卝人卝书卝屋卝整卝理和他并马而行。
司马喜则记下了刘阚刚才的诗句,在落款处,写下了刘阚的名字。
“信,等等我!”
他收起书板,催马追了上去。一行人打马如飞,向楼仓而去。
刘阚回到楼仓,在府门外下马。
还没来得及走上台阶,就看见周昌匆匆而来。
本来,周昌已收拾好行礼,准备和苦行者动身前往江阳。可由于刘巨的婚事,于是暂留下来,准备等喝完了刘巨的喜酒,在去江阳。
只见他,行色匆匆。
在刘阚面前插手行礼,而后不待刘阚开口,结结巴巴的说:“都尉,听说,听说,听说……老萧来了?”
“老萧?”
刘阚和周昌并肩走进府门,疑惑的询问。
“就是萧先生,萧何啊!”
“萧何?”
听到这名字,刘阚不由得愣住了。他停下脚步,奇道:“他不是在沛县当差,跑来这里做甚?”
也难怪刘阚会如此诧异。
细算起来,他和萧何已经有好多年没有见面。
自从刘阚任职楼仓令之后,中间虽有几次想要找萧何的麻烦,但是却被萧何机灵的给躲开了。
时间久了,刘阚对萧何的渴望,似乎也没有当初那么强烈了,敌意也消减了许多。
只不过,他想不出萧何为什么会来找他。
以前,这家伙是有多远就躲多远,怎么这一次却主动找上来了?周昌也不知道具体的情况,若非曹参派人通知,他甚至不知道萧何来了。跟在刘阚的身后,两人直奔大厅而去。还没等走进客厅里,就听见从里面传来了一阵哭泣声。刘阚又一怔!这哭声,竟然是出自吕嬃。
大步流星走进了大厅。
就见大厅里,已来了不少人。
吕文夫妻,还有吕释之正在劝慰吕嬃,曹参蒯彻,则蹙眉坐在一旁,一言不发。
客座上,萧何已站起身来。
多年未见,这位萧先生看上去比之当初要老了一些,头上也生出了白发,气质上更加沉稳。
在萧何的身边,有一个身穿青麻布衣的女孩儿。
年纪在七八岁的模样,身高六尺开外,较之同龄的女孩子,要高出半个头。
小女孩儿脸上泪痕未干,手里拿着一块糯米饼,半个身子躲在萧何身后,怯生生的向刘阚看。
“阿阚,姐姐,姐姐她……出事了!”
吕嬃见刘阚进来,仿佛一下子找到了主心骨似地,哭着跑上前,一头扎进了刘阚的怀里。
刘阚没能反应过来,疑惑的问道:“谁出事了?”
“姐夫,是大姐出事了!”
吕释之见吕嬃泣不成声,上前一步道:“萧先生是来报信,三日之前,大姐被官府给抓走了。”
“阿雉?”
刘阚有点明白过味儿了,下意识的搂紧了吕嬃,朝萧何看了过去。
“萧何见过都尉!”
萧何连忙上前行礼。此一时彼一时,刘阚如今可是和从前大不一样。堂堂泗水都尉,两千石大员,十二级民爵,就算是李放过来,也要乖乖的见礼。更何况,萧何只是沛县的长吏。
“究竟是怎么回事?官府为何要抓阿雉?”
刘阚沉声问道,目光灼灼,凝视着萧何。
萧何说:“都尉,情况是这样的……数日之前,李县令得到戚县通报,说是在三郡谋逆之时,刘季的长子刘肥,与戚县一支反贼头领孔熙关系密切,并且在三郡动荡时,参与其中。
都尉,您也知道那件事牵连甚广,而且如今有上卿蒙毅大人坐镇平阳,督办此事。
所以呢,县令就命人把刘季满门全部缉拿。阿雉身为刘季的妻室,自然不能幸免,也被抓走了。”
说着话,萧何把女孩儿拉过来。
“都尉,这是阿雉的女儿,名叫刘元。
出事那天,她正好不在家,和她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